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明清时期广泛且程度空前的资源开发高潮之后,汉水上游秦岭—大巴山区(以下简称秦巴山区)的环境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其间人类活动因素的影响日益显著。本文讨论的清至民国时期山区河流变化,便是在此背景下发生的。具有山溪性河流、河源型河流特征的山区河流,对生态环境的改变反应迅速,其相应变化既是山区水土关系变化的直接体现,又是中下游河流湖泊乃至于海口水沙变化的基础。然而,相对而言,关于历史上河流、水体环境变化的已有研究中,对上游山区支流溪河的关注程度,却不及干流或者中下游河流、湖泊。毋庸讳言,上游山区溪河的水文特征也许不无自然生成的因素,但不能因此排除山区生态环境变化造成的影响——或在原有基础上加剧加重了,或演变出新的环境要素。甚至后世所见诸多季节性河流,应该是在此过程中不断累积而形成的。
一、文献所见山区溪河水文变化
历史文献中,秦巴山区的溪流小河,有河、溪、水、渠、沟、涧等名称,因地随俗,互有异同。鄂西北郧西县:“郧西皆山,夹两山之间必有水,水小谓之沟,大谓之河,然实皆涧也。”陕南多称溪、沟。商州:“商属山多沟涧。”白河县:“县境沟涧颇多”,河水亦多以沟涧为名。洋县境内之湑水、溢水、灙水,支流大多以溪、涧、沟为名,所谓“两岸溪涧不悉记”“溪涧甚多,不悉记”“所注溪涧甚多”等。川东北:“田则依山泉溪涧筑堰灌溉。”总之以称河、溪、沟、涧者为多。秦巴山区乃汉江、嘉陵江等河川上游,支流溪沟众多,平面上呈现出河网密布状态。
考察山区河流水文条件的变化,绕不过水土流失这一基本要素。山地植被破坏导致或加剧水土流失为众所周知,由此造成表土破坏、土地肥力衰竭、河流淤塞以及水旱灾害,亦每为论者述及,本文将关注点集中于水的流失。如果从水力侵蚀的定义出发,土的流失亦可视作水流失的后果之一,而植被破坏及表土流失,造成土层变薄甚或终成石骨,导致土壤表层含水能力、下渗能力降低。于是,在降雨量不变的前提下,一方面,地表径流增大,流速加快,大部分降雨以地表径流方式快速汇集至河道下泄。另一方面,山地下渗水量减少,形成的地下径流随之减少,地下水得不到及时补给,河流的基流失去保障,而基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河流能否源远流长。因此,水流失的结果体现为降雨时易形成山洪,造成洪涝灾害;降雨过后则易出现土壤干枯,甚至泉源干涸,河水流量剧减。长此以往,逐渐演变为间歇性河流。就历史文献所见,清至民国秦巴山区溪河的变化可见以下几种情况:雨晴水流量两极化、水源涸竭沦为干沟、河道淤积抬高等。诸种现象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迭为因果。
(一)雨盈晴涸:河流水量两极化与无源干沟增多
讨论秦巴山区的水流失,最直接的要素当属水量,但水量变化的要害并非总的水量减少。水流失的实质是改变了水的存在形式或时间空间分布,诸如原本应该成为地下径流的水量,一变而为地表径流;原本得以在不同时间持续汇入河流的,一变而集中、急剧汇入河流。综合考量,水流失对山地水源、河川基流的影响至为重要。由于没有可供量化分析的数据,只能通过与山溪河流水量多少变化的相关文字加以考察。从传世文献字里行间所见,约略可归纳为雨即患水多、晴则患水少等水量两极化状态,甚者最终或演变为无源干沟。
关于山地的垦殖与水流失,时人不乏观察、记述。兴安府属紫阳县的情况颇具代表性,道光后期任知县的陈仅在为《紫阳县志》所作序言中有以下记述:
路角涧滨,无跬步之地不垦,其用力勤矣。而戴土之山,先涝而溃,未暵而龟,偶有丰收,亦无宿蓄。
郧西县则有“山坡微雨已成渠”之说。“先涝而溃,未暵而龟”“山坡微雨已成渠”等,可谓山地水流失的典型体现。这样的山地水情,反映到山区溪河,势必表现为雨患水多,晴苦水少。如前所述,水流失改变了水的存在形式或时空分布,原本应该成为地下径流的水量,因此急剧汇入河流下泄而去,无法形成河川水源、基流。
商州属山阳县有簸箕河,又名沙河。“其上有七八十里之遥,平时皆无水,一遇暴雨,则水势汹涌,带沙夹石齐奔,不可捍御。若不早为之所,势必壅塞渠道”。为避暴水及沙石破坏,引水渠不得不采取潜行河下之对策。
兴安府属安康县境内有黄洋河,发源于平利县境内化龙山,北流入于汉江,支流有陈家沟、施家沟等溪河,平时水量甚少,“每岁五六月水潦暴至,则损伤禾稼,直冲郡城,郡人苦之”。道光十二年八月,施家沟、陈家沟及黄洋河山水泛涨,造成严重水灾,“淹损男女大小三千六百八十三名口”。光绪年间兴安知府童兆蓉论及黄洋河利害有云:“此河既为(兴安府)城患,河身近颇填淤,若再壅遏使高,抬高一丈,城堤即受一丈之害;高一尺,亦受一尺之害。”显示该河水位不断抬升的趋势。
汉中府属城固县有水名乌沙渠,“距府二十里,横截官道,阻遏行旅。其水无源,倏流倏止。北自天台,本洐浖湢之瀱也,每逢天雨滂沱,辄肆狂决泛滥,深不可测……”降雨则流,无雨则止,大雨更是溃决泛滥,堪称典型的水量两极化、雨盈晴涸型河流水文,呈现着季节性河流趋势。
沔水经沔县境内,先后有头沟、二沟、三沟、四沟、马厂沟、大沟、拐沟、李家沟、黄家沟等小溪支流汇入,且俱在沔水干流北岸。“九沟皆涓涓细流,不以水名。值暴雨可断行人,无雨时或涸竭,俗称旱龙九条。”以“旱龙”形容雨盈晴涸型溪河,可谓形象贴切。清代文献记载中,沔县境内溪河称沟者不少,如高洞沟、崖寺沟、龙门沟、董家沟等,均不以水名,推测其中不无非长流状态的沟涧。
地处香溪河中游的兴山县,“山多而高,溪陿水急,雨后水涨,沟壑皆盈,势奔泻如注,崩山木,摧桥梁,舟楫不能施。及其涸也,或一二日,或三四日,人可褰裳渡。”嘉庆年间的记载称:“城外北山高悬数十丈,出水一道,直冲北城根,由水眼入城,经南城水眼入河。旧有沟二道,时为沙石壅堵,随疏随塞,故致满城皆水,经旬不消。”咸丰年间的记载云:“顾自水潦时行,山涧暴涨,历年沙石填塞,河身渐起,溪之低洼处且与路齐。”至光绪年间,“今县治数被水,河身日高,数年以后,河且北徙入城,而县治必废,势非徙治丰邑坪不可。”此类不同时期的记载,虽然不够具体,仍在可理解范围内提供了可资前后比较的参照性文字。
不仅溪沟支流,汉水上游干流亦发生类似现象。汉水从茶溪镇入石泉县境,至汉阳坪出境,水程计130余里,“近因山中开垦既遍,每当夏秋涨发之际,洪涛巨浪,甚于往日。下流壅塞则上游泛滥,沿江居民沈灶产蛙亦其常矣。”流经紫阳县境内有长滩段,“向皆平衍”,至嘉庆末年,“沟水暴涌,石高数丈”,以致舟楫不通。
清代后期,秦巴山区始较多出现干旱年份河流断流、干枯的记载。乾祐河,道光十三年,芦材沟以上河段断流,民国十七年曾经干枯。社川河,嘉庆十九年和道光十三年窑镇以上河段断流,民国十七年曾经干枯。大金井河,道光十三年曹坪以下河段断流,民国十七年曾经干枯。小金井河,道光十三年全线断流,民国十七年曾经干枯。沙洛河,嘉庆十九年和道光十三境内全线断流,民国十七年曾经干枯。
20世纪50年代以后所修秦巴山区各地方志,不少地方都有“常流水河”和“季节性河流”(或称“非常流河”)的记载,昭示着“非常流河”现象之不可忽视。河流由常流河而季节河,应该是此前雨盈晴涸类水文条件长期累积、进一步恶化的结果。
干沟并非清代才有,只是缺乏具体的记录,难以确定其成为干沟的时间。天顺《重刊襄阳郡志》已明确记载县北樊城附近有“干沟”类河道,所谓“水无源常干,故名”。无持续性水源,降雨集水则流,无雨即涸。据光绪《襄阳府志·山川》记载,境内多条河流已成无源之河沟,甚或已经涸竭。如襄阳县有檀溪水,源出县西柳子山下,时至清末,“今檀溪已涸”。襄阳县又有七里河,因距樊城七里而得名。“无源,县西北诸山水所汇”。南漳县则有郭洪河“在县西南七十里,溪水无源,与县河会流”。所谓县河,即蛮水向西南流经过县治的河段。
溪河“干沟化”的趋势,在19—20世纪更为突出。《镇巴县志》云:“本县山间沟溪发育,大多为干沟或季节性河沟,长者可达10余公里,短者仅数百米。”相关各地方志、地名志的记载中,亦每见有干沟之名。紫阳县187条沟谷中,有51条为干沟。需要强调的是此类沟谷河溪,未必都有命名,或由于为数繁多,或因其“无足轻重”,地方志、地名志所载,大多为其中有名、较为重要的一部分,无水的干沟载入者不多。
岚皋县有关河沟的记载较为完整,据20世纪80年代资料统计,陕南岚皋县境内共有河沟1150条,其中常流河沟640条,以岚河、大道河、洞河、滔河、四季河等河流为主干。此外,510条为干沟,数量可谓惊人,比例亦占到河沟总数的近45%。今岚皋县即清道光二年分安康县境大巴山区地方所置新的行政区砖坪厅,厅境皆为山区,其中900米以上高山和中山面积合计,占土地总面积将近80.0%,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占耕地面积的74.2%,无不远高于以前所隶属之安康县,是明清民国新开发山区的见证之一。参见表1。
表1中干沟的形成,具体时间尚难考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数量如此之多的干沟绝非短时间内出现,而是山区环境、溪河水文长时期、反复演变的结果。少数地名志记载了河沟谷溪的得名时间,其中包括有部分干沟,可以参考,有助于理解干沟化问题。例如:《陕西省留坝县地名志·谷(沟)》收录沟谷142条,记其方位、长宽、起止、得名时间、自然面貌等。沟谷终点大多为河流或沟,有的直接表述为河流支流。142条沟谷中,得名于明嘉靖年间者1,得名于清代者120,得名于民国者21。清代得名的120条中,乾隆以前15,绝大多数得名在道光以后。其中有干沟4条,分别得名于同治、光绪、宣统年间。例如干河子:
西南起与勉县交界山岭,东北至二叉坪,清同治末年,因此沟不下大雨,即无径流水,故名。长10公里,均宽50米,沙石土质,树木稀疏,杂草丛生。
《陕西省洋县地名志》有同类的记载,境内干沟得名时间更早,竟可追至唐代。地名志所载干沟得名时间未必十分准确,但是,肯定有助于对山区溪河干沟化演变趋势的理解。
与山区溪河“干沟化”乃至于湮废相应,部分较大或高一级的河流上游河段甚至全河也出现干涸现象。地处涝河中游的鄠县有吕公河,乃涝水支流,由于泥沙淤积,明清时期曾经屡加疏浚,乾隆年间还有疏浚之举,终因淤积严重,仍然难逃湮废命运。史称该河“长二十余里,宽六七尺,清末迄今数十年来,水久涸竭”。一条河流就这样湮废了。20世纪80年代的资料显示:金钱河支流大坝河上段6公里干涸,三观东蒿坪河长15公里河道干涸,泗峪河之三岔河段7.5公里干涸,羊尾山张家河上段无水流。同时,境内大批泉眼由大变小,有近半数干涸。泉眼由大变小甚或干涸,无疑将进一步加剧溪河“无源”或干沟化变化的程度和进程。道光《留坝厅志·疆域图》基于“群山细涧不可胜书,今只标其大者”的原则,载有厅境褒水(紫金河)、青溪河等大小河流11条,其中青溪河“源出厅东北境之清溪梁,山涧细流,虽盛涨亦可褰裳而涉,七十里至西江口入紫金河”。后世修的《留坝县志》,已不见青溪河,留下来的记载只有一条长12公里,均宽80米的“小川子”沟,而小川子原本仅为青溪河下游一段。
联系后世越来越多的河流成为季节性河流的趋势,河流水量雨晴两极化乃至于成为干沟的现象,值得深入考察。
(二)河道急剧淤积抬高
山区土壤流失,可视作水流失的后果之一。作为一种自然现象,淤积抬高应是大多数河道无可避免的现象,在此关注的重点是,明清时期尤其清代之后,河道淤积抬高的速率加快,淤积抬高的程度提高,小水量而高水位现象突出,以致时人感受或观察所及,印象深刻,并由此引起有识之士的重视和思考,尤其在可以前后对比时。
嘉道年间长期在陕南秦巴山区基层任职的严如熤,对山区的环境变化多有关注,其著述每言及河流水文条件恶化。如:“沿栈山林开垦略尽,土浮石松,夏秋雨发,淤塞道中,各溪涧乱石填高,往往水与路平。”又云:“(三省)山中沟渠,往往有乱石壅塞,步步阻滞。”道光四年任褒城知县的何耿绳曾作《褒城县图说》,论及境内溪河,与严氏所云相应。“县北连云栈九十里历马道驿……又四十里至武关河,交留坝界,两山层叠,一线蹯护,川藏折报,差务络绎。值夏秋骤雨,山崩石坠,溪河涨塞,频虞阻梗。架桥开路,岁辄频烦。”平利县坝河上有六郎桥,以两岸石嘴为基。“乾隆后,人烟日多,山地渐惭开垦,暴雨暴水,沙土将河填高,石嘴湮没,六郎桥化为乌有。”镇安县西关有西沟、古墓两沟,“频年山洪暴发,民舍多被冲塌,迩年两沟陵起,民处洼隰中,实原城后荒山尽辟,坡坂易崩。宰斯土者屡经封禁无效,居民率多迁避”。南关前临镇安河,逐年淤垫,地势抬高,几乎与城齐平。
木马河为汉水上游重要支流,源于巴山,由西乡县南转经县东,再折北会洋水合流入汉。“曩时岸高河低,去城稍远,民不知有水患。近因林箐开垦,沙泥壅塞,水势亦漫衍无定,逼近城垣。”经西乡县境内又有所谓东沙渠、中沙渠、北寺渠、白庙渠、西沙渠等五水汇入,五渠所承乃众山之水,由渠入城濠,由城濠达木马河而后入汉。史称:“若值淫霖旬积,山水大发,北山各水自高处崩崖推石覃沙带泥而下,一出山口,便已土石淤高渠身,水遂横溢,淹没田庐。”道光十二年始,西乡县城屡遭洪涝灾害,便与五渠水及木马河河道淤塞直接相关。其中如东沙渠:
其水发源四方山,逶迤三十余里,转东关后折而南,与木马河会。初仅细流,后山林垦辟,水量大增,嘉庆至道光间,堤岸屡崩,居人几为鱼鳖……此渠水皆北山各谷所汇而来,而土性松浮,一遇暴雨,沙砾俱下,渠底日淤,岸又倾塌,欲河伯之不肆虐,岂可得乎?
西乡县城北还有溪河名磨沟,发源于四方山蟠山沟,乃西乡县重要的水利资源,原本可引水灌溉东西两坝田地数百亩,但至嘉庆、道光年间,水之利一变而为水之害。“近年来四方山林木开垦,沙石随涨,下河填高,怒涛汹涌,堤卑薄不能御,两坝民大受其害。”不仅淹没田地,更先后冲毁了都司署、千总、把总衙署等。虽然屡经修堤、浚河,诸种举措均无法解决问题。
鄂西北境均州城东临汉水,以河为池,西南北三面均开凿城濠,深阔各一丈五尺以上。“国朝二百余年来,休养生息,人民蕃庶,西北高原冈阜悉数开辟,夏秋时雨滂沛,畦町土壤顺流下积,旧濠已淤塞无存。”道光以后,由于“河东沙滥日淤日高”,州城屡遭水灾。
道光年间,郧西知县翁吉士《建修渡春桥碑记》载县境直峪河山洪之暴及河流泥沙淤积严重的状况称:“一夕暴雨,山水如墙,扫之(石桥)而去,寻丈之石,湮埋沙泥,渺然无迹……两岸皆浮沙,掘地三丈余,始得石底……”时人专门针对溪河淤塞问题作《溪田叹》有云:“况复开山多,浮土日下坠,溪身淤益高,溪流更难治。”
和郧西县同属郧阳府的房县:“比年来开垦过多,山渐为童,一经霖雨,浮石冲动,划然下流,沙石交淤,涧溪填溢,水无所归,旁啮平田。”“溪河涨塞”“涧溪填溢”“溪身淤益高”“溪涧乱石填高”“土石淤高渠身”等,指向明确一致,问题所在一目了然。
水利设施的淤塞以及修建难度的增加,亦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与河道淤塞同样的问题。对此,汉中知府严如熤指出:
汉属堰务……从前尚少争控事端,缘近年以来,老林开垦,土石松浮,每逢夏秋淋雨过多,遇有水涨,溪河拥沙推石而行,动将堰身冲塌,渠口堆塞。
府属各厅州县均不同程度存在堰渠设施淤塞严重的问题。凤县:“两山相逼,中即水沟,民间安置水磨水硙所在多有。间或砌石堤拦水种田,而夏秋冲决,得不偿失。盖近年老林开垦之后,土石俱松,雨水稍多,浮沙下壅,反有水患而无水利。”大散水本来有灌溉之利,“今河身沙石积高,两岸田少”。留坝厅、定远厅、略阳县:“然至夏秋山涨,田与渠尝并冲淤,故不得名水利也。”留坝厅有南堰,“每年春秋雨多之时,山水暴涨,挟带泥沙,一经平减,不无沙泥停滞,计日积厚一钱,累年即将盈尺矣”。沔县泉水堰:“过多淤泥石梗,沟渠塞满,堤垠无形”。城固、洋县共用之杨填堰亦是“每年堰坎冲塌,渠道壅淤”。各厅州县小规模堰渠等灌溉设施之所以“存废无常”,无不与水文条件恶化有关。
安康大济堰始建于清代乾嘉之际,后来,因山洪屡发,堰址屡遭泥沙淤积,效益大减。其支分灌溉设施棉花沟,“沟身沙泥日积日高,沟底已与地埒”。白河县的灌溉渠堰本来不多,但亦是“湮塞日久,水利尽废,公帑支绌,浚治为难”。清代后期始,秦巴山区围绕灌溉分水、堰渠设施修防任务加重而发生的争水、经费困难、负担分配不均之类的纠纷愈益增多,虽然表现在社会层面,背后却大多有水文变化这一自然因素的影响。
鄂西北郧县有虎尾堰、久经坪堰,历有年所,到清后期,“近年土崩沙淤,日复一日,渠路益狭,往往需水之时,横冲旁溢,多不归田”。《郧西县志》收录的贡生胡学洙撰于嘉庆年间《修筑孔公堰记》,记载了孔工堰修建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鄂西北山区水土关系、水文、水利变化的情况和程度。其文云:“其堰创自前明洪武间,修理补葺,代不乏人……近来户口蕃息,山地悉垦,河水暴涨之时,石土相杂,堰易崩溃,修之难底成功。至嘉庆五六年节次水发,堰基激为深渊,使民更有不能为力者”。孔公堰乃郧西县最重要的灌溉堰渠之一,本来就修建不易,故又名千工堰,水环境变化以后,施工的难度更大。
汉中府属城固县堰渠修建工程的变化颇具代表性。时人高绥宇《城固县四大堰合修议》论说甚详:
乾隆间,河深岸高,三月农田用水时,只在堰口移石砌坎,水即入口,毫不费力。至嘉庆六七年后,生齿繁多,山民斩木作橔柴,垦土种包谷、荞麦,山濯土松,每逢夏日暴雨,沙石俱下,将河填满,两岸冲荡田禾,一道分为数道,河不归旧。用水之时,不得不截高坎、钉木圈装石,仿城墙式,洪水冲挞不开,于是内决洞梁淌渠坎,外淹田禾浸村庄,愈冲愈宽。五门堰截坎直至三里之遥,每亩派钱五六百文,较维正之供不啻倍蓰,农民深以为病焉……且夫山川变易,古今形势无常也。
从引水“毫不费力”到“不得不截高坎、钉木圈装石,仿城墙式”,工费负担多达每亩派钱五六百文,远较赋税正供为重,乃因河道发生了由“河深岸高”到河道淤高、水流分散、“河不归旧”的变化,而河道之所以发生如此变化,根源则在于伐林垦荒引发的水土流失。
同在秦巴山区的渭水流域也发生着同样的变化。成书于道光年间的《秦疆治略》载:“近山近渭之处,每遇暴雨,非冲开峪口,水势奔腾,沙石冲压地亩,淤塞河身,即渭水涨发,漫溢田庄。”清末华州知州李嘉绩的《华州治水道记》则称:
予尝闻州耆言:“数十年前,华渠之水无泥沙,今乃壅塞,何也?昔山中无耕稼之民,草生于土,水出于草,故清而无滓,未闻有害。今则楚豫及商於之民来藉山乡力垦者,不知凡几。遇大雨,水遂兼沙泥而出。”
其他地方如蓝田:“南山一带,老林开空,每当大雨之时,山水陡涨,夹沙带石而来,沿河地亩屡被冲压。”再如淅川厅:“涸溢不常,变迁为患。近且人力衰少,罔有开浚者。”相关州县情况大体类似。
二、洪涝灾害增多加剧与河流航运条件恶化
河流水文的恶化,反映到社会经济层面,最直接的体现就在航运和洪涝灾害两大领域。鉴于有关秦巴山区自然灾害的研究较多,前揭河流水文的诸多变化,亦有不少是与洪涝灾害直接、间接联系在一起的实例,因此,在此不再系统论述,只须进一步强调两点:一是在众多有关洪涝灾害的记述中,特别是道光以后的洪涝灾害记述中,比较常见的记述有“山水暴发”、“山水陡涌”、“河水陡涨数丈”、“河沟水头陡涨七八尺至一丈余尺不等”和“沙淤冲崩”、“田被沙压,挑挖为艰”、“沙压泥淤”、“冲陷沙压”之类的表达,从一个重要方面反映着清代后期以降洪涝灾害的基本特征,同时凸显了泥沙淤积河道是重要的致灾因素之一。二是因雨而致“山崩”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仅道光至光绪年间,秦巴山区内川陕楚三省交边区域见诸文献记载的山崩就有40多次,这是此前极为少见的现象。
水运乃中国传统社会最为便利、普遍的运输方式,而汉江水运在沟通南北方尤其与西北地区的社会经济联系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航行条件恶化具体表现为航运里程缩短,可航行船只载重量下降以及航行困难等。有关历史上汉水上游的通航状况,虽然航运里程、吨位等具体、准确数据相对缺乏,却有史实可证大略,正如严如熤所云:“唐时都关中,江淮之米多由汉江泝流而上,不专恃河运。史称明皇幸蜀,至扶风,江淮贡献适至,其明征也。由老河口之上进寨河,小舟可达龙驹寨。陆路至西安,不过四五程。梁州、金州均在水次。”所指分别为丹江航线和汉江干流航线。
丹江是汉水支流中有名的航运通道,历史文献记载较多。丹江流经陕南约270公里,康熙时通航上达商州(今商县),道光初仍有小船航达商州的记载:“夏秋水涨,小船可至商州城。”后来下移至龙驹寨(今丹凤),商县至丹凤间约60公里,被视为清代缩短的航道里程。虽然民国时丹凤仍可通航,却很不稳定。“近年河水较浅,航行困难。陕境无船,下游上航之货船时无定数”。20世纪80年代,下移至距商县105公里处的竹林关。故有300年来丹江在陕西境内的通航里程缩短了一半之说。同时,由于河床抬高,河水变浅,河道变宽,航行变的困难。在清代,龙驹寨段两岸堡子村与王塬村、龙驹寨与河涧的耕夫,隔河可以相互甩递吸烟的火绳,可知河宽有限,至20世纪60年代,河道增宽数倍。
嘉庆十五年,陶澍赴川途经秦岭山中,七月十二日过褒城县七盘岭,曾关注过连云栈道附近汉江支流褒水的变化。《蜀輶日记》载:“七盘岭南北高二十里……下岭即褒城县。栈水绕其东而南流入于沔,所谓褒谷口也。北通斜谷,斜口在郿县西南三十里……《史记》言褒通沔、斜通渭,皆可以行船漕,今则不然。盖山经开垦,水为砂石所壅矣。”两相比较,变化是巨大的。十四日又记:“自沔县西上三十里,渡沮水。沮出略阳之狼谷,南入于漾。十五里蔡坝,洄水西南从宁羌州来,与漾合,可通舟楫。”这是汉江最接近源头处的通航情况记载。
发源于山阳县天桥的天河,在郧西县天河口汇入汉江。郧西县城至天河口河段约五十里,原可通航,自明代始河道淤积严重,航运中断。时人称:“舟楫罔济,民艰运储,公私交困者几百年。”嘉靖年间疏浚,河宽四丈,可通载重数十石之舟。“舟货辏集,转运称便。”此后的通航状况,似每况愈下。“康熙五十三年溪水暴涨,凌云寨以下俱淤失故道。”乾隆二十六年知县胡廷槐主持疏浚,航道稍辟。不过,仍然是“滩险路曲,中多巨石,蔓草恶木,最易滋生,尚冀后人时加疏浚”。至民国中,“小水时每船可载桐油五篓,惟浅滩不少,常须数人抬船过浅滩”。洵河东支乾祐河发源于秦岭南坡,自北而南流经孝义厅、镇安县、两河关等地,至洵阳入汉江。
道光初年严如熤关于洵河东西二支通航情况的记载云:“其流甚长,小舟名独撑子,载货粮七八石,由仁河进者可至猴子三湾,由乾祐河进者可至下茅坪。”并称可行舟者计程四百余里。民国二十一年的《陕西实业考察·水利》称:
闻诸土人:“乾佑河亦名运粮河,元时曾可通舟至柞水县以上。而西面之洵河,河道宽深与乾佑河相若,亦可通航至云盖寺。其后以山间树木砍伐日甚,山坡垦地日益加多,于是崩沙走石,冲入河中,以至河道荒废,不复通舟。”
柞水县即清代孝义厅。据此,明代以前的通航里程显然更长些。后世研究表明,元代乾祐河通航至孝义厅南五里的石咀子,清代退移至镇安县的青铜关,通航里程缩短了近百公里。到20世纪后期,通航里程又下移至与洵河西支汇合处之洵阳县两河关,意味着120公里长的乾祐河航道已断航。西洵河源于宁陕县的甘沟脑,自西北-东南向流经崇家沟、柴坪入洵阳县境。最早通航至崇家沟口,20世纪后期下移至大仁河口,航程缩短了40余公里。
任河发源于川东城口县之箕星山,其航运状况,清人陈明申《夔行纪程》有如下记述:“自定远白庙塘上龙坡入川境……至大竹河,商贾聚集,为太平通水程之所。河自东而西可行船,山内所产药材、茶叶,由此顺流而下,至陕西紫阳任河口,计程三百六十里,合汉江,直达襄樊。襄樊花布等货,溯流至此,起旱发运各处。”道光初年严如熤之“由紫阳泝流至大竹汛三百六十里,可行数十石小船”、光绪年间童兆蓉之“(紫阳县城)一苇上达四川大竹河”以及清末《太平县乡土志》之“大竹河至紫阳概用船运”等记载完全一致。然而,民国《重修紫阳县志》论及任河水道时转引旧志记载称:“至城口治城水始大,一百六十里至冉家坝,以下能通小舟。”而冉家坝至大竹河,尚有60里水程。也就是说,大竹河以上60里河道,亦曾通航。由此可知,清代至民国任河通航里程均不无减缩。同时,枯水期只可航行小船,“尚须节节盘滩”。主要原因是河道淤积、险滩增加。而淤积、险滩则是“由沿河山沟遇山洪暴发,将山石冲入河中所致”。另外,源于陕南西乡县印台山的任河支流渚河,自小石河会口至瓦房店河段亦通载重千余斤的小舟,民国年间的通航里程未见缩短,但航行条件变化显著,“每年中必断航数月”。
唐白河航运条件的恶化也有明确记载,表现为因淤塞而河流改道、流量减少,因淤浅而致航运受阻等。民国二十四年《勘查唐白河报告》称:唐白河原来“纳昆水后折西经古城报恩寺,迤武娘洲纳清河,至洪家沟纳七里河,最后达现在之清河口入襄。嗣故道淤阻,始改道南至张家湾入襄河”。而且,由于“河身日淤,流量日减”,加之社会秩序动荡不安,不复以往“帆樯上下极一时之盛”的航运。其支流桐河、三夹河的影响更为直接。“唐河支流桐河,原通舟楫,三夹河在夏月水涨,亦尝行舟至桐柏属平氏镇,现皆淤浅,不常通航矣。”
时称西汉水的嘉陵江,上游各支溪河的航运状况也在发生变化。凤县境内的故道河,又名县河、大散河,乃嘉陵江之上游,秦蜀要津。其“源出大散岭,经县境之黄牛铺有三岔沟流入;至城东,安河流入;至方石铺,小峪河流入;至两当之单河铺,野羊、东沟等河并流入;西南经徽县之大鱼关可通舟楫,至两河口入白水江……垦辟日多,沙石淤塞,舟行不便”。河道航道恶化,同样发源于凤县的乌龙江(又称让水、紫金河),经留坝厅至褒城县入汉江,“江两岸皆石,夏秋霖雨,石砰塌江中,大者如房如屋,小亦如屏如床。极力凿之,来秋复磷磷满江矣”。当年清理,次年复塞,可证水文恶化之甚。相邻的湑水河,亦是“沙高流阔,舟不能行”。
山石崩塌直接导致航道中断的现象多处发生。道光年间,兴山县香溪河水道白马滩段就曾断航多年。白马滩位于香溪口上游二十里,“东山蛟发,山石坍塞溪道,石激水涌,舟行危险,辄以重值雇滩民,徙所载货于滩次,以空舟从石罅中宛转上下,号曰搬滩”。直至光绪十年二月,才由知县黄世崇会同归州知州沈云骏主持凿滩工程,凿移滩石之阻行舟者,费时二个月之久,其后舟行称便。
有些河流涉及航运条件变化的记载颇为直接明确,如金井河、金钱河、子午河等,故不再专门行文论述。还有部分河流历史上通航情况的记载,大多关乎通航里程伸缩、航行条件恶化、航运难度增加等,一并辑入表2,以供参考。
另外,考察航道障碍,肯定无法绕过洲滩,汉江尤其如此,所以几于言航运者必及险滩。毫无疑问,洲滩之形成与山地土壤流失存在必然联系,且有一个形成过程,但由于历史文献记录洲滩者多不及其形成时间,当下很难从时间维度上做出具体考量。
三、山地水流失与河流水源
山区溪河水文发生的诸多变化,症结显然在于水源缩减和泥沙淤积这两个基本方面,而这两个方面问题的产生,又是山区资源,尤其林木资源急剧、过度开发甚或毁耗的必然结果,相互之间的关键点则在于水的流失。前揭秦巴山区地表径流量增加、溪河水量雨晴两极化乃至于“无源干沟”增加的趋势,可谓水流失、水源涵养机制破坏的集中体现。本节不再全面考察山区环境演变,主要围绕关于水流失与水源缩减的观察和认识略加论述。
先贤很早就知道水之源与流的关系,认定泉水乃河流之源,泉源充足河流才能长流不竭。孟子曰:“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苟为无本,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正所谓:“木有所养,则根本固而枝叶茂,栋梁之材成;水有所养,则泉源壮而流派长,灌溉之利溥。”随着资源开发程度愈益提高,生态环境问题更加突出,相关观察、认识亦在逐渐加深。明清时期,关于水源的观察、思考进一步清晰、深入。北方的地方志中能够看到这样的记载:“水利之兴,务详其源。源出于泉,或出于山……且山水之流,裕于林木,蕴于冰雪,林木疏则雪不凝,而山水不给矣……严法令以保南山之林木,使荫藏深厚,盛夏犹能积雪,则山水盈。留近泉之湖波,奸民不得开种,则泉流通矣。”其说对水之来源、水源之涵养,均有涉及。在降雨量偏少、水资源相对短缺的西北地区,森林资源在蓄养水源方面的意义尤其重要。南方则有如下说法:“溪涧之水发源山谷,从前山中树木稠密,落叶积地,滋润存水,渐渍入溪,故溪流不涸。今山木日稀,无积叶可以存水,雨霁数日,溪流易涸……若能于水源之山长禁树木,数年成林,使有木叶积地,可以存水,则溪流自免涸竭,是又治本之道也。”无论北方还是南方,亦勿论说的是积雪还是存雨,都在强调树林植被这一关键因素对蓄养水源的重要作用。山有林木,才有可能留住降水,涵养水源,且能保护土壤。正如鲁士骥所云:
山无林木,濯濯成童山,则山中之泉脉不旺,而雨潦时降,泥沙石块与之俱下,则田益硗矣。必也使民樵采以时,而广蓄巨木,郁为茂林,则上承雨露,下滋泉脉,雨潦时降,甘泉奔注,而田以肥美矣。
尽管承袭的仍然是中国传统的“樵采以时”“以时禁发”等资源永续利用理念,但无论如何,传递出的信息是明确的,即有意识地保护、培养林木植被,以期“上承雨露,下滋泉脉”,不仅为保土保田,而且为保水养源。
晚清以至民国,相关论说更多,论述更为系统透彻。然而,尽管不排除有地方付诸行动的事例,却难以制止山地的盲目粗放垦殖。由20世纪30年代、40年代农林部、内政部及各地方相关机构尚在三令五申“禁止烧山”、盲目垦殖,可见一斑。
山水流失无疑属于自然现象,但是流失范围、流失程度不仅因时因地而异,而且与受到人类活动影响的程度紧密相关,过度的人类活动影响,必然会打破其自然过程,加剧(或减轻)流失的程度。暴雨和坡度是引起水土流失的主要自然因素,实验证明,坡耕地坡度在25度以下和25度以上,水流失的程度和侵蚀量大不相同。植被则能够留住部分降水,减少径流量,缓和冲刷力,削减洪峰的同时,起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作用。若其他自然条件接近,植被覆盖率高的地区洪水量相对小,洪峰亦低,水土流失微弱,灾情较轻。国内外小流域实验证明:降雨总量小于100毫米时,森林可削减洪水25—50%。更为重要的是,削减的洪水可以通过地下径流成为山区水源,或者河川基流。
明清乃秦巴山区资源全面开发的高峰时期,在经历数千年不断开发基础上的大规模垦殖扩张,致使不少地方的生态环境面临严峻考验。尤其清代后期以至民国,山区所采所伐林木,与环境承受限度的关联更加直接;所垦所辟山地,大多属于原本不堪利用或利用价值不高的山坡地;其中不少属于不宜农耕的陡坡地。换言之,清代民国新垦山地更容易影响山区生态环境,或者影响更为广泛深刻。自乾隆晚期始,以山区开发不断推进为基础,清朝先后在秦巴山区新置了不少州县,一般情况下,新置州县都涵盖了新开发区域。与原在州县相比,大部分新置州县的国土所在海拔更高或山地面积更大,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所占比例也更高。如道光五年于秦岭中段南麓新置佛坪厅(今佛坪县),乃分周至、洋县地方而成,其高山面积占77%以上,远高于周至、洋县。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所占比例为50.6%,而周至、洋县则分别只占6.6%和9.6%。大巴山南麓的宣汉、万源、城口三县的数据或许更值得关注。正德十年(1515)分东乡县(今宣汉)地置太平县(今万源),道光二年又从太平县分出城口厅(今城口县)。三县的山地面积占比分别约为90%、94%、99%,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所占耕地面积的比例则分别约是14.3%、34.7%、66.4%。两相比较,均呈显著递增趋势,相信这不是简单的巧合。类似地方还有留坝、柞水、宁陕、镇巴、岚皋等。毋庸赘言,海拔高度清代以来不会有什么变化。即使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所占比例这一指标,时间相关上不够直接,但仍然有助于理解和判断清至民国时期开发留下的巨大的环境影响。
正是这些大面积、不断增加的失去植被维护的陡坡山地,成为打破山区水土资源自然状态的主要因素。当时虽然没有留下可供计量分析的数据,却有后世的调查研究可供参考。据相关研究所得,约自乾隆四十八年始,在严重的水流失侵蚀下,200年间陕南秦巴山地土层普遍下降1—2米,有的在2米以上,年均被侵蚀0.9厘米。结合前引后世实验数据,再看当时留下来的有关记载,问题之所在会更加清楚,相互间的关联也更容易理解。
今见秦巴山区较早、明确且较为系统地记述森林植被破坏与水土流失,以及河道壅淤、水溢为灾诸迭相关联的文献,乃明嘉靖十五年(1536)上津知县胡岗《疏浚水道记》一文,其记云:
津邑东山近城一带旧有水道,宽广称之,每遇山水泛涨,由北城濠顺流入河,居民得所……嗣后叠被水患……盖近城东山颇为高广,一经涨涌,水势甚大。先是山有林木,及时疏浚,居民安堵。及后因民图利,陆续开垦,锄种麦黍,骤雨淋冲,则石泥滚壅,年复一年,失于浚导,以致漫没,为害匪细。
胡氏不仅明确意识到问题所在,而且有“弭患塞源”的措施,即劝令垦种山地的业主冯激、冯邦相等将山地歇荒,多蓄树木,保持水土。明确划出歇荒范围:“歇荒山地,东至大岭,南至坡根,北至铁炉沟圆岭,西至太山庙水长大沟。”
清代的记载更多,山区地方文献中几至俯拾皆是。具体事例还可举出保康县东山和东沟水之治理。保康县城外东山山势蜿延约计二十余里,“山脚离城里许,水出东沟,向被居民开垦殆遍,山形最陡,土性最松,每夏秋大雨水涨,濞焉汹汹,石沙俱下,而东沟渐淤渐高矣。由是大水折而西行,东南城隅冲圯数处,南关外街道庐舍或随洪涛下,或压巨石中,苦莫能状”。同治初年,不得不公捐资金买断东山,禁耕旱地,栽植树木以防止水土流失。尽管强调了山形陡、土性松等自然因素,却仍然明确指出了垦殖因素的重要影响,而且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流失有水蚀,包括溅蚀、面蚀、沟蚀等;重力侵蚀,多表现为崩塌、泄溜、滑坡等;泥石流则是水土流失现象中一种特殊侵蚀形式。崩塌、泄溜、滑坡、泥石流等,亦可视为水土流失恶性发展的表现。“老林垦尽虽成熟,坡陡石多土又松;最怕经秋连日雨,山犹溃塌况芃芃。”这首《紫阳竹枝词》揭示的问题并非一县独有,应是清代秦巴山区较为普遍的情况。道光至光绪年间,秦巴山区先后发生山崩、泥石流40多次(处),涉及城口厅、定远厅、紫阳县、房县、保康县、郧县、洋县、东乡县、太平厅、云阳县、开县、达县等十数厅州县。山水涨发之时,山区溪河“狂澜彭湃,巨石奔腾”“极力凿之,来秋复磷磷满江矣”。当与山崩、泥石流之不断发生有直接关系。从流失表土到流失砂石,亦可见水流失程度不断加剧的趋势。
水土流失严重者,甚或土壤流失殆尽,仅存石骨。针对秦巴山区的贫民伐林开荒活动,严如熤指出:“挖土既松,水雨冲洗,三四年后,辄成石骨,又必别觅新山,抛弃旧土。”道光《宁陕厅志》也有类似记载:“楚民善开水田,所虑者临河之田,间被水冲;蜀民善开山地,所虑者山水陡发,冲去土皮,仅余石山耳。”秦巴山区不少山岭土层浅薄,或者石杂土中,山地一旦仅存“石骨”,山水就远不止是流失,而是一流而光了。如此则维持河川基流、涵养水源就更无从谈起。再次风化成土,遥遥无期。
最后,必须强调的是,笼统地讲山区资源开发对山区环境的破坏,尚不能准确揭示问题所在。就明清时期秦巴山区言之,资源开发过程中凸显的一大特征,对于山区生态环境恶化的影响至广至深,具体说就是由山外来的“客民”和“客商”充当山区资源开发的中坚力量这种开发方式。首先,山地垦辟的主力是外来的各地流移,受“首丘”观念或流移意识支配,山地垦辟过程中存在突出的急功近利、不计后果之类的问题。二是山区经济林特产、手工矿业类资源开发,深受客商资本控制,山外商家大多仅为追求“一时之利”而来,并无长远谋虑,故其开发行为亦多属短期性质,这些资源开发(尤其如木厂、铁厂)活动缺乏与山内经济体系的必然、内在的联系,更没有与山内经济融为一体。有利可图的资源开发殆尽之时,也是他们撤资停厂之日。与此同时,所获利润被带出山外,却留下了不少消极后果。明清时期深深打上流移和山外资本烙印的资源开发方式,深刻影响着秦巴山区开发与发展的进程及趋势,生态环境问题即其中一个重要领域,延至民国而犹存。
四、余论
检阅20世纪80年代前后修纂的相关地方志,在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的大背景下,河流水文的恶化亦受到相应关注,泥沙淤积、河床抬高、航程缩短等现象,均成为考量地方水资源禀赋优劣的重要指标。然而,论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却常见归结于20世纪30年代以后数十年间的森林砍伐及山地垦殖活动的论点,甚或主要归罪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大炼钢铁、毁林开荒运动,肯定清代乃至民国当地森林覆盖率高、山清水秀。这样的认识显然对更早且同样是地方志中的相关记载关注不够,从而忽视了生态环境问题复杂、渐进、长期累积的重要特性。对问题由来认知的短视,容易导致对环境问题复杂性和解决问题难度的轻视,以致有生态治理三年五年就大见成效的对应记载,显然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可以肯定,本文述及山区河流的诸种变化并非始自清代,但清代以后的变化无疑更为剧烈、显著,或各种环境恶化的现象由偶发而至频发,或变化速率由缓慢而有加速,或影响的程度越来越高,或危害愈益严重。然而,环境演变的长期累积性、复杂性,加之历史文献中缺乏可供量化定位的信息,要想给出准确的定量判断,并非易事。只有不断加强相关领域不同时间尺度、空间尺度的具体研究,才能使环境演变过程越来越清晰。另外,人类活动的影响在促成水土流失、溪河水文条件恶化的过程中究竟起到多大作用,河流水量变化与气候变化之间的具体关联作何考量等问题,仍然需要系统、深入研究。
(本文原刊《中国经济史研究》2022年第4期第71—86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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