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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疏》版本考(上)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5-03

郗志群
刊《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2

内容提要:有关《水经注疏》版本问题,自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来,学术界多有探讨。本文认为:从1877年杨守敬开始撰著《水经注疏》至今,该书形成的版本包括批注本、稿本、钞本、刻本、铅印本五种,其中批注本、稿本、钞本为最重要。批注本以王先谦《合校水经注》为主要底本;稿本包括部分成稿本、初稿本、“宋体净本”和全稿本四种。现藏台湾省中央图书馆的全稿本是《水经注疏》的最后稿本,而所谓“誊清正本”或“正本”,只是汪辟疆、李子魁对初稿本的一种夸张说法;钞本有全稿钞本(即北京本)和北京本再录本二种。北京本再录本抄成时间是在1943—1944年间,而非传统观点认为的抄成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关键词:《水经注疏》   版本   杨守敬   熊会贞

  清末及民国间,杨守敬、熊会贞师生历经六十载,撰成《水经注疏》四十卷,是公认的一部研究郦道元《水经注》的集大成之作。但这部著作在撰写过程中,由于稿经数易,人经数手,情况变得颇为复杂。单就版本而言,学术界就有数种不同观点。[1]现就个人知见的情况,依成稿或出版时间试作考证如下。

  1、1877——1879年间完成的部分成稿本

  此部分成稿本原夹杂在湖北省图书馆藏杨守敬撰《荆州府志》稿残本中,是在整理《杨守敬集》过程中找到的。原稿题名“《校正〈水经注·江水篇〉》——以今荆州所隶为起止”。稿子用府志专用的方格稿纸抄成,版框高21.5厘米,宽15.5厘米,半页十行,行二十五格。经过核对,在《荆州府志》三册残本中,分别收录内容相同的四种部分成稿本,其中有三种系杨守敬笔迹。每种稿本上又都有若干不同之处的删补、批校,在其中最完整的一稿上还有几处“已写过”的眉批,估计可能还有誊清定稿,但《荆州府志》残本中未见。[2]
  据杨守敬自撰《邻苏老人年谱》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记载:该年荆州知府倪文蔚组织人力续修府志,杨守敬被聘为“编纂员”[3],但未明言具体负责的工作。查杨撰《荆州府志》稿,按其题目、内容可分为五部分:即《荆州府治沿革考》、《荆州水道考》、《荆州古地名考》、《春秋时期荆州人物传略》、《荆州有关山水、人物、风情杂钞》。[4]以之核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版《荆州府志》,这五部分内容的部分文字分见于府志《地理志·沿革》、《杂记志·记人》之中,可见杨守敬当时主要参与的是府志《地理志》、《杂记志》的编纂工作。
  而《校正〈水经注·江水篇〉》既然夹杂在杨氏所撰《荆州府志》稿中,且标明“以今荆州所隶为起止”,加之所用稿纸与府志用纸相同,故认定它是当年杨守敬为编纂府志之需而作,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校正<水经注·江水篇>》包括“序”及“《经》、《注》、《疏》文”两部分内容。杨《序》原文曰:

  言水道者,《禹贡》、《汉志》尚矣。其次桑《经》、郦《注》,多能依据,但转经传写,《经》、《注》混淆,错简讹字,不可卒读,古今异名,莫知其乡。今为疏之如左。

文字虽不多,但有关中国沿革地理学的起源,《水经注》的价值以及版本的缺陷,却都说得很明白。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序文最后杨守敬明确提出要对《水经注》“疏之如左”。尽管原稿只是疏证了荆州部分,但由此更可以看出其与《荆州府志》编纂之渊源关系,为判定《水经注疏》开始撰写的时间提供了确凿的证据。
  另外,从原稿《经》、《注》、《疏》文的书写体例及内容上考查,也可以看出其与后来面世的《水经注疏》稿本有明显的前后承继关系。试举三例证之:
  其一,原稿《经》、《注》、《疏》文的书写格式是,《经》文顶格,《注》文另起一行低一格,《疏》文双行小字,这与后来北京、台湾影印的《水经注疏》稿本之格式是完全一样的。
  其二,原稿通篇以戴震“殿本”为底本,《经》、《注》混淆之文及脱、衍、错、讹之字一般均依“殿本”改订,并一一引据戴氏原校语作证。唯一例外的一处,原稿首句“江水又东历荆门、虎牙之间”,殿本作《注》文,杨守敬作《经》文处理,但在此句《疏》文中明确指出:“戴本以此十一字作《注》。”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估计与开篇有关,因为既然是疏证《水经》及《注》,起首一句当然以《经》文为好,故此处未按殿本作《注》,而依朱谋玮《水经注笺》本作《经》文。从原稿《疏》文内容来看,杨守敬当时是很相信殿本的,一般是以殿本之是非为是非,有时还在《疏》文中做进一步阐述,如“江水又迳南平郡孱陵县之乐乡城北”,戴校云:“此十五字原本及近刻并讹作《经》。”杨按:“南平郡,晋置。乐乡城,吴筑。《水经》不应有之,戴说是。”后来,尽管杨守敬在赵、戴《水经注》相袭公案中拥赵贬戴,但对殿本的价值正像他自己所说是“无雌黄之议”[5]的。而且光绪中叶以后,当他开始全面疏证《水经注》时,仍然选用以殿本为主体的王先谦《合校水经注》作为主要的工作底本,将《疏》文“批于书眉行间”[6]。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杨守敬刊成《水经注疏要删》,这是《水经注疏》最早面世的一个简本,而全书“卷叶悉依长沙王氏刊本”[7]。这种情况直到杨氏殁后,熊会贞在续撰中认识到“不能如合校本之尽以戴作正文”,遂决定以朱《笺》本为主,“通体朱是者作正文,非者依赵、戴等改作正文”。[8]可见,在杨守敬撰著《水经注疏》过程中,自始至终是以殿本为底本的。
  其三,据统计,原稿中杨氏撰写的《疏》文共有119条。[9]用这119条与北京影印本《水经注疏》相核校,虽然其中有69条北京本未收,但对收录的那50条,或由杨守敬,或由熊会贞都进行了重新加工,有的增改,有的删并,有的移动,其中以增加新内容者占绝大多数,如原稿“江水自此两分而为南、北江也”句下,杨《疏》云:

  按:郦氏所称南江者,洲南之江也;所称北江者,洲北之江也。后儒以“虎渡口” 为  《禹贡》南江经流,籍口郦氏有南江之目,不知非郦意。

北京影印本在此句下,杨守敬先引赵一清《水经注释》文,随后《疏》道:

  守敬按:郦氏言分为南、北江者,以下有故乡、龙、宠、邴里、燕尾诸洲在江之中,故分为南、北江。观下“江水断江通会”之文,是明明谓南、北江合会也。袁小修以今“虎渡口”,江水盛涨之时,溢入洞庭,遂附会为江水会澧故道。胡氏(指胡渭《禹贡锥指》-引者按)更附会以洞庭为九江之说。不知自晋以前,江之南、北岸无堤障,江南之水,皆东北流,洈水、油水是也。江北之水,亦夏时泛涨,溢而北出为夏水。后世江身愈高,北岸之水为堤所障,不复分出为夏水;南岸之水亦不复北出,此正古今水道变迁。

将上引的这两段《疏》文对照,可以明显地看出前后继承关系,且后一条更有深度,也更具说服力,针对性更强。
  综上所述,《校正〈水经注·江水篇〉》虽然是杨守敬为编纂《荆州府志》的需要而撰写的,但从杨氏“序”文中已明确显现出他要疏证《水经注》的想法,尤其是稿子在体例与内容上与后来的《水经注疏》有着清晰的脉络渊源,因此,认定其为《水经注疏》的早期部分成稿应该说是符合事实的。
  杨守敬参编《荆州府志》始于光绪三年,说明他开始疏证《水经注》荆州段——即《校正〈水经注·江水篇〉》也应始撰于光绪三年。根据目前已见资料,杨守敬参编《荆州府志》的工作至多到光绪五年就结束了,因为光绪六年的前三个月,他一直在京师忙于考进士,三月会试不中,四月即携眷东渡日本,充清朝驻日公使随员,直到光绪十年五月才回国。因此,《校正〈水经注·江水篇〉》成稿时间当在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至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间。
  此部分成稿本的发现意义重大,至少可证明两个久有争议的问题:一、杨守敬开始疏证《水经注》的时间始于光绪三年,而不是以往一般认为的光绪十九年(公元1893年)以后。二、光绪五年潘存确实见到了《水经注疏》的部分成稿,他为杨守敬的《水经注疏》等著作所写的“叙语”并非杨氏“捏造”。[10]

  2、1894年以后形成的《水经注》批注本

  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秋,王先谦《合校水经注》四十卷本刊成于长沙。该书以武英殿聚珍板《水经注》为底本,尽录戴(震)、赵(一清)、朱(谋玮)三本文字,又博采孙星衍、董祐成、丁履恒、谢钟英、汪士铎诸家之说,辑成一编,“选录精密,体例明晰,开卷瞭如,易于寻究”[11]
  一年多后的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四月十一日这天,在武昌的一次聚会上,杨守敬与梁鼎芬、叶浩吾等人谈起《水经注》研究史上的赵、戴相袭案事。聚会后,杨守敬又借梁鼎芬藏王氏合校本携归一读,“喜其便于翻阅”,遂请梁鼎芬为他代购一部。[12]这之后,王氏合校本遂成为杨守敬、熊会贞全面疏证《水经注》,完成《水经注疏》初稿本过程中重要的批注本。
  湖北省图书馆收藏有一批杨守敬生前藏书,这批藏书据杨守敬的曾孙杨世汉先生回忆:“太公(指杨守敬——引者按)撰著《水经注疏》时所用的十二大箱参考书,在日寇逼近武汉时,由当时的湖北省教育厅派人从我家中运走,名为代管,实为拿走。”[13]藏书中有五部合校本《水经注》,书的封面及中间的天头地角处有大量杨、熊的朱墨批注语,有些还署有批注年月,包含有许多杨、熊当年撰著《水经注疏》的资料和信息,极具研究价值。但由于这五部批注本一直尘封书库之中,以往研究《水经注疏》的学者几乎无人知晓,相关论著中绝少提及。
  “甲”字本(书号:善史十一720),光绪十八年秋思贤讲舍刊本,存十五册,缺卷首一册,第十六册卷后钤有“杨印守敬”阳文方章。现存十五册上,每册封面均墨书一个“甲”字,并该册包含的卷数及水道名称。书中眉批、夹批、贴签批很多,从字迹上看,绝大多数为杨守敬手笔,少量是熊会贞笔迹。书中杨、熊等批语旁多数都划有朱圈或墨圈,以其中数条核之北京影印本《水经注疏》,发现多已采录,有些文字作了修改,如卷二《河水二》“一水东流迳无雷国北”下录董祐成《图说》文,其中引用《汉书·西域传》有“其难兜国下言‘西至无雷’者,误字也”一句,对此熊会贞进一步疏证曰:“《水经注》无雷在东,难兜在西。《西域传》云‘难兜西至无雷’,‘西’字乃讹文,赵氏不能正之,徐松作《西域补注》亦不能正之。”查《水经注疏》此处,改为杨守敬按,并在熊按基础上做了更深入地考证。故可知划圈者系杨、熊标记的让书手誊录之文。
  按此本应是杨守敬主要批注用本,从封面墨书“甲”字判断,或许就是杨守敬光绪二十年后疏证《水经注疏》利用的第一部王先谦合校本。不过,书中卷三十第一页有杨守敬一段眉批,末署“甲寅春”,此处之“甲寅”显指1914年,这说明直到逝世前一年,杨守敬仍然用此本做校勘工作。
  “乙”字本(书号:善史十一979),光绪十八年秋思贤讲舍刊本,十六册,首册第一页钤有“宜都杨氏藏书记”“杨印守敬”图章。第一、第十六册封面有杨守敬亲笔墨书“惺吾”二字。除第二册封面上墨书一个“丙”字外,其余十五册封面上均墨书一个“乙”字,并该册包含的卷数及水道名称。另外,第一册封面上有熊会贞墨书“抄《事类赋注》,庚申秋”、“抄《九域志》,辛酉春”、“抄《唐志》,辛酉春”、“抄《元和志》,辛酉春”、“抄《寰宇志》,辛酉秋,末《四夷》未抄”;第二册封面上有熊会贞墨书“录《玉海》、《诗地理考》”等五十六种书名。该本中眉批、夹批、贴签批很多,从字迹上看,绝大多数为熊会贞手笔,间有杨守敬笔迹。杨、熊批语旁多数也都划有朱圈或墨圈。
  按此本应是熊会贞主要批注用本,从封面墨书“乙”字来看,或许就是当年杨守敬交给熊会贞使用,并与杨氏所用“甲”字本同时开展批注工作的本子,但从封面墨书“庚申”(公元1920年)和“辛酉”(公元1921年)判断,此本直到熊会贞晚年仍在使用。
  “丁”字本(书号:善史地674),光绪十八年秋思贤讲舍刊本,存十五册,缺卷首一册。每册封面上均墨书“会贞”或“贞”,左下角墨书“丁”字。第二、三册封面及内封上有熊会贞墨书“录《山海经》、《尔雅》”等七十种书名。书中眉批、夹批、贴签批很多,从字迹上看,杨、熊笔迹均有,熊会贞手笔略多于杨守敬,但杨氏笔迹多数颇工整,有类楷书。杨、熊批语少见圈录标记。熊氏批语中有两条署有年月,分别为“己酉二月”(公元1909年)、“己未二月”(公元1919年)。
  按此本应是杨、熊共用批注本,而且从杨氏笔迹颇工整这一点看,还应是杨、熊早期共用的本子。杨守敬殁后,熊会贞继续使用。但该本未见用影钞宋本、残宋本《水经注》校勘的痕迹,故此本使用的下限不应超过二十世纪二十年代。
  “戊”字本(书号:善史地676),光绪十八年秋思贤讲舍刊本,十六册。封面墨书“崮芝”、“戊”及各册包含的卷数及水道名称。第一册卷首有熊会贞眉批:“钞书数十种,目录在壳页内”,在第一、二册壳页(内封)上有熊会贞墨书“录影钞宋本《水经注》卷五末十叶,又卷六至卷八;过录宋本《水经注》卷十六至十九,又卷三十九、四十”等四十二种书名。书中眉批、夹批、贴签批很多,从字迹上看,几乎都是熊会贞手笔,其中不少贴签批语的书写格式与《水经注疏》稿本“经”、“注”、“疏”文的格式一致。书中五、六、七、八、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三十九、四十各卷熊氏按语,多次提到用影钞宋本和残宋本《水经注》进行校勘,如卷五第一页:“此卷自三十九叶末行起据影钞宋本校录。此次所见影钞宋本卷五尾十叶及卷六、卷七、卷八,共计十叶又三卷。”又如卷十七末页:“此卷庚申秋据残宋本校,辛酉春重校一过。”书中熊会贞校语不少都署有时间,最早一处是“丁巳二月”(公元1917年),最晚一处是“己巳十月”(公元1929年)。
  按此本应是杨守敬逝世后,熊会贞主要批注用本之一,也是他录校影钞宋本和残宋本《水经注》的最主要的本子。从有些贴签批语书写格式看,此本还应是《水经注疏》北京本、台湾本誊清之前熊会贞使用的重要校勘本。其使用的下限大致到二十年代末。这也同时预示北京本、台湾本应抄录于三十年代前后的几年中。此问题将在下文中讨论。
  “壬”字本(书号:善史地675),光绪二十三年新化三味书室据长沙王氏本重刊,十六册。该本多册封面有墨书“会贞”及“壬”字样,还有“文叔校《郡国志》”、“《郡国志》文叔复校”等批语。书中有杨、熊大量朱墨批校文字,朱批多为杨氏手迹,墨批则多为熊氏手笔。杨、熊批语许多都署有年月,时间多集中在“甲辰”(公元1904年)和“乙巳”(公元1905年)两年。
  按此本应属杨、熊共用批注本,而且从批语的时间多集中在“甲辰”和“乙巳”这两年看,它还是《水经注疏》初稿本誊录前很重要的一个批注本,因为按照《年谱》记载:这两年正是杨守敬宣布“《水经注疏》稿成”和“刻《水经注疏要删》成”的时候。[14]还有,此本中出现的“文叔”其人也值得注意,因为在以往探讨《水经注疏》撰著经过的论著中还从来没有提到过此人,他的生平及所起的作用,尚待查证。
  此外,湖北省图书馆还藏有两种杨守敬批校过的非合校本的《水经注》。
  《水经注》(书号:善史地673),乾隆二十八年天都黄晟刊本,十六册。该本封面有杨守敬墨书“黄晟刊本,以黄省曾本校”字样。书中有颇多校勘眉批,但少见带有研究性质的批注,字迹大多也非杨氏手笔。据杨守敬《〈水经注〉跋》记载:他是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僦居上海期间,在老友沈曾植家见到黄省曾本,遂“欣然见假,携归读之,则夺误满纸”,于是让孙子杨先橘以朱本对勘,“无论是非,皆为录出”。[15]可见,此校勘本最早形成于1913年,校勘文字主要是杨先橘所批。
  《水经注释》(书号:善史地608),光绪六年蛟川花雨楼张氏重校本,十四册。该本每册封面上均有杨守敬手写该书名、册数及各册包含的水名,第一册首页钤有“宜都杨氏藏书记”、“杨印守敬”、“飞青阁藏书印”三枚方章,第十册封面钤有“固之”圆章。书中眉批,有些从笔迹上看显为杨守敬所批,但数量不多,更多的署“詠霓按”字样。据卷二首页“黄岩王詠霓紫裳校”眉批,知此人姓王,字紫裳,黄岩人,陈桥驿《历代郦学家治郦传略》[16]载录,但言“其书今不见”。或杨氏此批本即王詠霓原校本。
  通观上列各本,除各自独有的特点外,还能反映出杨、熊撰著《水经注疏》中一些共性的东西。
  首先,批注本封面上墨书“甲”、“乙”、“丁”“戊”、“壬”等字样,说明杨、熊是用十天干来标明主要工作用本的先后顺序的。依此原则,杨、熊手中至少还应有“丙”、“己”、“庚”、“辛”四种批注本,其中“丙”字本之一已羼入“乙”字本,足可证明它的存在。更值得注意的是,“甲”、“乙”、“丁”、“戊”、“壬”五字只标于五部合校本《水经注》上,而其他两种非合校本的《水经注》上未见此种标注,这一方面说明“丙”、“己”、“庚”、“辛”四种批注本仍应是王先谦合校本,仅见一册的“丙”字本可作佐证;另一方面也说明合校本是杨、熊批注的主要工作用本。
  其次,杨守敬、熊会贞撰著《水经注疏》所采取的基本工作方法就是将校勘文字及研究心得批在各种《水经注》刊本上,最后再圈录誊清成稿。尤其是从光绪二十年后,他们主要利用王先谦合校本开展工作,为《水经注疏》的最后成稿奠定了基础。此种作法杨守敬本人也说得很明白,《邻苏老人年谱》甲辰(公元1904年)六十六岁条就记载:“凡郦氏所引之典,皆标所出,批于书眉行间,凡八部皆满。”1909年杨守敬在《水经注疏要删补遗·序》中又写到“稿录于书眉,凡十余部”[17]
  第三,以往在谈到熊会贞的贡献时,总是强调他在杨守敬殁后,如何继承遗志,鞠躬尽瘁地完成《水经注疏》的最后撰著工作。其实从上列各本的批语数量看,熊批甚至多于杨批,可见熊会贞在协助杨守敬完成《水经注疏》初稿过程中,已经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当年杨守敬对陈衍所说:“吾书幸以成,多弟子熊生助属稿”[18],确实是发自内心的。而熊会贞在《〈水经注疏〉修改意见》中所说的“文,先生三分之二,会贞三分之一”[19],则反映出熊氏高尚的品行。
  上列各批注本虽不能算《水经注疏》成稿本,但由于杨守敬著述方式的独特性,使得这些批注本实际上具有了与初稿本相似的功能,只不过没有誊清成稿而已。对此,杨守敬自己也早有类似的表述,1904年杨守敬宣布“《水经注疏》稿成”,但同时他又说:“凡郦氏所引之典,皆标所出,批于书眉行间,凡八部皆满。”[20]这说明他本人也是认为八部批注本的形成标志着《水经注疏》稿初成。因此,应该说1894年以后形成的《水经注》批注本是《水经注疏》版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水经注疏》版本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承前启后的作用是不应被忽视的。

  3、1905—1909年刊成《水经注疏》简本——《水经注疏要删》和《补遗及续补》

  1904年,当杨守敬宣布“《水经注疏》稿成”时,已是一位六十六岁的老人,他深感“《水经注疏》卷帙浩博,整写不易”[21],尤恐自己逝世之后,书稿为他人所得,又增一“赵戴之争”。于是“即《疏》中之最有关系者刺出”,1905年由杨氏观海堂先刊成《水经注疏要删》四十卷,八册。其节录的内容“大凡考古者为多,以实证无可假借也;其脉水者为略,以文繁非全书不明也。”[22]
  1909年,杨氏观海堂又刊成《水经注疏要删补遗及续补》四十卷,六册。原因是“《要删》所录间有谬误者”,而疏文又“续有所得”[23]
  《水经注疏要删》和《补遗及续补》是《水经注疏》的简本,从其内容看,正象熊会贞当年所说:“《要删》各种皆是作《疏》之材料,……不惟校对未精,中有错字,即文亦多纰谬。如(《水经注疏》)告竣,则《要删》等可废也”。[24]但从版本的角度来看,它们毕竟是《水经注疏》誊正并刊行问世的最早版本,其在《水经注疏》版本史上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也正是由于《要删》和《补遗及续补》的出版,使学术界得窥《水经注疏》冰山一角,感其体大思精,而发出了清朝“三绝学”之一的赞誉。[25]

  4、1912年开始誊录的初稿本

  如上所述,1909年杨氏观海堂续刊成《水经注疏要删补遗及续补》。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中杨守敬坦言道:《水经注疏要删》初成,长沙王祭酒(指王先谦——引者按)见之,致函愿出钱刻全书,而吾书实未编就。缘稿录于书眉,凡十余部,排纂为难。可见,直到1909年,《水经注疏》尚未有一部誊清全稿本。
  1912年,杨守敬在给罗振玉的一封信中谈到此书,云:《水经注疏》八十卷稿已成,惟皆录于书眉,凡十部,未尝合成一部。此书尚待整理,计必一、二年方可毕工。拟于今年同熊固之督同写生成净本,每成一卷,即刻一卷。然余财产尽失,何能完此宏工。[26]
  1913年,在给罗振玉的另一封信中,杨守敬又谈到此书,云:已写净十七册,余二十余册,合四十大册,定于今年蒇事。[27]
  1914年春,杨守敬进京出任北洋政府参议院参政。到京后又给远在日本的罗振玉写了一封信,一方面向罗解释守敬正以此《疏》力不能付刊,始有此行,表明他进京是为了借助政府之力刊刻《水经注疏》。同时,他也坦言:盖写成净本仅十七册,其余廿余册尚待固之校集也。[28]可见,这时《水经注疏》初稿本尚未誊清完成。以往,研究者多根据陈衍《虞初近志》及叶德辉致缪荃孙信等资料[29],判定1914年,杨守敬已抄成一部《水经注疏》初稿本。现在看来,当时杨守敬手中只有十七册写净本,尚不及全稿的一半。陈衍所见稿本肯定不是全部,而叶德辉所言显为耳闻之语。
  这部《水经注疏》初稿本,实际上到191519日杨守敬在京逝世时也未誊清完成,正因为如此,熊会贞在续补《邻苏老人年谱》中曾满怀深情地表示:“今先生已弃我矣,仍当勉力竟功,率德承、蔚光、先懋等缮付梓人,以偿先生之夙愿。”[30],可见熊会贞当时很想抄成这部稿本,付梓刊行。至于这部初稿本是否最终誊清完成,现在还没有确凿证据可以证明。但从目前所见资料来看,有可能在杨守敬逝世后的一、二年内抄成。理由有三:
  首先,1914年春杨守敬进京时,手中虽只有十七册写净本,但他仍留熊固之及小孩二人于上海,以守书、写书[31]从紧接着的下文“盖写成净本仅十七册,其余廿余册尚待固之校集”句看,“写书”显然是指誊录《水经注疏》初稿本。加之他进京的目的就是借助政府之力刊刻此书,故催促熊会贞等早蒇厥事是必然的。熊会贞于当年12月来到北京[32],随行肯定会带来新抄成的部分初稿本,具体卷数今虽已无法考证,但从下文将叙述到的初稿本现存残稿的卷三十三上出现杨守敬亲笔“要删”二字眉批分析,杨守敬逝世前,初稿本已抄成大半。
  其次,杨守敬临终前,为确保熊会贞完成他的未竟之业,曾遗命子孙“分年谷八十石佐熊氏膏火,仍嘱其子馆熊于家”[33]。这无疑一方面为熊会贞解决了基本的生计之需,另一方面也为他就近利用杨氏藏书,带领杨氏子孙完成初稿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第三,从种种迹象表明,北京影印本和台湾影印本所据底本都是源于这部初稿本,此点将在下文中论及。
  目前,这部初稿本只发现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卷三十三,分装三册,现藏重庆市图书馆。[34]初稿本版框高19.5厘米,宽14厘米,朱丝栏,四周单边,半叶十大行,每大行除顶头大格外,又被分成两小行,行二十格(包括顶头大格),无鱼尾,书口下方标有页码。这个版式是杨家专为誊录《水经注疏》而制作的,其中顶头的大格就是专门用来顶格抄写“经”文而设计的。
  三册残本的卷三十一和卷三十二首叶各钤有“李子奎珍藏”阳文方章。李子奎,原名李子魁,子奎是其别名,湖北枝江人,与熊会贞同乡。1932——1935年,李曾就读燕京大学研究院历史系,研究中国沿革地理。1937年夏秋之际,杨、熊后人曾请李子魁住在武昌青石桥四号宅中,做校补《水经注疏》遗稿工作[35],使他接触到杨、熊《水经注疏》稿本及参考书。据李子魁自己讲:一九四六年八月,他离开重庆,行前将“研究《水经注》参考书籍四大箱约千余册,送交重庆市图书馆保存。……每卷书上加盖了‘李子奎珍藏’”。[36]则这三册残本无疑就是当年李子魁存于重庆图书馆(当时称“罗斯福图书馆”)的参考书籍之一。另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记载:重庆图书馆只藏有此本卷三十一至三十三,三册。[37]看来当年李子魁存于该馆的就只有这三卷。但是否当年李子魁手中就只有这三卷《水经注疏》初稿本?此点李子魁没有明确说法,只是提到他在重庆时,“仍搜集散稿”。[38]
  对于这个本子,汪辟疆在《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39]中曾有较详细的记载,其文曰:“《水经注疏》一书,自杨氏创稿至今,已逾六十余年矣。稿凡数本:其一本为中央研究院所得;其誊清正本则仍在李子魁处。今余所及览者,则李君所藏之正本也。”另外在文末“附记”中又云:“宜都杨守敬、枝江熊会贞《水经注疏》四十卷稿,今由熊先生哲嗣小固及李子魁君运渝。而杨熊二氏生前所用参考书,凡百数十种,丹黄满帙,极可宝爱,近亦由武昌设法运至安全地带。”
  汪辟疆的这两段文字,现在看来至少有两处明显的问题,其一:李子魁手里的本子只是《水经注疏》的初稿本,而不是什么“誊清正本”或“正本”;其二:所谓“四十卷稿”的表述,给人以李子魁手里的本子是全稿本的假象。这两处问题的出现,其实并非当年汪辟疆疏忽失查所致,而应是他与李子魁商议后,煞费苦心有意为之。
  1948626日,汪辟疆写成《〈水经注〉的版本和整理工作》,文中汪氏不但自己讲出了答案,而且还说明了当年写《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一文的原因和目的。原来在抗战初期,汪辟疆避乱到重庆乡间居住,曾计划对《水经注》做一次校勘工作,但因“行箧所携,只有赵一清乾隆五十一年重刊本和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不全稿本,……这工作只好搁下。”后来他听说胡适搜求了不少《水经注》版本,遂将自己有关郦《注》的论文托人带给胡适,其中就包括《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一文。胡适回信,于他文章中对杨、熊过于回护表示遗憾。汪辟疆解释道:“其实杨、熊的武断和错误的地方,我又何尝不感觉到,但因为那时候只希望中央研究院赶快将其原稿付印,与天下人以共见,使世人对于这最后一部整理《水经注》的著作,加以批评和估价,或因此一书出版后而更产生了比较更精审更完备的新疏,这也是学术界无上荣誉。在目前只有表彰它以唤醒世人的注意罢了。”[40]
  综上所述,应当可以得出这样两点结论:一、汪辟疆的所谓“誊清正本”或“正本”的表述,只是为了促成中央研究院赶快将“原稿付印”,并没有表示“誊清正本”即“最后定稿”。这说明他对李子魁带到重庆的稿本与中央研究院所得“原稿”本之间的渊源关系及质

 

转载自象牙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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