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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上)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5-03

作者:宁可 (中国经济史论坛于2003-3-18 18:31:31发布)  阅读1069

人类社会发展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课题,因为它不仅具有人类社会发展究竟由哪些因素决定的理论意义,而且还具有涉及经济、政治、军事乃至文化的发展和决策的现实意义。
古往今来,众多的思想家、史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地理学家等对之作了各式各样的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多次论到这个问题,普列汉诺夫更是反复进行了阐述。可是在我国,建国以后的30年间,这个问题却完全被冷落了。只是到了近几年,才展开研究和讨论。[1]
什么是地理环境,它对于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起着什么作用呢?
地理环境,或者说,社会发展的自然环境、自然条件、自然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经常的必要条件之一。它包括在历史上形成的与人类社会生活相互起作用或可能相互起作用的自然条件,如地理位置、地形、气候、土壤、水文、矿藏、植物、动物,等等。地理环境是上述诸方面及其交互作用下形成的复杂系统。不仅如此,不能只从自然物质及其运动规律来看待地理环境,还应当从人与自然的交互作用来看待。这样,地理环境不仅和各个地区、各个国家的人类活动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大系统,而且在今天,整个人类社会和整个地球已经形成了一个十分复杂的更大系统。
人类创造历史的活动是在一定的空间内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地理环境似乎就是人类活动的背景,起着类似舞台、布景乃至道具的作用。但是,人类历史创造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通过和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或者说,通过对自然物质的调整、控制和改造,以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地理环境不单是人类历史活动的沉默背景和消极的旁观者,它本身就是人类历史创造活动的参与者,是这种活动的对象和材料。地理环境不仅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或不利的条件,它自身也在与人类活动的交互作用中不断改变面貌。自有人类以来,地理环境因自然本身的发展而引起的变化一般来说是缓慢的,而在人与自然的交互作用下引起的变化,却随社会的发展,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加强而不断扩大、加剧和加深[2]。因此,作为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一个方面的地理环境主要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地理环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更具体些说,第一,自然界本身由于自己内部原因而在发生变化,尽管这种变化一般来说是缓慢的,但其中有一些变化终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相当的影响。一两千万年至几百万年前的亚非大陆热带、亚热带和温带某些地区地理环境的变化,给古猿向人的演化带来了有利的自然条件。我国五千年气候的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3],已经为人所习知。而气候变化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后果,也开始有人探索[4]。至于局部地区,短暂时间内的地理环境由于自身原因而引起的剧烈变化,如地震、火山喷发、山崩、海啸、洪水、大旱等等,往往对该地区的人类活动产生重大的有时竟是决定性的影响。至于局部地区地理环境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缓慢变化,虽然不那么惊心触目,但也对历史的发展起过或大或小的影响。像唐后期非常繁荣,被称为“扬一益二”的扬州,在这以后由于长江航道的淤塞和海岸线的延伸,失去了海港河港的优势而趋衰落,在历史上并非少见的现象。
第二,在人类发展的初始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简单和狭隘的。最早,人们所利用的更多的是获得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土壤的肥力,鱼产丰富的水等。随着人类进入较高的发展阶段,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瀑布、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等,获得了更重要的意义。如今,人类活动的地理环境的范围已从陆地表面伸展到了外层空间、洋底和地层深处。而人类所能利用的自然物质、自然力和自然条件也日益增多、扩大和深化。原先不知其性质与用途,或限于技术水平而无法利用的自然物质、自然力和自然条件,像低品位矿石,工业废料,稀有金属,潮汐力,缺乏引力接近于真空的外层空间等被利用起来,参加到人与地理环境交互作用的大系统中来。
第三,自从人类摆脱动物状态,从动物界分化出来以后,人类就通过劳动从单纯依赖于自然界,利用现成的自然条件逐渐走上了改造与支配自然的道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这种改造的规模日益扩大,程度日益加深,以致今天的地球上遍布着整治过的土地,人工驯化的动物,经过育种的栽培植物,巨大的堤坝,无数的城市村镇,四通八达的道路和运河等,和远古的面貌已经大不相同。后人就在先辈改造过的地理环境中活动,并继续先辈从事地理环境的改造。而这种经过人类改变过了的地理环境,又会给活动在其间的人类带来新的巨大的影响和前所未有的问题。人和自然的关系就是这样不断地扩展、深化和交融。人类控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越发展,就越能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克服地理环境对自己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地理环境的作用是反比关系,仿佛人类社会越发展,地理环境对社会的作用就愈小。事实上,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和自然的关系逐步进入更宽、更深和更高的层次。许多新的自然条件和人们尚未认识或尚未充分认识的自然规律,随着人和自然关系的扩展和深化而加入到这种关系中来,使人类征服自然的活动出现了新的局面,新的动力,也带来了始料所未及的后果。例如农业的发展带来森林和草原的破坏,引起水土流失和气候变化,工业的发展带来环境污染乃至大气层二氧化碳增加这类全球性的长远问题等。人类对自然的斗争永无止息,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始终在进行,人类和自然的关系是一个历久而又常新的过程。
第四,即使是同样不变的自然条件,在人类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往往起着不同甚至相反的作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洋曾经妨碍了人们的交往,但当帆船、轮船相继出现以后,它就成了人类最重要的交往途径之一。多少年来,外层空间与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几乎毫不相关,今天由于火箭及人造卫星的发明,它已经深深进入人类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领域。
总之,地理环境的范围、深度、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各不相同,它是随人类发展而变化的,是人与自然的复杂关系的产物。之所以如此,不仅是自然界本身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水平和社会制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人类改造、利用、控制地理环境的能力。因此,我们说地理环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正因为这样,在研究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时绝不能忽视地理环境及其作用。马克思、恩格斯说:“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5]恩格斯写爱尔兰史,第一部分就是爱尔兰的自然条件[6]。毛泽东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第一章也是从中国的地理环境开始的。

地理环境对社会的作用首先而且主要表现在人类一切活动中最基本的和最具决定性的方面——生产上。生产或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7],“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8]。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是自然物质和劳动的结合,“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产品的材料”[9]。因此,自然条件即地理环境是作为生产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在生产过程中起作用的。它是生产力的基本内容。
生产力诸要素中,最基本的或实体性的要素是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后二者又合称生产资料)。其中,劳动者本身也是一种自然物或自然力(包括体质特征、体力、劳动力的维持与再生产等)。但在生产过程中,人是“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10]的,除去下面将要论及的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绝对必须满足的自然需要(衣、食、住以及抚育子女等),一般可将之排除在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之外。至于劳动对象,则有两类:一类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即未经人的劳动作用就作为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如水中的鱼,原始森林中的木材,地下的矿藏,待开垦的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果实,以及太阳能、风力、潮汐、水力、地热等能源;另一类是“被以前劳动滤过”的劳动对象,如已开采出来的正待精选或熔炼的矿石,熟地,棉花,纱,铸铁,钢材,以及所谓二次能源如电力等。不论是天然存在的还是经过劳动滤过的劳动对象,都是天然的或经过劳动改变了的自然物质。生产力的第三个基本的实体性要素劳动资料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生产工具,是经过劳动加工的自然物质;另一类是劳动条件,如土地,生产建筑物,道路,河流,地形等。因此,生产资料即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全部是自然物质或经过劳动加工的自然物质。这也就是说,地理环境(即自然条件)中直接参与生产过程或直接作为生产过程必要条件的那些因素,是作为生产资料而包括在生产力之内的。
地理环境或自然条件中的另一部分,虽然不是直接参与生产过程或直接作为生产过程的必要条件,但它们通过对生产资料或劳动者的影响,从外部间接作用于生产力。这种作用有时可以达到相当大的程度。像气候的因素(温带、热带、寒带、大陆性气候、海洋性气候,气温、温差、湿度,风力、风向,日照,雨、雾、雪、霜、雹等)或地理位置和地形的因素(海拔、山地、平原、沼泽、沙漠、戈壁、傍河、濒海等)对生产的类型和布局,栽培作物的品种、产量,生产工具的类型和效率,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交通运输的距离与便利与否等方面,各有程度不同,或大或小的影响,就是例子。
地理环境中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因素,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是作为生产力发展的潜在因素而存在,并将随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去。如尚未开垦的荒地,尚未开发的矿藏,尚未利用的水流等。其中有些是在目前生产力水平下可以开发而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开发的,有些则是目前生产力水平下尚无条件开发但将来随生产力的发展而可能开发的。
正是由于地理环境作为生产力的基本的实体性的要素而包含在生产力之中,以及由于它作为间接的因素作用于生产力和作为生产力发展的潜在因素,所以恩格斯说:“包括在经济关系中的还有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11]这里讲的“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用以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在有分工的条件下)的方式”即生产方式说的,并非仅指生产关系。
地理环境对生产力的作用具体地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首先,它与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一种数量关系,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促使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社会发展产生不平衡性。
自然条件的优越与恶劣,自然资源的丰富与贫乏,如气候的好坏,土壤的肥沃程度等,直接影响到劳动生产率。在生产的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自然条件好,同一时间同样劳动量可以获得更多的产品,或同一时间较少的劳动量可以生产出同样多的产品,或较短的时间内同样的劳动量可以获得同样多的产品。自然条件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尤为重要。因为:第一,劳动生产率由各种情况决定,其中包括劳动者的文化科学水平与技术熟练程度,科学发展水平及其在生产上的应用程度,生产的结构与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与效能,自然条件等。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自然条件无疑在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各种因素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第二,生产的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像土壤的肥力,鱼产丰富的水等;一是生产资料的自然富源,像奔腾的瀑布,可以航行的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在人类文化的初期,第一类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它们往往不需要直接投入或仅需要直接投入较少的劳动就具有使用价值。在人类发展的较高阶段,第二类富源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可见,在人类文化的早期人们对地理环境的依赖更大,地理环境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也就更大。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意味着生产者能进行扩大再生产和提供更多的一般剩余劳动,这是加速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条件。不仅如此,优厚的自然条件还使得人们绝对必须满足的自然需要较少(如御寒的衣物、房屋、燃料、运输设施等),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也就较少,生产者为自己从事的劳动之外为扩大再生产和提供的一般剩余劳动就愈多,这自然也是加速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条件。而自然条件的这个作用,也是在人类文化发展初期最为显著。像我国境内一些少数民族在建国之初尚停留在原始社会或奴隶制社会,地理环境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不能不说是起了相当的作用。由于北极圈的极度严酷的自然条件,使得那里的居民像爱斯基摩人等的生产和社会发展长期停滞,可算是地理环境的作用的一个极端的例子。
另外,地理环境对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形式的协作,特别是简单协作,也起着一定的作用。如季节的需要促使农业或畜牧业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集中较多的劳动力从事抢种、抢收、剪羊毛等。河流用于灌溉时也产生了筑坝开渠等协作的需要,抗御突发性的灾变(如洪水),往往也是人们组织协作的重要动力。
但是,良好的自然条件只是提供了生产发展和一般剩余劳动的可能性,并不提供现实性。生产的发展要以人对自然的支配为前提。过于丰饶的自然会使人过分依赖自然,无助于发展人对自然的支配能力。某些热带地区过于丰饶的自然条件反而使那里古代的生产发展速度减慢,也是一个地理环境作用的极端的例子。劳动和生活的不同的自然条件固然使同一劳动量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可以满足不同的需要量,因而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使必要劳动时间各不相同。但是这些自然条件只作为自然界限对剩余劳动发生影响,就是说,它们只确定开始为别人或社会劳动的起点。生产越进步,这一界限在整个劳动量中就越退缩,起的作用就越小。[12]我们决不能把地理环境对生产的影响过分夸大或绝对化。
其次,地理环境对生产的作用除表现为数量的关系外,更重要的是表现为它对生产力的性质和特点的影响上,即除了自然条件的优越与否外,更重要的是它的差异性与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的作用。因为后者“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13]。人类的历史发展证明,对社会发展最有利的是富有差异性和自然产品多样性的温带和亚热带地区。世界古文化多数发生在温带和亚热带,资本主义也是在这里成长起来的。

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和自然产品的多样性使得不同的人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运动各具特色,从而使生产力及其结构也各具特色。在生产力诸因素中,劳动对象具有什么特点,劳动工具和劳动条件以及劳动者的生产技术就具有相应的特色。另外,劳动工具的材料对于形成生产力特色也有重要关系,没有金属的地方,土著居民就无法用自己的力量进入金属时代。这种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表现为:第一,促成了古代氏族内部成员按性别和年龄及随季节而改变的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分工,如男子从事渔猎、畜牧,妇女从事采集、种植、纺织、制陶。种植季节多数成员从事农业,农闲时从事编织、狩猎等。第二,形成了各个氏族、部落、地区、民族、国家之间的各具特点的经济生活。“不同的公社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他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14]原始部落从渔猎转化为畜牧或农业,要有相当的地理环境特性,如不同的植物动物区系,以及气候、土壤、水文条件等。人们习知的古代新大陆和旧大陆居民经济生活的差别,就是由此而来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经济生活的日益繁复,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对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生产力性质和特色,诸如各生产部门的形成,生产部门内部和各部门间的结构与比例关系、生产力的布局,经济效益和发展方向等影响就日益显露出来。第三,由于不同氏族、部落、地区、民族、国家经济生活的不同和各具特色,引起了彼此之间的产品和商品交换。交换打破了原来的氏族、部落、地区、民族和国家的生产力发展的地理界限,发展了彼此间的相互关系,加速了生产力发展和经济生活丰富多样的行程,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变化。以致到今天形成了全球性的世界市场和世界范围内的交往。而这种由于交换形成的相互关系的产生和难易,则是依地理环境的特性为转移的。中南太平洋诸岛上的土著居民过去由于各岛人口少,自然富源大体相同而单一,各岛之间经济生活差异不大,交往又不方便,尽管作为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并不贫乏,但社会发展长期停滞,可以说是地理环境对发展分工和经济生活的差异性与多样性以及对人们交往的影响的一个极端的例子。至于那些处在同一社会发展阶段的地区、民族和国家,也因地理环境的特性而呈现了不同的发展水平、类型的特色。“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说来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事实,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15]着重号是引者加的。同是奴隶制社会,古代希腊、罗马较中国商业发达,除了各自的社会特点外,希腊、罗马濒临地中海,内海周边与岛屿之间距离不大,气候又宜于航海,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地理环境的特点影响着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特点,而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特点则决定着生产关系以及随着生产关系之后的其他一切社会关系和上层建筑等的性质和特点。换言之,作为人与自然关系一个方面的地理环境,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制度和思想意识,主要是通过它对生产力的影响而间接起作用的。

地理环境的特点影响着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速度,从而使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社会发展产生不平衡性,处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例如,在我国,新石器时代的遗址遍布全国各地。但是,原始农业比较发达的主要是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发展超过了长江中下游,最早进入了阶级社会。这可能是由于当时黄河流域气候较今温暖湿润,低温和干旱威胁较轻,黄土高原和黄土冲积平原土质疏松,旱作农业技术又较简单,花费劳动少,开垦较易,使以木、石、蚌、骨为材料制成的工具及原始农业技术较易生产出剩余产品来,从而使奴隶劳动成为可能并得到发展。黄河中下游古文化主要兴盛于黄河支流及支流的两旁或支流流入干河的河湾处(即所谓“”),如洮、渭、泾、洛(陕西)、汾、伊、洛(河南)、卫、漳等河及其支流。水与水之间多系平缓的黄土原峁或丘陵,人们可以沿河谷交往及经河的汇流处通向另外的河流,越过这些河流的分水岭也不困难。相形之下,长江流域当时过于炎热潮湿,不如黄河流域宜于居人,不少地区覆盖着大片的原始丛林,平原地区则湖泊沼泽四布,榛莽丛生,加上土质紧密,种植的农作物又主要是水稻,平整土地和引水灌溉劳动量大,技术要求高,在原始的生产工具和技术条件下,大量开垦困难,即使有一些比较发达的地点,由于大面积的河湖沼泽丛林榛莽的阻隔,也不易扩大交往,连成大片,形成强大的力量,人口发展也因此受到限制。因此,黄河中下游地区首先成为中国古代经济文化的中心地区。

从三国两晋南北朝开始,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特别是长江下游的经济发展速度超过了黄河中下游。这除了人为的因素(如战乱及人口迁移等)以外,地理环境的缓慢变化也是因素之一。近两千年来,我国气候的总趋势是逐渐变冷[16],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气候从过去的过分炎热潮湿变得更适于人类居住和农业的开发。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农业技术的进步,垦田面积明显增加,这带地区在降水量、温度、总热量等方面的优势充分显示出来。主要种植的高产粮食作物——水稻特别是双季稻的普及,更使它在全国经济中占了优势。反之,黄河流域气候渐趋寒冷,水体大为减少,气候干燥,加之黄土高原经过长期开发,天然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土壤肥力下降,水利灌溉日益困难,由此引起了水旱灾害。再加上北方地区是全国政治军事重心,阶级斗争与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比较激烈,战乱比南方多,而周边地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民族往往南下,常在一段时期里造成破坏,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上述各种因素使得黄河流域经济的发展从唐宋以后陷于停滞、缓慢的状态,而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则取代了黄河中下游成为全国的经济重心,并随后又成了全国的文化重心。在这样一个人与自然及人与人的复杂的交互作用的历史过程中,我们可以充分认识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速度的作用。[17]

地理环境还使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生产力发展具有不同的特色。这种特色又影响了它们的生产关系、社会组织和上层建筑。

横亘欧亚大陆的大草原带的地理环境的特色,形成了这带地区的大规模游动的畜牧业。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主要的直接财富是畜群而非经常迁移的牧场。因此在古代,游牧民族的土地私有观念一般比定居的从固定的土地取得收获的农业民族为淡薄,而其社会组织也长久地保持着宗法家长制和部落的形式,而不像农业民族那样按地域来划分。

同是农业民族,当进入封建制后,西欧长期处在封建领主制阶段,而中国则早在战国时就形成了地主经济。除去其他因素外,地理环境的不同也是一个原因。西欧地势平坦,处于盛行的西风带,大西洋的潮湿气流可以均匀地吹向内陆,雨量较多,分布相对平均,气候稳定性强,不大发生大的旱涝灾害。土壤物理性能也较好,对发展农业有利。也正是这种有利的自然条件,使农业生产基本上不存在抵御自然灾害的压力。因而技术进步缓慢,形成大面积粗放的耕作方式。随人口增长而来的农业发展主要是靠扩大耕地面积来解决。中国则不同。黄河中下游在年度和季节上雨量分布都不均匀,春夏之间盛行干热风,易于出现旱涝灾害。广布的黄土、褐色土物理性能较差,对旱涝天气亦较缺乏适应能力。长江流域气候较稳定,雨量丰富,但种植适应于这种气候的水稻却需要对水量加以控制,而广布南方的红壤物理性能也不佳。这就刺激了中国农业发展了在北方以防旱保墒为核心,在南方以灌溉为核心的精耕细作的集约化耕作制度,如深耕细耨,施肥选种,平整土地,水利灌溉等等,土地也因此分成小块,分散经营,从而形成了与西欧不同的农业生产力的特点。

正是由于不同的生产力特点,中国与西欧在封建生产关系上也具有不同的特点。大面积的粗放耕作方式对生产技术要求较低,生产环节较少,农具也多是大型和通用的,这就使生产带有一定的集体性,对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与技术要求较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封建主需要也可能对农业生产进行直接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农业劳动者的超经济强制。这就是西欧封建剥削方式的主体——以徭役劳动为特色的庄园农奴制的由来。中国的精耕细作制度由于生产环节多,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土地又分割为小块,农具多种多样,小型的专门化的居多,对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和技术的要求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封建生产的个体的、细小的、分散的特色十分突出,封建主无法也无需对农业生产实行直接管理和监督。出现的剥削形式只能是把土地分租给农民自己经营,以实物地租为主的租佃制的地主经济。[18]

不同特色的经济关系形成了不同特色的政治制度。在西欧,在对农奴的强烈的人身控制下的庄园农奴制基础上形成了封建领主制。领主既是封建领地的占有者,也是领地上集行政、财政、司法、军事权力于一身的最高统治者。而在其上的高级领主和国君则没有很强大的权力,从而形成了封建分裂割据的局面。在中国,封建生产的细小、分散、个体的性质明显突出,使得地主经济的独立性、分散性和随土地买卖而来的不稳定性以及超经济强制色彩不那么浓厚,使得地主阶级需要把经济剥削权力与政治统治权力相对地分割开来,建立一个集中的、权威的政权机构来集中地代表他们行使政治统治权力。这就是以皇权和官僚制度为特征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由于政令是从皇帝所在的都城经过各级政府所在的城市下达到广大农村,因此城市的作用也与西欧不同。在西欧,城市是作为农村中封建领主城堡的补充和对立物,作为工商业经济据点而存在,农村统治城市。在中国,城市则是以封建政治统治网络中的节点的面貌出现,城市统治着农村。而中国封建社会中占上风的统一的趋势,则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交互为用,维系和加强了这一制度。

在具有不同特点的农业生产力和领主或地主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与西欧封建社会的许多不同的特点,像西欧等级制色彩比较强烈,贵族和平民界限分明,基督教作用很大,几乎代替了统一的政权,农村公社的传统长久保持;而中国等级制色彩不那么强烈,法律标榜“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布衣卿相相当普遍,佛教和道教并没有起到基督教那样的作用,农村公社较早瓦解,其残留蜕变为具有宗教会社或私人团体性质的社邑,等等。则不可能在这里多所论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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