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古代“中国”疆域形成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历史学界的老问题。谭其骧在《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一文中,强调不能以古人的“中国”为中国,并提出中国是中国,中原王朝是中原王朝,古代中国疆域的范围不能等同于中原王朝所能控制的疆域范围的看法,并以此作为《中国历史地图集》边疆部分的编绘原则。似乎“中国”疆域形成问题已然解决,并形成定论。此后,费孝通从民族学、人类学的角度,重新建构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形成史,也谈及“中国”形成问题。但古代“中国”疆域形成问题与中华民族的形成、民族国家的建构、中华文化的认同问题交织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特别是近期“中国何以成为中国”成为各领域学者参与讨论的重要议题。不同领域学者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加深了学术界对“中国”形成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学者追根溯源讨论“中国”形成之渊源,有的学者从多个视角阐释历史时期“天下”“中国”的概念形成及其被建构的历史意涵,也有学者提出“直接统治区”和“边疆藩屏区”的概念,以藩属体制来解释古代中国疆域形成问题,并在理论层面对“天下”“中国”的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进行理论阐释。另有学者从历史政治地理的角度建构出圈层结构理论,认为古代中国各政权的边疆地区一般都为间接行政区,间接行政区统辖最弱的为高度自治区,北宋以后各政权的边疆地区一般为部族、汗国、藩部之领地,这一理论颇有新意。
世界历史学界对中国边疆问题的研究早已展开,某些理论和研究成果甚至成为目前我们分析古代中国边疆形成问题不可绕过的讨论话题,如20世纪40年代,美国学者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就开始对古代中国边疆形成问题进行研究,以中国边疆为研究中心,将边疆地带看作具有独立意义的地理单元,考察不同时代边疆与中原的关系特征,拉氏的边疆理论成为20世纪西方主流的中国边疆问题研究范式。此后,托马斯·巴菲尔德(Thomas
J. Barfield)从人类学的视角提出古代中国王朝与游牧帝国盛衰的政治、经济组织分析模式,实现了从拉氏“边疆形态”研究向“内部/外部边疆战略”解释模式的转化,中国学者亦认为这在边疆学术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美国学者狄宇宙(Nicola
Di Cosmo)从政治史的视角讨论早期中国的边疆形成问题,稍后以罗友枝(Evelyn S. Rawski)等人引领的“新清史”热潮亦强调清朝边疆形成的族群性特征,都对古代“中国”疆域形成问题有所涉猎。国内已有学者注意到“新清史”学者似乎有意忽视了清朝与明朝及其他中国王朝之间的延续性。
还有一些中外学者则以元、清两朝建立的“中国”为论辩阵地,对“中国”的形成产生不同的看法。学者们对元、清两朝的持续关注,推动了中外学术界对古代“中国”问题继续深入研究和讨论。但我们也发现,诸多学者在强调“中国”这一概念时有意忽略明朝。在他们看来,只有十三布政使司代表的中原地区属于明朝管辖,像西藏这样的地区并没有纳入明代“中国”之版图,或者说对某些问题有所回避。因此,对古代中国“疆域形成”问题,有选择的“忽略”明朝,似乎已成为中外学界的共识。战后美国学者也有这样的认识,那就是将明朝疆界划定下的“中国”与清帝国所统治的疆界划定下的“中国”加以置换替代,从而忽略了明、清两代演进的进程以及相应带来的产物。亦有学者认为从“战略文化”的视角,可以解释明、清两朝对于内亚局势以及蒙古人的不同反应,其实仍在强调明、清两朝关于北方边疆战略意义的不同认知。但历史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本文从明朝西部疆域形成的史实切入,对明朝经略西北、控驭西藏的过程与明代“中国”的形成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讨论,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阐释明代“中国”西部疆域的形成过程及明代“天下”的范围,对联结元、清两大帝国的明代“中国”重新进行历史定位,纠正前人有关明代“中国”疆域问题的一些认识和看法。本文有论述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二、明代“中国”西部疆域之形成——以明朝经略西藏为中心
西藏作为蒙元帝国留给明朝的极为重要的西部边疆遗产,其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西藏位于东亚大陆板块的腹心地带,被称为“世界屋脊”,主要居住着以藏族为主要族群的高原游牧人群。由于西藏高原南阻印度,西、北与西域及河西走廊地区悬隔,东与四川、甘青地区、云南高原毗邻,地势逐渐向东倾斜下降,更有利于西藏与中原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沟通交流,也易于形成东向发展的趋势。西藏的地缘战略优势极其明显,河西走廊和昆仑山脉悬隔在西藏与蒙古高原之间,成为古代中国西部边疆天然的地理屏障。以西藏为中心,向东连通中原,北控西域,西出中亚,不易受到西、北两个方向政治势力的进攻,这一优势在唐朝时期已经十分明显。王小甫认为“从7世纪中叶开始,亚洲大陆的政治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是在传统的南北农牧分立局面中,加入了冲出沙漠的大食和走出高原的吐蕃人”。大食幸运地被阻挡在葱岭之外,吐蕃则凭借强大的军事实力和唐朝的内忧外患占领了西域,决定了近两个世纪西域的归属,并深刻地影响到历代中原王朝对亚洲内陆地缘格局的再认识,也增加了中原王朝对西藏的地理认知。随着蒙元帝国的建立、藏传佛教的东传,蒙藏在宗教感情层面有了更加深刻的联系,并牢固确立了蒙元贵族与藏传佛教各教宗的“施主、福田关系”暨两者之间的政治隶属关系。在蒙哥汗时期,已纳入到帝国版图的西藏,被分封给诸王子作为领地,“由蒙哥汗管理止贡派,忽必烈管理蔡巴噶举派,王子旭烈兀管理帕木竹巴派,王子阿里不哥管理达陇噶举派,由四位王子分别管辖(西藏各万户)”。忽必烈汗时期,由帝师八思巴领导的宣政院建立,总理藏地事务,西藏由元朝皇帝(蒙古大汗)直接管辖,西藏成为蒙元帝国进据西域及中亚地区的桥头堡。元灭明兴,西藏自然就成为蒙元帝国留给明朝的西部边疆遗产,如何继承这一遗产,事关明朝西北的稳定,需要对其历史进程详加分析。
明朝建立之初,明太祖派遣徐达率军在黄土高原以北、以西地带对残元势力进行打击,迫使其向北、向西逃窜,但仍有部分蒙元残部盘踞于西北甘青地区,这是明朝经略西北的重大隐患。
洪武二年(1369),明朝第一次颁敕谕招抚西蕃,但是并没有得到西藏、甘青地区各部族的响应。究其原因,除蒙元势力在西北甘青地区的多年经营之外,还因为甘青藏区各部族以及西藏内部各政教势力对明蒙战局判断不明,仍然对蒙元帝国抱有幻想。此后,明朝派遣大将军徐达率领军队征讨甘青地区及河西走廊地带。徐达对战略局势的判断是“临洮之地,西通蕃夷,北界河湟,我师取之,其人不足以备战斗,其土地所产足以供军储。今以大军蹙之,思齐不西走,胡则束手就降矣。临洮既克,则旁郡自下”。他制定攻取临洮,以通蕃夷的策略,为下一步建立斩断蒙、藏联系的西番诸卫体系奠定基础,使得残元势力在西北地区再无奥援,只能被迫向西、向北遁入大漠。明朝通过和平招抚甘青藏族诸部来削弱蒙元残部的做法,对于明朝巩固和经营河西地区有着莫大益处。洪武二年四月丁丑,明军收复临洮。仅月余之后,洪武二年五月甲午,史料中明确记载的第一位出使西藏的明朝官员许允德带着明太祖的诏书,再一次遣使诏谕吐蕃,诏曰:
“昔我帝王之治中国,以至德要道、民用和睦推及四夷,莫不安靖。向者,胡人窃据华夏百有余年,冠履倒置,凡百有心孰不兴愤。比岁以来,胡君失政,四方云扰,群雄分争,生灵涂炭,朕乃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使者至吐蕃。”吐蕃未即归命,寻复遣使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往招(诏)谕之。
虽然,明朝先前派遣使臣入藏,宣谕的结果是“吐蕃未即归命”。实际情况是明朝对吐蕃的态度已经改变,正在考虑和平招抚的可能性。这次派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再次入藏诏谕,并未提及吐蕃归附的明确信息,似乎明朝仍没能实现中国“一统”。面对西北边疆复杂的战略局势,明朝进一步观察西藏政教势力,采取相对妥协的态度,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但是,诏谕中提及的“吐蕃”即《明史》中的“生番”,不但没有归附明朝,反而对新生的明朝政权进行挑衅,入寇临洮,《明太祖实录》记载:
西蕃达达寇临洮,会宁指挥杨广击走之。
吐蕃寇临洮,屯于洮河原(源),指挥韦正率兵御之……正即率兵直捣虏营……正之守临洮也,善于招徕。时土酋赵琦弟同知赵三及孙平章祁院使等皆先后来归,正悉与衣冠厚遗而遣之。自是诸部土官相率来降。
明朝收复临洮招致吐蕃部族的进攻,明朝随即对甘青各部族进行征讨。由于指挥韦正“善于招徕”,使吐蕃诸部土官相率来降,这是史料记载中最先降服明朝的吐蕃部族。从这时开始,明朝以剿抚并用的策略经略西藏。由于对吐蕃政治、文化、宗教等方面情况仍缺乏深入了解,明朝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藏传佛教对各部族的感召力量,也没有通过宗教领袖来积极争取吐蕃诸部的归附。所以,明朝对吐蕃的试探性接触,大体只对吐蕃基本情况有了一定认识,并未深入到乌思藏(西藏),这在《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年(1370)四月乙丑条诏谕中有所表述:
册封诸皇子为王,诏天下曰:“朕荷天地百神之佑,祖宗之灵,当群雄鼎沸之秋,奋起淮右,赖将帅宣力,创业江左。曩者,命大将军徐达统率诸将以定中原,不二年间,海宇清肃,虏遁沙漠,大统既正,称庶靖安。欲先论功以行爵赏,缘土蕃之境未入版图,今年春复命达等帅师再征,是以报功未及举行。”
这则诏谕主要展示了朱元璋对自己丰功伟业的炫耀,但西藏未入版图仍然是洪武皇帝内心中的遗憾。虽诏谕中指出“虏遁沙漠”,但实际上明朝对残元势力的忌惮有增无减。元朝覆亡,蒙古诸部实力犹存,不会就此偃旗息鼓,更长历史时期内对明朝的进攻还将继续。所以,朱元璋君臣已经开始考虑如何彻底解决蒙古诸部对明朝的威胁。他们通过分析两汉王朝与匈奴战和关系的历史记忆和历史经验,认为汉朝对匈奴采取先防后战进而占领西域,以达到断匈奴右臂的策略是行之有效的。另外,藏族诸部的进攻性极强的特点,遗传了其先祖的基因,并与蒙古诸部保持密切联系。有鉴于此,明朝君臣认为经略西藏对于明朝打击残元势力的意义重大。对明朝来讲,控制西藏既可隔绝蒙藏之间的联系,又可进一步进兵河西,即所谓“原夫太祖甫定关中,即法汉武创河西四郡隔羌、胡之意,建重镇于甘肃,以北拒蒙古,南捍诸番,俾不得相合”,此乃明朝经略西北的最佳战略选择。
如何将剿抚并用的策略灵活运用于西北战局,朱元璋与徐达君臣之间一直存在矛盾。洪武三年四月戊寅,上遣使敕谕大将军徐达就表达了他的意见:“尔将兵在外,军中事宜与诸将佐熟计行之……其吐蕃、兴元,就调兵收取。二处平后,大将军出汉江顺流东下亦甚利也。凡获牝马悉发临濠收养,所俘王保保部从及败而来降者,令从伐蜀……”徐达对于太祖的命令并未全盘执行,五月乙丑,“大将军徐达分遣左副将军邓愈招谕吐蕃,而自将取兴元”,修正了太祖的军事征伐计划。五月辛亥,“左副将军邓愈自临洮进克河州,遣人招谕吐蕃诸酋”。显然,徐达的战略意图是敲山震虎,远交近攻,既让吐蕃各族看到明朝兵威,又对之加以安抚,以此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君臣二人对收复吐蕃的不同见解,却真实地反映出西藏在西北战局中的战略地位之重。此后,明朝逐渐奉行以和平招抚西藏为主导的策略,洪武三年六月癸亥载:
(上)命僧克新等三人往西域招谕吐蕃,仍命图其所过山川地形以归。
从派遣的使臣身份来看,明太祖已经开始利用宗教情感联络西藏内部的藏传佛教势力。随着甘青地区的平定,这次“往西域”招谕的“吐蕃”应指乌斯藏,亦是明朝深入西藏腹地之始。汉地高僧克新带着“图其所过山川地形以归”的重大任务,包含了明朝纳西藏入“中国”的政治意图,明朝开始为治理和管辖西藏搜集相关情报信息。克新此次出使西藏,对西藏内部进行详细的踏勘,为明朝最终在西藏建立行政、军事管理体系提供重要参考。
与此同时,洪武三年六月,随着众多吐蕃部族均归附明朝,故元陕西吐蕃宣慰司何锁南普、镇西武靖王卜纳剌也于当年归附明朝,明朝以招抚为主导策略显现出良好效果。洪武三年八月庚申,明朝“遣通事舍人巩哥锁南等往西域招谕吐蕃”,明朝开始以精通藏事的藏族土官作为联络沟通西藏的官员入藏活动。从洪武二年至洪武八年,明朝以和平方式将西藏纳入版图,实现了经略西北,打击残元的战略目的,并且隔断了蒙古残部西入吐蕃之路,有效地防止了蒙藏间的联合。这一战略的成功实施,北可屏蒙古,西扼西域通中原之咽喉,东保陕西,南进四川,进而可确保中国的一统。《明实录》中详细记载了明朝将西藏纳入版图的过程。
表1 明朝经略西藏重大事件简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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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经略西藏的主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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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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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年(1371)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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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年,派遣徐达率兵经略河洮地区,拉开经略西藏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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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绝蒙、藏,建立西番军事诸卫体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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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年(1371)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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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巩固以河州为中心的入藏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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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年(1371)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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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朵甘指挥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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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将青海藏北高原纳入明朝的行政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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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年(1371)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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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置必里卫千户所,直接隶属于河州卫管辖,必里卫主要控制甘青通往吐蕃的交通道路,故元设必里卫千户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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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藏北高原建立起有效的行政和军事机构,主要控制藏北地区与卫藏的交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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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五年(1372)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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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府派遣使臣赐玉印给乌思藏怕木竹巴,并册封故元灌顶国师章阳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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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依靠僧俗首领间接管理西藏地区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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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五年(1372)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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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藏诸部曾经阻挠乌思藏使者进入内地,抢掠财物。明太祖命邓愈为征西将军率兵征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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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对西藏地区的管理存在不稳定性,亦说明明朝仍未完全控制西藏地区。此役之后,明朝对西藏地区再无大规模用兵,明朝对西藏地区进入稳定统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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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六年(1373)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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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招抚故元官吏。设置乌思藏、朵甘行政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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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流参治制度始设于此。明朝确认将乌思藏与朵甘地区正式纳入到明朝统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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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七年(1374)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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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陞河州卫指挥司(使)韦正为都指挥使,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三卫。陞朵甘、乌思藏二
卫为行都指挥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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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乌思藏、朵甘地区的行政机构进行调整,以军事机构代行行政机构的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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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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喃加巴藏卜及朵甘行都指挥同知锁南兀即尔等遣使来朝,明朝又新置朵甘思宣慰司及招讨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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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相应的行政、军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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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八年(1375)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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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下诏时间为共武六年二月)、帕木竹巴万户府、乌思藏笼答千户所,设官一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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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已经派人深入到乌思藏腹地,使明朝的行政机构设置远达阿里三围地区。至此,明朝已经完全领有西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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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明太祖实录》卷67-96。
如表1所示,明朝在甘青、川边地区和西藏地方均设置了各类军政机构,明确了西藏的政治归属,任命官员、册封宗教领袖则直接或间接地领有西藏属民,明朝对西藏的统治与管理基本实现。除此之外,现今保留有明朝对西藏僧俗首领的册封诏书及印信,如册封帕木竹巴领袖为灌顶国师阐化王,赐以玉印、象牙雕狮纽印,赐护教王以金印,还赐以大宝法王、大乘法王等藏传佛教领袖以玉印,这些留存至今的印信正是统治西藏的政教领袖作为明朝官员的象征,亦是“顾鼎臣居守,用牙缕关防,皆特赐也”的实例。除此之外,明朝政府还规定了西藏地方行政机构官员官位、品阶,将之纳入中央官制进行管理,如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丁卯,“定朵甘思宣慰秩正三品,朵甘万户府、朵甘招讨司、朵甘东道万户府、乌思藏必力公瓦万户府,秩皆正四品;朵甘塔尔千户所、乌思藏葛剌汤千户所,秩皆五品”。从长远计,西藏乃游牧为主之区域,明朝可从西藏获得大量战马,以充军用,西藏因此成为明朝守御西北的战略后方基地,扩大了明朝防御北方游牧民族在西北地区的战略纵深。明朝对西藏的逐步经略,促成了明朝西北边疆军政管理体系的建立,军政机构的设置为明朝统治西藏地方提供重要军政保障。明朝以入藏使臣对西藏实施间接管理,西藏内部事务委托西藏内部各僧俗势力领袖代为处理,这种二元边疆治理策略的形成,始于明洪武时期。
明永乐时期是明朝全面治理西藏的关键时期。明成祖一方面继承太祖对西藏的治理政策,进一步拓展汉藏交通,加强并深化汉地与西藏的联系;另一方面派遣大量官员入藏,参与西藏的行政事务管理,这是明成祖管理西藏最有成效的措施。为保证明朝使臣可以顺利入藏,明朝对入藏道路进行修缮和维护,永乐五年(1407)明成祖下诏:
谕怕木竹巴灌顶国师阐化王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同获(护)教王、赞善王、必力工瓦国师、川卜千户所、朵甘、陇答王(三)卫,川藏等簇,复置驿站,以通西域之使。令洮州、河州、西宁三卫,以官军马匹给之。仍赐阐化王等锦绮衣服……敕都指挥同知刘昭、何铭等往西番、朵甘、乌思藏等处设立站赤,抚安军民。
如材料所述,明朝在甘青地区设置大量军事卫所,它们的作用主要是统辖藏边地区的地方军政,保障明朝入藏道路的通畅。设立站赤,整修驿路,是明朝仿效元朝对西藏地方加强管理的开始。如材料所引述,明朝动用洮州、河州、西宁三卫及道路沿途各处的物力人力,对经过甘青地区、朵甘地区的青藏道进行维护,并利用川藏各族对川藏道进行修复。此次修缮道路所涉及的地域范围广,动员了卫所士兵、地方部族,还在沿途不断“复置驿站”,其间明成祖还派遣刘昭、何铭等人入藏册封僧俗首领,强化了对西藏地方的行政管理。此后,永乐七年(1409)二月,陕西都指挥同知何铭再次率领六十人的使团,进入卫藏,踏勘地形,分置驿站,历时两年。永乐十二年(1414),中官杨三保再次入藏,敕令沿途各僧俗首领对入藏道路进行大规模整修。经过以上三次大规模的道路修缮工程,汉藏间交通道路更为通畅,永乐皇帝也逐渐了解到政教合一、僧俗共治乃是西藏根深蒂固的政治生态。有鉴于这种特殊的政教形势,明朝不仅在政治上,亦在经济方面加强汉藏间的联系,而且更为注重文化、宗教的纽带作用。明成祖积极采取“多封众建”的治藏策略,成为洪武朝“尚用僧徒、化导为善”的政策的延伸和继续,依靠藏传佛教信仰的纽带力量传播汉地文化,并深刻影响西藏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永乐朝一方面以使臣入藏来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管理;另一方面扶持西藏地方政教势力直接治理西藏,对他们施以厚礼并迎请入京,如遣使迎请西藏内部(前、后藏)诸尚师入京为皇帝、后祈福,招徕地方政治势力的朝贡使团入朝,并遣使封授西藏内部的“八大教王”。明朝对八大教王的封赐充分注意到各僧俗势力的地区性和代表性,正如日本学者佐藤长所说,“明朝一向熟知在此三大地域中最大宗派为谁,其设置了三大法王”,在前藏为大慈法王、后藏为大乘法王、东部西藏为大宝法王,“于期间的小空间配置了五名教王,当是依据当时西藏的现实,了解了全部情况后的决策”。对五教王的封授体现出明朝已知晓西藏地方各政教势力的大小、控制范围,明朝甚至清楚阐化王帕木竹巴政权是当时西藏僧俗势力中最强大的一支。此后,册封僧俗首领、广行诏谕的统治策略成为明朝治理西藏的主要措施,并延及明朝一代。
综上分析,元明易代以后,西藏与明朝的政治隶属关系逐渐加强。明朝有针对性地派遣使臣入藏活动,初步实现了对西藏的全面掌控,并继承了元朝宣政院辖地统治范围进而也确立了明朝西部疆域的大体范围。行政区划方面,吐蕃等处宣慰司(朵思麻)辖地一部分为明朝时期河州卫都指挥使司管辖,青海湖以西及藏北地带为答思麻万户府管辖;吐蕃等路宣慰司(朵甘思)辖地为朵甘都司管辖;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路宣慰司辖地为乌思藏都司管辖,其中俄力思军民元帅府管辖后藏地区(阿里三围),前藏除乌思藏都司管辖外,还划分出三大法王、五大教王管辖区域,前藏地区原有的十三万户领地也分置其间,这种政教区域的行政区划体系继承于元朝。地理区划方面,以藏人传统地理观念为基础,由乌思藏地区和乌思藏以外地区可三分为“乌思藏地区”“朵思麻地区”“朵甘思地区”,其东部藏区北方为朵思麻地区(安多藏区)、南部为朵甘思地区(多康藏区),西部为卫藏。藏文典籍《安多政教史》中称这三大区域为卫藏“法区”、安多“马区”、多康“人区”。以上两种对西藏的地域划界,既遵循了藏族地区传统的文化分区,也继承了元朝的行政分区,并对西藏地方僧俗势力进行重新划分,充分体现明朝对西部疆域的重视,也展现出明朝对西藏内部政教状态的包容,两种划分方式呈现出互补交融的特点,促使西藏成为明朝西部疆域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明代“中国”西部疆域形成之影响
明太祖后期,随着西藏地方已经日趋稳定。明朝将兵锋直指河西,击退元朝留守河西的残部,继续西进哈密,明朝兵锋最远深入到西域东部地区,并于河西走廊以西之地置关西七卫。此七卫以撒里畏兀儿、哈密、河西西部为中心,明朝将七卫分别由肃州卫和西宁卫管辖,并利用元末察合台系后裔忠顺王、安定王各统三卫,以上措施显示出明朝通过军事力量向西域地区的渗透作用,其目的亦是为了减弱帖木儿帝国对明朝西部疆域的威胁。
在帖木儿大军东侵不久,永乐三年(1405),明成祖敕令甘肃总兵左都督宋晟:“回回倒兀言,撒马儿罕回回与别失八里沙迷查干王假道率兵东向,彼必未敢肆志如此,然边备常不可怠……宜练士马,谨斥堠,计粮储,预为之备。”巧合的是,帖木儿于东侵途中病死,因此帖木儿帝国远征明朝的计划也就此废止。此后,明朝与帖木儿帝国之间的关系趋于缓和,帖木儿帝国复通贡于明朝,而明朝政府则以君臣之礼对帖木儿帝国进行了册封和赏赐,直至嘉靖二十六年(1547)仍有两国使者往来之记载。明朝与帖木儿帝国继续维持稳定的和平关系,迎来明朝与西域地区关系最为亲密、贸易往来最为频繁的时期。此后,明成祖派遣陈诚五使西域,他的《西域行程记》《西域番国志》成为明朝了解西域最翔实的资料。从此时起,明朝与西域各国的政治、经济往来更加频繁,出现“西域之使,岁岁不绝”的景象。
明朝承袭故元体制,加强对河西走廊的控制,以降附宗王治理河西地区的二元治理模式形成,既表明中央政府与地方统属之间尊卑关系的确定,也体现出明朝面对西北边疆复杂局势所做出的积极应对。关西七卫的战略连接作用非常明显,由于关西七卫地缘上外接东察合台汗国与帖木儿帝国,明朝仍然可以派遣使臣通过河西走廊,经西域通往拉达克进入西藏,所以西域地区整体局势在这一时期仍较为稳定。元明交替之际,内亚局势的变化是蒙元帝国衰弱的外在表现,但对于新生的明朝来讲,内亚局势的混乱以及帖木儿帝国国势急转直下,客观上有助于明朝对西部疆域的开拓。而且元末战乱以及东西察合台汗国在西域的统治并未阻碍西域诸国与明朝的沟通,错综复杂的内亚局势反而促进了明朝西部疆域版图的稳定。
由于藏北、青海西部地区连通河西走廊,而西藏地方原属于蒙古贵族的直辖领地,除河西地区、九边长城地带之外,西藏也成为明朝对抗北方蒙古的西部战略纵深区域,对明朝经略西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开辟汉藏交通以经略西藏、遏制蒙藏联合就成为明朝巩固西北边防的重要战略决策。因此有学者认为,“西藏”地名的出现亦是青藏高原独特地理空间特殊性的反映,这一论断是颇有见地的。
总之,将西藏纳入明朝版图之后,明朝只需面对北方的残元势力,以西藏为防御蒙古各部的西部战略中心,联结河西地区,与北方长城(明朝防御蒙古诸部的北部、东部战略前沿)共同构建悬隔于明蒙之间的西北—北方—东北的战略防御地带,进一步巩固明朝北方及西北边疆的稳定。
四、何以理解明代“中国”西部疆域之形成
明朝西部疆域范围的确定既是对蒙元帝国边疆遗产的继承,也是重新确定明朝“中国”范围的重要标志。正如前文所述,我们还需要对明代“中国”西部疆域形成的某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进行澄清,只有这样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明代“中国”的疆域范围与明代“天下”之间的关系。
明代“中国”西部疆域的确立是当时现实政治与边疆形势共同促成的产物。那么,西藏是否被认为是明代“中国”西部疆域呢?首先需要考察明朝君臣对“中国”与“天下”的认识。可以说,明朝对西藏所持的态度对明代“中国”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影响。明太祖行事多仿效汉高,这不仅因为他起于布衣,当时的政治形势也需要明太祖实行类似于汉武帝的统治政策。在消除内忧的同时,明太祖仿效汉武,积极拓边西北,明太祖在其诏书中明确提出恢复元朝版图的意愿,西藏未平意味着明朝没有恢复元朝的版图。所以,明太祖及徐达君臣积极地将经略西北、驱逐残元势力的战略意图与隔绝蒙藏的战略意图合一,明朝君臣在心理上其实已然确定出“中国”的西部边疆范围,这一范围已将西藏包括在内,毋庸置疑。
与此同时,明朝的“天下中国观”继承了蒙元帝国构建的国家认同,其目的也是实现“中国”内部统一的征服和统治关系,正如姚大力所说“恰恰是天下中国观抑制了对中国内部更小单元的那种国家认同的产生和巩固”。所以,西藏是否成为明代“中国”西部疆域一部分,不能以边疆地区底层民众的认同心理为依归,因为无论是明朝内地的子民还是西藏地区的属民,根本无从了解到明朝经略西藏的战略决策,底层民众对于国家大事的知晓程度极其有限。迟至清朝时期,疆域的伸缩变化也只有清政府可以清楚地认识,不但是国内民众缺乏渠道去获知消息,而且欧洲也不了解这一过程。因此,西藏地方民众更多的是遵循于当地僧俗首领的“国家”认同观念,也只有经历长时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习俗方面的融通,才有可能使“中国”的观念扎根于底层,并逐渐促使底层民众形成真正的国家认同的心理。我们必须承认,在中国古代历史进程中,政治控制、疆域划分、形塑文化、构成认同等重大历史事件,基本是由“国家”或“王朝”主导,“王朝”的力量在逐渐形塑国家,而国家在形塑政治、宗教、文化上的作用不容忽视。
当然,明代“中国”与“天下”是同步构造的。“天下”是中原正统王朝确立的“秩序”性的范围,弗远以界的帝国梦想对于当时明朝来讲很难实现。明太祖及其后人只能尽力恢复蒙元帝国拓展的疆域,并按照“华夷秩序”所确立的圈层结构原则,建立以大明王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并以之为纽带,将明朝边疆地区和周边国家按照相互之间的远近关系来确定相应的秩序结构。所以,明代“中国”与“天下”在地域范围上有重合的部分,明代“天下”既包括“中国”,也包括周边的朝贡国家。我们从明代“中国”疆域范围的确立可以更好地理解明代“中国”,而从明朝建立的东亚朝贡秩序角度来理解明代“天下”则更为合适。论及至此,就需要理解西藏与其他朝贡国的差异之处以及西藏与明代边疆其他“朝贡”地区的相似之处,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区分当时“中国”的“内”与“外”。《明史·西域传》有这样一段史料,“今天下一统,四方万国皆以时奉贡。如乌斯藏、尼八剌国其地极远,犹三岁一朝”。姚大力认为朱元璋完全把西藏与尼泊尔的关系看作同等性质,或者更进一步认为明朝“中国”很难囊括西藏。我认为这一观点比较牵强,首先,乌斯藏、尼八剌均被列在《明史·西域传》,盖因两者皆崇信佛教,但两者的区别在于,乌斯藏与尼八剌在行政区域归属上性质完全不同。明朝在乌斯藏设有大量军政机构,并对西藏政教首领进行册封,既有封又有贡,是严格意义上的羁縻统治区域,属明朝疆域内部范围。而尼八剌则属于外国,除了像西藏这样的内臣一样进贡之外,并无任何册封之礼,只存有外臣“内臣化”的表征。其次,这段史料将乌斯藏、尼八剌并列,确如所说“其地极远”,因为两者仅隔着喜马拉雅山,又同属于一个地理单元,尼八剌僧侣使团必须通过滇藏道才能入贡明朝。第三,我们不能因为两者均为三岁一贡,就认为两者的地位相当或相同。乌斯藏与云贵土司都属于明朝管辖的羁縻政区,无需交纳赋税,只需固定纳贡或派出一定数额的劳役,而明朝政府在人口、财富的掌控上将之区别与中原内地,显然,西藏与云贵土司和尼八剌与明朝的政治从属关系符合中国古典文献《尚书·禹贡》所谓的五服制。通过郭声波的研究来看,五服制思想从政治地理向政区地理转变过程中形成了中国古代政区的圈层结构,而这一结构可以为我们分析西藏的归属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他认为古代政区的圈层结构可以划分为直接行政区、间接行政区和统领区三个层级,其中,最内圈的直接行政区主要包括中央直辖区和国家经制区——即明朝两直隶及省府州县实土卫所。中间圈层分为低度、中度、高度三个自治区——低度自治区主要是土司,中度自治区即为羁縻都司卫所、土司,高度自治区为部族。结合我们上文分析来看,西藏、甘青、川边地区均设置有羁縻都司卫所,也分布着由政教合一的僧俗势力领导的藏族诸部,显然属于中、高度自治区。最外圈层则是所谓统领区,即是指藩属国。当然,郭声波认为“藩属国既是一种政治实体的形态,也是一种特殊的政区性质表达。特殊之处即在于它有完整的国家机构,并享受有高度自治权,但在法的意义上仍是没有独立主权的国家”。但本文也不完全同意郭声波的这一论断,因为尼八剌是有完全主权的外国,与朝鲜、安南一样,而尼八剌又与中国的关系更加密切,说到底它们都属于明朝的藩属国,毕竟它们与明朝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朝贡关系。尼八剌被载入《西域传》,其他国家则被置于《外国传》中,更显示出各类藩属国与明朝的外交远近关系的差异。要之,西藏与尼八剌、朝鲜、日本、安南的性质完全不同,西藏是明朝疆域之内的高度自治区,而其他藩属国则处于明朝之外。
西藏僧俗势力对明朝的态度更为主动和积极,带有强烈的经济归属意愿。明朝构建的中原内地—“朝贡”区域—周边国家的朝贡圈,凸显出明朝作为东亚朝贡体系圈层结构中央之国的地位,从经济层面上则反映出西藏与明朝存在紧密的政治隶属关系。明朝对西藏施政的基础政策是由“分封”—“朝贡”—“优予贡利”三个互相衔接的环节组成,“分封”是最高的政治隶属关系,具有非强制性的特点,而朝贡、优予贡利是经济上对西藏的支持和优待,三个环节没有任何的强制性特点。明朝对西藏的内部事务都是听凭其“自治管理”,这种中央政权对边疆区域政治管辖关系的松散状态,需要通过经济贸易与文化交流的方式加以弥补和融通,比如明朝与西藏之间长期保持茶马贸易就是一个显例。
西藏地方民众均归属于各僧俗势力的管辖,所以地方僧俗势力的政治归属就决定了西藏地方民众的政治归属,因此西藏僧俗势力对明朝是否具有政治归属感和认同感,是我们判断西藏是否成为明朝“中国”西部疆域的又一重要因素。在大量史料中,我们都能看到西藏内部政教势力对明朝的态度是积极的,希望顺应时势成为明朝在西藏地方的代理人,以保全他们在西藏的权力和地位。
元末明初,藏传佛教萨迦派势力衰微,西藏地方十三万户中的帕木竹巴在首领绛曲坚赞的带领下,打败雅桑、蔡巴、止贡巴等万户,征服萨迦派,将前藏和后藏置于帕竹政权统治之下。从元末开始,帕竹政权一直控制着乌思藏(前藏)广大地区,在乌思藏之外的朵甘、阿里地区亦有大量地方政治势力和宗教派别势力存在,青海、四川的部分地区则由当地的土官和藏族头人统治。西藏地区僧俗势力对元末形势基本没有了解,直至元顺帝北逃之前的1361年,还有萨迦派宗教领袖索南洛追坚赞去元廷朝觐,并被册封为帝师。明朝建立以后,面对西藏、甘青川边地区复杂的政治、宗教形势,大量设立地方军政机构,与西藏的帕竹政权和各法王领地重合,共同管理甘青、川边和西藏地区,而西藏各僧俗势力则表现出归属于明朝的积极态度,有学者亦称元明交替不仅仅意味着中原王朝的改朝换代,更体现出汉藏民族关系格局的重新洗牌。除前文提到的萨迦、噶玛噶举等教派之外,明朝初期崛起的藏传佛教格鲁派(俗称黄教),也承认西藏已经纳入明朝管辖,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曾上书大明永乐皇帝一封书信(藏历土鼠年,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言:
唵,愿得吉祥!
凭借巨大福德威力,如法守护海内辽阔国土之大皇帝陛下:
身居西方雪域中土之释迦比丘洛桑扎巴上书。
大法王之功德犹如须弥山高大无比,臣民之幸福如同天堂一般圆满。政令严明,为各邦所悦服。在此之际,为增长三宝之威德,特派金字使者前来颁旨,并赐赏物……均已领,请勿念。
陛下的旨意命余到彼处去一趟,颁旨的缘由,已由诸金使和王大人认真阐明,本意俱皆知晓。并非对大皇帝为佛教着想的圣意不了解,亦非对陛下的圣谕蔑视不恭,惟余随时会见众人,致身染重病,故不能遵奉圣旨完成使命。万望陛下似天空般广阔深邃之胸怀勿生烦恼和不悦,则将感激不尽……至于彼处大皇帝之社稷如何治理,陛下自能明断,此非我等之辈所敢冒昧……
鼠年六月十九日于乌斯藏敬呈
此信在遣词造句上都着意尊奉永乐皇帝,称之为“守护海内辽阔国土之大皇帝”,宗喀巴仅自称“身居西方雪域中土之释迦比丘洛桑扎巴”,机智地将明朝皇权置于其教权之上,称颂永乐皇帝“政令严明,为各邦所悦服”。他所意指的各邦应为西藏内部各政教势力,显然身居雪域中土的格鲁派也属其中一支,并欣然接受明朝管辖。此后,宗喀巴派遣座下弟子释迦也失入南京觐见永乐皇帝,并在宣宗时被册封为大慈法王,使得格鲁派势力在西藏内部得以迅速发展。西藏内部地方势力的代表帕木竹巴和藏传佛教各教派的政教领袖均在不同程度上承认了他们与明朝之间的政治隶属关系。以上材料不仅反映出西藏僧俗势力对明朝君主的尊奉与忠诚,而且对明朝君主所统系的王朝具有认同感,也可以说由明朝继承的“中国”这个历时性的政治共同体也相应地成为国家认同的主体。所以,从根本上讲,明朝和平招抚西藏战略是成功的,而西藏对明朝的归附则是西藏文明东向发展长期趋势的直接反映,与明朝对西藏多元治理模式的确立亦存在密切关系。总之,明朝应对内亚形势的变化,继承元朝治藏之传统,在调整治藏模式的过程中,捍卫和巩固了“中国”的西部疆域,并实现了明代“中国”西部疆域的长期稳定。
另外,明代疆域的历史书写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后世对明代“中国”西部疆域形成的认识。《明史》中记载,除明朝“中国”的本部区域(两直隶十三布政使司)之外,还包括需要“朝贡”的羁縻诸司及十五都指挥使司所领卫所,以及边境海疆增置的行都指挥使司,按《明史》记载甘青地区与西藏都应属于地处边陲的“朝贡”之区。《明史》还记载“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细心琢磨其遣词造句,可知此段材料还含有其他深意。其中东方的朝鲜是明朝的附属国,所以用“起”;而吐番、安南在明朝的统辖范围之内,所以用“据”“包”;北面蒙古朔漠非为明朝所有,用“距”,从遣词造句上可以看到不同地区、国家在明朝版图“内”与“外”的历史事实不尽相同。但《明史·地理志》并未明确记载西藏(西番)被纳入明代“中国”,因为《明史》将隶属于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西番诸卫、乌斯藏诸法王领属之地、朵甘乌斯藏行都指挥使司、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董卜韩胡宣慰司一同写入《西域传》。但从实际情况看,明朝在西藏建立的卫所、行都指挥使司、宣慰司均属明朝的地方行政机构,并以当地藏族首领担任官员,如洪武八年正月庚午,诏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帕木竹巴万户府、乌思藏笼答千户所,设官一十三人。另外,前文所述的八大教王悉加国师尊号,俱赐金、玉印、诰命,此外将朵甘都指挥使、佥事、陇答卫指挥使、卫镇抚等官职授封给西藏地方政教头目,亦赐印、诰,亦体现了明朝对西藏的政教势力均具有清晰、明确的政治隶属关系。《明史》将西藏归入西域,显然是受清朝国家意识形态的影响。《明史》于乾隆四年(1739)最后定稿修成,这时西藏已纳入清朝疆域之内,但直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平定大小和卓叛乱以后,西域被纳入清朝版图,才有所谓的“西域新疆”之说。一般而言,西藏(西番)也被清人认为是西域的一部分,所以清人记录明朝历史时也将西藏纳入西域范围,即所谓的“外番”。另外,从清人的历史书写来看,清修《明史》将西藏载于《西域传》应与清朝对西藏和西域之间关系的常识性认识有关。从清人的国家意识形态塑造的需求来看,明朝西部边疆中从未出现西藏,可以理解为清人为了反衬出清朝将西藏纳入版图的武功,既体现出清王朝文治武功的举世无双,也可以使后世形成清朝强于明朝的历史观念,其政治意图极为明显,所以明朝时期的西藏被置于《西域传》之中。当然,明朝建立的东亚朝贡体系反映的内地—甘青、川边及西藏—朝贡的外国的圈层结构,容易使后人强化出二元的华夷秩序观念,这可能也成为清人修撰的《明史》中,将甘青、川边和西藏地区置于《西域传》的重要影响因素。还有一个例子是《大明一统志》也把西藏列入《外夷》,可以解释为既有华夷之分的二元秩序在明朝行政区划设置上的体现,也特别强调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特征与中原内地的差异。更为重要的是西藏作为明朝疆域的一部分,已经写入《大明一统志》,突出了明朝对“边疆”范围的基本认识。
要之,不论从明朝君臣对西藏的态度,西藏政教势力归属明朝的主观意愿,还是从明朝疆域构成的历史书写,均可从不同侧面体现出西藏作为明代“中国”西部疆域的历史事实。虽然,明中期以后,蒙古势力再次南下,明朝国力由盛转衰,只能奉行收缩防御的战略方针,明朝在西部边疆地区内向守御的趋势已然形成。但是明朝重新部署和调整了西番诸卫军事体系的战略重心,仍然可以固守西藏,并构建长城九边以及甘青边墙以抵御蒙古势力的南下与西进。直至明朝后期,明神宗仍明确表达出“番人也是朕之赤子,番人地方都是祖宗开拓的封疆”的看法,说明明朝构建出的“天下中国观”已然形成,并持续发挥着巩固和捍卫明代“中国”西部边疆的作用。
论及至此,我认为由历史事实呈现出的历史过程表明,西藏确实已经成为明代“中国”的一部分,并在政治、制度、经济的各个层面显示出明朝对西藏的全面治理,在军事、社会、文化的精神层面则表现出明朝对西藏的弹性治理。总之,西藏与明朝之间体现出明确的政治管辖关系,而这一关系的形成既有西藏文明东向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层面的强烈需求,也包含有明朝继承元朝疆域遗产的政治意图和构建防御北方蒙古势力的北方防御体系的战略需要。
结语
元明易代之际,蒙元帝国的兴衰主导着内亚局势的变化,忽必烈建立的元朝与察合台诸王在中亚东部和西域的争夺,使得西藏成为元、明两朝控制西域、制约中亚的战略要冲,这种外向发展的帝国形态控制着“中国”边疆的形塑过程。而明朝对西藏的经略与明蒙之间的战和关系密切,明朝前期的西向拓展,直至将西藏纳入版图,最终确立了明代“中国”的西部疆域范围。终明一世,明朝西北疆域大体稳定。质言之,代表北方游牧族群的蒙古诸部与代表中原农耕族群的明王朝之间的互动关系,最终使得明朝确立了以稳定西北,必控制西藏,以藏地之战马,养西北之战事,达到隔绝蒙藏之目的的总体军事战略,从而形成了“西陲晏然,终明世无番寇之患”的历史局面。诚如葛兆光所言,“全球史的视野,淡化了过去固定的‘中心’与‘边缘’,也在更广阔的范围内重新观察过去的历史”。本文重新审视明朝经略西北、控驭西藏的历史,可以勾勒出多重维度、多重面相的历史意涵:一、明朝继承了元朝西部疆域的一部分——西藏,西藏成为明朝行政版图的一部分,并最终确立了明代“中国”西部疆域的范围,使近世“中国”有了大体的雏形。二、明朝采取派遣使臣入藏间接管理和扶植西藏政教势力直接管理西藏的多元治理模式,为清朝调整对西藏的治理策略提供借鉴作用,也为清代“中国”西部疆域之最终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明朝对西藏的经略,促使西藏从明朝的西部边疆变成内亚地缘政治格局的中心,这也标志着明朝与中亚及西域诸国及北方蒙古诸部战略相持局面的形成。四、借由“华夷”秩序与东亚朝贡体系共同构建的明代“天下”,既包括明代“中国”,也包括周边朝贡国家。明代“天下”是亚洲地缘政治格局在地理空间上的投射,决定了亚洲地缘政治格局的最终形成,促使明代“中国”成为内陆亚洲和海洋亚洲的双重地理中心,并在古代向近世转变的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本文原刊《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0年第2期第38-51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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