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玄《尚书·禹贡》注每每引用“地理志”,此“地理志”与《汉书·地理志》(引文简称“汉志”)记载基本相同,但非完全一致,不合之处却可得到西晋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引文简称“续汉志”)的印证。例如:
(1)【禹贡】既修太原,至于岳阳。(郑注:岳阳县,太岳之南。于《地理志》,太原,今以为郡名;太岳在河东故县彘东,名霍太山。)
【汉志】河东郡彘县:霍大山在东,冀州山,周厉王所奔。
【续汉志】河东郡永安:故彘,阳嘉二年更名。有霍大山。
(2)蔡蒙旅平。(郑注:《地理志》蔡、蒙在汉嘉县。)
【汉志】蜀郡青衣[道]:《禹贡》蒙山谿,大渡水东南至南安入渽。
【续汉志】蜀郡汉嘉:故青衣,阳嘉二年改,有蒙山。
(3)【禹贡】西倾、朱圉、鸟鼠,至于太华。(郑注:《地理志》曰朱圉在汉阳南。)
【汉志】天水郡冀县:《禹贡》朱圄山在县南梧中聚。
【续汉志】汉阳郡(刘注:武帝置,为天水,永平十七年更名)冀县:有朱圄山。
(4)【禹贡】北过降水,至于大陆。(郑注:《地理志》曰水在安平信都。)
【汉志】信都国信都:王都。故章河、故虖池皆在北,东入海。《禹贡》绛水亦入海。
【续汉志】安平国(刘注:故信都,高帝置。明帝名乐成,延光元年改)信都:有绛水、呼沱河。
此外又如《禹贡》沂水,郑注云“出泰山盖县”,与《续汉志》泰山盖县“沂水出”相合,《汉志》盖县下但云“沂水南至下邳入泗”。
据此,郑注所引“地理志”并非如清人孙星衍所论为《汉书·地理志》,当然也不可能是吴人谢承、薛莹所续汉书,更不可能是西晋司马彪、华峤书之《郡国志》、十典。
今案《禹贡》郑注之“地理志”当为《东观汉记》之地理志。《史通·古今正史》曰:
【明帝】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自是以来,春秋考纪,亦已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安帝】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杂作纪、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讫乎永初。事业垂竟,而珍、尤继卒。【桓帝】(1)复命侍中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单于、西羌传。地理志。(2)至元嘉元年,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将]军(营)[冀]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3)寔、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镇]及郑众、蔡伦等传,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记。
刘知几谓《东观汉记》的修纂在灵帝熹平以前有三个阶段,一是明帝时班固等撰光武帝本纪、光武功臣、光武所平定群雄之二十八篇,“虽有草创之功,犹未足为建武一朝之完史也”;二是邓太后命刘珍等撰纪、表、诸传,至此始有国史规模,著书地亦移至东观。而桓帝年间三句又可分作(1)(2)元嘉(151—152)、(3)永寿(155—157)两段,“地理志”的修纂在元嘉年间,而元嘉以后正是马融“重在东观著述”、郑玄师事马融时期。
梁冀讽有司奏南郡太守马融在郡贪浊,免官,髡徙朔方。融“自刺不殊,得赦还,复拜议郎,重在东观著述”在永兴二年(154),此时“地理志”已经撰成。郑玄“自游学,十余年乃归乡里”,《戒子益恩书》则称:“游学周、秦之都,往来幽、并、兖、豫之域,获觐乎在位通人,处逸大儒,得意者咸从捧手,有所受焉。遂博稽六艺,粗览传记,时睹祕书纬术之奥。年过四十,乃归供养,假田播殖,以娱朝夕。”郑玄延熹九年(166)四十岁,同年马融去世,玄在马融门下七年,则马融“以病去官”、郑玄关中求学至迟当在延熹二年前后。那么郑玄当然可能从马融处接触到《东观汉记》之地理志。
而据此推论《东观汉记》地理志文本,正处于《汉书·地理志》与《续汉书·郡国志》之间。前引(1)霍太山,《班志》云在彘县东,《续志》但云永安;(3)朱圉,《班志》云在天水郡冀县南,《续志》但云汉阳郡冀县,郑玄引“地理志”县名皆同《续志》,山川所在郡县方位全同《班志》。又如郑注《禹贡》引“地理志”云“壶口山在河东北屈县之东南”、“岐山在右扶风美阳西北”、“太华山在弘农华阴南”,同于《班志》;而“梁山在左冯翊夏阳”、“卫水在灵寿,大陆泽在巨鹿”,不记在郡县方位,则与《续志》相同。
如上述推论正确,那么郑玄注《禹贡》所引“地理志”之性质可以得到厘清,而《东观汉记》之“地理志”亦可补入数十条佚文。
另外可以补充的是,钱大昕《三史拾遗》论及,《汉志》称“古文”凡十一处,与《水经·禹贡山水泽地所在》一一吻合,《新唐书》云《水经》桑钦所作,不为无据:
案《志》称古文者十一:汧山、终南、惇物在扶风,外方在颍川,内方、倍尾在江夏,峄阳在东海,震泽在会稽,傅浅原在豫章,猪壄泽在武威,流沙在张掖,皆古文《尚书》家说,与《水经》所载《禹贡山泽所在》无不吻合。相传《水经》出于桑钦,钦即传《古文尚书》者,则《水经》为钦所作信矣。
十一处为:
(1)汧山。《汉志》右扶风汧县:“吴山在西,古文以为汧山,雍州山。”
(2)终南。《汉志》右扶风武功:“太壹山,古文以为终南。
今文说以太一、终南为二山。
(3)惇物。《汉 志》右 扶 风 武 功:“垂山,古文以为敦物,皆在县东。”
今文义《禹贡》雍州“终南惇物”谓终南饶物产,不以惇物为山名。
(4)外方。《汉志》颍川郡崇高:“武帝置以奉大室山,是为中岳,有太室、少室山庙,古文以崇高为外方山也。”
(5)内方。《汉志》江夏郡竟陵:“章山在东北,古文以为内方山。”
(6)陪尾。《汉志》江夏郡安陆:“横尾山在东北,古文以为陪尾山。”
今文《尚书》以泗水陪尾释之。
(7)峄阳。《汉志》东海郡下邳:“葛峄山在西,古文以为峄阳。”
今文似以鲁国驺县邹峄山当之。
(8)震泽。《汉志》会稽郡吴县:“具区泽在西,扬州薮,古文以为震泽。”
(9)敷浅原。《汉志》豫章郡历陵:“傅昜山、傅昜川在南,古文以为傅浅原。”
(10)猪野。《汉志》武威郡武威:“休屠泽在东北,古文以为猪壄泽。”
(11)流沙。《汉志》张掖郡居延:“居延泽在东北,古文以为流沙。”
以上诸条,《续汉志》全同古文说,且无“古文以为”字样。郑注所引“地理志”当然全同古文说,山川在郡县方位则或详或略,详者如“陪尾在江夏安陆东北,若横尾者”,但大多略去方位,如“《地理志》汧在右扶风也”,“终南、敦物皆在右扶风武功也”,“都野在武威,名曰休屠泽”。推测《东观汉记》之地理志亦同古文说,上述十一处亦无“古文以为”字样,文字减省,当更为接近《续汉志》。
(本文原刊《中国典籍与文化》2019年第4期第4-7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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