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近代移民对巩固中国边疆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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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5-12-24 |
【数据库】1997年 【文献号】3460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 【原刊地名】开封 【原刊期号】199705 【原刊页号】35-41 【分类号】K3 【分类名】中国近代史 【作者】张根福 【复印期号】199712 【标题】试论近代移民对巩固中国边疆的作用 【正文】 内容提要 19世纪中叶以后,我国边疆地区危机四伏。在边疆危机和内地人口压力的刺激下,清政府和以后的民国政府相继推行移民实边政策,改变了内地与边疆人口分布稀稠悬殊的差距。由于边疆地区移民人口的大量迁入,筑成了一道抵御外来入侵的坚实边墙;促进了边疆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国防力量的加强;促进了边疆地区新的行政建置的设立,使国家控制力得到加强;促进了民族间的交流和融合,使中华民族凝聚力得到加强。 关键词 边疆危机 移民政策 巩固边疆 * * * 19世纪后半期,中国辽阔的疆域内出现了严重的边疆危机。造成这场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及时移民,改变这些地区人口过于稀少的状况是一个重要因素。在边疆危机和内地人口压力的刺激下,清政府和民国政府相继推行移民实边政策,使边疆地区人口迅速增加,至1949年前后已达上千万之巨。这不仅改变了内地与边疆人口分布稠稀悬殊的差距,促进了边地的开发和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而且对于保卫和巩固边疆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 清代前期,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经过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康雍乾三朝的锐意经营,在秦、汉、隋、唐、宋、元、明等朝发展的基础上,终于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形成了一个北起萨彦岭、额尔古纳河、外兴安岭,南至南海诸岛,西起帕米尔高原,东至库页岛,拥有一千多万平方公里国土的空前统一的国家。[1] 然而,到了19世纪后半叶,这一辽阔的疆域内却出现了严重的边疆危机。这场危机以领土为中心,兼及通商、贸易、传教、驿传、领事裁判权等方面,对中国特别是边疆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东北地区,沙俄势力不断向东扩张,19世纪前期已越过外兴安岭,深入到中国东北部。1858年穆拉维约夫威逼黑龙江将军奕山签订《瑷珲条约》,割占中国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并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归中俄“共管”。1860年,俄国又胁迫清政府签署《中俄北京条约》,将这一“共管”之地吞占。以后,它以武力与欺诈相结合的手段,相继获得免税贸易与修筑中东铁路的特权,并于1898年强行租借了旅大,从而将整个东北置于其势力范围之下。北部蒙古地区,沙俄通过《中俄天津条约》、《中俄北京条约》等,取得在这一地区传教、游历、经商、领事裁判的特权,并在库伦设立了领事馆。西部新疆地区,自18世纪初,沙俄就以“筑堡移民”的方式,先后侵占了额尔齐斯河上游和巴尔喀什湖以南的广大地区。19世纪中叶后则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割占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44万平方公里和伊犁地区7万余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19世纪末20世纪初又提出“巴德马耶夫计划”,阴谋以兰州为中心组织武装暴乱,把中国西北边疆并入俄国版图。东南海疆,在70年代以后也险象环生,美、日等国加紧对台湾的侵略。 造成以上一系列边疆危机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如西方殖民者不断对外侵略扩张,嘉庆后清政府日益腐朽,统治者昏愦无能,经济衰败、军事松弛、外交软弱等。但没有及时移民,改变这些地方人口过于稀少的状况,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清政府对移民实边的重要性在19世纪60年代以前始终没有清醒的认识。虽然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曾注意过对边疆的移民开垦。例如,在平定准噶尔部的战争结束后,由官府提供车辆、食品、衣服,招募河西等地的无业游民和佃农赴新疆开垦,在巴里坤、乌鲁木齐等地出现了以汉民为主的民屯,以后又相继招募维吾尔族移民经营回屯,安置八旗官兵家属子弟从事旗屯和责令流放新疆的罪犯经营遣屯等。在东北地区也曾于顺治年间一度实行过招民试垦,并给出关汉民许以一定的优惠条件。但清廷并没有真正认识到移民实边对巩固边防所产生的深远意义,其移民之目的更多是为了恢复战后破败的经济,加强对边疆民族的控制和对敌对势力的惩罚。因此,移民的规模和速度都不大,且时断时续,远远不能改变边疆地区广袤千里、寂无人迹的荒凉景象。 东北是清王朝的发祥地,统治者为保护“龙兴之地”的风水和旗人的参山珠河之利,招民试垦在实施14年之后,于康熙七年(1668年)被下令废止,从此开始了近200年的封禁时期。这一时期,虽不乏灾民奋勇闯关,朝廷也采取过一些变通放行的措施,但毕竟使移民的规模和数量受到极大的限制。结果造成东北地区,特别是吉林、黑龙江两将军辖区人烟稀少,土地荒芜,防务空虚。《黑龙江外记》说,嘉庆年间,从齐齐哈尔到黑龙江城(瑷珲)八百余里,“终岁无一人”,“深山密薮,寂无人踪。”[2]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更是千里萧条,有边无防,这就给沙俄的人侵以可乘之机。《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使中国丧失了10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但在条约签订之前,这些领土被俄国人侵占已是既成事实。[3]内蒙地区,清政府虽在康熙年间一度对流民开垦采取默许的态度,但却限制他们长期居留,更不准他们娶蒙妇为妻,并规定每年由户部给予印票八百张以控制汉民大量涌入。乾隆至道光年间,则实行封禁政策,对蒙汉民族进行隔离。清政府对新疆的移民政策虽比其它边疆地区要开放一些,但移民的数量仍十分有限,新疆辽阔的土地上依然存在着大片的处女地和无人区,边防十分空虚。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说,中国近代边疆危机的产生和大片领土的丧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少大规模移民造成的。 二 中国大片领土的丧失和日益加剧的边疆危机给清政府以极大的震动,清初以来实行的虚边和封禁政策遭到了彻底的失败。在险恶形势的逼迫下,清政府不得不从根本上考虑新的措施用来巩固边防,稳定边疆。而此时,沿海和一些内陆地区又已人满为患,耕地与人口之间的矛盾极端严重,加之镇压太平天国起义使清王朝财政入不敷出,困难重重。为此,清政府决定开禁放垦,以达到移民实边抵御列强侵略和依靠民垦收入度过财政难关并缓解内陆地区人口压力的目的。这样,移民实边终于作为虚边、封禁政策的对立面而出现了。 咸丰十年(1860年),清政府对东北实行局部开禁。首先开放的便是沙俄窥伺已久的黑龙江呼兰地区,第二年又开放了吉林西北的草原,从此拉开了大规模移民垦殖的序幕。 至1885年,黑龙江呼兰平原已基本开垦,之后,通肯、克因、柞树冈、巴拜等地也陆续开放。1904年,清政府又实行旗民兼放办法,放垦黑龙江全部荒地,并在齐齐哈尔设立垦务总局。至清末,黑龙江全省人口已达300多万[4]。吉林,在康乾时期已有少数移民定居,1861年正式解禁后,移民源源的输入拉林河、图们江、牡丹江及乌苏里江流域。舒兰、西围地边荒、乌林沟、伊通、伯都讷、珠尔山、五常厅、双城堡、拉林及珲春等地陆续得到开发。据户部清册,1862—1897年吉林人口从33万增至78万,1908年增至554万,放垦后接纳的新移民已近500万[5]。奉天是开禁前移民潜垦较集中的地方,盛京一带“多有垦田、建房、栽shēn@①(参)、伐木等事”。[6]解禁之后,柳条边东部地区,如风城、安东、宽甸、通化等地及奉天围场、大凌河牧厂次第得到开发。1862年奉天人口共有284万,1897年为496万,至1908年猛增至1100万,扣除土著的自然增长,移民约在500万左右[7]。到清末,迁入东北的移民至少已有1300万。 民国时期,涌向东北的移民仍络绎不绝,黑、吉、奉三省政府积极推行招徕移民的政策,相继颁布了《黑龙江招垦规则》、《吉林全省放荒规则》、《移民和开发计划》等章程,以种种优惠措施吸引关内移民的到来。至九·一八事变前,共约迁入360万,其中1912—1922年迁入100多万,1923—1930年迁入260多万。九·一八事变后,移民数量曾一度下降,但1938年后又重新回升,1941—1945年,每年都在100万上下。1953年人口普查时,东北人口已达4700万。 在东北逐渐开放的同时,清政府对口外蒙古的汉民移垦也采取了默许和放任的态度。咸丰至光绪年间,涌向河套、土默特、鄂尔多斯、察哈尔、喀喇沁、科尔沁等地的移民讯速增加。譬如伊克昭盟后套地区,至同治年间已汇聚了大量汉民,“晋、秦、燕、豫贫民争趋之,日操畚锸者常数万人,……茫茫荒野,是乃村落云屯。”[8]科尔沁右翼前旗聚集的汉人也不少,从光绪十七年至二十八年(1891—1902年),开垦荒地约4.2万余垧[9]。甲午战后,特别是八国联军发动侵华战争以后,东三省和蒙古地区处于沙俄、日本强邻吞噬的危机之中,巨额赔款又使清廷财政陷于崩溃的窘境。张之洞、刘坤一、岑春煊纷纷上书,请求“恤蒙实边”、“筹蒙殖民”。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正式取消对蒙古的“封禁”,全面开放口外蒙古。同时任命贻谷为督办蒙旗垦务大臣,掌理内蒙西部的垦务,在内蒙东部则大力倡导内地移民携眷定居,并准许蒙古王公放荒招垦。至1908年,迁入内蒙古的移民已达160万人以上,1937年,汉族人口增至372万。[10] 新疆大规模的移民是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的。在此之前,发生了严重的战乱,从1865年开始阿古柏大乱新疆,沙俄也于1871年侵占了伊犁。除巴里坤一地外,全疆失陷达14年之久。至左宗棠出兵收复时,新疆各地已遭到严重破坏。乌鲁木齐等繁华之地,屋舍荡然,极目荒凉,“户口伤亡最多,汉民被祸尤酷”[11],吐鲁番“靡有孑遗”[12],其它地方损失也极为惨重,乾隆以来的移民屯垦成果几乎完全丧失。1884年督办新疆军务兵部右侍郎刘锦棠统筹新疆全局,“综举饷额、营制、官制、屯田四端”[13]。同年十月新疆设省,刘被任命为甘肃新疆巡抚。为巩固边防并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他采取了一系列移民实边的措施:1887年以原民屯制度为基础制定《新疆屯垦章程》,提出许多移民屯垦的优惠政策,如屯垦民户每户给地60亩,或父子共作,或兄弟同居,或雇伙结伴,均按二人为一户;屯民初到,由官方借给籽种、农具银、筑屋银等[14]。同时他还咨照各省督抚,鼓励各地农民前往新疆定居。此外将解赴新疆的陕、甘、晋、川、直、鲁、豫等地的罪犯改拨镇迪等道各属垦荒种地,并“优给牛籽房具口粮”,“于钱粮全完之年,即准入籍为民”[15]。通过上述措施,使新疆移民迅速增加。据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的一份奏折,新疆建省以来,“土户客籍,生齿日众,边疆安谧,岁事屡丰。关内汉回携眷来新疆就食,承垦佣工经商者,络绎不绝。土地开辟,户口日繁”[16]。1898年全疆人口已有167万,1910年增至208.5万[17],1936年则达436万[18]。 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清政府对台湾移民基本上采取消极的封禁政策。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廷颁布了编审流民的命令,流寓台湾无妻室产业者逐回原籍,并严禁大陆民众偷渡。以后虽允许商、渔船进台,但对移民仍严格加以限制,规定,渡船来台者,需经分巡台厦兵备道稽查和台湾海防同知验可始得放行;渡台者不得携眷;并以粤地为海盗渊薮,禁止粤民来台。清廷之所以限制对台湾移民,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台湾再次成为反清的基地。这些森严的禁令虽不能阻止大批失去生计且富于冒险性人群的偷渡,但它毕竟延缓了移民和开发台湾的过程。19世纪70年代,由牡丹社事件引发的琉球争端和台湾危机,充分暴露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野心,使清政府对台湾的移民政策发生根本性改变。光绪元年(1875年)清廷批准了沈葆桢提出的开山抚番、奖励移民的建议,海禁正式取消。此后,清政府开始积极鼓励和动员大陆人民移居台湾,并在厦门、汕头、香港等地设立“招垦局”。光绪十年(1884年)刘铭传任台湾巡抚,他通过发放船资等手段组织移民赴台垦殖,使台湾得到进一步开发。光绪十三年(1887年)台湾建省时,人口统计已达320万,今天台湾的本省籍人大部分是这些移民的后代。 三 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边疆禁令的逐渐松弛和移民实边政策的实施,出现了一股内地人口迁向边疆的移民大潮,至1949年前后迁居边疆的人口已达上千万之巨。这不仅改变了内地与边疆人口分布稠稀悬殊的差距,促进了边地的开发,而且对于保卫和巩固边疆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先,移民人口的大量迁入,筑成了一道抵御外来侵略的坚实边墙。 愈益众多的移民填补了边疆特别是边境的许多空白地带,从而改变了过去土旷人稀,侵略者如入无人之境的状况。譬如,吉林东部边境,原是山荒地僻,人马不通,“居民不便,视为畏途”[19],“即隐被俄人侵占,中国地方官亦复茫然不知”[20]。为增强边防实力,1880年清政府派吴大@②督办该地防务和屯垦事宜。吴会同吉林将军铭安积极推行移民实边,他们不但招徕当地的“偷垦者”,还“前赴山东登、莱、青各属招募”[21],并将部分垦民作为屯兵,“令于冬春农隙之时,派员教习枪刀阵法”[22]。经过几年努力,原先的荒芜景象得到迅速的改观,吉林东部人口渐增,城镇渐兴,商旅见通,“近可为边氓生聚之计,远可备岩疆捍卫之资”[23],对抑制沙俄侵略起到了重要作用。其它边疆地区,人烟稀少的情况也有所改变,中国领土的局部空白得到了填补,边疆与全国开始紧密地联结在一起。 千百万移民还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捍卫着祖国的领土,他们不但为边防部队提供了大量的兵源,而且还直接投身于抵抗外国侵略的斗争。吴大@②在督办吉林边务时,遵旨编练了近代防军巩、卫、绥、安四军十三营,参赞喜昌添练靖边军九营二哨,分别驻扎于宁古塔、三姓、珲春等地;黑龙江将军依克唐阿也奏准在黑省建立镇边军步队十七营,驻于漠河、呼兰、绥化、巴彦等边境。这些部队的兵员大部分是从移民中征募而来,成为抵御外来侵略的一支重要力量。移民们还经常自发地组织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反侵略斗争,从抗议示威、经济抵制、破坏交通直到武装起义,直接站在斗争的最前沿。如义和团运动中,活跃在吉林蜂蜜山一带的忠义军“时与俄军冲突”,屡建奇勋;辽南地区的“六合团”、哈尔滨附近的“灭天洋”、呼兰一带的“打五省”等义军也在抗俄斗争中充当了重要角色。在其它反侵略运动中,如东北人民反对沙俄修筑中东铁路的斗争、反对其占领旅大的斗争等,移民也都留下了辉煌的战斗足迹。正是由于他们不屈不挠的斗争,才筑成了一道抵御外来侵略的坚实边墙,有力地遏制了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势头,使其进一步吞并中国领土的阴谋未能得逞。 其次,移民的大量迁入,促进了边疆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国防力量得到加强。 东北由先前的荒凉之区一变成为中国著名的粮仓和重工业基地。据统计,1911年吉林省所属20个府县,开垦耕地331.2万垧,黑龙江所属18个府县,开垦257.9万垧[24](每垧约10亩),奉天省1911年有民地2068万亩,旗地1847万亩[25]。至清末东三省已开垦荒地近1亿亩。民国时期垦荒面积进一步扩大,1930年已有耕地2.06亿亩[26]。辽河流域、三江平原都成为重要的农耕区,大豆、小麦、玉米、高粱、谷子等都得到广泛种植。耕地面积的迅速扩展,使东三省的粮食产量也有显著的增长,清末时期主要农产品年产量共约800万吨,到1930年增至1886.5万吨[27],东北已成为中国主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在移民的推动下,东北的工矿业也得到较大的发展。1912年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的工厂数分别达1331家、311家和142家[28]。1924—1936年,工业增长速度平均每年为4.4%,1936—1941年则近9.9%[29]。1943年,东北的钢产量已占全国钢产量的94.2%,生铁产量占94.3%,煤产量占49.5%,发电量占78.2%,水泥产量占66%,它已成为中国最主要的重工业基地。与此同时,其交通运输、商业、金融、邮电、建筑、服务等行业也都得到较快的发展。 源源不断的移民同样也推动了新疆、内蒙古经济的开发。新疆自建省至1911年,共修整、新修干渠944条,支渠2333条,灌溉面积达1100余万亩[30]。其手工采矿业如于田、塔尔巴哈台的金矿,拜城、库尔岱的铜矿,乌苏独山子的油矿,产量都有所增长。1895年还设立了一个以制造、修配枪械为主的新疆机器局,1909年又出现了新疆第一个资本主义工业企业——伊犁制革厂。至1942年,全疆除矿冶业外,已有43个工业企业[31]。在交通方面,则以迪化为中心修筑了东至星星峡,北经伊犁直达国境线,南至喀什噶尔、和阗的公路干线。内蒙的情况也大有改观,其西部地区,1902—1908年共丈放土地82400余顷,东部哲盟八旗,1902—1911年共丈放340多万垧。至1946年,整个内蒙古耕地已达5718万余亩[32]。高粱、谷子、糜子、小麦、豆类、荞麦等都得到大面积的种植。其传统的手工业如制毡、制革、榨油等业以及商业、交通运输业也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所有这一切都大大提高了边疆地区的综合实力,从而增强了抵御外来侵略的物质基础。 再次,移民的大量迁入,促进了边疆地区新的行政建置的设立,国家控制力得到加强。 新的行政建置的设立是有一定规律的,一般是移民的数量必须达到设置正式行政政区的标准,才会出现。1907年黑龙江、吉林、奉天正式设立行省,标志着东北开发及人口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至1911年,黑龙江所属府县已增至18个,吉林所属府县增至20个。东北的沿边地区也设立了一批重要府县,如呼兰府、黑河府、宾州府等。1929年奉天改名为辽宁省,1945年分设辽宁、安东、辽北三省,1949年又改设辽东、辽西二省,下辖1专区、49县、9市;吉林省1945年分设吉林、松江、合江三省,1949年又改设吉林、松江二省,下辖1专区、54县、1旗、1特区、6市;黑龙江省1945年分设黑龙江、嫩江、兴安三省,1949年恢复黑龙江省,下辖1专区、38县、2旗、1市。内蒙地区,原有的府州县制不断向北扩展,新的府县成批出现。清末,在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归化土默特旗和察哈尔八旗境内设有五原、陶林、武川、兴和、东胜等厅;在昭尔达盟、卓索图盟、哲里木盟等境设有开鲁、阜新、建平、西林等县和大赉、肇州、安达等厅;在呼伦贝尔和伊克明安公属境内设有呼伦厅、胪滨府、拜泉县。1949年,内蒙古自治区辖有6盟、31旗、4县。新疆,1884年改建行省,以后又设立了一些府州厅县,至清末全省已领迪化、伊犁、温宿、焉耆、疏勒、莎车6府,镇西、吐鲁蕃、哈密、库尔喇乌苏、塔尔巴哈台、精河、乌什、英吉沙尔8直隶厅及库车、和阗2直隶州。1949年新疆省下辖10专区、78县、2中心区、1市。新的行政建置的设立,其直接目的固然是为了加强对移垦百姓的控制,增加赋税的收入,但在客观上却增强了国家的控制力和政治上的统一,这对于巩固边疆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最后,移民的大量迁入,还促进了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得到加强。 东北地区,少数民族的汉化程度很高。汉族先进的农耕技术得到广泛传播,不少民族在移民的示范影响下,改变了原来的生活方式,开始从事农耕。如奉天的安广县,“县属未经设治之前,蒙古未谙耕种,徒资收养,一片荒芜。”光绪以后大量汉族移民迁居于此,“蒙古亦渐事稼穑”[33]。鄂伦春族,过去“以打牲为主,不知稼穑为何事”,清后期,山东、河北等地移民迁居其地,他们也开始学会耕作。移民的风俗习惯也深深地影响了东北的少数民族,它们在居住、饮食、衣饰、婚嫁、丧葬、宗教等方面渗入了许多汉人的传统。譬如,在婚俗上,满人的“问名”、“合婚”、“相看”、“放定”、“迎亲”等仪式显然是受了汉人的影响;赫哲族,“早年婚配,不避戚属,其礼亦异,近亦渐效华风”[34]。又如在居住方式上,蒙古人原先多居毡幕,受汉人熏陶,“渐能作室,穹庐之多,不似旧时,风气一变”[35]。到民国时期,奉天各地“华夷杂处,合省民风日臻同化”[36]。在内蒙古地区,则出现了不少汉人“依蒙族,习蒙语,行蒙俗,入蒙籍,娶蒙妇”[37],融合到蒙族里的现象;蒙古旗人也学汉人“建造房屋,演听戏曲”,“起用汉名,又学习汉字文艺”[38],许多地方的“饮食起居与内地民人无异”[39]。台湾的土著,原先以渔猎为生,“不知五伦,不识岁序,以花开记四时,以打牲为恒业”,汉人到来后,设社进行管理,“约束社众,造报丁册,教以人事,tì@③发着衣,始知置备耕牛、农具,渐通汉人语言,亦知爱重银钱,烹调饮食矣。”[40]到清后期与汉人接触较早的熟番已“与平民无异,且有读书易汉姓者”,他们着汉装、从汉俗、说汉语,逐渐汉化,“生番亦渐化为熟番,以习汉人衣冠礼貌为荣。”[41]汉人为获取土地也常与番人通婚或结拜兄弟,如彰化地区“客人与土著和善往来,常娶番女,以获土地”[42],“半线社多与汉人结为副dùn@④(盟兄弟)”[43]。新疆地区也不例外,出现了十数个民族杂居共处,协力开发的局面,民族团结进一步加强。文化的传播和民族的融合产生了各民族文化和政治的认同心理,从而大大提高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对维护国家统一和巩固边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台湾虽一度被割让,但一百多年来仍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正是这种凝聚力作用的结果。 〔作者张根福,1964年生,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博士生。上海,200437〕 【责任编辑 映雪】 注释: [1]参见葛剑雄、曹树基、吴松弟著:《简明中国移民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29页。 [2]西清:《黑龙江外记》卷二,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6辑,(台)文海出版社印行,第61页。 [3]《简明中国移民史》,第542页。 [4]《中国人口·黑龙江分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56页。 [5][7]《简明中国移民史》,第477页。 [6]《清实录·穆宗实录》卷八十五,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第46册,第768页。 [8]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813页。 [9]《原扎萨克图旗清末土地放垦及其演变情况调查报告》,参见卢明辉主编:《清代北部边疆民族经济发展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90页。 [10]《中国人口·内蒙古分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54页。 [11]袁大化修,王学曾、王树@⑤等纂:《新疆图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925页。 [12]曾炳@⑥:《新疆吐鲁番直隶厅乡土志》(抄本),转引自马汝珩、马大正主编:《清代的边疆政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19页。 [13]《清实录·德宗实录》,卷一七八,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第54册,第484页。 [14][15]《刘襄勤公奏稿》卷十二,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4辑,(台)文海出版社印行,第1511、1515页。 [16]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第5分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922页。 [17]许道夫编:《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表1,《各省人口数、户数及每户平均人数》,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页。 [18]姜涛著:《中国近代人口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3页。 [19]《宁古塔档案》,转引自董万仑:《光绪初年吉林东部边疆的开发》,《北方论丛》,1980年第5期。 [20]吴大@②:《手书信稿》,《复张振轩制军书》,光绪六年六月十三日。 [21]吴大@②:《kè@⑦斋自订年谱》,光绪八年,四十八岁。 [22][23]《宁古塔档案》,转引自董万仑:《光绪初年吉林东部边疆的开发》,《北方论丛》,1980年第5期。 [24]《中东铁路商业特派员报告》,1912年哈尔滨版。 [25]徐世昌:《东三省政略》第7卷,《财政》,第18页。 [26]珀金斯著:《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316—317页。 [27]姜念东、伊文成等著:《伪满洲国史》,大连出版社1991年版,第357页。 [28]孔经纬著:《新编中国东北地区经济史》,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82页。 [29]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1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4页。 [30][31]况浩林著:《中国近代少数民族经济史稿》,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194、202页。 [32]《中国近代少数民族经济史稿》,第148页。 [33]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第779页。 [34]郑士纯修、朱衣点纂:民国十七年《桦川县志》(二),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4年印行,第706页。 [35]西清:《黑龙江外记》卷六,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6辑,(台)文海出版社印行,第185页。 [36]王树楠、吴廷燮、金毓黻等纂:《奉天通志》第3分册,东北文史丛书编辑委员会1983年点校出版,第2239页。 [37]《朝阳县志》卷二十六,种族。 [38]《清会典事例》卷九九三,理藩院,禁令,中华书局1991年影印本,第1244、1245页。 [39]郑裕孚纂、郑植昌修:《归绥县志》,据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影印,《中国方志丛书·塞北地方》第10号,第198页。 [40]姚莹:《东槎纪略》,《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3辑,台湾大通书局1987年印行,第77页。 [41]丁绍仪:《东瀛识略》,《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7辑,台湾大通书局1987年印行,第6页。 [42]转引自黄富三:《清代台湾之移民的耕地取得问题及其对土著的影响》,《食货月刊》复刊第8卷,第2期。 [43]黄叔@⑧:《台湾使槎录》,《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2辑,台湾大通书局1987年印行,第116页。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艹下加侵 @②原字氵右加(徵去彳) @③原字艹下加雉 @④原字辶内加豚 @⑤原字木右加丹 @⑥原字火右加黄 @⑦原字客下加心 @⑧原字王右加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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