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凯:制度、制度史与清代政治制度特色——《清代考课制度研究》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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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11-22 |
何谓制度?在古代的语境下,其有两层含义,一是法令和礼俗的统称。《易经·节》云:“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疏〕正义曰:“王者以制度为节,使用之有道,役之有时,则不伤财,不害民也。”[1]《尚书·周官》记载:“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2]二为政治上的规模、法度。《汉书·元帝纪》载,汉宣帝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3]古代的政治与制度相关,其意亦分两面,一面是言政事得以治理。《尚书·毕命》曰:“道洽政治,泽润生民。”汉孔安国注:“道至普恰,政化治理,其德泽惠施,乃浸润生民。”[4]汉代贾谊说:“有教然后政治也,政治然后民劝之,民劝之然后国丰富也。”[5]清时任吴江令的郭琇为供前任某抚军的奢欲,聚敛乡里,“以贪黩闻”。江宁巡抚汤斌招来,教以贞廉。郭琇自洗其堂庑,曰:“前令郭琇已死,今来者又一郭琇也。”“其政治为之一变”。此处政治乃为治理。[6]另一面则讲治理国家所施行的各种措施。《周礼·地官·遂人》记载,遂师“各掌其遂之政令戒禁”。[7]《汉书·京房传》亦载:中书令石显告郡守京房等通谋,“诽谤政治,归恶天子”[8]。而将制度与政治相联为“政治制度”一词,则是现代意义的国家成立之后的事,它的内涵更加明确,通常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及其相关的制度。 古代政治制度是王朝国体与政体的集中体现,也是政权赖以存在的政治根基,以及政权得以运作的保障。千百年来,尽管政治制度有着它相对稳定性,但随着社会发展也在部分调整更新,而陈规陋制亦是官僚政治滋生恶习的温床。春秋时期,宋督弑君夷臣,取郜国大鼎,置于太庙。臧哀伯执意不可,谏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9]。“政事所施,未可谓能合法度。官乱于上,民贫于下”[10]。即是此意。自古迄今的政治制度均具有两重性,一是传承性,承上启下;二为变化性,革旧布新。倘若对一个王朝的制度不明,就很难从纷杂的史事中看清它的演进脉络。如同先哲们所云,“读史先读志”。否则研习历史就不会得其要领。我国传统史学研究“政治大端”。所谓“大端”,即大事。先秦以降,“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代王朝之大事,自然包括神祇、军事、政治、法律等层面。实践证明,中国政治制度史历来是历史学、政治学研究的一个永恒主题。 卷帙浩繁的“二十六史”等典籍,尽载历代帝王的“大端”。汉代司马迁编修“成一家之言”的《史记》,编纂方法上采用“本纪”、“表”、“书”、“世家”、“列传”等“五体”。以彰显帝王“本纪”、将相等“列传”为主,以典章制度的“书”为辅,故称“纪传体”。《史记》开启了制度史研究的先河。正如宋人郑樵在《通志·总叙》所言:《史记》“使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11]班固撰成“包举一代之史”的《汉书》,承袭《史记》体例,略加变更,将“书”改成“志”,“世家”并入“列传”,整齐划一了纪传体裁。《汉书》“十志”在《史记》“八书”的基础上扩展而来,又新辟《地理志》、《食货志》、《刑法志》等五志,从此修史重视制度的编纂。如同清人章学诚所云:“固《书》因迁之体,而为一成之义例,遂为后世不祧之宗焉。”[12]由此觇知,政治制度史的关注由两汉发凡起例,尔后,历代官私史作,亘古不移。 二十世纪初,梁启超高举“新史学”旗帜,倡言“史界革命”,吸纳西方的学术理念与方法,批判旧史学的弊病,“而求得其公理公例”。新史学冲破了传统长于叙事、短于理论的“叙述史学”的藩篱,在内容和方法上均产生了巨变。新式的史学论著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就本世纪四十年代已出版的大量史著而言,主要分两类:一为新式中国通史。此类著作不少为新式学堂的历史教科书。1905年,刊行最早的是柳诒徵编撰的六卷本《历代史略》,之后,梁启超《中国四千年开化史》等问世。而影响广泛的当是1904-1906年刊行的夏曾佑著《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三、四十年代,李泰棻的《中国史纲》(三卷)、邓之诚的《中华二千年史》(四卷)、钱穆的《国史大纲》(两册)等相继付梓,这些通史均记述古代典章制度的沿革。二是新式典制史。这类著作包括通史、断代史、专题史等,例如,曾资生的《中国政治制度史》、杨熙时的《中国政治制度史》、喻亮的《中国政治制度概论》等;陶希圣等的《秦汉政治制度》、方瑜的《唐代的科举制度》、章中如的《清代考试制度》等;高一涵的《中国御史制度沿革》、李俊的《中国宰相制度》、徐式圭的《中国监察史略》、秦松石的《中国历代兵制概要》等。此阶段典章制度研究的内容较广,成果亦丰。可知典制史在新史学研究中所处的显著地位。 五十至七十年代,前十七年,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编纂的中国通史与断代史,仍以叙述各朝典章制度为主要内容之一。譬如,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吕振羽的《简明中国通史》(修订本)、翦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要》等。而政治制度史研究的专著则凤毛麟角,诸如,许大龄的《清代捐纳制度》、唐长孺的《九品中正制度试释》、岑仲勉的《府兵制度研究》、商衍鎏的《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等,皆为质量上乘的断代专题制度研究的名著。面世的学术论文涉及皇帝、官制、兵制、法律、科举、地方行政等层面,文章较多,兹不举例述要。应当说这一阶段政治制度史研究还是取得了一些颇具影响的成果。而后十年,学界受到“文革”的巨大冲击,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岁月里,“极左”倾向作祟,史学研究为现实政治服务,“评法批儒”,“影射史学”,使得历史研究走上极端。十年浩劫造成了历史学同其它科学一样始终处于停滞状态,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更无从谈起。 八十年代以来,即改革开放三十年,是历史学发展的最活跃时期。西方史学理论与方法的传入,开阔了学人的眼界,突破了以往研究的“禁区”,历史学呈现出多元化、多学科交叉研究的繁荣局面。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又引入政治学、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从官僚政治、政治文化等新视角,探讨官僚、制度和文化的关系,将中国官僚政治作为一个历史特定的形态或体制加以阐述。可以说,此段古代政治制度史研究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为适应高校学科建设和教学之需,出版了一批政治制度史的教科书和专著,例如,王汉昌等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略》、左言东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罗映辉主编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韦庆远主编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等,有几十种之多;专项制度史的著作有肖永清主编的《中国法制史简编》、张晋藩的《中国法制史》、陈光中等《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王汉昌主编《中国古代人事制度》、李铁的《中国文官制度》、周继中主编《中国行政监察》等;断代制度史的著作有安作璋等《秦汉官制史稿》、严耀中的《北魏前期政治制度》、祝总斌的《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关文发等《明代政治制度研究》等,各式论著丰多。其中不乏高质量的学术之作。但是一些著作,尤其是教材,侧重于叙述制度,体例小异,内容编排雷同,缺乏理论与学术的创新力度。近十年来,断代制度史专题研究颇有发展,深入地探讨某课题,已成为一种新的研究趋向。 多年来,如何深入研究政治制度史?不少学者抒发己见。韦庆远先生在《明初的三杨与儒家政治》一文指出,研究古代政治制度史,不但应注意在官书政书中登载的各种诏谕律令等条文规定,还更应注意其实际表现;不但应注意其“体”(体制),还更应注意其“用”(运用、作用)。仅排比官制的源流变迁、品秩、职掌、衙门等级等,“可能只得其形而失其神,甚至其神也走了样的”。“体”是躯干,“用”是气血精神,离开了气血精神和实践而研究躯干,顶多与解剖尸体相同,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出相关制度的实质。[13]研究从制度的条条框框中跳出来,不能离开政治而研习制度,应将典型的人、事与制度作为互动关联的一个整体,作动态制度史研究,方能揭示制度的本质。应当明确地说,韦先生的主张引领着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方向。 几千年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是什么?不少学者均作过共性的概括,大体有以下几点:第一,君主专制、个人集权与宗法血缘关系相结合,贯穿古代社会始终。第二,政权与神权相结合,以君权神授为王朝合法存在的理论基础。第三,政治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以名教为准则,体现礼法相联和等级尊卑。第四,制度是王朝维护统治的工具,它自始至终伴着贵族特权和官僚政治,陈规陋习也导致吏治的窳败。第五,在君主高度集权制度下,行政事务均由皇帝钦定,人治胜过法制。君主凌驾于制度之上,不受约束。[14]这些特征是中国古代特殊历史环境和传统文化的产物,也是区别于西方列国政治制度的显著标志。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个多民族组成的国家。古代有大小王朝61个,分别由汉族、匈奴、羯、氐、羌、鲜卑、契丹、党项、女真、蒙古、满洲等民族的贵族阶层建立的。他们所建政权的政治制度既承袭了中原王朝的制度,即所谓“汉化”问题;同时也保存其自身民族的特色,诸如,辽代的“南北面官”、“投下军州”,金代的“猛安谋克”、“勃极烈”制,元朝的“怯薛制”、“达鲁花赤”,清朝的“八旗制度”等。这是由该民族传统文化的特质所决定的。 清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末世王朝,其政权是以满洲贵族为主体的满汉官僚联合执政,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清代政治制度仍是以皇权为核心,如同高宗所言:“本朝家法,自皇祖、皇考以来,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无旁落,假即左右亲信大臣。”[15]其制度既有中原传统王朝的共性,又有满洲民族特色,使其统治得以维系267年。而该制度的突出特点有四: 一、制度与“家法”相联。清朝“家法”森严,其宗旨是严密防范一切侵犯皇权、威胁国家安全的举动。家法成为第一大法。高宗说:“我朝家法,独运乾纲。”针对明末的诸种社会弊端,清廷各种制度凸现“家法”精神。清初几位帝王采取积极措施加以严防,世祖鉴于往代宦官擅政典兵,流祸无穷,于交泰殿铸铁牌示警,并依明宫寝旧制,裁定十三衙门,再立内务府,“至是奄宦之权悉归于府矣”。[16]外戚不许专权,权臣不得干政,并严行禁止士习不端,结社订盟。圣祖则禁止官员私置党羽,蠹国害政。世宗撰《朋党论》,告诫臣僚。由于专制皇权的强化,防范制度的完善,有清一代大部分时间没有出现汉唐以来母后专权、权臣擅政、外戚篡权、宦官乱政、臣僚结党等局面。这样“家法”也极易导致清朝“全只有法术,更不见制度”。[17] 二、糅入周边民族的多种文化。军政合一的八旗制度就借鉴了契丹的“八部大人”,金朝的“猛安谋克”制,以及明代卫所的总旗、小旗等;部分机构名称又吸纳朝鲜称谓,例如,崇德时期设立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它们的名称及其职掌均参酌了朝鲜王朝承文院、承政院、弘文院等制度。就连六部早期正副长官的名称承政、参政都参用朝鲜部院职官之名。[18]文化上彼此相互借鉴,这也是东北地区少数民族王朝在政权建设上的一个共有特征。 三、彰显满洲贵族与官员的地位。在“首崇满洲”的清代社会,官员虽设满蒙汉复职,但制度本身却凸显满洲的地位。国初定制,议政王大臣会议数员,“皆以满臣充之”。顺治元年起,中枢机构六部、理藩院、都察院的长官皆为满缺,五年始增汉缺尚书一员,汉缺左都御史一员。六部满汉侍郎均分左右,理藩院左右侍郎、盛京五部侍郎皆为满缺。而六部等衙门实权皆操持在满官之手。由此满汉官之间渐生矛盾。会议之时,一二人发言,众俱唯唯。汉大臣“则必有涉于彼之事,方有所言;若不涉于彼之事,即默无一语”。“大小汉官,凡事推满官”[19]。大学士不问政事,虽各兼部务,“亦见夺于满尚书”,间有建白,无关大政[20]。这样的习惯压抑汉官的积极性,从长远看,对清廷政权的稳定并不利。 四、“仿古效今”,承袭明制。后金初创,制度未全,多仿明制。皇太极指出:“凡事都照《大明会典》行,极为得策。”清定都燕京,多尔衮摄政期间也一如明制。也就是说清前期基本上是继承明朝的一整套政治制度,定内外文武官制,“略仿明制而损益之,兼用满汉人”。[21]比如,清代从中央的内阁、六部、翰林院、六科给事中、都察院等,到地方的行省、道、府、县衙门的建置,与明朝大同小异。 近十余年来,应当说清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在向纵深方向发展。特别是一批史学功底比较扎实,思维敏锐的青年博士生成为该领域的生力军。他们的博士论文选题面宽,发掘新史料,开拓了不少新课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展开深入探索,真知灼见迭出,取得了可喜的成果。青年学人的迅速崛起,昭示着清史学术苑囿必将繁花似锦。 越男君正是这支青年生力军的一员,喜治清史,对清代政治制度尤有志趣。她将《清代考课制度研究》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刻苦专研,用功甚勤,五易寒暑,杀青论文,得到评审和答辩同行专家的一致称许,获得博士学位。考课制度是古代职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历代皇帝对文武百官管理和掌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考课官员的目的是奖优汰劣,激励官吏更加效忠帝王,察吏安民,维护一方的长治久安。这是官僚政治不可缺失的内容之一。以往学界对清代官员考课制度研究薄弱,缺乏较全面而深入的解析。该文对有清一代朝官“京察”、外官“大计”、武官“军政”作了系统而翔实的论述,在理论和学术上具有较高的价值,对当今公务员队伍建设也有参鉴作用。它是清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的一部力作,填补了清史研究的一项空白。 制度史研究不应当拘泥于条文标本式说明,而应凸现人、事件和制度的互动关系,治活的制度史,方可揭示在不同的制度下的皇帝、官僚与民众之间的相互作用。《清代考课制度研究》正是在这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作者翻检了卷帙繁多的官修政书典籍、私人文集、笔记等,尤其是查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吏部档、内阁黄册、吏科题本等大量档案,史料采撷宏富,在此基础上,提出新论。该文将制度规定,运作机制,以及皇帝、官僚的相互关系,联系在一起考察,使清代官员考课制度动起来,从中披露制度的得失,给人以启发。倘若说该项研究有何尚待改进之处?那就是应加强理论的升华,更深层的揭示规律。在历史研究中,要树立问题意识,具有理性思辨,可以避免停滞在具体的感知上。理论分析之深浅,决定论文质量的高下。汉代孔安国曾云:“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22]假借此语,不知拙序上述之言是否达其意。 1997年秋,越男君负笈北大,从本科到博士生,燕园苦读,屈指九载。我忝为导师,目睹了她辛苦求学的全过程,也为她学术的每一进步而感到欣慰。春华秋实,耕耘收获。她的博士论文《清代考课制度研究》又经数年反复推敲,终将付诸梨枣,可喜可贺!越男博士现已走上科研岗位,当戒骄戒躁,不可怠慢,在艰辛的学术征程中,上下求索,持之以恒,定能做出业绩。 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岑参有诗曰:“古来青史谁不见,今见功名胜古人。”[23]南宋词人张孝祥语云:“立志欲坚不欲锐,成功在久不在速。”[24]兹特录上述古人警语以赠,彼此相勉。是为序。
庚寅年五一劳动节 写于北大清华蓝旗营小区寓所澹泊书屋
-------------------------------------------------------------------------------- [1]《周易正义》卷第六《节》,《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以下引《十三经注疏》版本同上。 [2]《尚书正义》卷第十八《周官》。 [3]〔汉〕班固:《汉书》卷九《元帝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下同。 [4]《尚书正义》卷第十九《毕命》。 [5]〔汉〕贾谊:《新书》卷九《大政下》,卢文弨校本,中华书局,1985年版。 [6]〔清〕昭梿:《啸亭杂录》卷四《汤文正》,中华书局,1980年版。 [7]《周礼注疏》卷第十五《地官·遂人》。 [8]《汉书》卷七十五《京房传》。 [9]《春秋左传注疏》卷第五,桓公二年夏四月戊申。 [10]〔宋〕王安石:《上时政书》,秦克等标点本《王安石全集》第一卷《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11]〔宋〕郑樵:《通志·总叙》,《通志·二十略》上,王树民点校本,中华书局,1995年版。 [12]〔清〕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一《内篇一·书教下》,叶瑛校注,中华书局,1994年版。 [13] 参阅韦庆远《明初的三杨与儒家政治》,《史学集刊》1988年第1期。 [14] 参阅韦庆远、王德宝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绪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15] 参阅王先谦《十一朝东华录》卷二十八,乾隆十三年八月辛亥,宣统辛亥存古三印本。 [16]《清史稿》卷一百十八《职官志五·宦官》。 [17] 钱穆:《中国历史政治得失》第五讲:清代 一、制度与法术,三联书店,2006年版。 [18] 参阅〔朝鲜〕《经国大典》卷之一《吏典》,影印本,韩国保景文化社,1995年版。〔朝鲜〕《官案·内案》,韩国图书馆研究会编,宝晋齐株式会社发行,1971年版。 [19]参阅王先谦《十一朝东华录》卷八十三,康熙四十八年正月乙未;张廷玉等纂:《吏部则例》卷十一,乾隆七年武英殿本。 [20]〔清〕梁清标:《蕉林诗集》四,康熙十七年,秋碧堂刻本。 [21]《清文献通考》卷七十七《职官一》,万有文库本,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22]〔唐〕刘知幾:《史通》卷四《序例》,中华书局,1961年版。 [23]〔唐〕岑参:《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岑参集校注》卷二《编年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24]〔南宋〕张孝祥:《张孝祥诗文集》卷十七《论治体札子》,黄山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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