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地理志》政区断代考
胡 恒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廿四史中,十六部设《地理志》,其中大都有标准年代。《清史稿》虽未列入正史,但也设有《地理志》28卷,其中有无标准年代,笔者孤陋,尚未见有专文论及。
《清史稿·地理志》成于众人之手,据朱师辙《清史述闻》及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清史稿·地理志》各类稿本,初稿撰人大略可考。初稿完成后,归秦树声(字宥衡)总纂,用力甚勤,所编甚繁,盖欲自成一书。后因太繁,不合正史地理志之用,秦氏又加以缩编,未终病故,清史馆续命王树楠(字晋卿)修正。王氏以秦氏繁、简两稿皆不全,乃径取原撰各人稿,选其可用者,略加删并润色,并作总序一篇,合成全帙,经周仰公校对,交史馆付印,即为今本《清史稿·地理志》。
表1:《清史稿·地理志》各卷初稿撰人一览
序号 |
篇目 |
初稿撰人 |
序号 |
篇目 |
初稿撰人 |
1 |
直隶 |
秦树声 |
15 |
湖南 |
唐恩溥 |
2 |
奉天 |
韩朴存 |
16 |
四川 |
胡嗣芬 |
3 |
吉林 |
韩朴存 |
17 |
福建 |
唐恩溥 |
4 |
黑龙江 |
韩朴存 |
18 |
台湾 |
○ |
5 |
江苏 |
张尔田 |
19 |
广东 |
唐恩溥 |
6 |
安徽 |
吴广霈 |
20 |
广西 |
张书云 |
7 |
山西 |
田应璜 |
21 |
云南 |
袁嘉谷 |
8 |
山东 |
骆成昌 |
22 |
贵州 |
吴士鑑 |
9 |
河南 |
秦树声 |
23 |
新疆 |
吴士鑑 |
10 |
陕西 |
吴怀清 |
24 |
内蒙古 |
吴廷燮 |
11 |
甘肃 |
李岳瑞 |
25 |
外蒙古 |
吴廷燮 |
12 |
浙江 |
金兆丰 |
26 |
青海 |
○ |
13 |
江西 |
蓝钰 |
27 |
西藏 |
吴燕绍 |
14 |
湖北 |
张仲炘 |
28 |
察哈尔 |
金玉杰 |
据上表所列,该志初稿至少成于十九人之手,原总纂秦树声过早病故,新任总纂王树楠之前并未参与《地理志》的写作,“修正者非原手”,故统稿之后的《地理志》讹误、疏漏仍较为严重。如新疆于光绪九年建行省,台湾于光绪十一年建省,而王树楠所纂的《总序》一篇却称“穆宗中兴以来,台湾、新疆改列行省”。至于建置沿革、地名书写、政区排序、文字脱讹等问题不一而足,前人多所指陈。关于政区断代,据笔者对其中道、府、州、厅、县的建置、辖域、驻地的初步分析,认为《清史稿·地理志》没有统一的标准年代,各省因撰稿人不同而略有差异,除台湾省断限至光绪十九年外,大体而言,《清史稿·地理志》是两份建置材料的混合物:光绪末、宣统初的“道”和宣统二、三年间府、厅、州、县建置。但各省部分“道”的名称前后略有歧异,厅、县也有遗漏。
先说台湾。台湾于光绪二十一年因马关条约割让日本,但《清史稿·地理志》台湾部分并非断限至割让时的光绪二十一年,而是光绪十九年或二十年初。理由是:《清史稿·地理志》台湾部分记述了台湾府、台南府、台北府、台东直隶州三府一州的政区建置,这是光绪十三年台湾添改郡县后直至割让前府级层面的行政区划。但该志在台湾府下称“台湾省治”,而光绪二十年时台湾巡抚邵友濂已奏请移省治于台北府,故台湾部分的政区断限当在光绪十九年。
《清史稿·地理志》没有全面记述道的沿革,只在各个府下记载了隶属关系,今依《清史稿·地理志》列表如下:
表2:《清史稿·地理志》“道”的建置及其断代
省名 |
道名 |
辖域 |
治所 |
存在年代 |
同存年代 |
直隶 |
霸昌 |
顺天府一部分 |
昌平州 |
乾隆五年至光绪三十年 |
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年 |
清河 |
保定、正定、河间府,易、冀、赵、深、定五直隶州 |
保定府 |
雍正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大顺广 |
大名、顺德、广平府 |
大名府 |
雍正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天津 |
天津府 |
天津府 |
雍正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热河 |
承德、朝阳府 |
承德府 |
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四年 |
口北 |
宣化府、口北三厅 |
宣化府 |
雍正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通永 |
永平府,顺天府一部分,遵化直隶州。 |
通州 |
乾隆八年至光绪三十年 |
奉天 |
锦新营口 |
○ |
营口厅 |
宣统元年至三年 |
宣统元年至三年 |
兴凤 |
○ |
安东县 |
宣统元年至三年 |
洮昌 |
○ |
辽源州 |
宣统元年至三年 |
吉林 |
西南路 |
吉林、长春府,伊通、濛江州,农安、长岭、桦甸、磐石、舒兰、德惠、双阳七县 |
长春府 |
宣统元年至三年 |
宣统元年至三年 |
西北路 |
新城、双城、宾州、五常府,榆林、滨江直隶厅,长寿、阿城县 |
滨江厅 |
宣统元年至三年 |
东南路 |
延吉、宁安府,东宁厅、珲春厅,敦化、穆棱、额穆、汪清、和龙五县 |
延吉府 |
宣统元年至三年 |
东北路 |
依兰、临江、密山府,虎林厅,绥远州,方正、桦川、富锦、饶河四县 |
依兰府 |
宣统元年至三年 |
黑龙江 |
瑷珲 |
瑷珲直隶厅、黑河府 |
瑷珲厅 |
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呼伦 |
呼伦直隶厅、胪滨府 |
○ |
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兴东 |
○ |
兴东道 |
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江苏 |
江宁 |
江宁府 |
○ |
康熙二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光绪二年至宣统三年 |
淮扬海 |
淮安、扬州府,海州直隶州 |
清河县 |
光绪二年至宣统三年 |
淮徐 |
徐州府 |
○ |
光绪二年至宣统三年 |
常镇通海 |
通州直隶州、海门直隶厅、常州府、镇江府 |
镇江府 |
乾隆三十三年至宣统三年 |
苏松太 |
苏州府、松江府、太仓直隶州 |
上海县 |
嘉庆十三年至宣统三年 |
安徽 |
安庐滁和 |
安庆、庐州府,滁州、和州直隶州 |
安庆府 |
同治四年至光绪三十四年 |
同治四年至光绪三十四年 |
凤颍六泗 |
凤阳、颍州府,六安、泗州直隶州 |
凤阳府 |
同治四年至光绪三十四年 |
徽宁池太广 |
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府,广德直隶州 |
芜湖县 |
同治四年至光绪三十四年 |
山西 |
冀宁 |
太原、汾州、潞安、泽州府,辽州、沁州、平定直隶州 |
○ |
雍正六年至宣统二年 |
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元年 |
河东 |
蒲州府、解州、隰州、霍州直隶州 |
运城 |
嘉庆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雁平 |
朔平、宁武府,绛州、代州、保德直隶州 |
代州 |
雍正三年至宣统元年 |
归绥 |
归绥十二厅 |
归化城 |
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三年 |
山东 |
济东泰武临 |
济南、东昌、泰安、武定府,临清直隶州 |
济南府 |
乾隆四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同治二年至光绪二十八年 |
兖沂曹济 |
兖州、沂州、曹州府,济宁直隶州 |
兖州府 |
乾隆四十一年至光绪二十八年 |
登莱青胶 |
登州、莱州、青州府 |
烟台 |
同治二年至光绪三十年 |
河南 |
开归陈许郑 |
开封、归德、陈州府,许州、郑州直隶州 |
开封府 |
光绪三十年至宣统三年 |
光绪三十年至三十一年 |
河陕汝 |
河南府、陕州直隶州 |
陕州 |
雍正十三年至宣统三年 |
南汝光 |
汝州直隶州,南阳、汝宁府,光州直隶州 |
○ |
雍正十三年至光绪三十一年 |
河北 |
彰德、卫辉、怀庆府 |
武陟县 |
雍正五年至宣统三年 |
陕西 |
潼商 |
同州府、商州直隶州 |
潼关厅 |
雍正十三年至宣统三年 |
嘉庆五年至光绪三十年 |
凤邠 |
凤翔府、邠州直隶州 |
凤翔府 |
乾隆五十九年至宣统元年 |
陕安 |
汉中、兴安府 |
汉中府 |
嘉庆五年至宣统三年 |
延榆绥 |
延安、榆林府,绥德州直隶州 |
榆林府 |
乾隆二十年至宣统三年 |
西乾鄜 |
乾州直隶州、鄜州直隶州 |
○ |
乾隆二十五年至光绪三十年 |
甘肃 |
平庆泾固化 |
平凉、巩昌、庆阳府,泾州、固原直隶州,化平川直隶厅 |
平凉府 |
同治十三年至宣统三年 |
同治十三年至宣统三年 |
宁夏 |
宁夏府 |
宁夏府 |
雍正二年至宣统三年 |
西宁 |
西宁府 |
西宁府 |
雍正二年至宣统三年 |
甘凉 |
凉州府、甘州府 |
凉州府 |
乾隆三十七年至宣统三年 |
巩秦阶 |
阶州直隶州、秦州直隶州 |
秦州 |
同治三年至宣统三年 |
安肃 |
肃州直隶州、安西直隶州 |
肃州 |
乾隆三十八年至宣统三年 |
浙江 |
杭嘉湖 |
杭州、嘉兴、湖州府 |
杭州府 |
雍正四年至宣统三年 |
道光二十三年至宣统三年 |
宁绍台 |
宁波府、定海直隶厅、绍兴府、台州府 |
宁波府 |
道光二十三年至宣统三年 |
金衢严 |
金华、衢州、严州府 |
衢州府 |
雍正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温处 |
温州、处州府 |
温州府 |
康熙九年至宣统三年 |
江西 |
饶广九南 |
南康、九江、广信、饶州府 |
九江府 |
乾隆四十三年至宣统三年 |
光绪三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督粮 |
建昌、抚州府 |
○ |
雍正九年至宣统三年 |
盐法 |
南昌、临江、瑞州、袁州府。 |
萍乡县 |
光绪三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吉赣南宁 |
吉州、赣州、南安府,宁都直隶州 |
赣州府 |
乾隆十九年至宣统三年 |
湖北 |
盐法武昌 |
武昌府 |
○ |
乾隆四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光绪三十年至宣统三年 |
汉黄德 |
汉阳、黄州、德安府 |
汉口镇 |
乾隆四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安襄郧荆 |
安陆、襄阳、郧阳府,荆门直隶州 |
○ |
乾隆五十六年至宣统三年 |
荆宜 |
荆州、宜昌府 |
○ |
光绪三十年至宣统三年 |
施鹤 |
施南府、鹤峰直隶厅 |
○ |
光绪三十年至宣统三年 |
湖南 |
长宝 |
长沙、宝庆府 |
长沙府 |
康熙六年至宣统三年 |
光绪二十年至二十五年 |
岳常澧 |
岳州、常德府,澧州直隶州、南州直隶厅 |
澧州 |
光绪二十年至二十五年 |
衡永郴桂 |
衡州府,桂阳、郴州直隶州 |
○ |
雍正十年至宣统三年 |
辰沅永靖 |
永州府、辰州府、沅州府、永顺、靖州府,乾州、凤凰、永绥、晃州直隶厅 |
凤凰厅 |
嘉庆二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四川 |
成绵龙茂(裁) |
成都、龙安府,绵州、茂州直隶州,松潘、理番直隶厅均系旧隶该道 |
成都府 |
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宣统三年 |
川东 |
重庆、夔州、绥定府,忠州、酉阳直隶州,石砫直隶厅 |
重庆府 |
道光元年至宣统三年 |
川北 |
保宁、顺庆、潼川府 |
保宁府 |
雍正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建昌 |
宁远、雅州、嘉定府,邛州、眉州直隶州 |
雅州府 |
宣统三年 |
康安 |
康定、巴安府 |
巴安府 |
宣统三年 |
边北 |
登科府 |
登科府 |
宣统三年 |
川南永宁 |
资州、泸州、永宁三直隶州,叙州府 |
泸州 |
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福建 |
福州 |
福宁府 |
○ |
雍正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雍正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延建邵 |
延平、建宁、邵武府 |
延平府 |
康熙九年至宣统三年 |
汀漳龙 |
汀州、漳州府,龙岩直隶州 |
漳州府 |
雍正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兴泉永 |
兴化、泉州府,永春直隶州 |
同安县 |
雍正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广东 |
广肇罗 |
广州、肇庆府,罗定直隶州,佛冈、赤溪直隶厅 |
肇庆府 |
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南韶连 |
韶州府,南雄、连州直隶州,连山直隶厅 |
韶州府 |
嘉庆二十年至宣统三年 |
惠潮嘉 |
惠州、潮州府,嘉应直隶州 |
○ |
雍正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高雷阳 |
高州、雷州府,阳江直隶州 |
○ |
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廉钦 |
廉州府、钦州直隶州 |
钦州 |
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琼崖 |
琼州府、崖州直隶州 |
琼州府 |
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广西 |
桂平梧郁 |
桂林、平乐、梧州府 |
梧州府 |
光绪三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光绪三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右江 |
柳州、庆远、思恩、浔州府 |
柳州府 |
光绪四年后 |
左江 |
泗城、南宁府,百色、上思、镇安直隶厅,郁林直隶州 |
南宁府 |
光绪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太平思顺 |
太平府、归顺直隶州 |
太平府 |
光绪十八年至宣统三年 |
云南 |
云武 |
云南府、武定直隶州 |
云南府 |
乾隆三十五年至宣统三年 |
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迤西 |
大理、丽江、楚雄、永昌、顺宁府,永北、蒙化、景东直隶厅 |
腾越厅 |
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三年 |
迤东 |
曲靖、东川、镇雄、澂江府,广西直隶州 |
曲靖府 |
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临安开广 |
临安、广南、开化府 |
蒙自县 |
光绪十三年至宣统三年 |
迤南 |
镇沅、镇边直隶厅,元江直隶州,普洱府 |
普洱府 |
光绪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贵州 |
贵西(裁) |
安顺、遵义、大定、兴义府均系旧隶该道 |
毕节县 |
宣统二年至三年 |
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贵东 |
都匀、镇远、思南、思州、铜仁、黎平府,松桃直隶厅 |
古州厅 |
嘉庆二年至宣统三年 |
粮储(裁) |
石阡府、平越直隶州均系旧隶该道 |
○ |
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新疆 |
镇迪 |
迪化府、镇西、吐鲁番、哈密、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 |
迪化府 |
光绪十二年至宣统三年 |
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三年 |
伊塔 |
伊犁府,塔尔巴哈台、精河直隶厅 |
○ |
光绪十四年至宣统三年 |
阿克苏 |
温宿、焉耆府,库车直隶州、乌什直隶厅 |
温宿府 |
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三年 |
喀什噶尔 |
疏勒、莎车府,和阗直隶州、英吉沙尔直隶厅 |
疏勒府 |
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三年 |
注:道的建置沿革参考牛平汉《清代政区沿革综表》、《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34《职官考二十》、《清史稿》卷116《职官志三·外官·道条》、《宣统三年冬季职官录》。表中○表示《清史稿·地理志》缺载。
整部《清史稿·地理志》关于“道”的建置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年代的。按照上表所列,各省可寻出三个断限年代来,均属光、宣之际,尤以宣统三年居多:
光绪二十五年。湖南可归入此年;
光绪三十年。直隶、安徽、山西、山东、陕西、河南可归入此年;
宣统三年。奉天、吉林、黑龙江、江苏、甘肃、浙江、江西、湖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新疆可归入此年。
各省府、厅、州、县建置情况是:
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西、云南、贵州、新疆等十八省均记载了清初直至宣统三年间政区沿革,可定其断限为宣统三年。
直隶 宣统元年承德府置隆化县,《地理志》已列;宣统三年十一月宣化府围场厅改属承德府,《地理志》围场厅仍属宣化府,其断限在宣统三年十一月前。
奉天 宣统二年八月洮南府置镇东县,《地理志》已列;宣统三年三月裁锦州府附郭锦县,《地理志》仍有锦县,其断限在宣统三年三月前。
江西 宣统二年十月析瑞州府属铜鼓厅改属南昌府,《地理志》铜鼓厅仍属瑞州府,其断限在宣统二年。
广东 宣统二年九月析阳江直隶州属恩平县还属肇庆府,《地理志》恩平仍属阳江直隶州,其断限亦在宣统二年。
至于边疆地区内、外蒙古、青海、察哈尔等地建立的盟旗制度,该部分《地理志》出现的最后一个时间是光绪三十二年划外蒙古新土尔扈特部二旗、新和硕特部一旗隶阿尔泰办事大臣。依《清代政区沿革综表》,自光绪三十二年至清末,该四部分盟、旗没有增减,故该部分的标准年代亦可视为宣统三年。西藏实行的城、营制度,该部分《地理志》出现的最晚一个时间是光绪三十一年,中英签署条约。而宣统三年春,划西藏乍丫、察木多、类伍齐、八宿、边坝、江卡、贡觉、洛隆宗等地往属四川登科府,《地理志》西藏部分仍记述了乍丫、察木多、类伍齐等地,因此西藏部分的标准年代可视为宣统二年。
综上,《清史稿·地理志》体例不严、断代不明,每省都有所不同,虽然内地二十二省中有二十省的府、厅、州、县及边疆内蒙古、外蒙古、青海、察哈尔的建置断限可视为宣统三年,但江西、广东及西藏只叙至宣统二年,且其中掺入光、宣之际三个具体时间的道级建置,又没有在总序中予以交待,尤为疏漏。可以说:整部《清史稿·地理志》没有统一的标准年代,和前代十六部正史地理志相比,是一个倒退。
《书品》2009年第4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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