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甘肃通志》是甘肃历史上奉旨纂修的首部省志,又称《敕修甘肃通志》,是研究古代甘肃政治、经济、军事、历史、地理、民族、宗教、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重要资料。历代目录书著录时,对该志褒贬不一,如永瑢《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据通行本载:“其书虽据旧时全陕志为蓝本,而考核订正,增加者十几六七,与旧志颇有不同。其制度之系两省者……不能强分,则亦多与陕志互见焉。”张维《陇右方志录》认为该志存原刻本,“惟以创始采辑,多录取府州县志,依据疏误……盖官修之书,经历六七年,执笔者已数易其人,故矛盾讹误,时所不免”。邵国秀撰《甘肃通志》提要认为该书有“乾隆元年刻本和《四库全书》本”。学界尚无关于乾隆《甘肃通志》的专论,仅牟实库、赵世英《甘肃省通志考略》和邵敏《清代甘肃方志中宁夏史料述略》二文略有评说。显然,对乾隆《甘肃通志》的研究亟待深入,故笔者不揣简陋,拟就乾隆《甘肃通志》的编纂、版本源流、优劣得失及史料价值进行较为详尽的考证,以就教于方家。
一、乾隆《甘肃通志》的编纂
《甘肃通志》的编纂始于清雍正年间。雍正六年(1728)十一月《一统志》总裁、大学士蒋廷锡等鉴于“本朝名宦人物,各省志书既多缺略”,遂奏请谕令各省督抚“将本省名宦、乡贤、孝子、节妇,一应事实,详细查核,无缺无滥,于一年内保送到馆”。雍正皇帝下旨令各省督抚“将本省通志,重加修辑……将各省所有名宦、乡贤、孝子、节妇一应事实,即详查确核,先行汇送《一统志》馆,以便增辑成书”。清代各省通志的纂修,照例是由总督和巡抚负责并任监修官。据《甘肃通志进呈表》载“前于雍正六年奉敕纂修《甘肃通志》,系前任巡抚臣许容专司纂辑”。川陕总督查郎阿、川陕总督兼甘肃巡抚刘於义在《后序》中均言“未与监修之事”、“未遑监理”,是知《甘肃通志》的纂修主要是由时任甘肃巡抚的许容负责。许容(1686-1751),字涵斋,号季伟,河南虞城人,康熙五十年(1711)举人,授陕西府谷知县,历任陕西按察使、浙江布政使等职,雍正六年(1728)十月擢升甘肃巡抚。乾隆元年(1736)六月解职,乾隆二年(1737)起用,署山西布政使,历官江苏巡抚、湖南巡抚,乾隆十五年(1750)授内阁学士,以病乞归,次年卒,终年66岁。据《清实录》载,雍正六年(1728)十二月“西安布政使署甘肃巡抚张廷栋奏言”、雍正七年(1729)四月“甘肃巡抚张廷栋题”雍正七年四月辽远大将军川陕总督岳钟琪奏言“巡抚许容,又属新任”五月“甘肃巡抚许容疏报”是知甘肃巡抚许容到任时间应在雍正七年四至五月间,故许容于兰州开局纂修《甘肃通志》不早于雍正七年四月。
许容履任甘肃巡抚之后,深知纂修《甘肃通志》的困难。自明初以后近三百年间,甘肃始终归陕西布政使司和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管辖,直到康熙七年(1668)改巩昌布政使司为甘肃布政使司,才实现陕甘分省,故此前甘肃省之实体不存,省志缺撰。而康熙初未分省前,由贾汉复、李楷等纂修的《陕西通志》,详于陕西诸府,略于甘肃各地,尤疏于河西卫所,参考价值有限。甘肃地处边陲,人文不兴,书籍缺乏,明末以来,两遭兵燹,致使康熙十四年(1674)以前案牍,焚失无存。且分省以来,甘肃各地建置变化颇多,尤其是河西等卫所,全部改设府、州、县,古今地名、隶属关系等差异较大,考究清楚极为困难。许容因职责所系,迎难而上,在省城兰州开设通志馆,亲自挂帅,统合布政使、按察使及驻兰州重要司道属员,组成监修、提调、协理班子,利用省内原有及奏请朝廷由各部要来的“学习进士”,从事通志的编辑和校订工作。
关于《甘肃通志》的纂修过程,许容自述:“统率属员,合各郡邑之志,搜讨故实,博采舆言。凡地方建置沿革,疆域广袤远近,山川关梁之险易,城池公署之布置,田畴水利之疏浚,学校祠祀之昭垂,户口财赋之繁庶,兵戎驿政之修明,盐法茶马之成规,风俗物产之同异,职官有古今增损之殊,名宦核其居官政绩,人物论其生平才德,详忠孝节义以风世励俗,载古今著述以润色文章。裒旧益新,捃摭确实,考其条目,综其义例,不敢凭臆见以失实,不敢徇耳目以传讹,删繁举要,编次成帙。”可见,许容知悉修志之难,在于文献资料的搜集和类目凡例的拟定。故开局之后,首先率属员全面搜集《陕西通志》及甘肃省内各郡邑之志,寻访耆宿、硕儒、故吏、兵民,调查散见碑碣题铭,搜罗遗文佚事,并从正史及其他古今著述抄摘相关资料,
做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工作。然后以《陕西通志》为蓝本,据朝廷要求和资料现状,广泛征求和采纳社会各界意见,拟定图考、星野、建置、疆域、山川、城池、公署、学校、关梁、祠祀、贡赋、兵防、水利、驿递、蠲恤、盐法、茶马、物产、风俗、古迹、祥异、陵墓、封爵、职官、名宦、选举、人物、忠节、孝义、隐逸、流寓、仙释、方伎、列女、艺文、杂记共36类目,撰成“凡例”共13则。最后由学习进士李迪、张能第、甄汝翼、郑铎、樊初荀,陇西县儒学教谕田吕叶、岁贡生曹最7人分工撰写,学习进士王昆、张能第2人校订,生员杨国栋、匡懋、陈玫、顾璋4人缮录。显然,这些人都是饱学之士,从而保障了《甘肃通志》的纂修质量。
关于《甘肃通志》的成书和刊刻,许容在自述中说:“编次成帙,统计共五十卷,以备《一统志》之采择,缮稿既竣,鸠工授梓。臣谨稽首,扬言简末。时雍正十有三年岁在乙卯正月。”知《甘肃通志》在雍正十三年(1735)正月已经成书,并缮写完稿,交付雕版刻印。然而,许容未能最终完成《甘肃通志》的刊印。因为当年底甘肃固原、环县等地发生灾荒,署川陕总督刘於义和川陕总督查郎阿先后劾奏许容赈济灾民不力及“隐匿灾情、营私树党”,乾隆元年(1736)三月和六月,皇帝先是将许容解职,继而将其“革职,解京治罪”。《甘肃通志》卷首之《进呈表》及卷末查郎阿《后序》、刘於义《后序》所记,直到乾隆元年九月,《甘肃通志》的刊刻方才告竣。显然,从乾隆元年三月开始,《甘肃通志》的刊刻工作是由署川陕总督兼甘肃巡抚刘於义主持,到乾隆元年九月,完成了该书的刊印、装帧,由经管川陕总督印务的查郎阿和署川陕总督兼甘肃巡抚的刘於义“会同披览”后,联名上书进呈。《甘肃通志》的纂修,自雍正七年(1729)初开始,至雍正十三年(1735)正月撰成,历时六年之久,然后又用了一年多时间,雕刻刊印,装潢成帙,经总督、巡抚审定后,于乾隆元年(1736)九月六日上表进呈。
二、乾隆《甘肃通志》的版本
关于《甘肃通志》的版本,海内外各家收藏及著录,仅述及清乾隆元年(1736)刻本和清乾隆间《四库全书》两种,如《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著录:“[乾隆]甘肃通志五十卷,首一卷。(清)许容修,李迪等纂。清乾隆元年(1736)刻本……清乾隆间《四库全书》本。”笔者经过查考,发现乾隆《甘肃通志》当代至少有8种版本,其具体情况如下:
(1)原刻本。即乾隆元年甘肃刻本,据乾隆元年(1736)九月六日查郎阿和刘於义合署《甘肃通志进呈表》,称:“臣等向在肃州时,许容已经付梓,今剞劂告竣,共成书五十卷,谨奉表上。”上表的同时,查郎阿和刘於义分别撰有《后序》,查郎阿在《后序》中说:“今年九月奉命入都,道过兰州,而志书已将雕镌告竣,谨与臣刘於义会同披览……谨泐芜词,缀诸简末云。乾隆元年九月初六日。”於义在《后序》中说:“今年三月,钦奉简升甘肃巡抚事务,移驻皋兰,赴任之始,业经前抚臣许容久已付梓,无烦校订。兹值刊刻竣事,装潢成帙,爰会同督臣查郎阿恭进外,惟谨述我列圣之圣德神功……乾隆元年九月初六日。”此可知,乾隆元年九月已经完成了《甘肃通志》的雕刻刊印,并装订成帙,此即《甘肃通志》之乾隆元年原刻本,也可称甘肃官刻本。从所见以下多种刻本来看,《甘肃通志》原刻本,当为外粗内细之双边框,版心自上而下为“甘肃通志黑鱼口卷某卷目叶数”,每半叶九行,行二十字,注文双行小字亦为行二十字,文内“皇”“圣”“上”“天子”“朝”“命”“敕”“恩”“宸”等敬上字,另起行高两字格,并将本行上框线顶为倒凹形。据该书凡例及许容《后序》,该书撰成于雍正十三年(1735)初,所收资料截止于雍正十年(1732),然笔者所查阅的各种刊本中,都有雍正十年以后的内容,甚至有乾隆元年以后的内容,且至今未能找到内容限于雍正十年之乾隆元年原刻本。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甘肃通志》刻印完成之际,正值皇位更替,必须对该书相关文字进行修改,尤其是要避新皇帝乾隆“弘曆”的名讳,方可进呈。然而重新刻印会延误时日,故具体负责进呈的官员不得不全力设法补救。另外,乾隆皇帝继位之后,地方行政建置多有变动,而《甘肃通志》已经刻印,相关人员不得不进行挖改乃至补刻重印。由是之故,乾隆元年原刻本被禁止流出,只刊印极少几部用于修改和补刻。笔者虽竭尽所能,尚未找到原刻本,或许仍有传本存世,但只能留待来日访查。
(2)进呈本。现中国国家图书馆善本库收藏有四部《甘肃通志》,其中一部蚀损严重,只能提取三部供查阅,三部《甘肃通志》各卷首页皆钤有“京师图书馆藏书记”印鉴。京师图书馆系中国国家图书馆前身,成立于1909年9月9日,早期馆藏图书绝大多数来自于热河(承德)避暑山庄、清内阁大库和翰林院。这三部《甘肃通志》当亦源于此。三部《甘肃通志》中,保存最好的一部无函匣,为赭红色绢封皮(其中有四册以黄绢封皮者补充,有一册以蓝绢封皮者补充),四眼装订,包角,题签及目录签皆直接印于封面,签题为“敕修甘肃通志”,大体方形的目录签位于封面上侧偏左处,如“第二十五册/卷之第三十五/人物”。保存较好的另一部分装于多个蓝布函套之中,蓝绢封皮,书内文字及藏书印与前者全同。但封面的题签及目录签显系将红绢书上的原签剪下贴上,这部书应是旧时因原书皮及函套有损而重新装订所致。第三部略有残损,但已经修补完好,亦置于函套之中,蓝绢封皮,退色较重,题签及本册目录是印于本色宣纸上再贴到封面。查《敕修甘肃通志》三种本子,版式及文字各本完全一致,与下述哈佛燕京图书馆藏本文字基本相同,“弘”“曆”两字皆不避讳。因该书题为《敕修甘肃通志》,且包以黄色绢面、红色绢面,装潢讲究,规格很高,应该是《甘肃通志》在原刻本基础上,略加修改刷印,按朝廷要求装订后进呈的本子,故可称为“进呈本”。
(3)刻补本。海内外各大图书馆著录为“清乾隆元年刻本”的《甘肃通志》藏本,大多为乾隆年间利用原刻本版子挖改增补后刷印的本子。近代甘肃史家张维《陇右方志录》载:“乾隆甘肃通志五十卷,三十六册,存原刻本……志成后,因兰州改府,将原‘临洮’府字,概加剜易,而内容未改,益增错乱。”《清史稿·地理志》“甘肃条”载,乾隆三年(1738),废临洮府,徙治兰州,更名兰州府。然,张维所见并非原刻本,而是在原版基础上挖改的刻补本。且据笔者考察,挖改后的刻补本,并非仅将“临洮”改为“兰州”,而是有数百处改动和增补,其中有的是剜改原版个别字词,有的是在原版空白处嵌刻数字或数行文字,有的甚至是毁弃原来的个别版叶,重刻一叶乃至增刻数叶者。其所剜改的文字,主要是原版中的错字和需要避讳的字(如改“弘”为“”,改“曆”为“歷、厯”,改“祯、真”为“正”,改“丘”为“邱”等)、变更了的地名和少数民族人名部落名等(如“临洮府”改为“兰州府”,“兰州”改为“皋兰”,“亦集乃路”改为“额齐纳路”,“归德所”改为“贵德所”等)、变更了的地方建置(如卷三“沙州”条下增“乾隆二十五年,以安西卫所地为渊泉、玉门、敦煌三县,设安西府统之。乾隆三十九年复改安西府为安西直隶州,裁渊泉县,其玉门、敦煌二县仍隶安西州”)、增收文章或内容的(如卷四十七之末增刻三叶,增补了乾隆三年杨应琚《新建庆祝宫记并序》和乾隆五年杨应琚《西宁新筑黑古摆羊戎九城堡碑记》两文共851字。卷三十八第十二叶后半至新增第十三叶,增刻新设“镇西府、宜禾县、奇台县、迪化直隶州、昌吉县、阜康县、绥来县”,改设“安西直隶州、敦煌县、玉门县、伊犁理事同知、惠远城巡检、惠宁城巡检、霍尔果斯巡检、绥定城巡检、库尔喀喇乌苏绥化同知”等职官的文字共20行)。据《清史稿·地理志》“新疆条”载,乾隆三十八年(1773)置迪化直隶州、镇西直隶厅,乾隆四十一年(1776)置阜康、奇台县,乾隆四十二年(1777)置昌吉县,乾隆四十四年(1779)置绥来县,乾隆四十六年(1781)置库尔喀喇乌苏绥化同知。此可以判定该种《甘肃通志》系自乾隆元年至四十六年间,利用原刻本版子,陆续剜刻增补刷印而成,故可定名为“乾隆元年原刻本之挖改刻补本”,简称“刻补本”。
(4)哈佛本。即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藏乾隆元年《甘肃通志》,该本各卷首叶第一行下方钤有“哈佛大学汉和图书馆珍藏印”印鉴,汉和图书馆即哈佛燕京学社图书馆。该本装订为45册,每册皆为洒金蓝色纸封皮,无书名题签及目录签,四眼线装。其中第1册(含卷首及卷一、二)、第7册(含卷六)、第16册(含卷十五、十六)、第18册中的卷二十三,皆用印有半叶九行之界栏及书名《(甘肃通志》)、鱼尾的专用纸以仿宋体抄写,第26册(卷三十)、第32册(卷三十六)皆用同样的专用纸以楷体抄写。其余各册卷为刻印本。以书中之雕刻部分与上述“刻补本”对照,不仅刻工字体一致,而且两者卷九中的几处墨丁也完全相同。据此可以判断,哈佛本中的刻本部分与上述刻补本中的原刻部分用的是同一版子。哈佛本中雕印部分各卷印制比增补本清晰,字体刀锋明利,仅个别叶可能因刷墨不匀而有极少漫漶甚至缺字者。显然这些刻印部分是早期版子尚未受损时利用原版刷印的。因该书文字有雕刻者有抄写者,故可称为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藏乾隆元年《甘肃通志》抄刻合一本,简称哈佛本。但该本装订时颇不经心,甚至有将一段文字割裂分装至不同册卷中者。卷未有分别署名许容、查郎阿、刘於义的三个后序,但查郎阿序后半却误装订为许氏序后半文字,许氏序后半误装订为查郎阿序后半文字。又该本所有抄写的部分,大体是对刻印本有所改动或增补,方才抽弃原刻卷,再工笔书写。例如卷十五《水利》,牵涉颇多乾隆元年起更改的地名,原刻有较多地名的剜改,仅其叶一、叶二中就有剜去“临洮”府改为“兰州”府,剜去“兰州”改为“皋兰”,剜去“州”改为“县”,计九处,故而不得不舍原刻卷而改为手工謄钞。鉴于后者卷四十七之末亦有增刻的乾隆三年和五年杨应琚的两篇《记》,故知其并非乾隆元年原刻本,而是其后不久的初次刻补本。从增刻杨应琚《记》分析,该书抄改的时间显然是在乾隆五年以后。以哈佛本与上述中国国家图书馆善本库藏进呈本相对照,发现两本文字基本相同,故极有可能是乾隆元年九月向朝廷进呈《甘肃通志》后,朝中有人发现问题,发回修改,哈佛本就是甘肃巡抚衙门利用原刻本进行修改,重钞部分卷帙,以供雕刻后重新呈进的底本。鉴于雕刻时雕刻者手中拿的是散叶,而雕刻完毕后,装订者将雕刻完的散页重新装订时极不认真,从而导致哈佛本叶子装订顺序屡有差误。
(5)四库本。即四库全书三阁钞本。《甘肃通志》进呈后,被收入《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三·都会郡县之属”。清乾隆间编纂的《四库全书》,先后抄为七部,分贮于七阁,现存者为收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文津阁本、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的文渊阁本、甘肃省图书馆的文溯阁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甘肃通志》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十二月钞校进呈,文溯阁四库全书本《甘肃通志》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四月钞校进呈,文津阁四库全书本《甘肃通志》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八月钞校进呈。笔者将1986年台北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和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影印文津阁《四库全书》本之《甘肃通志》卷三“靖逆厅”部分相对勘,前者之十七处“齐勤”,后者六处书为“赤金”,其余书为“赤斤”;前者三处“皇清”,后者一处书为“我朝”,两处书为“国朝”;前者“塔力尼”,后者书为“塔尔尼”;前者“库珠卜齐”,后者书为“苦术子”。两者差距实在较大,故不能将其视为一种版本。虽然文溯阁四库本尚未出版,但笔者相信文溯阁本与文渊阁本、文津阁本之《甘肃通志》,一定存有文字差异,应视为另一种版本。因此,笔者认为,《甘肃通志》尚存之《四库全书》文渊阁本、文溯阁本、文津阁本,应视为三种古钞本。
(6)杂配刻钞本。甘肃省图书馆收藏有《甘肃通志》四部,其中一部是以刻本和钞本杂配成的全本,另有三部残本(部二存八卷:卷三十五至四十二;部三存十八卷:卷六、十四、十九至二十一、二十九至三十三、三十五至四十二;部四存四十七卷:卷首、一至二十九、三十至三十三、三十五至四十五、四十九、五十)。肃省图书馆藏杂配全本共装订为36册,其中第2册(卷三)和第17册(卷二十七)为抄本,其余34册为刻本,第7至12册无封皮,其余30册皆有封皮,封皮题签为“敕修甘肃通志”,另有目录签,与上述中国国家图书馆藏“进呈本”相同,但题签等印制不佳,大多数版面破损严重,甚至有多叶断版而缺失半叶文字者,所配断版有张冠李戴者,印刷质量很差,可见是很晚的印本。诸册封皮多为黄色纸,也有红色纸,可断定34册刻本原来并非同一套书。两册(卷)抄本,有浅墨画出之外框,多避道光帝名讳,改“宁”为“寍”或“寗”,避同治帝讳名,改“淳”为“湻”,其抄成时间应在同治至清末(1862-1911)间。或许光绪三十四年(1908)接到朝廷重修《甘肃通志》的谕令时,甘肃巡抚衙门已无法找齐全书刻本,不得已用诸本杂配,再补抄两卷,以应参考之需了。该书每册书外都加以软皮护纸,散线的重新以棉线装订,在第一册护纸上墨书“第一册/雍正六年甘肃巡抚许容辑/乾隆元年甘肃巡抚刘於义刊/甘肃通志进表目录图考星野”,右下钤以椭圆形“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藏书”印,说明该书本系甘肃省图书馆前身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所藏,但除第一册护封和内芯首页外,书册内并无该馆藏书印。1949年10月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和国立兰州图书馆合并为兰州人民图书馆,即在书中钤以“兰州人民图书馆藏”印鉴,偶有未用印的书册,则后来钤以“甘肃省图书馆藏书”印。如今该书竟成为全省公立图书馆所藏唯一一部归入善本库的乾隆《甘肃通志》。
三、乾隆《甘肃通志》的价值
乾隆《甘肃通志》是甘肃历史上纂修的第一部甘肃全省通志,事属首创,无论从总体构架上,还是资料全面上,以及史事的丰富和扎实上,都具有较高价值,树立了纂修甘肃全省通志的典范,成为后来所有撰述和研究甘肃地方志和地方史的基本依据和参考。在此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探讨其价值。
首先,分类精到,涵盖广泛。《甘肃通志》以含有甘肃部分内容的《陕西通志》和全省各府州厅县旧志为参考,系统搜罗排比正史及其他史籍和各级衙署的地方档案,广泛查考经、子、集部各种著作中有关甘肃的各种资料,汇编成册,总分为36类目,80余万言,绘制了甘肃舆地总图、各府州县镇图、山水渠桥关隘图等共46幅,建置沿革表62幅,既遵循一般方志“地方全史”的基本要求,又兼顾现有资料状况,突出了地方特点。将《甘肃通志》与同期撰述的《陕西通志》(沈青崖撰)相比较,二者有25个类目相同,后者之建置图表类,前者分为建置和图考两类,不同之处后者有屯运、帝系、经籍、纪事、德音、拾遗诸类,前者无,而前者有蠲恤、忠节、孝义、隐逸、流寓、仙释、方伎、列女、杂记诸类,后者无,既反映了历朝都畿陕西和“边徼之地”甘肃历史人文的不同特点,又体现了《甘肃通志》“有关地方”“根本经术,裨益政治”“详忠孝节义以风世励俗;载古今著述以润色文章”撰述宗旨,更履行了雍正皇帝诏书“将各省所有名宦、乡贤、孝子、节妇一应事实,即详查确核”的要求。尤其是“杂记”类的设计颇为精明,其“僭伪”一目,收录了自西汉末隗嚣、卢芳,十六国氐羌诸国君,隋末梁师都、薛举、李轨,直至党项西夏诸国君皇帝的传记,有拾遗补缺之效。
其次,资料丰富,引证详明。《甘肃通志》全面收集了自远古至清雍正间的各种甘肃历史文化资料,既全面又系统,价值很高。该书撰成于雍正年间,清自入关至此已经有80余年,相关明代资料并无系统整理,其间又因李自成起事和陕西提督王辅臣之乱,甘肃地方藏书和官府档册散佚严重,撰修者广泛搜集、调查采访,用大量篇幅记载了这一时期的历史,在保存明代和清前期甘肃地方史料等方面,功不可没。此外,雍正时甘肃省辖临洮、巩昌、平凉、庆阳、甘州、凉州、宁夏、西宁八府和秦州、阶州、肃州三直隶州,其中临洮府辖今青海贵德等地,宁夏府即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境,西宁府辖今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地区,甘肃巡抚还兼辖今新疆直至帕米尔(葱岭)当时称为西域的广大地区,疆域辽阔。《甘肃通志》中有关今宁夏、青海东部和新疆诸地的丰富历史资料,其政治、历史和学术价值都极其可贵。
该书引用历史资料十分广博,如卷二十一《风俗》,全篇不到3000字,却引用了《汉书》《后汉书》《晋载记》《晋安志》《北史》《隋书》《金史》《宋史》《方舆胜览》《元志》《元一统志》《明一统志》《图经》《地里志》《兰州旧志》《兰州府志》《狄道志》《渭源志》《金县志》《金县新志》《河州志》《巩昌府志》《明成化(巩昌)志》《陇西志》《安定志》《通渭志》《漳县志》《会宁志》《伏羌志》《宁远志》《西和志》《明靖远志》《靖远志》《岷州旧志》《洮州卫志》《西固志》《平凉府旧志》《崇信志》《华亭志》《镇原旧志》《灵台志》《静宁志》《庄浪志》《宁夏志》《隆德志》《庆阳旧志》《合水旧志》《环县志》《真宁志》《宁州图册》《甘州志》《山丹志》《武威志》《永昌志》《镇番志》《古浪志》《肃州志》《高台志》《西宁旧志》《碾(伯)县志》《秦州记》《秦州志》《清水志》《秦安志》《礼县志》《旧徽州志》《旧两当志》《阶州志》《文县志》《成县志》《翰墨大全》、章楶《安化楼记》《朱子诗传》《惠农渠记》《西平赋》、陈诚《西域记》等84种典籍文献,真是蔚为大观。其中许多书籍,今已不存,故所存资料十分珍贵。该书还保存了大量关于甘肃当地的经济和文化资料,不仅记载了各地的物产、特产、矿藏以及众多名花珍木等经济资料,还详载了各地石窟寺、诗赋文章、音乐器物等文化科技方面的资料,这不仅对历史和艺术研究具有极其重要价值,对当代经济发展和文化创新开发也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考辨精详,厘定阙疑。清代康熙间提倡考据之学,至雍正、乾隆间考据之风日盛,撰成于雍正年间的《甘肃通志》也体现了这一学术潮流,尤其是关于历史与地理的考证,奠定了该书资料基本可靠的坚实基础。试举数例如下,以证其考辨之精细。
卷六《山川·直隶肃州·赤金所》“石脂水”条,引《后汉书》《博物志》《元和郡县图志》《明一统志》和《肃镇志》的记载,对玉门石油进行了详细考证,并以“今按”指出:“赤金东南一百五十里,有石油泉,土人取以燃灯,即石脂水也。”肯定了石脂水就是石油泉,可以用以做灯油。乾隆四十七年《钦定皇舆西域图志》卷二十四《水一·安西南路》“石油河”条,除了改“《后汉书》《博物志》”为“刘昭《郡国志》”,删《肃镇志》及引文外,几乎全引《甘肃通志》的考证,见其考据的重要价值。卷二十二《古迹·狄道州》“武街故城”条,引《晋志》载“惠帝分陇西之武街县属狄道郡”,又引《水经注》载“滥水,自白石山又西北,径武阶城南”,并指出“武阶”即“武街”之讹。此考证不仅交代了武街县的始置年代和位置,而且指出《水经注》中“街”作“阶”之讹误。卷二十三《古迹·西宁府·碾伯县》“宗哥城”条,引《宋志》载:“西宁州领龙支城,旧宗哥城。”然青海省历史上屡有龙支之名,学者往往难以区别,故书中特加按语指出:“古龙支有三:汉在今府西,即西海郡;隋唐龙支在今府南,近黄河;宋龙支在今县南,乃旧宗哥城。或混为一,误。”区分颇为清晰。
有些问题,书中虽然经过一番考释,但仍无法解决的一事两说之情况,则两说并存,留待后代学者去解决。如卷三《建置沿革·直隶肃州》“靖逆厅”条载:“永乐二年(1404),建赤斤蒙古,在嘉峪关西二百四十里,今在靖逆卫东六十里,靖逆所属,俱赤斤蒙古地无疑。又《一统志》,肃州界西四百三十里为赤斤蒙古卫,本故瓜州地,以道里计之,又在今布隆吉东八十里。按:明苦峪卫在肃州西四百里,弘治八年(1495),命哈密及寄居赤斤者尽赴苦峪,是赤斤犹在苦峪之外。两说并存之。”
卷二十三《古迹二·安西厅》对疑点颇多的安定、曲先、罕东、哈密诸卫地望的讨论,对西域鄯善、且末、伊吾、高昌、庭州、安西、乌垒、渠犁、于阗、焉耆、疏勒、莎车故城以及碎叶城、金莆废州、吐鲁番等历史和地理位置的考述,对乾隆中清廷平定准噶尔部及回部叛乱后在西域各地军府布局和在哈密、迪化及其周围地区的道、府、州、县设置,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由此可以看出《甘肃通志》编纂者从事地方史地考据时维护国家统一的现实关照。
四、乾隆《甘肃通志》的缺憾
乾隆《甘肃通志》是集众手纂成,又值皇位更迭,数经改易,故难免存在诸多瑕疵,现将其主要不足简述如下。
第一,史实错误。如,卷三《建置沿革·甘肃布政司》载,东汉“安帝又置张掖、居延郡……三国魏复分河西为凉州,治天水”。据文献记载,汉代置有“居延塞”“居延都尉”“居延属国”“居延县”,并未置“居延郡”,考司马彪《后汉书志》卷二十三《郡国五》“凉州部”载:“张掖居延属国(原注云:故郡都尉,安帝别领一(郡)[城]。)”系古本(如百衲本《后汉书》)误将“城”作“郡”,《甘肃通志》撰者不察而误袭旧文。又三国魏文帝分河西为凉州,河西与天水相距千余里,显然不可能“治天水”。《魏书·地形志》载:“雍州,汉改曰凉,治汉阳郡陇县,后治长安。”资治通鉴》胡注云:“冀县,属汉阳郡,郡及凉州刺史治焉。”然,三国时凉州刺史部治所在武威姑臧,此言天水,系承袭旧说未改而致误。卷六《山川二·甘州府·山丹县》“焉支山”条载有:“汉霍去病击匈奴,过焉支山千里,执浑邪王,收休屠王祭天金人,即此地也。”考《汉书·卫青霍去病传》,霍去病所执者乃浑邪王子,此处乃脱“子”字而致误。
第二,地理和年代错误。地理错误,如,卷三《建置沿革·直隶阶州》载“元移治柳城”,考甘肃境内无“柳城”之名,《元史·地理志》作“元移治柳树城”“柳城”当为“柳树城”之误。卷七《城池·临洮府》“府城”条载:“自宋熙宁五年王韶大破羌人,城武胜军。”考《宋史·王韶传》作“遂城武胜,建为镇洮军”显系脱“建为镇洮”四字致误。关于年代的错误则更多,如卷十《关梁·巩昌府·通渭县》“安远镇”条,引《(元丰)九域志》:“天裕二年,置安远砦。”考历代并无“天裕”年号,据《元丰九域志》载:“天禧二年,置安远(砦)。”禧为宋真宗年号,天禧二年即1018年,显系误“禧”作“裕”。卷十一《关梁·直隶秦州》“太平监”条载:“唐开宝初置银冶,宋太平兴国三年升为太平监。”考唐代无“开宝”年号,据康熙《清水县志》卷九《边防·镇》载:“宋开宝初置。”宝是北宋太祖年号,即968-976年,系误“宋”作“唐”。卷二十三《古迹·凉州府·武威县》“武威故城”条载:“东汉太初四年,昆邪王杀休屠王,以其众置武威县,属郡,即此。”本条错误甚为严重,因为太初系西汉武帝年号,且此事属西汉而非东汉,考《汉书·武帝纪》载,元狩二年(前121)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据此,昆邪王杀休屠王事在西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为安置降众设五属国,而非“武威县”,以昆邪王地设“武威、酒泉郡”。卷四十八《艺文·传》载:“隋皇甫谧《酒泉烈女厐娥亲传》。”按,皇甫谧(216-282),字士安,安定朝那人,西晋学者、针灸学家,本传见《晋书》卷五十一,本书竟误列于隋代。卷四十九《艺文·诗》载“唐胡宿《金城感旧》”。按,胡宿(995-1067),字武平,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市)人,天圣二年(1024)进士,历任扬子尉、集贤校理、宣州通判、湖州知州、两浙转运使等职,官至枢密副使,本传见《宋史》卷三一八。《全唐诗》小传云其“唐末人”,误。本书失考,列于唐代,亦误。
第三,前后矛盾和重复。本书因成于众手,校勘不精,未能整齐划一。又因多次剜改补刻,且改补未尽,造成了诸多前后矛盾和重复的问题。如,卷三《建置沿革·地理沿革表》中记载,庆阳府真宁县境,汉代分设有阳周县和泥阳县,其中不仅汉阳周县在真宁的说法是错的,汉泥阳县治也不在真宁县,而是在今宁县,真宁县仅为其属地。卷三《建置沿革·庆阳府》“真宁县”条载:“明万历二十九年,改属庆阳府。”而同卷“宁州”却载:“万历二十二年,改真宁县,隶府。”考《明史·地理志》“陕西庆阳府”载,真宁,万历二十九年(1601)改属府。卷三《建置沿革》刻补本中“靖远县”两出,一在临洮府,一在巩昌府,200余字,除“於”“于”不同外,完全一致。卷四《疆域·临洮府》刻补本改“临洮府”为“兰州府”,而府治之四至八却又不改,遂至张冠李戴。卷十二《祠祀·临洮府》刻补本改“临洮府”为“兰州府”,改“兰州”为“皋兰”,但下文中所记各种祠祀的地理位置却没有改,致使前后未能统一,造成讹误。
第四,该书最大的问题是无视甘肃多民族聚居的事实,对汉族以外的民族记载极少。且不说康熙、雍正间的甘肃省辖境在先秦秦汉时有遍布羌、戎、夷、狄、乌孙、月氏、匈奴、西域三十六国等,就说撰书的前后,辖境民族众多,数量很大。当时今甘肃、宁夏全境和青海东部地区的回族(称“回”)和藏族(称“番”)各有数十万。《甘肃通志》卷十三《贡赋》中明确记载的“番民”和“新归投诚番民并喇嘛”等就有44303户187224名口。当时,西域地区名义上也归甘肃巡抚统领,根据《西域图志》卷三十三《屯政二·户口附》等资料统计,乾隆中期,西域有维吾尔262078人,蒙古准噶尔部40047人,哈萨克40万,布鲁特23万,总数为93万余人。况且,自明末以来,甘肃辖境民族变乱频发。明末农民战争中,陕北和甘肃东部的回民在马守应率领下,成为张献忠、李自成起事军的主力之一。清顺治五年(1648),米喇印、丁国栋以“反清复明”旗号,在甘州(今甘肃张掖)起事,迅速进兵凉州、巩昌、兰州、临洮等地,持续两年之久。西域准噶尔部自康熙二十七年(1688)开始屡次与清廷兵戎相见,直至乾隆二十三年(1758)才被清军彻底翦除。雍正元年(1723)、二年(1724)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在青海反叛。清代,一般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志书多以“边防”“武备”“番族”“夷虏”“藩属”等门类记载境内民族的情况。然而,正在勉力从事西域军需供给的《甘肃通志》诸监修者对本省民族问题竟如此漠视,书中不设记载境内民族历史与现状的专卷和专篇,除上引卷十三《贡赋》门中有几条番民种地征银或贡马的记载,卷五十《杂记》内“僭伪”目所收十六国诸凉君主及西夏党项诸君的简略传记外,仅在各门类中偶尔涉及某些民族的个别历史事实,极少民族历史和文化的记载,以至大量相关史料散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本文原刊《社会科学战线》2019年第11期第127-135页,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近代史》2020年第3期转载。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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