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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象郡辨析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4

李龙章

 http://www.bmy.com.cn/qwhyj/y4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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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象郡究竟位于何处?它在汉代是否仍存?这是岭南秦汉史研究上极具争议的问题,也是笔者在做滇越青铜文化研究前打算弄清楚的史学问题。纵观已知论著,学术界对象郡的认识基本可分为两种,一种属传统观点,认为汉日南郡即秦象郡,秦亡后就消失(简称日南说)[1];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象郡自秦置后直至汉昭帝元凤五年秋方被罢撤,其地理位置在《汉志》郁林、柯两郡间(简称郁林说)[2]。由于对相关史料的认识不同,这两种观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孰是孰非,也见仁见智。笔者不赞成日南说,认为日南说所持论据是可疑的,论证逻辑不通,因而不可行。但也认为郁林说现知说法未够完善,无论在史料理解上和地望考证上有可改进之处,笔者的看法也与前说有所不同。为有助研究的深入,在此不避谫陋,愿就象郡问题发表自己一管之见。

 

一、象郡问题争论的由来和研究状况

为更好地展开论述,有必要先交待象郡问题争论的由来及至今研究的状况。

《汉书·地理志》(以下简称《汉志》)是研究秦汉地理的主要著作。在日南郡下班固注曰:“故秦象郡,武帝元鼎六年开,更名”。对于班固此注,本世纪以前几乎无人怀疑,而对于史籍中的不同记载,学者们要不予以摒弃,要不将其他说法与班注揉合起来。

最典型的揉合说法要数唐杜佑《通典》。《通典》所划定的象郡范围除日南郡外,还包括了位于越南的九真、交趾两郡,并且还包括了与班注相抵触的汉郁林、合浦郡部分地区[3]。杜佑之说影响极大,成为唐以降不少史志和地理论著沿袭的传统说法。

另一种调和两说的做法是既认为秦象郡在日南,又承认汉代有象郡,只是汉代象郡仅存在于汉武帝元鼎六年至昭帝元凤五年的35年间,在地域上与秦象郡也不同。此说见劳干著《秦汉帝国的领域及其边界》[4]和《象郡柯和夜郎的关系》[5]两文。不过劳干的说法其实早已见于清人周寿昌《汉书注校补》:“武帝立郡既无象郡名,自以其地分属各郡,何以至昭帝始罢象郡分属也。前此未分属时,九郡外象郡不俨然存乎,亦班氏之疏也。案臣瓒引茂陵书:“‘象郡治临尘’,今临尘为郁林属县,是亦分属郁林之一证。”全祖望也有类似说法:“当云古秦象郡,后复为骆越诸种,国属尉佗。武帝元鼎六年开,昭帝元凤五年罢,分属郁林、 柯,未几复属交趾”(《汉书地理志稽疑》)。只是全氏之说更显糊涂。

有鉴于日南说证据不确,1916年法人马司帛洛写了《秦汉象郡考》一文,根据《山海经·海内东经》、《汉书·高帝纪》臣瓒注引《茂陵书》《汉书·昭帝纪》等4条史料记载,认为秦代象郡并没有达到汉日南郡地(即安南地),而是在广西、贵州、湖南一带,至汉代仍存,郡治临尘,直到昭帝时才罢撤,分属汉郁林、 柯两郡。

马氏之说有悖传统观点,自然招致批驳。1923年,另一法人汉学家鄂卢梭写下《秦代初平南越考》一文,针对马氏的观点和四条论据,用了大量的史料进行论述,全面否定郁林说。认为秦象郡在汉日南郡没错,秦亡象郡也随即消亡,汉代不得再存在象郡。

秦汉象郡问题之争遂由此正式展开。从其后的研究和争论情况看,马氏和鄂氏可谓是郁林说和日南说的典型代表。此后的讨论文章大体上非支持马说,即赞同鄂说。

在80年代的象郡争论中,日南说的新时期代表作是覃圣敏的《秦代象郡考》,郁林说则以周振鹤的《象郡考》为突出。本文以下的论述均以鄂、覃、马、周四人所述为基础而展开。

 

二、日南说存在的问题

综合鄂、覃二氏的论述,日南说赖以成立的主要史料有如下:

(1)《汉志》日南郡下班固注曰:“故秦象郡,武帝元鼎六年开,更名。”

(2)《水经·温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日南,故秦象郡,汉武帝元鼎六年开”。

(3)《史记·秦始皇本纪》象郡下《集解》引韦昭注:“今日南郡”。

(4)《温水注》引王隐《晋书地道纪》:“(日南)郡去卢容浦口二百里,故秦象郡象林县治也。”

(5)《温水注》:“寿泠水自城南,东与卢容水合,东注郎究究水,所积下潭为湖,谓之狼湖浦口。有秦时象郡,墟域犹存。”

(6)《温水注》:“浦西即林邑都也,治典冲……秦汉象郡之象林县也”。

这六条材料可分为两类,1~3为较早材料,4~6为晚出史料。

在第一类材料中,最早且影响最大的就是《汉志》作者东汉前期人班固自注,可惜班注只抽象提及汉日南郡为秦象郡,并无转变原因及具体方位方面的叙述。应劭为东汉后期人,韦昭为三国吴人,他们的说法并无新意,只是重复班注,故三条材料实际可并为一条。

第二类材料虽然比较具体地谈到秦象郡在汉日南郡的地望,但三条材料三种说法,且互成抵牾,令人困惑不解。例如关于秦象郡郡治,按王隐《晋书地道记》的意见似为象林,在卢容浦口,距汉日南郡西卷东南面200里处;但按第5条材料——《温水注》的说法,则“秦象郡墟域”需往西北移至西卷北卢容水和寿泠水汇合处;按《温水注》另一说法,则秦汉象郡之象林县更在卢容南面即后来林邑国境内,康泰《扶南记》云,从林邑到卢容浦口200余里,是卢容浦口远在林邑之北。同一象郡郡治三条注文三种说法,自然无法成为可信的证据。

除史料未能有力支持日南说外,鄂、覃二氏诠释日南说的其他旁证材料和论证方法也存在问题。诚如覃氏所说,日南说能否成立,关键在于“秦军开略岭南时是否达到今越南北部和中部地区,并在那里站住脚跟,如果肯定的,则秦于此设郡就毋庸置疑”[6]。倘若不是,就理应否定此说。

有什么材料能证明秦军曾到达过越南?鄂、覃以为有三点:1.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南至北向户”、“南尽北户”的记载,鄂氏认为“北户、北向户、日南同现在的安南是一个地方……,(安南)虽未完全平服,设置郡县,而其程度已足使史家指其地为中国的极南境界了”[7];2.援引越南考古材料,覃氏以为发现的中原式青铜兵器当属战国时期,表明“应是秦军进军越南时遗留下来的”;3.认为“西呕”=“西于”,因《汉志》交趾郡有西于县,故覃氏推断《淮南子》所云的西呕君被杀处“应在今越南北部地区”。

但仔细审核这三点材料,我认为并不能证明秦军曾到达越南。

关于“北(向)户”问题,笔者曾撰文详细考证,认为周秦时期“北(向)户”概念与认识不同,指的是距中央王朝南面荒服之地,而荒服虽次九州之极,但仍属九州疆域。根据《尔雅·释地》《山海经·南山经》等史料推知,位于《汉志》桂阳郡耒阳西面的舂山一带应属先秦中原人心目中的“北(向)户”[8]。

越南的考古材料能证明秦军曾深入越南吗?答案也是否定的。笔者也从事南方青铜器研究,通过中原和岭南青铜器比较分析,我认为,由于南方青铜器发展相对滞后,加上青铜器使用寿命较长,因此一些中原地区较早流行的器物在岭南较晚的墓葬或地层中发现并不奇怪。例如广州南越王墓,其年代实际已处汉武帝时期,但单纯提取墓中的楚式鼎、先秦越式鼎、徐式盥盘、四山镜,战国时期流行的戈和喇叭首剑等铜器断代,一定会使人误以为墓的年代也属先秦[9]。由此可见,判断一处遗址或一座墓葬的年代,关键在于全面分析所出的文化遗物,断代尤需以同一单位中最晚的类型品为准。至于个别零星出土的器物,由于其标型学相对年代和器物实际流传时间往往不相同,故并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断代的证据。

例如:60年代出土的海防越溪大木棺墓,棺内发现文物约100件,大多数是青铜器。越南的考古人员认为另一组属中国战国时期输入品,因此得出结论:“越溪遗迹墓葬的年代为公元前4世纪”,“越溪挖空木棺墓的发现,除了提供关于东山社会生活的最有价值的一些材料,还为东山文化的年代树立了一个明确的界碑,在它的一个棺材里将近100件遗物中,完全没有汉代遗物”[10]。

越溪墓的年代果真为公元前4世纪?果真不出中国汉代遗物?这里不妨与岭南汉墓比较一下。越溪墓出的铜瓶器形为有盖竖耳短直颈弧腹撇圈足,圈足饰一周锐角三角形镂孔。这种器物在岭南汉墓中称瓿,广州北郊柳园岗西汉前期墓就出有类似的铜瓿[11];越溪墓所出的铜缸即岭南南越国墓常见的铜提筒;越溪墓的黑格尔一型铜鼓即相当于我国滇桂西汉时期流行的石寨山型铜鼓;越溪墓的斧刃战斧即不对称靴形钺,镖其实就是刮刀,也流行于滇桂粤汉墓。因此越溪墓的年代不可能早到公元前4世纪,它所含的中国文化因素非但不能证明是战国时期的输入品,反而证明是南越国时期或是汉武帝平南越后才传入的。进而有赖这批材料建立的东山文化年代也是不确切的。

覃氏根据《汉书·功臣表》“下 侯左将黄同,以故 雒佐斩西于王,功侯”的记载,又根据罗香林关于呕于声转的认为[12],再鉴于《汉志》交趾郡有西于县,便得出西呕即西于。“黄同所斩西于王,应为秦时西呕君的后裔”。进行大胆推测秦军杀死西呕君和越人杀尉屠睢都在越南北部。这种推论未免太轻率,太脆弱。它的关键证据就是所谓呕于声转。其实罗香林在分析时并未作肯定,仅表示这种推测属“似为”。“似为”的推测又怎样为关键的证据?如无其他新的可靠证据提供,覃氏此说断难成立。

从《淮南子·人间训》秦平岭南的记载看,我们丝毫看不出秦越之战发生在红河流域。

既然上述三点经分析均已证明秦军开略岭南时并没有达今越南,秦象郡日南说本可以抛弃。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这里对日南说另一些论述也作些评议。

可以这样说,日南说若要立得住脚,秦象郡与安阳国、越佗三者的关系必须交待清楚。马司帛洛氏之所以认为秦象郡不在日南,其中重要的理由也就是用日南说无法理顺三者的关系。《叶榆水注》所引的《交州外域记》载蜀王子曾在交趾建立安阳王国,后为越佗所灭。事本简单明瞭,但插入秦象郡就变复杂。按逻辑推论,如果秦平岭南前安阳王已立国,那么秦要在越南设象郡,首先必须铲除安阳王,方可保政权稳固,但这与《交州外域记》所述安阳王是被南越王赵佗击灭相违。反过来倘安阳王是在秦建立象郡后才立国的,试问强大的秦政权有可能会被小小的蜀王子所攻取?这也与史记所载象郡是被赵佗击并相悖。

 

三、秦汉象郡问题应如何解释

马司帛洛氏提出秦汉象郡郁林说的主要史料依据有四条:

(1)《山海经·海内东经》:“沅水(山)出象郡镡城西,入东注江,入下隽西,会洞庭中”。

(2)《山海经·海内东经》:“郁水出象郡,而西南注南海,入须陵东南”。

(3)《汉书·高帝纪》臣瓒注:“《茂陵书》:象郡治临兰,去长安万七千五百里”。

(4)《汉书·昭帝纪》:“(元凤五年)秋,罢象郡,分属郁林, 柯”。

对于这四条史料,鄂、覃氏均认为问题很多,不可信。那么这几条史料是否可信,是否能合理解释秦汉象郡方位问题,这里不妨也作些分析。

首先应强调一点,历史地名考释是一项复杂工程,尤其是上古时期边郡问题,由于流传至今的相关史料不足,加上中原人士对南方山川地理有许多错误的认识,这都给类似象郡的问题考证带来困难。不过我认为,只要对有关材料不抱偏见,不死钻牛角尖,做到全面爬梳,去伪存真,合理的解释总能得出。

 

(一)镡城问题

由于《山海经》号称禹益所记,但实际掺入不少后人说法,尤其秦汉郡县名屡见,故历来学人多对其史料的可信性持怀疑态度。至近世疑古风起,批评之声更是不断。这种情绪自然影响到鄂氏对此书的看法,于是不加分析地斥为“奇异而迷离不明”。

其实《山海经》是一部极重要的上古神话地理著作,主要部分应写定于战国时期。它的神话并非凭空编造,而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有些已从商代甲骨文中得到证实,“例如《大荒东经》《南经》《西经》里四方神名和四方名析、因、石夷、宛鸟  和四犭炎  。这全部都在甲骨文中见到了”[13]。其地理资料的价值也不容忽视。就以郁林说重要依据《海内东经》而言,其虽系刘向附益于《五藏山经》五篇之后,时间属全书最晚部分。但仔细研究,其所述的水道基本符合秦汉间地理的实际情况,是研究西汉中期以前郡县与水道情况的不可或缺的地理书。

《海内东经》沅水记载亦见于《汉志》《说文》《水经》。《汉志》柯郡故且兰下班注:“沅水东南至益阳入江”;《说文》沅水出柯故且兰,东北入江”;《水经》沅水:“沅水出柯县且兰县为旁沟水,又东至镡成县为沅水,又东北过临沅县南,又东至长沙下隽县,西北入于江。”

四条沅水史料对比可知,《海内东经》沅水条除“山”字属衍文,“又东”讹为“入东”外,在沅水出处、流向、归宿三方面大体与另三条资料记载相同。惟出处《海内东经》记为“象郡镡城西”,而其他三则明确指出在“柯故且兰”、“且兰”。周振鹤先生认为造成二者说法不同的原因是“(《海内东经》)时镡城以西之且兰地尚未内属,因此叙沅水源头只及‘镡城西’。汉武帝以后,且兰地置为故且兰县,《汉志》遂系沅水于谈县之下,表明其出处。三国时,故且兰改称且兰县,《水经》故言沅水出柯且兰,由地名的演变可以看出地理现实的变化”[14]。周氏此言有理。

镡城(成)即今湖南西南靖县至通道县一带。《汉志》属武陵郡。但据此经文,镡成在秦汉间属象郡。又据《淮南子·人间训》:“一军塞镡城之岭”记载,镡城正位于秦越边界,是秦军戍守五岭之处。秦始皇三十三年平定岭南设象郡后,此处顺应就成为象郡的最北界。

至于镡城改属武陵郡的时间,史无明载。周氏认为是在汉武帝元鼎六年平定南越国后改属,但我认为不能排除在汉高祖时的可能。《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载文帝赐佗书曰:“朕欲定地犬牙相入者,以问吏,吏曰高皇帝所以介长沙土也,朕不得擅变焉。吏曰得王之地不足以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为富,服岭以南王自治之。”这应该是应赵佗归还岭北属地要求文帝作出的答复。所谓“犬牙相入”,说明被占的地不止一处。那么南越国北面边界有哪些地方属“犬牙相入者”?除番禺正北面湟溪、阳山关外的桂阳县应属外[16],沿南岭山脉往东至横浦关,服岭南北域属明确稳定,以南地区为南越国领地,不存在归还问题。桂阳往西《汉志》属苍梧郡但位于岭北的冯乘、谢沐两县,从马王堆汉墓出土地形图看,原应属长沙国,也不存在被占问题。再往西面的始安越城岭,《汉志》属零陵郡,但从马王堆古地图形势推测,原应属汉越交界处。这是承接秦军在此戍守,凿通灵渠南下之故。况《南越传》言汉军平南越“出零陵,或下漓水”,说明其南的始安仍属南越国。惟再往西面的镡城有可能。其位于服岭以北,地势居高临下,又有沅水交通之便。若归南越国管辖,其地理位置向北突出,有如利刃,自然对汉王朝的统治是个威胁。反过来为汉王朝所据有,也形成对南越国高屋建瓴之势。故汉高祖五年天下大定时,汉王朝将桂阳、镡城划属长沙国、武陵郡,演成对南越国“犬牙相入”的军事形势。

由于镡城属象郡的时间短暂,故《汉志》等较晚的地理书均无这一变动记录。幸好秦汉间写定的《海内东经》沅水条有所保留,才不至于使象郡演变的历史痕迹湮灭。

 

(二)郁水问题

《海内东经》郁水条云:“郁水出象郡,而西南注南海,入须陵东南。”

这是《海内东经》另一与象郡地理位置相关的水道记载。但由于郁水水道古籍记载较乱,故持日南说者历来对它多有质疑并认为此经所述的郁水不一定就是流经今广西境内的郁水。

覃氏就说:“《汉志》中之象林,读音与项陵、湘陵或相虑近似”,“如项陵果为象林,则《海内东经》所说的郁水和象郡,当在今越南中部地区。”

郁水的记载也见于《山海经·海内南经》:“郁水出湘陵南海,一曰相虑。”

《汉志》对郁水记载有多处。 柯郡镡封班注:“温水东至广郁入郁”; 柯郡句町班注:“文象水东至增食入郁,又有卢惟水、来细水,伐水”;郁林郡广郁班注:“郁水首受夜郎豚水,东至四会入海”;郁林郡领方班注:“斤员水入郁。”

《水经》及《注》记载更多,择要叙述二则。《水经·温水》:“温水出 柯夜郎县……东至广郁县为郁水,又东至领方县,东与斤南水合,东北入于郁。”《温水注》:“温水又东迳增食县,有文象水注之,其水导源 柯句町县,文象水、蒙水与卢惟水、来细水、伐水,并自县东历广郁,至增食县注于郁水也。”

从上述郁水记载看,表面上似乎很错乱,但其实其脉络大体仍然是清楚的。用现在西江水系解释《汉志》的说法,郁水实际可分为南郁水和北郁水[17]。“郁水首受夜郎豚水”指的是北郁水,包括今红水河及其上游北盘江(史汉其他地方称 柯江);“文象水东至增食入郁”、“斤员水入郁”指的是南郁水,包括今右江及与左江(斤员水)合流后至桂平的郁江水道。红水河和郁江以下水道仍称郁水。

《海内东经》郁水条说的是秦汉间的象郡是古郁水——右江的发源地,其下流经猛陵,再东南入海。

 

(三)临尘问题

《茂陵书》载:“象郡治临尘,去长安万七千五百里。”这条记载的里数是有问题的,因此马司帛洛也承认长安至临尘(今广西崇左县)并无万里之遥,万七千五百里中的“万”字当为衍文。但鄂卢梭等人却认为当误的不是里数而是地名,“临尘”当为“林邑”之误。这里不妨先推敲鄂氏之说是否有理。

鄂氏也承认,汉日南郡治西卷,但这里竟因应《茂陵书》改口“象郡治林邑”,岂非自打嘴巴?其实鄂氏在此是要玩一个推理游戏,即首先证明“象郡治临尘”之“临尘”实为“临邑”之误,“临邑”即“林邑”,“林邑”又为秦汉之象林县,象林或许先为秦象郡治,后变汉日南郡才改治西卷。不过这样的推理游戏不是治史而是任意涂改历史。

覃氏根据《温水注》:“卢容浦口有秦时象郡”的说法,认为“适在汉西卷境内,可见秦象郡治应在汉日南郡治西卷”。此说既与鄂氏所说相矛盾,更不符合史实。如前所述,根据史乘,卢容浦口与西卷并不在一起,两者南北相距200多里,而汉象林县更远在卢容之南,三地可谓“风马牛不相及”也,卢容之象林县纯属晋代侨置县。

退一步说,假定汉象林县是秦象郡治,其去长安亦不足“万七千五百里”。《续志》载日南在“雒阳南万三千四百里,”而洛阳至长安的距离按汉里计也不过六、七百里[18],合计约万四千余里,尚差三千多里。由此可见,鄂氏虽把临尘兜圈说成林邑,但去长安的里数仍不能助其圆说。

相反临尘去长安的里数,若去掉“万”字后,则与实际距离相差不大。覃氏以《茂陵书》载:“珠崖治覃都,去长安七千三百一十四里,儋耳去长安七千三百六十八里,”证“临尘去长安里数仍多于珠崖、儋耳,矛盾仍然存在”。其实从交通而不是从直线距离的角度考虑,长安至临尘和去珠崖、儋耳差距不大。西汉时期中原与岭南西面诸郡的交通主要依靠湘漓水道。若去海南岛,最便当的走法是从浔江至藤县溯北流江到玉林,再顺南流江抵合浦,转乘海船即可抵达。而从藤县到临尘虽可免转船麻烦,但需经浔江盘曲走郁江、左江,方可抵达,实际里程也不短。古人算数未精,记临尘去长安7500里未至不当。

如前所述,左右江流域属秦汉象郡区域,既有郡域,其中当有郡治。象郡治临尘,位于古郁水支流斤员水旁,去长安7500里,文理圆通无阻。

 

(四)罢郡问题

郁林说最重要但又最具争议的证据乃《昭帝记》:“(元凤五年)秋,罢象郡,分属郁林, 柯”的记载。清人齐召南在此条史料下云:“按此文可疑。秦置象郡后属南越,汉破南越,即故象郡置日南郡,以《地理志》证之,此时无象郡名,且日南郡固始终未罢也”(《汉书考证》)。鄂卢梭全盘接受齐氏之说,也认为此史料“毫无根据”,应该摒弃。

笔者认为,《昭帝纪》这条材料属《汉书》正文,而正文的可信度应在班注和其他注释之上。至于《昭帝记》这条材料是否“毫无根据”,则需要作具体深入的分析。

从表面现象看,昭帝罢象郡似乎不合情理,因为有两条材料直接与《昭帝纪》此说相悖。(1)元鼎六年汉武帝平南越后,在岭南设置九郡,九郡名称同样记在《汉书》正文——《武帝纪》中:“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其并无象郡;(2)《史记·平准书》云:“汉连兵三岁,诛羌、灭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此十七郡名《史记》语焉不详,《集解》引晋灼言:“元鼎六年定越地,以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郡、定西南夷,以为武都、 柯、越

蘐、沈黎、汶山郡;及《地理志》《西南夷传》所置犍为、零陵、益州郡,凡十七也,”晋灼注释的十七郡同样无象郡。由这两条材料似乎可得出象郡最迟应在武帝平南越后罢废或更名的结论。鄂氏也正基于这两条材料认为《昭帝纪》罢象郡说应该摒弃。

不过如果认真留意武帝平南越至昭帝前后发生的史事,对“九郡”和“十七郡”两条材料的认识也就有所不同。首先,我认为晋灼的解释有一郡名不当。分析《平准书》所言,尤需注意的是“汉连兵三岁”字句,汉武帝在番禺以西至蜀南设置的十七郡必须符合这项条件——即在“连兵三岁”时间内设置的才算“初郡”。查记载,“连兵三岁”指汉武帝元鼎六年,元封元年和元封二年(前111—前109)。而晋灼所列的十七郡中,属元鼎六年设置的有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 柯、武都、越 、沈黎、汶山、零陵十三郡,属元封元年设置的有珠崖、儋耳二郡,属元封二年设置的有益州郡。以上均属“连兵三岁”中设置的初郡。但犍为不属此时初郡,它是建元六年(前135)唐蒙通南夷时设置的,应予剔除。而应补上凑成十七郡数的正是象郡,也置于汉武帝元鼎六年。

至于为何汉武帝在岭南设置的九郡无象郡,我认为也属事出有因。读史可知,汉武帝平南越时曾出兵五路,一路为伏波将军路博德所率领,“出桂阳,下湟水”,抵番禺;一路为楼船将军杨仆所统帅,“出豫章,下横浦”,也抵番禺。这两路军攻陷南越国都,灭了南越赵氏政权。另两路分别由故归义侯戈船将军和下濑将军所带领,“出零陵,或下漓水,或抵苍梧”。此两路兵史汉未交待后来是否也抵番禺,从苍梧王赵光“闻汉兵至,降”和“越桂林监居翁谕瓯骆属汉”可知原秦桂林郡的大部分领域似应由此两路军攻占,后再分置为苍梧郡和郁林郡。

再参考《叶榆河注》:“后汉遣伏波将军路博德讨越王,路将军到合浦。越王令二使者赍牛百头,酒千钟及二郡民户口簿诣路将军。乃拜二使者为交趾、九真太守。”又《汉书·功臣表》载:“(黄同)以故瓯雒佐将斩西于王。”而西于在《汉志》属交趾郡,故知越南三郡和合浦郡也为平南越国都的路博德军所攻占。又因由合浦至海南岛属捷径,故耳、珠崖二郡同样为路军所取。

至于第五路兵的去向值得注意,此路由驰义侯(后由中郎将郭昌、卫广)率领,“因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 柯江”。原拟作奇兵,“出其不意”直捣番禺,以“制粤”。后因且兰国君反叛,而且南越国都已被一、二路军迅速击破,故中途截止执行原计划,改行平叛和平西南夷任务。耐人寻味的是史汉《西南夷传》的记载:“汉乃发巴蜀罪人尝击南越者八校尉击破之”;“中郎将郭昌,卫广引兵还行,诛隔滇道者且兰”;“夜郎始依南越,南越已灭,会还诛反者,夜郎遂入朝”,师古在《汉书》下注:“军返而诛且兰”。又“南越以财物役属夜郎”,知夜郎与南越国关系密切,两者必定相邻,夜郎方可倚南越。而南越与夜郎相邻的郡应是象郡,前面《海内东经》《茂陵书》记载解释已可充分证明。史汉“尝击”、“引兵还行”、“会还”用词显示,汉第五路兵虽未抵番禺,但实际已进军一段路程,这中途引兵还行前所占据之地非象郡莫属。

鉴此我认为,由于象郡是被平定西南夷的汉军所攻取的,而岭南其余大部地区则为平南越主力部队攻取,因此汉武帝在元封五年置刺史部十三州时,按照拓疆情况划分,象郡被划归益州刺史部统辖,由是在交趾刺史部辖属的岭南九郡中自然不见象郡之名。

扫除两个实可解释的障碍后,再探讨《昭帝记》罢郡记载。其实单从地域看,这条记载就已和《海内东经》《茂陵书》三条材料相互扣合,不约而同地指证秦汉间的象郡就在今滇、桂、黔、湘之间,地域正属《汉志》郁林, 柯两郡间。《昭帝记》所谓“罢象郡”,分属郁林、 柯合情合理。

从政治背景看,《昭帝纪》罢象郡记载是汉昭帝继续执行“轮台诏令”;实行“与民休息”和紧缩政府开支政策的必然结果,也是为化解益州刺史部内民族问题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研究边疆史可知,西南边疆汉晋时期郡县设置和省并与内地并不相同,很大程度上受民族问题制约,需视部族原有组织架构,相互关系的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理。方国瑜先生曾指出:“郡县是在部族区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说,以部族区域为郡县区域,以部族的分合为郡县分合,这就是所谓‘ 縻统治’,‘即其部落郡县的特点’”;“既设置郡县,任命太守、令、长,同时保留部族组织,加封土长为王、侯、邑长,可以说是‘土流两重的政权形式’”[19]。

就西汉前期西南地区情况举例而言,“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西南夷传》)。汉武帝置 柯、益州、越 郡时就因应了夜郎、滇、邛都等部族分布情况,又册封了夜郎王和滇王等,行土流共治。其下小一些的部族就成为县,土长封为侯,如《汉志》柯郡同并县注引应劭语:“故同并侯邑。”

象郡土流政权架构全面情况不明,但估计也不例外。我们尽少知道其中有一句町国,其与夜郎为邻,分布在云南广南、富宁和广西西林至平果、隆林至天等的南郁水流域[20]。即《汉志》句町县及增食以西地区,其土长起初只封为侯。

《汉书·西南夷传》载:“孝昭始元元年,益州廉头,姑缯民反,杀长吏。 柯谈指,同并等二十四邑凡三万余人皆反。遣水衡都尉发蜀郡、犍为奔命万余人击 柯,大破之。后三岁,姑缯、叶榆复反,遣水衡都尉吕辟胡将郡兵击之”。在这两场平叛战争中,句町侯国站在了汉王朝一边,“亡波率其邑君长人民击反者,斩首捕虏有功,”因此被封为句町王。从地理位置看,句町所击应是位于其旁的谈指、同并等侯邑。

为了达到“以夷制夷”,减少军队损耗和节省政府开支的目的,汉昭帝在始元五年罢儋耳,并珠崖郡;罢临屯、真番、并乐浪,元菟郡的基础上,于元凤五年罢象郡,将所属句町国并入 柯郡,剩余地区并入交趾刺史部郁林郡,于是 柯,郁林两郡遂演变成《汉志》所述范围。

将句町侯封王,并入 柯郡,制衡反叛部族,使夜郎王在柯郡内独大的局面结束,这是汉朝统治者一招妙着。果然自此以后,夜郎不甘与句町平起平坐,屡屡挑起争端,“至成帝河平中(约前27)夜郎王兴与句町王禹、漏卧侯俞更举兵相攻”(《汉书·西南夷传》)。汉朝政府利用他们之间争斗,借机先杀了夜郎王兴,后又镇压了夜郎联同“旁二十二邑”的反叛。至蜀汉时期,因见句町、漏卧长期不能见容于 柯郡,于是才将它们及宛温、都唐、进乘、镡封、西随五个关系密切的南面邻县与原益州郡后属建宁郡的律高、毋 、贲古、胜休四县合并,设为兴古郡。从句町国在 柯郡的合并和分离,不仅反映了西南地区民族关系亲疏和战,也反映了郡县历史的演进,不正可以证明《昭帝纪》罢郡之说并非“毫无根据”?

总结上述,我认为秦汉象郡郁林说所依据的史料是经得起推敲的,它们之间相互关系扣合,因而也是可信的。

秦汉象郡的领域仅凭现有资料不可能精确推测。从《海内东经》《茂陵书》《昭帝记》结合《汉志》分析,秦象郡范围应包括《汉志》武陵郡镡城县、郁林郡定周、广郁、临尘、雍鸡县和 柯郡的句町共六县。相当于今湖南西南靖县及贵州东部锦屏、剑河以南;广西融江以西的河池地区、柳江以西忻城、百色地区、南宁地区大明山西南至中越边境;云南东南文山州广南,富宁一带[21]。

汉高祖五年,为了钳制南越国,定边界地“犬牙相入”,镡城划归武陵郡。自此汉象郡北界退至今广西三江县和贵州榕江、从江县以南,其余地域仍如秦代。

汉武帝平南越,由于象郡实为平西南夷的汉军攻取,故汉武帝设益州刺史部时象郡因应被划入。

汉昭帝元凤五年,象郡最终罢撤,以句町国为主体的象郡部分领域并入柯郡,象郡其余地域归属郁林郡。

 

 

                                    

 [1]日南说代表著作有:

A.      鄂卢梭:(L.aurousseau)《秦代初平南越考》,冯承钧译,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B.覃圣敏:《秦代象郡位置考略》,《印度支那研究》1981年第4期;又见《历史地理》第3辑,载《秦代象郡考》。

C.洪建新:《秦代北户考》,《学术论坛》1982年第1期。

D.余天炽:《秦象郡南界的辨证》,《印度支那研究》1982年第3期。

E.张荣芳、黄淼章:《南越国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郁林说代表著作有:

A.马司帛洛:(H.Maspero)《秦汉象郡考》,冯承钧译,《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四编》,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B.谭其骧:《秦郡界址考》,载《真理》杂志1卷2期,1944年版;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册》(第二册),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

C.陶维英:《越南古代史》,科学出版社,1959年中译本。

D.蒙文通:《越史丛考》,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E.周振鹤:《象郡考》,《中华文史论丛》1984年第3期;《西汉政区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F.王妙发:《关于秦代象郡地望问题的讨论》,《历史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1986年。

G.万竟君:《关于秦汉古象郡的再讨论》,《地名集刊》第二辑,1994年4月。

[3]杜佑:《通典》州郡十四、边防。

[4]载《现代学报》1卷4~5期,1947年。

[5]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集刊》第14本,1949年。

[6]见注[1]B文,以下所引覃文均同此注。

[7]见注[1]A文,以下所引鄂文均同此注。

[8]详见拙作《秦平岭南诸问题辨析》,《秦文化论丛》第5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又载《深圳博物馆开馆十周年纪念文集》,中华书局,1998年版。

[9]见广州市文管会等《西汉南越王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又见拙作《广州南越王墓出土青铜容器研究》,《考古》1996年第10期。

[10]黎文兰等:《越南青铜时代的第一批遗迹》,(梁志明译),河内科学出版社,1963年版。

[11]广州博物馆等:《穗港汉墓出土文物》,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出版,1983年版。

[12]罗香林:《古代百越分布考》,《中夏系统中之百越》,独立出版社,1943年版。

[13]刘起钅于    :《古史续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14]见注[2]E文。以下所引周文均同此注。

[16]见马王堆汉墓出土地形图及谭其骧:《马王堆汉墓出土地图所说明的几个历史地理问题》,《古地图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77年版。

[16]《汉志》武陵郡下班注:“高帝置”,《续志》则称:“秦昭王置,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沅水注》云:“本楚黔中郡,高祖二年割黔中故治为武陵郡。”根据楚汉相争形势,武陵郡应以高祖五年置为准,武陵郡与南越国边界划定也在此时。

[17]方国瑜先生对西南水道有精辟的见解,南北郁水的提法也为其倡,详阅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中华书局,1987版年。

[18]汉里约合公制413.53米。见陈梦家《亩制与里制》,《考古》1966年第1期。

[19]同注[17]书。

[20]《汉志》 柯郡句町县下注:“文象水东至增食入郁,又有卢惟水,来细水,伐水”。先谦案,句町国县并置,幅员自广,其县当在宝宁、百色、泗城、镇安之间(《汉书补注》)。方国瑜考证:“(南宁府)在其西北之隆安,果德以上地区,即今之田东、田阳、百色、凌云、保德、靖西、睦边等县,疑为汉句町边境……大抵增食县以上为句町边境”(见注[17]书)。

[21]《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将象郡西界划至今贵阳、册亨以东,似太过,且史学根据不足。周振鹤先生认为毋敛县是柯郡惟一可能原属象郡之地,恐值商榷。汉毋敛县约今独山、荔波、三都等县。据记载毋敛与且兰关系密切,自汉至晋,柯郡几经分合,毋敛和且兰始终在同一郡中,并无后并入痕迹可寻。且与《海内东经》郁水条地望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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