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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纳入版图”到“边疆危机”——清代台湾方志书写与王朝国家认同
来源:《清史研究》2023年第1期 作者: ​秦浩翔 谢宏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2-22


台湾之于清王朝而言是一个较为特殊的地区:其一,建置较晚,直至康熙中期才纳入清朝版图、设府置县,此前被明郑势力统治二十余年;其二,社会、经济、文化较之大陆地区相对落后,此前历代王朝均未对其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其三,地处边陲,多民族杂处,中央对其控制相对薄弱,动乱频繁,清末更为列强所觊觎,事端频发。因此,如何加强台湾地区的社会控制,增强台湾百姓对国家的向心力,成为清王朝治理台湾的重要任务。

地方志既是一种由地方官绅主导编纂的地方文献,同时更是一种国家定制、倡导兴修的官方文献,其纂修不仅是地方社会存史、资政的文化盛举,更是中央王朝宣扬教化的重要政治活动,是国家意识形态向地方社会渗透扩展的重要方式。对于台湾等边疆地区而言,地方志的纂修意义更为重大,不仅象征了国家对边疆地区的有力控制,而且对于稳固边疆社会、建构国家认同亦具有重要作用。

清代台湾地方志的纂修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段,分别为康熙时期、乾隆至道光时期、同治光绪时期。目前学界针对清代台湾方志的研究已有丰硕成果,主要包括方志纂修的考证梳理、修志士绅的介绍分析、具体条目与内容的书写特征等几个方面。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时代背景与社会环境,论述清代各时期台湾地方志书写视角的变迁,揭示国家官员与地方精英借助修志活动,宣扬国家观念、渗透国家意志、强化国家认同的特殊目的。


一、纳入版图:康熙年间台湾方志书写与王朝统治的稳固


平定台湾后,清廷围绕台湾弃留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最终康熙帝下定决心,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在台湾建立地方行政机构,形成了以台湾府及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县为基础的一府三县行政格局,标志着台湾正式纳入清王朝管辖之下。康熙年间,台湾多次纂修府志,流传至今者有三部,分别为康熙二十三年蒋毓英主修的《台湾府志》(以下简称《蒋志》)、康熙三十一年高拱乾主修的《台湾府志》(以下简称《高志》)、康熙四十九年周元文主修的《重修台湾府志》(以下简称《周志》)。

《蒋志》作为清代首部台湾府志,其核心思想在于促进台湾社会对清王朝的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确立和稳固清王朝在台湾地区的正统地位。故此,卷《沿革》详细书写了台湾从“化外之地”到“纳入版图”的过程。志书称台湾本为“古荒裔之地”,明末先后为“倭彝”“红彝”所占据,清初“伪延平王郑成功……自京口丧败,其势日蹙,孤军厦门,欲图退步”,乃进取台地,“诱致豪杰,招纳叛亡,人民聚集,渐成狡兔之窟”。修志者将日本、荷兰分别称为“倭彝”“红彝”,对于南明郑成功部则冠以“伪”,称其统治下的台湾为“狡兔之窟”,强调其占据台湾的非正义性。同时,针对郑成功攻克台湾的关键战役——鹿耳门之役,志书记载:


从来鹿耳门石关隐险,屈曲盘旋,沙浮水浅,舟师非谙于水道者,不易得渡。郑舟至鹿耳,水忽涨十余丈,巨舰毕入。非天之相此逆旅也,盖将借手以式廓国朝无外之疆域也乎!


郑成功借天时取胜本属兵家常道,修志者却刻意强调“非天之相此逆旅也”,突显郑氏取得台湾的偶然性,并指出台湾终将为“国朝之疆”。其后,志书记载了清朝将台湾纳入版图的经过:


康熙二十二年,八闽总制姚(启圣)知底蕴,用间谍阴赍札付到台,离散其左右,以傅为霖为内应,垂成而事泄,为遇害。是年,皇上赫然震怒,指授方略,简靖海将军侯施()统率舟师。六月专征,由铜山直抵八罩澳,取虎井、桶盘屿,克之。誓师戒严,不许杀一人。由是而百神效灵,海不扬波。咸水苦军士,而海岸忽涌甘泉,众无渴患战而澎湖克复。(郑)克塽心胆堕地,识天命之有归,遂纳款归诚。于是廷议设府一:曰台湾;县三:附曰台湾,外曰凤山、诸罗。


修志者称赞施“誓师戒严,不许杀一人”,强调清军乃正义之师,“由是而百神效灵,海不扬波”。更为重要的是,针对清军攻克台湾的关键战役——澎湖海战,志书记载“咸水苦军士,而海岸忽涌甘泉,众无渴患。战而澎湖克复”,突显清王朝统一台湾“有如天助”,并称郑氏归降乃“识天命之有归”。与郑氏进占台湾的记载相对比可知,修志者力图借助文字的力量,建构清朝统治台湾的正义性与合法性。清代台湾方志“祥异”条目亦反复记载“鹿耳门水涨”与“澎湖海岸忽涌甘泉”二事,同样意在强调清王朝占据台湾乃顺天应人。

《蒋志》人物志的编纂亦体现出国家意志。卷九《人物》分为若干子目,居首者即为《开拓勋臣》,为施21位平台有功的将领立传。其后又设《勋封遇难》,旌表被郑氏迁至台湾、被迫自缢的续顺公沈瑞。沈瑞之妻郑氏随其自缢,亦被列入《节烈女贞》之首加以旌表。为体现清王朝的宽仁,《人物》之下专设《胜国遗裔》,记载清廷对前明后裔的善后事宜,并称赞道:“使胜国后裔得邀不杀之恩,实圣朝之宽大,亘古所未有也。”对于不为郑氏效力的赴台士绅,志书亦专设《缙绅流寓》加以记载,如称赞王忠孝“不仕伪郑”,卢若腾“杜门著书”,沈期“绝意进取”,李茂春“日自放于山水间”。不难发现,人物志的设置方式与人物选取具有很强的政治取向,入志人物或有功于清王朝,或不趋附于郑氏,或能体现清王朝的仁厚,如此书写无疑是为了建构清王朝的正面形象,使其在台湾地区的统治更为稳固。

《高志》由多位地方大员作序,其序言均对台湾“纳入版图”这一重要历史事件予以着重说明。不仅突出清王朝宽仁爱民,出师远征,将台湾纳入版图,同时强调清王朝统治前的台湾为“蕞尔小岛”,荒凉落后,统一后则蒸蒸日上,日益繁荣,旨在通过对比,凸显清朝治理有方。除序言外,志书正文同样显出清王朝的治台功绩,主要体现于《封域志》《风土志》等条目。《封域志》之《建置》共有两段文字,与一般志书相比,具有较强的评论色彩。第一段文字记载清代以前台湾建置情况,指出荷兰人修建的台湾、嵌二城,“规制甚小,名城而实非城”,郑氏统治时期的台湾亦“规模不远,殊非壮观”。第二段文字则记载清王朝统治后的台湾建置情况,并称赞道:“凡所建置,皆因人情而宜土俗。制云隆矣!法云善矣!”对清代台湾行政区划的设定予以高度肯定,强调清王朝对台湾地区的开发治理贡献卓著。《风土志》则突显了清王朝教化百姓之功绩,其《汉人风俗》论述了台湾百姓在不同政权统治下,从“不知礼义”到“习知礼义”的风俗变迁,并指出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清王朝统一台湾后的施政举措,突出其教化之功。此外,《风土志》结尾“总论”道:


今各直之洽声教者无论矣,台以千百年未辟之海宇,圣天子一旦扩清而平定之,因天之时,顺地之利,淑人之心,改正朔,易服色,礼乐衣冠,焕然一新。虽昔为职方氏之所不载,而渐沐声教,以登大一统之隆,良足永垂不朽云!


再次强调,随着国家一统、声教日隆,台湾之风俗亦“焕然一新”。

《周志》在《高志》的基础上纂修,二者大同小异,而《周志》新增部分恰恰体现出国家意志对方志书写的影响。《高志》于《建置》附有《伪藩郑氏降表》一篇,《周志》则于此篇之前新增《伪藩郑氏归降第一表》,并将《高志》原表改为《伪藩郑氏归降第二表》,强调郑氏归降这一重要事件。另外,《周志》新增凤山县令宋永清《形势总论》一文附于《封域志》结尾。文章开篇即宣扬清王朝之功绩:“台湾,荒裔区也。二十余年沐圣天子深仁厚泽,置郡县、定营制、启文明,士读农耕、商怀工集,毂击肩摩之盛,有礼陶乐淑之风,大纲小纪,治具毕张,猗欤休哉!”可见。《周志》修纂者试图在《高志》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台湾社会对清王朝的政治认同。

从康熙二十三年到四十九年,短短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台湾府志》历经多次纂修,修志活动颇为积极,其核心目的即是借文化手段稳固清王朝在台湾地区的统治,树立清王朝的正统地位,故此在方志书写过程中极力削弱郑氏据台的合法性及其功绩,强调清王朝统一台湾乃顺天应人,并对其施政举措予以大力宣扬。

虽然清廷于收复台湾的次年即设府置县,但首批县志直到康熙末年方才纂修。康熙年间台湾首部县志,亦即清代台湾首部县志,为康熙五十五年始修、雍正二年(1724刊成的《诸罗县志》,记事止于康熙五十六年,由知县周钟瑄主修,为台湾诸县志中的佳作,后世修志者多仿效此志。其次是康熙五十八年李丕煜、陈文达纂修的《凤山县志》,于康熙五十九年刊行,较之康熙《诸罗县志》篇幅略丰。最后是康熙五十九年王礼主修、陈文达等编纂的《台湾县志》,记事止于康熙五十五年,是康熙年间台湾地区最后一部县志。

相较于三部康熙《台湾府志》,三部县志的核心编纂思想发生了转变。统一台湾后,清王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治理,并取得一定成效。在经济方面,统一台湾之初,台湾汉人约为7万,清廷开放海禁,台湾地方官员亦招徕大陆人入台,从1685年到1811年,台湾人口增加约180万。人口的大量增加为台湾的开发提供了重要基础。郑氏据台时期,台湾虽有所开发,但主要局限于府城及凤山县部分地区,至康熙末年,台湾南部的土地已基本得到开发。在文化方面,清王朝统一台湾后,很快建立起多层级的学校教育体系,同时把台湾士子纳入科举考试体制,作为清朝统治意识形态的儒学,尤其是程朱理学也得到大力推广,台湾文教水平大幅提升。因此,康熙末年所修三部县志,更为强调清王朝在台湾收复之后的施政功绩。

一方面,志书序言强调,经过清王朝三十余年的治理,台湾地区的社会文化得到快速发展。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梁文煊在康熙《凤山县志》序言说道:


今台湾之入版图三十余年于兹矣,圣天子大无外之化,虽海外穷荒之岛,自古不通中国者,皆臣妾而郡县之,设之官司,立之学校,卫以重兵,通以商旅,易雕题黑齿之乡为文物声名之俗。幅员之所及,声教之所暨,历代之所未有。


台湾府海防同知王山礼在为康熙《凤山县志》作序时亦称“台湾远在重洋,雕题黑齿之族从来未奉教化”,自纳入版图后“设有司以理之,选教职以训之,特命宪副以统之,再置总以镇之,几与内地之郡无异”。康熙《诸罗县志》的主修者、知县周钟瑄亦指出,诸罗自设县以来“户口之生聚,财赋之盈缩,山川、道里之险易远近,风俗、人物之臧否俭醇醨,城池、仓库、学校、祠庙、坛修,农田水利之兴废,塞之设,兵戎之守,大致井然”。施之子、福建水师提督施世在康熙《台湾县志》序言中称:“台湾远在荒,古声教所不及……(台湾县)三十余年来生聚教训,迄于今,学校、祀典然以举,人物、艺文蔚然以兴,及乎赋役、军防、民风、土产,与凤、诸两均为海外之中华。”

另一方面,志书大力赞颂康熙年间的文教政策及其对台湾地区产生的积极影响。修志者对于《学校》《祀典》《选举》等条目的设置尤为重视,在体例上加以创新,以此突显清王朝崇文重教之策。康熙《诸罗县志·凡例》称:“学宫勒御制《至圣先师赞》《四贤赞》,《郡志》列诸《艺文》,似属非体。今合学宫兴建始末、御制《训饬士子文》、圣谕、条约、乡饮、养老、考校诸生、义学、社学另为学校一卷,以昭圣天子尊师崇儒之典,教育士子之盛心,亦以见学校之设,非同寻常规制云尔。”康熙《凤山县志·凡例》称:“祀典为经国大谟,今天下车书统一,九州之内奉为宪章,有或治为新造之,苟有缺略,无以昭圣天子崇文之治。故特编为一卷,志之必详,使荒人士咸仰而遵行之。”康熙《台湾县志·凡例》称:“典礼系阖邑观瞻,台湾属在海外,更宜加详,故特标朝贺、诏令、公式、仪礼,以表一代之盛。”又称“选举为国家盛典,台虽初辟,而科目与内郡等。之登贤书者,自康熙四十四年乙酉科始焉,详其姓氏,纪其登科”,各类贡生名色亦“毕志无遗”。志书正文亦通过引言、按语等方式,对清王朝的文教政策加以颂扬。康熙《诸罗县志》之《祀典志》引言道:


今上加意庙学,大合乐以祀先圣,进朱子以次十哲,韐俱得有事春秋,由汉以来未有若斯之盛者也。其余各以义起,在中土为由旧,在诸罗则维新,以信以时,不。政教所格,上霄汉,下逮渊泉,岂惟民哉,鬼神赖之矣!

康熙《凤山县志》之《人物志》对于清王朝的科举制度大加赞颂,“论曰”:

科目之设,代各不同。至本朝之典为隆,车书统一,人文日盛,增解额以收天下之贤士,定官卷以恤在之大。甲之众,得与观光;通经之儒,获叨巨典。又恐文武判为两途,致使有才彰,复著互试之令,使诗说礼,得见美于穿扬,挟操弓,益肆力于二,斯诚千古而一觏者也。凤山属在海外,幸际圣共亲盛典


因此修志者鼓励人“应各自砥砺,以圣贤相期许”,“安在荒徼绝岛之区,竟无怀才抱德之士哉!”


二、开拓经营:乾隆至道光年间台湾方志书写与教化弘扬


随着康熙年间大陆人口的大量流入与台湾土地的大量开发,原有一府三县的行政格局已无法有效实现对台湾地区的社会控制。康熙六十年,朱一贵起义爆发,起事者攻占府城,全台震动,清廷开始积极改革台湾的行政建置。雍正元年,在原诸罗县内增设彰化县和淡水厅。雍正五年,将分巡台厦道分为二道,兴泉永道驻厦门,台湾道专统台湾与澎湖,并新设澎湖厅,由台湾府派通判驻扎。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诸罗县为嘉义县。嘉庆十七年(1812),增设噶玛兰厅。自此形成一府四县三厅的行政格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行政区划的调整推动了台湾地区的旧志重修与新志纂修。这一时期,修志者充分发挥地方志弘扬教化的功用,将国家意志借助修志逐步渗入台湾社会,强化台湾民众对清王朝的政治认同。

乾隆年间《台湾府志》先后三次重修:第一次重修于乾隆五年,主修者为刘良璧(以下简称《刘志》);第二次重修于乾隆十年,主修者为巡台御史六十七、范咸(以下简称《六志》);第三次重修于乾隆二十五年至二十七年之间,主修者为余文仪(以下简称《余志》)。

《刘志》为乾隆年间首部《台湾府志》,其最大特色在于仿照《福建通志》体例,专设《圣谟》于卷首,收录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帝的谕旨和文章。此举目的有二:一为弘扬教化;二为宣扬皇恩。志书《凡例》称:“台自入版图,吁辰告,远颁海外;声教之敷,于斯为盛。兹编汇于首,奉诏谕为一册,开卷者如亲典、如天颜,以昭一道同风之治。”弘扬教化的目的体现于大量收录四位帝王有关礼教的谕旨,如《圣谟》开篇即收录了顺治九年(1652)由礼部颁行的《御制卧碑文》,要求各地生员“上报国恩、下立人品”,“以供朝廷之用”。此类文章还有康熙帝《圣祖仁皇帝上谕十六条》《御制训饬士子文》,雍正《谕立忠孝节义祠》《谕正士习》等等。此外,《圣谟》还大量收录康熙、雍正二赞颂列圣先贤的谕旨、文章,如康熙帝《御制至圣先师孔子序赞》《御制颜子赞》《曾子赞》《孟子赞》,雍正《谕封孔子五代王爵》《谕避先师孔子讳》等等,亦是希望借此弘扬尊贤重道之风。宣扬皇恩的目的体现于大量收录康熙、雍正、乾隆三帝恩赐官兵、百姓的谕旨:恩赐官员者,如康熙帝《赐靖海将军施琅碑文》,雍正《谕议叙克复台湾有功身故人员》《谕从优议叙平台官员》等等;恩赐兵丁者,如雍正《谕给戍台兵丁眷米》《谕台湾戍兵内地养赡》《谕赏兵丁银两生息》,乾隆帝《谕给台湾换班兵丁盘费》等等;恩赐百姓者,如康熙帝《谕报增人丁永不加赋》,雍正《谕恤老》《谕旌表》,乾隆帝《谕减台湾丁银》《谕减台湾社饷》等等。

修志者花费大量篇幅,将四位帝王的谕旨、文章加以收录,可谓用心良苦,然而此举却遭到后继修志者的指责。《六志》之辑修距《刘志》不过短短数年,其纂修动因有三:一为补缺漏,二为繁琐,三为整合体例。《六志》之《凡例》对于《刘志》的体例作了严厉批判,其中针对《圣谟》写道:


《刘志》大半摭拾《通志》,如《通志》首列《典谟》,盖以全省所奉谕旨,高文典册,自宜弁冕简端,若郡志,自不必复载。《旧志》将御制《至圣赞》及《表章朱子上谕》《周易折衷》等序并行纂述,此岂专为台地而设耶?且《四亚圣赞》后,即继以《赐靖海将军施琅碑文》,尤为失次,故兹志不敢仍袭其旧,其有因台郡事宜颁谕旨者,谨分载各条内,奉行者有所遵守勿失焉。


《六志》作者从内容关联性、逻辑性等角度提出批评,所言不无道理,但也应认识到《刘志》之目的乃是弘扬教化、宣扬皇恩,加强台湾地区对清王朝的政治认同,应理解其初衷。

《六志》的主修者六十七、范咸均为巡台御史,其职责除条陈事宜、处理政务外,最为重要者即是发展教育,推行教化。六十七曾言,“莅台以来,深察民情,其礼义不者固多,而习俗未免淫泆”,“本院有观风整俗之责,常思大加整饬,以为惩劝”。故此《六志》同样充分发挥地方志弘扬教化之功用。

一方面,志书序言、引言盛赞台湾社会文化的重大进步,极力宣扬清王朝教化之功。福建巡抚陈大寿称:“台湾自入版图垂今余六十年,服文身之域,茹毛饮血之,咸袭冠带、安耕凿,俗易风移,骎乎有中土之习。”福建布政使高山亦称:“台湾一域为海外荒岛,《禹贡》之书不载,《职方》之纪无闻……圣祖神武远播,收郑氏余孽而版图之,设官置镇,十年生聚,十年教养,由是台湾一域已渐非昔日之遐荒绝岛矣。”《封域》引言道:“(台湾)入国朝版图,声教遐讫,经营而缔造之,历七十年;天献其祥,地不爱宝,千峰作镇,百川汇流,巍然为东南之保障。”《人物》亦称:“(台湾)自归国朝版图,声教远,易以文明,科名后先辉映,其间瑰行奇节,闺门闾巷,代乏人。”

另一方面,修志者在《赋役》《学校》等条目增补内容,以此彰显“皇恩浩荡”。《凡例》指出,“闽省乡试,台郡分额取中,所以培养海外人才者备隆至。余若粤人之附居者,亦增入学名额,尤为典。前志未录,故于《学校》中详列其始末焉”。朝廷给予台湾文武官员之恩典,志书亦予以详载,《凡例》称“制田产以备吉凶赏恤,延及百世,尤我宗宪皇帝格外殊恩也,旧志未载,兹特补入”,“《养廉》一项尤圣朝体恤臣下之仁,亦宜备载”。对于镇压朱一贵起义时响应朝廷号召、积极归附的“义民”,志书“增列《义民》议叙一条,以见圣朝报功之典,虽小善必录焉”。在相关条目的引言中,修志者同样对朝廷之恩典再次颂扬。《赋役》引言道:“我皇上仁恩优渥,加意怀柔,履亩区方,爰照轻则以定章程,更严经界以御强暴。杂税既酌其平,养廉独处其厚,海外臣民,席,抑何幸!”《学校》引言道:“台虽外岛,作育数十年,沐浴涵,骎乎海东邹鲁矣。廷议谓重洋之险,士子远涉维艰,圣恩特增解额,并允学臣所请,建立书院。恩波浩荡与声教同流,岛屿文明因之日盛。而且番社有学,文身者亦习弦歌,岂特在野之俊秀有德有造已哉!”

《余志》既是乾隆朝最后一部《台湾府志》,亦是清代最后一部《台湾府志》,其体例、纲目均依《六志》,凡例更是一字未改,但内容则有所扩充。该志的刊刻深受国家意识形态的影响,乾隆三十九年之刻本,有二十余处挖空字之处,少则数字,多则整页,比对《六志》,其删削者多属明朝年号、职官、史事,以及台变起事者的正面叙述。例如,《流寓》记载前明宁靖王事迹时,删除了“建号隆武”“改元永历”等字。又如,《冢墓》之“附考”,删除了表彰明宁靖王及“五妃”忠义气节的诗文作品。乾隆中期为清代文字狱之高峰,尽管余文仪在志书刊刻前已“复加校阅”,然而在刻板完成后,仍担心部分文字触犯禁忌,因此予以删削,体现出国家意志对志书修纂的影响。

除三部府志外,乾隆至嘉庆年间亦有三部县志得以重修,分别为乾隆十七年鲁鼎梅等所修《台湾县志》,乾隆二十九年王瑛曾等所修《凤山县志》,嘉庆十二年薛志亮等所修《台湾县志》。由于清中期台湾社会不断发展,三部志书均较前志作了大量增补。乾隆《凤山县志》虽以旧志为基础重修,然二志相距四十余年,时隔世异,不仅凤山县规模已非初隶版图时可比,在此期间《台湾府志》也已三次重修,可参据增补之资料甚多,故其内容已较旧志新增数倍。乾隆《台湾县志》亦较旧志变化明显,巡台使者立柱称,寻此志,“不天时、风土、人情、物产,一一了如指掌,而百年来教化新,风会日盛,圣天子大无外之模,各民番沐太平之福,亦于是乎得之”。嘉庆《台湾县志》重修之后,“纲举目张,可征可信”,较之乾隆《台湾县志》“增辑过半,美备有加”。

乾隆《台湾县志》尤为强调台湾虽远在海外,但其风俗、文化已发生巨大变化。巡台官员钱琦在乾隆《台湾县志》序言中说道:“台湾为海外岩区,冠领三邑,藩篱数省,归入版图几及百年……以视从前,譬犹皇古之,草昧初开,浑浑尔,噩噩尔,今则乎,已跻中天之盛已。”台湾知府陈玉友亦称:“(台湾)虽在海隅,而礼乐制度、刑政教化,悉无乎不备,民生其间,顾不幸!”其《学校志》引言道:“台湾远处海东,涵圣泽历有年所,广贤书之额,详教育之方,宜士气之蒸蒸上哉!夫草昧开而文明著,规模备而景行殷,征兹天运,观乎人文,海滨邹鲁之风可也。”

清王朝对于台湾当地居民主要采取招抚、划界等保护之策,并设立社学对其尽心教化。乾隆《凤山县志》着重强调本地少数民族风俗的变化,其《番社风俗》专附《抚番余论》,记载历代官员的抚驭情况及其成效,其中对于当地习俗的改变给予了充分肯定。例如,称赞“熟番”“归化已久”,“亦知稼穑为重,凡社中旧管地,皆芟刈成田园,虑旱者,亦学汉人筑,从内山开掘,疏引溪流,以资灌溉”。又如,注引《台海采风图》记:“台番涵濡德化,亦有礼让之风,卑幼遇尊长,却步道傍,背面而立,其过,始随行。若驾车,则远引以避。如遇同辈,亦停车通问,相让而行。不可以蛮俗鄙之也。”再如,注引乾隆二十三年巡道杨景素行文:“各社番黎久沐圣化,宜令矱(薙)发如国朝体制,以昭一道同风之盛。”并加按语道:“初,各社番众尚有未尽奉行者,后县官集土官训谕之,今尽制,彬彬乎衣冠文物之风矣。”

嘉庆《台湾县志》则在《地志》《政志》等条目中多次指出台湾的社会问题,例如《地志》结尾指出,由闽、广远渡台湾之人多为“无所依者”“有所迫者”“多所贪者”“窘所施者”,或“惰游失业”,或“计无聊俚”,或“负罪逃奔”,因此强调了严防奸邪、严行保甲的重要性,一方面希望本地官员引起重视,另一方面为其施政提供参考,对于资政、教化具有重要作用。

三部志书亦尤为重视礼教秩序的建构。乾隆《台湾县志·凡例》写道:“化民成俗,端必由学。泮林芹藻,采及粤生;书院膏油,惠此多士。均缀宫墙之次,以彰文教之隆。”又称:“孔子万世师表,崇德报功,独隆于学校矣。其诸通祀、义祀,别为《秩祀志》,附以梵宫、社庙而削者。”可见,修志者在体例创设上充分考虑了礼教问题。考虑到凤山“在海隅,蛮服裸国,尤不能一一鉴于成宪”,乾隆《凤山县志》“据成式,而录之,并将历古祀典,讨论源流,以资博考。使万古不磨之典,虽在方绝域,犹有持循而不敢废焉尔”。嘉庆《台湾县志·凡例》花费大量篇幅,纠正了前任官员、修志者因“不察典章之故”,将“忠义孝悌祠”分列为“忠义”“孝悌”两祠之误,“各项祠祀亦逐一辨清”,防止后人“以讹传讹”。

道光年间,建置较晚的彰化县与噶玛兰厅亦有新志纂修。道光《彰化县志》由周玺总,道光十年(1830)始修,十二年修成,十六年刊刻。道光《噶玛兰厅志》由廉主修、陈淑均总,道光十一年始修,十八年续补,十九年续辑,咸丰二年(1852)刊刻。

道光《彰化县志》的条目设置充分体现出修志者对教化问题的重视。道光《彰化县志》为彰化首部志书,无旧志可供参考,因此主要仿照《六志》与康熙《诸罗县志》体例纂修,其《例言》称:


《郡志·秩官》之后,即列《赋役》,而《典礼》《学校》继之,《诸罗志·秩官》之后,继以《祀典》《学校》,而《赋役》后之。以崇儒重道,推尊文庙学宫之例而论,《诸罗志》较为得体。又《郡志·兵防》之后继以《人物》,《诸罗志》则继以《风俗》,而后及《人物》。以习俗成于人,风尚因乎物而论,似应《人物》在先,《风俗》在后,《郡志》较长于《诸罗志》,特从其长,以为编次。


可见修志者仔细比较所仿二志,并充分考虑弘扬教化的因素,对于《学校》《祀典》《人物》《风俗》等条目的设置反复思量。另外,林爽文起义对于清王朝在台湾地区的统治秩序造成了严重冲击,因此为了强化百姓对清王朝的政治认同,稳固王朝正统地位,志书卷首专设《列圣谕旨文诗》,收录《御制平定台湾二十功臣像赞序》《御制平定台湾告成热河文庙碑文》《御制剿灭台湾逆贼生擒林爽文纪事语》《御制福康安奏报生擒庄大田纪事语》等御制文章,以此宣扬国家威严,彰显朝廷有功者赏、叛乱者

道光《彰化县志》编修时彰化设县已过百年,总周玺对于百年来彰化之发展充满自信,且尤为自豪,认为“彰于台郡,虽宪纲居台、凤、嘉之末,然山川之磅礡,物产之富饶,户口之殷繁,人文之蔚起,不惟足与三县相,抑又过之”。因此,志书大力称赞本地发展建设之成功,并鼓励人积极上进。《规制志》引言道:“彰化设治百余年,草昧既开,规为渐备,得贤司牧,实心实政,抚绥而振兴之,蒸蒸有纲举目张之效焉。”《学校志》引言亦称:“彰化之建学始于雍正甲辰,距今百年,人文蒸蒸日盛,捷南宫、登词林者踵相接,而崇实学、敦实行亦乏人。立学虽后他,文风则甲一郡,岂非圣天子声教覃敷,疾而速者?”《人物志》称赞本地人文之盛道:“彰化开辟最后,然山水之奇,磅礡郁积,钟为豪杰,代有其人。故经明行修之彦,闻望重乎圭璋;成仁取义之英,气节光乎日月。不独金马玉堂、高步木天,烹经煮史、磨穿铁砚,为足开甲第而列儒林也。”因此志书将本地英杰“分而纪之,各著于篇,将使后之士女有所感发而兴起也。”《武选举》则鼓励武生“倘克自振拔,羽林入彀,干城著勋,虎,安见不与翙凤鸣盛哉!”同时,修志者亦会指出本地存在的不良习俗,并试图规劝和引导。《风俗志》即指出“彰邑男知耕,而女不知织”的现象,提议“将《御制耕织图诗》刊示村庄,为之缕析劝谕”,并特意强调“习于勤,则民而善心生,毋致淫佚于非彝也;尚乎俭,则费省而食用足,不致贫穷而为盗也。礼义廉耻兴于富足,而沃土无患其材,由是风淳俗厚而上理可几也”。

噶玛兰厅虽与彰化县同于道光年间新修志书,但两地情形大不相同。彰化县由诸罗县分置,且设县于雍正元年,而噶玛兰厅原为“番界”,清廷对其治理尤为消极,不仅建置时间较晚,且开发程度、文化水平远低于彰化,修志时难免文献无征,困难重重,修志者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进行采访考证。正因如此,道光《噶玛兰厅志》的纂修对于存史、资政、教化均具有重要意义,主修萨廉称此志修成,“从此可以周知生齿之登耗,财用之繁殖,赋役之重轻,人物风会之盛衰,以及天文星野灾之异,地利险要扼塞之防,历来政教文章之治,上以验朝廷休养生息之隆,下可为阎风俗之助。”通判董正官评价该志时亦指出:“官斯土者,征文考献,因地制宜,为海外苍生长治久安之计,则方策具在也,岂惟是纪风土、备掌故云尔哉?”

也正是由于噶玛兰厅的社会文化相对落后,修志者专设《风教》,“皆用《吾学录》例,悉遵《大清会典》《新修大清通礼》及《学政全书》,较之《府志》所录雍正五年前制,时式尤宜,规条尤晰”。其下设子目包括《宣讲圣谕》《乡饮酒礼》《旌表事例》等,大量征引各类官方政书,以此规范德行、激励士人。此外,全志以收录历代官方典籍作为结尾,并“附论”:“今以官颁典籍殿于全书之后,俾诸人士知所谓物者,固在此,而不在彼也,于以希代之秘,搜远方之奇,多文为富,出玉而金雕之,是即此之文物,朝家之人物也已。”足见修志者对本地士子寄予厚望。


三、边疆危机:同治光绪年间台湾方志书写与国家认同的强化


自鸦片战争以来,列强纷纷觊觎台湾,不断以各种理由滋事侵扰,使清朝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遭遇重大挑战。边疆危机的日益严重,使清廷更深刻地认识到台湾地位的重要,海防问题开始备受瞩目。同治十三年(1874)底至光绪元年(1875)上半年,清廷就海防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决定对台湾防务进行大力整顿。同光年间,沈葆桢整顿营伍、充实兵力、改进军备,基本奠定了台湾近代海防的基础,光绪中期,刘铭传筑造城垣、修建炮台、添设兵轮,使得台湾海防日益完备。也正因如此,边疆危机与海防问题,成为同光年间台湾地方志的重要主题。

同治年间,台湾地区有《淡水厅志》修成并付梓。淡水厅设置于雍正元年,但其刊行首部志书已至同治年间。先是道光年间竹进士郑用锡以淡水厅无志为忧,遂作厅志初稿四卷,是为《淡志初稿》。同治八年,复有同知严金清聘金门举人林豪,依郑氏初稿重加集辑,是为《淡水续志稿》。但以上两稿均未付梓。直至同治九年一月,淡水同知陈培桂“开局采访,发凡起例,次第纂辑,延侯官杨中翰代为草创,迄十月告成”。志书《序言》与《凡例》均尤为强调边防问题。台湾兵备道黎兆棠作序时即称:“(淡水)地薄边陲,为沿海七省藩卫,人险一失,苟且目前,侥幸无事,而鸱张狼顾者,方群然伏伺于肘腋席之间矣。”道出了时局的危机,并强调“夫以虚声者,示以实政;假以他端者,折以成言。未有不谨守朝廷之法度,而能申明中外之大防者也”。志书《凡例》亦称:“志乘因地为体裁,近边者详障塞,居海者悉海防。淡厅又台地要区,海防尤重。至若内外番俗,亦控御抚绥所系,是皆斯志不可得而略者。”

光绪十一年中法战争后,清朝统治者对于台湾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最终决定通过建省加强台湾防御。同年九月初五日,朝廷降旨:“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着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建省后,在刘铭传的主持下,台湾地区的行政区划又作了大规模调整,最终形成了三府直隶州十一县三厅的行政格局。

建省之后,台湾急需修纂一部综括全省的通志,光绪十八年六月,台北知府陈文、淡水知县叶意深禀报台湾巡抚邵友濂,提议创修《台湾通志》。最初以台湾布政使唐景崧、巡道顾肇煕为监修,举人蒋师辙为总,但蒋氏因与陈文不合而离去,因此十九年始改由举人薛绍元继任总、王国富担任纂修。是年孟秋正式于台北成立通志局,并颁布各属修志事例十四条。光绪二十年通志总局依据各属所送资料分科纂修,至光绪二十一年略成。但不久即遭遇日军侵占台湾,稿多失散。光绪《台湾通志》专设《资料》条目,对“戴万生案”“施九缎案”“番案”等地方动乱进行了详细记载,并对相关文献加以收录,反映出修志者对清中后期台湾社会动荡和秩序控制的重视。在光绪《台湾通志》带动之下修纂的几部县志,则更是极力突显边疆危机与边防问题。

同治十三年,牡丹社事件爆发,清廷令总理船政大臣沈葆桢提兵渡台办理海防事务。沈葆桢“亲往琅峤,详加履,拟于车城南猴洞地方建设县治,名曰‘恒春’,先设知县一员以资治理,系因地制宜起见”,朝廷令“照所议行”,恒春县遂于光绪元年设立。光绪十八年,台湾设局修省志,令各属搜辑采访上报。知县陈文纬委任屠继善为总改册为志,是为光绪《恒春县志》。恒春设县本就源于日本的侵略挑衅,因此陈文纬作序时即针对“牡丹社事件”说道:


同治季年,牡丹社生番杀被风琉球岛民五十四人,逃生十二人;次年又劫备中州佑(佐)藤利八等四人,伤而未,官交领事,资遣回国。日人借以生心,假名番,觑我土地,有陆军中将西乡率兵至,登岸筑塞,将以用武。闽浙督部李公鹤年得报,奏奉上谕派沈公葆提兵渡台,相机筹办,以公法条约,折冲于尊之间。事竣,遂会督部疏请设县,命其名曰“恒春”,得旨曰可。此与凤山析治之缘起也。


不仅交代了恒春设县的缘由,更指出了日人的险恶用心。志书《凡例》则进一步强调了边防的重要性,针对《边防》与《凶番》的设立写道:“边防系乎外患,凶番不过负嵎梗化,虽同一兵事,而轻重不等,兹以涉于外夷者为《边防》,兴师挞伐、执献囚者为《凶番》。”在修志者看来,“凶番”不过内忧,“边防”则为外患,相比之下更为紧要,因此针对《边防》亦作了特别说明:


《边防》门,日本之役为恒春设县之由,其文载有“事寝之后,两国往来文件全行撤销”之语,是今日而欲溯源委,诚未易也。兹所录者,为时游学申江,钞自总署,藏之行今预恒志编辑之役,适足以备考证。天下茫茫,巧于会逢,岂世事之果有前因耶?不可不备录之,以符数典不忘之意。


《边防》中大量收录中日双方关于琉球问题进行交涉的重要档案,以备考证,同时亦是警醒时人不可轻视外患。

苗栗原名猫里社,先后隶属诸罗县、淡水厅与新竹县。其设县始于光绪十五年。光绪十八年,台湾设局纂修通志,布政使唐景崧发布采访册式,要求各属依式采访,以助修志,因此知县沈茂荫纂辑考订,于光绪二十年修成《苗栗县志》,体例仿《淡水厅志》,内容亦多出其中,唯未刊行。志书多次强调了海防问题的重要性。其《武备志》引言道:


若夫海之有防,历代未详,典策有之,自明代始。诚以兵则常危,有备乃无患,治天下然,治一邑亦莫不然。我国家文治虽隆,武功不弛,台湾一省,内则患生番之扰乱,外则处他国之侵凌,武备更当整肃。若苗,视全台大局,实为中权握要,首尾相应,防备加严,于营汛、海防诸,尤不可不亟讲焉


苗栗本为台湾要地,加之其时内忧外患,使得修志者对于“海防诸,尤不可不亟讲”。志书《艺文志》对文章的选取颇为用心,称“必有关政教,及有系于一县掌故者,方可登诸志乘”,“大抵皆剀切时势,指陈利弊”。其中专门收录《海防》一文,指出清王朝“所虑者,在内寇,而在外夷”,并强调需参考胡宗宪《筹海图编》、郑氏《万里海防图》等书,谨防前明倭寇之祸。修志者将其收录志书,无疑意在突显当时海防问题的重要性。

光绪《澎湖厅志》亦是响应通志编纂而修撰。早在光绪十年,福建人林豪即作有《澎湖厅志稿》。光绪十八年,省会为纂修通志征稿于澎,通判潘文风乃聘林豪,就原有志稿补缺删冗,重加纂修,共成16卷,呈送台湾通志局校阅,监修唐景崧复命江苏举人薛绍元删改为14卷,加卷首1卷,并为序以说明。林豪原稿本与薛绍元删订本的体例内容虽大致相同,但部分章节仍有差异。例如,卷首《皇言录》专门收录清朝历代帝王的上谕,原稿本引言道:


岛为海上偏,附于台南郡纶音鲜专及者。郡乘载,康熙五十二年收入版图时,圣祖仁皇帝亲叙原委,为文悬于天后庙,今考澎湖无之,惟敬录《御祭洲天后圣母文》,以有关澎湖掌故也……兹编谨录谕旨四道,皆专及斯土者,于首卷,以永志覆之恩,垂示万世云。


修订本引言道:


澎湖为海上偏,旧附于台湾府台湾县,列圣纶音鲜专及者。而康熙五十二年以前,圣祖仁皇帝上谕无不台、并称,以澎湖为台湾前蔽,取澎湖,撤台湾门户也;敬录之,自十九年始。六十年,诏移总兵澎湖,虽未行,足见澎湖之重……兹编谨录谕旨二十二道,皆有关斯土掌故者,于首卷,以永志覆之恩,垂示万世云。


相较于原稿本,修订本将论述焦点转移至澎湖与中央王朝的联系,强调康熙帝对澎湖的重视,突出国家对澎湖的有力控制以及澎湖的重要地位,以此在国家认同中强化地域认同。更为重要的是,原稿本仅收录4道谕旨,而修订本则增加至22道,补充的谕旨主要包括两大类:一为康熙年间收复台湾的上谕;二为咸丰、同治、光绪年间关于加强兵防的上谕。结合清末边疆危机的时代背景,修志者的用意不言而喻,即加强本地对清王朝的国家认同,并突显海防的重要性,唤醒时人的危机意识与爱国意识。


四、结语


综上分析,清代台湾修志官绅积极通过方志书写强化地方社会对清王朝的国家认同。康熙年间,台湾被清王朝纳入版图,三部《台湾府志》均对这一标志性事件予以极力突显,并通过《建置志》《人物志》等条目的书写树立清王朝的正统地位;康熙末年纂修的三部县志,则对康熙中后期的国家政策对台湾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予以大力称赞。雍正至道光年间是清王朝在台湾地区开拓经营的重要时期,行政区划亦不断调整,进而推动了旧志重修与新志纂修。这一时期,台湾地方官绅充分发挥地方志弘扬教化的功用,借助修志渗透国家意志,主要体现于四个方面:其一,通过大量收录帝王谕旨、强调礼教秩序等方式,促使台湾地区形成尊儒重道之风;其二,宣扬清王朝的制度、举措,使台湾官民对朝廷感恩戴德;其三,突显清王朝治理之下,台湾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民风习俗的转变,歌颂清王朝的教化之功;其四,部分志书指出台湾地区的社会弊病,并提出应对之策,为治台官员提供借鉴。同光年间,列强环伺,不断寻衅滋扰,边疆危机与海防建设成为台湾地方志的重要主题,地方官绅试图借助修志,进一步强化地方社会对清王朝的国家认同,并唤起人们的危机意识与爱国意识。

清代台湾地方志的大量编修,是清王朝稳固统治和治理边疆的重要政治文化实践活动。作为一种话语和象征,边疆地区响应国家号召,积极编修方志,本身即代表了边疆地区对清王朝的政治认同以及国家对边疆地区的有力控制。更为重要的是,在方志纂修过程中,作为地方官员的修志者通过增设条目、书写按语等方式,稳固王朝统治、弘扬边地教化、强化国家认同,充分借助国家政治语言,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与社会环境之下创造出自己需要的文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志可视为地方官绅加强边疆治理的政治工具与文化资源。清代台湾地方志的编纂及修志者在书写上作出的努力,对于增强台湾地方社会对中央王朝的向心力、维护国家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边疆治理与国家认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原刊《清史研究》2023年第1期第5871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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