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首页 | 本所概况 | 新闻动态 | 本所学人 | 学术前沿 | 本所成果 | 人才培养 | 学术刊物 | 基地管理 | 清史纂修 | 清史文献馆 | 清风学社
学术动态 论著集锦 地名学园地 专业课程 学人漫录 实地考察
站内搜索:
请输入文章标题或文章内容所具有的关键字 整站文章 中国历史地理研究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国历史地理研究 >> 论著集锦 >> 清史地理研究 >>
试论明清时期江淮地区的农业垦殖和生态环境的变迁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4

【数据库】2004年
【文献号】6625
【原文出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原刊地名】厦门
【原刊期号】200403
【原刊页号】54~61
【分类号】F7
【分类名】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406
【标题】试论明清时期江淮地区的农业垦殖和生态环境的变迁
【文章日期】2004-05-20
【作者】张崇旺
【作者简介】张崇旺,厦门大学 历史系,福建 厦门 361005
【内容提要】南宋以来的黄河全面夺淮,是江淮地区生态环境巨大变迁的主导因素。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历代政府为保南粮北运大动脉的畅通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以及江淮人们的农业垦殖活动给这一地区的环境变迁所带来的重要影响。本文借鉴环境科学、历史地理学有关的人地关系理论,着重探讨了明清时期江淮各地人们农业垦殖活动这一外营力作用于环境的过程。明清时期江淮地区涸湖废塘为田、伐林垦荒新一轮农业垦殖高潮的出现,根源于清中叶以来当地人口高速增长与耕地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田尽而地、地尽而水而山的过度垦殖则加剧了原本就脆弱的生态环境的恶化,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明清时期江谁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停滞。
【摘要题】古代经济史研究
【关键词】明清/江淮/农业垦殖/环境变迁/经济停滞
【正文】
  [中图分类号]K2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2x(2004)03-0054-08
  江淮地区是指长江以北、淮河以南、大别山以东、黄海以西的广大地区,也就是史书上常称的“江淮之间”或“江淮间”。在黄河夺淮之后直至咸丰五年(1855)黄河北徙,历史上所称的“四渎”有三渎(长江、淮河、黄河)在江淮地区交汇,造成了这一地区生态环境的重大变迁:“古之水道受江,今则受淮;古之地势南高北下,今则相反,而下河之水向北流;古之淮底最低,今则垫高;古之淮独流,既而合黄,今则黄水绝而与沂泗为缘;古之淮出角城云梯关入海,今则南下三河,余波循张福河入里运;古之为高堰所以捍淮,今则蓄淮;古之破釜塘、白水塘潴蓄陂水,今则变为洪泽;古之洪泽为镇为驿为浦,今之为湖;古之高宝各湖奚止数十,今则连为一片;……古之漕因湖为运,今则有运河;古之运道屈曲无堤,今则径直而两堤纵亘;……古之上河在南,下河在北,今则以运西为上河,运东为下河,东西之高低悬绝,……古之射阳湖仅宽三十丈,今则盛水浸淫为巨浸,而别有射阳河;古之射阳河流向,一支向西,通淮安末口,今则西流之河已绝,河皆东流……”。(注:武同举著:《江苏淮南水道变迁史》,转引自徐近之《淮北平原与淮河中游的地文》,《地理学报》1953年19卷第2期,第225页。)诚然,造成今天江淮地区这种独特地理景观的主要因素是黄河夺淮,但实际上是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按照环境科学的观点,人类社会在改造利用自然环境的过程中,对于环境施加的影响越来越显著。人类可以改变大范围的地貌、水系、土壤、植被和气候,也可以改变某些外营力作用的过程,甚至于干扰某些物质能量循环过程。因而,人类活动的影响(human impact)也必然成为环境变迁的重要研究内容。就江淮地区而言,明清政府为保南粮北运大动脉的畅通所采取的重视江淮运河建设的一系列举措以及江淮人们的农业垦殖活动都给这一地区的环境变迁打上了深深的烙印。本文撇开自然和人类的政治因素不说,(注:关于明清时期江淮地区生态环境的变迁,此前学者从自然因素和政治因素的角度作了较多的研究,而对农业垦殖这一经济开发因素和生态环境变迁之关系却少有涉及。关于自然因素和政治因素作用于江淮地区生态环境变迁的过程,其研究成果主要有:岑仲勉《黄河变迁史》(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武同举《江北运河变迁史及其现状》(《江苏建设月刊》1935年第2卷第2期);王钧《淮河下游水系变迁及黄淮运关系变迁的初步研究》、张义丰《淮河流域两大湖群的兴衰与黄河夺淮的关系》(二文皆见张义丰等主编的《淮河地理研究》,测绘出版社1993年版);张帆《江淮丘陵森林的盛衰及中兴》(《江淮论坛》1981年第6期)。)重点探讨明清时期农业垦殖活动所施之于江淮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人地矛盾的凸现是诱发农业垦殖高潮的动因
  江淮地区在宋金交战和元末兵燹之后,长时期都处在地广人稀、地不尽垦的局面。在明初时,为培植京畿之实力,涵养龙兴之地,不得不从江南迁移富户闲民以处之。如定远“以县遭兵乱,民户消减,乃迁江南常、松、苏、杭、严、绍、金华、处八府民居之,名曰‘填实’。故县三十三里,十九里为土民,十四里为迁民”。移民填实的政策效果并不好,他们来到陌生地方后“性习安惰,罔知稼穑。水无潴蓄,灌溉不继,一遇旱干,辄负担弃土而逃”。(注:嘉靖《定远县志》卷1,《风俗》,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196),第626页。)故人稀地广、土地荒芜不治的状况没有多大改观。到嘉靖、万历年间,张瀚经过一番实地调查,还认为“若夫内地之民,不特汉、沔多旷土”,江淮也是“土惰人稀,一夫耕近百亩”。在他出任庐州知府期间,“尝往来淮、凤,一望皆红蓼白茅,大抵多不耕之地。间有耕者,又苦天泽不时,非旱即涝。盖雨多则横潦弥漫,无处归束;无雨则任其焦萎,救济无资。饥馑频仍,窘迫流徙,地广人稀,坐此故也”。(注:(明)张瀚:《松窗梦语》卷4,《三农纪》,第7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5月版。)至明末清初,由于战乱的接踵而至,地广人稀、卤莽而报的情况比以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清中叶以前,江淮地区的人地矛盾并不十分尖锐,此时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主导因素不是人类的农业经济开发活动,而是黄河夺淮的自然因素和官府大保运道无阻、修建南京宫殿、凤阳中都城、凤阳皇陵、泗州祖陵以及明末战争等政治因素。黄河夺淮扰乱了江淮水系,淤塞了一些河道湖泊,破坏了许多水利工程,使得江淮天然的自我调蓄能力大大下降。大兴土木,则需要耗费为数众多的木材,使本来就不甚富裕的江淮山地丘陵地带森林遭到前所未有的滥伐。据史料记载,明初朱元璋先在其故乡凤阳建都,洪武二至八年动工六年后,又改建于金陵。《明史·食货志》载:“明初工役之繁……自营造两京宗庙、宫室、王邸,民工以百万之众,终岁在宫殿供役”。《明会典》称:“初供应柴炭,悉于沿江庐州(合肥)”。这就充分说明,营造中都和南京宫殿时曾对沿江及大别山区的材木进行了大规模的掠夺。明末时,张献忠攻占凤阳时,一把火使成千上万颗松柏化为灰烬。这些自然因素和社会政治因素的共同作用,使江淮的自然环境开始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
  时至康熙、乾隆年间,随着社会的相对安定、政府的休养生息之养民政策逐渐落到实处,人口开始迅速增长。关于江淮人口在康熙以后和全国其它地区几乎同步迅猛增长的过程,各府州县的方志多有记载,如光绪靖江县“近则生齿繁,而物力耗矣”;(注:光绪《靖江县志》卷5,《风俗》,中国方志丛书(464),第105页。)泰兴在清初极盛之时,“户口不及十万”,至光绪时“则休息蕃息,增于旧者几五之四”;(注:光绪《泰兴县志》卷首,陈钦铭《泰兴具志序》。)海门厅辖51沙,东西相距140里,南北距36里,地势右缩左盈,但人口滋繁很快,“银不加征,而丁口什百于前”,“丁繁则地利易尽”。(注:光绪《海门厅图志》卷11,《赋役志》。)此类材料江淮各地志载很多,毋需赘引。兹再以一条比较典型材料——江淮中西部巢县的人口变迁为例,作进一步的说明。道光《巢县志》的作者论道:“巢为江淮鱼米之乡,民生其间,易致蕃衍”,明崇祯四年时巢县的户数为3512,人丁数为24192,“不数年而有乙亥之乱,继以壬午城陷,流贼屠戮,靡有孑遗”。但到了顺治二年,收江北诸郡县,“设官莅土,招徕残黎”,顺治五年(1648)就基本恢复了明末的人口水平,产数为1861,人口数为27381,“盖休养生息不三四年,而已复其旧矣”。“逮后元气日厚,户口益增”,顺治十四年、康熙十年、雍正四年九年、乾隆六年叠奉清查,巢县人丁增至152103,“视前明三百年之滋养,盖数倍焉”。迄嘉庆六年(1801),以实有者计之,已达465808口。到道光八年(1828)修巢县志时又过去了二十余年,“滋生之数当必日增日多。”(注:道光《巢县志》卷6,《食货·户口》,《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6),第276页。)巢县如此,江淮其它各地人口增长情况便可管中窥豹,“一邑如此,天下可知”,(注:道光《巢县志》卷6,《食货·户口》,《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6),第276页。)一语道破了天机。
  人口的过快增长,陡然激化了人地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无外乎移民和工业化两种路径。这两种办法在江淮近邻的江南、江西、湖广等地区都有比较成功的例子,如江南地区通过早期工业化而消纳了大量的过剩人口,江西、湖广、广东等地则通过自发移民形式,“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或移民海外而将过剩的人口移出本地,到地广人稀的地方去寻找新的家园。但由于江淮自身地理位置因素的影响,使得通过移民来解决过剩人口成为不可能。江淮东濒黄海,岸外暗沙纵横,历来不是出海的理想之地。西边是高耸的桐柏大别山地,填湖广、填四川的条件远不及江西、湖广。北部中原地区同样是经济发展水平有限、自身人口众多而无法吸纳大量外来人口的地区。江南则由于实行了早期工业化而形成了对劳动力的强劲需求,不仅消受了本地从农村转移出来的过剩人口,还接纳了江淮东部—苏北的一部分过剩人口。当然,工业化是讲求成本核算的,因而吸纳过剩人口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故靠邻近地区的工业化来消化本地过剩人口,不是解决江淮人地矛盾的根本办法。
  而迄明清时期,江淮地区仍处在一个以农为本少事商贾、广种薄收、单一粮食作物种植的农业经济结构、商业及市镇发展欠发达的农耕社会。因此通过本地工业化的途径来消减人口过快增长的压力也就成为泡影。这样,伴随着清中期以来人口的高速增长,江淮地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内敛化,即面临人地矛盾时,不是通过移民或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商品经济来解决,而是通过尽可能多的获取新的耕地、向自然索取较多的比较利益来缓解人口增长带来的压力。因为在耕作技术不十分理想的情况下,提高原有耕地的复种指数,降低原有土地再深开发所带来的高成本,都是十分困难的事。而种植新的经济作物和从事工商业活动具有很大的风险,务农贱商的陋习又时时束缚着人们开拓进取的意识和行为。相对而言,向未被开发的田角地头、荒坡野地及森林深处索取较高的经济比较利益(尽管其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很低),就显得容易许多。在如此背景之下,出现涸塘围湖、围江造田、伐林垦荒等向自然要地要田要生计的农业开发活动高潮,也就在所难免。
      二、涸湖废塘为田是造成平原冈地生态脆弱的祸首
  江淮的涸湖为田的开发活动集中在长江北岸平原湖泊众多之地区。如和州的围湖造田在明初已经开始。洪武中知和州的陈琦,虽然治行较好,“民服其化,男女异路,囹圄空虚”,但“惟于幕僚涸湖开田,略无阻止,致郡失水利,并失险阻,识者少之。”(注:光绪《直隶和州志》卷12,《职官志·名宦》,《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7),第261页。)可以说陈琦此举揭开了永乐以后和州之大规模围湖造田的序幕。麻湖,在州西30里,又名历阳湖,因明太祖曾避难于此,所以又叫龙驻湖。湖环周百余里,由姥下河达大江。明永乐年间,吏目张良兴为得开田之功劳,乃浚河泄水以涸之,筑堰成田,名曰麻湖圩,凡田31200余亩。至景泰二年,含山县令黄润玉经过一番治理,最终使之成为圩田。(注:乾隆《历阳典录》卷12,《职官二》。)沣湖,在州西15里,受麻湖水,由当利港入江。明永乐年间,与麻湖命运相同,被议置为田,得17500余亩。(注:光绪《直隶和州志》卷4,《舆地志·山川》,《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7),第67页。)麻湖、沣湖被围垦成田后,随着人地矛盾的突出,本与麻湖、沣湖相通的其它小湖泊,也逃脱不了沧海桑田的命运。如皇后湖、苞湖、潭湖,大抵皆麻湖之支流,别港随地为名,至光绪年间已是“尽涸而为田矣”。(注:光绪《直隶和州志》卷4,《舆地志·山川》,《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7),第67页。)湖泊是因为地势低洼,积水成湖。虽然将之开垦成田,“然地势平衍,水难骤泄,每逢雨潦,往往多淹没之患”。(注:光绪《直隶和州志》卷4,《舆地志·山川》,《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7),第67页。)正是由于张良兴不顾当地地势平衍之实际,盲目地涸湖为田,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使水利之蓄泄失宜,遗祸无穷。至乾隆时仍是“覆之则不可稼,而虚赋逋丁日耗,累民日贫”,“此事迄今五百年,湖既不可复,田又不可必收,喜功好事之害如此。通考所谓徙知湖中之水可涸以垦田,而不知湖外之田将胥而为水也。当事者可轻言兴利乎?(注:乾隆《历阳典录》卷12,《职官二》。)
  当然,将大湖涸之成田,需要借助官府的力量。少数地方官好大喜功,给江淮地区的环境种下了恶果。而对于小民而言,迫于生计,见眼前之利即取是其本性,根本不可能有考虑环境长远影响的觉悟。于是在官府为增赋税而放任、甚至助长大肆开垦农田的背景下,江淮地区的一些原本作为灌溉而用的小池塘也遭到前所未有的开垦。如江淮地区的六合县,池塘纷纷被围垦,便具代表性。现据光绪《六合县志》卷一《地理志之三·水利》制成下表:

┌────┬────────┬──────────────────────────┐
│ 池塘名│  位置    │  开垦情况                    │
├────┼────────┼──────────────────────────┤
│草塘  │位于县西5里   │潴水为塘,周十里,但浅而易涸。水没遂供刍牧,产物不 │
│    │        │等,岁见一种,可资贫民,歉则倍出。后“屡有议佃,以妨│
│    │        │众溉而止,今奉例已垦成田”。            │
├────┼────────┼──────────────────────────┤
│梁塘  │居浦子口孔道之西│三面依水山,蓄水正可备旱,今已垦为田,仅以最下者贮 │
│    │        │水,解本塘之涸耳。                 │
├────┼────────┼──────────────────────────┤
│塔山塘 │        │初因水冲山土淤塞,知县邵漳(嘉靖二十四年任)民佃垦 │
│    │        │入租,助养差马。后知县李箴(隆庆五年任)升科850   │
│    │        │亩,比照荒白事例,每亩科银5分。           │
├────┼────────┼──────────────────────────┤
│坼塘  │        │收西北一带山中水以溉农田。“但以塘水滨山多利樵   │
│    │        │牧,遂不常积水,今常为幽涧增流矣”。        │
└────┴────────┴──────────────────────────┘


  
  可见六合在明代虽有废塘为田之事,但主要还是山水挟带泥沙淤废而成(如表中的梁塘)。到了光绪年间,则主要是因为人地矛盾的尖锐化,人与水争地的结果。此种情况,在耕地紧张的江淮其它地区,尤为明显。如六安州北有官塘蓄水,民利甚便,割据为田。因塘田肥沃,故争讼不已。顺治年间来任知州的王所善,见此情况,乃曰:既田矣,塘不可复,少与之粮,以补旧额之缺。纷争是止住了,恶果却已埋下。虽然王所善既而悔曰:以塘田增粮亩,终贻他日之累,此吾过也,但未免醒悟太迟。(注:同治《六安州志》卷51,《传·太守王庄岳公传》,《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9),第393页。)吴观周《铁山即景》诗中一句横塘底事忽平田(作者按:时池塘多改为田),(注:嘉庆《无为州志》卷32,《艺文志·诗》,《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8),第391页。)形象地勾画出了当时江淮各地众多池塘被垦成田的环境变迁过程。
      三、伐林拓地垦荒是引发山地丘陵水土流失的源头
  关于明清时期棚民垦山之论,前此学者给予鄂、豫、陕交界的荆襄山区、川北、皖南皖浙边界、福建及江西的山地垦殖活动以颇大的关注。而对江淮西部的大别山地及中东部的盱眙、滁州、来安、全椒交界的山地丘陵开垦的关注却有所忽视。主要原因大概是与江淮在明清时期除了漕运经济以外,在全国的社会经济地位不高,难见经济发展新气象有关。还有就是江淮地区山地较少,平原地貌是主体。故人们对其仅有一点山地的开垦,同上述全国其它山地垦荒活动相比,总认为影响不大,成不了大气候,意义当不可同日而语。其实不然,因为大别山地是长江下游北岸一些支流和淮河多数支流的发源地,江淮中东部山地则是西山七十二水及长江下游一些重要支流的发源地(如滁河)。对仅有的少量山地的不合理开垦,所造成的危害要比涸湖为田为大。涸湖废塘为田,主要影响周围一大片地区。而对山地的过度开垦,不但造成山地本身地力枯竭,而且通过挟沙而下的河流,造成江淮整个水系平衡的破坏。下面就依据方志材料,就上述观点,加以详析。
  为便于说明问题,对于明清时期江淮山坡荒地大规模垦殖的活动,兹先胪列几个事例:
  光山,农民力作,地半腴硗。南境多山田,缘岩被陇,斜畛侧町,几于无土不辟。……近时生齿愈蕃,间有远趋陕、汝、桐柏诸地任土开垦者。(注:民国《光山县志约稿》卷1,《地理志·风俗志》,《中国方志丛书》(125),第89页。)
  霍山,境多山,平畴陌阡之所登,恒不及三之一,故谷不足供民食,附城必资邻籴。西南二百里中半借山粮糊口,山高寒峭而多石,所出常苦不丰,更必资采山、伐山、猎山之利以佐之。(注:光绪《霍山县志》卷2,《地理志·物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3),第49页。)
  来安,今山地之辟不遗余力,大抵由外乡山民习种杂粮,土人享有典租微利,遂致穷山尽谷无复丛林蔚树之观。(注:道光《来安县志》卷4,《食货志下·物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35),第365页。)
  盱眙,据光绪盱眙县志稿载,邑境西南多冈岭,乾隆后棚民占垦几遍,开凿既久,真气尽失,求所谓螺黛苍翠者,不可见矣。(注:光绪《盱眙县志稿》卷2,《山川》,《中国方志丛书》(93),第174页。)
  全椒,在咸丰战乱时客商星散,土著什不存三四,田多而人少,乱后附近流民大量流入全椒县山区垦山种植,故数十年来邻县如合肥、潜山等客民多侵入其间,或佃田,或垦山,颇获厚利。(注:民国《全椒县志》卷4,《风土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35),第62页。)
  滁州,在咸丰以后土著不存三四,大率光州、安庆之人携室而来,开垦荒土,赋额渐复。(注:光绪《滁州志》卷21,《食货志·风俗》,《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34),第264页。)
  光山、霍山在大别山区,而全椒、来安、滁州则位于江淮中东部山地。由以上材料可以获知,大规模的垦殖活动是乾隆以后的事,尤其是太平天国之后的光绪年间。这与清中叶以来人口高速增长,人口增长与耕地短缺之间的矛盾激化,几乎是同步的。生齿愈蕃,食用不足,是农民流入山区进行垦殖的主因。据载,明代时的大别山区仍然是自六安以西皆深山大林,或穷日行无人迹。至于英霍山益深,材木之多,不可胜计。山人不能斧以畀估客,至作筏数岁不一遇。(注:(明)杨循吉:《庐阳客记·物产》,《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247),第669-670页。)可到了光绪年间,情况就大不如从前。光绪《霍山县志》卷二的一段话,道出了大别山区生齿益蕃与环境破坏之因果,曰:道、咸之劫,人无孑遗,而山于此时少复元气,故中兴以来,得享其利者四十年。近以生息益蕃,食用不足,则又相率开垦,山童而树亦渐尽。无主之山则又往往放火延焚,多成焦土,并警告道:使不早为之警劝补救,不出三纪,昔时景象(即乾隆志所说的地竭山空之患)又将再见。(注:光绪《霍山县志》卷2,《地理志·物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3),第58页。)垦民或者说是棚民,除了光山县有大量域外客民流入垦殖外,多是来自江淮域内之民,都是世居山地而曾有开荒的丰富经验。如身处大别山地的安庆、潜山、光州之民,他们在咸丰之乱后纷纷前往滁州、全椒、来安等地山区进行垦殖。从此山进入彼山,可谓轻车熟路。因为等于就是原有山区环境的再现,熟悉而亲切,富有安全感,这恐怕也是客民多来源山区少见平原地区之人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心理因素。
  山民在利益的驱动下,进入江淮山地丘陵地带,主要从事伐林放排、樵采供爨、垦山种粮、采集药材等经济开发活动。如霍山属大别山区,木材资源很丰富,而以松树为最,但近来垦山者众近水则为屋材,结筏乘水出境,导致松树几乎被砍伐殆尽。(注:光绪《霍山县志》卷2,《地理志·物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3),第54页。)宿松县营木业者人数颇多,资本亦巨,木材多运往芜湖、南京、镇江或皖北一带售卖;而西北之各山产竹甚富,所产之竹除运销本境各埠外,多由竹筒贩运至湖北属之黄梅孔垅、江西之湖口、彭泽等县镇售卖。(注:民国《宿松县志》卷17,《实业志·商业》,《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4),第377页。)炊爨燃料多取给松枝作为山地农民薪火之必需品并无可厚非,但是除自供炊爨外,有余则贩售他人凡山林丛密之区,亦有探取树枝,燃烧成灰炭,贩运售卖,藉为营业之一种,(注:民国《宿松县志》卷17,《实业志·农业》,《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4),第369页。)即将樵采视为谋利的手段,过之则是对环境的破坏。垦山种苞谷、地瓜等杂粮,以补食用之不足,也是山民伐林垦荒的具体动因之一。如霍多山而山无赋,其赋统归于田,故田赋视他邑稍重,勤者垦山而种,藉收杂粮补之;(注:乾隆《霍山县志》卷32,《田赋》,《中国地方志汇刊》(21),第635页。)前面提到的来安,也有不少外来乡民开垦山地,习种杂粮。在霍山,还有一种更具破坏性的伐山种茯苓的经济活动。在霍山西南有数十保的人从事茯苓种植,以黄丽畈保之五经山左右为最。相传其种植方法来自潜山人,而潜山人则传自云南。道、咸以前,潜人来霍兴种,独享其利,每百斤值钱十千、二十千不等(时银少价昂)。光绪以来居民趋之若骛,弃农工穷山谷,几于比户皆然。其销路很广,上到四川,下到广东,汉口为其集散地。志云:干苓消于广东者十之二三,至四川者十之六七,遍方各处有之,皆先运至汉口分销。种苓的方法是,取松树拱把以上者,刮去其皮,轮廓间留少许,截为数尺,架而干之,谓之削香。秋天时取松料少许埋入土中,贴鲜苓片于其端,俾苓气人木,谓之接引。次年五月引熟时,将之掘出,寸截之,贴众料,端面排窖之,谓之下场’”无引者苓片,亦可雨后苓气入料,则腐霉而流白汁,汁之所至即结茯苓,次年二月亦结。(注:光绪《霍山县志》卷2,《地理志,物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3),第57-58页。)由于种植茯苓的主要原料是松树,所以对大别山林木的破坏最大。在滁州一带山地,客民从事的药材采集活动,对山地地面植被也极具破坏性。据载,因滁州山中药草甚富,承平时,人不知采,乱后客民麇集,藉以为生,岁二三月,男妇携筐以人山,虚而往,实而归,以明参、桔梗二者为大宗,殷商巨贾捆载而适四方。(注:光绪《滁州志》卷22,《食货志·土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34),第267页。)
  拓荒垦殖所造成的江淮生态环境之问题是严重的。其一,造成垦殖之地物产枯竭,地力尽失。首当其冲的是木材资源优势的丧失。霍山县在乾隆时,因山民垦山种杂粮就损失了大批巨材。乾隆志记载,霍山境内山未开垦时,本多巨材,今则斫伐都尽,以致形成了工师探山,惟杉、@而已,然大者绝少的局面。(注:乾隆《霍山县志》卷7,《物产志》,《中国地方志汇刊》(21),第764页。)山地地力有限,要经常轮换垦山以保持地力。这样就出现了食无所出,因不惜垦山艺之,以供口实。所垦之山究不如平畴沃衍,垦不数年辄败,则又垦新山以继之之恶性循环。如此juān月削,于是山无不垦而材木渐空,时人所担心的今山居之农已有鬻薪供爨者,窃恐更数十年无山可垦而薪米之源俱竭,将不止如珠如桂已也,(注:乾隆《霍山县志》卷7,《物产志》,《中国地方志汇刊》(21),第760页。)并不是杞人忧天,而是对所处环境的深深忧虑。如果说垦山对森林是日juān月削,那么至光绪年间兴起的伐山种苓之风,则是风卷残云般的破坏。短短的二十年间,霍山西南部山地的木材被砍伐一空。(注:光绪《霍山县志》卷2,《地理志·物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3),第54页。)森林植被的破坏,使山中其它物产也失去了依托,是故霍山本山陬,旧记土产过半,皆山物也。今山已童矣,山物视前十不及一,而需用转繁不辞。(注:乾隆《霍山县志》卷首,《凡例》,《中国地方志汇刊》(21),第578页。)山气的损失,使得茯苓种植也只风行一时,一二十年后便山童地竭,所产不及十之二三因而败业者亦复不少。(注:光绪《霍山县志》卷2,《地理志·物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3),第57-58页。)总之,垦砂砾以为田,凿石隙以耕地,小潦即泄,小旱即枯地力既尽,元气日销,天灾流行,人事屡变,(注:光绪《霍山县志》卷13,《艺文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3),第254-255页。)山土日开,山力日耗,山产日啬,山利日微(注:乾隆《霍山县志》卷7,《物产志》,《中国地方志汇刊》(21),第763页。)已是寻常之事。
  其二,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耕地沙压,渔业受损,水患加剧。荒坡山地,因坡度大,土质疏松,在植被破坏以后,涵养水源、滞留地表径流的功能大为下降,所以易加剧水土流失,这样就会使傍山一带水冲沙压无数,导致初垦终荒的严重局面(注:民国《宿松县志》卷15下,《赋税志·田赋》,《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4),第335页。)。水土流失又会淤塞河流下游的湖泊、河道,从而影响渔业的发展。如望江华阳镇口,宿松内湖诸水之总口也,由于华阳镇口泥沙壅塞,较昔高逾丈余,故松内湖水难于出口极而至于隆冬水深不落,其鱼不潜则散,业渔者艰于取鱼。(注:民国《宿松县志》卷16上,《赋税志·杂课》,《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4),第355页。)而垦山活动所带来的滞留地表径流功能的弱化,适逢暴雨就会直接引起山洪灾害。如河南信阳地处大别山地,淮河绕其北,shī河迤其南,由于山地被肆意开垦,两大干河溪港歧出,每届夏季,山洪不时暴发。(注:民国《重修信阳县志》卷9,《民政二·地方公益》,《中国方志丛书》(121),第417页。)又因境内之淮河距发源地不远,河底皆细沙,每逢山洪暴发,两岸泛溢,漂没田庐人畜。(注:民国《重修信阳县志》卷3,《舆地二·河流》,《中国方志丛书》(121),第120页。)严重的水土流失影响则更为深远而广泛,河流挟泥沙而下,造成河流下游河床的淤塞垫高。是故,每逢汛期,河流两岸泛溢成灾。关于长江下游干流洪水为患,江淮的识者已认识到,这与长江上游山区过度开垦、下游沙洲种植芦苇而壅水有关。主张水利治灾不应该只重下游,应上、中、下游并治。为此,甘泉县的汪喜荀在他的《从政录》中就颇有远见的论道:比闻家乡淫雨为灾,水利不修,泛为泽国。夫水利之兴,远溯江、广,下并金、焦。去其堙水之路,用以导水之行。大抵上游开山决土入江,下流种芦遏水障海,阅数十年,遂以不治。(注:汪喜荀《从政录》卷4,《与帅仙舟先生书》,见秦更年等辑《江都汪氏丛书》之十七。)至于江淮地区山地的水土流失,主要是对长江下游北岸和淮河南岸一些支流下游河道产生了恶劣的影响。这以江淮中东部山地的一些河流下游和大别山前东南平原最为严重。汪喜荀就认为家乡比年水灾,导致江水坏堤,系棚民开山积土壅塞所至。(注:汪喜荀《从政录》卷4,《答问》。)在大别山山前东南平原和安庆谷地,则以潜、皖二水水患为重。道光二十九年,太湖大水决陧,破城数百尺。时任县令张宝镕就认为湖邑水患由西北山乡开挖者所致,因沙土松浮,夏雨湍涨,水挟沙趋,河身淤垫日高,遇水潦即浸溢。(注:民国《太湖县志》卷16,《职官志二·名宦》,《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6),第138页。)潜山县则因潜皖二水环绕乎其旁然地势西北多山,东南滨河。山多则缺粮,滨河则苦潦。缺粮则山尽垦辟,水无停蓄,盛涨挟泥沙俱下,而河患愈烈,(注:民国《潜山县志》卷首,刘廷凤《民国重修县志序》,《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7),第2页。)每逢夏潦泛滥冲决,滨河之民荡析离居。(注:民国《潜山县志》卷首,刘廷凤《例言》,《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7),第3页。)
  其三,造成某些河道的重大变迁。水土流失日积月累,就会引起河流的巨大变迁。黄河下游河道的摆动固然与地质条件之先天不足有关,但上、中游的严重水土流失所导致的后天失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江淮山地某些地段的过分水土流失,也直接引起一些河流的重大变迁。光绪《盱眙于县志稿》的作者就认为时雨骤降,山溜挟沙而下,其蔽兼受之水,淮身淤垫,半由于此。不仅如此,作者还认为山溜挟沙而下,更多的是淤废了湖塘池堰等水利设施,造成当地水系的变迁。所以该志作者面对旧志所记载的水利,今非昔比,也有点茫然,只好悉胪列然按之今,事实不侔也。(注:光绪《盱眙县志稿》卷2,《山川》,《中国方志丛书》(93),第174页。)在潜山,数十年来每岁实征赋税不过二十万亩,以内尚有四五万亩多系滨河低洼之区,堤溃则成沙砾。数年后,河流变迁,渐次垦辟,而他处则又告灾矣,(注:民国《潜山县志》卷3,《田赋下》,《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7),第64页。)这形象地说明了水土流失、河道变迁和耕地荒熟不常之间的紧密关系。又一典型事例是河南信阳的shī山河,雍正、乾隆年间还是一小小土溪,河面窄不过数丈,后由于生齿日蕃,垦山播种,沙随水下,河流遂有变迁。道光二十八年大水,溜挟沙下,河身全变为沙砾,深处不过三尺,仅通竹排。沙滩则宽至百数十丈,或二三百丈。(注:民国《重修信阳县志》卷3,《舆地二·河流》,《中国方志丛书》(121),第123页。)
  对于山地过度垦殖造成的危害,一些地方官和有识之士都有着比较深刻的认识。于是倡立林禁之议,纷纷出炉。有的还颇有成效,如清代潜山的汪国柱,字松林,监生,倡立林禁,盗取布罚,斧斤以时,迄今树木苍然,里中咸蒙其利。(注:民国《潜山县志》卷18,《人物志·笃行中》,《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7),第289页。)有的地方林禁之议还写进了乡规民约。如合肥地处江淮丘陵,林木资源本就不甚富裕,李氏家族鉴于上年树林茂密,柴薪不缺,……乃近来……柴草之价腾贵,昔年钱一二文买柴草一斤,今钱四五文买柴草一斤,充此不已,十年之间将火食不能矣,乘屋无资矣。推原其弊,多由无业之民旦旦伐之,遂尔萧条也的情况,乃与乡人约:倘再有妄伐即与禁斥,约众罚之,且彼无业者亦曷不勤于职业乎?。(注:李国杰编辑:《李光禄公遗集》卷8,《淮南乡约》,《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62),第504-505页。)
  对于林禁,时人的认识比较一致,而对于禁垦就出现了不少分歧。来安刘县令主要是从山民丛集不利于社会稳定、增加地方治理难度的角度出发,认为其甚者连棚结党,遇事则刚愎难训,尤足为风俗之累,为民牧者宜何如巡戢之与?,因此主张独当禁垦辟。(注:道光《来安县志》卷4,《食货志下·物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35),第365页。)而清代的大儒方苞则担心驰山泽之禁,会使皋陆陂池少远于宅舍者,民皆弃置而不务孳息;薪材鱼鳖,价踊三倍,使常利坐失于伏暗之中,而乱心生于理平之日,因此主张早遏其流,否则异日必为乱本。(注:方苞《方苞集》(上)卷6,《书·与安徽李方伯书》。)这两种认识都只考虑垦山伐林之社会政治危害,而没有看到深远的生态环境的祸害,更谈不上深切透视垦荒潮发生之深刻背景。因此,以此角度立论禁垦,在实践层面上只有单纯的防堵。
  其实,在人地矛盾尖锐的情况下,片面地防堵是无济于事的,就像光绪《霍山县志》的作者所说的,人们为了生存,山故不能禁民不垦。(注:光绪《霍山县志》卷2,《地理志·物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3),第58页。)为此,有人主张有堵有疏,掌握合理开发的度,即斧斤以时,同时辅以植树造林。合肥李氏家族在倡议林禁时,就补充道:凡荒冈、断陇、村落埂头留下行车、行牛之道,隙地悉乘时种树,路五尺阔则两边种树,三尺阔则一边种树。(注:李国杰编辑:《李光禄公遗集》卷8,《淮南乡约》,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62),第504-505页。)光绪《霍山县志》作者则倡导垦勿辄竭地力,六年而败者四年而止,五年而败者三年而止,止必种以树,严立劝禁之法,如此则地有余力,山无旷土,前者辟,后者复,未雨绸缪,或可少补万一也。(注:光绪《霍山县志》卷2,《地理志·物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3),第58页。)另外,还有一些人提出了很有见地的认识和措施;值得大力推崇和提倡。即着手于河流上游山地的治理,以求更好地涵养水源。清末民初的刘廷凤就主张治潜者欲澹沉灾,必先讲求树艺,使草木畅茂,涵蓄水源,则积沙之来源渐绝,夫然后疏沦决排,可次第举也。(注:民国《潜山县志》卷首,《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7),第2页。)禁垦关键是要解决好山民的日常食用问题。来安刘县令针对土旷民稀,好垦辟而布种颇灭裂,有尺寸山角田畔必尽力争辟,若田中有寻丈草莽,弗计矣;所收不足以偿其本,弗计矣的弊端,提出了与其卤莽耕种,不如多种树木使之为樵牧之场的建议。并写下《劝民歌》以警劝之:劝尔宜栽柳,柳长何须久,家家若有一千头,长年不用打柴手。劝尔宜种竹,种竹连墙绿森然,环立若儿孙到此,多时宜架屋。劝尔宜种枣,柿栗梨具妙,莫言五谷能养人,此物街头有人要。此种设想不可谓不妙,按照经济学的成本核算,也可谓不无道理。但是,由于忽视了山民口粮这一实际问题,使得这种设想也只是纸上谈兵。(注:道光《来安县志》卷4,《食货志下·物产》,《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35),第365页。)在这方面做的比较出色的,要算道光时太湖县令张宝镕。他认识到太湖水灾频仍,乃是西北山乡之民垦山所致,故思以蚕丝易种植之利,教民植桑,养蚕取茧,并蓦豫人善织者以教之,勤恳周至。(注:民国《太湖县志》卷16,《职官志二·名宦》,《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16),第138页。)这样既使山民生计得以维持,又避免了山地水土的大量流失。可谓一举两得,见识独步当时。
  总之,清代中叶以后,伴随人口增长与耕地不足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江淮地区平原、丘陵地带之农于是频频涸湖废塘为田,而山地客民则纷纷涌入山区进行滥垦滥伐,田尽而与水争地,地尽而向山要地,山越垦越高,林愈伐愈深,生态系统平衡也越来越脆弱。物产枯竭、地力下降、水土流失、渔业受阻、河道变迁、水患加剧,无一不源于过度垦殖而形成的江淮地区脆弱的农业生态环境。江淮地区在唐宋时期是一个重要的基本经济区,有扬一益二(人)善商贾, 里饶富,多高赀之家之称。而到了明清时期社会经济出现了停滞,灾荒频仍,逃荒成俗,穷象叠现。个中原由,也不难从中窥视一斑。威廉·T·罗的话可以说是一语中的:江北十分贫穷,至少在19世纪中叶以前这里的居民在文化上以低劣著称,这种蔑称明显地在某种程度上归因于此区域的贫穷。江北这种悲哀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生态环境的脆弱。(注:转引自威廉·T·罗著、成一农译:《长江下游的城市与区域》,《历史地理》第18辑,第37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6月版。)

发表评论 共条 0评论
署名: 验证码:
  热门信息
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中心地结构
略论地名的主要性能
《山海经》地名考证
瓜沙二州间一块消失了的绿洲
清末民初钦廉改隶之争探究
中国古今地名对照 (下)
民国时期的县级行政区域整理(...
中国人口疏密区分界线的历史变...
  最新信息
《中国大陆五万分之一地图集成...
1737—1750年金沙江航...
1945—1949年间上海人...
户籍择改与赋役规避——明中期...
名称、内容与意义:民国时期的...
清代伊犁与乌鲁木齐等地水稻种...
清末以来洞庭湖区通江湖泊的时...
唐后期团练、防御州考述:以唐...
  专题研究
中国历史文献学研究
近世秘密会社与民间教派研究
近世思想文化研究
清代中外关系研究
清代边疆民族研究
中国历史地理研究
清代经济史研究
清代政治史研究
清代社会史研究
中国灾荒史论坛
  研究中心
满文文献研究中心
清代皇家园林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史研究中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3-2007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Powered by The Institute of Qing History
< 本版主持:胡恒> < 关于本站 | 联系站长 | 版权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