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指湘鄂赣山区包括幕阜山、连云山、九岭山、罗霄山脉北支武功山区一带。该片区地理相连、生态环境相似。湘鄂赣山区矿业开发历史悠久,传统社会中煤铁开采被视为农余副业,官府并无过多干涉;及至晚清,自官办工业初创,煤铁等矿产资源需求紧迫,在地矿知识有限的情况下,历史上的开采区很快成为官府重点关注的区域。近代以来,湘鄂赣山区的矿业开发即在这样的历史机遇下迅速发展,掀开了湘鄂赣工业化进程的序幕,成为长江中游迈向近代化的开端,并对区域社会变迁产生了深刻影响。
目前学术界关于华北、东北矿业开发研究较多,而对于在中国近代矿业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的长江中游矿业研究较薄弱,且相关研究成果多集中于探讨汉冶萍公司诸问题,缺乏对长江中游矿业开发的整体观照。已有的对三省近代工矿业的研究成果中,较少注意三省矿业开发的互促与互动关系,亦鲜少从长时段关注山区矿业发展对区域社会历史进程的深远影响。鉴于此,本文在对近代湘鄂赣山区矿业开发进行简要梳理的基础上,分析其特点及影响,以期丰富对该山区社会的认识。
一、近代湘鄂赣山区煤铁开发基本状况
(一)晚清时期:官矿起步与商矿出现
19世纪60年代,无论是“内生动力”还是“外部冲击”,都迫切需要建立近代工业的支柱产业采煤业和钢铁业。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西方侵略者进入长江中游,找煤、用铁成为迫切需求;洋务派经营的军事工业,也需要大量的煤铁资源。
晚清时期,湘鄂赣山区的近代矿业开发最早发端于鄂东南地区,这里出现了中国近代较早的官矿、商矿以及最早的钢铁企业,可谓开风气之先。1875年李鸿章在河北磁州试用西法开采煤矿,成为中国近代矿业的起点。与此同时,李鸿章还密令盛宣怀到湖北寻找煤铁资源。同年,湖北开采煤铁总局(鄂局)设立,主要开发广济、兴国一带的煤矿。这是湘鄂赣山区官办矿业的开端,也是中国近代较早的官办矿业之一。1877年,盛宣怀聘请的英国矿师发现了大冶铁矿,便向李鸿章建议在大冶建厂炼铁,并积极筹划相关事宜,虽然最终未被采纳,却为中国近代钢铁业发展种下希望的种子。1889年,张之洞督鄂,即依托大冶铁矿筹建汉阳铁厂。为解决铁厂用煤问题,1891年,汉阳铁厂开办大冶王三石和道士洑煤矿、江夏马鞍山煤矿。甲午战前,湘鄂赣三省的官办矿业几乎全部分布在鄂东南地区(表1)。
1896年,在湖南巡抚陈宝箴的促动下,湖南成立矿务总局,标志着湖南近代矿业的开端。据统计,辛亥革命前,湖南矿务总局共兴办矿厂33处,其中地处湘赣交界山区的有10处;6个官办煤矿中,有5个位于湘赣山区。湖南矿务总局所办矿业虽然成效不佳,但这些办矿活动“打退了洋人掠矿妖风,重整了官商合营的旗鼓”,使湖南省成为晚清时期少数几个没有被外资染指的省份之一,是湖南官绅从保守到“觉醒和转变”的重要表现,在当时造成的社会影响至巨。
张之洞在筹建官矿的同时,还鼓励两湖商民自购机器,开采煤矿,号召“或仍旧窿,或开新山,或合资伙办,或独立采取”,“宜早筹资本踊跃开采,以濬利源”。1896年,余正裔奏请开办兴国炭山湾煤矿,张之洞大力支持:“兴国炭山湾,煤产既旺,自应准其招集华商资本,购机开挖,大举采运”。同年,文廷式在萍乡集股开办“广泰福”煤号,自开煤井,设厂炼焦,购置小轮,形成开采、炼焦、运输、销售一体化经营。这两个煤矿成为湘鄂赣山区较早的商办矿业。1896年是湘鄂赣山区近代矿业发展的重要转折点,一方面官办的汉阳铁厂转型为官督商办;另一方面商办矿业开始出现。1898年,清廷颁布《矿务铁路公共章程》,明确“商办”是办矿的“最上之策”。此后较早的一批商办矿业渐次出现,尤以湖南居多。
1903年,湖南巡抚赵尔巽在任期间,成立湖南全省矿务总公司,试图掌握除湖南矿务总局所属官矿之外的商办采矿权及炼矿权。至1912年,矿务总公司所办矿业遍及全省29县,共120余处矿区,合计矿区八千余亩;主要以锑、锰、铅锌等有色金属矿为主;少量煤矿开采,但大部分规模不大。
(二)北京政府时期:商办矿业的发展
北京政府时期,实业救国思潮高涨,政府积极推行鼓励商民投资矿业的政策。1914年颁布的《矿业条例》修改了晚清对民营矿业的一些限制措施,呈请开矿者不断增多。湘鄂赣山区矿业进一步开发,最明显的表现是商办矿业增多。
1920年湖北全省注册采矿权的公司(矿商)25个,有17个位于鄂东南。其中,大冶县注册采矿权公司(矿商)9家;探矿权的公司(矿商)共47个,其中34个位于鄂东南;1924年,大冶全县呈领矿区者,有70余起之多。北京政府时期,大冶是湖北省矿业公司最多、发展最快的县,重要矿产如煤、铁、铜、铅等均有采矿公司。其中富源、富华公司及稍晚建立的利华公司是三个较大且办矿时间较长的煤矿。民国初年,鄂东南地区成为湖北省矿业重心。
汉冶萍公司是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商办矿业,其下属的大冶铁厂于1916年正式挂牌,1922年开炉炼铁。1919年汉冶萍公司还开办了鄂城灵乡铁矿。1919年,位于汉口的扬子炼(铁)厂成立,建有炼铁高炉一座,是继汉阳铁厂之后国内最大的商办生铁高炉矿厂。1920年正式出铁,成为当时国内八大铁厂之一。
这一时期,赣西北也开始出现商办矿业公司。1915年,杨士骢筹资20万元创办德化仙居铁矿公司;1919年王揖唐领办,追加资金60万。1916年,贺国昌筹资5万创办萍乡上株岭商办铁矿公司。1925年,江西全省注册矿业公司共139个,地处赣西北各县的约97个,其中资本额在1万元以上者25个,5万元以上者15个;矿区面积从六千余亩至几十亩不一。可见,江西民营矿业虽然数量多,但规模较小。江西省最重要的两个民营煤矿,一为汉冶萍公司所属萍乡煤矿,是江西省最先进的煤矿企业;另一个是江西吉安昌明公司,1923年产额为13000吨。
北京政府时期湖南煤、铁、锰、铅锌等商办矿业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截至1927年底,湖南73个商办煤矿公司中,43个地处湘赣山区。但这些煤矿大多规模较小,开采方式“异常落后”;领有矿照的铁矿公司共6家,大半规模较小,其中以地处攸县、茶陵的两个公司矿区面积稍大。湖南锰矿开发在全国的地位较为突出,锰矿开采的两大公司,一为汉冶萍公司驻湘采运锰矿局,另一个是裕甡公司,其产量总和几乎代表了湖南全省锰矿产额。
(三)南京政府时期:官办矿业的扩张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就确定了扩张国家资本、节制私人资本的经济政策,其目的在于建立国家资本的主导地位、统一财政并加强对地方各省的控制,在矿业领域的表现是官办矿业的恣意扩张。湘鄂赣山区的原有官办矿业成为中央与地方都竭力管控的重要行业(见表2)。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攻克武昌,湖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将原北京政府时期湖北官矿公署经营的大冶象鼻山铁矿改称“象鼻山铁矿局”,不久,又改称湖北公矿局。此后,湖北公矿局陆续接管鄂东南地区的一些煤矿、铜矿、锰矿,及一些商办矿业。1926年9月,北伐军进驻萍乡安源,汉冶萍公司中断了对萍乡煤矿的接济;1928年,江西省政府派专员到萍矿“维持”生产,实际接管了该煤矿。1926年,湖南省建设厅管理矿务,与此前的湖南省矿务局相比较,建设厅所办官矿成效较为显著,办有省属的煤矿、黑铅炼厂、炼锌厂;并撤销商办锰矿公司,成立锰矿局,实行统一开采经营。
1930年,《矿业法》及《矿业法施行细则》颁布后,在法律上确立了矿产资源国有政策及国家资本在矿业中的优势地位,湘鄂赣山区成为官办矿业扩张的重要地区。当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将鄂东南阳新五湖镇、尖节乡、龙口源、鸡笼山、冠山保5处划为国营铁矿区,矿区面积合计1521亩。1933年,在赣西萍乡高坑划定12044亩国营煤矿区;1935年,在鄂东南阳新、大冶等处划定713055亩国营铜矿区;1936年,在鄂城灵乡下野山、狮子山等处划定3678亩国营铁矿区。另外,出于国防军备考虑,还将湖南全省锑矿、江西全省钨矿及湖南部分铁矿划为“保留矿区”。国营矿区与“保留矿区”的确定反映了国民政府官办矿业的全面扩张,同时亦显示了湘鄂赣山区作为资源重地而成为国家试图重点管控的地区。
二、近代湘鄂赣山区矿业开发的基本特点
(一)区域矿产资源优势互补、互促共进的开发路径
湘鄂赣山区近代矿业开发始于鄂东南煤矿开采,同时还发现了该地区蕴藏有丰富的优质铁矿藏,不仅含铁成分高,而且交通比较便利,易于开采,这对于钢铁公司的建立以及在铁矿藏附近寻找煤炭资源都有巨大的推动力。清末湘鄂赣山区煤炭开发是直接受此刺激的结果。大冶铁矿、汉阳铁厂即在这样的背景下筹建的,然而始料不及的是,鄂东南地区的煤属于无烟煤,不适合炼焦。所幸后来调查发现,赣西地区蕴藏有更适合作为近代工业燃料的优质烟煤,而且储量相当丰富。以萍乡煤矿为代表的湘赣山区煤炭开发,有效解决了大冶铁矿、汉阳铁厂等钢铁矿场所需煤炭能源的困境。钢铁厂的建立,拉动煤铁矿开发自不待言,还带动了与炼钢相关的锰矿、白云石等重要辅助原料矿的开采。湘赣山区锰矿等有色金属资源优势闻名全国,甚至享誉世界。汉冶萍公司在湖南设有常耒锰矿局、阳新锰矿局,专事湖南锰矿开采。汉阳铁厂在兴国银山设矿局,开采露天锰矿。
北京政府时期,湘鄂赣山区三省商办矿业的兴起与发展,就是在初步认识山区矿产资源特点的基础上,对当地资源优势的充分发挥与利用,三省矿产资源优劣势互补性的特点已有较明显的体现。到南京政府时期,湘鄂赣山区之所以能够成为计划中的重工业尤其是钢铁工业建设中心,与三省矿产资源的优势互补性、地理条件优越等资源蕴藏特点密不可分。直到1935年前后,依据实际办矿经验,结合近代地质调查,中国地质学界对三省矿产资源分布、种类、储量及优劣势才形成了较明确的认识。这种对资源特点的认识具有相对滞后性,是中国近代矿业曲折发展的一个缩影,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湘鄂赣山区近代矿业发展水平。
尽管如此,湘鄂赣山区矿产资源的开发路径仍显示了优势互补、互促共进的特点,以汉冶萍公司为代表的一大批矿场、公司得以筹建兴办,进行了建立了近代重工业的尝试,推动了该地区近代工业化进程,称得上是中国近代矿业史上整体开发、协调发展的重要开发模式和成功典范。
(二)采用新技术但运用不充分、建立新体制但运行不彻底
湘鄂赣山区煤铁矿产开发伴随着新技术的引进。1889年筹建的汉阳铁厂,引进欧洲先进技术设备,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官办新式铁矿企业和东亚地区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炼铁厂。1891年开办的王三石、道士洑和马鞍山煤矿,引进了先进设备,开创了机器采矿的历史。萍乡煤矿从1898年开始引进了西式设备技术,开采环节采用德国生产的黄色炸药代替传统普通炸药;运输环节普遍使用蒸汽提升机、蒸汽动力机车等;加工环节采用机器筛(洗)选和机器炼焦。此外在通风、排水等辅助系统中,也部分采用了先进设备技术。湖南锑、铅、锌矿冶炼,晚清时期就开始引进西方设备技术,被视为湖南“现代化”的代表。
新技术的引进提高了生产质量效益,促进了矿业发展,但运用并不充分。很多矿产开采环节仍主要依赖人力,机械化程度很低。汉冶萍公司作为技术引进的典型代表,很多引进设备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生产效能没有最大程度发挥。萍乡煤矿机械设备从德国引进,技术管理维护均靠德国技师,技师撤走后,很多设备故障频繁。大冶铁厂高炉建设花费浩大,但使用不充分,1925年完全停产。不仅如此,先进技术与落后技术并存的现象比较普遍。湖南锑矿开发虽然引进新式冶炼技术,由于成本过高、难以维持,又回复到土法提炼。
新技术引进的同时,还伴随着股份公司制的建立。近代矿业起步之始,“招募矿股”是集资办矿的重要途径。1904年《公司律》的颁布,成为当时规范和指导公司企业运作的重要依据。晚清时期湘鄂赣三省24个注册股份有限(合资)公司,其中9个是矿业公司。1914年北京政府出台的《公司条例》和1929年南京政府出台的《公司法》,对股份制公司提出更加明确的规范和法律依据。民国时期,湘鄂赣三省呈请注册的矿业公司不断增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制的普遍性。
汉冶萍公司的成立是采用股份公司制的典型企业,但其体制转换并没有给企业带来长久动力。不少矿业虽冠以“公司”之名,但并无“公司”之实,有浓厚的乡缘、血缘、甚至“会社”色彩。有的股份公司制度只体现在中、高层,企业下层尤其是采矿环节中,由于技术运用不充分、人工依赖较强,旧体制仍有着非常强的生存适应性。例如传统体制下的把头制、包工制等,仍然普遍存在于矿业开发的掘、采、运、售诸环节之中。这反映出旧体制的强大生存适应性。
(三)时局变迁与山区近代矿业的发展困境
晚清时期,以李鸿章、张之洞、盛宣怀为代表的开明官绅,出于自强、求富的政治目的和抵御外资、收回利权的经济目的,在湘鄂赣三省开办矿业,促进了该地区近代矿业的起步与发展。他们的办矿活动,既与其政治要求、政治选择密切相关,也与时局变迁紧密相连,具有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这些“由爱国主义和政治热情激发起来的”投资,在经济上并不稳固,能持续发展的并不多。湖南矿务总局初办矿业,因缺少经验发展并不顺利,所办矿场“有甫及出砂停办者,有尚未见砂停办者”。此外,官绅之间存在着巨大分歧和隔膜,使近代矿业发展在起步之初就步履维艰。“官吏籍矿区纠纷,以为敛财之机会,而劣绅则垄断矿区,坐收租金”的现象,在山区社会较为常见。
辛亥革命后,副总统黎元洪直接干预鄂东南炭山湾煤矿,派员前往萍乡煤矿,试图与江西、湖南两都督联合从长计议,共谋利益,但最终“胶葛太多”,未能实现。后又派调查员前往鄂东南各地调查,弄清“各地矿场属公属私,股款有无外交纠葛”,希图将“散失机件,严令刻日缴还”。
北京政府时期因为军阀割据,中央与地方对矿业利益的争夺尤为激烈,极大干扰了湘鄂赣地区矿业发展。中央与湘鄂赣三省关于“国有”“省有”的争论,导致大型矿业公司长期无法摆脱资金困境,正常开发受到严重影响。北京政府还与列强勾结出卖矿产资源,导致不少矿业受到外资控制。1916年,北京政府企图将湖南金属矿产收归“国有”,插手常宁水口山铅锌矿厂,甚至私下与日本公司签订售矿和谈。汉冶萍公司由盛到衰的历程,与长期陷入日本人控制有非常大的关系。另外,德国、比利时等国也曾插手汉冶萍公司的相关业务。北京政府这种以收归“国有”之名,行掠夺盗卖之实的行为,被认为是军阀的“经济暴政”。
到南京政府时期,虽然政权相对统一,矿业管理也相对规范,但矿业开发仍然摆脱不了中央和地方争夺造成的影响;同时,还面临“工潮”困扰,处境依然步履艰难。抗日战争爆发前期,湘鄂赣地区的很多矿业公司不是被迫停产倒闭,就是迁往西南地区,发展基本停滞。1938年前后,汉冶萍公司所属矿厂设施设备先后被转移、拆毁,甚至爆破、沉江,湘鄂赣山区的工业化进程严重受挫。
总之,受时局影响,湘鄂赣山区矿业开发长期处于复杂而艰难的社会环境中,在曲折中发展,具有短暂性与脆弱性的特点。
三、近代湘鄂赣山区矿业开发的影响
(一)矿区与社会:山区近代工业化进程和矿区社会的形成
中国近代工业化运动,是从19世纪70年代采用西法开采煤铁开始的。湘鄂赣山区近代矿业开发,掀开了当地的工业化进程的序幕。近代矿业开发之前,该地区矿业开发属于传统的农副产业,其社会形态是以农耕为基础的家族系统。近代矿业开发之后,筹办新建一大批矿场公司,引进先进设备技术,建立股份公司体制,各类社会机构和团体不断兴起,社会阶层出现多元分化。这些都是近代工业化最显著的特征。矿业开发成为影响和促进湘鄂赣地区工业化进程最重要的产业。
近代湘鄂赣山区矿业开发,促进工业化进程的同时,也对山区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办矿群体从晚清时期主要以官僚、士绅为主导,发展到民国时期大小官员,乡绅商人,甚至有的学者都参与其中,无论是群体范围还是人员数量,都大幅增加。另外,随着先进办矿理念、设备技术和股份公司体制的引进,还产生了董事、股东、经理、职员、技术工人等新的阶层。汉冶萍公司职员就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而且每等又分一至五级,共二十五级,其中仅技术职员有将近3500人。不仅如此,各阶层身份显示出多元化特点,如商人、地主与把头、矿绅身份的重合,职业经理人与股东身份的共存,大部分矿工亦农亦工的双重身份。这些阶层之间的关系多元而复杂,利益冲突此起彼伏,导致矿业开发中传统社会生产关系发生深刻变化,新的社会生产关系逐渐形成。同时,随着矿场、公司的建立,矿权批准、产权获得、矿场建设、矿产开采、运输等环节,都与中央和地方政权,以及周边社会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为满足矿区发展需要,很多矿场都建有较为齐全的基础设施和生活场所。民国时期,汉冶萍公司所属三大厂矿都建有学校、医院、球场、图书室、俱乐部,以及商店、饭馆等基础设施和生活娱乐场所。萍乡煤矿所在的安源当时素有“小上海”之称,各种生活消费场所、设施齐全,一些有影响力的包工头,以及洪帮、哥老会等秘密会社在矿区附近开设饭店、旅社、商铺,甚至赌场、妓院、鸦片馆等。湖南常宁水口山矿区,设有医院,内分中医、西医、伤科三部;公共体育场四处,备有篮球、网球、足球及其他体育器具。矿业并不是一项单纯的经济企业。办矿必有矿地,矿地的面积不能太小;办矿必用矿工,一处较具规模的矿厂,工作人员也不会太少。而且,新式矿业必赖近代化的生产技术以从事于生产,又必须输入近代化的生产方法和观念。一处办有成效的矿区,如同一处城镇一样,可以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社区(Community)。近代以来,湘鄂赣山区遍布着大量规模不一、种类不同的矿区。一个矿区就是一个社会,这些大大小小的矿区与周边社会有物质交流,有人员流动,至20世纪20年代,湘鄂赣山区形成了庞大的具有“矿业特色”的社会。矿业成为影响当地社会特征的重要因素。
(二)控制与反控制:矿区社会生态复杂演变
山区地形复杂,远离权力中心,往往是盗贼渊薮。明清时期,湘鄂赣山区吸纳了大量闽粤移民;明末清初,社会动荡频仍,政治不靖;晚清时期,湘鄂赣山区是秘密社会活动频繁的地区之一。长期以来,官府对该山区的控制力减弱,山区处于失序与失控状态,各种矛盾冲突此起彼伏,社会生态错综复杂。矿业开发更激化了这种矛盾冲突。传统社会中的“坑冶”之害早已成为影响其政治生态的重要因素。1906年萍浏醴起义的发生即利用了这种复杂的社会生态条件。及至近代,一方面,矿业发展受制于客观的政治生态;另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产生深刻影响。这使得近代以来的湘鄂赣山区呈现出与其他山区不一样的特征。如罗威廉曾提及,湘鄂赣山区在清代的采矿热潮中招揽了大量矿工,其社会冲突与大别山不同。
随着近代矿业开发兴起,办矿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员越来越多。这些大大小小的矿场公司,不仅是大批外地流民谋生的重要场所,而且成为秘密会社等各种帮派会党的天然庇护所。矿业社会中累积的各种矛盾,不仅仅是社会治安问题,逐渐演变成反抗斗争甚至起义、革命。及至民国,这个在动荡时局中逐渐形成的乡村工业区,成为了一块酝酿革命的温床。在现代政党力量进入之前,矿区自发的工人运动已不鲜见。据统计,从1895年至1920年,湘鄂赣山区矿工的自发斗争有13起。1922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萍乡安源煤矿成功发动了影响全国的工人运动,安源成为中国工人运动的摇篮。1923年在地处湘中山区的衡山县岳北开展了大规模农民运动,并成为大革命时期中国农民运动的一面旗帜。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早期的农运骨干和积极分子大多有参加矿区工人运动的经历。土地革命时期,发生在湘赣边界的秋收起义及此后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建立过程中,都不乏矿工的身影。这还只是就表象而言,其实质是,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矛盾的综合作用下,其社会环境日趋复杂,在各种政治力量控制与反控制的较量中,失序与失控、控制与反控制成为其社会历史进程的显著特点。
(三)从边缘到重心:山区地缘政治地位不断上升
全面抗战之前,尤其是在东北沦陷、华北危机的情况下,湘鄂赣山区在南京国民政府的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战略中地位凸显。1930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在鄂东南阳新划定1500多亩国营铁矿区之后,又陆续将赣省钨矿、赣西萍乡煤矿、鄂东南大冶铜矿、鄂城铁矿划为国营矿区,其中大致位于湘鄂赣山区的矿区面积合计达73万多亩;大部分国营矿区划定的时间在1934年之后。由此不难看出,1934年前后,进入后苏区时期的湘鄂赣山区,成为南京国民政府重点关注并着力控制的资源重地,其地缘政治重要性陡然上升。
1935年,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正式成立后,重点对湘鄂赣三省矿产进行调查,并拟在三省区域内建立重要工矿事业。1936年6月,国民政府核准其呈送的《中国工业发展三年计划》,该计划主要内容有十条,其中七条均与开发湘鄂赣山区的矿产资源有关,包括拟建立湖南湘潭炼铁厂、开发湖北鄂城灵乡及湖南茶陵铁矿,湖北大冶、阳新铜矿,湖南常宁水口山铅锌矿,江西萍乡高坑、吉安天河煤矿,湖南湘潭谭家山煤矿。由此看出,南京国民政府拟建重工业所依托的矿产资源几乎全部位于湘鄂赣山区。因其资源优势、交通运输优势,经过长达七年的筹划,南京国民政府最终将其建设中央钢铁厂和中央机器制造厂的地址选在了地处湘东的湘潭。1937年之前,资源委员会所属的29个企业中有18个位于湘鄂赣三省。
全面抗战开始后,以西南为依托进行抗战建国的呼声渐高。时人有“大西南”、“小西南”之说。“小西南”主要指川滇黔,大西南则包括广西、湖南、湖北和陕西汉中区域。抗战严峻局势之下,从地形角度而言,幕阜山、九岭山、连云山及武功山区地处“大西南东缘”,是“大西南前卫”,形成了中国国防线的第二条天然沟堑。随着抗战局势的变化,湘鄂赣山区不仅是资源重地、重工业建设区,而且成为事关国防安全的重要区域。但抗战时期,国民党政权对湘鄂赣山区的强烈关注和管控是其权力下探的表现,这种下探是赤裸裸的掠夺资源的需要,而并非重建地方社会的目的。在艰难的抗战时局之下,湘鄂赣山区进一步工业化的机会最终如昙花一现。
综上所述,湘鄂赣山区因其矿产资源优势在近代率先开始了工业化进程,并逐渐形成了矿业特色显著的矿区社会。其区域社会发展历程,完整的体现了中国近代社会变迁:从历史时期被视为盗贼渊薮的边缘山区到清末民初酝酿并爆发了被视为辛亥革命先声的萍浏醴起义;从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轰轰烈烈的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到土地革命时期成为“全国六大苏区和中央苏区最早母本之一”湘鄂赣苏区;到抗战时期,成为国家资源重地和计划中的重工业建设区。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矿业撬动之下的社会变迁,“矿区里革命”是理解湘鄂赣山区近代社会变迁的重要视角。
(本文原刊《江汉论坛》2020年第4期第103-110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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