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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然 梁志平:定额制度与区域文化的发展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4-06

定额制度与区域文化的发展

——基于清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研究

 

张伟然  梁志平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上海,200433)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3

 

 

    [提要]一般学者认为学额是量化研究清代区域知识分子的一个最重要的参数,也是衡量地域化儒学发展和普及程度的标志之一,进士则是反映各地文化水平的最重要指标。但是清代许多相邻的州县学额相同或相差不大,出产的进士数量却相差甚远。文章以清代长江三角洲地区为讨论范围,在阐述学额、解额制度的基础上,详细考订了各府州县学定额的变化过程。然后选取清代前、中、后三个时期,分别统计各州县中举人、中进士人数,进行相关分析,表明定额和各地中进士人数显著相关,即定额制度对各地文化发展有很大影响。

    [关键词]学额  解额  进士  竞争度  长三角地区

[中图分类号]K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205(2008)03—0005—17

[收稿日期]2007—12—24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长江三角洲历史地理与可持续发展”(05JJD770007)、复旦大学十五”211工程项目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与长江三角洲:历史变迁的多维视野研究”。

[作者简介]张伟然(1965—),男,湖南安仁人,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人文地理。

 

    在历史文化地理的研究中,一个引人注目却又令人大伤脑筋、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是:如果以盛产人物作为某地文化发达的指标,那么这种发达地区一直是在变动着的。应验了一句古老的俗语:风水轮流转,明年到我家。王士性对此曾有一番很有意思的思考:

江南佳丽不及千年。孙吴立国建康,六代繁华虽古今无比,然亦建康一隅而止,吴、越风气未尽开也。……晋分天下十九州,吴、越、闽、豫,通隶扬州。唐分十二道,一江南东道,遂包昇、润、浙、闽,一江南西道,遂包宣、歙、豫章、衡、鄂,岂非地旷人稀之故耶?至残唐钱氏立国,吴越五王继世,两浙始繁。王审知、李璟分据,八闽始盛。然后宋分天下为二十三路,江南始居其八焉:曰两浙、曰福建、曰江南东、曰江南西、曰荆湖北、曰荆湖南、曰广南东、曰广南西,而川中四路不与焉。赵宋至今仅六七百年,正当全盛之日,未知何日转而黔、粤也?

 

    自王氏至今,又已经400年过去。以今视之,应该说,王氏的预感并非全无凭据:何日转而至黔虽仍不可知,自近现代以来粤地得全国繁盛之先总归是一个昭彰在人耳目的事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王士性:《广志绎》卷1《方舆崖略》,周振鹤编校:《王士性地理书三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40—241页。

 

这恐怕与中国历史上的定额制度有关:由于科举考试中发解和录取的名额是有限定的,一个地方所占份额加多,其它地方自然要随之减少。显然,这正是传统农业社会中不太可能出现共赢”,而往往发生“几家欢喜几家愁”式悲喜剧的思想原点。怎样才能在科举指标中分得较多的份额?一般说来,首先得保证有足够的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数——当然不是所有参加各级考试的总人数,而是在相邻各地之间具有一定可比性的人数。不言而喻,学额解额等正影响了值得关注的与外地会发生竞争关系的科举人口。

本文就长江三角洲地区在清代的情形进行探讨。此所谓长江三角洲,除太湖流域外还包括江北的扬州及浙东的宁绍平原,以清代政区言之,为江苏的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扬州6府及太仓直隶州、海门厅,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5府。

    在此,有必要对解额学额这两个概念稍作解释。先说学额,从字面上讲,它指的是府、州、县各级官学录取学生的有关定额。在唐宋时代,贡举不必尽由学校,因而这一额数并未成为绝大问题;明清时期,科举必由学校,因而入学便成为士子的第一级晋身之阶。得以入学的称生员”(俗称秀才”),入学考试称童子试,这一考试也便成为科举考试体系中最基础的一环。成为生员意味着获得功名而成为四民之首,享有若干政治、经济特权。因而学额堪称当时社会上第一等重要的社会文化资源。其中,明清两代学额设置的情形还稍有不同,这一点且待下文详述。

    所谓解额,指的是各地解送礼部参加全国统考的生员数额。唐宋时代,发解试主要由州府举行,获得解送资格的举子并无固定身份。明清时期,发解试率于各省举行,称乡试,取中者为举人;举人可以参加任意一科的礼部会试,即使不中试也不必再应乡试,因而举人成为生员之上的一级功名,解额也便成为各省各科乡试录取的名额。

    需要说明的是,科举体系中科目众多,本文只讨论进士科系统。此外还有其它种种科目,由于其社会影响及文化含量都不足与进士科相侔,在此且不予考虑。

    以往关于清代学额的研究已颇有不少。较早的是张仲礼先生1955年出版的《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一书,以学额为钥匙估算了1850年前后各省绅士阶层的人数。1989年,王跃生先生发表《清代生监的人数计量及其社会构成》和《清代科举人口研究》两篇论文,其中也牵涉到学额问题。就研究内容和所用资料、方法而言,王文与张著基本上类似,但以精细程度言之,后者较前者尚有所不如。2004年,阳信生亦利用张著方法进行统计分析近代湖南绅士的数量。在这些研究中,各位学者都是将学额视为常数,然后进行数量推断,其旨趣并不在学额制度。

1999年,李世愉先生推出《清代两次大规模增广学额之比较研究》一文,对乾隆及咸同间两次增广学额进行了相当细致的描述和比较分析,虽对广额的操作程序有简要的概述,但对学额数量的由来及其运作,具体的工作尚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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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学额的数量所指是不相同的,明代主要是指廪生、增生的定额,清代则是指每次录取的定额。然至今许多科举学、明清史研究学者好像对此相当模糊:刘海峰、李兵把廪生、增生名额当作清代学额,见《学优则仕:教育与科举》,(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年,第191页;李润强亦同,见《清代进士的时空分布研究》,《西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而杨念群则把清代会试名额当作学额,见《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三大知识群体互动的比较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273页。

    咸丰八年(1858)曾国藩在家书中称道为乡邦增广学额之举俎豆泮宫,流芳百世,见《曾国藩全集·家书》第0278封《致沅弟》,  (长沙)岳麓书社,1985年,第414—416

    该书中文版1991年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

    王跃生:《清代生监的人数计量及其社会构成》,《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1期;王跃生:《清代科举人口研究》,《人口研究》,1989年第3期。

    阳信生:《湖南近代绅士的计量分析》,《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7期。

李世愉:《清代两次大规模增广学额之比较研究》,《清史论丛》,1999年;亦见李世愉:《清代科举制度考辩》,(沈阳)沈阳出版社,2005年,第177—208页。

 

对解额的讨论较之学额更多一些,研究科举制度的论著大多对此有所涉及。其中,引人注目的是两位女学者的研究。台湾的林丽月于1992年发表《科场竞争与天下之:明代科举区域配额问题的一些考察》一文①,对明代解额的变动及乡试竞争程度的地域差异作了相当深入的揭示。2000年韩国学者裴淑姬发表《论宋代解额的实施与地区分配》一文,论述了宋代解额制度的演变及实施过程中的地域不平衡。可惜,到目前为止,对清代解额的研究还相当欠缺,尚无堪与比肩的工作出现。因而,对于解额、学额与区域文化发展之间关系的讨论,就更需要进一步的努力。

 

  清代长江三角洲学额总例

 

    上文已述,从明代开始,科举必由学校,但明代的学额尚与清代有所不同。明代各级学校的生员虽然也有额数限定,据《明史·选举志一》,洪武二年(1369)府学四十人,州、县以次减;但这一数字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于是未几即命增广,不拘额数。可是完全放任也不是办法,而且也违背实施定额的初衷,于是到宣德中(1426—1434)定增广之额,其数与初定之廪膳生员数相同;这一着棋仍然未得要领:及其既久,人才愈多,于是又不得不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谓之附学生员”。而附学生是无定数的。因此生员的数量终于彻底失控,以致有明一代的生员数量自明以降便一直是谈论者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③。生员的数量的失控,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以致顾炎武把生员称为“天下之病民”的三种人之一④。为缓解生员无限增加带来的问题,万历三年(1575),明政府开始定地方儒学进学人数,到崇祯年间,命礼臣较天下州县,分为大、中、小三等入学,以定为差,著为令,大州县五十,中三十,小十五”⑤。然循习既久,定额成为一纸空文

    显然是吸取明代的教训,清代对学额制度进行改革。它对各级学校每一科录取的新生实施限额。这样,生员的总数得以进入一个有控制的发展轨道。其名目一仍明旧,分廪膳、增广、附学生员;初入学为附生,廪、增以岁、科两考第高者补充。而不同类别的考生根据其户籍如商籍、灶籍、客籍、沙籍、苗童、瑶童、畲民以及满、蒙、汉军旗籍等分别定额。由此,学额作为一种有限的社会资源便充分体现出其稀缺性,尤其是在人口不断增长的背景中。很多地方对客民入籍的限制都与此有关,并带来冒籍与反冒籍等一系列的社会文化问题。

    清代对学额的厘定始于顺治四年(1647)。据嘉庆《钦定学政全书》载:该年定直隶、各省儒学,视人文多寡,分大、中、小学;取进童生,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同时还确定廪膳、增广生员的数量:直省各学廪膳生员,府学四十名,州学三十名,县学二十名,卫学十名,增广生员名数同。当时清廷入关不久,百废待兴,这一额度可能有点过于优待,因而仅过10年便对此作出了调整:“顺治十五年(1658)题准,直省取进童生,大府二十名,大州县十五名,小学或四名或五名。但这次调整似乎又有点过于苛刻,尤其是对低端的学校,于是12年之后对此作出了第二次调整:康熙九年(1670)题准,各直省取进童生,大府州县仍旧,中学十二名,小学或八名或七名。”⑦这次调整虽然只针对小学,但其额度增幅较大,对于提升文化的普遍水准显然是十分有益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载《台湾师大历史学报》第20期;亦见邢义田、林丽月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社会变迁》,(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319—348页。

    ②[]裴淑姬:《论宋代解额的实施与地区分配》,《浙江学刊》,2000年第3期。

    陈宝良:《明代儒学生员与地方社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196—216页,明初生员只三万有奇,而明未突破60

    ④[]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之《文集》卷1《生员论》。

    崇祯《兴宁县志》卷2《学校》。

    陈宝良:《明代儒学生员与地方社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202—204页,但笔者认为定额也并非没有一点限制作用,崇祯十年(1637)靖江县知县陈函辉请广入学名额的案例说即是证明,见康熙《靖江县志》卷17《议》。

嘉庆《钦定学政全书》卷65《学额总例》。

 

康熙的这次调整看来还比较有成效的,直到半个世纪之后雍正才对此作出重新调整:雍正二年(1724)奉上谕:我圣祖仁皇帝寿考作人,六十年来,山陬海澨,莫不家弦户诵,直省应试童子人多额少,有垂老不获一衿者。其令督抚、学政会核人文最盛之州县,题请小学改为中学,中学改为大学,大学照府学额取录。”①我们可以注意三点:其一,从1670年以来的这段时间正当清代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人口有所增长,各地教育水平有所提高确属事实;其二,所谓人多额少云云,其实并不见得就是广额的理由,因为设置学额的目的,本身就是要让相当一部分人成为垂老不获一衿者;其三,这次调整发生在雍正即位之初,恐怕这才是这次调整发生的真正契机,多少不无鼓舞士气之微意。而这次调整,也就成为清代大部分时间里学额的定制。此后乾隆年间虽然有多达20次的增广学额之举,但那都是因为登基、巡幸、两金川平定等喜事降临而临时采取的一次性措施,而且大多只针对特定地区,不可能与1724年定额调整相比

    至此,可以将清代学额的制度性变化列为表1

 

 

    以上是全国总体的情形,就长江三角洲地区而论,上述总例基本上不起太大的作用。正如李世愉先生在上揭《清代两次大规模增广学额之比较研究》文中所言:由于各地文化事业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实际上的学额在某些地区还是有差异的。李先生以省级政区为讨论尺度,指出文化发达的江苏、安徽、浙江三省要高于统一标准

    由于本文的空间范围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在此只讨论江、浙两省。可以就两点展开:一,江、浙的学额被认为高于全国统一标准,到底高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二,长江三角洲地区其文化总体上在全国较为发达,但其内部仍有地域差异,这一差异的表现形式如何?

兹先讨论前者。从资料中可以发现,江、浙学额高出全国统一标准的现象从清初的顺治四年(1647)就已开始。上引《学政全书》的记载对该年的府学额数缺乏说明,若以之为最高的大学算亦当为40名;在方志中,笔者确实看到江浙有些地方的资料表明该年的府学额数为40名,如康熙《常州府志》、乾隆《武进县志》;但是,也有不少方志记载,当时江南一带府学的额数为60名。其中特别值得重视的是乾隆《江南通志》的记载:国朝顺治五年(1648)定额,府学六十名。此外,嘉庆《溧阳县志》、道光《上元县志》、道光《重修仪征县志》、民国《金坛县志》的资料均与此相符。

目前笔者无法解释何以会出现这种歧异。只是,从史源的角度考虑,笔者没有理由对乾隆《江南通志》中的资料产生怀疑。一方面,学额是地方教育中堪称头等的大事,修纂者对此不可能不慎重;而另一方面,通志作为高层地方政府负责的官书,不可能没有足够的参考文献。尤应提及的是,此志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曾修成过一次,而此版正是在原书的基础上增修而成的。笔者推测,应该是顺治四年(1647)的学额总例发布之后,次年在江南推行时便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了修正。这一事例虽然只在乾隆《江南通志》中有记载而不见于乾隆《浙江通志》,笔者认为其实同样也适应于浙江,至少是浙西的杭嘉湖平原以及浙东的宁绍平原。因为在人们对文化发达水平的感知中,江、浙的“人文繁盛”总是连在一起的(下引《学政全书》资料亦将证明此点)

不仅府学,顺治五年(1648)江南各州县的入学额例也与上述全国总例有所不同。乾隆《江南通志》所载为大学四十名,中学二十五名,小学十二名,中、小学均较全国总例稍低。笔者认为,时过10年之后全国学额出现大幅度下调当与此情势不无关系。

___________________

    嘉庆《钦定学政全书》卷65《学额总例》。

    从这一意义而言,李世愉先生在上揭《清代两次大规模增广学额之比较研究》文中将乾隆时期的增广学额作为清代两次大规模增广学额之一而与咸丰、同治时期的永广学额相提并论,恐怕不见得十分合适。

按,方志中的学额资料均见于其《学校志》或《建置志》,为行文简洁起见,这里征引方志只注书名及版本(纂修年代),不复赘注篇名。

 

    而当顺治十五年(1658)全国学额大幅下调之际,江南一带明显表现出了相对较高的水平。乾隆《江南通志》载:该年定额府学二十名,大学十五名,中学十二名,小学八名。与全国总例相比,府学、大学、中学相同,而小学高出接近翻倍。不言而喻,就学校数量而言,各类学校中为数最多的正是小学。江南一带学额总量之偏高可想而知。康熙九年(1670)全国学额总例稍有反弹,唯一的变化正是将小学由4—5名提高到7—8名,亦即以江南此前的水平作为全国通例。

    康熙二十八年(1689),在全国学额总例并无变动的情况下,江浙学额再次上浮。据《钦定学政全书》载该年上谕江浙人文繁盛,增广入学额数,结果议准小学十二名,中学十六名,大学二十名,府学二十五名”①。这一调整等于已经将半个世纪后(1724)的学额上调幅度提前兑现了一半。而后来那次学额上浮,并非全国整齐划一,其适用范围只是人文最盛之地;从乾隆《江南通志》的记载中可见,这一带正是该政策的实施地区。至此,可以将清代长三角地区的学额通例列为表2

 

 

    事实上,总例通例只是一个政策平台,并不是决定学额实际的唯一因素。在这基础上,还有两种措施可以导致学额的增广。其一是恩广,即每当朝廷有大典或喜事,由皇上下恩诏临时增广一定的学额。另一是捐广,即当国家危困、需财孔急之际,往往通过开捐的手段让地方输财以增广学额。

    有清一代,恩广学额的次数相当频繁。尤其乾隆在位时期(1736—1795),据李世愉先生在上揭文中统计,达20次之多,平均每31次。当然,恩广既属临时性质,其范围也就有所限定,并非有关无关地区一体均沾,主要是人文繁盛州县。

    相比之下,清代捐广学额的做法在时间上延续性较差,而影响却大得多。时间上只存在于康熙平定三藩之乱以及咸同军兴以后两段,性质却有暂广永广两种——且不说永广足以造就一方文童永久的福祉,即便暂广,也因其通过朝廷给政策、地方出资金的合作方式而极大地激发出地方的积极性,并进而唤起该地之人在文化上的认同感。

    康熙时捐广学额的情形未见于《学政全书》。综合江浙各地方志以观之,各地捐广的持续时间不一。开捐年份大致始于1676—1678年,间有始于1680年者;而终止多于1682—1683年,个别资料称终止于1686年。持续时间为5—11年,一般在7—8年。捐纳的标准大致是文生每名捐银一百两,而额数不限。商衍鎏曾以苏州为例,称苏州府长洲、吴县自康熙十七年(1678)至二十一年(1682),岁、科考凡4次,捐银每名一百两,加耗银二十两,准作生员,武生减半,计十七年共捐127名,十八年共捐384名,二十一年共捐311。其数额之巨大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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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庆《钦定学政全书》卷69《江苏学额》。

    许大龄先生认为是二百两,见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北京)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学社,1950年,第87页;亦见许大龄:《明清史论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79页。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北京)三联书店,1958年,第17页。

 

但总的来说,康熙那次捐纳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尚较有限,因其为时甚短,且仅广暂额,并且为了抵消开捐所造成的混乱,朝廷在开捐时将正规的学额作了大幅度减损。关于那次降学额,各种政书中均未予记载,仅地方志及私家著述中略有鸿爪。笔者综合各种资料加以判断,开捐后府、大、中、小学分别只保持5432名的正额。直到1681年前后恢复旧额,捐纳随之也就很快停止。清人吴振械谓:当三藩叛逆时,开捐生员例(文生一百两、武生五十两),丁巳(1677)、戊午(1679)、庚申(1680)、辛酉(1681)岁科试,大学止取四名,余归捐纳,不限额,至癸亥(1683),复(大、中、小学)十五名、十名、八名旧额。”①所言虽不足尽信,亦颇可以反映大致情形。

    影响较重大的是咸同军兴以后的捐广学额,尤其是永广。对此,李世愉先生在上文中已有精细研究。兹以光绪《大清会典事例》中相关资料将咸同间捐广学额的捐例列为表3

    从表3可以看到,这一时期捐广学额无论暂广还是永广其数量实际上都是有限的。考虑到清代人口的增长,从1700年前后的约15亿飚升到1794年的313亿,到1850年更是达到约43亿,因而即使学额的数量翻番,学额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其人均享有量也不敌雍正时期的一半。何况这一结果还须地方为之付出巨额代价。传统制度对于社会发展之缺乏适变性,由此可见一斑。

 

 

    以上所言只是正常状态、亦即民籍系统的制度变化。事实上,清代对于不同的社会群落,按不同的户籍种类或居住状态采取了分别定籍的做法,如商籍、灶籍、旗籍等。此外,还有一些其它的类别,如商衍鎏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15页所言,尚有客童、寄籍、畲民、沙学、公额、苗童、土生等。其中,与长江三角洲地区有关的是商籍、灶籍、旗籍、沙籍4

    长三角的旗籍也就是杭州、江宁、京口、乍浦4地的驻防旗人。这些人的子弟在嘉庆四年(1799)并无就近入学之例,该年虽开始准其就近考试,但取进后须赴京乡试”④;十八年(1813)考虑到赴京路途遥远,即令于该省一体乡试”⑤,但也是编立旗字号另额取中”⑥,等于是不占江浙解额的,在此姑置之勿论。沙额则分布在通州。乾隆二年(1737)于通州学额内拨进沙童文生2名;嘉庆十七年(1812)海门厅设沙学后,定岁科两试取进文童4名,除拨通州原额2名外,新设2名,均由海门厅录送。同治三年(1864)、七年(1868)分别捐永额2名;光绪二十年(1894)江苏学政特奏请增广永额2名,总额10

商籍与灶籍之间有连带关系。据政书系统的资料,商灶之有学额始于顺治十一年(1654)。乾隆《钦定学政全书》载,该年题准:商籍入学,直隶、江南、浙江,俱照大学考取。”⑧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还注明两淮所属附江南扬州府学,两浙所属附浙江杭州府学”⑨

__________________

    ①[]吴振械:《养吉斋丛录》卷9(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00页。

何炳棣著,葛剑雄译:《1368—1953中国人口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75页。

商衍鎏认为浙江长兴县有客籍学额2名,参见《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北京)三联书店,1958年,第14页,然笔者在各种政书及地方志中均未找到这样的记载,而《浙江通志》卷151《名宦六》载明崇祯年间,李向中知长兴县时裁客籍,故笔者认为长兴客籍学额在清初已经不存在;太平天国江浙人口锐减,战后招民垦荒,因而出现了不少客民,土客时有冲突,江苏学政龙湛霖(1894—1896年任)在任时曾奏为金坛县照江西万载县之例,以五十名取进一名,最多以为四名为率,设棚籍学额,笔者不知所请允否。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藏《军机处录副奏折》,720126,转自王戎笙编:《中国考试史文献集成·清代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04—105页。

    嘉庆《钦定学政全书》卷57《驻防事例》。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381《礼部·学校·驻防考试》。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338《礼部·贡举·录送乡试二》。

    光绪《海门厅图志》卷13《学志》。

    乾隆《钦定学政全书》卷62《商籍学额》。

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68《礼部·仪制清吏司·学校一》。

 

但按盐法志系统的资料,这一制度直到顺治十六年(1659)才成为事实。如周庆云所纂《盐法通志》引《两淮志》谓清顺治十六年题准:扬州商灶籍附入郡学,其中商籍额取14名,灶籍额取6(通、泰二州各3),共20。这一所谓题准,实际上不过是施行而已。而两浙商额亦于该年查议之后附入杭州府及仁和、钱塘二县共3学,分别为201515名,凡50。对于这些数额及分配,各书记载均无歧异。乾隆四十四年(1779),江苏商籍裁汰,灶籍6名归各州县民籍考试,而浙江商籍如故。咸丰六年(1856),因捐输军饷,仁和、钱塘二县商籍永广学额8名。咸丰十年(1860),钱塘县商籍又永广学额2(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周庆云纂:《盐法通志》卷99《杂记三·学校》。另嘉庆《两淮盐法志》载:国朝顺治十六年(1659),礼科雷一龙请裁各省卫学、商学,经抚按漕三院会题扬州商灶籍附入郡学亦无官俸廪粮,与科议归并府州县学之议相符,覆准行。

嘉庆《钦定重修两浙盐法志》卷24《商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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