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域社会的经济变化与作用
在清政府于云贵民族地区设流以后,作为改土归流重要的组成部分,恢复生产,增加税赋,是巩固和发展地方制度变革的重要保证。清政府随即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生产的措施,主要以开展屯垦来保证政府赋税收入和巩固改流成果,但它所导致的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结构方面的反应却很突出,体现了经济-社会作用关系的整合。
必须看到的是,由于改流军事活动频繁,战争破坏和清朝统治者残酷的武力征讨手段,使原土司地区一度人烟稀少,土地荒芜。就滇东北地区来讲,清朝统治者采取的是杀一儆百,尽法惩治的手段,反抗的“夷众”被杀有万余人,幸者也多被剁手砍脚,人口损失惨烈[59]。黔东南“剿苗寨八百有余,凡经附逆之寨,逐为稽核,有十去其二、三者,有十去其五六或八九者。统计现在户口较之从前,未及其半”,苗疆人口锐减,土地大片荒芜[60]。再加上先前地方官吏借中央减免云贵钱粮之机,隐匿田土,谋取私利,影响到政府赋税收入之增长,贵州在雍正三年时起科仅贵阳一府、南笼一厅和开州等十县共67 163亩田。改流后尽快在新辟地区开展垦殖,恢复生产成了当务之急[61]。
清政府在滇东北改流地区实行的垦荒活动,主要由驻军、招徕至的外地农民、土著居民构成,此外还有一些流民也加入垦殖活动。早在雍正六年清军进驻东川时,就已开展屯田和发展当地经济活动,“岁收二万余石,课矿岁万金,资兵饷”[62]。八年,又“乌蒙地广田多,应将无业田地,每兵赏给三十亩,或有余丁,准其倍给。并量与牛种银两,劝令开垦”,正式在滇东北地区实行军屯[63]。雍正九年,云贵总督高其倬在昭通“招募习于耕家之民及原住土民,每户给田或土二十亩,令其垦荒,自耕而食,开垦殖之端”,组织民户开垦[64]。到乾隆朝初年,昭通一带已“外省流民佃种夷田者甚众”[65]。清政府在贵州苗疆开辟后实行的垦殖活动却有着与云南以上地区不同的特点,即主要采取军屯形式进行垦殖(流民垦殖不属政府行为),并未像在滇东北那样积极鼓励和资助“夷民”垦殖。乾隆初年,关于苗疆地区屯政问题曾在清政府内部引发争论,最终以张广泗力主安设屯军得以执行。据潘洪钢推算,在张广泗治理时期苗疆屯军垦田总数在七万亩以上[66]。
垦殖活动的大力开展,促进了地主经济对原土司地区领主经济的取代。清查、没收和变卖土司土地,进行新的土地分配,客观上在民族地区扶植了一批新兴地主,一些原本无地的夷民也获得部分土地,逐渐转变成为自耕农。据乾隆《云南通志》卷10《田赋》载,改流后镇沅、威远、东川、昭通、丽江等府就清理出土司领地681 232亩。这些土地或赐予地方官吏,或入官变卖,也有归还农民和分给农奴耕种。镇雄在雍正七年时有六万多亩地变价入官,“先尽本佃户限半年之内照则缴价,如过半年尚或迟延未缴者,另觅买主缴价给照,令其永远管业”[67]。不过,清政府并未彻底剥夺土目占有土地的权利;相反,还给他们一些“当卖”田地的特权[68]。这些新型的土地分配实际上也为大量流民进入改流地区创造了条件,后来出现的大批客民佃种夷田、苗田现象正是这一轮土地分配培植出的地主招徕的缘故,即便是清政府为避免出现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土客”冲突和激化民族矛盾,严厉禁止汉民进入也无济于事。
改流运动对清代云贵高原经济环境的影响十分深远。首先是对束缚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土司制度的废除,打破了民族交往的障碍,客观上调整了生产关系,使移民垦殖等得以顺利进行,民族地区土地大量获得开垦,不仅提高了云贵高原垦殖率,而且影响到了耕种者在土地利用上的新布局。比如,滇东北彝族在新一轮土地分配中更多的是获得山区旱地,移民在政府设流招垦背景下则取得平坝田地。在苗疆地区实行军屯时,因“苗民止知耕种水田,所有山土悉皆抛弃。今所设屯军除不许侵占苗界外,其余附田山土,尽其垦种杂粮”,屯田活动也有先向山区开垦的情况,呈现出与昭通不同的土地利用布局[69]。其次,随着移民的进入,旱地高产农作物品种也得以在云贵山区种植,引发了新的山区垦殖运动,对山区环境变化影响较大。再者,由于大规模开辟新疆,吸引了大量外省流民进入云贵高原进行生产活动,除垦殖外,矿业、林业等得以进一步开发,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的负面影响也逐渐显现出来。
雍正七年,张广泗守黎平时安屯军2 800户,而其地苗民454寨,计27 000户,军民与苗民人口之比近1∶10[70]。昭通一带在雍正平定后“迁徙云南、曲靖二府之民,至昭填籍”[71],从各省调工匠修建城池,“城工既竣,遂相率留籍而为昭通人”[72]。贵州八寨“有清雍乾之际,改土设流,其自湖广、江西而来兹土者,踵趾相接”[73]。昭通地区,移民的进入逐渐改变了原有的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地方社会,在政府招垦影响下,改流时受战祸威胁逃入深山的少数民族多数只能分到山区或偏远之地的田地,而平坝多为移民屯垦。这就逐渐形成了少数民族多分布于山区的格局。
贵州古州安设屯军后,地方文武官员“设法劝种杂粮”,农隙时在山坡荒地“督令开挖,并令于堡内及山上空地多栽茶、桐、腊、桕等树”,还兴立市场,按期贸易[74]。山区高产旱地作物的传入,也为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农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从十八世纪开始,云南山区人口增多和山区农业经济发展的一重要原因便是玉米和马铃薯的传入,乾隆间镇雄等地“苞榖,汉夷贫民,率其妇子,垦开荒山,广种济食”[75]。在以上垦殖、技术等不断推动下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云南、贵州两省开垦田地分别达到在清代时期的最高峰9 476 452亩和2 767 041亩[76]。
早期清政府为防止“汉奸”私入苗疆“播弄构衅”,严格汉苗界限,但改流后随着屯民的招垦,仍有许多客民进入黔东南苗区从事经济开发活动。道光间罗绕典《黔南职方纪略》对此的记载比比皆是。黎平府“屯所之户,明初军籍十居其三,外来客民十居其七,今日皆成土著,与苗寨毘联,已各交好往来。睦邻之道,例所不禁”,“客民之住苗寨者,又较别地为多”;清江、台拱两厅“屯军三千数百余户”,“分屯各堡,始则各屯户服力其中,田土山场界限井然,而各省客民来者接踵矣”;甚至在黄平州等地“汉民错处其间,历年久远,苗产尽为汉有,苗民无土可依,悉皆围绕汉户而居,承佃客民田土耕种,昔日之苗寨今尽变为汉寨矣”[77]。大量进入黔东南地区的客民受地理环境、政府行为和经济条件等影响,其职业构成也并非一开始全是垦户,这客观上促进了黔东南区其他产业的开发,此种情形在贵州全省也有明显的体现。
云贵两省在大规模改流后,外省流民大量进入深山开矿,滇东北的铜矿、滇西南和滇南的银锡矿、黔西的铅矿在清前中期最为有名。贵州银铜铅厂“上下游十有余处,每厂约聚万人、数千人不等,游民日聚”[78]。滇省“矿厂甚多,各处聚集砂丁人等不下数十万。每省流寓之人,闻风来至,以致米价日昂”[79]。而云南全省以东川汤丹、大水、碌碌三厂产铜最旺,乾隆二十九年云贵总督刘藻上奏称,汤丹、大碌两铜厂“比岁以来,产铜日旺,厂众益增,两厂不下二三万人”[80]。乾隆初年贵州威宁州“近年生齿日繁,铜铅各厂,人夫丛集,食者甚众”,政府亦感到粮食供应紧张[81]。因运输矿冶产品,乾嘉年间朝廷不断对云贵地区交通进行改善,疏浚金沙江河道,修缮滇东北、黔西至镇远通道等,客观上促进了云贵高原与内地的联系。依据《黔南职方记略》卷3《大定府》可以看到,道光初年在矿业和商路发展背景下,客民进入该地主要从事农垦、采矿和贸易活动,矿厂较多的威宁州客民共有4 502户,“州属所产黑、白铅子厂林立,砂丁炉户悉系客民”;平远州客民“贸易者多,耕种者少”。值得注意的是,云贵两省此期矿业生产活动中,当地的少数民族并未成为开采者之一,土司束缚关系的长期影响和“夷民”不谙开采、煎炼是主要原因,故矿产“多系汉人赴彼开采,食力谋生”,而土司等少数民族上层“亦乐享其利”。虽然政府禁止内地汉民潜越入民族边远地区开矿,但对假商业贸易之名而入从事采矿活动的情形,清政府始终无法加以清查和控制,特别是当商旅因亏空或积资而转投矿业时,政府不得不默许[82]。这样,外来汉民开矿生产更趋兴盛。随着移民的不断涌入和人口的衍生,原本多数处于深山老林、农业条件有限和交通不便的矿区粮食供应日趋紧张,倪蜕称:滇省“厂分即多,不耕而食者,约有十余万人,日糜毂二千余石,年销八十万石。又系舟楫不通之地,小薄其收,每忧饿殍。金生粟死,可胜浩叹!”[83]。这就促使民众在原有垦荒田地外,向边远山区和山头地角开垦土地,无疑加大了矿业兴盛对森林植被的破坏层面。东川“向产五金,(乾)隆嘉(庆)间,铜厂大旺,有树之家悉伐,以供炉炭,民间爨薪几乎同桂”[84];民国《昭通县志》卷1《方舆志·气候》也言:“(初辟后)移民渐多,人口顿增,变林地为农场,迨木材需用甚广,复四处滥伐,遂使高山峻岭竟成濯濯”,导致后来水土流失严重。这种情形在滇川黔边区比较普遍。
经济—社会的变化在文化等方面均有表现。这一方面是随着汉民进入原土司地区自然发生的结果,另一方面是政府倡导和督办所致。改土归流战事结束后,移民活动随及开展起来。移民进入云贵改流地区途径主要有三:一是军队系统,即汛塘营哨和屯军,这些士兵绝大多数不回原籍,在当地定居;二是政府招募垦荒而来的外地移民。除苗疆外,清政府在云贵地区新开辟的夷疆都实行了募民开垦、以实地方的政策;三是因消除土司制度,进一步打破了阻碍民族交往的壁垒,各地流民纷纷进入该流地区从事农工商等活动,从而带动了汉文化在民族地区的传播。在政治、经济与社会,特别是汉族移民的迁入影响下,改流地区的汉文化传播也得到长足发展。在土司时代由于奴隶制或封建领主制,下层民众受到的人身和思想双重奴役很重,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学习文化,况且土司“恐土民向学有知,不便于彼之苛政,不许读书”[85]。在政府督导下,各地普遍建立了学校,儒家文化对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生活产生愈来愈大的影响。儒学传入川滇黔边区后,新兴的彝族地主改汉姓,放弃传统的父子连名制,使家支制度走向衰落,原有的宗法制度发生了一些新变化,风俗变化也趋向于汉化[86]。清人刘慰三说鄂尔泰、高其倬在昭通力办的三件大事之一便是:“易猓习,化旧俗之獷悍”[87]。可见,移风易俗和传播汉文化也是改流过程的一部分。
从以上可以看出,改土归流对民族地区的冲击是很大的,而民族社会对其的反应更多的是主动或被动地接受了同化;此外,还有一种情形是,随着军事政治、移民垦殖和文化移入的深化,一些少数民族被迫离开了原聚居区,在地域、社会经济和文化上更加被边缘化。一个十分有趣而又重要的情形是,清政府对待苗疆的文化移入一开始比较谨慎,如对军屯、流民侵占土地的担忧和警训。这恰恰能反映在改流进程中,清政府所面临的不单单是土客矛盾,而还是一个地域社会生态的融合问题,体例上的认同需要官府、民间的合力营造,故移民及其经济开发巩固了这种制度上的变革与认同。
结 语
清前期大规模改土归流,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先前时期,为18世纪中叶开始的云贵地区新一轮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和奠定了基础。由于改流是以军事征服为先导和做后盾的,所以残酷的暴力行为不仅使被改流地区民族人口受到损耗,即便是先前迁入的汉民也不能幸免,这无疑激化了原土司地区民众对清朝统治者的忌惮和仇恨。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改土归流活动使国家行政直接统治在民族地区逐渐得以建立和巩固,但由于民族生态的复杂和清政府保甲制、赋税体系并未完全或有效地在民族地区建立,一些民族地方社会实际上处于管理上的“真空”范围,给地方官吏勾结土司蚕剥土民和客民创造了机会,从现存的硃批谕旨中我们仍能看到许多当时清廷对地方吏治进行规劝和警训的相关记载。由此引发出的许多社会问题,为后来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埋下了伏笔,这是清政府改流的局限之一。
改土归流及其以后的经济开发,是清朝政府有效治理云贵高原的集中体现。改土归流作为一种政治过程,在雍正年间达到高潮并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果,其历史作用与意义应给予积极评价。通过对改土归流进程必要的回顾,可以看到地域民族社会在强烈的冲击下,多半仍未进入国家赋税体系,除复杂的自然、人文环境和历史因素使政府无法做到这一点外,因军事征讨的残酷性迫使土民采取躲避方式来应对冲击的现象还有不少,直接后果便是他们被边缘化了,滇川黔边区是一例子。虽然改土归流表面上是在对土司地区实行地域政治、社会,乃至文化的重新构建,但真正使之直接发生巨变的是经济基础。十八世纪云贵高原各地在军屯、招垦、林业和矿业等开发下,客民大量进入刚刚完成改流的或其他地区,带动起新一轮的云贵人口与经济增长,使得原生态经济-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革,成为文化移入的直接效应之一,这正是改土归流深刻化的充分体现,因此可以说改土归流实质上又是一个带动地域社会变迁的经济过程。
《(原载《历史地理》第2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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