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英:朝鲜士大夫的“季文兰情结”和清初被掳妇女的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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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06-01 |
引 言
明末清初是中国历史上独具特色的时期。动乱冲突,灾难矛盾,国家民族命运与个人生活悲欢,难解难分。其中,妇女在这个时期的生存空间,是近来颇为热门的话题。美国学者高彦颐(Dorothy Ko)所著的《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被誉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性别(gender)研究的代表作,却撇开了这个时代血雨腥风的背景及其对妇女生存的影响。这一点,已为评论者所指出。[1]研究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只注重妇女生活温婉和煦的一面,而忽视其中霜刀血剑的另一面,至少如此显示的世界不是完整的。遭遇历史暴力时,妇女总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事实上,对某些女性而言,这个时期的家内世界已完全倾覆,她们的命运不仅仅是值得嗟叹而已。为此,本文欲以被朝鲜士大夫传奇化的“季文兰”故事为切入点,探讨历史记忆的功用及与闺塾师不同的另类妇女群体,以揭示明末清初妇女文化的另一种类型和这些妇女的生存空间,从而加深对这个时代的理解。
一、朝鲜士大夫的“季文兰情结”
季文兰,明末清初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西女子,在中国明清史籍中难觅行踪,却在东邻朝鲜士大夫群体中口耳相传,代代留芳。她,清初被旗兵掳掠北上,途经河北丰润榛子店,题诗旅店壁间,使得那些往返中朝之间的使节文士,数百年间和诗题赋,在《燕行录》中留下了大量篇章,形成一个显而易见的“季文兰情结”,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研究明末清初妇女文化的独特视窗。 康熙十九年(1680),朝鲜陈慰兼陈奏行副使申晸到北京,他在《燕行录》中记载: 书状睦君则于丰润榛子店壁上,见一诗,向余说道,其诗曰:‘椎鬓空怜昔日妆,征裙换尽越罗裳。爷娘生死知何处,痛杀春风上沈阳。’其下又书曰:‘奴江州虞尚卿秀才妻也,夫被戮,奴被掳,今为王章京所买,戊午正月念一日洒涕挥壁书此。唯望天下有心人见此怜而见拯,奴亦不自惭其鄙谤也。吁嗟,伤哉,伤哉。奴年二十有一,父季某,秀才,母陈氏,兄名国,府学秀才,季文兰书。’余闻而悲之曰:‘此是闺秀中能诗者所为也。海内丧乱,生民罹毒,闺中兰蕙之质亦未免沦没异域。千古怨恨,不独蔡文姬一人而已。’为赋一绝,以咏其事: 壁上新诗掩泪题,天涯归梦楚云西。春风无限伤心事,欲奏琵琶音转凄。[2] 书状官即睦林儒,他所知的季文兰,是江西秀才虞尚卿之妻,年方廿一,丈夫被杀,己身被掳,时间为康熙十七年,后为一王姓八旗军官购得,途经榛子店前往沈阳。家里尚有父母双亲及胞兄,父兄均为秀才,所嫁之夫亦为秀才,是典型秀才之家的女子。这使申晸很自然地联想到了白居易笔下那位月白风清夜江上弹琵琶的凄凉少妇,闺中兰蕙沦没异域的不仅仅是蔡文姬一人而已。申晸是最早记载季文兰事迹的朝鲜人。 最著名的传播者则是康熙二十一年的朝鲜使节金锡胄。他有《擣椒录·榛子店主人壁上有江右女子季文兰手书一绝,览之凄然,为步其韵》: 琸约云鬟罢旧妆,胡笳几拍泪盈裳。 谁能更有曹公力,迎取文姬入洛阳。 他亦引用蔡文姬之典,还著录了季文兰原韵及小序,“奴年二十有一(缺三字)秀才女也,母李氏,兄名缺某字国,府学秀才,下缺亦不可记。末书云季文兰书。副使柳公招主媪问之,媪俱言五六年前沈阳王章京用白金七十买此女,过此,悲楚黯惨之中,姿态尚娇艳动人,扫壁垂泪书此。右手稍倦,则以左手执笔疾书云”。遂再作《复叠前韵和副使》: 已改尖靴女直妆,谁将莲襪掩萝裳。 唯应夜月鸣环珮,魂梦依依到吉阳。(原注:吉阳即古袁州,今江右地也)[3] 金锡胄号息庵,时为右议政,以谢恩兼三节年贡正使的身份到北京。他见到已缺数字的季文兰题诗。通过他的如椽之笔,季文兰不仅变得姿容娇艳,且双手均能作书,母姓亦从陈化李。对此楚楚可人的女子,作者的基本意象是爱怜同情。他的记载对朝鲜士大夫影响最大,在他推波助澜下,“季文兰情结”悄然出现。虽然到康熙二十九年底,谢恩副使徐文重经七家岭、新店、王家店、蒋家屯走到榛子店,已看不到季文兰题诗,他说:“[故]江右女子季文兰诗,今漫灭无存。”[4] 康熙五十一年,随使臣前往北京的金昌业《燕行埙箎录》有《榛子店次季文兰韵》,小注:“息庵赴燕时到此店,见壁上有江右女子季文兰手书一绝曰:……览之凄然,遂步其韵。” 他通过金锡胄的记载注意到季文兰,满腔同情不得返乡的季文兰: 江南女子洗红妆,远向边云泪满裳。 一落殊方何日返。定怜征雁每随阳。[5] 边塞珠泪涟涟的江南女子,眼望大雁随阳却难返故乡的意象从此风靡天下。 康熙五十九年,三节年贡正使李宜显也受息庵影响关注此事。其《陶谷集·庚子燕行杂识》载:“到榛子店汉民陈琪家,曾见息庵集此地有江右女子季文兰壁上所题诗,而寻觅不得,意秀才辈或渴知之。使主胡招一秀才至,名马倬,问之不知,仍酬酢数语。问吾辈衣冠,显有愧屈之色。即书示曰:我们未尝不美,但我们遵时耳。有一人在旁言其女子诗,曾果有之,而五六年前,改墁其壁,仍致泯灭云。”其《榛子店追次季文兰诗韵》: 掩抑娇姿泪裹状,不堪燕雪扑征裳。 名花已被狂风乱,羞向东君诧艳阳。[6] 李宜显特地在当地打听季文兰之事,但即使是有识之辈如秀才者也不知其事,他唯一的收获是打听到这个壁上题诗消失的大概时间。可见,40年后,季文兰遗迹已融入历史长河难觅踪迹,但她的失节却使朝鲜使臣惆怅不已。 雍正十年(1732),李宜显再次出使北京,其《陶谷集·壬子燕行诗·纪行述怀次三渊韵》五十首,第二十四即咏榛子店: 二八妖姬艳青春,千里驱赶愁眉颦。 区区女子何足道,几个英豪落胡尘。 古店摩挲壁间字,恼杀多少征途人。[7] 一个“恼杀”,鲜活地刻画出“季文兰情结”浮现,真可谓牵肠挂肚季文兰,赫赫有名榛子店。同行书状官兼执义韩德厚的日记也谈到金锡胄的影响:“壬子年十月初二日,丙辰,未明发行。朝□秦子店。清初江右女子季文兰士族也,颜貌绝丽,又能韵诗,为胡人所掳,过此店题一怨诗于壁上,诗曰:戎衣换着越罗裳,痛杀春风上沈阳云云。清城相公奉使时,适见壁诗,文兰则莫究所终焉。”[8] 乾隆四十三年(1778),李德懋(1741-1793)路过榛子店,所见“荒凉愁绝。有古陂,天旱水干,往往有芍药丛生。金清城息庵有江右妇人为满州章京所掠,过榛子店,题七绝于壁,词甚哀怨,使臣所过者,皆有诗。后来磨灭不辨,今不知其为何家也”[9]。两年后,朝鲜著名学者朴趾源(燕岩)随使团到北京,他对流传的季文兰故事进行了归纳: 康熙戊午,江右女子季文兰为胡人所掠,卖往沈阳,到榛子店,题诗壁上曰:……后六年癸亥,清城府院君金公锡胄使过此店,录而归。后三十余年,老稼斋金公昌业又过此店,则壁间题墨犹有存者。今余后稼斋六十余年,又过此店,徘徊咏想,而壁上所题不可见矣。余偶举此诗,语之奇丰额,奇潸然泪下,问榛子店在于何处,余曰:在山海关外。奇即题一绝曰:‘红妆朝落镶黄旗,笳拍伤心第五词。天下男儿无孟德,千金谁赎蔡文姬。’[10] 从金锡胄、金昌业到朴趾源,一路风尘仆仆走过榛子店,无人忘怀季文兰,凡语涉及此女子,无不使人血脉忿张,潸然泪洒。镶黄旗下的红妆,不仅预示场景想象的具体化,情感体验的深刻化,“天下男儿无孟德”,坐视此事的男子均被列为谴责对象,庶几将拍案而起了。 嘉庆三年(1798),三节年贡兼谢恩行书状官徐有闻过山海关、老哥庄、青龙桥,“廛房壁上有一首绝句,大明末年江南女子□文兰被虏向沈阳时所作也。清城金相公锡胄、柳下洪世泰使行时皆有诗以和之。”洪世泰和诗曰: 江南江北鹧鸪啼,风雨惊飞失旧栖,日落天涯归不得,沈阳城下草萋萋。[11] 据说这是最有名的一首。 嘉庆十年(1805)告讣使行书状官兼持平姜俊钦诗《榛子站》: 春泥没脚辙痕斜,万里垂杨夹路赊。清入神州犹是客,关中大半汉人家。(小注:关内至皇城居民多是汉人,清虽据有中国者久,而尚未免客寓也)。 继作一首《文兰怨》,在述说“明季江南女子季文兰”的故事后,说:“其后乾隆闻而怜之,命立碑,旋之[立?],碑在去店二十里,今读其诗词,语绝悲,令人落泪,为和其韵: 临水无心洗汉妆,胡儿夺掷旧衣裳。苍黄死别三生恨,不向江南向沈阳。”[12] 嘉庆十七年陈奏兼奏请使行正使领中枢李时秀抵达榛子店时:“闻昔兵戈时南女被北剽此店,题壁去,骚人传句妙悬古村。”[13] 道光十年(1830)姜俊钦之子、进贺兼谢恩正使姜时永咏季文兰:“一女何须惜旧妆,中州亦已变冠裳。堪怜秋水芙蓉节,让与韩娥擅岳阳。”他所用的韩希孟之典,乃宋末元兵攻陷岳阳,韩魏公韩琦五世孙、尚书子贾琼妻希孟被掳,投水自杀。故曰:“文兰所遇,与希孟无异,而题诗乞怜,未能效希孟之洁归,遂有此叹。他还记载了南药泉九万和诗: 文姬词翰息妫妆,饮泣题诗血染裳。只恨江州虞氏女,楼高不及古河阳。 及游菏和诗: 红诗题壁息庵看,老稼来时墨未残。蓟北寻常榛子店,东人争说季文兰[14]。 至此,始于申晸,成于金锡胄(息庵)、金昌业(老稼)诸人的“季文兰情结”,在“东人争说”的状态中已确然不可动摇。 道光十二年,冬至兼谢恩使行书状官兼执义金景善到榛子店,见古城已颓:“肃宗癸亥,息庵文忠公奉使过此……其后金稼斋到此……自此遂成故事,我人到此者,多次其韵,闻其后使行过此,见有短碑在路旁,题曰:季文兰所过处。必因我国人闻之而为此,其好事者有如此,而今不见。”[15]故事建构中的一些情节也已开始模糊,但季文兰本事还是代代相传。 咸丰十年(1860)冬至兼谢恩正使申锡愚《榛子店记》中,再次复述了季文兰题诗及金息庵、稼斋、洪世泰、朴燕岩诸人咏和的故事,并特别指出该事出口转内销的奇遇: 后朴燕岩入燕传其事于中州,诸名士莫有知者。奇丰额,满洲人也,闻之感慨,题一诗曰……此皆东国人所阐发,中州文士所纂述,未尝少见。盖榛子为东使所经,文兰入沈阳后,则为戎马武力之区,非中州文人采访所及,则宜其不传矣。[16] 还分析了季文兰故事之所以没有结局的原因。 同治元年(1862),崔秉翰还提到:“是店古有江南名姝季文兰,于皇明末为□时俘上沈阳,抵此题诗一绝于壁间,以现柏舟之意,死而全节云。故遇境生感,遂补闲笔。 江南儿女怨春阑,上马红妆泪不干。地下三生芳草在,天涯万事落花残。 血恨有诗啼杜宇,香魂无影吊孤鸾,依旧东风榛子店,令人痛哭季文兰。[17] 在此,他将夫死不嫁的柏舟之节安在季文兰身上,透露出朝鲜士大夫强烈不肯退让的道德底线。 光绪二年(1876),进贺兼谢恩副使礼曹判书林翰洙途径半颓榛子店,仍提到金锡胄所传的季文兰故事及朝鲜诗客赵秀三“江南江北鹧鸪啼”之诗,“余到此店,倍增想象。因尾叙云:红闺魔障深,为凄凉墨林诗料,大不寂寞。”[18] 可见,从清初到清末,历经康雍乾嘉道咸同光,两百年来,朝鲜士大夫从未忘记季文兰。其故事梗概很简单:康熙十七年初,现身于历史舞台的季文兰,是江西被掳民女,将北上沈阳,留诗丰润榛子店壁间。4年后,她在榛子店的题诗已缺数字,母家姓氏亦有歧异,她本人的卖身价则是白银七十两,买家沈阳王姓章京,乃一八旗军官,文兰题诗寓意有心人赎之归乡。故事代代流传,嘉道以后,故事的背景、梗概或许模糊一时,但明末清初江南女子的身影,却始终存留在朝鲜士大夫的历史记忆中,“季文兰情结”延续两百余年未曾解开。
二、季文兰故事的不同版本及旨归
历代朝鲜士大夫有关季文兰的记载中,影响最大的是康熙二十一二年间金锡胄的传奇。与此相对照,类似却各不相同的季文兰版本不断出现。20年后,第一个对照版本出现,显示出季文兰的题壁诗,确切地点在榛子店汉姓高氏家。 [第一对照版本] 康熙四十年朝鲜三节年贡正使姜鋧《看羊录》载: 汉人高姓人家壁上有诗,字画漫涣,半记半不记,榛子店:推髻空怜昔日妆,征裙换尽越罗裳。爷娘生死知何处,痛杀春风上沈阳。江州秀才虞尚卿妻也,夫见戮,奴被掳,今为沈阳王章京所卖,去时年二十一岁,天下有心人怜而见救,则其恩何可报。季文兰。痛杀羞容理异妆,罗衣脱却整裘裳。既经兵火当应死,问甚河阳与沈阳。滨氏。此乃吴三桂起兵南方也,江州秀才之妻为为北兵所掳,怆感伤悼而有此作也。夫既戮矣,身既掳矣,爷娘生死无路闻知,惨祸穷毒,行路犹涕,此女之忍辱偷生,禽兽不若,观乎滨氏之诗,则辞严义正,真所谓一字一鞠血。文兰之罪尤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而余以为文兰之不死罪也,然其不死,将欲有为也。其诗哀惋伤痛似有意者,或者效申屠氏之隐忍不死也,下报董君于九泉之下耶?戏次其韵以识之: 江州少妇泣残妆,哀怨非徒在裂裳。 不死偷生知有意,深羞倘欲报沈阳(原注:沈恐作辽)。[19] 仅仅过去20余年,季文兰故事已变得热闹起来,意象开始丰富多彩。首先,除字画已漫然的季文兰题壁诗外,又出现了一首大义凛然的“滨氏”和诗,对季文兰报以蔑视,认为她当死不死,忍辱偷生,禽兽不如。或许这是守旧士大夫以“滨氏”名义炮制的,义正词严的男人,总不象感同身受的女子。从此和诗,颇能一窥传统士大夫的心态,他们强调或偏执绝对贞节,恪守传统道德底线,甚至有意淡化战争背景,漠视季文兰受害者的身分,作者若非锦衣玉食的公子,大概也是高枕无忧的处士,总之不象凡夫,更不似挥汗锄禾、为生计奔波的农夫。其次,朝鲜士大夫的态度,虽还有同情季文兰的一面,但已出现寻找动机的趋势。苟且偷生,义虽不可,却是“将欲有所为”,姜鋧的笔触已进入猜测季文兰心理状态的层面,表现出寻找正当理由的动机,实非同情所能涵盖。如此心态下,复仇烈女的形象似将呼之欲出——借助朝鲜士大夫的血性和义烈,“季文兰情结”已复杂深化。 [第二对照版本] 半个世纪以后,乾隆二年(1737)书状官、乾隆十二年的副使李喆辅《曾闻江南女季文兰被掳过榛子店,题诗壁上而去,欲得其详,到本店招故老问之,皆不知,遂成一绝》: 山花落尽柳依依,哀怨千秋壁上诗。 欲问芳尘迷处所,鹧鸪无语夕阳飞。 象胥中适有誊兰诗者来示,诗曰:‘椎髻空怜昔日妆,征裙换尽越罗裳。爷娘生死知何处,痛杀春风向沈阳。’其下又书曰:‘妾乃南京苏学士女季文兰也,因吴三桂之乱,为王章京所掳,将往沈阳,路过于此,题诗壁上,天下有心男子哀哀怜怜。’览其诗殊觉凄然,乃次其韵: 哀词一闋泣残妆,颠倒狂尘染翠裳。 南国向来风雨恓,几花零落怨青肠。 兰称苏学士之女,则其地固异于闾巷之贱矣。观其诗,袅娜幽怨,翩翩乎女骚之风矣。则其识又足以知所守矣。而乃不免焉,何也?但称爷娘而不称婿,岂未及字耶?而羞而不自道耶?余怜其娇姿软质,不免为干戈所迫胁,摇摇飘荡于万里之远,而又惜之地之才,乃不克以死自守,卒为风尘所污染也。遂更题一绝,以见志: 零落孤兰雨打春,芳姿容易委沙尘。 君看阁里寒梅树,风雪癫狂独葆真。 余既惨兰之不能自守而干戈飘荡,实亦从古红颜之所往往则固有间于桑濮行露之比,而其诗凄婉怨切,有足以动人者。则亦可想其所遭之不幸而其情之可戚也。故复以一绝解之: 谷底猗猗独抱香,耻随桃李媚春光。 西风一夜寒威急,摇落孤芳不耐霜。[20] 在这里,季文兰的身世越发模糊,从江右虞尚卿秀才妻化为南京苏学士女,出身固趋高贵,距离实事也愈加遥远。大家闺秀横遭此祸,无疑更能博得世人同情,况且还有未字的猜测,碧玉破瓜年华,柔弱娇娃无依,谁人不欲施加援手?一唱三迭中,朝鲜士大夫的情怀愈发炽热,“季文兰情结”也更加深重。但以死自守却凸现其不弃不离的坚守,道德底线清晰可辨。 [第三对照版本] 作为被掳的江右女子,季文兰固然不幸,但她的幸运恰恰也始于此。100多年后,朝鲜士大夫眼中的季文兰已成为幸运人物,因为她就是那个世代歌咏的主题。道光十二年(1832),金景善在榛子店壁间见到一“津门难女”吟笔三首: 自恨贪生误一生,几番欲哭不成声。可怜无限衷肠苦,犹是逢人笑靥迎。 驿路之旁杨柳枝,行人攀折狂风吹。谁怜弱质难禁此,移向他方好护持。 几度春风几度秋,一番歌舞一番愁。摽梅转瞬倾筐了,过隙驹光莫肯留。 于是,他将此天津女子与季文兰相比,说:“此与季文兰事略相仿佛,未知本是何许女子,姓名云何而惜不遇息庵公,得以传后如季文兰,此亦有幸不幸而然欤。”[21]。 [第四对照版本] 180年后,季文兰故事终于出现新意。作为进入另一家庭的入侵者,季文兰过着含辛茹苦、忍辱负重的悲惨生活。咸丰十年(1860)冬至兼谢恩正使申锡愚《榛子店记》载: 独注牧斋诗者引用文兰事,即文兰入沈后诗也。其诗序曰:余生长会稽,幼攻书史,年方及笄,适于燕客。遇嗟林下之风,致事负腹之将军,加以河东狮子,日吼数声。今朝薄言往诉,逢彼之怒,鞭箠严下,辱等奴婢。余气溢添脑,几不能起。嗟乎!余笼中人耳!死何足惜。但恐委身草莽,漂没无闻,是以忍死须臾,俟同类睡熟后窃至后亭,以泪和墨,题三诗于壁,并书出处,庶知音读之,悲余生不辰,则余死且不朽。 银红衫子半蒙尘,一盏孤灯伴此身。恰似梨花经雨后,可怜零落旧时春。 终日如同虎豹游,含情默坐恨悠悠。老天生妾非无意,留与风流作话头。 万种忧愁诉与谁,对人强笑背人悲。此诗莫把寻常看,一句诗成千泪垂。[22] 在此,申锡愚托“注牧斋诗者”之口,叙述季文兰到沈之后的故事,王章京正妻嫉妒成性,日夜虐待,河东狮吼,无可奈何的文兰,夜半时分以泪和墨,题诗后亭壁间,抒发不屈的心怀。这分明是对清初历史情事的总结。季文兰故事中虚无缥缈的文学意味削弱,现实感却陡然增强了。留与风流作话头,显然是以此存照。历史记忆竟以故事形象现身说法了。 [第五对照版本] 200年后,进贺兼谢恩副使礼曹判书林翰洙如此记载他所经过的榛子店: 昔皇明末浙江省有士女姓季,字文兰,姿貌、针线、笔画、书琴俱极绝美。曾于虞秀才尚卿家适为匹鸳。未几,虞家党连祸籍,文兰当输婢,有人在沈阳者赎买拖归。文兰曾过此店,泪裁一诗。”[23] 将季文兰故事视为“凄凉墨林诗料”。在此,故事背景已完全模糊,演化为中国历史上老生常谈的党结祸连,连诸人和诗也被传奇化,如鹧鸪诗的主人洪世泰化为“赵秀山”,赎买诗的主人从“满洲人”[24]奇丰额变成“中朝姚翰林”[25]等等。 历史记忆确能化腐朽为神奇。这些季文兰故事的不同版本,从普通秀才妻女到大家闺秀的掌上明珠,从家长里短的是非中心,到关系国运的党结祸连,中国历史的大写意与小工笔,均被面面触到。借助季文兰这个题目,朝鲜士大夫学习中国历史,恣肆抒写他们对中国历史的认识与思考,明确表达出他们的历史观、道德观和价值判断。 首先,人生际遇须经道德衡量,这是朝鲜士大夫不肯退让的原则。这种顽强的坚守已深透骨髓,成为其鲜明的民族特性之一,历史学习的功效就这样不经意地显示出来了。再看康熙二十五年,陈奏兼谢恩副使崔锡鼎《明谷集·榛子店次季文兰壁上韵》: 纤眉宝髻为谁妆,泪杂潇湘六幅裳。 却羡春鸿归塞远,秋来犹得更随阳。[26] 康熙五十九年,告讣兼奏请行正使李颐命《燕行诗》有《榛子店次副使次季文兰韵》: 风尘万里换新妆,客舍题诗泪满裳。 可惜蛾眉多苦怨,琵琶千古忆昭阳。 其二: 少学阿孃抹晓妆,越罗新作嫁时裳。 惊魂未逐檀郎去,羁梦归宁汉水阳。[27] 壁上题诗虽已消失,但有关季文兰的历史记忆却融入了中国古代红颜薄命、风摧秀色的传统文化背景中,与潇湘帝妃、汉宫王嫱、檀奴潘安等美女俊男同行。朝鲜士大夫则通过重温季文兰的故事,体验中国历史上的君臣、性别关系,抒发他们对故国家乡的深切情怀。 其次,历史人物的个体命运融入了他们对历史沧桑的深沉感叹,由此反观主客体之间的情感纠葛,不能不感叹朝鲜士大夫历史感的深沉厚实。不管是对季文兰个人命运的感叹,还是对已经消逝了的明清易代的历史,对已成现实的明清易代结果的不认同,都清楚地体现了这一点。 如乾隆四十二年,进贺谢恩陈奏兼三节年贡行副使吏曹判书李押(1737-1795)路过榛子店,就直接点题说:“此店古有江南女人季文兰壁上所题诗,即悼念皇明,有慷慨语云,而今已泯灭无迹,欲寻不得,只诵天下有心人见此之句而为之兴感。”[28]乾隆五十八年(1793),三节年贡兼谢恩副使李在学《榛子店古有江右女子季文兰题壁诗,语甚凄切,多见于东人诗集,今过其店,用原韵次之》:“痴儿金货贾残妆,尚忆征车泪染裳。壁上芳诗无觅处,一尊惆怅酹斜阳。”[29]并解释说:“今距天启已近二百年,店舍亦墟不可复寻,但诵其诗为之伤叹。”[30]道光十八年(1838),朴思浩过榛子店和季文兰题诗:“塞天漠漠晓啼妆,尚忆阿娘作嫁裳。梦里江南春草绿,芳心应羡雁随阳。”又作《榛子店咏季文兰》:“江南女士季文兰,恰似蔡姬入契丹。千古伤心榛子店,春风题壁泪阑干。[31]尚有佚名者有关榛子店的题诗: 赤栏桥畔柳绿绿,赤栏桥下水漪漪。胭脂啼损双红颜,应照佳人北去时。 彤管雪腕断肠句,曾向谁家壁上题。榛子城中多少店,无人知道翠眉题。 王嫱出塞犹平世,蔡女沦身尚得归。琵琶弦弱胡笳短,难写崇祯万事非。[32] “皇明”也好,“天启”、“崇祯”也好,通过明末以来“千古伤心”的榛子店,朝鲜士大夫有意无意间将季文兰塑造成一个明清易代时期怀念明朝的女子形象,寄托自己的故国之思,表达对清朝异族色彩的不认同,凝聚他们对乱世人生的不尽悲叹。 对此,清华大学葛兆光教授不以为然,觉得这样做“不免就有些落空”,对“固执的朝鲜人就是要把江南女子季文兰当成大明秀才的妻子,就是要把满洲王章京以七十两白金买她上沈阳,想像成明清之际蛮夷乱华的一出悲剧”提出异议,并指出:“本来只是吴三桂部下家属的季文兰,在一次又一次地被吟诵中,承负了太多的责任,她要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楚楚可怜的柔弱女子,又要成为让人敬佩的刚烈节妇,既要满足朝鲜使者们对于异域悲情的想象,还要满足朝鲜使臣的道德伦理批判,不仅要成为斥责满清帝国的象征,而且要成为维护程朱理学的楷模。”[33]其中固然不乏令人警醒的深刻认识,但对史实的判定却失于轻率,称“满清”也不合适。 起先,葛教授尚谨慎从事,认为康熙十七年前后被掳的季文兰“恐怕就是属于吴三桂一部的家属”,但激情澎湃之后,就径将季文兰判为“吴三桂一部的家属”,不妥。史料已明确告知,季文兰被掳的时代是三藩逆反之时,她本人是秀才之女而非逆反者部属。世乱之际,除主动挑战者与被动对垒者,更多的还是被卷入历史事件的无辜池鱼——普通百姓。生活在专制时代里,他们命如草芥,惟一祈盼的就是安享太平。若有百年平安,已是难求的盛世。而季文兰,作为站在历史前台的人物,身后隐匿着一个数量庞大的姊妹群体——明末清初被掳卖的妇女,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上自明末达官贵戚,下至普通平民妻女,甚至有清军部属在内——帮助清朝占据明朝江山的降清文官武将,许多人下场不堪回首,吴三桂只是其中一员。 其次,对季文兰所处时代的认识,作者明确将它排除在明清易代的范围之外,恐怕也很难说是对历史过程的真切体认。 康熙十七年,虽距清兵入关的1644年已经过去30多年,但从历史进程总体看,明清易代的过程并没有结束。吴三桂叛乱反清事件,仍不出明末清初历史鼎革的范围,这是清承明制的历史代价之一,清朝军制建立,必须经过削平三藩军队之后才算完成。 最后,即使明清易代完成之后,故国之思也不随着时代的推移而消失,譬如对故国衣冠的怀念就是一个突出的表现。“世变风移,今为二百余年,而闾阎之间犹有思汉之心”[34]这种已被葛教授证明能够延续数百年的情怀,何以就不能体现在康熙十七年吴三桂叛清时被掳为奴、遭遇世变的江南女子身上?退一步说,就算季文兰是吴三桂部属的家属,何以见得她就不能怀有“故国之思”,不能怀念“朝鲜使者想像中的皇明”呢?清初汉人降官降将中,深怀“故国之思”的大有人在[35],从这一点看,倒是固执的朝鲜人显得更有道理。 更重要的是,固执的道德观也好,深沉的历史感也好,这两点恰恰是我们目前历史学习或研究中的软肋!我们的民族特性不甚清楚,我们的历史感日渐虚无。岳飞值不值得歌颂?郑成功算不算民族英雄?再这样疑问下去,历史学家们也该无地自容了。
三、明末清初的“季文兰”群体
明末清初,与季文兰同命相怜的女子何止千万!八旗官兵掳掠大量妇女,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早在入关之前,清军即多次入关抢掠,以所掠人户、财物装备整个国家。入关以后,旧习依然未改。 如顺治二年(1645),天津卫恩贡考中知县孙缵绪、河间府拔贡考中知县冯圣朝上奏:“西征兵士带来妇女甚多,其间有无良民妇女,或因被兵奔窜道路而兵士遇之,误以为流贼妻孥者,即流贼妇女亦不无原抢之良民而非真贼家属者,今皆带来京师,民当有悲母子之分散,泣夫妇之仳离者矣。”要求妥善处理。四月十九日奉圣旨:“南征兵士严禁淫掠,已有旨了。西征大兵所获妇女,果尽系流贼妻女,或间有良民家属,户部详察具奏。”户部奏:“钦奉明旨,令职部详查,然兵士南征未旋,各妇家乡遥远,又无族亲随来访认,职部亦无从诘其来历矣。”[36]在追击李自成农民军的西征过程中,清军掳掠大量妇女带到北京,结果是不了了之。 西征之后是南征。和硕豫亲王多铎统帅八旗将士占领南京后,也是战果累累,仅“才貌超群”的女人就带回103位,顺治二年十一月,分配名单如下:呈送皇上顺治帝福临十,皇叔父摄政王多尔衮三,辅政叔父王济尔哈朗三,和硕肃亲王豪格、多罗承泽郡王勒硕塞、多罗贝勒尼堪、多罗贝勒博洛等各二,多罗巴图鲁郡王、多罗衍禧郡王、多罗贝勒勒克德浑、恭顺王孔有德、怀顺王耿仲明、贝子和托、贝子屯齐、贝子尚山、公特尔虎、公杜尔虎、公杜努恩等各一,纛章京公图赖、固山额真宗室拜音图各二,固山额真公阿山一,胡图灵阿福晋之父、墨尔根福晋之父各二,“其余女人分赏带兵出征之梅勒章京、护军先锋大臣等”[37]。这些进入京师旗贵之家的女性,暂且不论,风尘仆仆颠簸道路、类似季文兰的女子也是史不绝书。 (一)江南金陵宋蕙湘、吴蕊仙题诗豫晋间 清初最著名的被掳女子是弘光宫女宋蕙湘,年十四,金陵(南京)人,被“清镶黄旗官兵”所掳,过河南卫辉一带,题诗壁上,“以期万一之遇,命薄如此,恐亦无望矣”: 风动江空羯鼓催,降旗飘飐凤城开。将军战死君王系,薄命红颜马上来。 广陌黄尘暗鬓鸦,北风吹面落铅华。可怜夜月箜篌引,几度穹庐伴暮笳。 春花如酿绮如烟,良夜知心画阁眠。今日相思浑似梦,算来可恨是苍天。 盈盈十五破瓜初,已作明妃别故庐。谁散千金同孟德,厢黄旗下赎文姝?[38] 宋蕙湘之事,清初即已流传开来,大江南北,天下皆知。显然,乾隆年间朝鲜朴趾源所记奇丰额“天下男儿无孟德,千金谁赎蔡文姬”之句,就是从最后两句化出的。 另一吴蕊仙,也是宋蕙湘的同命鸟,未知里籍事迹,和诗四存其二: 城头万骑截飞鸦,磷火无声湿露华。帐下红颜悲薄命,夜深马上听吹笳。 香烬炉寒犹袅烟,残钟敲断不成眠。可怜此夜看明月,各抱单情别一天。[39] 最迟到康熙十年(1671),山东诸城戏剧家丁耀亢即以宋、吴之事为原型,创作了《西湖扇传奇》,剧本共三十二出,描写国学生陈道东、顾史和钱塘闺秀宋湘仙、西湖歌女宋娟娟的悲欢离合[40]。整出戏由《宋娟题清风店原诗并序》点题并述梗概: 妾本虎林女也,遇人不淑,再罹干戈。腊月甚寒,挟之北上,终日坐破车重哼哼,筋骨欲脱,……几欲自刭,念妾本良家,流浪至此,曾与魏里顾生订终身交。……偶从将士阅省录,知顾已乡荐,旦夕公车过此。恐谓妾已死,遂尔捐弃。故乘暇窃书此诗,令知薄命妾犹然西湖月下心也。 妾命如朔风,飘然振落叶。不入郎罗帏,乃遂尘沙陌。 妾本良家儿,流落平康劫。十三工秦筝,十五好笔墨。 尊前柔声歌,泪湿江洲褶。人谓妾颜好,妾谓前生孽。 武林遇公子,知心不徒悦。忽尔天地崩,遂令山川别。 一为俗子羁,再为干戈绁。哼哼破车中,尘土满鬓髻。 塞马嘶寒风,玄冰真惨裂。披掷一羊裘,皴肌冷如铁。 昼则强欢笑,夜则潜哽咽。谁谓文姬哀?文姬犹返阙。 谁谓明妃怨,犹能封马鬣。而我命薄妾,终当染锋血。 胡不即就死?心为公子结。公子尔多情,岂忘西湖月? 公子尔多智,岂不谅我节?公子尔任侠,忍妾委虎穴? 公子尔多文,交岂无豪杰?媒妁扇上诗,颠沛不忍撇。 忍死一相待,悲酸难再说。又闻洞山方,风流当世杰。 尔既善顾郎,何不一救妾?西湖薄命妾宋娟和泪书。[41] 戏剧虽托宋金之名,实写清初之实。如第六出《题扇》吴方(玄亭)曾怂恿顾史(石渠)在拾到的宋湘仙题诗扇上和诗:“今娟娘与蕙湘,姓氏既同,才色堪并,小弟愿以此扇连二宋之欢,即作伐柯之斧。”[42]就直接提到“蕙湘”这两个字;第十六出《双题》中夜巡军士写难女花名册:“正黄旗下妇人一名,宋娟娟,钱塘人,镶黄旗下女子一名,宋湘仙,杭州府人,这两个姓名来历相同,想是姐妹了。正蓝旗下李如花,王鬼脸,系娼妇,原籍不同。”在戏中直书“正黄旗下”,“镶黄旗下”、“正蓝旗下”等名目,巧妙将弘光宫女宋蕙湘被掳入镶黄旗下之事嵌入,揭露清初八旗军队大量掳掠妇女之实。 (二)扬州女子张氏、汪氏同难西沟 顺治二年六月扬州女子张氏遭难于西沟宝林庄居,洒泪口占五绝: 深闺日日锁鸾凤,忽被干戈出画堂。弱质那禁过鸟道,可怜魂梦绕家乡。 绣鞋脱出换宫靴,女易男装实可嗟。扶上玉鞍愁不稳,泪痕多似马蹄沙。 碎环祝发付东流,寄语河神仔细收。拟将薄命随流水,因伴兜鍪不自由。 江山更易听苍天,粉黛无辜甚可怜。薄命红颜千古恨,妾身何惜误芳年。 翠翘金雀久尘埋,车骑辚辚野店来。怜我故乡生死别,花枝移向别园栽。 张氏在此发出强烈控诉,江山更易听苍天,粉黛无辜被干戈,是谁使她们遭遇如此灾难? 八月二十三日,汪氏“亦同此命薄,因磨泪和成五首”: 悲鸣淮海只孤凰,流落秋风梦锦堂。为问近邻同难女,谁抛骨肉去他乡? 驼马驰驱换妇靴,无端胸次起咨嗟。苍天此际聊相问,埋我风尘几石沙? 芳年情事叹如流,一滴金盆复不收。身付镆鋣为上计,老苍何苦不侬由! 薄暮危楼风雨天,隔邻谁弄想夫怜。昨宵梦与良人会,依旧还盟松柏年。 伤哉骨肉已尘埋,惟有清魂梦往来。寄语故乡兄与嫂,花枝从此不须栽! 江南文人余怀、何寐明、周江左、朱汉生、刘旅皇皆为属和,黄眉房刻之南京,名《女儿行》以记其事,其词云: 广陵四月烟水绿,月映垂杨飘绮轂。渔阳鼙鼓一朝来,画楼歌笑成哀歌。 马上娉婷十七余,辛苦风霜向谁宿。可怜斗帐强为欢,泪珠吹湿湘江竹。 当年娇小都芳妍,岂识红妆是妖服。一曲凄清欲断肠,猿鸣鹤唳和哀玉。 叹“国变民非,深有粉褪香沉之掉”[43]。 (三)钱塘秀才妻吴芳华题诗旅壁 武林文学康某妇,“结缡三月,清兵入钱塘,从夫逃乱天竺道,为乱军所获,属正黄旗下尤某,挟之北去。题诗旅壁,有云:后之过此者,为妾归谢藁砧,当索我于白杨青塜之间也,见者哀之。 臙粉香残可胜愁,淡黄衫子谢风流。但期死看江南月,不愿生归塞北秋。 掩袂自怜鸳梦冷,登鞍谁惜楚腰柔。曹公纵有千金志,红叶何年出御沟?[44] 被掠入正黄旗下的吴芳华,也是杭州一秀才妻子,最终命运不得而知。另有材料记载她字彦音,旅壁题诗有四绝,所引却是宋惠湘的那四首。[45]清军进攻钱塘是顺治三年(1646)。 (四) 江西南昌傅氏女邯郸行 曾为洪承畴长沙幕府成员的彭而述,有一长篇叙事诗《邯郸行》,记载南昌年仅十六的傅家女,被掳北上,转辗为娼之事。顺治五年初,清江西提督、原明降将金声桓反正失败,北兵破城,“旌阳观里尸如麻”,傅女被一“喜杀戮”的八旗军官所掠,渡秦淮、广陵,经临清、淄川、天津到北京。“将军言语类乌孙,碧眼秃衿刀磨血”,傅氏对伊不敢念家乡,“穿针学刺平壤靴,纤手日作高丽裳”,日夜作苦工。顺治五年底,山西大同总兵姜瓖反正,八旗军官奉命出师,“手挽弧矢竟不归”,军官死后,傅氏女被卖到青楼。“阿兄卖妾狭斜巷,倚门忍作青楼姬。去冬转徙邯郸道,香阁日把双眉扫。”季文兰的命运不得而知,但她的同乡傅氏被掳到北京后的生活则很清楚:军官兄长将其卖入娼寮后,转辗来到邯郸,时为顺治十一年(1654)冬。“我闻玉河今两岸,桃花李花结成片。不是越女便吴娃,销沉粉黛又何限。”彭而述遇傅氏时是顺治十二年中秋,骑马过邯郸,呼女涂佐觞,询知傅女事,感叹“顷年来吴、楚、闽、粤如此类不少。予为挑灯记其事,作邯郸行,岂独悲一女子乎哉!”[46] (五)广东番禺张潮留诗河南郊 广东番禺张潮,从舅官楚,兵挟之北。将渡河,念弟妹谁寻、乡关何处?终当一死,聊赋□□: 朝云东去暮云西,泪滴残花和作泥。愿逐黄河流活活,何时青冢色萋萋。 魂随夜雨飞羊石,风乱寒笳送马蹄。杜宇不知归不得,天津桥上向人啼。 方蒙章《跋》云:乙未过河南郊,路见残壁上字纵斜数百行,立马观之,书法蜿妍,如有颦笑。其下和者数十辈,不复读也。谁堪见此,矧我同乡!怅然和之。 东风吹恨数行西,古驿荒墙旧燕泥。蔡琰拍成秋惨惨,王嫱曲半草萋萋。 天生薄命供狼狈,春断芳红逐马蹄。为拾愁心归故国,粤王台上夜乌啼。[47] 广东女子张潮,被掳于湖北,题诗河南,和者数辈,时为顺治十二年(1655)。 (六)湖广长沙王素音泪坠琉璃河 王素音,长沙人,被掳过直隶良乡琉璃河,题诗馆壁:“妾生长江南,摧颓冀北,豺狼当道,强从毳帐偷生,鸟鼠同居,何啻将军负腹,悲难自遗。事已如斯,因夜梦之迷离,寄朝吟之哀怨,嗟乎!高楼坠红粉,固自惭石崇院内之姝,匕首耀青霜,当誓作兀术帐中之妇。天下好事君子,其有而怜予乎?许虞侯可作沙叱利,终须断头陷胸昆仑客重生,红绡妓不难冲垣奋壁是所愿也。敢薄世上少奇男,窃望图之,应有侠心怜弱质。诗曰: 愁中得梦失长途,女体相携听鹧鸪,却是数声吹角去,醒来依旧酒家胡。 朝来马上泪沾巾,薄命轻如一缕尘。青塜莫生殊域恨,明妃犹是为和亲。 多慧多魔欲问天,此身已刺入黄泉。可怜魂魄无归处,应向枝头化杜鹃。[48] 王素音在此发誓捐生报仇雪恨,只是时间不甚清楚,大致不出清初。 (七)淮女北上南下直隶新乐 “妾本淮上弱质,僻陋若无心。戊子遭兵燹,满之狂丈夫。以我北去。壬辰复挟我南征,过此偶遇之子,盱衡之间,情溢于露,气幽于兰。呜呼!此谁氏之美也,嗟予薄命,感而赋此: 北去南来空自猜,边愁为膺几时怀。妾心最慕汉天子,自将单于不敢来。 造[道?]次相逢若相思,目成那复畏人知。胸中历历不然事,可得对床说与伊。[49] 淮女顺治五年被掳北去,顺治九年又随征兵南下。过直隶正定府新乐县,偶逢故人,眉上心间,涟漪泛起,心事难平,故留诗壁上,说予人知。 (八)扬州难妇入军营 女子被掳营中作娼者,见于《难妇词》: 不管高楼妾姓谁,牵来宛马使人骑。相逢已是愁无那,更被前营主将知。 何关出塞始风流,生长江边不解愁。自到前旗多姐妹,笑声一半是扬州。 已分将身葬野乌,曹公高义赎文姝。生来厌学男儿拜,长跪君前为故夫。 江草江花步步愁,江边生长在高楼,红颜合齿名王剑,不用鞭人似土牛。[50] 其上是作于丙戌年和《旧宫人》,其下是作于丁亥年的《齐宫》,此阕当作于顺治三、四年间。诗中“前旗”明言八旗军中,难妇作随营军妓,大半籍隶扬州,还有为故夫跪求八旗兵丁的有情之妇。 清初著名剧作家李渔曾总结了明末清初20余年的妇女史:“明朝自流寇倡乱,闯贼乘机,以至沧桑鼎革,将近20年,被掳的妇人车载斗量,不计其数。其间也有矢志不屈,或夺刀自刎、或延颈受诛的,这是最上一乘,千中难得遇一;还有起初勉强失神,过后深思自愧,投河自缢的,也还叫做中上;又有身随异类,心系故乡,寄信还家,劝夫取赎的,虽则腆颜可耻,也还心有可原,没奈何也把他算做中下,最可恨者,是口餍肥甘,身安罗绮,喜唱奤调,怕说乡音,甚至有良人千里来赎,对面不认原夫的,这等淫妇,才是最下一流,说来教人腐心切齿。虽曾听见人说,有个仗义将军,当面斩淫妇之头,雪前夫之恨,这样痛快人心的事,究竟只是耳闻,不曾目见。”写作时间大概在顺治十四年左右。[51]其所耳闻之事载董含《莼乡赘笔》卷一《不义妇》。在此,清初士大夫品评被掳妇女的标准共悬四格:第一,“最上”者是不肯受辱自尽或被诛的烈女,第二,“中上”乃虽已受辱但能以死洗辱的后死者,第三,“中下”的是类似“季文兰”没奈何但仍心系故乡者。第四,最下等的则是见异思迁,随遇而安的那些妇女。 中国士大夫品评妇女,也是以道德标准悬格定规的,永垂不朽与遗臭万年泾渭分明。以上标准中,前两类人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第三类人终日身处苦痛中难以自拔,只有第四类妇女生活自在却背负道德重谴,中国士大夫与朝鲜士大夫的品评标准实在没有什么区别。葛教授所谓的后者道德评价标准要“严厉得多”,也是以当今中国世情为参照系而言的。历史上固守传统道德的士大夫,坚持纲常原则不可动摇。试想,若有貌似潘金莲之妇,所嫁乃武大郎般之夫,日夜被生活重担磨灭,恰逢世界鼎革,被敌武将所掳,口餍肥甘,身安罗绮,相对平民女子来说,何尝不是幸事?但对一个民族,对一个国家乃至群体而言,含义则完全不同。个案在原则框架中没有意义,尤其是在原先道德体系崩溃的情况下,坚持原则更如凤毛麟角般珍贵。
四、被掳妇女的结局
明末清初乱世中的季文兰,激发了朝鲜士大夫的炽热情怀和无数猜想。真实历史中的季文兰们,生活际遇如何?结局又是怎样? (1)湖南祁阳秀才郑翀女 字进士刘某子,顺治十年被掳,十一年夏入京,流落北里,被卖为娼,遇熊希周“赎以百金”[52]为侍妾。 (2)江南金坛周钟女 周钟,字介生,江南金坛人,复社著名士子。其女“为旗下所得”,流入北京人市。齐人张四教(钦之)道见其“号哭悲切动人”,询知为周钟女,念“介生文人,子女零落,测然。谋赎之,呼其主,与六十金”得之,车载以行,外任山西提学。初犹视之为夫人女,不意有异,一日作书倦于握笔,女侍侧,见之请代书,始知其能好书,“自是酬应书疏悉出其手”。后四教调甘肃任,妻病惮行,劝纳此女,四教尚意终当择配,“以不负当日义举。不意女且自请为妾”,定情之夕遂成孕,产一子,“可五六岁,眉目如画,幼能了了”,而周女产子后未久即逝。[53]张四教,字道一,号芹沚,山东莱芜人,年四十余成进士,任兵部督捕司主事、车驾司员外郎,顺治六年七月升山西按察使司佥事、提学道,“以不能事权贵罢归”,卒年九十三。[54] 张四教是顺治三年进士[55],买得周女当即顺治六年。 (3)江西涂氏映征次女 王小韩之妻,“兵乱之都,熊雪堂少宰解骖赎之”。熊文举,明崇祯四年进士、吏部郎中、清吏部右侍郎,以物易物赎出王小韩妻,寄养于江西同乡、明天启二年进士、光禄寺少卿、清兵部右侍郎李元鼎家。数月后,小韩请人迎归,该女恋恋不舍,李元鼎以六诗“以当折柳”,其三、四曰: 囓雪餐羶(毛旁)苦自持,谁怜弱息委燕支。 青青柳色仍如旧,寄与韩郎知不知。 共羡山公古道稀,黄金解尽出重围。 丰城剑合珠还浦,故国文姬此日归。[56] 熊文举、李元鼎分别在顺治二三年间以谏言和荐举被罢职,到顺治帝亲政之后才重返朝堂。赎小韩妻事当不出顺治年间。 (4)昆山著姓李氏妇 被掳,入清闽浙总督张存仁家,“以配逢人陈某。甚洽。存仁卒,妇念前子不置,值我俑书者邮一家问,已李氏子来求赎,张夫人不许,陈氏跽恳云:彼大家,奴辈安敢锢之。张夫人允放。李氏子私贻陈某缯一,陈某加以三端,具簪铒,时妇年三十八,容止楚楚。濒行约异时见枉。陈某曰:某大姓,安可再辱?其服义如此。”[57]此乃翰林院编修朱之锡所述事,时为顺治九年。 (5)江西南昌徐氏女 为军士所获,“双腓间伏两匕首,光芒射人”,兵献之将,将不敢纳,还之兵,凡三易主,后一兵挟之归京师。顺治六年,邯郸进士刘之琦出任南直隶太平府推官,于京师西华门外人市买得,遂为刘之琦侍妾,后得返家团聚。[58] (6)江南华亭殷之辂妻 为徐文贞孙女。殷之辂,字元素,以贡生授中书舍人,为弘光朝兵部车驾司主事,性忠烈,慷慨好施,养士常数百,与夏允彝、陈子龙深相结,顺治四年,因预吴胜兆通海事遇难[59]。一门兄弟,被祸尤惨。其子日旉,弟之琏、从弟葵,从侄璋、锺俱死,妻被掳入燕,子“鸿逵走千里访之,遇乔生,述所居相近有似其母者,鸿逵徙跣往,竟见母,奉以归”[60],颇具传奇色彩。 (7)湖广军中被掳女庆姑 产子旗下,主家为正白旗费扬古佐领下乌色。康熙二十年(1681)十月,据清总管内务府题本:“十三日准会计司来文,给在兆祥所之阿哥喂奶,业已选取德依佐领下护军刀万之妻。为给其妻子喂奶,买得正白旗费扬古佐领下乌色家内自湖广军中带来之妇庆姑,带去银七十四两。”[61]内务府以银七十四两买得庆姑,送至刀万家,喂养其子,而刀万妻则被选入宫廷,负责喂养皇子阿哥,而庆姑所生子如何喂养,则无人知晓。 (8))浙江诸暨陈氏女 年甫18,“国初浙东乱时,为杭镇拔什库所得,鬻与银工。逼之,坚不肯从。杭人朱胆生尚御,郭宗臣创义,醵金赎难民。知女之义,赎之。方至,忽友人某赎一童子,问之,即其夫也。翼日,赎一妪至,乃其母也。继又赎一妪至,乃其姑也。有两翁觅妻,踉跄而至门,即其父及翁也。两家骨肉,一时完聚,遂合卺结装而归之。此较李笠翁《巧团圆》更奇,莫谓天下无异事也。”[62]此事太过奇巧,至道光年间,浙江钱塘举人、官至内阁中书的梁绍壬仍津津乐道。与此相似,山西大同洪洞县一对母女,“俱为旗丁所掠而相失”,母先被京师卖水汉赵逊买自人市,取下头巾一看,头发已经花白,逊遂认妪为母。妪感逊之忠厚,取衣边藏珠,使逊另买新妇,数日后,逊得一少女归,入门见妪相抱痛哭,乃妪女也,母女传奇般得到团聚。[63]或许是同一事的不同版本,但清初被掳妇女既众,难免出现情节类似的传奇事件。 (9)江南常州江阴徐氏妇 本姓黄,“顺治乙酉年十六,归徐氏,子甫月余,大兵围城,游骑掠山中,执妇去,为白旗拔什库某妻,举一子,某复从军出,时舅早殁,惟一姑在,妇念故夫甚切……乃剃发结辫变男子妆,挟弓矢佩刀,策马出都渡江抵家……直前抱夫痛哭曰:妾非他,乃君被掳妇黄氏也,具述易妆巧脱,夫大惊喜,复好如初。”[64] 此徐门黄氏颇具胆识,敢于寻找机会,只身闯荡江湖,终得平安归乡。 (10)广平邯郸田氏妇 崇祯十四年,“边事久坏,游骑至邯郸”,邑东有田生者,孀母秦氏与妇某氏同居,妇被二卒挟去。“迨清顺治三年,有客轻裘暖帽,白面无髹髭,望田氏庐,肩囊径入。时生再娶又亡,尚未续。趋视之,客则左抱其女,右拥其母,号啕大恸矣。见生至,曰:顿忘我耶?熟视之,则某氏也。因言被掳后配一人,忍辱数年,今乘其外出,乃得改装束也。遂复完聚,生二子六孙。晚年因其子踤挞之曰:耽活讵玷门户耶!氏疑其讥己,遂自缢。邑孝廉张养奎为作珠还记。”[65]田氏经历颇类江阴徐氏,早于明末即被掳掠边外,清初寻机归里,晚年却因不堪回首之往事而自缢身亡。 (11)浙江天台王琴娘 顺治三年十一月,江南丹徒县甘露寺有一妇人死于杨公祠内。僧启其户,见壁上炭书数行云:“妾赤城弱质也。姓王,小字琴娘。于归三月,忽遭难端。匝地鼓鼙,拥之北上,悲门外即是天涯,恸生离更难死别,历吴渡淮,欲死无所。幸而琵琶击碎,得脱虎口潜逃,破面毁形,蒙垢废[晦]迹,昼乞穷途,夜伏青草,吞声背泣,生恐人知。托流水之漂花,以来京口,偶登北固,江山满目,不觉涕泣如狂。忆昔爹妈,空劳魂梦,良人天远,村殁何知?一时顾影自怜,则花容尽毁于风尘,衣衫全属于泥涂矣。此夕此心,如焚如刺。回首雁峰,何年得到!惟思游魂带血,夜化啼鹃,又恐不解南归家乡信远,因为短吟数绝,泣书壁间,倘得仁慈德士,传其言于妾家,亦足以达孤亲云尔。 梦里回家拜阿娘,相逢泣诉泪千行。窗前绿树依然在,那得看来不断肠。 衣片鞋帮本委泥,千辛万苦有谁知?几回僻处低头看,独自伤心独自啼。 目断天台旅雁长,青山绿水杳茫茫。不知憔悴中途死,魂梦何时返故乡![66] 王琴娘,浙江台州女子,被清军所掳,从淮上逃归江东,却以力尽心碎亡于长江岸边。 (12)扬州储遵妻林氏 顺治二年四月,清军攻打扬州,城破后屠城十日。有一林姓妇女,丈夫储遵被杀,自己被正白旗清兵所掳,五月带到省城南京,腊月又被带往荆州,次年五月回到南京,遇到表兄闵奉山,向满洲营中赎出,送到李华宇的船上。因表兄病故,李华宇要林氏做妾,林氏不允逃出,被盘获。经江都县丞、江宁知府、通判两级地方官审定,林氏既“经亲属用价赎出”,“已非满洲人口”,欲将林氏交江都原籍发落,但出城时为“满洲营盘阻”,认出林氏“两耳已照满洲式穿眼”,故被扣留,押送公衙门,以“满洲走失人口”,“仍归满洲营,听满汉提督发落”[67],又将开始一轮新的磨难。 这些难女的背后,都隐含诸多命运相似的姊妹身影。 综观诸女结局,最上者得以重返故里,更难得是破镜重圆。如江西涂映征女、昆山李氏妇、华亭殷之辂妻、浙江诸暨陈氏女、江阴徐氏妇及邯郸田氏妇等,似乎不在少数。但必须指出的是,这是史料过于集中引起的错觉。以上事例,都具有相当的特殊性,说是千载难逢也不为过,故被特别记录以彰青史。更多的,应该是那些没有留下姓名而被磨灭的女性。这是些幸运者,各有不同凡响的离奇际遇,或遇有力拯救者,如熊雪堂、李石园之于涂氏女;或遇后配之夫有义行,如逢工陈某之于昆山李氏妇;或女子本人有超常智勇,如邯郸田氏、江阴徐氏等,以小脚女子却“剃发结辫变男子妆”,还具备挟弓佩刀、策马渡江的本领,实非寻常女子可为。但,即使是这些幸运者,心灵创伤也难以愈合。如邯郸田氏,千辛万苦返回家园,却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最后也因不堪忍受失节的指责而自缢。对江阴徐氏来说,其留在白旗下的儿子,何尝不是心头至痛? 其次是流入他乡为侍妾。千金赎还蔡文姬的曹孟德不是没有。中国士大夫对这些被掳女子,绝大多数也深抱同情,解骖赎归之事,每每见诸史籍。这些被赎买的女子,流入汉人家庭,或许也存在各种问题,如与丈夫年龄差异过大,与丈夫原配的矛盾等等,但相比于流落北里或沦为奴婢的其他女性,至少还能生活无虞。况且若女子本人性情、才学出色,更能赢得丈夫宠爱,一如金坛周钟女,也是不错的归宿,重返故里从情理上说也非难事。 再次是被辗转贩卖,流入娼家北里,卖笑为生。如施闰章《长安狭邪行》所描写的,心摧肠断还要强作欢颜的女子: 长安城中多狭邪,千树万树桃李花。花间半住青楼女,门外争过白鼻騧。 朝朝远逐繁华子,学弄琵琶惜纤指。借问君家旧阿谁?低头泪落金樽里。 妾家江南全盛时,花溪画阁香风吹。牙签幼读班姬诫,彤管娇吟左女诗。 阿母怜儿愁远嫁,比舍崔卢结姻娅。弱体难胜罗绮衣,羞人不上秋千架。 争夸十五正盈盈,一夜江城满甲兵。雨泪驼来细马上,蛾眉早籍教坊名。 青袍白马多南客,但听乡音暗呜咽。田园骨肉今有无,身辱何人惜离别。 侯王列第喧笙竽,霓裳翠袖舞氍毺。分绝将军沙叱利,生憎倚势霍家奴。 御沟岁岁春风起,燕子双双寻故垒。心摧肠断为谁欢?悔别家乡身不死。 坐中叹息愁四筵,谁将红粉换金钱?押衙不见倾城老,芳草长悲蓟北天![68] 这些被迫为娼的女子大都籍属江南,或扬州、南昌,或湖广、闽粤,象彭而述所记的傅氏女,能留下姓氏已是难得,更多的是零落成泥染作尘,终被雨打风吹去。 以上三种结局,固然悲喜不同,但均由旗家卖出而起。那么,作为战利品进入旗人家庭或王府宫廷的女性也当不在少数,可视为第四种结局。但必须考虑到,她们只是地位低下的奴婢,充当苦工或提供性服务。如丁耀亢所作《西湖扇传奇》中,钱塘闺秀宋湘仙被娄室将军带回府中。此将军虽曾攻围陷阵,但大蟒怕蜈蚣,第二十二出《妒贞》写道:“见了奶奶就有些战兢兢的,偏是回不出话来”,强悍的夫人发现其偷藏宋蕙湘后,怒不可遏,河东狮吼,一发不可收拾:“贱人,你白日里挑水拾粪,夜里舂米洗浆,休想轻轻把你放过。你要死时,一领芦席将你抛送野外便了。烧柴吹火,休依热锅,打浆挑水,休寻近河。将你肉来喂鹰,骨来喂狗,还将你娇娆嫩骨轻轻剉!我将你这贱人折磨死了,看老臊狗怎么样!”活脱脱一幅惧内满将和受难汉女的写真图。西湖歌女宋娟娟则被“赏赐功臣,为官家纺织”。第二十出《悲扇》中,有老旦劝言:“我们俱是落难之人,在此织机就是侥幸了!还有多少配在军中,或是担水挨磨,拾粪牧羊的死了多少!我闻知皇姑寺元宵作道场,明日我带你去随喜一番。”余生只能将宗教当成救命草。宋蕙湘的生命力是否足够强壮,能经得起将军夫人长久的折磨?至能母以子贵而安享富贵的旗下汉女恐怕更是寥若晨星,而类似为“官家纺织”的宋娟娟们,也多半将在劳苦中凋零飘落,象扬州林氏那样逃走又被捉回的呢,只会更惨。总之,旗家终究不是汉女易居之地。 像台州王琴娘那样,既未能回乡见到爹娘,又没有他乡遇到知故,憔悴身亡的则是第五种结局。 遭遇历史暴力的女性,生活际遇当以悲惨概之。朝鲜士大夫固有百年不绝的悱恻缠绵,中国士大夫实际上也毫不逊色。 “甲申变后,朱门娇媛,穷巷幽姿,尽于虏寇者多矣!玉碎香消,花残月缺,非止辱以当炉,抑且供其换马。去则弱絮风中,住则幽兰霜里。紫玉成烟,白花飞蝶。时惟静夜,听远笛以哀秋,独坐清宵,对孤灯而泣雨。为惜冷翠之摧残,牵情异域;更恨怨江之零落,堕节终天。聊兴嗟于翰墨,遂致叹于咏歌。 画栏豆蔻红珠掌,深闺蕙质藏银幌。煮麝煎膏尽日闲,等闲不受春光攘。 阿母工夫事事宜,儿家门户软帘垂。玉镜时开云母戏,雕笼戏画雪儿眉。…… 谁知挝鼓起风尘,燕子花阡泣鬼神!赤眉定夺娥眉案,惊破谁家蝶梦人? 萧娘齐去泪如雨,可怜叱利谁相语。颜色从前误妾身,旧时家第苍凉处。…… 犹记当时养凤凰,须臾结发从犬羊。侍从后骑离前鞍,姐妹他乡念故乡。 斜插小靴穿玉鬒,玉手纤纤执雕靷。含羞蓄愤被风霜,马上回身时欲陨。…… 一朝红粉同时尽,秦楚燕齐香玉殒。岂无阿阁埋青尘,亦有卧房同幻蜃。 落泊佳人复奈何,我闻此事动悲歌。江南儿女多情思,笑傍王孙拭翠娥! (富贵女) 永巷年年惜颜色,枳花竹叶长相忆。远山淡扫宜不宜,夜夜荆钗愁叹息。 可怜十五未嫁人,玉颜寂寂低敛颦。春树采桑溪水曲,宵灯织素凿东邻。…… 何处鸣金动地来?一齐驱得马虺尵。锦营贼寨相思梦,罽帐贤王合卺杯。 蔡琰声声十八曲,家少黄金谁见赎!丁香枝上不禁春,血泪明眸空断续。…… 佳人莫怨无情种,且抱琵琶营里挝。铁菱鹿角香魂堑,阴山暂作定婚店。 落叶浮萍去不回,雕鞍坐把红儿脸。惆怅曾无古押衙,劫取园陵小内家。 止余睩老含糊眼,笑遍胡城百万花。 (贫贱女)[69] 无论富贵贫贱,零落成泥的青春,象似覆满沙尘的鲜花嫩叶,即使拂去尘埃,也鲜艳不再,落花再无重上枝头的可能。对此,不管是有意无意的忽略,都不能不视为一种阙失。
五、几个相关问题
(一)民间社会的救助行动 清初遗民钱澄之曾诗咏战乱中被掳的妇女:“岂惟杀伤多,十室九无妇。累累向城啼,掩面羞回首。亲戚议赎还,安敢即开口。竭蹶酬所值,但得老与丑。”[70]这种“十室九无妇”的局面,是明末清初官民百姓的普遍遭遇,直接引发了民间社会的救助行动。 一类是有组织的行为。规模大、有成效的应属浙江朱修龄所倡集资救赎难妇之举。其友李渔曾载:“甲寅、乙卯之间,八闽既叛,江浙骚然。稍迩,贼氛之子女,尽为所掠,迨官兵一出,捣穴焚巢,贼众非死即逃,所掠子女,又为官兵所获。斯时玉石混淆,其为叛贼之妻,良民之妇,不可得而辨也。罹难之民,欲诣行间识认者,皆慑于兵威,莫敢向迩。”于是,“夫觅其妻而弗得,子赎其母而未能者,日号咷躃踊于道路之间,闻者仅能助涕,真莫可如何之事也”。可幸的是,朱修龄挺身倡议:“诣营伍赎难妇,非执兵符、握令矢者不能,是始终皆须大力也。当事诸公可其议,莫不先之以身,出俸钱以倡。斯民之好义者,爰是一呼万应,富者出金钱,贫者典衣饰,千里内外闻风而至者,皆争先恐后。……朱子不以为苦,而且甘之,随到随赎,使镜之破者重完,剑之失者复得,悲伤涕泣而来者,欢欣舞蹈而去。计前后所完离散之夫妇、迷失之子母,分群拆队之兄弟姐妹,殆万有余家。”[71]李渔后来证实:“难民被掠之妻女不下数千人,为夫与父者欲赎无资,纷纷号泣于道路。修龄代作秦庭之哭,在上诸公义之,尽捐俸以倡。董其事者,修龄一人,使各完破镜而去。”朱修龄似乎还修建造诸多房舍以助慈善事业,救济规模相当不小:“厦列千间,遂杜子美广庇万人之愿;楼高百尺,畅陈元龙俯视一切之怀。”[72] 三藩反叛之际,南北中国大部卷入战火。八闽江浙一带得到救助数千人,可见动乱涉及人数之多、地域之广,尤其是产生了“当事诸公之不惜俸钱,遐迩士绅之乐输恐后”的社会效益,更令人惊讶。倡议者朱修龄的身份尤其值得注意,李渔说他与其弟同出“朱二眉先生之门”,此举得到“二眉先生指授之力”。此朱二眉即清初影响巨大(甚至抵达内廷后宫,王公贵族之门)、门徒众多的地方宗教领袖,康熙二十一年被清廷处决,史称朱方旦案[73],实为湖广汉阳奇异人士,朱修龄是其门徒,据研究很可能是浙江仙居岁贡生朱庚年[74]。 朱二眉予修龄书曾云:“吾师弟子生逢此日,宜乎在在现身,人人汲引,免其沉沦苦海,庶不愧乎生于此日。贵地诸公,现身活佛,浙中受益良多。虽居位者本心救世,尤须多方鼓舞,其造就生灵,奚啻三千八百已邪?”[75]可见,朱方旦正是乘着明末清初社会动乱之机,从事社会救助的慈善活动,不断增加吸引力,扩大活动空间,信徒善众自然而然如影相随,尤其是那些得到救助的家庭和妇女,更是其中重要的、不能忽视的群体。 朱方旦除了在浙江组织有规模的社会救助团体外,也不排除在其他地区从事类似义举。他最后被清廷处死,除了个人所拥有的巨大影响力之外,曾经卷入(或一直秘密从事)反叛活动或许是此案重要的关节点? 另一类是全国各地自发的、零星的社会救济行为。 北 京 京城应是旗下难妇最集中、也是得到救助人数相应更多的地区。如前所述,湖南祁阳秀才郑翀女、江南金坛复社成员周钟女、江西涂映征女、昆山李氏妇、华亭殷之辂妻等都被从京中赎出。又如吴中歌者某氏,顺治十四、五年间,桐城遗民方文北游京师所见,即为黄州王涓来所赎:“塞北惟闻羯鼓声,那知南曲细如莺。不甘蔡琰终沙漠,且作何卙唱渭城。旗是厢红复正红,赎身何日返吴中?莫愁京国无知己,现有黄州太史公”[76]。 山东淄川 “明季吾淄修城,张圣鹄相国独当一面。国初定鼎,山贼谢迁据之,官兵围城,列炮轰击。……收复后,城中士女多为兵掳,张氏残破之余,在外未被掳者,出资三千两,赎族中被掳之人。”[77] 南直隶地区 上元黄嘉善,性孝友,乐施舍。“明南都亡,妇女多流离,嘉善辄赎还其家。有闺秀蒙难,令与己女同居,寻送归。镇江受兵,更倡赎难民数百人。”[78] 乌程姚延著,字象悬,号榕似,顺治六年进士,为江南按察使。“海氛既定,大兵掠民间妇女,闭大舟中,令作闽语,间有嗫嚅者,辄露刃恐之,不敢张。榕似廉得其状,亲诣河干,计斥弁卒,无使至前。获一少妇,作吴语。诘之,得实。遂大书伊父兄姓名于榜,疾呼得之,给票护其归。邻舟妇相率号呼,并使其家杂认之,一如前遣归者。凡千七百人。以身活千万人,所以不死者自在也。”但廷著因此得罪悍帅,牵连别事致死。其子成进士,诣阙颂怨,未蒙存录,其孙姚聚中明经德奎作述祖德诗曰: 往旗讯难妇,一一归其亲。 悍帅恣报复,飞语遭邅迍。[79] 江右地区 康熙十三年,三藩事起,江西南康府有一绥安客居者,解救多位被掳妇女,名官以介。“三山之祸,殊为可恨。时绥安官子以介,客寓于吾省南康府,见营兵掳掠妇女,纷纷载道,为之伤心,遂解其囊金得数百两,为民家各姓赎而归之,行可谓难矣。 甲寅祸起自闽关,江左以西万类残。 塞上烽烟迷绿水,民间子妇匿青山。 时逢乱马几搜尽,谁肯倾囊为赎还? 不是绥安官以介,五陵侠客亦无颜。[80] 无论有组织的救助也好,自发、零星的救助也好,相对被掳妇女这个群体来说,起的作用不会太大。在“首崇满洲”的国策下,民间社会的救助活动,难免与清廷政策凿枘不合。尤其是类似朱方旦的有组织的宗教救助活动,更容易威胁清廷统治或损害满人利益。再从地域范围看,得到救助的人也是少数,如湖南《宝庆府志》就记载:顺治十年著名的岔路口战役(清将尼堪死于此役)后,“男女婴儿被戮掠者万余人”,署同知罗霆章单骑救拔,“诣营赎人士妻女,知府冯桓、知县杨演各捐俸若干金为之代赎,然得还者无几”[81]。多数被掳妇女仍是遭难。 (二)清初人市的初步考察 得不到救助的被掳妇女,多半流入市场。伴随着入关前后金时代的掳掠,这种激发八旗官兵积极作战的原动力,妇女就已是重要的战利品之一。旗人自家消化不了,成为市场上的商品。最初的人市,就是这样出现的。 沈阳人市 这是入关前规模最大的人市。买卖兴盛,价格各不相同。如普通农军之价,从十余两至十五、六两,农忙时节,则涨至三十两,或二十五、六两,这是崇祯十五年(1642)正、二月间,朝鲜世子馆先后买得男子34名,女子11名所付的成本[82]。这些被卖男女,多半从关内或朝鲜掳掠而来。而朝鲜被掳人回赎的价格更高一些,或四、五十两,或七、八十两,奇货可居者可达二三百两。但饥寒太甚时,人价轻贱一些。同年七月,朝鲜世子馆用司仆寺公赎银一千两赎回男女28人,人均三十五两余[83]。清人若欲勒价,更与市场价格拉开距离。崇祯十四年九月初三日,龙将英俄尔岱家公赎女儿一人,要价五十两;朝鲜生员辛得荣之女服役大王代善家,初勒赎价五百两,后约定三百两成交。次年八月,龙将家的两个女人索公赎银二百三十两,病儿一名,索价二百五十两;崇祯十六年正月间,龙将、范文程欲朝鲜世子馆赎一人二百两,三男一女三百两,人均七十五两,[84]朝鲜世子馆因虑及现实需要,故对其“勒赎”行为也不得不加以迎合。 北京人市 清军入关以后,规模最大的人市自然转到京师北京——专业人市这道“新增的独特‘风景线’”,得到确切证实,被镶嵌于顺城门羊角市(今宣武门内大街和西单北大街)、西华门外人市等地,也就是清初八旗中镶红旗、正蓝旗的驻地[85]。推而广之,或许八旗驻地附近都有可能存在人市交易,故买卖被掳妇女相当方便。如顺治二年九月,正黄旗包衣珠尔札海曾获3个汉妇,并以银27两将其中一妇卖出,尚留两妇,后被告发。[86]出卖地点也应在正黄旗驻地附近。康熙二年(1663),汉官王崇简62岁时,得“买侍女贺氏于旗下,旋归李广文。”[87]这个侍女也买自旗下人市。前文所述内务府买得旗下湖广军中带来的庆姑,交易地点尚不清楚,但交易价格是清清楚楚的74两,与季文兰的卖身价相当。 清初被掳妇女买卖必定相当兴盛,故成为不少文学作品的题材。小说《灯月缘》曾载:真定府城东三里外,有个叫程旸初的朝奉,休宁人氏,因世乱不能作生意,故从被掳妇女身上打起主意:“原来程旸初,京中大贾也,专能接纳豪侠,所以各营标下将官无不识熟。既握重资,而以时方草昧,不能兴贩,故于各营中只捡南边被掳进京的美色妇女,询知宦家巨室,便即纳价领归,旋又着人到家报信,着令取赎,其实以此居奇射利,而非仗义也。”他曾买下“一众少女,约有三十余个,都是浙江、南直、湖广等处良家之女”。[88]至于《红楼梦》中妇女买进卖出更是平常之事,只是来源不是直截了当的被掳妇女罢了。 通州人市 通州是大运河北段的终点,南方漕船在此下碇卸粮,各种商船货物也都齐集、转运于此,因其特殊地理位置,通州成为被掳妇女的中转站,存在兴盛的人市买卖,甚至引起清朝当事官员的注意。顺治九年(1652),广西道监察御史朱虚奏:“旗下征讨所得妇女”,被人“假托妇女亲属,欺哄满洲,轻价买出,付与娼家,征其夜合之资……。其父母、丈夫访知,重价求赎,百端肯勒,又闻通州等处视此为奇货”,三个五个为一把,“贩至各处转卖于娼户,希得重价。”[89]通州成为奇货转运的中心地,朱虚以损害满洲利益为由,请朝廷出面制止。即使真的能够实行,恐怕也不会产生多大效果,毕竟人口买卖在清初是合法行为。 驻军各地的人市 照常理推测,清初全国各地,八旗驻地或满城附近都会有不同规模的人市存在,只是存在时间或许长短不一。 在苏州,据叶绍袁记载:“闻虏在浙江所掠妇女,即鬻郡中,徽人以五十金买一少妇,大有姿色。又一处子索价五百金,未有所主。”“虏北去时,有一船掳掠金华三女子,泊舟梦亭卖之”,其中二人索价五十金,一十四岁女孩索价八十金,有人欲以百金买三人未应,后被华家义兵夺去,“此犹胜于北行耳”[90]。昆山县因守城被屠,“妇女被掳者以千计,载至郡中鬻之,价不过二三两”,但苏州巡抚土国宝禁止民买,“有买者,媒妪与买主俱被斩”[91],此顺治二年七月事。顺治四年六月,明崇祯十五、六年联捷进士、未任晋江知县刘曙,以牵连吴胜兆案被捕,“内眷竟被兵丁抢散”,驻舟码头索赎,刘曙之母,为李子木侍御岳母,先凑银二百五十两赎出,“余尚有六口在舟,颇须多银,一时不猝办,未知何日得免于死?”[92] 需要更多材料的考察清初人市。但仅据以上材料,也可初步断定:清初专业人市是广泛存在的,其中心市场则随着清军征战路线变动,从沈阳到北京,到全国各个驻防地,市场价格也会随季节、年成、货色等相关因素波动,至少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京师官方批允的人口买卖活动(包括妇女在内)仍在频繁进行。[93]清初人市的消失,恐怕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仍需假以时日进行考察。 (三)妇女的宗教行为 这个问题关系被掳妇女的生存空间,若能得到实证材料,将会极大促进研究进展。但困难也是显而易见,以上所举材料中,尚无一条与此相关,除《西湖扇传奇》中所描写的西湖歌女宋娟娟,因遭受肉体、心灵的双重压迫,不得不听老妇劝告,乘做道场“随喜”、“皇姑寺听经”以寻找精神寄托;而落入娄将军府中的钱塘闺秀宋湘仙,也曾请求将军和夫人放她一入空门,“念弥陀”以了余生,终得锦衣道姑即出家皇姑寺的公主之助,实现愿望,法名净慧。[94]再从现有研究成果中寻得一些蛛丝马迹看,解决问题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首先,旗人的家庭构成复杂。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赖惠敏研究员根据大量档案,研究旗人家庭结构和矛盾,结论是“旗人的家庭结构与汉人家庭有明显差异,旗人的家庭纠纷通常出现复杂的亲属关系”[95]。那么,这种亲属关系中,有无与南籍汉女相关的因素?一如宋湘仙进入大蟒怕蜈蚣的将军府?仅以降清汉官洪承畴的家庭论,顺治二年,洪氏在北京建立新家,以清廷赐婚的刘氏夫人掌管,包括“南北家口……大小男妇共六十名口”[96],其中既包括顺治元年九月,摄政王多尔衮所赐的“庄园、奴婢及牛马等物”[97],也包括顺治二年闰六月洪承畴出任江南招抚大学士前夕,清廷所赐“随行书役旗尉等十三人”及“蒙古人六户”[98]等等。除去有确切血缘关系的子侄亲属外,他家的奴婢、随行人中,难免就有被掳男妇,这样才能构成“大小男妇共六十名口”的大家庭。如此形成的大家庭中,矛盾、纠纷必定众多,惹人头疼。 其次,旗人家庭关系难处。刘小萌师兄曾根据碑刻考察北京的旗人香会,以性别区分,可分为清一色男性、清一色女性、男女混杂组成等三种形式。尤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香会题名碑中,“未婚少女却寥若晨星” [99],这是否与本文所述的主题相关呢?第一,被掳妇女若是未婚者,保持少女身份几无可能(殉死者不论),失身是生存的首要条件,即使那些流入人市被卖后赎出的女性也存在这个问题,她们被称为某门某氏。第二,进入旗家的汉女从此转化为“满妇”,地位十分低下,没有正式户口,只能记在主人户下的“家内档子”上[100],终身为奴为婢,也称某门某氏,即使逃跑,一如扬州林氏女,因穿着打扮已照“满洲式样”[101],故能轻易被捉回。第三,这些来源不同的“满妇”,即使才貌超群得到主子喜爱,也难免会掀起家庭风暴,河东狮吼响彻深庭大院概不在少数。 总之,历经磨难的被掳妇女,求助宗教解决心灵归宿,成为顺理成章之事。这应该就是清初妇女大量参与宗教活动的现实背景。今在小萌师兄香会研究的基础上,将碑刻中京城妇女踪迹多见的寺庙、香会罗列于次,以窥一斑。 东南西北中各顶碧霞元君庙 在供奉碧霄元君的各香会中,妇女人数最为可观,特别是位于海淀蓝锭厂广仁宫的西顶会碑中,如顺治十一年(德胜门逶南三圣庵老会)、康熙八年(西直门外天禧昌运宫王道直香会)、康熙九年(北城鼓楼西各旗地方等处梅冉香会)、康熙四十一年(西直门里西官园口曹国相香会)、康熙六十一年(阜成关外六道口村李凤西顶如意圣会)等进香碑中,碑阴妇女题名人数大致占一半或一半以上。[102] 石景山西黄村归圆祠 即明代的皇姑寺(《西湖扇传奇》即以此寺为背景),所祭“皇姑”为秦人吕大师,正统年间曾谏征瓦喇,天顺初被崇称为“皇姑”,此寺遂成为西大乘教的基地,是明代“上层妇女的宗教活动场所”,隆庆李太后的香火院,是一个拥有女神、女宗教师和女性信徒的具有“强烈的性别色彩”的寺庙[103]。清初改名归圆祠,香火依然旺盛。据康熙九年四月所刻《归圆祠碑》,证实满汉文武大臣及民众为此寺慷慨解囊者多达1200余人,其中女性如祖门王氏、祖门张氏、杨门王氏、刘门李氏、冯门刘氏、王氏,赵门郭氏、李氏、吴门王氏、王门刘氏等,不在少数。[104] 宛平县八宝山显圣宫香会 位于南城关外坊下班各村,真武庙寺产碑阴题名绝大多数是女性,会首是张门杨氏等,另刻郝门张氏、张门杨氏、李门陈氏等较为清晰的女性134名[105]。 东城华丰胡同法通寺的天仙圣母会 此香会主持者是“京都鼓楼应街习门王氏”,为“女中之领袖,法门之善士”,供奉天仙圣母,“之修涿州圣母香会,男女皈依信心功德是以有年,今欲勒碑于法通寺内以垂永久”[106],参赞者张门贾氏、冯门马氏、冯门沈氏、李门王氏、张门乔氏、黄门阎氏等妇女百余人。供奉天仙圣母的往往称娘娘庙,或称天仙庙,天仙庵(宫)等,曾遍布京城内外,妇女鱼贯前往朝拜,如康熙十六年崇文南岗子街广宁观、康熙三十五年朝阳金盏乡北马房村髳髻山、康熙四十年昌平德胜口沟沟崖、康熙四十二年西城厂桥钱串胡同、康熙四十九年在石景山模式口蟠龙山以及丰台区田各庄等地的娘娘庙或天仙宫,都有实物碑刻留存[107]。广宁观的《创建天仙宫斗母坛碑记》云:“内外两城满汉官僚暨军民籍上下男妇皆赴坛观光,香火之盛,笔难殚悉。” 西城舍饭寺胡同的法光寺 顺治十六年初修大雄宝殿,十八年寺门门墙等修建完善,碑阴题名由少保兼太子太保安达氏尚之信领衔,原偏沅巡抚金廷献、浙江按察使万全、福建督粮道左参政李胤昌等列名,包括有刘门朱氏、李门孟氏、吴门魏氏、刘门石氏、黄门廖氏、史氏、池氏、瞿氏、蔡氏、吴氏等七、八十名妇女。[108] 西城北长街的兴隆寺 明代旧寺,顺治三年十月初一日修,康熙三十三年重修(一直延续到嘉庆、同治年间)。妇女题名有欧门邱氏、于门汪氏等。[109] 东城弓弦胡同延禧寺 由“信女都人夏门金氏”康熙二十三年重修大殿。 房山石经山雷音寺 康熙十一年由“董门蔡氏”、“孙门冯氏”(二人)三位妇女施舍五十余亩香火地。 八大处慧云寺 是康熙六十年在“室人胡氏”影响下由陈其政修建的。 此外,京城内外各观音庙、堂、寺、庵均少不了妇女的足迹。到乾隆八年(1743),东城朝阳门内东岳庙终于出现了由清一色女性组成的献茶豆会,分别由来自厢黄、正白、厢白、正红、正蓝各旗的满洲、蒙古、汉军,及顺天府玉田县、大兴县、通州以及淮安府山阳县、奉天关东、天津杨柳青等地百余名某门某氏的女性组成[110],固然是个特例,或许也能说明妇女的组织性和宗教势力有了明显增长。 总之,从时间看,妇女参与活动多见的寺庙和香会,大体盛于顺康年间。从地理位置看,处在京城东南西北各个方向的内外关厢,因此,断少不了象《西湖扇传奇》中所描写的“官坊难妇相约烧香”(第二十四出《双逅》)以及入宫女子随喜、祈福的情况。虽从总体上看,尚不能推翻“香会中女性远少于男性”这样的事实,但妇女较多参与活动的寺庙香会却较为集中地出现在清初,想来这也不是偶然的吧。
(何龄修先生为本文写作提供了部分资料,特此致谢!)
[1] 本书由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作者强调妇女既是受害者又是能动者,令人不能忽视。如作者谈到了女性对缠足的“自豪和满足”,谈到了“都市文化、坊刻与性别松动”,谈到了“女性对汤显祖《牡丹亭》的痴迷,但本书“对明末清初背景的淡化,与上卷对晚明出版业影响的精彩论述比,除了女性忠明的行为,找不到更多时代的踪迹。或者作者认为女性的家内世界终究能保持一定程度的安宁,比如所举商景兰与其丈夫祁彪佳在明亡之际各自生活不变与变的差异(241页),商景兰终究没有写出类似李清照《金石录后序》的感愤篇章。”参见张承宇《封建社会尽是祥林婶吗?》载《读书》2006年第2期。 [2] [朝鲜]申晸:《燕行录》,载林基中编:《燕行录全集》卷22,东国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80页。 [3] [朝鲜]金锡胄:《擣椒录》上《昔庵先生遗稿.》卷六,载《燕行录全集》卷24,第69-70页。 [4] [朝鲜]徐文重:《燕行日录》,载《燕行录全集》卷24,第190页。 [5] [朝鲜]金昌业:《老稼斋集·燕行埙箎录》,载《燕行录全集》卷34,第36-37页。 [6] [朝鲜]李宜显:《陶谷集·庚子燕行杂识》卷29《杂谈》,载《燕行录全集》卷35,第361-362页。 [7] [朝鲜]李宜显:《陶谷集》卷二〈诗〉,《庚子燕行诗》,《燕行录全集》卷35,第182页。 [8] [朝鲜]韩德厚:《承旨公燕行日录》,载《燕行录全集》卷50,第53页。 [9] [朝鲜]李德懋:《入燕记》上下,载《燕行录全集》卷57,第261-262页。 [10] [朝鲜]朴趾源:《热河日记》,朱瑞平点校本,上海书店1997年版,第268页。 [11] [朝鲜]徐有闻:《戊午燕行录》,载《燕行录全集》卷62,第173-174页。 [12] [朝鲜] 姜浚钦:《燕行录·三溟诗集三编》,载《燕行录全集》卷67,第46页。 [13] [朝鲜]李时秀:《续北征诗》,载《燕行录全集》卷57,第388页。 [14] [朝鲜] 姜时永:《輶轩续录》卷二,载《燕行录全集》卷73,第109-110页。 [15] [朝鲜] 金景善:《燕辕直指》,载《燕行录全集》卷71,第132-134页。 [16] [朝鲜]申锡愚:《入燕记》一,载《燕行录全集》卷77,第193-194页。 [17] [朝鲜]崔秉翰:《燕槎从游录》,载《燕行录全集》卷78,第263页。 [18] [朝鲜]林翰洙:《燕行录》,载《燕行录全集》卷78,第177页。 [19] [朝鲜]姜鋧:《看羊录》,载《燕行录全集》卷30, 第30-32页。 [20] [朝鲜]李喆辅:《燕槎录》,载《燕行录全集》卷37,第345页。 [21] 金景善:《出疆录》,载《燕行录全集》卷72,第471页。 [22] 申锡愚:《入燕记》一,载《燕行录全集》卷77,第195页。 [23] 林翰洙:《燕行录》,载《燕行录全集》卷78,第177页。 [24] 申锡愚:《入燕记》一,载《燕行录全集》卷77,第194页。 [25] 林翰洙:《燕行录》,载《燕行录全集》卷78,第177页。 [26] [朝鲜]崔锡鼎:《明谷集》卷三,《诗》,《榛子店次季文兰壁上韵》,载《燕行录全集》卷29,第412页。 [27] [朝鲜]李颐命:《疏斋集》卷一,页19,《燕行录全集》卷34,第88页。 [28] [朝鲜]李押:《燕行记事》,载《燕行录全集》卷52,第394页。 [29] [朝鲜]李在学:《癸丑燕行诗》,载《燕行录全集》卷57,第486页;卷58,第376页。 [30] [朝鲜]李在学:《燕行日记》,载《燕行录全集》卷58,第84-85页。 [31] [朝鲜] 朴思浩:《心田稿·燕蓟纪程》,载《燕行录全集》卷85,第285-286页;第378-379页。 [32] 作者未详,《燕行录全集》卷70,第41页。 [33] 葛兆光:《想象异域悲情》,载《读书》2005年第7期。作者另有《想象异域的悲情——朝鲜使者关于季文兰题诗的两百年遐想》(《中国文化》第22期,138页)可参见。 [34] 按:葛兆光教授的另一篇论文《大明衣冠今何在》(《史学月刊》2005年第10期),通过对17世纪中叶以后出使北京的朝鲜使者《燕行录》的研究,已昭然显示“故国之思”并没有断绝,普通百姓的“遵时”、“从俗”,正是压抑历史记忆的结果。 [35] 参拙文《清初“故国之思”现象解读》,载《清史论丛》2000年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 [36] 《户部揭贴》(顺治二年五月十六日到),载《明清史料》丙编,第3本,第268页。 [37]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中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197页。 [38] 按:计六奇《明季南略》卷四《宋蕙湘题诗汲县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27页)谓诗壁在河南,《甲申朝事小纪》卷二《难女宋蕙湘诗》(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53-54页)曰在卫州旅舍,余怀《板桥附录》记曰河南卫辉城“潞王城之东”(《余怀集》一,广陵书社2005年版,第5267-529页)。《南略》佚其二,《小纪》及《丁耀亢集·宋蕙湘原诗》均四首,字辞略有不同,今引《南略》二以《小纪》补其缺。计六奇《南略》,康熙十年已成书,计籍江南无锡;丁耀亢,山东诸城人,所作亦不迟于康熙十年,可见地无分南北,宋蕙湘事康熙初年已遍传中原大地。 [39] 《甲申朝事小纪》卷二《吴蕊仙和宋蕙湘诗》,第54页。 [40] 按:故事梗概是钱塘闺秀宋湘仙游湖遇雨,失落题诗之扇,被一帮国学生拾到,其时正与歌女宋绢同宴,宋绢好蕙湘之诗,顾史与宋娟因扇为媒共结连理。后陈道东受秦桧迫害,出使金国,不屈流放,设帐教生,得佳弟子耶律楚材,顾史与二宋同时被掳北上,宋绢沦为官坊织娘,蕙湘被娄室将军所掳,不容于大娘,百般虐待,受苦不过,欲投井,遇耶律楚材,投入其姑所主之皇姑寺。皇姑寺元宵讲经,宋绢前往烧香许愿,顾史、宋绢、蕙湘得以重逢。而陈、顾、耶律同考中式,分为状元、榜眼、探花,娄室打入寺中寻芳,闹上金殿,皇后审结,二宋分封左右洗德夫人,顾、娟团聚终结。 [41] 丁耀亢:《西湖扇传奇》,载《丁耀亢全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上册,第743-799页。 [42] 《丁耀亢全集·西湖扇传奇》,第755页。 [43] 《甲申朝事小纪》,第111页。 [44] 《明季南略》卷五,《吴芳华旅壁题诗》,第285页;《清代闺阁诗人征略》卷一,《吴芳华》,《众香词》。 [45] 《清代闺阁诗人征略》卷一,《吴芳华》,《众香词》。 [46] 《甲申朝事小纪》卷四,《彭禹峰邯郸行》,第112-114页。 [47] 同上,《张潮》,第108-109页。 [48] 施淑仪:《清代闺阁诗人征略》卷一,《王素音》,录《众香词》。 [49] 谈迁:《北游录》,《纪闻》下,《新乐县南关题壁》,中华书局1960年版,1997年重印,第399页。 [50] 孙枝蔚:《溉堂前集》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上册,第416-417页。 [51] 李渔:《李渔全集》第八卷《无声戏·连城璧》,浙江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93-94页。按:在《连城璧》外编卷二中,这一出名为《落祸坑智完节操,借仇口巧播声名》。 [52] 谈迁:《北游录》,《纪邮》下,第123页。 [53] 王有年:《缺壶编文》上,《记客述周介生女行略》。 [54] 张梅亭等:民国《莱芜县志》卷十七,《人物志》,《循吏》,《清》。 [55] 朱保烱等:《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上册,第508页;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第四册,《学政年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608页。参《清世祖实录》卷四五,顺治六年七月乙丑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58页。 [56] 李元鼎:《石园全集》卷十四《赠涂年侄女南归并序》,康熙四十一年李振祺、李振裕香雪堂刻本。 [57] 谈迁:《北游录》《纪邮》下,中华书局1960年版1997年重印,第112-113页。 [58] 张贲:《白云集》卷八,《传解辩说疏议》,《徐娘传》。 [59] 《陈子龙诗集》下册,第718页引《年谱》及董含《莼乡赘笔》。 [60] 孙星衍等:嘉庆《松江府志》卷五五,《殷之辂》第68页;卷五七,《殷鸿逵》,第26页。 [61] 《清代内阁大库散佚满文档案选编》,《总管内务府下各司关于宫廷用项开支银两的题本》,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63页。 [62] 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卷八,《奇逢》,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546页。 [63] 王士禛:《香祖笔记》卷四,《池北偶谈》外三种,四库笔记小说从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870-425页。 [64] 陈鼎:《留溪外传》卷十六《阃德部》,《徐氏妇传》。 [65] 李世昌等:民国《邯郸县志》卷十七,《故事志》,《轶闻》。 [66] 蒋宗海等:嘉庆《丹徒县志》卷四十七,《杂缀》三,《纪闻》,录旧志。 [67] 《明清史料》甲编,第六本,顺治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江南总督洪承畴揭贴》,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511页。 [68] 何庆善等点校《施愚山集》第二册,《诗集》同上,卷十五,黄山书社1993年版,第283页。 [69] 《甲申朝事小纪》卷二,《美女叹》,第55-57页。 [70] 钱澄之:《藏山阁集·藏山阁诗存》卷七,《生还集·永安即事》,黄山书社2004年版《钱澄之全集》之四,第197页。 [71] 李渔:《笠翁一家言文集》卷二,《纪略·朱子修龄倡义鸠资赎难民妻女纪略》,浙江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李渔全集》第一卷,第141-142页。 [72] 李渔:《笠翁一家言文集》卷四,《赠朱修龄典籍》:“许多缺陷倩谁修?赖豪杰登坛,惯作补天娲氏;无限分离从此合,喜神仙出世,现为缩地长房。”第295页;《朱修龄广厦落成》,第295-296页。 [73] 可参见孟森:《朱方旦案》,载《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89页。另吴伯娅《朱方旦》亦视此案为“表现清朝统治者愚昧无知,顽固落后,以致臣民因持一些科学和进步观点而遭到杀害的典型事例。”载《清代人物传稿》上编,第七卷,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73页。 [74] 参见单锦珩:《李渔交游考》,载《李渔全集》第十九卷,第208页。 [75] 李渔:《笠翁一家言文集》卷二,《纪略·朱子修龄倡义鸠资赎难民妻女纪略》,《李渔全集》第一卷,第141-142页。 [76] 方文:《嵞山续集》,《北游草》,《王涓来席上赠歌者》,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据北京图书馆所藏康熙本影印,第五册,第35页。 [77] 王培荀:《乡园忆旧录》卷一,《清兵屠淄》,齐鲁书社1993年版,第59-60页。 [78] 陈作霖:《金陵通传》卷二十六《黄郭房诸张吴传》第一百十五。 [79] 杨钟羲:《雪桥诗话续集》卷三,北京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63-164页。 [80] 余光令:《渔郎诗集》卷三,《今且又来吟》,《杂体》。 [81] 邓显鹤等:道光《宝庆府志》末卷,《摭谈》二,引傅《府志》。 [82] 《沈阳状启》壬午年正月二十八日,《奎章阁丛书》一,日本京城帝国大学法文学部1935年版,第402、409页。 [83] 同上,第166、154、468、471页。 [84] 同上,第337、325、475、546-547页。 [85] 参见何龄修:《清初京师吸烟风等几个问题》,载《清史论丛》1999年,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90页。 [86] 《清初内国史院档满文档案译编》中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第168页。 [87] 王崇简:《青箱堂文集》卷一一,《家谱》附《年谱》,康熙十五年刊本。 [88] 烟水散人:《灯月缘》第九回《诗传驿壁千金远赎娥眉》。72、73页。 [89] 《明清档案》第14册,顺治九月五月二十八日之二《广西道监察御史朱虚题请严禁贩卖妇女》,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影印本,第117页。 [90] 叶绍袁:《甲行日注》卷五,丁亥二月初八日,二十一日。 [91] 佚名:《吴城日记》卷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215页。 [92] 同上,第232页。 [93] 按:康熙五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据《步军统领隆科多奏为审办五十四家失窃一案折》报:此案主犯是五十四“抵税售与镶黄旗托克托霍牛录之员外郎长寿家”的常路,而常路之妹也是被五十四“于康熙五十四年以二百元所买的寡妇常姐”。可见当时人口买卖仍兴盛。载《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94页。 [94] 《丁耀亢全集》上,第776-783页。 [95] 参赖惠敏:《从清代档案看旗人的家庭纠纷(1644-1795)》,载《清史论集——庆贺王钟翰教授九十华诞》,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版,第458页。 [96]顺治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洪承畴请给路费钱粮本》,载《掌故丛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76页。 [97] 《清世祖实录》卷八,顺治元年九月癸巳,第85页。 [98] 《清世祖实录》卷一八,顺治二年闰六月丙午及戊申,第165页。 [99] 参刘小萌:《清代北京旗人与香会——根据碑刻资料进行的考察》,载《燕京学报》新12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00] 参刘小萌:《八旗户籍中的旗下人诸命称考释》,载《满族的社会与生活》,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第158页。 [101] 按:满汉妇女装饰的区别,仅以耳环论,满人“一耳带三钳”,而汉妇往往“带一坠子”或“一耳一钳”,参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一一四,第17页,嘉庆九年上谕;第15页,乾隆四十年奉旨。中华书局1991年版。另外,如果逃妇属“满洲走失人口”,各地州县的地方官绝不敢轻易对待,因牵涉到“逃人法”,不仅妇女仍将被判归旗下,而且会连累地方官在内的大量相关者,所以成为清初五大弊政之一。 [102] 分载《北京图书馆藏历代石刻拓片汇编》第61册,第62-64页;第62册,第124-126、151-153页;第66册,第6-8页;第67册,第151-152页等。 [103] 对皇姑寺的研究,可参见李世瑜、韩书瑞(Susan Naquin)、马西沙等人的成果,“The Baoming Temple:Religion and Throne in Ming and Qing China”,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48,1[1988]:131-188,马西沙,1992,653-688页。另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涉及明清以来妇女的宗教活动、闲暇生活与女性亚文化,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295页。 [104] 《北京图书馆藏历代石刻拓片汇编》第62册,第155页康熙九年所刻“敕赐顺天保明皇姑寺永顺房碑记”,撰碑者为“赐进士出身内国史院检讨抚风王嘉豫”,尚有“原任江南分巡兼江防兵备道曹时举”,“阿嗒哈哈番陈自福”,“鸿胪寺衙门他赤哈哈番加一级祖重贵”,“都察院京畿道笔帖式哈番加一级陈文学”,“拜塔喇布勒哈番陈文科”,“笔帖式哈番裴国祯”,“赐状元及第内秘书院侍读学士史大成”,“赐进士出身刑部尚书都察院掌院事左都御史冯溥”,“赐进士出身文林郎山西主考督学提刑按察司佥事徐谓弟”,“都门隐士信善佛弟子季廷辅”,“赐进士出身中宪大夫太常寺卿加一级内国史院庶吉士孙光祀”,“銮仪卫掌右所云麾使加二级宋士英”,“御前一等[玉]罗多阿儿赛 峕”等人。碑阴首刻阿嗒哈哈番加一级刘景才”,“国子监生加一级刘景□”“监生刘芳、刘简、刘茂”,以及庠生韩永誉、庠生王琳”,以下是宗派接续,从第三代住持一直到第九代住持、32组(一组约38人)“会首”“会众”的名单,题名者共有1200多人。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6月版。 [105] 同上,第65册,第82-83页,康熙三十五年刻《显圣宫香会碑》及碑阴题名,按:辨识不清的字加“□”表示。 [106] 同上,第66册,第128-29页,康熙四十二年所刻“天仙圣母碑”及碑阴题名。 [107] 分见《北京图书馆藏历代石刻拓片汇编》第65册,第84页,第63册,第102页;第65册,162页;第66册,第26页;66册,第140页;67册,第170页,68册,142页等。 [108] 同上,第61册,第173-174页,顺治十八年刻《法光寺碑》及碑阴题名。 [109] 同上,第65册,第30-31页, [110] 以上未指明出处者,分别见于《北京图书馆藏历代石刻拓片汇编》第64册,66页,康熙二十三年刻《延禧寺大殿碑》;第63册,第10页,康熙十一年《雷音寺施香火地碑》;第67册,第129页康熙六十年刻《慧云寺碑》,第70册,第102-103页,乾隆十四年所刻《东岳庙集义献茶豆老会碑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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