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明代中叶以降,星罗棋布于江南的市镇,其生产、生活基础及居民属性,逐渐区别于孕育它们的乡村。市镇对其所处的地域空间形成一种明显的自我认同,并表现在多个层面。比如,滨岛敦俊分析,明末清初江南市镇中出现的不合乎国家祀典规定的镇城隍庙,其实反映了市镇企图“‘在首都(皇帝)—省城—州县城’这样等级严明的行政体系中找到自己的相应位置”。森正夫从文本书写的角度,指出明清市镇文人编修镇志有内发性和切实的现实目的性,从中能看到以市镇为基盘的地域社会的存在,以及对此地域社会,乡镇志编者所怀抱的强烈的自我认定意识。巫仁恕更具体地剖析明清乡镇志书中的“文人化”园第形象,揭示了园第志作者塑造地域文化的优越性以唤起地方意识,甚至试与城市争长短的企图。太田出发现清代市镇下层文人和商人对分防于镇中的佐杂官有着“镇长”般的期待。吴滔提出,清乾隆末期之后,嘉定、宝山在救荒活动中以市镇为核心划分的管辖区“厂”,使乡民心目中原本非常模糊的认同感逐渐清晰起来。
如上所述,江南市镇的地域认同意识,是明代以来市镇大发展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面向。无论数量还是规模,市镇这样一类地理空间,在江南三角洲已经成为可以与城市和村落并存的聚落形态。但清末改革之前,市镇一直是一种非建制性的存在,它们自然生长于早已规划好并运行已久的基层区划之中。而市镇地域认同的发展,不可避免将在原本秩序稳定的基层社会中激起涟漪。以往关于市镇地域认同的研究,尤其是针对晚清之前的讨论,更注重对其认同表现的揭示,尚未充分探讨这种认同在实际的日常生活和行政管理中会造成什么样的变动与挑战。
与此同时,认同意识很大程度上来自市镇内部的力量与欲望——希冀突破现有的政治、文化等级框架,获得与其经济规模更为匹配的身份。而明清江南地域社会中最核心的力量非士绅家族莫属,故从这一群体的意识和行为角度,观察分析市镇在基层地域中的存在状态与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追寻家族在市镇发展中的动向,可以发现明代中叶以降江南三角洲开发重心向高乡转移的过程中,一批冠以家族姓氏或在生成阶段有特定家族深入参与的市镇集中出现,如常熟县老徐市、何家市、归家市、奚浦市(钱氏)、吴家市,嘉定县罗店镇、娄塘镇(王氏),太仓州的赵市、穿山市(刘氏),上海县张江栅市、杜村市,昆山县陶家桥市,等等,家族动向与基层市场发育息息相关,是明清江南市镇中的一个重要类别。这些与特定家族有着天然联系的市镇,提供了讨论上述问题一个便于观察的群体。结合史料,本文将明代江南地区,以姓氏冠名市镇,尤其深入参与到市镇发育过程的家族称为一镇之“主姓”。这类因家族聚居或投资活动而形成的市镇,傅衣凌、蒋兆成、陈忠平、陈学文、吴仁安、包伟民、樊树志等已从市镇类型划分和兴起原因的角度,进行了归纳,但其关注点主要在市镇经济的发展,故对家族与市镇的关系没有深入考稽。近年,谢湜以太仓州赵市的兴创为个案,将粮长制度的变化、市镇历程和家族发展结合起来,探寻了明中期以前江南社会机制的变迁,为深入解读市镇兴起提供了新视角。但市镇形成后,“主姓”家族与市镇的演变历程、关系状态,以及对各层面产生的影响,仍未被充分讨论。
本文即追索明代中后期江南市镇中“主姓”家族的角色与演变发展,在基层地域结构的视野下,分析家族与市镇间形成的紧密关系对地方社会造成的影响。为便于有针对性地展开讨论,主要围绕常熟县市镇展开研究,从中既可看到明中叶之后历史变迁的共性,又有特定时空下的独特性。
一、常熟市镇发展格局与“主姓”建构
经历了宋代直至 15 世纪末年(明成化、弘治年间)的萌芽与形成期,到 16 世纪之后,江南市镇的成长与发展更加突出。尤其在正德、万历年间以迄清乾隆时期,市镇数量平均增长一二倍以上。据范毅军统计,1551—1722 年,太湖以东的市镇数量从 161 个增加到 261 个,增长率达 62%。
从地理分布和区域差异来看,江南三角洲古冈身沿线及以东一带,市镇兴起和发展在明代中叶之后更为突出。这与东、西部的地域开发进程有很大关系。三角洲冈身以东的沿海地区地势较高,习称“高乡”。这里在“六朝之前以盐业生产为主,农业则不发达。唐五代时期农业开始有了较大规模的开发,除种植水稻外,杂种旱作。入元以后由于棉花的传入,遂形成了全国棉纺织业生产的中心”。范毅军在有关太湖以东市镇与区域发展的研究中指出:“到 1550 年止,区域内部的发展,其实仍富有浓厚的向境内边际效益低的土地拓殖的色彩。”范氏所言拓殖方向正是高乡。滨岛敦俊从圩田开发史的角度,也指出三角洲东、西部的发展时间差,即江南三角洲最早于 15 世纪中叶开始进入水乡圩田开发的最后阶段——分圩。这意味着自唐代末年以来江南低地圩田开发历程即将结束,此后,江南开发的重心转移到三角洲东部的微高地,人口也存在向这一区域迁移的趋势。
以明代常熟县境内市镇的发展次序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明中叶之后市镇的迅速增长态势与地域分布情况。
常熟县负山望湖,襟江带海,三角洲冈身呈西北—东南走向于境内穿过,全县地势北高南低。弘治《常熟县志》记载,其时境内有庆安、福山、梅李、许浦、涂松和常熟共 6 个镇,以及杨尖市、河阳市、奚浦市、徐家新市、唐市、李市、支塘市、练塘市、双浜市、双凤市、直塘市、沙溪市、甘草市、璜泾市 14 个市。其中,涂松镇、双凤市、直塘市、沙溪市、甘草市、璜泾市在弘治十年(1497)划入新置的太仓州,常熟镇是县治所在地,为统计方便,将这 7 个市镇排除在外。故弘治年间,常熟县内市镇数为 13 个。到嘉靖时,县内增加了 2 个市,即归家市和李墓市。万历年间,一系列小市镇兴起,市镇总量比嘉靖时增加了 15 个,分别为新徐家市、何家市、管家市、李家市、花桥市、吴家市、新吴家市、薛家市、张家市、陆家市、周家市、萧家市、里庄市、鹿苑市和大河市。
整体来看,自弘治年间开始,常熟县市镇蓬勃发展,像西徐市、杨尖市、东张市、归家市都是弘治时出现的。这些市镇与嘉靖之后成长起来的更多市镇,绝大部分分布在县域北部和东部,属于江南三角洲的高乡地带,总体呈现出密度高、规模小的特点。这正反映出明中叶后江南高乡开发速度的加快。除了市镇在明代中叶之后蓬勃发展于高乡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现象,即这些市镇均冠以姓氏。这一现象透露出,特定家族在商业聚落形成中曾发挥重要作用,故这一类型的市镇均可以被称作“主姓市 / 镇”。经统计,若以万历年间常熟县市镇所达到的最大值 30 个(镇 4,市 26)为基准,那么 23 个主姓市(见下表),比例超过 75%。
明代中叶,江南高乡地区集中、成规模出现的“主姓市”中,“主姓”究竟作了何种贡献、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主姓”的形象如何建立起来?一直以来,答案都是非常模糊的。史料中对这类市镇早期发展的记载多语焉不详,经常只有一句话:“某市某某创。”即使个别市镇有更多的材料信息,但限于传统文献中士人“讳言利”的话语系统,我们也很难对家族参与商业勃兴的有关过程,作出精准和环环相扣的复原。因此,只能尽力作一些粗线条的归纳与考证,尝试对特定时空下集中出现的与市镇发展息息相关的家族动向作一勾勒。
一方面,“主姓”家族促进了以棉花种植为主的高亢土地的进一步开发,构成村落发展升格的物质基础。众所周知,江南东部高乡供水相对不足,有的土地沙或者黏土成分过高,有的是滨海土地,盐分太高,都不适宜种稻。但这些田地皆可以植棉。植棉和棉纺织业收益高,成为促进高乡地域开发及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主姓”们即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役使大量僮仆,治理、耕种高乡旱地。
如归家市,临近白茆塘,地势高仰,且有海水倒灌,土壤肥力欠缺,以旱地为主。生活在成化到嘉靖年间的归椿,娶常熟福山镇曹氏为妻,曹氏“镇重敦厚,智虑不形”,婚后“夫妇晨夜力作”,勤勉于家业。曹氏家资丰饶,在福山为巨室,孙辈回忆起这位祖母时,特意强调曹氏来归实是“培植归氏厚矣”。由此推断,曹氏不仅与丈夫同心力作,极有可能还带来不菲的嫁妆,为归氏的经营奠定物质基础。这一时期,归椿因地制宜,通溪置闸,着力于旱地农田的大规模经营。随着土地获得开发,归氏家族生活的区域逐渐吸引了更多人群的集聚。
距离归家市西侧不远的老徐市,地靠李墓塘,因而也称李墓市,徐氏家族聚居于此,其开发经营的轨迹与归家市相似。这里同样“上亢而确”,明代水稻种植多遭苦旱,百姓纷纷弃地而走。弘治到嘉靖年间,以徐栻兄弟为代表的徐氏家族,多方抚留欲弃地的百姓,并召募他们修整土地、筑路通河、开沟掘渠,改善农业环境。事实上,从永乐至弘治年间,江南出现了大批农业经营地主,即如时人吴宽所言:“三吴之野,终岁勤动,为上农者不知其几千万人也。”常熟市镇的“主姓”们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共同推动了江南三角洲向东部微高地开发的进程。
另一方面,“主姓”家族投资当地的市场建设,组织商业贸易活动。如奚浦市所在的奚浦流域,面向长江,海陆交接,舟舆交会,对外交通便利。有大姓钱氏约宋元之交定居于此,入明之后,钱氏昌宗公有二子——钱琛和钱镛。从钱琛到其孙辈钱广、洪、宽,利用国家浚治奚浦塘的机会,肇建石桥,方便水陆往来,佐以设市招商,建市屋出租以供贸易。交易往来以布丝、鱼盐、蜃蛤为大宗,基层市场逐渐形成。钱镛于分家析产时,迁居到西边三丈浦沿岸的鹿苑一带生活。三丈浦与奚浦地理条件相近,钱镛、德父子在鹿苑设肆百椽,鱼、粮贸易兴盛。沿李墓塘向东南有何家市,何氏在何辉一代时,“刻意货殖”,家道日渐兴隆。其子何墨于嘉靖年间在当地筑廛庐、集商侩,“日征其廛息”,何家市随之发展起来。
经营地主在开发土地的同时展开商业贸易活动,在明代中期的江南三角洲亦属普遍现象:“乡落大姓,居货而贾者,数不可纪”。故对“主姓”们来说,以上两方面的经营不是非此即彼的,如归椿之子归霆在父辈的开发成果上,继续“辟土田、创市肆”,才使得习称“白茆浦”的村落更名为“归家市”。徐氏除发展农业种植外,亦“善忖度时事,若烛照数计,乡里视为指南,投无不中”,可见其商业投资活动。何家市所在的地域,最初多有抛荒旱地,何墨“相原隰、辟污莱”,杂植嘉木,于农田经营亦有成效。因此,参与市镇草创的“主姓”家族,一般兼有土地开发和商业经营的双重属性,是乡间拥有大量财富的豪强。从经营方式上看,“主姓”家族与同一时期的豪强家族并没有明显不同,然而佐以天时、地利等其他因素,他们因缘际会地成为某个经济中心形成过程中的显耀力量。家族命运与市场生长交融在一起,构成明代中叶江南市镇大发展进程下的一个重要类型。
以上基于地方志、传记和墓铭为主的记载,市镇“主姓”家族的作用似乎是独一无二、决定性的。事实当然不是如此简单,回到更大的历史背景中仔细剖析,其中奥秘或可窥探一二。
比如,文献中常出现的某“主姓”家族“通溪置闸”、“开沟掘渠”的行为,似是将工程完全归诸个人和家族。而实际上,这批市镇集中生成的 15 —16 世纪初,正是江南水利大修的时期,明王朝先后派周忱、徐贯、姚文灏、李充嗣等至江南治水。奚浦市在兴起过程中,家谱中有钱氏“先浚奚浦,甃石为广利桥”的说法,是创立市场的重要基础条件之一。细察奚浦,在常熟县北,南通浪澄塘,北通长江,是常熟西北区域一条重要的蓄泄通道,灌溉田亩 1800 多顷。明初开浚后,至正统年间,河道淤积严重,民力大困。周忱此时巡抚江南,兼理江南水利,主要处理太湖流域下游排水问题。这一过程中便有周忱和地方官府主导的挑浚奚浦塘的工程。工程结束后,邑人陈瓒撰写《重浚奚浦碑记》。从这一相对客观的第三方记录来看,当时邑中著姓钱氏以钱宽、钱洪最盛,两人“为里中倡,上记周公,请更浚浦,且愿输资饷役夫。公可之。水部郎郑公颙讫其事,民赖以饶”。由此可以发现,所谓钱氏浚奚浦,只是以民间富户的力量,配合周忱主持的官府水利事业。作为一条区域性大河道,也绝非单凭一姓之力即可浚治的。归家市所临的白茆塘,情形更应如此。白茆塘是太湖水下泄入海的重要通道,关系到太湖平原的水利大势。在归椿生活的成化至嘉靖年间,明王朝至少有两次大规模的白茆治理工程:弘治七年徐贯开浚白茆;正德十六年(1521)李充嗣清理入海口涨沙,疏浚成渠。
可见,后世文献,尤其家谱的记载,实质上是将明代中叶朝廷主持的江南水利工程与功效简单归功于聚落中的权势家族身上,突出和强化了他们的力量与贡献,即这些市镇主姓家族的“创市”角色存在一个“建构”的过程。
市镇是复杂的聚落综合体,影响其兴衰起落的因素非常多,这里并不是想讨论市镇起源这一虽关键但较为宏大复杂的问题,也无意将“主姓”家族的人为力量看作市镇生成的决定因素。然而,亦不能因此完全否定“主姓”在市镇兴起时的作为与贡献,并且,此后市镇的社会发展进程中,仍然能够看到这些家族的作用与影响。即如,到晚明时,“主姓”家族完成士绅化转型,政治身份优势下与市镇所形成的关系带有强烈的地方认同意识,不仅深刻影响到此后晚明地方社会的行政管理实践,也使市镇在县以下基层地域结构中的角色发生微妙变化。
二、从“赀郎”豪强到“制科官”士绅
从家族开始聚居经营到市镇初立,科举功名或仕宦经历并不是“主姓”普遍拥有且必要的条件,巨额家业已能使他们在基层地域获得强大权势与力量。
钱琛、钱镛之后,钱氏在奚浦流域的生活十分奢华。宣德时,钱琛的第三个儿子,名祥五,被乡里人称为“五大人”。这位“五大人”在乡间任粮长。宣德之前,粮长身份优越,权威亦大,其时常熟便广泛流传着“常熟知县印,不如钱五大人信”的说法。到正统、景泰间朝廷设捐纳,为地主大户开启了通过财富换得荣誉性身份甚至出身和任官资格的捷径。A此后,钱氏族人有一些选择科考,有些则更青睐捐纳。如正德间钱氏有族人行捐纳,而并不看好科举正途:“他家学进士业,辛苦场屋,刺促拜除,岂若我家儿子,裁能书记,银带绿绶,比二千石,年未及艾,宦成告老?且吾行天下,制科官不及赀郎多矣。”
归氏兴起晚于钱氏约半个世纪。归椿以及他的三个儿子,都没有科举或捐纳的功名。长子归雷除经营家族生活所在的旱地外,还兼治低乡水田:嘉靖初年占据常熟尚湖最低下的赵段圩,倾赀筑堤。C这段圩堤,延亘数里,一千多丈,成化十年(1474)地方官府大规模修整时,所费浩大。 D嘉靖三十二年(1553)前后倭寇侵扰,归雷、归谟父子应知县号召,于县东靠海的九淛一带筑堡防卫,在土坟广布、地多不耕、形同瓯脱之区的九淛建亭舍、募流民,开启了土地垦荒与治理。其雄厚财力可见一斑。
何家市中,何墨早年尝试走科考之路,还曾捐纳入太学,乡试屡考不中之后,放弃此路,继承父辈的“刻意货殖”之道,在家乡着力经营治生。老徐市的徐栻后来经科举官至封疆大吏,作为兄弟中最小的一个,嘉靖间老徐市最初形成时,他和兄长们一样仍是布衣。
这一形势在晚明发生了转向。“主姓”家族纷纷向科举、仕宦转型,没能在这一点取得突破的家族,此后很快在市镇中丧失原有优势地位。正途出身,特别是有世代仕宦背景的家族,更多地成为市镇权力格局中的主导力量。这与明代选官途径从最初的荐举到荐举、科举两途并用,最终专用科举的过程,以及明代中期日益严重的赋役征派畸变等政治、经济领域的变化,所造成的社会流动通道单一、庶民地主衰落、乡绅大土地所有盛行和士绅威权扩张的局面是相始终的。
上述钱氏、徐氏、归氏和何氏很幸运地转型成功,使得市镇“主姓”至晚明仍未更改,但其家族性质已从以财富致胜的“赀郎”豪强变为科举日重下的“制科官”士绅集团。
嘉靖朝之后,钱氏科第连绵。鹿苑支尤其兴盛:钱籍中嘉靖十一年进士,这是海虞钱氏进入明朝之后,进士登科的开始;钱泮中嘉靖十四年进士,嘉靖三十四年为抵抗倭寇而殉难于常熟;钱庶举嘉靖二十九年进士,官行人司行人;钱岱乃隆庆五年(1571)进士,官拜湖广道监察御史,其子时俊,是万历三十二年进士。此外,还有钱达道、钱裔肃分别是万历元年和四十三年的举人。
奚浦支中,钱学为正德十一年举人,任乌程县令。其孙兑,为嘉靖十年举人,曾任顺天府推官、潮州同知。钱顺时、顺德两兄弟分别中嘉靖三十八年、四十四年进士。万历三十八年,顺时孙钱谦益高中探花。
归氏自归椿后分为三支,留在常熟县的为归墅东支和归墅西支。分支之后,归氏开始努力走向科举宦途。西支以在九淛筑堡的长房归雷为始,其子归谟隆庆时历官鸿胪寺;归谟长子学颜曾入太医院为职;幼子学周乃恩贡生。再下一代的绍庆、绍隆分别是万历十九年和三十七年的举人。绍隆在天启、崇祯年间从翰林院孔目升迁至云南按察司副使。东支以仍生活在祖居地归家市的二房归霆为始,归霆次子归训为太学生。归训的从孙起先是崇祯十年(1637)举人、十六年进士,起先子允肃中康熙十八年(1679)状元。尽管宗族分为两支,但居地靠近,联系紧密。西支的归谟和东支的归训,辈分相同,年龄亦相仿,少年读书时,父伯们对二人寄予厚望,延名师教之,被指为“能亢吾宗者”。从中可以看出,约正德之后,归氏族人已开始将读书做官作为支撑家族发达的重要途径。
徐氏家族中,继徐栻于嘉靖二十六年考中进士后,万历十九年,其从孙待聘亦进士及第。此外,徐栻嫡孙昌祚得恩荫,历官刑部郎中。徐栻的子侄辈如尚德、懋德,均以监生获授低级官职。何墨的两个儿子中,何矿是万历三年进士,何钫乃嘉靖三十四年举人。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主姓”都有同样的发展轨迹,未能成功转型的家族不得不面临世代经营的市镇“易主”,下面两个市镇即在晚明经历了权势家族的更替。
长泾市地处江阴县东鄙,经济产业以棉布生产为主。该市由自然村落三泾里发展而来,夏氏希明、良惠父子被视为市镇形成中的主导者,时人总结当地聚落商业化的起始阶段道:“希明经始于前,良惠恢扩于后,而长泾镇遂由之以始。”良惠之后,家族发展面临危机,若干代直系子孙都没有正途的科举功名。近乎庶民的身份,使得夏氏没有足够强大的缙绅族人来躲避不断增加的重役以保护家业。夏氏的产业从“田连阡陌,雄跨江表”,倏忽间变得“家若洗,独余五亩宅”。长泾市的主导家族,随之更替为乡绅袁氏。袁氏很早即在长泾市一带定居,一直默默无闻,直到万历十一年袁一骥中进士才迅速发达起来。一骥历官湖广按察使、福建巡抚等。另有袁舜臣、尧臣兄弟二人分别中嘉靖四十三年和万历四十三年举人。科甲使得袁氏在晚明的长泾市势力逐渐增大,随后继承了夏氏的事业,成为长泾市新的主导者:“至万历时,袁中丞一骥始捐金,尽易民房为瓦,而收其租。自此以后,规模大定,民益庶繁,俨成江邑东南一大市镇矣。”
再如地处嘉定县、上海县和青浦县交界处的诸翟镇,明代前期是一番乡村景象,称紫隄村。元末明初,海外货殖著族东阳沈氏之沈辉祖迁居紫隄村。沈辉祖延续家族商业经营的传统,与其子在紫隄村因地制宜经营棉布和蓝靛贸易。嘉靖朝以前,沈氏乃“紫隄近村第一著姓”。万历之后,紫隄村以“诸翟巷市”的名字出现在县志中,成为正式的基层市场中心,沈氏家族功不可没。然而沈氏族人一直只有一些低级功名,再加上倭寇的侵扰抢夺,沈氏在晚明时尽管仍是家境优渥的富户,但早已失去了明代前期的权势地位。代之而起的是通过科举,从贫寒之家一跃而成“五世簪缨”的侯氏家族。隆庆至天启年间,侯尧封、震旸、峒曾三代人相继进士及第,活跃于官场。通过姻亲和交游,侯氏与众多文人名士、世家望族以及复社组织建立起紧密联系。故其家族势力远远超过包括沈氏在内的诸翟市其他家族,可以毋庸置疑地说,晚明的侯氏“一家独大”于诸翟市中。
从明代前期到晚明,市镇权势家族身份性质的转移历程,显示了从财富导向至科举导向的变化,即科举几乎成为推动家族向上流动或维持士绅阶层地位的决定性因素:“缙绅家非奕叶科第,富贵难于长守。”何炳棣从长时段角度对明清两代社会流动的观察,指出一个家族在几代之内,如果没有新的科举成功,向下流动的进程会进一步加速。而富贵难守的原因,不只在于政治地位的下降,更缘于至晚明愈演愈烈的无政治身份保护下贪吏的侵渔、乡绅的吞并、赋役的转嫁。为避免此运,“百姓之富者争出金钱而入学校,百姓之黠者争营巢窟而充吏胥”。能带来巨大政治、经济优势的正途入仕,无疑成为晚明所有家族的首要追求。
当然,这些纷纷及第、为官的族人,往往会选择在生活和交际更方便的县城购置房产,加之常年在外为官,未必一直留在祖居地。如诸翟市的侯氏,万历年间侯震旸便已在嘉定县城置产生活。徐栻的长兄亦很早“嫠然寓城居”,而徐栻本人由长兄养育,想必幼年时多居常熟城中。但家族的田地产业以及族人、祖庙等都在市镇中,即便大部分时间都在县城生活,士绅们与祖居和经营过的市镇仍是休戚与共的整体。许多关涉市镇利益的事务,无论居住何地,他们都会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其中。
占据政治资源优势的“主姓”士绅家族,在州县行政中有了更多的话语权、更强大的能力谋划和操纵,于州县社会为所属市镇争权夺利,显现出明显的地方保护意识,深化着市镇的自我认同。
三、市镇地域认同与地方影响
晚明时期,转型为士绅家族的市镇“主姓”对州县社会的渗透日益增强。C市镇的存在提供了县以下不同于原有乡、都、图等基层组织的另一空间。以士绅家族为核心力量的市镇,面对更大地域空间内公共事务的分配时,人地结合,形成一个个区域利益集团。士绅们动用各类资源,左右利益分配,在客观上昭示和凸显着市镇地域空间的独立与认同,给县政的推行带来不同影响。
水利治理无疑是地方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公共事务,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展开,并且水利建设一般需要调动大量的资源、人力,考验着地方社会的组织协调机能,建设过程中冲突和矛盾并不鲜见,也因此能暴露地域社会更多的运行事实。下文兹以常熟县水利治理工程中的两个案例展开分析。
常熟地处太湖流域下游,不仅汇积太湖之水向江海排导,其西面江阴、无锡,以及受东部冈身高阜限制的昆山、长洲等地之水,也经由常熟入海,故常熟一邑乃众水汇归之地。
元代以前,常熟地区有几十条港浦分流入江海,至元末河道屡有湮废,存留下的较大港浦有白茆塘、许浦、福山塘、黄泗浦、三丈浦、奚浦等。从常熟县及太湖流域水利大势来看,白茆塘无疑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是除吴淞江外,太湖水下泄入海的另一主要通道。故每言及常熟水利之要,多以白茆塘为先,自明初以来的浚治也最多。
其次紧要者,一般认为是福山塘。福山塘南连城濠,出县城通江门向北绵延至长江,可泄尚湖之水。嘉靖《常熟县志》将白茆塘、福山塘、梅李塘和许浦的要害程度视为同一级。晚明有人综合福山塘流域的生产、生活需求,认为:
环塘之壤地,南亩栉比,举锸成云,荷锄成雨,溉浸之利以亿万计。而江以北鬻贩之旅,操千樯万楫,近走吴,远走越,舳舻相望,而争鱼盐蜃蛤之利于此者,又江东一都会也。……隆、万以来潮沙浮沉,时浚时淤,几成泽卤……商人经涉者,十九掣肘,真咽喉之疾也。
一方面,福山塘灌溉所及多有良田,比白茆塘流域更肥沃;另一方面,与常熟县贸易往来的商船,福山塘大都是必经之道。编撰《皇明常熟文献志》的邑人管一德有与此相同的认识,更是直言对常熟县来说,福山塘的重要性实不下于白茆塘。
然而,晚明常熟县大乡绅、万历年间官至礼部侍郎的赵用贤,曾观察到县内水利疏治方向中的不合理现象。在给时任苏松水利副使许应逵和兼管水利的苏松常镇兵备副使李涞的信中,赵用贤很直接地说:“福山之湮已久,有势力之家不蓄产于此……日者敝邑所议开乃皆在三丈浦、奚浦,所费亦不赀,则以此二港有三四要人,田庐尽在其间,故出力得首从事耳。”奚浦与三丈浦,均在常熟县西北,在赵用贤看来,其“利在西北一方,于邑似少缓焉”;然而关乎三吴水利大势的许浦、福山等,多年不治,“惟三丈浦既大浚,又旁及奚浦、鹿苑,纷纷动众”。赵氏认为这是只为西北一方谋利,其背后的实质是“为有势力者计耳”。
赵用贤的质疑,揭露出常熟县境内不同区域间就水利治理次序上的争议,并明确指出这种争议的出现,与地域内权势性家族或人物的操纵、主导有关。以这些权势力量为中心形成了小范围内的利益体,与县境内其他地域构成矛盾。
奚浦和三丈浦在常熟县西北江海交汇之地。如前所述,从明代中期开始,这一带有以钱氏家族为核心而兴起的奚浦市和鹿苑市。其中发展最早的奚浦市,嘉靖年间已经镇区规整,居住民户三百多家,主要与通州、泰州等地前来的商船进行贸易。鹿苑市在稍后的嘉靖、万历年间形成,至清末时仍有较好的发展。
作为乡间势豪的钱氏,一直着意于生活地域内奚浦、三丈浦的浚治工作。如前文所揭,正统间周忱治理太湖流域下游排水问题,奚浦支的钱宽、钱洪以邑中“贤豪”的身份,主动提出愿意“输资饷、役夫”,奚浦得以大治。疏浚后,周围环境大为改善,也成为奚浦市形成的一个重要客观条件。钱氏族人在经营市镇时,将奚浦塘看作先世肇创之基,以一种主人翁的心态加意维持。
成化年间,钱洪儿子钱泰见奚浦塘日久再度淤塞,力图再浚,且称“是吾先子之绪业也”,惜事未成。生活于嘉、万间的乡绅钱顺时也以此为怀,叮嘱其弟顺德适时向有司反映奚浦塘年久不治、亟须疏通的情况。隆庆末年,钱顺德终于寻得机会,借助官场的人脉,通过原苏州知府、当时任苏松兵备道的蔡国熙,向巡按御史和苏州府同知等具陈当浚奚浦之事,很快得到实行,浚河费用出自官帑和罚锾。
三丈浦的情况亦相类。嘉靖十四年,刚刚考中进士的鹿苑支钱泮,向他的同年、以监察御史巡按南直隶的舒汀提出疏浚三丈浦之事。舒汀专责并不在水利,但仍“发四郡金钱浚浦”。这当是一次小规模的、单独的疏浚,因为历代县志中并未见到相关记录,且同一年份中,常熟县也没有其他河道的开浚工程。事实上,嘉靖四年时,水利佥事蔡乾主持过一次浚三丈浦的工程,当时一同进行的还有横沥塘。仅隔十年,钱泮便利用科举同年的关系,又争取到一次治理的机会。接着,万历初年林应训督治江南水利,林氏与钱泮的族侄钱岱亦是同科。钱岱从小就被灌输三丈浦与家族的密切关系,“若曹幸而贵,毋忘王世父之业”,故而再次凭借科举同年的关系,言于林氏曰:“浦幸及公修治,事易工倍,久则浦益淤,费益不赀,西北之民不知所终,敢请命于使君。”林应训知悉后即命苏州知府和常熟知县开浚,在万历八年冬春之际,经一月有余,完成重浚三丈浦的工程。
由此可见,上述奚浦和三丈浦的屡次浚治,都与钱氏的推动有关。钱氏族人凭借地方乡绅的身份调动社会关系,强调自身家族生活区域中河道的重要性,引起地方官员对奚浦、三丈浦的重视,推动官府主导下的水利工程在常熟西北一带展开。
赵用贤生于仕宦之家,隆庆五年中进士,万历二十四年卒。他性格豪直,向来“忼慨负气,无所屈下,遇事即发,如迅湍激矢”,此次更是一语道破县内治水的区域矛盾。生活在常熟县城的赵氏,自然更关心关涉城中水利通泄的福山港。赵氏写信的时间当为万历十六年许应逵被任命为苏松水利副使之时。细察自赵氏考中科举的隆庆年间至万历十六年的常熟水利工程,奚浦和三丈浦在如前所述的隆庆六年和万历八年各得到一次疏浚,而福山港在这一时段确实没有疏浚工作展开。从这一点来看,赵用贤所言的“福山之湮已久”并不为虚。
但须注意的是,放眼更长的时段,明初至嘉靖年间,福山港在永乐九年(1411)、弘治六年、嘉靖二年和二十二年均有水利疏浚的记录,而奚浦只有正统四年(1439)一次,三丈浦也只有嘉靖四年、十四年两次。因此,总体上,福山港所受的重视仍然是高于奚浦、三丈浦的。
赵氏与钱氏颇有渊源。赵用贤曾祖父赵实从江阴县入赘鹿苑钱氏,成为常熟人。这时的钱氏迁居鹿苑亦不久,第二代族人钱衡永乐时举贤良方正,至宣德年间做过吏部小官。致仕归家后,因子孙放纵,行不法之事,钱衡及部分族人被判发配辽东。发配之时,钱氏家业半数归赘婿赵实所有。直到天顺年间,钱氏才被赦免回到鹿苑。赵实之子玭遂“推其产与外家之归戍者”,加之灾年“出粟焚券”的义举,使得赵家“故业益圮”。这时赵玭选择从鹿苑迁居到常熟县城,从此开始城居生活。嘉靖十七年,赵玭之子承谦(即赵用贤的父亲)中进士,官至广东布政司参议。
赵氏归还钱氏故业,又举家离开鹿苑,似乎两家之间存在私怨。不过城居后的赵氏与钱氏仍常有通婚。赵用贤的两封信中,除上文所引外,并没有其他针对性言辞,书信其余更大的篇幅被用来分析常熟水利在苏松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因此,若将赵的言论归结为由家族私怨所引发,当不尽合理,其所反映的更多乃一县之内不同区域之间的利益矛盾。奚浦、三丈浦流域有以权势大族为核心的市镇存在,使县以下不同地域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作为明代中期之后大规模出现的江南市镇,尽管尚未成为正式行政区划,但已构成了县以下地域空间中一种实体结构。士绅为生活所在地争取权益的现象本属普遍,且常常被视为为民间谋福利的善举,受到时人与后人称赞。但通过福山港与奚浦、三丈浦的案例,便可在更深一层次认识到,县域并非铁板一块,士绅积极谋划
的背后,所考虑的可能并不是全县的通盘利益,而是县内不同区域间的利益争夺。如钱氏家族与奚浦市、鹿苑市的关系一般,士绅家族与市镇相互连接成利益体,在常熟县的基层组织格局中,形成一个有强大政治力量认同和维护的市镇地域空间,县政实施的区域方向不可避免受到影响。
与奚浦钱氏不同的是,稍晚些时候,常熟县东北部的老徐市和归家市,两个“主姓”大族各为自己的利益算计,互相推诿,消极对待地方官府安排的水利浚治工作。
众所周知,晚明江南水利渐趋不治,朝廷不再有能力投入大量资金,而是形成了除“干河支港,工力浩大者,官为估计处置兴工外,至于田间水道,应该民力自尽”的惯例。万历三十二年至三十四年任常熟知县的耿橘是晚明江南为数不多、在艰难形势下推动治内水利大修的地方官,对福山港、奚浦、三丈浦、梅李塘 4 条干河以及一百多道支河进行了治理。耿橘根据常熟县实情,坚持“役不出区”和“论田起夫”的水利徭役征派方式,被视为晚明江南治水的典型。
其中“论田起夫”最为重要,影响最大,同时也更易引发士绅大户的反对。“论田起夫”不同于晚明之前主要奉行的“田头制”,是将圩内所有耕作土地都纳入征派中。从客观条件上看,江南三角洲圩田的开发发展至万历年间,同一个圩围内耕地达到均质化,靠近圩岸的土地与圩内部土地在生产能力上基本实现平衡,故将全部耕地统筹派役有了切实的经济基础。从人为因素上看,晚明乡绅借优免之权逃避、转嫁赋役的情形已十分严重,庶民地主和小民不堪重役,造成了很大的社会问题。治河所需往往“坐索塘长”、“鞭挞闾阎之穷民”。这一时期,以东林派为主导的限制乡绅优免、均田均役的改革正艰难进行。在这一改革的大环境下,耿橘推行水利均役十分坚决,并努力营造舆论环境,软硬兼施。
除依靠暴力方式,如“械贵人豪室仆于里门,以儆督抗令者”外,耿橘特意纠集部分乡绅商议,“假意”提出两种水利派役的成例供选择,即“太仓王相公为缙绅首倡,不论官民一体用力”和“嘉定则专用民力,不及缙绅”,并均加以称赞:“太仓之缙绅肯先劳于民,而嘉定之百姓肯先劳于己,信皆贤而可敬可爱者。”随后话锋一转,耿氏以“嘉定之百姓皆未肯帖服”的后果和上级水利衙门的覆议,明确提出“开河之役不论水利远近,毋拘官户、小民,不问花分、诡寄,不论田数奇零,一概通融计算,照亩派工”的中心原则,并从现实利益的角度进一步提醒乡绅大户,治水乃于他们有利之事,水利之役并不同于其他赋役:“宦家之产,其数颇多,开浚河道其利害得失与百姓同关休戚,较与别项杂差事体不侔。”经过如此一番努力,耿橘与部分乡绅达成“官民一体用力”的协议后,继续将太仓、嘉定两地派役之法,以及上级衙门的覆议、部分乡绅的意见撰成《与通邑缙绅书》一文,公布给全县缙绅。表面上是征询意见,实质也是施压与制造舆论的过程。
在全面记录耿橘此次水利治理过程的《常熟县水利全书》中,罗列了十余封县中大小缙绅的回书,均表示同意“论田起夫”和“役不出区”的方法。于是,从各干河开始,耿橘得以展开治水工作,其设计的派夫之法如下:
先吊黄册查明该区该图坐圩田地总数,随令区书将业户一一注明,然后通融算派某河应役田若干亩,每田若干亩坐夫一名,田多者领夫,田少者凑补足数,名曰协夫。其勘明坍江板荒田地,俱豁免。
耿橘主导的这一派役方式与此前乡绅承担的徭役量有非常大的差别。据钱岱回忆,万历八年三丈浦开浚时,官户受优免的额度很大,即无论田产多少,计算承役的田额“每廿十五丈而止”。
当河道浚治进行到老徐市、归家市所在的李墓塘和横浦时,遇到两市“主姓”的阻碍。位于县境东部的李墓塘、横浦并非干河,故治河费用一般不会动用官帑,均依靠民间。耿橘测量计算后,要求遵循“计力通区算派,深者田二十而夫一,浅者田十二而夫一”的原则组织役力。然而两大“主姓”却均不予配合。耿橘发现以往两河疏浚时,两大家族即常常以工程分配不均为理由,规避水利徭役摊派,互相推诿:“徐、归二大姓实居其地。归市在衡浦(即横浦),徐市在里睦(即李墓)。每有开浚之举,二姓分股任之,小大难易,不均不平,百姓啧啧久矣。”
此次耿橘大治全县水利,发布《与通邑缙绅书》试探士绅对“均役”的态度,然而《常熟县水利全书》中并没有徐、归两姓士绅的回书。鉴于水利书编纂及时,漏收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两姓应当没有在耿橘治水方针上表态支持。面对老徐市和归家市的情况,耿橘强力加以平衡:
论族较氏,江左之俗弊。令为地方持平法,惟论田起夫,开河以济田也。开里睦则里睦之田任之,开衡浦则衡浦之田任之,通开则通两河之田任之。吾何知有归、徐哉!举大工、兴大众,未有不平其心、平其政而能令众志输服者,即有强梗,又何避焉。查徐氏之田,居里睦者七、衡浦者三,归氏之田,居衡浦者七、里睦者三,而工力则两河大不相侔耳。以本河之田为本河,法之至平而情之至顺,吾民其各化其偏鄙耶。里睦旧名李墓,衡浦旧名横浦,今易之,里党雍睦如衡之平,此吾之所以望吾民也。
李墓塘、横浦是支河,疏浚排在干河之后。经过了舆论造势,以及干河照田派役实践,整体环境对耿橘是有利的,使其能够抵挡徐、归两大家族的压力,坚持既定方针,最终完成工程。
有趣的是,工程结束后,徐、归两姓乡绅分别撰写了疏浚里睦塘和衡浦的碑记,对耿橘的各项治理功绩大加称赞,感叹耿橘乃“虞民慈父也,天命之矣”,并均在碑记中突然提及另一河流、市镇与自己同时被更名,但只用了“寓教”、“风教”等模糊的字眼轻描淡写,丝毫不提前因后果及两市曾经的规避与矛盾。无论碑记内容是否出自真心,这些流传后世的书写,可以看作耿橘治水方法和成果在观念上的确认与加强,也是官府与市镇“主姓”家族博弈中取得的一次胜利。
由此可见,老徐市、归家市与前述奚浦市、鹿苑市一样,成为有士绅力量维护的地域空间。要言之,晚明的常熟县中,许多权势家族与他们主导的市镇连为一体,形成地域认同,并且这一局面也被县境内其他地域和人群意识到。
此外,更需引起注意的是,这一事件中水利治理过程中的区域矛盾,很明确地以市镇及其主姓家族为标识表述了出来。《常熟县水利全书》还记述了县西部马墅河一带水坝存废的争议,区域指称是“四都一图”、“三图”。都、图等基层组织是王朝基于行政管理和赋役征派、根据人口土地对乡村社会所进行的划分,也是一般情况下官、民指示区域时一直使用的称谓。而治理里睦塘、衡浦的过程中,尽管老徐市地跨三个图,但在最应明确都、图的徭役分派中,仍只用两个市镇的名字代表相关区域:“归市在衡浦,徐市在里睦。”这意味着州县的日常行政中,“主姓”家族主导下的市镇在某些事宜上,已开始有了打破乡村原有区划结构的迹象。
结论
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森正夫便提出应关注以市镇为基盘的地域社会,他认为市镇地域社会规模单一、范围较小,比以县治为中心的县域层级更低,更接近所谓的基层地域社会。因此,能直接反映明清基层地域社会动向的区域非市镇莫属。明代中后期,江南基层地域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商业市镇的迅猛发展无疑是一个重要内容。除在经济领域改变了江南地方社会的面貌外,市镇于政治、文化等其他层面的演进与影响需要予以更多关注。
在地域开发重心向三角洲高乡转移的过程中,一批“主姓市”集中出现,成为这一时空下市镇发展的突出特征。自生成之初,“主姓市”便与一个强大的家族有天然的关联,日后发展中,人地结合的格局亦十分明显,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或时段的市镇,更便于我们从内部力量的角度,捕捉市镇中认同意识的形成与指向。
市镇发育之初的“主姓”家族,一部分在晚明转型为士绅阶层,延续了其在市镇社会中的权势地位。他们是代表市镇“发声”以及反映市镇自我意志最敏感、最有力的群体,凭借政治权势,在更大的空间内表达自身和市镇的利益诉求,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地域或市镇产生矛盾,反过来也更凸显市镇各自的认同关系。于是江南州县管理中,除了因物繁人众而倾向于市镇坐落之处设佐贰、巡检司来加强社会控制外,这些士绅家族的“畛域之见”,还使得与以乡、都、图为代表的户籍、社区组织不同的市镇,一度在州县行政实践中冲击传统基层组织结构。
就本文所关注的市镇而言,尽管“主姓”的创市角色有着“建构”的过程,但这些地域大族在市镇早期发展史上的作用仍不可忽视。及至晚明,地方社会权力结构士绅化,老徐市、归家市、奚浦市、鹿苑市和何家市这几个重点剖析的市镇,“主姓”家族均实现了士绅化转型,从而使各自的家族凭借士绅身份,在此后的市镇权力格局中占有绝对优势。不过入清之后,上述“主姓”家族大多未能保持地位,一方面市镇中更多的家族纷纷科举入仕,另一方面“主姓”家族科举势头渐衰。如清代的老徐市中,科名仕籍在顾、钱、周、王等多个家族中普及,徐氏只是其中一家而已,完全没有能力获得主导性优势。A这是从明至清江南市镇家族权势结构演化的一般趋势,已有学者进行过分析。B“主姓”们的命运再次面临挑战。
讨论市镇认同,不可避免地会联想到清末或近代化转型中的乡镇自治、行政化问题。然而在晚明,无论奚浦市、鹿苑市争取治水,还是老徐市、归家市规避治水,均有十分具体的现实利益驱动,其认同的只是一个空间范围相对模糊的市镇地域,所追求的也并不是诸如边界、权力等代表“自治”或政区化的内容。市镇的地理空间、户籍赋税完全融于明初建立起来的都、图或都(乡)、村等基层管理体系中。至于清末民国,县以下管理体系被重构,明清以来的许多商业性市镇也随之重构为新一级的政治区划,则是近代社会新的时代环境下另外的市镇故事了。
明代中后期,“主姓”家族与相应市镇的演进历程和相互关系,是江南基层社会发展变化的一种情形,而包括“主姓”在内的各类权势家族在市镇空间中的生产生活经营,以及由此对基层组织结构、州县行政甚至地域文化、信仰等领域产生的影响,是江南地方社会历史进程中仍需要继续探究的重要层面。
(本文原刊《历史研究》2020年第2期第164-176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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