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两市一省接壤的一片区域,有许多以“姓氏+各+庄”模式命名的村庄。其中“各”字的来历,虽然有学者作过探讨,但仍有若干相关问题并未论及,已论及部分亦有可商榷之处。总之,这问题有继续探讨的必要。
一、“姓氏+各+庄”的村庄名分布情况
晁继周《村名中的“各”字溯源》一文指出,“北京、河北一带,有许多村庄的名称里都带有一个‘各’字”。而实际上,村庄名称里带有“各”字———基本上是“姓氏+各+庄”的村庄名,并不限于北京、河北一带,天津市、山东省的胶东等地区也有这类村庄。北京市这类名字的村庄,主要位于东部、北部、南部的平原开阔地区,西部较少,山区基本没有。例如:
顺义区:陈各庄、胡各庄、李各庄、王各庄、姚各庄等;
通州区:马各庄、康各庄、何各庄、张各庄、王各庄、石各庄等;
大兴区:庞各庄、高各庄、杨各庄、曹各庄、祁各庄、马各庄等;
平谷区:翟各庄、黎各庄、白各庄、王各庄等;
昌平区:史各庄、吕各庄、窦各庄、白各庄、沙各庄等;
怀柔区:赵各庄、高各庄、邓各庄、龙各庄等;
密云区:田各庄、巨各庄、陈各庄、康各庄、李各庄等;
房山区:岳各庄、良各庄、豆各庄、焦各庄等;
朝阳区:郎各庄、豆各庄、马各庄等;
海淀区:朱各庄、聂各庄、徐各庄等;
丰台区:田各庄、魏各庄、岳各庄等。
据统计,目前在北京市的郊区,以“各”字命名的村庄共有一百多个,其中大兴区最多,接近二十个,门头沟区只有一个曹各庄,石景山区一个也没有。
天津市以“姓氏+各+庄”命名的村庄如:
宝坻区:庞各庄、赵各庄、霍各庄、史各庄等;
蓟州区:孙各庄、燕各庄、东赵各庄、大杨各庄、寇各庄等;
武清区:石各庄、蔡各庄、陈各庄等。
河北省以“姓氏+各+庄”命名的村庄,主要位于跟北京、天津接壤的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等。如:
唐山市:窦各庄、姜各庄、高各庄、常各庄、大齐各庄、任各庄、柏各庄等;
廊坊市:留各庄、左各庄、大河各庄、于各庄、田各庄、祁各庄、王各庄等;
保定市:韦各庄、葛各庄、田各庄、艾各庄、杜各庄、流各庄、佐各庄、苟各庄、牛各庄、正各庄、阳各庄、彭各庄、赵各庄、刘各庄、大寺各庄、小寺各庄等。
山东省也有一些以“姓氏+各+庄”模式命名的村庄。不过,其中“各”字写作“格”“戈”“哥”等,主要位于胶东地区和潍坊市。如:
烟台市:留格庄、赵格庄、马格庄等;
青岛市:夏格庄、马戈庄、张戈庄、李哥庄等;
潍坊市:姚哥庄、赵戈庄、程戈庄等。
二、“哥”“各”写法孰先孰后
“姓氏+各+庄”村庄名模式中,“各”字有多种变体。如上节所列举的山东省胶东半岛地区有“格”“戈”“哥”等写法。除了这些,还有写作“葛”字的。例如,北京市海淀区的朱各庄,明代嘉靖年间曾写作“诸葛庄”。
这些写法的先后顺序应该是:哥(格、戈、葛)→各。
证据之一:明沈榜(1540—1597)《宛署杂记》所记,有许多“姓氏+哥+庄”的村庄名。该书第五卷“街道”:
城外村庄共三百二十八处,自县出重城右安门,过大兴县界五十里,曰纪百户庄,分为二道。
一道自纪百户庄东南十五里曰囤垡村,又八里曰窑子头、曰董哥庄,又三里曰河北店,其旁曰梨园庄、曰张哥庄、曰义堂村,又五里曰宋哥庄,其旁曰薛家庄、曰东黄垡村、曰大新庄、曰孙哥庄,又四里曰梁哥庄,其旁曰太子务村、曰张寨务村、曰朱家务村、曰东庄营、曰院南村,又十里曰贾河村,又七里曰河南村,又二里曰公哥庄,又六里曰南哥庄,抵东安县界。
一道自纪百户正南七里曰天宫院村、曰中堡村、曰宋家庄,又八里曰皮哥庄、曰北茨榆村,又二里曰庞哥庄,又五里曰桑垡村、曰大营村,又三里曰南茨榆村,又六里曰黑垡村,又五里曰北庄村、曰南庄村、曰黄垡村,又八里曰瓮哥庄,又八里曰高哥庄、曰赵村,又三里曰榆垡村,又五里曰胡林村,又三里止固安界,胡林之旁迤西三里曰曹哥庄,又十里曰石垡村、曰梁家务、曰张姑垡,又五里曰常哥庄,又五里曰西黑垡村、曰刘世庄,又四里曰垡头村、曰里河村,又三里曰麻哥庄,又五里曰魏哥庄、曰黄哥庄、曰梨园庄,又五里曰求贤村,又八里曰新庄村,又五里曰长安城。以上俱星布县界之南,与固安、涿州连界。
这些“姓氏+哥+庄”的村庄,后来一般都改名为“姓氏+各+庄”。
证据之二:海淀区朱各庄的村名演变情况。沈榜《宛署杂记》称“朱哥庄”,清嘉庆四年(1799)设西便汛,“经制外委官房六处”,其一在“朱各庄”。中华民国四年(1915)内务部职方司《实测京师四郊地图》标“朱各庄”。1932年《北平市自治区坊所属街巷村里名称录》称“朱各庄”。1992、1996年《北京市海淀区地名志》均称“朱各庄”。
证据之三: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留各庄镇,据文献记载,明永乐年间有高氏三兄弟迁居于此,后两兄弟迁走,仅大哥定居下来,因而取名留哥庄,后演变为留各庄。
证据之四: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史各庄镇,原名史哥庄,后演化为史各庄。
证据之五: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莱街道(原胶莱镇)后韩哥庄,相传明永乐二年(1404),韩氏兄弟二人从云南迁移来此立村。大哥在前,二弟在后,分别立村名前后韩哥庄。
三、“家”在“哥”前
有些村庄有一种口耳相传的说法,称其村名“姓氏+哥+庄”源自兄弟或某青壮年男子迁徙成村。例如,山东青岛平度市长乐镇下辖祝哥庄村,说是明洪武二年(1369),王氏始祖王禄兄弟二人由四川省迁此定居,后因弟迁往他乡,祝愿兄长于此久居安乐,故取名祝哥庄。山东省胶州市后韩哥庄,亦属此类。青岛平度市马戈庄镇马戈庄村,明洪武二年,马善立由四川至此立村,以姓氏取名马哥庄,后改名马戈庄。
这种情况,并非没有可能。但是,还有比这个更普遍、更可信的情况:“姓氏+哥+庄”的前身是“姓氏+家+庄”。主要有如下一些证据:
元末熊梦祥著《析津志》是专门记载北京地区历史地理的最早文献,原书已佚。从散见各书的文字看,村庄名有“姓氏+家+庄”,却没有“姓氏+哥+庄”。永乐《顺天府志》引《析津志》,大兴县有“荣家庄”“李家兔”“卢家兔”“丁家兔”,昌平有“韩家庄”,顺义有“李家台”。
明永乐(1403—1424)《顺天府志》卷十一载宛平县有齐家庄、田家庄。“巡检司四,卢沟、齐家庄、王平口、石卷门”(引《图经志书》);“急递铺十”,其中有“田家庄铺”;“齐家庄口,口在宛平县西北三百三十里,路通奉圣州奉先县。奉先改名房山”。
明万历(1573—620)《顺天府志》第二卷《营建志·邮舍》记载有如下地名:田家庄铺(宛平县)、朱家庄铺、崔家庄铺(宝坻县)、牛家庄铺(顺义县)、陈家庄铺(密云县)、赵家庄(房山县)(《析津志辑佚》第246、248、261页)。
沈榜《宛署杂记》第四卷:“天宫院,在县南六十里。旧名史家庄,因金章宗驾幸本村打围举膳,改名。”
海淀区朱各庄,明成化五年(1469)四月,道深《广慧禅寺开山纪略》:“京都之西十数里许玉河乡朱家庄五华梵刹,乃古之遗迹,岁久荒芜。”可见,“朱家庄”的村庄名在“诸葛庄”“朱各庄”之前。
海淀区聂各庄,康熙十一年(1672)鹿岩精舍《昌平州志》称“聂家庄”;道光年间,铸铁炉上镌刻“京西新北道聂各庄观音院”;《光绪昌平州志》称“聂各庄”;1980、1992、1996年《北京市海淀区地名录》称“聂各庄”。
顺义县荣各庄,元代延祐三年(1316)名“荣家庄社”,后改名荣各庄。
朝阳区豆家庄村,元代天历年间(1328—1330)成村。1988年,修建豆各庄村西的北京市第二监狱楼房时,曾出土元代石棺群,呈八字形排列,碑文中镌刻有“窦家村”字样。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前,已有“豆各庄”村名。豆各庄村《王氏家谱》记载其先祖于清“乾隆三十一年入赘豆各庄”,可为佐证。
当然,“家”“哥”也有个交叉使用的时期。明张爵《京城五城坊巷胡同集》(成书于嘉靖年间,1522—1566)“阜成西直关外共七铺”有“岳家庄”,就是今天的“岳各庄”;“安定德胜关外共六铺”有“何哥庄”“刘哥庄”。
四、“家→哥→各”的语音解释
晁继周《村名中的“各”字溯源》一文,对“家”“各”的语音演变作了如下阐述:
从中古(公元4世纪至公元12世纪以前)到现代,“家”字的读音经历了ga-gia-jia的演变。在“X家庄”这类村名中,“家”字保存了古音的读法,声母是g而不是j。又由于“家”字在村名中读成轻声,它的读音与现代普通话的“家”相去甚远,而与“各”倒很接近。久而久之,书写形式也跟着改变了,于是“家”便成了“各”。
说“家”字的读音中古以后经历了从[ka]到[kia]再到[ʨia]的演变,一般来说这是没有问题的。现代汉语各方言的读音情况,可以证明这一点。这里将《汉语方音字汇》中“家”字在二十处方言中的读音摘录编排成下表:
“家”字在各方言中读音(声母韵母)表:
ʨia:北京、济南、西安、太原、成都、合肥
ʨia文,ka白:武汉、扬州、长沙
ʨio文,ko白:双峰
ʨiɒ文,ko白:苏州
ko:温州
ke:潮州
ka文,ke白:厦门
ka:南昌、梅县、广州、阳江、福州、建瓯
晁继周的上述说法存在如下三个问题:一、称“X家庄”中的“家”字保存了古音读法的说法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说法,应该是“X家庄”的“家”没有走上腭化的演变道路。“各”字所表示的,并非“家”字的古音;二、没有指出“X家庄”的“家”字读音没有走上腭化演变道路的原因;三、没有指出“家”读音变化的大致时间。
那么,“家”字之所以没有走上腭化的演变道路,原因何在呢?
《切韵》所代表的中古音系统中,“家”字所属的音韵类别是“见母开口二等字”。属于这一音韵类别的字,大部分都走上了腭化的道路。除了梗摄字基本上仍保持舌根(舌面后)读音没有腭化外,其他各类基本上都完成了腭化的演变。因此不妨说,“姓氏+家+庄”中的“家”字读音是个例外。
有例外必有解释。单从音理上讲,我们不妨作如下猜测:在“家”字读音发生ka﹥kia或ka﹥ʨia演变之前,“姓氏+家+庄”中的“家”字读音已经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足以使其脱离腭化的演变轨道。大致情况如下:
“家”字读音的正常演变过程:ka﹥kɪa﹥kia﹥ʨia
村庄名中“家”字读音的演变过程:ka﹥·ka﹥·ko﹥·kə
丁声树撰文、李荣制表《汉语音韵讲义》说到“二等见系开口字大多数变细音”,“还有一些字洪细两读”:“‘家’字通常是细音[ʨia],但是地名如‘张家庄、胥家庄’之类‘家’字读[·kə],字写作‘各’或‘郭’等,这是二等韵母在今音里的一个特点。一四等和三等韵母都没有这类情形。”
“姓氏+家+庄”中“家”字的例外读音,有两个现象值得注意:
一是,这种现象基本上限于京津冀鲁四省市的部分地区,范围远远小于以“姓氏+家+庄”模式命名村庄的地区。全国各地(包括京津冀鲁)还有许多以这种模式命名的村庄市镇,其中的“家”字读音大多经历了腭化的演变。
二是,“姓氏+家+庄”中的“家”字拥有例外读音的京津冀鲁地区,也有以“姓氏+家+村(乡、店、屯、营、务、铺、坨等)”之类命名村庄的,但其中的“家”字读音都经历了腭化的演变。换言之,“家”字读音不发生腭化演变的,“姓氏+家+庄”中的“庄”字是必要条件。
这两个现象跟“姓氏+各+庄”中的“各”字来历很可能是有关系的。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应该是既有语言上的原因,又有地域文化上的原因。
语言上的原因,有如下两种可能:一是跟“庄”字的读音有关,至于究竟是跟“庄”字的声母还是韵母有关,目前还不清楚;二是由于“家”字在三字组连读时成为轻读音节,在腭化音变发生前,已经不读ka的音,而读接近“哥”“各”“格”“戈”等的音。总之,当其他见母开口二等字声母发生腭化演变的时候,“姓氏+家+庄”中的“家”字脱离了腭化的大道,而走上了“家﹥哥﹥各”的个性化小路。
顾炎武《音学五书·唐韵正卷四》云:“家,古音姑……今山东青州以东犹存此音,如张家庄、李家庄之类皆呼为姑,至幽州之间则又转而为各矣。”顾氏把山东青州村庄名中“家”字的读音直接联系到古音“姑”,是缺乏证据的。从时间上论,它应该是北京“哥”的对应读音,即“家”字成为轻读音节后的读音。
地域文化上的原因,比如说,这一地区在历史上某个土地大开发(拓荒)时期(明代永乐年间),的确有些由兄弟同心协力、草创成村的。邻近村庄尊称其为“某哥村”,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过,我认为可能性更大的是:“某哥村”的写法和兄弟创村的民间传说,不过是世人不懂“某家庄”中“家”字语音演变的特殊性而作出的猜想,属于附会演绎。“格”“戈”等的写法,也是因为不知其所以然而写的别字。
五、“家”字腭化的时间
“家”字及其所属见母开口二等字,一般认为在反映公元6世纪语音情况的《切韵》(成书于公元601年)音系中,尚未发生腭化的演变,声母是k-,韵母是开口度较大的a-。例如,李荣《切韵音系》认为见母都读k-声母,开口二等字的韵母分别为:夬ai,佳ä,皆äi,删an,山än,麻a,唐ɐŋ,耕äŋ,江aŋ,肴au,衔am,咸ɐm。邵荣芬、李方桂两家,具体拟音有所不同,但见母开口二等声母未曾腭化的看法是一样的。见母开口二等字较早出现腭化苗头是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写作时间为788—810),见母虽然可以通过当时译音证明尚未腭化,都读k-声母,但从反切情况看,麻韵等开口二等韵母普遍存在一个前高舌面元音介音的迹象了,黄淬伯拟测为-ɪ-。例如,麻部有ɪa、ɪua两个韵母。法国学者马伯乐《唐代长安方言考》,通过对《切韵》、日译汉音、不空学派的密咒对音、越南译音、敦煌藏汉对译写卷等研究,得出了见母开口二等七、八、十世纪均尚未腭化的结论。不过,十世纪时出现了腭化的前奏,-j-介音。请看下表:
到了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韵》(1324年写成)中,开口二等韵一般认为已经有i介音了。杨耐思《中原音韵音系》认为二等喉牙音字已经滋生了腭介音的雏形,采取八思巴字对音,将其拟为-i-介音。至于江阳韵中,二等韵喉牙音已经跟三等韵合流,可以直接作-i-。李新魁《<中原音韵>音系研究》稍有不同,他认为,元代以前二等字的韵母一般并不存在i介音,但是到了元代,“二等字中的见组声母字普遍产生了[i]介音”,“原来韵母中的主要元音为[a]的[k]组声母字,至此全带上了[i]介音”。
从出现i介音到完成舌面化,即kia﹥ʨia,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王力认为,见系分化为[k, kʻ, x]和[ʨ, ʨʻ, ɕ]两套,“在方言里先走一步,在北京话里则是清代后期的事情”。因为他注意到文献记载有时间上的参差。比如明隆庆年间(1567—1572)本《韵略易通》中“见溪若无精清取,审心不见晓匣跟”的说法,显示见系已经分化为两套;清乾隆年间无名氏《团音正考》“试取三十字母审之,隶见溪群晓匣五母者属团,隶精清从心邪五母者属尖”,似乎清初见系已经分化为两套。但是,《五方元音》以“京坚根干”同隶见母,由此可见清代前期见系可能还没有分为尖团两套。
村庄名用字的读音变化,应该跟韵书、反切等记载的语音演变情况相对应。
“某家庄”流行的时代,见组开口二等字尚未腭化;“某家庄”与“某哥(戈)庄”同时并用的时代,见组开口二等字开始腭化;“某各庄”流行的时代,见组开口二等字已经完成腭化。“某家庄”中的“家”字,读音跟一般的“家”字明显不同了。这个时候,人们听音写字,自然就写成了“某各庄”。只有个别学究式人士,知道个中道理,坚持写作“某家庄”。
顺义荣各庄,元代延祐三年(1316)名荣家庄,后因村民荣姓居多改为荣各庄。顺义东部杨各庄,原名马庄,因居民中杨姓人家渐成大族,于明万历年间更名杨各庄至今。加上上文已经说过的,元末以前,北京地区村庄未见有“姓氏+哥+庄”的名字,“姓氏+哥+庄”在明代沈榜《宛署杂记》中大量出现等情况,我们可以推测,“姓氏+家+庄”应该是在明代中期演变为“姓氏+哥+庄”的,同时或稍后演变为“姓氏+各+庄”。
也就是说,“家”字即见母开口二等字的腭化时间,应该是元朝末年以后、明朝中晚期——沈榜(1540—1597)之前。
这里有一条旁证:“高碑店”一名的历史演变情况。
清朱彝尊《日下旧闻考》引宋洪皓《松漠纪闻》云:“潞县三十里至交亭,三十里至燕。”称“今之高米店疑即古之交亭。交,高音讹也。”元至元二十九年至三十年(1292—1293),郭守敬主持修建通惠河时,将境内平津闸命名为郊亭闸。高米店最早见于《燕京略纪》:“通州至京城,乘舟西行过高米店,一日即到。”《日下旧闻考》:“通州至京城,中途有高米店,或呼高碑店。”可见,今天的高碑店,在宋代至元代是称交亭或郊亭的,明清以后才演变为高米店或高碑店。
“交”“郊”二字跟“家”字一样,也是见母开口二等字,它们一直到公元十三世纪末,声母读音都跟见母开口一等字“高”一样,尚未完成腭化的演变。
文字是语言的书写符号。语言变了,文字跟着变。根据文字的变异,可以反推历史上语音的演变。可见,像“家”这种地名用字的演变情况,也是音韵学、汉语史研究的重要材料,值得重视。
六、村庄名演变的复杂性
在大众普遍缺少接受文化教育机会、村庄历史少有文字记载、以口耳相传为主的年代,在朝代更迭、社会移风易俗之际,村庄的名字(包括读音与写法)是很容易发生变化的,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合规律的“讹变”。
海淀朱各庄,一度被写作“诸葛庄”。海淀聂各庄,光绪《顺天府志·地理志》称“聂家庄”,这显然是沿用古地名。个中原因,除了崇古与趋新的心理分歧外,也可能是偏爱本字与尊重时音的不同——崇古、偏爱本字的写“某家庄”,反之写“某哥(戈)庄”。房山崇各庄乡,传说是宋代名将孟良盗骨途经此处时,所盗杨令公骨殖散落于地,于是重新装裹。后人因而称此地为“重裹庄”,后讹变为“崇各庄”。密云田各庄,乍一看像是田氏聚集成村,但实际上是因此地盛产甜枣而得名。还有山东省烟台、青岛、潍坊等地“格”“戈”“哥”等不同写法。
村庄名字中“家(各)”字的读音演变,实际上是语流音变的结果。正如赵彤所说的,中古音为ka的“家”,由于处在三字专名的第二音节,口语中弱读为kə,所以没有按照见母麻韵字的一般规律变为ʨia。京津冀鲁部分地区“家”变“各”是轻读音节变化类型,“家”字仍然作为一个声母韵母俱全的独立音节。陕西省关中地区,进而把“家”字的声母也省略掉,读同“丫”或“阿”。例如,胡家沟[xuə ia k u ]。河南洛阳地区则走得更远,属于另一种语流音变类型,合音形式,“家”字跟前边表示姓氏的字合并为一个音节。例如:李家屯儿[lia thuɯ],徐家营儿[sya iɯ],宋家庄儿[sua tʂuɐɯ],霍家屯儿[xua thuɯ]。合音前,李[li]、徐[sy]、宋[suŋ]、霍[xuə]。
黄谷甘《村名中的“各”字溯源》提出了一种大胆的说法:他认为,现在北方官话中“x各庄”“x格庄”之类的“各”字,“保留了表示屯落、村庄的古义,书写形式写的也是本字,而语音形式也保留了声母读[g-]的古读音”。由此他进而断言:“……所谓‘各’字本来是‘家’字的读音存古,后世与‘各’读音相近,久而久之写成‘各’字的说法,实际上是声训上的牵强附会。”这种说法,至少存在如下四个问题:一是,甲骨文时代,“各”字的声母读音不能肯定是[g-](黄氏有可能想说是[k-]),也有可能是[l-]。按照主张上古汉语有复声母的学者的说法,还可能是[kl-][gl-];二是把明清时代出现、流行的部分北方地区的村庄名称用字一下子联系到甲骨文时代,中间跨越三千年且没有任何连续的文献记载,仅凭音义上的近似性便断定其源流关系,无法排除偶然性和形式上的相似性,无法确定其间有发生学关系;三是北方方言是公认的汉语演变速度快、古今差异明显的方言,演变速度慢、保存古汉语各方面特点较多的闽粤等方言地区并不使用“表示屯落、村庄的古义”的“各”字,不合逻辑;四是如上文所述,“各”的出现、使用时间在“家”之后,有大量的文献证据。总之,黄说不可信。
研究村庄地名演变历史,探讨取名源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时不得不采用一些民间传说。民间传说或语焉不详,或缺少时间地点的具体说明,可靠性和准确性都会打些折扣。因此,文中所论颇有可商榷处。倘若有机会得到广泛翻阅各地民间家谱、地方史乘的机会,或可对完善立论有所裨益。
(本文原刊《中国典籍与文化》2022年第3期第122—129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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