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是人类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具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它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换句话说,政治制度寓国家本质与形式于一体,是国体与政体的总和。而政治制度史,则是研究国体与政体的起源、形式及演变规律的科学。 中国作为一个有5000年文明史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历代关于政府制度和官制的著录与考索不绝于书,但是,把中国政治制度史作为一门科学来研究,却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新方法传入中国后逐步开始的。100多年来,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从萌芽到发展,经历了一条曲折、坎坷的道路。本文不揣谫陋拟就它的发展道路及成就,略陈管见。囿于客观条件,港台地区的相关出版物,笔者无法全部观览,为避免挂一漏万之嫌,不得不暂付阙如,还望读者谅宥。 一 鸦片战争以后,先进的中国知识界为了探索救国的道路,开始向西方国家寻求真理。随着一些较早接触西方政治制度的思想家对西方政治制度的介绍,人们开始运用西方政治学的某些观点展开对中国传统的君主专制制度的批判;由此,在中国出现了用西方资产阶级新方法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的萌芽。 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无论是资产阶级改良派,还是资产阶级革命派,他们的思想武器之一,都是自觉地运用西方的历史经验,来推动中国的政治运动。因此,学习西方的政治制度,曾经成为他们政治主张的实际内容。不管是王韬、黄遵宪提出的君民共主政体,还是严复、康有为、梁启超所提出的君主立宪政体;无论是陈天华提出的民主共和制,还是孙中山所提出的三民主义和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纲领,所有这些政治主张的提出,都是以资产阶级的进化史观对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进行研究与批判为前提的。这些研究与批判,对促进用资产阶级史学新方法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起到了推动作用。 本世纪一二十年代,国内一些报刊相继发表了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学术论文,据不完全地统计,约近50篇,内容杂芜,涉及到古政、周官、历代官制、专制政体、断代政府、民国前后政体、政党、地方行政、法律制度、军事制度、家族制度、考试制度等等;其研究方法也不一,新旧参半。就中,梁启超与王国维的论文,影响最大。1902年4月,梁启超发表在《新民丛报》上的《中国专制政体进化史论》,是用西方资产阶级进化史观系统考察中国历代政体演化过程的第一篇专题论文,他把中国历代政体的发展史划分为4个大期、13个小期,“自黄帝至周初,为封建未定期;自周至汉初,为封建全盛期;自汉景武以后至清初,为封建变相期;自康熙平三藩以后,为封建全灭期”,梁文的优点在于把中国专制政体的演化看作是由低级向高级、由不完善向完善发展的历史过程,具有科学性;其缺点则是没有弄清楚国体与政体、国家与社会的区别,而将它们混为一谈。当然,他对中国历代政体发展阶段的划分,也缺乏严格的科学标准。尽管如此,梁文对于后来学者在运用近代西方资产阶级进化史观来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方面所起到的启迪作用,却是不容忘却的。其后,王国维先后写了《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殷周制度论》[①a]等,可以说是用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史学新方法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最具典范意义的学术成果。郭沫若曾称赞它包含了许多“近代的科学内容”,“好像一座崔巍的楼阁,在几千年的旧学的城垒上,灿然放出了一段异常的光辉”[②a]。 值得一提的是,本世纪初,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章太炎,在批判历史循环论的同时,提出以“社会政治进化衰微之原理”为指导思想重新研究中国历史的主张。1920年以后,他写的许多史论文章中,反复强调政治制度史研究的重要性,并打算在自己编写的百卷本《中国通史》中,“第一是制度的变迁”[③a]。这对近代开启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无疑具有鼓动作用。 以“五四”运动为契机的新文化运动,使中国学术界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中国得以广泛的传播,一批初具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如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毛泽东等,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上诸问题,并将这种研究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践结合起来,使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踏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轨道。另一方面,一般要求改革的资产阶级学者在新文化运动的激励之下,继续运用西方资产阶级史学新方法来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也取得了不少成绩。这两方面的变化与发展,实质上反映了“五四”以后中国学术界的两大潮流,造成了本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初度繁荣。其标志,便是一批为数不少的专题论文和近40部学术专著的问世。 据粗略地统计,从“五四”到40年代末,散见于各种报刊上的关于中国政治制度史方面的专题论文,约在600篇以上,内容以官制研究为主,旁及政体、皇帝制度、中央与地方行政、法律制度、监察制度、军事制度、教育制度、人事制度、考试制度、宗法制度、家族制度、礼仪制度等方面。其研究角度,基本上是按照历史学研究对象及方法的规范,以史实的考证、综述、评介等方式,阐明各项典章制度的起源与演化,绝少从政治学的角度考察历代政治制度的形态、实质、机制与得失。 在近40部专著当中,大体可以分成六类: (1)政制通史类:如曾资生的《中国政治制度史》(重庆南方印书馆1943年版;重庆文风印书馆1944年版)、许崇灏的《中国政治概要》(重庆商务印书馆1943年版)、杨熙时的《中国政治制度史》(商务印书馆,以下简称商务,1946年版)、吕思勉的《中国政治制度小史》(亚光印书馆版)、喻亮的《中国政治制度概论》(经世学社1947年版)等。 (2)断代政制类:如陶希圣、沈巨尘的《秦汉政治制度》(商务1936年版)、钱端升等的《民国政制史》(商务1946年版)等等。 (3)中央政制类:如董霖的《中国政府》(世界书局1941年版)、陈之迈的《中国政府》(商务1945年重庆版,1946年上海版)。 (4)地方政制类:如黄绶的《中国地方行政史》(作者自刊,1927年版)、黄豪的《中国地方行政》(文通1942年版)、程幸超的《中国地方行政史略》(中华书局1948年版)、朱子爽的《中国县制史纲》(独立1941年版)、瞿兑之、苏晋仁的《两汉县政考》(中国联合出版公司1944年版)等。 (5)单项制度类:如高一涵的《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商务1926年版)、《中国内阁制度的沿革》(商务1934年版)、曾资生的《两汉文官制度》(商务1941年版)、李俊的《中国宰相制度》(商务1947年版)、邓定人的《中国考试制度研究》(民智书局1929年版)、邓嗣禹的《中国考试制度史》(考选委员会1936年版)、徐式圭的《中国监察史略》(中华书局1937年版)、曾纪蔚的《清代之监察制度论》(兴宁书店1931年版)、程树德的《中国法制史》(商务1928年版)、陈顾远的《中国法制史》(商务1934年版)、秦松石的《中国历代兵制概要》(南京军用地图社1937年版)、黄坚叔的《中国军制史》(商务1941年版)、闻钧天的《中国保甲制度》(汉口直学轩1933年版)等。 (6)其他类:这一时期出版过大约40余部中国通史著作,典章制度的沿革是它们的主要内容之一。就中,如邓之诚的《中华二千年史》(商务1934年版)、夏曾佑的《中国古代史》(商务1934年版)、吕思勉的《中国通史》(开明书店1946年版)、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新华出版社1942年版)、翦伯赞的《中国史纲》(生活书店1946年版;大孚出版公司1947年版)等,最为可读。 特别值得重视的,是郭沫若于1928—1929年间写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联合书店1930年版)和王亚南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时代文化出版社1948年版)两书。前者以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研究方法”为“向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具体地探讨了中国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与特点,用郭沫若自己的话来说,“本书的性质可以说就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续篇”[①b]。这对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指导来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具有示范意义。后者把中国的官僚政治当作一个特定的形态或体制加以论述,通过比较研究,从“技术”和“社会”两个方面,揭示了中国官僚政治产生的基础、特点、演化及官僚主义的作风与流弊。王亚南的研究,由于贴近政治学的学术规范,而且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挈领提纲地“对于中国这种既古旧又现实的社会政治形态”[②b]或称“体制”进行了剖析,因此,它是这一时期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中,理论色彩最浓的、不可多得的著作之一。 二 本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后期,海内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是以历史学的专题研究这一单一形式和面貌出现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这一时期各报刊所发表的属于中国政治制度史方面的论文,较之三四十年代大为减少,总计不过180篇的样子。所研究的专题不集中,涉及到中国国家的起源与形式、官制沿革、兵制、科举制、地方及基层行政设施、变法运动等。这些论文,宏观地论述政权性质的多,微观地论证行政体制特点的少;把皇帝仅仅作为历史人物评价的多,论证皇帝制度的少。此间最有分量的论文,如陈寅恪的《论唐代之蕃将与府兵》(《中山大学学报》1957年第1期)、陈仲安的《唐代的使职差遣制度》(《武汉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邓广铭的《辽史兵卫志御帐亲军、大首领部族军两事目考源辨误》(《北京大学学报》1956年第2期)、韩儒林的《元朝中央政府是怎样管理西藏地方的》(《历史研究》1957年第7期)等等。特别是韩文从1242年阔丹(即阔端)的使者到达西藏说起,对元朝中央政府所设的宣政院与西藏地方的各级官吏、帝师制度、地方行政机构等,作了详细说明。作者用藏文古文与汉文旧记加以对校勘同,史料扎实精当,是这一时期最杰出的政治制度史论文之一。 (2)这一时期所出版的通史与断代史著作中,虽然对历代政治制度有所论述,然而普遍比较简略,而且品种与数量都比较少。其中影响较大的是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翦伯赞的《中国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54年,1979年版)、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人民出版社1976年及其以后)、吕振羽的《简明中国通史》(修订本,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唐长孺的《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及其《续编》(三联书店1955年,1959年版)、岑仲勉的《隋唐史》(高教部教材编审处1954年版)等。 (3)这一时期出版的属于政治制度史方面的专著屈指可数。它们是:吴恩裕的《中国国家起源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唐长孺的《九品中正制度试释》(武汉大学编译委员会1951年版)、岑仲勉的《府兵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谷霁光的《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许大龄的《清代捐纳制度》(哈佛燕京学社1950年版)、商衍鎏的《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三联书店1958年版)、钱实甫的《清代外交机关》(三联书店1959年版)、丽纯的《太平天国制度初探》(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太平天国官制军制探略》(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商衍鎏的《太平天国科举考试纪略》(中华书局1961年版)等,而没有一部取名中国政治制度史的教材或专著出现。 以上三个方面成果的共同特点,是从历史学的研究角度,对某项典章制度的形成、演变进行考索,并注意对它们的阶级实质与社会后果的分析,但缺少从政治体制上对各单项典章制度的运行机制加以论证。 三 1978年以来,特别是1979年3月,邓小平同志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们过去多年忽视了,现在也需要赶快补课”以来,随着政治学学科在中国的恢复与重建,为填补高等学校重新组建的政治学系的教材空白,以及满足社会上日益增长的希望有系统的政治制度史知识的需求,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其标志有四: 第一,作为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核心内容,即国家的起源和发展形式、国体和政体的演化规律问题,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前揭郭沫若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率先就中国国家的起源和发展形式问题进行了论列。建国后,吴恩裕在《新建设》杂志1956年第7期上发表了《中国国家起源问题》(同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又出版了同名小册子),提出了国家的起源是与氏族制度的瓦解联系在一起的,夏朝是中国国家的形成时期。进入80年代以后,人们就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曾经列举的国家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兴起的三种主要形式,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展开了讨论。其中,石兴邦的《从考古文化探讨我国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问题》(《史前研究》1983年创刊号)、何兹全的《关于古代史的几个理论问题》(《历史研究》1984年第1期)、王震中的《试论我国中原地区国家形成的道路》(《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3期)等论文分别阐述了不同的观点。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社会经济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中国国家究竟是通过什么途径、什么时间,以什么形式在氏族制度废墟上建立起来的,还是有待于作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从50年代到70年代,学术界完全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东方专制主义”的论断讲中国古代的国家政体,认为中国古代国家与古代东方其他国家一样,从一产生便是一种专制主义国家,其政体始终是专制主义政体。80年代以来,出现了城邦民主制和君主专制政体的争论。 日知认为:城邦制是全世界历史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各个民族毫无例外地经过城邦制阶段,中国在尧舜时代是古代城邦制产生的前夕,此后三王时代、五霸时代、战国时代由创始、全盛到衰亡的发展阶段,其最初的国家不是专制主义国家,而是贵族政治,民主政治的城市国家,统一专制帝国只能从秦开始(《孔孟书中所反映的古代中国城市国家制度》,《历史研究》1980年第3期;《从〈春秋〉称人之例再论亚洲古代民主政治》,《历史研究》1981年第3期)。林yún@①认为应当打破商代庞大的集权国家的流行观点,实际上商代不过是一个方国的王朝,至多是一个较强大的方国联盟王朝,商王是方国联盟的最高军事统帅(《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国联盟》,《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版)。张秉楠认为,商周时代政权结构表现出由全体贵族共同执掌国政的性质,这种贵族共政体制称为贵族民主制。战国时期的政权结构呈现一种由贵族民主制向以国君为首的中央集权制转变的过渡形态,具有两种体制并存的特征,秦并六国,才在全国建立起以君主为首的中央集权制(《商周政体初探》,《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3期;《商周政体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与这种观点相左,詹子庆提出,商周不是城市国家,其国家政体也不是贵族共和,只能是君主专制。他认为,尽管春秋时代的城邦国家反而兴起,然而我国古代的城市国家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政权形式基本没有变,各城市国家基本延续了西周的专制政体,战国中期以后,各国相继建立了封建集权政府,直到秦统一六国后,最后形成封建的统一的专制主义帝国(《古代中国城市国家制度问题浅议》,《人文杂志》增刊《先秦史论文集》,1982年)。吕绍纲也认为:尽管全世界有不少地方经过城邦制阶段,但是中国古代确实不存在城邦制度,中国先秦国家自始至终是君主制政体(《中国古代不存在城邦制度》,《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4期)。 关于中国古代国家政体问题的分歧,症结所在,不仅仅是个资料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个理论问题。它涉及到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东方专制主义论断的评估,也涉及到对古代中国奴隶制形态和古代希腊罗马奴隶制形态的认识,历史绝不会是千篇一律的,关键在于要揭示中国古代奴隶制形态的特点及其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对中国古代国家政体作出科学的判断。 第二,开始注重对过去学术界因受“左”的倾向的干扰而惮于涉足的、属于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范围的众多课题,诸如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文官制度、权力制衡、终身制、世袭制、封建特权等等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尤其是关于封建专制主义的形成与发展阶段,关于封建专制主义的基本特征,关于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关于封建专制主义的历史作用等问题,获得了广大学者的关切,发表的论著数量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当然,其间不乏佳作,对推动这一课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具有启迪作用。然而,另一方面,如果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即不仅仅是从历史学的研究角度,而是要从政治学的研究角度来探索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方方面面,则不难发现,已有的研究成果,不够系统深入,不少论文声讨多于研究,缺乏理论上的升华和科学上的规范。系统的综合历史学与政治学的理论与方法,从政治体制上研究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著作尚不多见。白钢的《中国皇帝》(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6月版),显然是力图弥补这方面的不足。而王连升主编的《中国宫廷政治》(山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10月版)、李治安和杜家骥合著的《中国古代官僚政治》(书目文献出版社1994年1月版)、李治安主编的《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版)、孟繁清等著的《专制主义与中国封建经济》(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9月版)等,则从纯历史学研究的角度对专制政体的不同侧面作了较深入的探索。 第三,散见于国内各大报刊的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主要是断代专项政治制度)方面的论文,总计约在1200篇以上,内容涵盖面极广。举凡国体、政体、元首制度、决策体制、官制、选举、兵制、刑法、监察、教育、户籍、财政、宗族、宗教、民族事务等方面,无不涉及。就中,值得称道者颇多。例如: ——重视夏商时代以外地区文明的研究,有佟柱臣的《中国夏商王国文明与方国文明试论》(《考古》1991年第11期)、宋新潮的《商代政治疆域与商文化影响范围》(《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1期)等。 ——重视中国古代文化的多元性,开展各个区域、民族的研究,对春秋、战国时期列国政治体制的探索,取得了很大成绩。仅以楚文化研究为例,就有杨范中、祝马鑫的《春秋时期楚国集权政治初探》(《江汉论坛》1981年第4期)、何浩、张君的《试论楚国的君位继承制》(《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4期)、钱杭的《楚国的宗法继承制与世系排列方式》(《史林》1988年第2期)、何浩的《战国时期楚封君初探》(《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刘先枚的《楚官源流考察》(《江汉论坛》1982年第8期)、罗运环的《论楚国的客卿制度》(《武汉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殷崇洗的《春秋楚县略论》(《江汉论坛》1980年第4期)、杨宽的《春秋时代楚国县制的性质问题》(《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4期)等等,不能一一备举。 ——重视对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政治制度的研究。有杨若薇的《辽代斡鲁朵官制探讨》(《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4期)、《辽朝@②军之探讨》(《历史研究》1986年第1期)、李锡厚的《论辽朝的政治体制》(《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王慎荣的《蒲鲜万奴国号考辨》(《历史研究》1985年第5期)、杨茂盛的《试论金初军事民主制与君主专制的关系》(《民族研究》1991年第1期)、史金波的《西夏的职官制度》(《历史研究》1994年第2期)、周良霄的《元代投下分封制度初探》(《元史论丛》第2辑)、郝时远的《元代监察制度概述》(《元史论丛》第3辑)、许凡的《元代的吏员出职》(《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高文德的《蒙元时期的官制》(《民族研究》1991年第4期)、李旭的《论八旗制度》(《中华文史论丛》第5辑)、刘小萌的《满族肇兴时期政治制度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1年第2期)、杜家骥的《清代“议政处”考略》(《清史研究》1991年第3期)、刘毅的《清朝的皇位确立方式和择储标准》(《南开学报》1992年第3期)、赵志强的《论议政处与清代前期的决策》(《历史档案》1992年第4期)、徐晓光的《清代民族立法原则初探》(《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史筠的《清王朝治理西藏的基本法律——〈西藏通则〉》(《民族研究》1992年第2期)、姚念慈的《论满族八旗制国家的建立》(《清史论丛》,辽宁出版社1993年9月版)等等。 ——重视地方基层行政体制的研究,有薛力军的《州的地方化与曹魏时期的中央地方关系》(《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3期)、《关于东晋侨州郡县的几个问题》(《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1期)、田昌五、马志冰的《论十六国时代坞堡垒壁组织的构成》(《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2期)、孔祥星的《唐代里正》(《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79年第1期)、何汝泉的《唐代“乡”的两点商榷》(《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6期)、郑世刚的《宋代的乡和管》(《中日宋史研究会中方论文选编》,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王昊的《明代乡里组织初探》(《明史研究》1991年第1期)、毕建宏的《清代州县行政研究》(《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3期)等等。 ——重视近现代政治制度的研究,有郭存孝的《太平天国官印研究》(《军事历史研究》1992年第2期)、刘伟的《〈临时约法〉与民初政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增刊)、曾业英的《民国初年的民主党》(《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乐嘉庆的《论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权力结构的运行》(《学术论坛》1991年第5期)、忻平的《论新县制》(《抗日战争研究》1991年第2期)、陈廷湘的《论抗战时期国民党的政制建设》(《抗日战争研究》1992年第2期)、靳德行、翁有为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体制初探》(《抗日战争研究》1992年第1期)等等。 类似值得称道的论文还有很多,囿于篇幅,不再一一列举。不过,近20年来所发表的属于政治制度史研究范围的论文,绝大多数是运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写出的,史料的发掘、史实的考订是其主要内容,这对廓清相关专项政治制度的面貌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由于甚少运用政治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所以对相关专项制度的运行机制语焉不详。当然,毋庸讳言,这一时期的论文中间,也不乏“炒冷饭”者。这类论文,无论是从资料,还是从观点上来看,都缺少新意。 第四,出版了百余部政治制度史教材讲义和专著。大体可以划分为四类: (1)政治制度通史,有王汉昌、林代昭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左言东编著的《中国政治制度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张晋藩与王超合著的《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罗映辉主编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杨鸿年和欧阳鑫的《中国政制史》(安徽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韦庆远主编的《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王惠岩与张创新的《中国政治制度史》(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陈高华主编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纲》(黄山书社1991年版)、白钢主编的《中国政治制度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曾小华的《中国政治制度史论简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版),白钢主编的十卷本《中国政治制度通史》(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等。就中,教材讲义居多,研究性学术专著所占比重较少。除个别著作着力于元首制度、决策体制和政体运行机制的探索,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外,多数讲义教材的内容与结构,没有摆脱官制史的窠臼,且史实失误之处颇多。 (2)断代政治制度史,有谢维扬的《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严耀中的《北魏前期政治制度》(吉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关文发与颜广文的《明代政治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钱实甫的《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中华书局1984年版)、李进修的《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纲》(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林代昭、陈有和、王汉昌的《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徐予的《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林炯如等编著的《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浦兴祖主编的《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谢庆奎主编的《当代中国政府》(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1996年版)、张明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概要》(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等。这类著作,有些是作者经年研究心得的结晶;有些则是适应教学需要而编纂的;个别的属于急就篇。因此,学术力度不一。尤其是近现代政治制度的研究,还有进一步深化的广阔余地。 (3)专项制度通史,以法制史研究最为发达。有肖永清主编的《中国法制史简编》上、下册(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1982年版)、张晋藩等《中国法制史》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该书于1992年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再版,改名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作者为张晋藩)、张晋藩的《中国法制史》(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1991年修订再版)、乔伟的《中国法制史》上册(吉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游绍尹与吴传太的《中国政治法律制度简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陈光中与沈国峰的《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群众出版社1984年版)、张晋藩的《中国法律史论》(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中国法制史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钱大群的《中国法制史教程》(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蒲坚的《中国法制史》(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版)、叶孝信主编的《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等。这些“简编”、“简史”、“史纲”,内容基本上是法制通史,教材与讲义的特点十分突出。迄未见有系统的、多卷本的、专著特色充分的中国法制通史问世。此外,还有一批部门法史,如张晋藩、曾宪义的《中国宪法史略》(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蔡枢衡的《中国刑法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叶孝信的《中国民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张晋藩与李铁的《中国行政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蒲坚的《中国古代行政立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朱绍侯的《中国古代治安制度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芾美卿主编的《中国监狱史》(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等等。 其他专项制度通史的成果也很多。如顾树森的《中国历代教育制度》(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臧云浦等的《历代官制兵制科举制表释》(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许树安的《古代的选士任官制度与社会》(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编的《中国警察制度简论》(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孟昭华与王明寰的《中国民政史稿》(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王汉昌主编的《中国古代人事制度》(劳动人事出版社1986年版)、李铁的《中国文官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周继中主编的《中国行政监察》(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谢重光与白文固的《中国僧官制度史》(青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秀奇的《中华古典行政机构设置体制》(中国人事出版社1991年版)、余华青的《中国宦官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邱永明的《中国监察制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赵云田的《中国边疆民族管理机构沿革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杨志玖主编的《中国古代官制讲座》(中华书局1992年版)、陈茂同的《中国历代选官制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杨宽的《中国古代都城制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等等。这批成果中,有不少是填补空白的作品,对从整体上推进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深入发展,不乏启迪意义。 (4)断代专项制度史,成果也不少。如张秉楠的《商周政体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张亚初与刘雨的《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版)、葛志毅的《周代分封制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钱宗范的《周代宗法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钱杭的《周代宗法制度研究》(学林出版社1985年版)、赵世超的《周代国野制度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安作璋与熊铁基合著的《秦汉官制史稿》(齐鲁书社1985年、1986年版)、黄今言的《秦汉军制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熊铁基的《秦汉军事制度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朱绍侯的《军功爵制试探》(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柳春藩的《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祝总斌的《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陈仲安与王素合著的《汉唐职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版)、汪受宽的《谥法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阎步克的《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王永兴的《唐勾检制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王素的《三省制略论》(齐鲁书社1986年版)、刘俊文的《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析》(中华书局1989年版)、王曾瑜的《宋代兵制初探》(中华书局1982年版)、王云海主编的《宋代司法制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杨若薇的《契丹王朝统治军事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许凡的《元代吏制研究》(劳动人事出版社1987年版)、李治安的《元代分封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王天有的《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张薇的《明代的监控体制——监察与谏议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谭天星的《明代内阁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张德泽编著的《清代国家机关考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李鹏年与朱先华等编的《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刘子扬编的《清代地方官制考》(紫禁城出版社1988年版)、杨启樵的《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钱实甫的《清代职官表》(中华书局1981年版)、朱勇的《清代宗族法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赵云田的《清代蒙古政教制度》(中华书局1989年版)、《清代治理边陲的枢纽——理藩院》(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张晋藩与郭成康的《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郭松义与李新达、李尚英合著的《清朝典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张玉芬的《清朝皇嗣制度》(大连出版社1992年版)、郭润涛的《官府、幕友与书生——绍兴师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赵世瑜的《吏与中国传统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韩延龙主编的《中国近代警察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谢俊美的《政治制度与近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张国福的《中华民国法制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余明侠主编的《中华民国法制史》(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张希坡与韩延龙的《中国革命法制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革命根据地法制史》(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等等。这一类成果的学术力度普遍较强,其中有一些是作者集大半生精力完成的名副其实的专著;有相当一部分则是作者的博士论文修改后正式刊布的。他们的努力不仅繁荣了政治制度史的研究,而且还预示了后劲较足。尽管在内容、体系和个别史实上,还有一些缺陷和失误,但是,它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当代关于各断代专项政治制度研究的水平。 四 综观本世纪以来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大体上是作为历史学领域里的一门专史的形式,自立于学术界的。相当一批论著,实际上是以官制史来代替政治制度史。由于对政治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缺乏深入的了解,没有能从政治学的角度,把它作为政治学的一个独立分支学科来规范它的研究对象与任务。例如,对作为政治制度史研究对象的国体、政体形态及其区别,决策体制及其运作方式,行政管理方式与制衡关系,行政效率与应变能力,行政法规与创新精神等等内容,缺乏充分的科学论证与分析,从而陷于静态的缕述和平面的图解。古往今来,无数经验事实表明,典章制度是一回事,具体执行情况又是一回事。要想使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更贴近客观政治实践的历史实际,使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更有价值,就必须加强对政治体制的运行机制、对政治制度执行情况的研究。当然,这项研究难度极大,非短时期、少数学者所能完成,需要学术界同仁作长期努力。在行将跨入21世纪之际,这项刚刚开始的探索,任重道远,更不用说政治制度史研究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和空白点,需要加大力度通过深入研究去加强和填补了。因此,我们必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从理论上说,必须重新学习马克思主义,坚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中国政治制度史进行实事求是的探索,严防简单化和绝对化。 由于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是历史上的国体与政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在阶级社会中,政治制度的主要方面、本质方面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但却不应是政治制度的全部内容。历代的政治制度,实际上,都是统治阶级为了调整各种政治关系的产物。它除了作为阶级压迫的工具之外,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始终都是存在的。否则,它的存在与延续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因此,充分认识阶级社会政治制度的两重性,是我们科学地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的一条原则。既要找出隐藏在政治制度背后的阶级关系,指出它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科学地阐明它的起源、演化、发展的规律和本质,又要揭示它在管理公共事务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客观地解释它的产生的必然性与存在的合理性。就以在中国实行了数千年的君主专制政体而言,在这种政体之下,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最后都集中在一个没有任期限制、不受任何监督的个人——国王或皇帝手里。从本质上讲,他是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实行政治统治。他通过专制政体这种政治制度,对劳动人民实行政治压迫和超经济剥削。在这种专制政体下,当统治者不能有效地运用各种制度调整好各种政治关系时,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就层出不穷,上演无数次封建割据与宫廷政变的活剧;阶级矛盾也会因政治腐败而激化,引爆一次又一次不同规模的农民战争;民族矛盾也会加剧,造成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甚至在外国侵略者面前,屈辱丧国,祸国殃民。但是,自从秦始皇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之后,2000多年间,当统治者有效地运用各种制度较好地调整了各种政治关系时,这种政体又对社会的繁荣,封建文明的高度发展以及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巩固,乃至抗击外来侵扰等,都起到了不容否定的作用,充分显示了这种政体在管理公众事务方面的职能。因此,我们研究阶级社会的政治制度,一定要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将阶级观点与历史主义有机地统一起来,切忌片面性,此其一。 其二,要强调全面领会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用来指导我们的研究工作,克服那种截取经典作家的只言片语,生搬硬套的教条主义学风,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历来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一直都把政治仅仅理解为阶级斗争,这不能不认为是一种误解,以致人们说到政治制度的起源与消亡时,总以为它是随着阶级的出现而产生,随着阶级的消灭而消亡的,似乎阶级消亡后,政治制度就不复存在了。其实这种认识是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的。既然我们承认政治制度具有阶级统治和管理公共事务的双重功能,那么,在无阶级社会,仍然需要有管理公众事务的政治制度。因为,人是要受制度制约的,如果没有一套政治制度来管理公共事务,其局面是不堪设想的。基于这种认识,应当承认原始社会的氏族民主制,也是一种政治制度。我们研究政治制度史,应当把它单列为一个历史发展阶段。非但如此,即使将来人类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阶段,政治制度管理公众事务的功能也绝对不会消失,必定还会存在。只不过它已不再像阶级社会的政治制度那样,还具有阶级压迫的功能罢了。质言之,政治制度并不因为阶级的消灭而消亡。正如毛泽东所说:“同阶级敌人作斗争,这是过去的基本内容。但是,在人民有了自己的政权以后,这个政权同人民的关系,就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的关系了,采用的方法不是压服而是说服,这是一种新的政治关系。……彻底消灭了阶级以后,单就国内情况来说,政治就完全是人民的内部关系。那时候人和人之间的思想斗争、政治斗争和革命一定还会有的,并且不可能没有。……但是斗争和革命的性质和过去不同,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人民内部的先进和落后之间的斗争,社会制度的先进和落后之间的斗争,科学技术的先进和落后之间和斗争。”[①c]毛泽东所说的“在人民有了自己的政权以后,这个政权同人民的关系”,是“一种新的政治关系”,显然主要是就政治制度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而言的。长期以来,我们对政治制度的概念的理解过于狭窄,无疑束缚了我们的研究视野,而欲使政治制度史的研究能有新的突破,理论上的建树是必不可缺少的。 从实践上说,必须牢牢把握住中国政治制度史作为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边缘学科的特点。它既是社会科学中政治学的重要分支学科,又是人文科学中历史学的一门专史。它所涉及的范围,还包括考古学、民族学、宗教学(人文科学)、法学、军事学、社会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学科,要求研究者具备这些学科的知识。因此,只有大力加强多学科的协作,开展开拓性研究,才能开创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新局面。 首先,是开拓新领域。从政治学的角度,在深入研究历代政体结构的基础上,着力于政体机制方面的探索。在古代中国,从很早的时候起,人们就对政体机制有所认识。所谓“遂皇(按指传说中的燧人氏)持斗机运转之法,指天以施政教,既云始王天下,是尊卑之礼”[①d],就是讲的政体运行机制。当然,这种认识是将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牵混在一块了,不足为训。但是,它却表明政治制度史必须重视政体机制的研究。所谓政体机制,既政权结构关系及其运转方式。它是通过对权力和政治行为的研究,来揭示政治制度的动态表现。比如,在中国曾延续数千年之久的君主专制政体,就其运行机制的特点而言,最主要的有三点:一是自秦汉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行政、军事、监察以来,中央国家机构的权力配置,形成了行政、军事、监察三大系统鼎立,分别对皇帝负责的格局。历代虽有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元世祖忽必烈曾形象地概括说:“中书(中书省,最高行政机构)是我的左手,枢密(枢密院,最高军事机构)是我的右手,御史台(最高监察机构)是我用来医两手的。”[②d]表明专制君主制政体的运行机制始终是以皇帝“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为转移的。二是近侍的逐步政务官化,或者称御用机构逐步演化成中枢机构。历代皇帝往往通过赋予亲近小官以实权的办法,不断地调整、改造中枢机构,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力流失,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2000多年间,层出不穷。辅政机构的变迁,展示了专制君主制政体运行的基本规则。三是中央派出机构逐步地方政权化,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换言之,加强政体机制研究,就是要正确揭示历代帝王如何处理皇权与官僚机构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农耕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的关系,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国家与宗教的关系等等。应当承认,历代帝王都是力图处理好这些关系的,只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加上帝王本人素质上的差异,以致历史上出现了有的帝王较好地处理了这几种关系,造成了国力强盛,社会进步。不过,这是少数。多数帝王则没有处理好这些关系,结果造成社会动乱乃至改朝换代。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应当把政体机制作为重要对象,突出地表现出来,惟其如此,才能跳出传统的以官制史代替政治制度史的窠臼。 其次,加强对薄弱环节和空白点的研究,拓宽政体结构的研究范围。除了对历代行政、司法、军事、人事、监察这些传统主题重新加以研究以外,还要对元首制度、决策体制、财政制度、文化教育制度、宗教与民族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历代政治家关于政治制度改革的思想与实践、近现代政治制度史等等薄弱环节加以充分的论证。对于各专项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分裂割据时期各种割据政权、民族政权的体制及运行机制等空白点,要花力气去发掘材料,作出说明。绝对不能满足于结构形式的图解和演变过程的缕述。更重要的是要从政治学的角度,对其运转方式、管理方式作出理论上的分析。在这里,适当列举某些足以说明问题的事例,把运转方式、管理方式以及上下左右的制衡关系形象化,也是必不可缺少的。 复次,要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实际出发,承认历史上国内各民族的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多样性,以及国内各民族政体发展的不平衡性。既要充分论证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原王朝政治体制发展变化这条主线,又要兼顾边疆地区历代少数民族政权结构形式及其运行机制的研究。就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原王朝的政体发展变化而言,是有其鲜明的个性与特点的。它是按照等级君主制(夏商周三代)、军事封建君主制(战国迄汉初)、宗法封建君主制(汉武帝以后)的线索发展变化的。开展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一定要按照中国国家政体演化的实际状况,建立自己的科学体系。同时,要遵循可比性原则,对历代政治制度与同时期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揭示其发展层次上的差异,探索中国政治制度史自身的、有别于它国的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地总结历史经验。 最后,政治制度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它是一定经济形态的产物。历史上任何一种政治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必然反映。因此,对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必须建立在对社会经济基础的深入研究之上,切忌就政治制度论政治制度。否则,既无法说明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内在根据,又不能对政治制度的阶级本质和历史地位给予科学的说明,势必流于肤浅。过去学术界在“左”的倾向干扰下,流行过“打破王朝体系”的口号,其主观意图可能是想突出劳动人民的历史地位。但是,王朝更迭是建立在封建地主制经济基础之上的,它不以人们的好恶为转移。无视客观存在,搞唯意志论,任你怎样去打,也是打不破的。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要特别注意摆脱这个“左”的口号的影响。因为中国皇帝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史的重要内容,“打破王朝体系”,无疑就是取消了这个重要的研究领域,那样的成果,也就不成其为中国政治制度史了。 回眸20世纪以来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虽然历尽坎坷,但是经过几代学者顽强的努力,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从形成到发展,从纯官制史研究到向规范的政治制度史研究转化,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本世纪之末,我们又看到力图弥补以往研究之不足的十卷本《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的问世。前瞻21世纪,我们充满信心,相信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一定会突破樊篱、攻克难点,取得长足的发展。
注释: ①a 《观堂集林》卷九、卷十,《王国维遗书》第2册,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影印本。 ②a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7、8页。 ③a 《教育今语杂志》第2册,《社说》。 ①b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9页。 ②b 《中国官僚政治研究•自序》。 ①c 《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 ①d 孔颖达:《礼记正义》卷一。 ②d 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下《杂制篇》。
〔作者白钢,1940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历史研究》199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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