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顾诚《南明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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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5-12-24 |
【原文出处】中国史研究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804 【原刊页号】167~173 【分类号】K1 【分类名】历史学 【复印期号】199812 【标题】读顾诚《南明史》 【作者】何龄修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正文】 南明史在中国史学中不是一个冷门。在清末民族斗争激烈的时候,特别是鸦片战争后和抗日战争时期民族危机严重的时候,南明史的研究都曾掀起高潮。这里有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自从顺治初函可《再变纪》案、康熙庄氏史案、戴名世《南山集》案,到乾隆借修《四库全书》大兴文字狱,将南明历史记录扼杀在腥风血雨之中,在《实录》、方志等史籍中又肆意隐瞒、歪曲南明历史,南明史的面貌遭到可悲的扭曲和践踏。在这种情况下,科学本身产生了恢复真相、探究它的发展及其意义的需要。这里还有社会的政治的需要。南明史有激发民族精神的教育意义。这就是每到那些特殊的历史关头,人们总是更加重视挖掘南明史固有的人文价值的原因。 因此,南明史研究有许多的成果面世。顾诚教授的《南明史》是一项最新的成果。我通读一遍,只觉得新意满纸,十分惊喜。它当然不是填补空白之作,但却代表南明史研究迄今为止所达到的最高水平。南明史纷繁复杂,记载隐讳混乱。从来的研究者,在南明史的局部问题、具体问题上做过许多工作,有所发现,但在全局上则往往只有大致的浮泛的了解,对南明史的全过程及其细节尤多模糊、迷误。我深深地感到,只有顾诚教授《南明史》对南明史全过程和具体问题做了精深的分析、研究。也就是说,只有顾诚教授一人真正前后贯通地、比较透彻地掌握南明史。现在史学著作的出版仍然不少,但其中草草撰成,错误百出,或虽似平稳、实则平庸的居多,而像顾诚教授《南明史》这样在史实和分析方面多所创获的则比较少见。我想,任何治史者只要涉及南明史,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这本书的观点,都不能不读它,对它所理清的史实,即使不愿意也不能不接受。 我在这篇不长的文章中,不可能对本书的成就、优点和缺点做全面的评述,只谈谈三点粗浅的读后感。 一 我读顾诚著《南明史》时第一个特别强烈的印象,是这本书非常重视史实的精确可靠。 历史研究是一个复杂的考察和思维过程。但史料的收集、鉴别和考证总是最先要通过的第一大关。不能确定史料所反映史实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不会对史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加工,找不到记载与记载、情节与情节之间的联系,就不能构成精确的史实作为进行分析、概括的坚实基础。研究历史而始终不懂得史料的鉴别和史实的考证,那充其量只是个半拉子而不能称为合格的史学家。 顾诚教授在长期的研究中,一直对每条史料都不轻信,对每项史实都不以成说为满足,而要进行严格的审视,有的要重新进行考证。这样的治学路线,集中、突出地贯彻在《南明史》一书中,概括成《凡例》第一条:“这部书以学术价值为前提。不满足‘言必有据’、‘无一字无出处’,而是力求在史实上考订准确。有些问题难以下结论,只好暂时存疑,同时在正文或注解中指出疑点所在。”严谨的高质量的追求,给本书带来许多突破。这是本书的一大优点和特色。 南明史有许多重大的关键性的史事。史可法和马士英定策继统、监国鲁王诸部在浙江的起义、隆武亲征和何腾蛟迎驾、郑成功和二张在沿海的抗清活动、郑成功与李定国会师广东之役、吴楚党争、孙李内讧、四川军阀内争等史事,记载混乱而影响巨大,本书都做了细致的清理,深入的考证,揭出历史真相。 以史可法等重建明朝政权而论,这是影响弘光朝历史发展的大事。一般都认为史可法与东林党人力主拥立潞王,并写信给马士英说明福王七不可立,而马士英联络主要将领抢先拥立福王,以定策功夺得实权,史可法被迫承认既成事实,又因七不可立信函而遭受挟制。本书揭出的继统定策过程更为复杂。东林党人最早掀起拥潞舆论。史可法当国大臣,处在既要照顾东林门户,又不能故违封建礼法舍亲立疏的尴尬境地,与马士英协议拥立桂王,并已决定去广西迎驾,但曾供役老福王宫内、时任凤阳守备太监的卢九德,却出面联络几个想夺取定策之功的将领拥立福王,马士英无奈,背叛与史可法的协议,改投福王。史可法还茫然不知,喋喋不休地说福王七不可立,不能不跌落陷井。本书揭出的这个过程根据充分,确凿可信。书中由此引出的对定策后果的分析,对史可法的批判,也就很有说服力。 又如隆武亲征和何腾蛟迎驾,本书揭发出何腾蛟不顾大局,对迎驾采取虚假态度,在隆武覆亡问题上实难辞其咎。对何腾蛟活动的考察,是南明史研究的又一突破。这一点对分析南明历史发展和重新评价何腾蛟具有重要的意义。 再如郑成功、李定国会师广东计划失败,海峡两岸的史学家都探讨过它的真相。大陆的郭影秋在《谈郑成功和李定国的关系》文中指出:“在郑、李的有关交涉中,李定国一直居于主动地位,而郑成功则显得有些被动,……他对于李定国‘会师五羊’的要求,并不是那末热心。”郭影秋认为,这是会师计划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注:《郑成功研究论文选》, 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68页。)。台湾朱锋在《李晋王与郑延平》文中说:“郑成功却为了周旋议和,仅作了消极的会师或至误期失机,影响局势至巨。”他认为,如果李、郑衷心协调,及时会师作战,则不仅不会轻易失陷两广,而且很有可能规复南京,“进而反清复明运动又有进展的机运与灿烂的前程”(注:《台湾郑成功研究论文选》,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46—247页。)。香港马楚坚在《郑成功应李定国勤王愆期试探》文中进一步指出,郑成功消极虚应,“实无勤王会师之心”,认为“此当与郑氏尚冀和议有关”,“郑清议和之误机宜”,李、郑“复兴决策略异之影响”(注:《郑成功研究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2、157、 160页。后收入作者个人论文集《明清边政与治乱》,加副题《兼析南明屡奋不振之由》,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见第235、237页等。)。只有本书完全挑开遮蔽庐山面目的帷幕,明确指出,郑成功虽始终为明,但不愿毫无保留地服从明廷调遣,恪守臣节,而要求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因此对与李定国会师采取虚应故事的态度。本书从双方联络会师的时间表论证了郑成功的拖延策略,郑氏软禁李定国使者以及最终任命曾拥戴绍武,与永历大打内战的林察为南征水陆总督等史实,有力地证明了对郑成功所作的政治判断。 全书不仅对这些大事有精彩考证,就是对一些小的史实,前人记载或研究的失误也有辨析、纠正。《凡例》第五条说对各种史籍直至研究著作中“存在的谬误或偏见,在适当地方依据准确史料予以澄清,以免以讹传讹”。因此,全书充满作者对澄清史实所获的成果,兹不赘述。 本书为什么能做出这么多出色的考证,有这么多新的发现?史料很丰富,史料的利用很充分、很得当,是重要的原因。著者收集、阅读范围广泛,除治南明史者较了解的史籍必读以外,旁及罕见的管绍宁、辛升、余煌、王锡衮、连成璧、刘武元、胡有升、佟国器、耿兴宗、曹烨、洪若皋、曹大镐、素心室主人、柳同春等人一大批著作。书中广泛利用方志,而方志则尽量择取时间最接近的顺治、康熙本(约占所征引方志的一半),因为记载最及时,而且避免了《明史》刊行后和大兴文字狱后发生的严重的篡改。有新史料,或从习见史籍中挖掘出有新价值的史料,才能构成人所不知的新史实。研究方法科学,也是重要的原因。著者对史料本身的审查很严格,他判定为托名伪造的文献如刘彬《晋王李定国传》之类一概不用,他考证出《过江七事》不是陈贞慧而是姜曰广的著作,这就大大提高了这一文献的史料价值。这类考查具有很大的示范性。著者是考证的老手,善于发现记载的疑点、矛盾和联系,并且总是使用正本清源、刨根问底的方法,理清端绪,把问题搞个水落石出。书中为研究隆武朝的军事形势,曾指出南明当权人物总是夸张自己,留下材料虽多但不可信,因此必须借助于清朝档案。为澄清张名振、张煌言三入长江之役在时间和情节上记载的混乱,他利用明清双方资料的二重证据,依据清朝档案,参以张煌言诗文,再以当时亲身见闻者的记载作补充,得出都在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的可信结论。应该强调指出,还有思想上的原因。传统对思想的禁锢是很严重的。传统史学造成史可法、何腾蛟、瞿式耜、郑成功等的高大形象。流行已久的成说像梦魇一样纠缠人的头脑,阻断人的怀疑和进一步思索。顾诚教授相反,完全遵循一种实事求是的思维,没有迷信,没有包袱,这样主导自己的研究工作。这应该是推动著者取得成功的更重要的原因。 二 我读顾著《南明史》的另一个深刻印象,是本书有鲜明的历史是非感,有强烈的民族精神。史学是人文科学的一部分,是提高人的精神素质的科学。史学在史实清理、理论概括上都有很大的复杂性,而且它从来就有模糊的一面。分析社会问题,必须把问题提到适当的历史范围之内的要求,无疑使工作更为繁难。但这只是增加了史学研究的艰巨性和史学工作者的责任,并不能说明史学对于是非、对于正义非正义的问题可以采取模棱两可的抹稀泥的态度。史学如果对这一点失去敏感性,那将是很可悲的。 在这样关系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问题上,本书是旗帜鲜明,说话掷地有声,毫不含糊的。顾诚教授对明清易代的历史有自己的结论,即这次皇朝更迭是中华民族内部落后而piāo@①悍的满族贵族勾结最反动的汉族官绅地主,窃取农民大起义胜利果实,坐收渔翁之利的结果。满族贵族建立清朝后,在较为先进的汉文化影响下,自身取得阶段性飞跃。清朝在一段时间里朝气蓬勃,国势强盛,对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奠定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然而,满族贵族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引起国内政局大动荡,打断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正常进程,也是不容忽视的。他坚决反对把既成事实都说成历史必然的观点,认定历史的必然性只有一条,就是社会要发展,要前进。因此,他强调指出,本书着重分析当时各派势力的成败得失,而以哪一种势力取胜对中国社会生产破坏最小,最有利于推动社会前进为褒贬的标准。在他看来,国内民族矛盾已上升为当时社会主要矛盾,满族统治的建立是以全国生产力大幅度破坏为代价的。因此,人民群众抗清复明的民族斗争是全部南明史的主线,在这场斗争中的表现和对待这场斗争的态度,成为作出历史是非判断的基本依据。如果历史地加以观察,应该承认这是很合乎实际很正确的。 这一点在历史人物评价上得到很明确的体现。本书特别给人以别开生面的感觉的,首先是在人物评论上翻了一些旧案,或与陈说表现出较大差异。严厉的措辞,批判的锋芒,直指“一直被推崇为正人君子,描写成支撑南明政权的擎天大柱”的何腾蛟,指责他“妒贤忌能,误国误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因为他在湖南战场上“挑起明军互相残杀,给清军以喘息之机”,“一手断送了复湘援赣的战略大局”,成为“一误再误,坐失事机”的“罪魁祸首”(注:顾诚:《南明史》,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引文出自本书者,不一一注明。)。同样,对于史可法、刘宗周、瞿式耜、郑成功等曾被称为民族英雄的人物,也根据他们在实际生活中阻碍、贻误抗清复明事业的事实,给以批判。称刘宗周“迂腐偏狭”,追求“自我完美”,“以身殉名”,是本书独特的对他的严厉批判。但是,本书并非攻其一点,对他们完全否定。例如,《济尔哈朗进军湖南与何腾蛟被俘杀》节给何腾蛟全面评价,指出他“被俘后坚贞不屈,保持了民族气节”。 与此相同,本书对历来屡受恶评的马士英、钱谦益、孙可望等部分人物,则颇有恕词褒词。通过考察马士英的言行,本书一方面认为他“固然不是救时之相”,“秉政时毫无作为”,另一方面指出将他列为“奸臣”和“阉祸”实属“无中生有”,东林、复社人士加给他的种种罪名很多不实,论证其“末路”“尽力以抗清的实际行动改变自己过去的不佳形象”,“多次参加渡钱塘江攻余杭、富阳以及会攻杭州之役”,失败后“逃入四明山削发为僧,被俘就义,实属难能可贵”。对钱谦益,本书认为他曾“有苟且偷生之念”,“但他内心里念念不忘恢复明朝,实际行动上多次冒杀身之祸从事反清复明活动,也不容抹杀。”书中论述永历朝历史时,对最终降清的孙可望有许多批判,但仍然肯定他前期“功大于过”,曾创造出足以同清廷抗衡的局面,“除他以外没有任何人做到过”。 人是复杂的,多发展、变化。顾诚教授笔下的历史人物,鲜明、真实可信。这样评价历史人物,不仅完全贯彻了作者评判是非功过的标准,而且坚持了辩证的分析态度。是非清楚,功过分明,才能吸取历史教训,振奋民族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推动事业进步。这种判断是非的理论原则,在全书研究其他历史问题、历史事件时一以贯之,例如“吴党”楚党之辨等,不一一细举。本书反复强调,“以是否死节作为忠佞的惟一标准,带有很大的片面性。临危授命固然值得肯定,因为他们在最后关头表现了民族气节”,但绝不能因此就掩盖有人此前种种损害抗清大局的不良表现。也就是说,既不能以一眚掩大德,也不能一俊遮百丑。一切都要实事求是。这应该说是人物研究中的不易之论。 作为全部南明史的主线,本书高度赞扬大顺、大西和其他农民军的英勇斗争,因此南明官绅对农民军的态度就具有根本的重要性。书中褒扬那些主张并以实际行动促进联合,以比较诚信的态度对待农民军的官绅,认为“在民族危机日益深重的情况下,南明朝廷(从隆武政权开始)中一些有识之士看到了只有联合原大顺、大西农民军共同抗清才有复兴的希望。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大学士堵胤锡、朱天麟、王化澄等人。”这样的观点我是赞同的。这不仅因为民族斗争是全民族官民共赴的斗争,而且历史证实:只有大顺军余部在湖广战场、大西军余部在西部战场、许多小股农民军在各地才取得了震撼全国的战果,开创出抗清民族斗争的崭新局面;南明官绅联合和依靠他们就取得胜利,阻碍和破坏联合必然招致失败。 有朋友问过:人数很少的满族为什么能打败南明,统治全国?这个问题很尖锐。明清易代是中国历史上以少胜多,文明落后者战胜先进者的典型事件。本书没有集中论述过这个问题,但处处作分析,实际上做了完满的解答,即认为根本原因不是力量悬殊,强弱异形,而是内部凝聚力的差异,“各种抗清势力之间矛盾重重,互相拆台,甚至自相火并。”这是最深刻最宝贵的历史教训。自己打败自己。内耗、内争带来失败,带来灭亡。这是真理。 三 最后,谈谈顾著《南明史》的缺点。 本书对史可法等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指责史可法在定策拥立上犯了关键的错误,指责他是错误的“联虏平寇”方针的主要倡导者和执行者,这一方针导致弘光政权的覆灭。本书强调指出,史可法除怀有门户之见外,缺乏雄才大略和果断魄力。这些批判,在主要精神上是完全站得住的,正确的。但如果认为史可法不顾民族大义,一味苟且偷安,或者只想利用四镇保住南京小朝廷,以保住自己督师大学士头衔,则似嫌过于激烈,并不符合史可法的实际。历史人物评价,向来是历史研究中一个难点。史可法是一个忠荩有余、才具平庸的人。这个才,不是指一般的办事能力,而是运筹决策、救时济变的能力,领导国家的能力。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是理学的纲常名教的乳汁滋养成长的,他的政治理想是做“纯臣”,按纲常名教的规矩办事,实际上也受了理学的毒害。他的幕客彭士望、欧阳斌元曾力主他起用高杰、左良玉两军齐下南京清君侧,把大权夺回来,他听了骇然道:“君年少气锐,果尔,得为纯乎?”(注:彭士望:《耻躬堂文钞》卷首,陆麟书:《彭躬庵先生传》。)在史可法看来,临以军威,震惊皇上,不得为纯臣。他因此也害怕和疏远了这两位提出如此夺权主张的幕客。这就是他体现其原则的素质。从他的素质看,他只是一名太平宰相的人选。这一点不是今人才发现的,同时代人对此已朗若日星。夏完淳这样一名小青年,就明确说过:“史道邻清操有余而才变不足。”“用兵将略非道邻所长。”(注:夏完淳:《续幸存录》,《南都杂志》。)郑廉说得更具体:史可法“为人廉谨无大略,特治世之良臣,遇变则信国、叠山俦耳。其于驾驭笼络,应机济变,非其所长”(注:郑廉:《豫变纪略》卷八,浙江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01页。)。 然而历史的发展却将可法推到了权力中心、救国领袖的位置。他的个人素质与他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这是一个悲剧,既是南明的悲剧,也是史可法个人的悲剧。 南明的对手有两个:大顺农民军与清朝。孱弱的南明不能双拳并击是很明白的,不是联顺抗清,就是“联虏平寇”,二者必居其一。在当时条件下,作为南明决策人,倘若选择联顺抗清方针,显然非要具有高远眼光、过人勇略不可。实际上,真正采取行动实现联合农民军抗清,要等到李自成、张献忠牺牲和南明更加削弱以后(注:参看《中国史稿》第7册,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页。)。 在此以前要实现这种联合,存在传统观念上的障碍。史可法其人,特别在走错定策拥立这步棋以后,不能与饮“福禄酒”的大顺联合,导致战略方针的失误,应是很明显的。这就必然出现对清朝的态度缓和、退让。作为实际上的最高军事统帅,既不能全权自如地指挥军队,又没有比较牢靠的后勤保障,史可法不能贸然北伐,也受军事、政治、经济形势的制约。由此可见,造成悲剧性灾难性的结局不纯粹是史可法个人的原因。这样说一点没有为史可法掩饰、开脱的意思,他所处的地位使他应承担最大的历史责任。人们有权要求他少犯错误,冲破环境的桎梏,创造崭新的局面。我的说法只是想寻求对古人犯错误的根源的理解。史可法毕竟不是无足轻重的人物,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他都曾成为民族的旗帜。本书评价历史人物,应该说是实事求是,观点鲜明,态度平允的。认定凌@②的“异常表现”不是左右逢源,效忠二主,暗通南北,而是深受“联虏平寇”方针的影响;这就明确表现了作者的科学尺度。为了澄清史实,改变对史可法等人一味叫好的评价,发生一点矫枉过正之处,也可以理解。 我觉得,本书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每个著作家都有权确定自己著作的范围。比如孟森的《清史讲义》,只写他研究过的问题。清朝一开始就碰上资本主义逼近门坎,在一个不算很长的过程中被卷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断代清史不能不写。但他就是不写,关于清前期对外关系的历史一点也不涉及。当然,读者也可以从学术上对内容提出要求,说明中缺少什么。 从来撰著南明史,都限于南明政治、军事史。这是南明史的主体,应无疑义。南炳文著《南明史》,有对外关系一章,论述乞师日本、遗民东渡(注:实际上,遗民南渡,去越南、菲律宾、印尼等,皆不可忽视。)、郑氏海外贸易、南明与西方传教士关系等问题(注:参看南炳文《南明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52—377页。),是一种突破。但完整的南明史实在不能缺少经济史、文化史篇章。经济史应研究生产与财政。本书对财政略有涉及,但不专门。赋税的征派,沉重军费的筹措和争夺,都对南明政治、军事有严重的影响。南明在诗文、小说、史学、绘画等文化史领域都有成就,有的是重大成就。国破家亡之际,投笔从戎之时,颠沛流离之遇,舍生取义之场,都产生好诗。张煌言、顾炎武、韩绎祖、阎尔梅、魏耕、方文等是杰出的南明诗人,留下许多诗篇在思想、艺术上显示出震烁古今的辉煌。许多南明英烈的绝命辞、殉难诗,每篇(首)寥寥数十百字,无不铿锵有力,洋溢着长留天地的正气。还有许多有成就的散文,张岱、余怀、黄宗羲、王猷定、魏禧等都是著名散文家。甚至一些走出了国门的僧人的诗文集,如隐元隆琦《新纂校订隐元全集》(注:〔日〕平久保章编,开明书院1979年版。)、东皋心越《旅日高僧东皋心越诗文集》(注:陈智超编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旅日高僧隐元中土来往书信集》(注:陈智超等编,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5年版。),也是生动的南明文学。这些都应论述。西吴懒道人《剿闯小史》(弘光刊本)、薇园主人《清夜钟》(隆武刊本)、漫游野史《海角遗篇》、古宋遗民(陈忱)《水浒后传》等是应归入南明文学范畴的小说,它们的特点和思想、艺术价值,也是要给以专门探讨的。史学是南明文化史上很具光彩的领域,因为他们大多寄寓着南明著作家的兴亡之痛。南明臣庶所著、始草于或成稿于南明的史书,如谈迁《国榷》、查继佐《罪惟录》、张岱《石匮书后集》等及其他许多纂辑资料、记录见闻的史书,构筑了挺拔而雄丽的南明史学大厦。绘画如八大山人、陈洪绶等的画,也需要论列。可见,南明岁月虽然短暂,但耿耿丹心、殷红热血却造成了许多文化珍品。《南明史》缺少经济史、文化史的专门章节,不能不使人感到缺憾。 地下复明活动也嫌探索不够。本书提到了钱谦益、李之椿等的复明活动,并且就地下部分与张名振、张煌言等北伐的联系做了精彩的阐发。但关于地下复明运动的来龙去脉和发展过程的研究,仍付阙如。实际上这是激烈斗争的另一条战线,也值得歌哭的一部分活动。连带的,关于浙东山寨的抗清活动,山寨与州县的地下联络、配合,钻研也较薄弱。上虞东山原督师李长祥说:“吾於会稽诸城皆有腹心,一鼓可集。”(注:李聿求:《鲁之春秋》卷一六,传第七之一,《山寨》一,《华夏》,浙江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56页。) 李长祥在这里不是吹牛,举一例为证。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冬,清宁绍道陈谟、绍兴知府沈文理曾缉“获长祥伪军师张其焕、伪总兵陈木之、奸细朱伯虎三名”(注:《浙江巡按秦世祯为捉获潜通黄斌卿张名振人犯事揭贴》(顺治四年十二月),载《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 页。)。其中朱伯虎就是著名诗人、复明志士朱士稚,魏耕复明集团的骨干(注:参看何龄修《关于魏耕通海案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93年第2 期,第35页。)。可见李长祥与这个地下集团的联系。以顾诚教授的功力,在这些方面应能有更多的发掘,可惜他没有密切关注。因此,我觉得这既成为本书的一项不足,又是南明史研究的一种损失。 书中还有个别小的错误,或者还可进一步追究的地方,如谁是史可法答多尔衮书作者,是一个热门问题。本书相信黄日芳敢于公开刻印原草,而将著作权归于黄日芳,在脚注中并存异说,是很审慎的。我相信多人起草,博取众长,黄日芳原草只是众多草稿中的一份(注:参看何龄修《史可法扬州督师期间的幕府人物》,《燕京学报》新3期(1997年),第175—176页。)。这种问题完全可以再考虑一下,了结此公案。书中有个别词语不当,也待改进。 一本书总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以上我谈的各点,不一定对。不管怎样,这些并不妨碍本书作为一个新的史学精品的重大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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