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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清军马队营制的演变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4-28

                         牛贯杰,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2


【内容提要】晚清以降,中国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均发生剧烈且深刻的变化。清政权的军队亦出现新的变化与转型,主要表现为经制军队八旗、绿营渐至衰败,代之以湘、淮军等勇营继起。晚清清军马队营制经历了两次变化,第一次是湘、淮军的勇营制代替了八旗、绿营的马队营制;第二次是由传统马队向近代化的骑兵方向过渡。

   晚清清军马队营制演变由湘军发轫。湘军马队之设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近代军制曲折的演进轨迹,主帅曾国藩自然也经历了不同寻常的艰难困顿
  一、艰难起步:湘军马队之议
  曾国藩创设湘军,援照明代戚家军之例设营制,然并未专设马队营制。马队营制最初与步军并无不同,湘军马队,至湖北乃有之。恒用北将,束以湘营制[1]
  湘军专设马队之议,始自湖北巡抚胡林翼。同太平天国作战中,胡林翼充分意识到马队便于驰骤[2] 200机动性强的特点,言及马队一可抵步兵四五,是添二千人,已抵五千、六千之步队矣[2] 275“马队之功,允推第一[3] 咸丰七年(1857)二三月间,清军舒保部马队大获全胜给胡林翼以很大触动,决心建议湘军专设马队营制。[4]
  曾国藩意识到马队之重要,有确切史料记载是咸丰八年底。他明确提出:欲整顿陆军,不得不添设马队。曾国藩总结战事得失,往岁在军,未闻贼匪能用马队。近闻粤匪常以马队冲锋,捻匪则马队尤多。李续宾三河之败,即系贼马数千,为湘军向来所未见。昨吴国佐景德镇之挫,亦为贼马所眩。曾氏招募马勇的具体计划为:
  东三省马队,天下劲旅,根本所在,不敢多为奏调。臣与湖北督臣、抚臣缄商,拟由官文等奏调察哈尔马三千匹,请旨饬上驷院押解来南。颍、亳一带,有善骑之勇可募,名曰马勇。应即添练新马队二千余骑,与都兴阿之旧队,相辅而行。于九江、湖口等处,择平原旷野,驰骋而操习之。惟以南人而骑北马,以勇丁而学弓箭,非仓卒所能奏效。臣愿竭数月之力,朝夕讲求,从容训练,期于成熟而止。练成之后,以二千匹交江北隶都兴阿、舒保等麾下,以五百匹交江南隶臣麾下,以壮步军之气,而寒贼党之胆。余剩马匹,游牧于黄州。鞍辔等具,设局于九江,以备随时添补更换之用。兹事若成,皖、豫等省军务可期大有起色。[5] 930
  曾国藩添设马队计划十分周密。他考虑到南人使马不甚精熟,特意请旨于京师健锐营、内外火器营中选调精练弓马、曾经战阵之人来营教练或直接带队,同时保荐郭嵩焘、李榕等得力文员赴营帮办。[5] 931
  清廷虽赞许曾氏计划所见甚是,然恐湘军尾大不掉,非但毫无实际支持,且将马队之事交与都兴阿办理,处处牵制曾国藩。清廷表示禀调马匹类皆倒毙,徒靡费而无适于用,饬令其自行筹款购马。[6] 899“调察哈尔马匹一节,上年调赴军营之马,沿途倒毙十之七八,一路解费,概属虚靡。翁同书因庐营缺马,曾有就地采买之请,较之远路调拨,似有实济。至于选调健锐营军官,清廷命都兴阿先自行解决,于该营内酌量选派,或推荐指名奏调,如将来马队不敷,并可由胜保等军营酌量协拨。请调郭嵩焘一事,亦因其随僧格林沁前赴天津而作罢。[5] 941
  曾国藩见朝廷不可倚重,早迟终须以南勇习北骑,不如早动手一日,多一日之阅历也,遂自发练习马队。战马购买后,可酌拨湘军一二百匹,至于训练将官,可先从都兴阿处调派军官二三员,马兵一二十人。[6] 937咸丰九年二月,曾国藩亲自督导部将张运兰于实战中演习马队,批札云:
  操练马队之法,马上能使鸟枪者为上,能使弓矢者次之,若仅能使大刀,则技之下者,无能为也。景镇贼马,闻仅能使大刀,若我军临脚不动,进退有法,枪炮有准,不过打中数马,则百马反奔矣。官军自腊月十九以来,为贼所慑,士卒之志先怯,是怯贼也,非怯马也。今欲练马队以御之,亦是要著。但须操习纯熟,操控如意,乃可试之。若马劣人拙,为贼所笑,则反贻画虎类狗之讥。仰就平前宝祥等营中,择善骑者,试行操习,共得若干名,禀名核夺,俟七月以后,鄂省采买口马到后,再行认真多操可也。[7]
  札中所记七月后鄂省采买口马之事,是曾国藩万不得已,只能求助湖北巡抚胡林翼,请其代以官军名义代为采买。此招果然奏效。咸丰十一年七月,曾国藩奏请从张家口、古北口一带购买战马,提出应援照咸丰九年湖北军营出口买马准其免税之例[8] 从侧面反映出湘军战马最初应从湖北购买。当时曾国藩对买马之事忧心忡忡,上驷院等衙门习气之坏,在京时亦颇有所闻,私下求助湖广总督官文、湖北巡抚胡林翼,希望以其名义代为奏调。[6] 875胡林翼支持曾国藩添兵马而裁步营之议,并催促官文代为上奏。但他认为清廷并不可恃,至于打仗,则营兵难用;牧场则官厂难用,理财则衙门人难用,游乐旧矣上驷院派员解马,近年京旗各员,愈贫愈贪,吾恐三千马匹,惟得其皮与其骨耳。感觉奏陈很可能遭遇封驳:林翼妄不自揣,以责成追赔复部(按:即兵部),未审部中何如?”[2] 238主张与其静待清廷,不如从湘军经费中抽出专款,以万余金分三起专弁出口买马[2] 243曾国藩对新购马匹充满期待,致书官文曰:此次口马到后,如不甚肥健,明春敝处拟专人赴北采买,届时再求尊处派弁同去;若此次马好,则省此一行矣。”[6] 1111同时命李鸿章至淮上招募马勇五百人,战马到后,试行操演[6] 876九月,曾国藩日内操习土马队,颇有兴趣[6] 1059十月,曾国藩近日颇于土马队上用些功夫不能不以全力习土马队也[6] 1107
  十一月,土马队成军,首批马勇近200人,[6] 1144战马350匹。[6] 1144十余天后官文亦拨马百匹到营。[6] 1145湘军土马队起初并不顺利。马队成立当天,即有学童入学,喧闹之声使训练无从继续,上演村童闹学,奇态百出的一幕。[6] 1144曾国藩对此亦有考虑,认为初设马队,尚无规模,明春或当就绪[6] 1165胡林翼亦认为马队之设必成规模,马队百名,万不济事骁骑校十人来湘教习,则实无用处,即迪部二百人教之三年,然弓箭马枪仍无实力,南不善骑,北不善舟,天限之也,因此须从长计议,认真训练,不能急于求成:此时大计,应以扼险自固,坚壁养锐,伺衅再动。三月兵力可集,再坚持二三十日,固啬坚忍,乃可用也。若以新到之营乍为尝试,则万人亦不过数次败仗而已矣。”[2] 272
  湘军马队之成熟当在咸丰十年。本年正月,曾国藩前往太湖督战,新设马队日夜梭探,倚为拒敌之军。[6] 1206二月,湘军马队赴东路放哨,屡次得胜,曾国藩称许为马队之功,云:马队放哨捉贼杀贼,是一极快心事,足以少救东路掳粮之风。部将高连胜亦言之津津有味。[6] 1274湘军马队采用公款分摊的形式,如草料统一采买,每日分散各哨勇。曾国藩对此表示赞许,认为乃一良法也,告诫部将李榕立马队之法请从公摊及发料二事始[6] 1298湘军马队渐趋成熟之际,曾国藩初定马军营制二十则,即四人为棚,六人为哨,十哨为一营。哨官十人,正勇二百四十人,营官领之。营官有帮办、字识各一人,亲兵八人,俱有夫马。先锋官五人为棚,夫马如之。不久,曾国藩于马队中设步队,计步队什长一人,步队亲兵十人,共一棚,专备差遣及守营之用;公长夫四十人,运军械草料。[9]
  平定太平天国后,湘军开始大批裁撤。同治四年(1865),曾国藩出任剿捻主帅。针对捻军游弋无定的游击战,曾国藩制定以马队征剿为核心的战略。出师前,曾国藩奏请将鲍超霆军新购买的八百匹战马改解至营,[10] 4881开大规模添设马队之先河。
  为统一调配,曾国藩改定前制,最终建立湘军马队营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每营人数,营官一员,帮办一员,字识一名,分前后左右中五哨。其前后左右四哨,各立正哨官一员,副哨官一员,中哨即以营官为正哨外,立副哨官两员。每哨马勇五十名。每棚什长一名,一营共什长二十五名,散勇二百五十名。营官及两副哨帮办、字识等,共用火夫二名。四哨之正副哨官共用火夫四名。二十五棚,每棚用火夫一名。通营共用火夫三十一名。
  一、营官月给薪水并马干银五十两,公费银一百两,马四匹。帮办月给银十六两,马一匹。字识月给银九两,马一匹。正哨官每员月给银十八两,副哨官每员月给银十五两,各给马二匹。什长每名日给银二钱六分。马勇每名日给银二钱四分,均各给马一匹。火夫每名日给银一钱一分,营官、哨官、帮办、字识薪水马干,及营官公费不扣建,余均扣建。
  一、营官领蓝夹棚二架,白单棚一架,正副哨官共领蓝夹棚一架,白单棚一架。帮办、字识领白单棚二架,马勇每十人领白单棚二架。
  一、搬运锅帐子药,每哨雇大车一辆,由粮台发价,如或置买大车,或置买骆驼,亦由台发价。每营百马之内,每年准报倒毙三十六匹。如数换领,以资弥补。
  一、兽医、铁匠、旗帜、大小扫把、铁刮、竹槽,出自营官公费。修补鞍上坐褥、布屉、后鞧、辔头、肚带及拴肚带、宽皮条、拴蹬、窄皮条,哨官兵勇自办。更换鞍桥、油皮、鞯皮、札铁嚼、全副马枪、弓箭、腰刀、扎草刀、草料口袋,军械所办给。[11]
  同八旗、绿营相比,湘军马队官兵饷银要高得多。准确来说,驻防八旗马甲年饷银24两,马干银每月3两,一年共计银60两;绿营马兵月得饷银2两,米3斗;湘军马勇日给银24分,年给银87.6两。八旗马甲饷银较绿营马兵为高,却仅占湘军马勇饷银的68%。而湘军马勇的马鞍、兵器等项由军械所办给,负担较八旗、绿营为轻。
  二、剿捻:马队成军之契机
  同治四年闰五月,清廷谕准将僧格林沁原部马步各队改归曾国藩调遣。[10] 4920僧格林沁的部队以骑兵见长,故曾国藩对承领该部非常重视,数次上折要求将亲王僧格林沁原部马步各队及应行交代之件逐一承领[10] 4922清廷令僧军部将陈国瑞火速办理,面交曾国藩接管;同时令驻扎山东曹州一带的色尔固善所带马队,亦归曾国藩妥筹调遣。然陈国瑞却从中作梗,一方面对色尔固善所带马队瞒而不报,另一方面僧军余部无一骑拨至曾国藩军营。[10] 4926清廷在曾、陈之争问题上并未偏袒曾国藩。其时曾国藩为剿捻主帅,清廷如此态度反映出对曾氏依然抱有猜忌防范之心。陈国瑞将原本交曾国藩的托伦布所带马队官兵四百九十六员拨给直隶总督刘长佑,清廷令其改拨河南巡抚吴昌寿。僧军乌尔图那逊等马队官弁兵勇一千三百余名,着国瑞挑拔精锐数成,驰赴雉河集,交乔松年(按:时任安徽巡抚)相机调遣。其余即着移交阎敬铭(按:时任山东巡抚)调遣。并善庆兵一百八十余名,着统交吴昌寿调遣,以厚兵力至拟留山东之勇丁四千名,其中颇多降众,约束不严,恐至聚而生事,着酌留两营由阎敬铭统带,剩余兵丁才拨交曾国藩。[10] 4927-4928
  清廷一方面限制曾国藩,另一方面又委以重任。同治四年闰五月,清廷谕命曾国藩节制三省军务,同时言及,既为其实,毋避其名,万不可稍存顾虑之心,再有渎请。曾国藩领旨后疑惧交加,其时身处困境,所带楚勇数千,整肃远不如昔。此外概用李鸿章之淮勇,虽情谊本同一家,而人数不满二万,马队尚无一骑,因此总揽全纲则力有不逮。曾国藩向清廷表明心迹,恳请收回成命,表示会办剿捻事宜自当殚精竭诚,通力合作,不敢稍存畛域之见[10] 4933-4934
  经历此场风波,曾国藩意识到,惟有全力剿捻,才可洗脱干系。其策略最要者,一为马队征剿,一为清乡平圩。曾国藩的马队建设,集中表现于徐州整肃。徐州整理马队情形大致如下:
  同治四年八月初四,曾国藩行抵徐州。其时徐州共有四支马队:一为色尔固善所部官兵728员名;一为托伦布所部官兵485员名;一为讷穆锦所部吉林官兵155员名,前敌马勇404员名。此三者均为僧格林沁旧部。另外一支为陈国瑞新调察哈尔官兵1000名。四支马队共计2772人。曾国藩令李鸿章六弟李昭庆将四支马队分别改组,汰劣留优。改组马队兵丁计1831名,官弁57员名。此外,驻扎周家口的乌尔图那逊部709人,因出征年久,残废居多,分别良莠汰留。土默特部马勇,全行裁撤。富森保部官兵374员名,自河南调赴徐州,途中大部分逃亡,仅有43人来徐。曾国藩令该部赴楚,作为楚省防剿之兵[10] 4981-4982
  曾国藩督师剿捻,主力部队乃李鸿章创设之淮军。淮军向在江南剿贼,本无马队,马队之设始于同治四年。[12] 淮军马队发轫于铭盛两军[13] 其时刘铭传派参将崔万荣同马勇王春德等赴古北口、张家口一带挑买战马500匹,开始创建马队,后渐次于淮军各部推广。淮军初设马队29营,包括铭军马队十三营,刘秉璋、潘鼎新、周盛波各有马勇二三营,李鸿章六弟李昭庆统马勇四营。其后郭松林的武毅军又添练马队七营。淮军马队针对剿捻而设,捻军平灭后,淮军马队大规模裁撤,仅留李鸿章亲兵马队三营和铭军四营。[14]
  同湘军相较,淮军马队营制在营伍建制、马匹配给及军饷开支诸方面几乎未做任何改动。① 这一方面因淮出于湘,淮军营制乃仿照湘军创建;另一方面则是淮军马队成军缘于剿捻,其时主帅却被清廷安排为湘军首脑曾国藩,淮军马队实出自曾国藩的设计。
  同治六年,左宗棠任督办西北军务钦差大臣,临行前再次规范湘军马队事宜。左宗棠对湘军马队营制未作改动,仅对战马喂养、马队驻扎、作战等作出具体规定。养马如立营给马,限以两年为期。如系打仗伤毙者,由营官报明发给补额喂养口马与畜土马不同,最宜留心学习,喂饮最关紧要如要出队,必须将马豫先喂半饱,稍饮牵出,加鞍后牵行数十步,俟队伍齐,众人各将肚带收紧,方可乘骑,十里后再行收紧,以便驰骤每逢驻营操练日久,忽传令启行,前三日内,除五方哨马外,余不准时常骑坐等。战法如打仗时车骑须相辅以为功,切不可彼此不顾行路时如有五营同行,每营抽拨一队分路哨探等。[15]
  三、权须我操:清廷重建马队的努力
  同治二年,清廷着手整饬陆军营制,于直隶抽练营兵,酌募勇丁。同治四年,直隶总督刘长佑设直隶六军之制,是为练军之始。然刘长佑所办练军起色甚微,就马队情形而言,官马缺额极多,存者大半疲瘦,练军之兴起自曾国藩。
  同治六年,山东巡抚丁宝桢同时奏请清廷新募马队。丁氏有感于剿捻过程依赖淮军过甚,应迅换淮军之防,而绿营军兵力本属无多,而饷项又形支绌现有兵力勉力图为[16] 160162认为方今捻逆奔窜无定,恃马力以恣犷悍,而又得地利以尽驰驱欲制敌于北方,非马队不可,而绿营马兵本属无几,加以近来兵制废弛,马兵率多无马欲马队之得力,非用东三省之人不可,应募黑龙江壮丁训练马队[16] 165168
  丁宝桢马队动议仍缘于剿捻需要,其具体方案为:招募之法即挑选壮丁,取其朴野而去其轻滑,取其的实而防其冒充,取其互保而严其私逃,此与步勇章程差异不大,可仿照办理。营法战法即分营列哨,马队宜少不宜多,少则呼应易灵,多则指挥不便;临敌决战,马队贵散尤贵整,散则驰骋自如,整则纪律不乱,而且步伐止齐,分合进退操纵率多变化,机势要于迅捷,此与步队迥异,必须另立法纪。营制宜简练以期节制。拟酌定以二百五十人为一营,三千人共分为十二营,十二营分为前四营、中四营、后四营,每四营中又分出前后左右各一营,每一营中以五十人为一哨,分为前后中左右五哨。管带宜择定以专责成。每营设营官二人,一正一副,互相钳制。具体分工为:每遇操演,副营官专司领队,正营官专司督队,临敌亦然。营中各哨设哨长一人,哨中五十人内又分十人为一排,于十人中择一人为什长。马队十二营另拣派统领二人,分统前后八营,其中营即归主将督带。这样,马队的组织系统即统领严管营官,营官严管哨长,哨长严管什长,层层节制,彼此相维相系。马队分工亦应明确。每哨五十人为五排,每排长(按:即什长)一人,余四十五人,以前左右三排共二十七名作小枪手,中九名为弓箭手,后九名为长矛手。训练作战小枪在前,弓箭继之,长矛又继之,彼此挨次,而进不可间断。统领营官每名除例支口粮外,每月各加给津贴公费银二十两以资办公。兵勇援照湘勇之例,每月支给口粮银三两九钱;什长比散勇略为增加,援照楚勇之例,每名每月支给口粮四两二钱,均按大小建月扣算。马干银两援照京旗及黑龙江等处马队成案,每马一匹每日支给乾银一钱应须油烛及一切修理鞍鞯钉掌杂费,拟每马一匹另给杂费银三钱。长夫之制,援照楚勇之例,每勇二名给与长夫一名,每长夫一名每日支给口粮银八分长夫每二名合给骑驼一只,每驼一只日给干银五分[16] 173-195清廷允准丁宝桢增设马队之议,令黑龙江将军特普钦、吉林将军富明阿认真办理该事。[17] 3805丁宝桢在清廷支持下,于山东增练马队三千人。[17] 3603增设马队成军后收效甚佳,先后转战东昌、雄州、任丘等地,尤在克复饶阳一役重创捻军,主帅丁宝桢亦因战功得授太子少保
  同治八年,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对练军严加整饬,自此方有起色。其后,各省举办练军均取直隶练军之法。曾国藩莅任直督便着意强调马队之重要,认为畿南骑贼颇多,聚散不常,动辄数十骑联镳疾走,非有得力马队不能制之。而国家欲练马队,必令马为士卒之私物欲令士卒惜其私马,营制必须改弦更张,借鉴勇营成法。建议练军马队应变通处理,勇则各带私马以来,兵则先给官马,每月扣银一两,俟将马价扣毕,即作为该兵之私马,使人人自护其私马,则阖营皆劲骑矣。曾国藩力主以练军马兵替代勇营马勇,指出:如马兵劲健可恃,即将马勇陆续裁撤,仰副朝廷整顿绿营少用勇丁之本意。”[18] 6882-6883曾国藩新立练军马队章程,其改动集中于三个方面,即营制、战马和饷银。具体情形为:
  原有营制改定绿营兵制,原定每营除中哨外,其前、后、左、右四哨每哨分为4队,每队25人。第四队马25匹,马上小枪兵8名,弓箭兵8名,长矛兵8名,队旗兵1名,共25人为五伍,四哨计马100匹。今改为马队立专营,一营马272匹,员弁兵夫316员名。
  原定每营战马百匹,鞍轧靴辔全备,给兵领骑定以三年满桩。一年内倒毙者,本兵赔偿;二年内倒毙者,兵赔三分之二,哨队官赔三分之一;三年内倒毙者,本兵赔半,哨队官赔半。今改为马勇自带私马入营,如有倒毙随时由官买补,每月扣银一两,马价扣毕,即作为该勇之私马。若系绿营官兵挑选入营,其发给官马,亦每月扣银一两,马价扣毕,即作为该兵之私马。
  原定马兵饷干每名月支银54钱,加底饷154分不等,每月69钱有零。队长饷干每名月支银6两,加底饷154分不等,每月75钱有零。今改为正兵日给银1333毫,马干银1钱,月共支银7两。什长日给银15分,马干银1钱,月共支75钱。[18] 6890
  曾国藩直隶练军马队章程甫定后,各地督抚纷纷效仿,举办本省马队。同治十年,山西巡抚鲍源深奏道:晋省马队状甚堪忧,或假贸易以营生,或兼手业以谋食,其朝夕操练势有不能,而欲求制勇,不外练兵;欲善练兵,必参以练勇之法。他例举练勇之法有七大利,认为马队振兴关键有二:一是裁撤冗兵,二是增加军饷,即减员增饷之策。[19] 6925-6928
  同治十二年三月,清廷议定练军营制,即新设练军仍按湘楚营制五百人为一营,以备弁为哨官,将官为营官,提镇统领之择要分扎,随时互调。至于军饷,清廷则明确表态,练一营之兵即抵一营之勇,饷不另增。各省实行情况有所不同。直隶练军既是首创,又担负拱卫京师重任,故较为特殊,另筹练饷,特立营制;福建、浙江、江苏、广东等省严格按照清廷规定,并未增饷,裁撤旧有绿营兵丁,就所减之饷加于所练之兵,不另增费;山西、山东、湖南、河南等省则由地方筹集部分军饷,饷额略有增加,兵于额内抽练,费于饷外略增
  同治年间清军马队营制的调整,从内容上看,实承袭湘淮军的勇营制度。起初丁宝桢的马队动议还遮遮掩掩,杂糅湘军的兵勇制度,楚勇的什长、长夫之制及八旗马队的马干银两等成例,对绿营马队进行改造。练军兴起后,曾国藩将勇营马队营制全盘引入国家正规军体系,遂使清朝军制发生重大变迁。其中最根本的,便是国家权力的下移,即兵为将有的私属性质大大增强。
  马队营制的另一变化是军饷来源由中央划拨改为地方筹措,这也使军权下移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各省练军编立后,地方督抚开始费心于筹措军饷之事。有的督抚借过去协饷之名自练本省军队,如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几次上奏,请求邻省协拨福建练军之款。闽省各营兵饷,向赖邻省协款济用。江西省自同治元年起,至十二年止,共积欠协闽兵饷银一百十四万八千余两。浙江省自咸丰五年起,至同治十二年止,除暂缓十六万两外,共积欠协闽兵饷银四十三万两,日久未解。闽省需饷甚急,自应速筹解济,以应急需四川尚欠银二万两湖北省欠解银三万两[20] 665有的督抚则苦于协饷难以筹措,直接建议自筹军饷编练本省军队。如山西巡抚鲍源深对征解军饷协济别省一事着实苦不堪言。同治十年十月,清廷拟于该省地丁项下应解本年京饷内,迅速筹拨银十万两,委员解交察哈尔[20] 260十一月,清廷再次催促:即在山西欠解金顺协饷项下,先提银五万两,并前次截留之山西地丁京饷银二十万两,提拔积欠银十万两一并迅速筹解,不得稍有迟误。”[20] 268在这种情况下,正如前文述及,鲍源深向清廷建议,不妨仿照勇营制度,军饷改为自筹。
  同治十年,李鸿章接替曾国藩莅任直督,对曾氏所拟练军章程不以为然,言其似较从前营制差强外貌即似整齐,实恐难当大敌,此亦为各省近来练兵通病。李鸿章指陈惟有别立一军,方能别开生面。总理衙门奏令择任将领,自系至当不易之论,往往百战名将练勇则易,为力练兵则无成效者;且绿营文法太密,牵制苦多,不能尽废其法其中情弊随时整饬变通,或者有裨实用[19] 6930然李鸿章的想法毕竟走得太远,直到甲午战争的失败,清廷才被迫变通军制。
  甲午战后,清廷再次变通军制,在天津编练新式陆军。清廷委任袁世凯专任督练新军,令其接管驻扎天津的定武军十营。新式陆军采用德国与日本建制,其中马队500人,分为4队。与过去的湘、淮军相比,马队在数量上大为削弱,仅为步兵人数的十分之一。虽然规模缩小,马队却成为与步兵、炮兵协同作战的近代化武装。袁世凯购置大量马匹,特地到奉天等地招募骑兵。
  关于近代化新式马队的训练操防情形,袁世凯纂辑的《训练操法详晰图说》中有详细解说。据时人回忆,该书因为当时清朝的西太后和光绪皇帝想到小站观看新式操法又不能来,就由练兵大臣袁世凯率部属编写一部练兵图说把新式操法详细绘图说明,进呈御览,故极为详尽生动。该书由袁氏亲信冯国璋、段祺瑞和王士珍三人主持,分步、马、炮、工、辎各科,由各科军事人才起稿,文案执笔润色修改,工程营测绘、制图,经徐世昌审核后,再经过袁世凯最后过目,认为行了,这才付印全书有十几册之多,编写了两三个月才全部完成[21] 该书除对传统马队使用之操刀用法舞刀用法等作出规范性说明外,重点在于训练马枪用法、洋操训练以及马队与步兵、炮队的配合作战,较为全面地反映出中国近代化马队建设的水平。[22]
  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廷成立武卫军,命大学士荣禄为总统兼统武卫中军,直隶提督马玉崑所率毅军编为武卫左军,袁世凯之新建陆军为武卫右军,聂士诚部直隶练军编为武卫前军,董福祥之甘军编为武卫后军。其中马玉崑率领的武卫左军设骑兵一营,分为五哨,即中哨、前哨、左哨、右哨和后哨。一营250人、250支枪、250匹马,配备马夫若干。当时全军所用枪支均为德国曼里夏枪,使用斜盘五子钢弹,射程为2050米,枪装上膛比直盘快。武卫左军原为毅军,乃淮军旧部,其兵弁薪资却与淮军有所不同。士兵的饷项,一个月发一次,与淮军33天发一次相去不远。然淮军几乎很少扣饷,亦不押饷;武卫左军则通常押一个月的饷银。凡新入伍的士兵,头月概不发饷,次月还要扣发各种服装费用。左军没有军帽,用青布包头,一个青包头,扣3钱多银子。左军不系皮带,一律扎青布带子,一条带子扣3钱多银子;裹腿,扣2钱;一套单衣裤,扣1两多银子,棉衣一套扣23钱银子。每月初一、十五两天不操练,各放假1天。放假时,士兵借给1钱银子,可以买些零用物品。每月菜钱还要扣三四钱银子不等。当时一个士兵的饷是33钱,粮食每月45斤,一律发给白面,不发大米。伙夫每月24钱银子,不给粮;什长每月饷银36钱。同勇营相比,武卫军士兵的饷银几乎要减少一半,因此一个新兵,不到4个月,休想领到饷银,仅够吃饱饭而已。[23]
  即便如此,新军的实际条件仍优于各地驻防的八旗兵。八旗士兵以当兵为业,以吃粮为生,不事生产,不得经营工商负贩,这是满人的祖制家规。旗人的世禄口粮,成丁者每人每月不过5两至6两银子,小口及妇女的口粮,仅及成丁者的半数。单从数量上看,八旗兵与新军的饷银相差不大。关键在于,旗人饷银每月由藩库拨给将军署按月发放。领取饷银的人由各旗推举,俗称小泡儿。晚清小泡儿从中克扣盘剥、放高利贷已司空见惯,因此大多数旗人生活贫苦不堪,有的甚至溺杀子女以节省开支,不少人家连马桶也置不起[24] 由是观之,武昌起义后,清王朝很快覆灭自然也就不难理解了。
  庚子事变后,清廷专设练兵处筹练新军。练兵处拟定全国设常备军36镇,每镇马队一标,分为三营,每营四队,每队两排,每排两棚。每棚设正目1名,副目1名,正兵4名,副兵8名,共计14名。每镇计有人等12000名。宣统二年(1910),全国已成立新军9镇。[25]
  四、简短的结论
  综上所述,晚清马队营制经历两次变化。第一次是国家经制军队八旗、绿营马队营制渐趋衰微,代之而起的是湘、淮军为代表的勇营制。勇营制框架下形成的马队虽在剿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内叛乱得以抚平,然其导致的地方分权情形却愈演愈烈,地方督抚获得了军队的领导权,并在筹措军饷过程中分得了地方财政的支配权。清中央政权的离心力越加放大,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清末。虽然清廷始终想把军权收归中央,但这种努力收效甚微。无论是练军、新建陆军还是新军,从马队营制来看,兵为将有的私属性质终未改变。清朝灭亡的导火索因武昌新军起义而起,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26] 不得不说,这种局面的形成与晚清军制之演变关系密切。第二次演变即由传统马队向近代化骑兵的方向过渡。晚清马队规模由剿捻时期的马、步各半,转变为马队仅及步兵的十分之一,成为步兵、炮兵的策应部队。马队规模的缩小,表明中国军队的近代化建设开始起步,传统军种开始经历近代意义上的转换。清朝以八旗铁骑入主中原,近代以降,对外战争却屡战屡败,从这个意义来讲,清朝军队的近代化转型可以说是失败的,或许这恰恰是清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所在。
  注释:
  ①淮军马队营制具体情况可参阅周世澄《淮军平捻记》卷11,第155页,文海出版社,196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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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王尔敏. 淮军志[M]. 北京:中华书局,19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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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孙中山.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M]//孙中山. 孙中山选集.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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