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界对码头的研究多关注码头之实,而较少涉及码头之名。对码头之实的研究可达汉晋,而对码头之名的追溯都止于明代。探究码头之名的追溯止于明代的原因,一方面是“码头”一词最早只零星见于明代小说之中,另一方面则是对码头其他名称的忽视。码头在历史上也被称为“马头”“舟次”“步头”等,其中,“马头”在明代之前已被用于表示泊船设施之意。《近代汉语大词典》中即将“马头”解释为“江河口岸停泊船只装卸货物之处”或“大商业城市”,可见,“马头”与“码头”在主要功能作用上保持一致,在《辞源》之中则直接将“马头”解释为“即码头”。这种“马头”即“码头”的说法可以追溯到清代的《格致古微》之中:“《何承天传》宋元嘉三年,讨谢晦,到彦之率兵先至马头。案此即西人泊船处,曰码头之始。”所以,在明代以前,“马头”一词也做为泊船设施的名称,而“马头”何时开始使用,又如何演变为“码头”,都有待研究。所以,本文拟以各类历史文献为主要材料,结合码头的形制的变化情况,来理清码头名称的流变情况。
一、“马头”多义辨识
“马头”在历史记载中本是多义词,在不同语境中所表达的含义也各不相同,若不加以辨别,则容易出现名实误置的情况。除了泊船设施的含义外,弄清“马头”的其他含义也显得十分重要,以下就对历史文献中“马头”的其他含义进行简单梳理。
第一,“马头”最早的本义指的是马匹的头部。如“元封三年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马头”和“而肆意加怒,令叩头都道,奔走马头前,无藩臣之礼”即为此意。一些山川河流因形似马头,从而冠以“马头”之名。如《太平寰宇记》载有“马头山,在县南六十里。其山峭嶷如马首,因以为名”,《水经注集释订讹》记有“河水又东北径广违城,北又合马头川水”,《大明一统志》载有“马头溪在济源县东北八里,西有千功堰六十余泉,俱入此溪”。除了山川河流冠以“马头”之名外,还有部分地名也以“马头”为名。如北魏时期所置马头郡,《水经注》记有:“淮水自莫邪山,东北径马头城,北魏马头郡治也,故当涂县之故城也。”后马头郡废置后,又设马头县及马头镇,《舆地广记》均有记载:“又后魏置当涂县及马头郡。北齐改为马头县,置荆山郡。”“马头镇,本建平县。汉属沛郡。东汉省之。后魏置马头郡。北齐废为镇。”《太平寰宇记》中还解释了马头郡是“缘山形为名”,可见,马头郡之得名与其附近山脉形似马头有关,同时,也衍生出马头县、马头镇等一系列名称。
第二,在明朝马政之中,“马头”亦指专门负责喂养马匹之人。明朝之初,对马政十分重视,于是有“马政,国之所重。近命设太仆寺俾畿甸之民养马,恐所司收养失宜,或扰害养马之民的记载。朱元璋在吸取唐宋马政之经验后,确立了明代马政民牧制度。马政即成为政府行政的重要内容,养马即成为百姓的重要义务。这里,民间养马之人即有“马头”之称,“丁多之家做马头,养马一匹或二三”。“明季,驿递之马,令民间喂养。又每驿设驴,其喂养马驴者,谓之马头、驴头”,在嘉靖《莱芜县志》的户籍记载中也有“马头一十三名”人数的记载。实施马政民牧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带来了马匹数量的增长,但这也给百姓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如“比日见吏民,甚称马头之累”“北方多马驿,上马每匹四十八两,中马每匹二十四两,类多侵冒,而马头当日支费亦甚,不貲可憫也。”最后则造成了百姓因养马而累的状况,政府也认识到“国以民为本,若无马而疲民,非善政也”,于是,民间孳牧制度在马政货币化改革中瓦解,“马头”这一代表养马之人的称呼也逐渐消失。
第三,在河防设施之中,“马头”则是顺水坝之意,“顺水坝,俗名鸡嘴,又名马头,专为吃紧迎溜处所”。顺水坝乃是治理水患中的重要设施,“顺水坝之设,专为吃紧迎溜处所。如本堤水刷汹涌,虽有边埽,难以久恃,必须将本堤上首,筑顺水坝一道”。顺水坝的作用就是对河水进行约束、导流,而防止水流过大而损毁堤坝,故有记载顺水坝“一丈之坝,可逼水远去数丈,堤根自成淤滩,而下首之堤俱固矣”。在与河防相关的“马头”记载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宋史》载:“凡埽下非积数迭,亦不能遏其汛湍,又有马头、锯牙、木岸者,以蹙水势护堤焉。”《栾城集》载:“又于梁村筑东西马头及锯牙,侵入河身几半,迫胁大河强之使东”,可见,“马头”和顺水坝的功能表述相当,故“马头”也为顺水坝之别名。
“马头”一词所具有的多种含义,增加了对“马头”词义辨别的难度。这就需要我们结合语境对每个“马头”进行细致分析,才能准确识别出泊船设施的“马头”,以减少名实误置的情况出现。
二、“马头”起源考辨
关于“马头”一词作为泊船设施的起源,在明清时期即有学者进行探讨,从而形成两种主要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明代的于慎行在《谷山笔塵》中提出,他将《资治通鉴》中“又于黎阳筑马头,为渡河之势。附河岸筑土植木,夹之至水次,以便兵马入船,谓之马头”这段记载视为“马头之名始此”。这段“又于黎阳筑马头,为渡河之势”的记载,在清代的《证俗文》《茶余客话》《通俗编》中都被作为“马头”相关解释的引证。第二种观点则见于清代赵翼的《陔余丛考》之中,他在《马头马门》中对“马头”一词进行了解释,并收录了史书中“马头”的相关记载。
水陆总汇泊舟之地曰马头。《南史·何承天传》宋元嘉三年,讨谢晦,到彦之率兵先至马头。《北史·杨侃传》梁豫州刺史裴邃欲袭寿春,谬移云魏于马头置戍。《魏书》太平真君十一年,帝南伐,命长孙真趋马头,此即是马头郡。按《通鉴》史宪诚据魏博,于黎阳筑马头,为渡河之势。注云,附岸筑土植木夹之,以便兵马入船也。《五代史》梁将攻淮南,遣刘捍先之淮口,筑马头下浮桥以渡。《宋史·马默传》河决小吴,水官以为宜使东流,默与转运使以为宜使北流,于是作东西马头,约水复故道。此乃俗所谓马头之见于史者也。
在赵翼所列举的“马头”记载中,“到彦之率兵先至马头”为其中最早的记载。“到彦之至马头”的记载也被清代的《无事为福斋随笔》《格致古微》作为“马头”解释的引证材料,赵翼在《陔余丛考》中把“到彦之至马头”作为“马头”的最早记载的观点也被流传于后。
值得注意的是,《陔余丛考》在列举“马头之见于史者也”时,所举的六条史料并非都是表示泊船设施的“马头”,需要加以辨识。如《魏书》和《宋史·马默传》中的“马头”都不是“水陆总汇泊舟之地”。《魏书》所载“马头”乃是马头郡的简称,《通典》有载“晋安帝立马头郡”即是此处。“马头郡”是以形似马头而衍生出来的行政区划命名,“马头”一词也是“缘山形为名”,并无泊船设施的“马头”之意。《宋史·马默传》中记载的是河水治理一事,其中提及“于是作东西马头,约水复故道”,“马头”的作用是引导河水流向,它应是作为顺水坝之意。这种“马头”的名实误置的情况,除了《陔余丛考》外,在清代的顾张思所著《土风录》中也有出现,他将表示马头郡的“命长孙真趋马头”和表示顺水坝的“河决,作东西马头”混淆为泊船设施的“马头”。同样,清代的乔松年在《萝藦亭札记》中有:“今谓水陆通衢、舟车辐辏之地为马头。晋安帝时,割淮阳、当涂地设马头郡,俗语或本于此宋书地理志。”此处也是将泊船设施的“马头”与马头郡混淆。
《陔余丛考》所列举的剩下四条“马头”史料,则都与泊船设施有关。《南史》载:“到彦之至马头,承天自诣归罪,见宥。”为到彦之讨伐谢晦一事,当时“谢晦镇江陵”,而马头郡所在南豫州,从地理空间上看不应为马头郡之地。而荆州范围内诸多河流,军队渡河需要泊舟之处,按“以便兵马入船,谓之马头”的说法,此处“马头”极有可能是到彦之兵马渡河出入之处。《五代史》所载“筑马头下浮桥以渡梁兵”,其中,“筑马头”的作用是为了运输“梁兵”渡河,从功能上来讲亦为泊船设施的“马头”。《北史·杨侃传》所载“魏始于马头置戍”中的“马头”是否为泊舟设施之意,相对的辨别难度较大。《读史方舆纪要》中有马头戍城的记载,即“魏人守寿阳,于马头置戍”,可见,马头戍城所记载的就是《北史》中的“于马头置戍”处,另外,光绪《重修安徽通志》中记载了马头戍城,即“其地在寿州西北二十里,或以为即马头郡者误”,也排除了其为马头郡的可能。《读史方舆纪要》中还记载了其“在州西北二十里,淮滨戍守处也”。可见,其地临江,就有进行渡河泊舟的可能,在嘉庆《凤台县志》中还有进一步的记载:“马头戍城即今之石马店,后依龙爪、白石诸山,前临淮水,当水陆之冲。”而“马头”之设也往往在水陆要冲之地,后又有“淮上南北水军,道皆经此”的记载,可见此处在水路交通中的重要性,于此设立“马头”也是情理之中。马头戍城虽为戍守之城,因其附近存在“马头”而得名,该处的“马头”也应有泊船设施之意。
《陔余丛考》所记六条与马头相关的记载,其中两条并非泊船设施的“马头”,也正是“马头”一词多义从而导致“马头”名实误置的现象。在剩下四条的“马头”记载中,《南史·何承天传》和《北史·杨侃传》中的“马头”记载,已经早于《通鉴》中的记载,故《谷山笔塵》中认为,《通鉴》中马头的记载是“马头之名始此”这一说法并不准确。
那么,《陔余丛考》中关于“马头”的记载是否最早见于史者呢?继续在文献中梳理,发现南北朝的正史中仍有不少泊船设施“马头”出现。《南史》中“到彦之至马头,承天自诣归罪,见宥”这一记载源自《宋书》中“及到彦之至马头,承天自诣归罪,彦之以其有诚,宥之,使行南蛮府事”,而《宋书》中除这段“马头”记载外,还有“时公军泊马头,即日率众军济江,躬督诸将登岸,莫不奋踊争先”的记载,此为刘裕伐司马休之一战,刘裕军泊于“马头”,此处也应为泊船设施。在《魏书》中也有“玄乃渡军于马头,命其诸军进”的记载,恒玄在“渡军于马头”之前,杨佺期还“使人于舰上横射玄,玄军亦射之”,可见,双方在水上交战,而水战所用之舰船也需要“马头”作为停泊之所。同时,《晋书》中也有此役的记载:“玄畏佺期之锐,乃渡军马头。明日,佺期率殷道护護等精锐万人乘舰出战,玄距之,不得进。”桓玄也是通过“马头”渡军,而避免与杨佺期的舰船交战,由此可以确定此处“马头”乃是泊船设施。另外,《晋书》中的“南阳太守鲁宗之起义,袭襄阳,破桓蔚。毅等诸军次江陵之马头”也应是泊船设施之“马头”。以上的“马头”记载并未收入《陔余丛考》,其中,《宋书》中“时公军泊马头”已经早于“及到彦之至马头”的记载,可见,《陔余丛考》之说也并不准确。
关于“马头”出现的最早记载,我们应同时考虑史料所记载事件的时间以及该条史料的成书时间。从史料的成书时间上来看,《宋书》乃南朝梁沈约所撰,应是以上史料中成书时间最早的,而《宋书》记载“及到彦之至马头”为到彦之讨伐谢晦一事发生在元嘉三年(426年),而“时公军泊马头”的事件则发生在义熙十一年(416年),早于“及到彦之至马头”的发生时间,为《宋书》中“马头”最早的出处。而从史料所记载事件的时间来看,《魏书》为北齐人魏收所撰,成书时间晚于《宋书》,而《魏书》所载“渡军于马头”为桓玄与杨佺期之战,发生于隆安三年(399年),《魏书》所载事件发生的时间则早于《宋书》所载之事。从成书时间考虑,《宋书》所载之“时公军泊马头”为最早之记录,从记载时间和发生时间考虑《魏书》则所载“渡军于马头”为最早之记录。综合来看,拥有泊船设施之意的“马头”一词出现应在南北朝初期。
“马头”与津渡进行分离,成为一种新形态的泊船设施,已难以考证其具体时间。但“马头”作为泊船设施的名称,则可以追溯到《宋书》中“时公军泊马头”。通过对“马头”名称起源的考证,可以得出“马头”起源应在南北朝时期或者更早。同时,“马头”产生的驱动因素和技术支持在南北朝时期相对成熟。所以,“马头”得名的南北朝时期,也可视作“马头”起源的重要时期。而关于“马头”一词的选用,则很有可能受到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马头”一词形象地概括了“兵马入船”的这一场景。早期“马头”与津渡之所以有区别,在于它能够提供马匹物资的装卸空间。而马匹作为其中的大宗,能够供马匹上下的泊船设施也成为“马头”的重要特征,故选用该词。另一方面,“马”字本身还有记数的含义,“今俗猜枚之物曰拳马,衡银之物曰法马,赌博之子曰筹马,又以笔画一至九数曰马子,此皆记数之马也”。因为“马头”上物资的装卸与堆栈,都需要清点对数,“马头”的“马”字也可能是这一计数动作的表现。所以,选用“马头”一词以区别于津渡,极有可能是这两方面因素偶合的结果。
三、“码头”起源探讨
“马头”自南北朝时期用于表示泊船设施之意,一直延续到了明清时期。而我们所熟知的“码头”也在明清时期开始被广泛使用。
关于“码头”一词的最早出处,已难考证确切时间。目前可见的早期“码头”出处,主要存在明代小说之中。如《石点头》中“舟至码头湾泊”。《古今奇观》中“将丧船停泊码头”、《醒世恒言》中“只得停泊码头等候”、《拍案惊奇》中“到得临清码头上”、《二刻拍案惊奇》中“已到武昌码头上”、《西洋记》中“宝船收到码头上”。虽然“码头”在明代小说之中多有出现,然而,“码头”在明代的官书之中却很少提及,目前,只发现崇祯《开沙志》中“洲湾港今渡河东码头,新开浃渡东码头今此”有提及“码头”。而如《度支奏议》中“又沿途有肖家林、漷县马头、张家湾等处地方,惯贼藏米之家与船户通同,作弊其来久”,《元史纪事本末》中“若可行船,当时何不于卢沟立马头,百事近便,欲于四十里外通州为之?”《明经世文编》中“自大通桥马头登岸,合用小车驴骡装运”均依然使用“马头”一词作为泊船设施之意。即使在出现了“码头”的明代小说之中,也同样存在“马头”的用法,如《古今小说》中“把船泊在马头去处,我先上去寻人”,《警世通言》中“凡一路马头歇船之处”,《醒世恒言》中“把船泊在胥门马头上”也都还在使用“马头”一词。综合可见,明代虽有“码头”一词的出现,但主要还是零星地出现在民间各类小说之中,尚未被官书广泛采用,其适用范围和影响力还十分有限。
到清代之时,“码头”一词在各类文献中则是频繁出现。而且这些记载还描述了码头的诸多功能作用。例如,“自长江开码头后,轮船随处停泊、载人运物”体现了码头泊船的功能,“来往货物,必须尽由海关码头,上栈验税后,方可放行,不准另设码头”则体现码头的稽查征税功能,“将来中国就该处深水滩地多设码头,江海货客悉萃于此埠”也展示了“码头”商业贸易的情景。尽管“码头”在清代被广泛使用,但它进入官方话语体系的时间却较晚。目前可查的档案资料中,“码头”最早出现在乾隆元年,高斌的《为题销雍正十三年份岁修江苏山阳安东阜宁三县李家码头等工用过工料银两事》的奏书就以“码头”为题。自此后,“码头”才频繁出现在各类奏书之中,其中多涉及各地码头修筑的用银问题和码头附近命案的处理情况。与此同时,乾隆时期的方志之中,也开始出现“码头”的记载,如乾隆《永顺府志》中“龙山县隆头镇县南一百八十里,上通四川酉阳州,下达辰州北河,系水路码头,今设有巡检司”,乾隆《开泰县志》中“大码头卡”,乾隆《永顺县志》中“为永郡通衢水陆码头”等。可见,在乾隆时期,“码头”一词已经被官方的话语体系所认可。而到光绪时期,“码头”在官书中的使用更加广泛,特别是在《大清光绪新法令》和《约章成案汇览》中“码头”的出现。《大清光绪新法令》为对内的法令法规,而《约章成案汇览》则为对外的合约条款,这些法令法规或合约条款都是由国家层面所颁布签订的,是当时最为正式的官方文字表达,而“码头”在其中的出现,也说明了“码头”被官方话语体系所接纳。
尽管“码头”在清代被广泛使用,也被官方话语体系所接纳。但“马头”却依旧作为泊船设施的重要名称而存在,特别是该时期出现大量对“马头”词义的解释,更是对这一情况的巩固。此时有将“马头”解释为水路交通要冲之地,如“又都会水陆之冲,曰马头”“今谓水路通衢、舟车辐辏之地为马头”和“今人类以水陆交会之地曰马头”。还有将“马头”解释为商业贸易发达之地,如“水陆商贾聚集之所,曰马头”“都会之所为马头”“都会为马头,架手为镖客”和“都会之处,谓之马头,以地当水陆冲要,冠盖商旅之所聚集”等这里的“都会”即为人员与货物的汇集之地,《广雅疏义》就有“民所聚曰都”。人员与货物汇集也必然催生商业发展,“都会”也指那些商业贸易发达之地。也正是将“马头”比作都会的说法,使得“马头”一词衍生出商业繁华的城市之意。另外,“马头”也按照其船只停泊、仓储转运的功能被解释为“泊船只所亦为马头”和“谓卸货之地为马头”。关于“马头”的考证和释义在明清时期已经出现,而对“码头”的考证和释义却要等到清代之后。
1930年汉发表的《码头考》和1935年谢海泉发表的《我国码头之起源及其管理改进刍议》就对“码头”的起源进行考证。《码头考》一文的考证较为简略,它将《通鉴》所载“于黎阳筑马头为渡河之势”中的“马头”视为“今之码头”,并认为“码字亦作马字”,同年,瑞所发表的《上海马头今昔观》中也持类似观点,认为“马头又称码头”。其今之“码头”源自史书记载“马头”一说,有继承《格致古微》中“西人码头”源于中国“马头”的说法,只是其“码头”不再仅指“西人码头”,而泛指现“今之码头”。但值得注意是,《码头考》中只看到“马头”与“码头”在作为泊船设施功能上的统一,但忽视了古今码头在制造技术和规模形制上的差异。而《我国码头之起源及其管理改进刍议》一文则首先指出了“我国早有码头,但无如今日之完备宏大”,承认了古今码头的差异。谢海泉对史书中的马头记载进行解读,得出“吾国昔日之码头专为兵运而筑,尚未商业化也”的结论,并认为我国还不具备产生近代式码头的条件,“而吾国近代之码头,遂由外国轮船公司之手蓬勃而兴矣!”谢海泉的观点中,首先是承认了“马头”与“码头”之间的差异,其次则认为中国近代码头的“蓬勃而兴”乃是外国轮船公司推动的结果。但他也忽略了“马头”与“码头”在功能上的一致性,只看到两者在制造技术和规模形制上存在差距。总的来看,清代之后对“码头”的考证,都忽略了对“码头”名称起源的追溯,而从码头实体出发进行源流考证,虽然对码头的名实进行了统一,但是,“码头”名称的起源问题却没能解决。
清代以后关于“码头”的考证,从码头之实的层面将“马头”起源嫁接在“码头”之上,从而避开了“码头”一词首次出现的问题探讨。所以,关于“码头”最早见于何时,也未有确切的结论。尽管“码头”一词的起源难以确认,但我们也梳理了“码头”一词发展的几个重要节点。第一是“码头”最早在明代小说中出现,第二是“码头”在清乾隆时期进入官方话语体系,第三则是“码头”在清代以后出现的考证和释义。通过把握“码头”发展的几个关键节点,我们也可以大致厘清“码头”一词从出现到发展,再到最后成为码头之名的整个过程。而关于“码头”用词的选择,并没有明确资料证明其确切原因。但我们却认为这一用词选择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第一,码头形制变化的影响,石制材料的广泛使用。早期的码头多利用自然斜坡改建,多以砂石或泥土为主要材质。在唐宋之后,石制材料被用于码头的修筑,唐代即有“于唐州石桥河,南北岸叠石为马头,造虹桥架过河道”的记载,同时,在隋唐大运河商丘南关码头遗址和浙江宁波南宋渔浦码头遗址中都有发现“夯土结构和砖石结构”和“石包土心结构”的码头类型。石制码头也随时间推移而增多,而“码”字的石旁也正好体现了石制材料广泛运用的这一趋势。第二,“码”字对“马”字部分字义的继承。“码”字最早只用于“码碯”一词,表示一种矿石。后“码”字继承了“马”字计数符号之意,其相关的词语也发生变化,例如,用于计量的“法马”变为“砝码”。同样,“马头”转变为“码头”也或受到“码”字对“马”字字义继承的影响。
四、“马头”和“码头”的关系认识
“码头”一词从明代小说中出现,直到乾隆年间被官方话语体系接纳,与此同时,“马头”一词还在民间和官方被延续使用。“码头”与“马头”在明清时期似乎保持一种微妙的并存关系。而对于“马头”与“码头”的并存关系,还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认为两者是同义并存,一种则认为两者是差异并存。
在同义并存的认识中,将“马头”和“码头”视为同义词,两者在使用上并无区别。在具体的文献记载中,“马头”与“码头”的同义表达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同文献中存在的同义表达。例如,《续改内港行轮章程十款》中“英国轮船,东可向中国人民,在河道两岸,租栈房及码头,不逾二十五年租期”的条款,意在限制国外势力对码头的侵占。该款被多处引用,而表述有所差异,特别是对关键词“码头”的表达上,在《愚斋存稿》《约章成案汇览》《东华续录》中均采用“码头”一词,在张之洞《致外务部江宁刘制台》的电文和《清朝续文献通考》 却用“马头”替换了“码头”。此类条约款项的书面表达应是不会轻易改动,只能认为此处的“码头”与“马头”含义相同,才能够相互置换。同样,《中德续约善后章程》中“仍不准德国商民,在该处造码头设行栈”的条款,在《约章成案汇览》和《东华续录(光绪朝)》使用的是“马头”一词,也是属于“码头”与“马头”同义表达。另外一种则是同一文献中存在的同义表达,如《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中的“英轮可向中国人民在河道两岸租栈房及马头,不逾二十五年租期,如彼此两愿续租亦可”和“码头不得阻水道,亦不碍船只通行”两款内容,出现了“马头”与“码头”两词,结合条约上下文理解,该处的“马头”与“码头”均表达的是船只停泊的建筑设施,并用也是表达同一含义。也正是由于“马头”与“码头”的两词同义,使得用词上并无严格限制,个人的主观喜好也将影响到用词选择。以李鸿章和张之洞的奏书电文为例,在提及船只停泊的建筑设施时,“马头”和“码头”均被使用,但李鸿章多用“码头”,而张之洞更偏向使用“马头”。经笔者统计,在《李文忠公奏稿》中“码头”出现59次,而“马头”出现了9次,在《张文襄公奏议》中“码头”共出现2次,而“马头”出现了89次。虽然两人用词不一,但李鸿章奏电中的“旅顺工程局,监工洋员,代造码头”与“又于西岸老虎尾、东岸白玉山,各建铁码头一座”和张之洞奏电中的“并在沙面以西之横沙地方,为招商局轮船,建造马头一所,以惠远商”与“并须于沿江沿汉分筑马头于江岸,到厂之路安设铁轨,以便运矿火车”都应为船只停泊的建筑设施,并无差异。也正是由于“码头”与“马头”两词同义,给予用词上的自由选择空间。
在差异并存的认识中,则以“新旧”或“中西”对“马头”与“码头”进行区分。在王仁俊编撰的《格致古微》中就将“马头”与“码头”进行了“中西”区别,将“码头”解释为“今西人于水路总汇泊舟之地”,并认为《南史》中所记载的“马头”“即西人泊船处,曰码头之始”,从而建立起“码头”与“马头”之间的中西差别,并认为所谓西方“码头”发源于《南史》所载“马头”。王仁俊为宣扬“西学中源”而作《格致古微》一书,而书中所举“西学中源”的例子多“中西学说确有某种表面的相似之处但貌合神离者”,其宣称西方“码头”源自中国“马头”也难经推敲。西方的地中海地区的古代港口可以追溯到腓尼基时代,而且当时泊船码头砌有向外突的石头,中间凿了洞,以固定直立的木制系船柱。中国“马头”与西方“码头”均为航运交通发展的产物,两者的起源并无交集,更无传承的可能。但其对“马头”与“码头”的“中西”区别却很大程度影响了人们对“码头”的认识。晚清之际,西方“码头”与中国的“马头”虽都为船只停泊的建筑设施,但两者之间在制造技术和形制上还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中国早期的“马头”多利用自然斜坡来停泊船只,虽有“筑土植木”和“叠石为马头”的方式进行加固,也有“以大木桩列下水,中上铺坚厚木板,作丁字式”的建造之法。但比起西方水泥浇筑的驳岸和铁制结构的码头,仍差异巨大。在《时务通考》之中,就有对“码头”制造的详细记载,其中便涉及许多新式技术的应用,如“其石与落到所需用之处,令其凝结而不用先成块也”的西方水泥浇筑之办法“可用以筑船坞码头之驳岸”,或“角铁杆与圆铁杆做码头之架”以防风浪侵袭,或“做空心圆柱形之铁桩”来加强“码头”的承重。书中的“码头”制造之法不仅采用水泥、铁器等材料来加固“码头”,同时还十分重视对“码头”结构受力的分析,如其提及“面圆则不多受海浪之阻力”的考虑。也正是这些新材质和技术的应用,使“码头”的修筑可以适应更多不同类型的地形水文条件,从而在选址和规模上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突破自然条件的限制,使“码头”自身也变得更加稳固和耐用。而中国传统的“马头”建造还处于“有的是稍加整饰的石砌驳岸,有的是简便的石砌阶梯,而大部分则是依坡就势的自然岸坡”的状态。利用新技术所建造的“码头”也与传统技术所建造的“马头”在形制上产生了“新旧”之别,以“码头”来表示集合了各种新式技术的泊船设施,而以“马头”表示中国传统技艺建造的泊船设施。
“马头”与“码头”关系的认识差异,主要是看待码头的角度不同而导致。从码头的形制上来看,该时期各种码头在形制上差异明显。特别在清末之季,传统自然坡岸式码头还大量存在,各种木制、石砌码头也在逐步增多,加之铁器和水泥在码头建设中的运用,以致各种码头在形制上“新旧”差异巨大。这种形制的差异就需要在名称上以示区别,所以造成两词的差异化用法。而从码头的功能上来看,各种形制的码头并未造成功能上的不同。码头自产生以来,就以船只停泊、仓储转运为其主要功能,而且码头的这些功能也一直延续至今。所以,从码头功能上来看,就不存在“新旧”和“中西”之别,而在其名称上也勿需区别对待,“马头”与“码头”完全可以视为同义表达。也正是“马头”与“码头”同义表达的存在,使得码头之名能够实现“马头”到“码头”的转变。
五、“马头”到“码头”的名称转变
“马头”与“码头”的并用情况一直持续到1949年之前,“马头”与“码头”被视为两词同义的情况依旧存在。如《商路与马头》《公牍:总务:管理及整理长堤马头案》《缆车更换新钢索,嘉陵马头货运缆车已完工百分之八十》等文中,其标题所用“马头”,而正文中“有一些当时买卖大码头”“整理沿堤一带码头”“又嘉陵码头货运缆车”却出现“码头”的表达。同时,清代以后已经呈现出“码头”取代“马头”的总体趋势,“码头”已经成为了各类文献中的主要选择。
“马头”向“码头”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即是“马头”的起源之说被“码头”所继承和发展。汉与谢海泉对码头的考证中,在继承王仁俊《格致古微》的观点上,将“码头”源自“马头”之说确定下来。而同时期所编写的《辞源》中也将“马头”一词解释为“即码头”,并列举了“及到彦之至马头”和“又于黎阳筑马头”的史料佐证。而《辞源》一书自1915年首版之后,几次修订再版,至今仍在印刷出版,而“马头”即“码头”一说也随之流传至今。在现代辞书之中,除了《辞源》外,《辞海》也收录“马头”一词,并解释为“船只停泊处”,列举了“又于黎阳筑马头”这一史料为佐证。在1949年后,“马头”很少再表达船只停泊的建筑设施的意义,“码头”成了唯一的选择。“码头”的源流考证也继承了“马头”的起源之说,“及到彦之至马头”和“又于黎阳筑马头”的史料记载也成为“码头”起源的重要佐证。至此,码头之名已经完成了“马头”到“码头”的转变。
码头之名的转变也带来两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方面是消除了“马头”的歧义理解。“马头”在不同语境下有着不同含义,如马的头部之意,或马政中的养马之人,亦或顺水坝之别称。也正因为“马头”的一词多义,从而导致了各种错误的理解。例如赵翼所著《陔余丛考》中,列举了六条“马头”相关的史料,其中两条都并非泊船设施之意。而“码头”则一词一义,在阅读书写之时就不会产生歧义。码头名称的这一转变就很好地消除了歧义理解,也便于大家更为准确地阅读书写。另一方面则统一了码头之名的书面表达。在明清时期,“马头”与“码头”长期共存,以致出现了对“马头”和“码头”关系的不同认识,对码头名实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分裂,如“码头”代表西方新式码头区别于传统旧式“马头”。后码头之名全面转向“码头”,以功能性来统一码头的名称,消除码头形制差异带来的码头名称的区别,使得码头名实得以重新统一。通过这样的名称转变,人们消除了歧义理解,也巩固了对码头名实的认识。
从《宋书》所载“时公军泊马头”的记载开始,“马头”被广泛用于泊船设施的表达。到明清时期“码头”出现,以致两词并用,后王仁俊将“马头”与“码头”进行联系,“码头”源自“马头”与“码头”即“马头”的说法被确定下来。清代之后,“马头”的用法被渐渐淡化,到最后“码头”成为唯一的表达用语。“马头”到“码头”这一名称的流变过程也得以完成。最后,通过对“马头”与“码头”的梳理与研究,我们要特别注意两方面内容。一是对码头历史的溯源,不可止于明代小说中的“码头”记载。明代以前的码头并未以“码头”为名,而多以“马头”进行记载。在对码头历史进行考察的时候,不能以名称的变化而割裂其历史源流。二是对明清码头的研究,不可忽视对“马头”史料的挖掘。明清时期“码头”虽已出现,但“马头”仍然在很大范围内继续使用,它在官方话语体系中仍占有重要地位。所以,在研究该时期码头时,“码头”与“马头”的史料都不可偏废。
(本文原刊《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第89—99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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