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逢贤 惠富平
西北农业大学古农学研究室
《农业考古》1997年第3期
中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饥荒之国度”[1],农业灾害灾种多杂、灾害后果严重,旱涝风雹,饥馑荐臻。在中国农业灾害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呈现出两条趋势性的规律:一是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灾害的发生有增加的趋势,农业生产的发展非但没有使农业灾害的发生减少或降低,反而日渐增多并加剧;其二是中国农业灾害的高发区与中国的主要经济区基本一致,经济发达地区灾害发生的频度往往较高。我们可把前者称之为农业灾害时间分布的趋势性规律,后者称之为农业灾害地域分布的趋势性规律。
农业灾害的破坏历史和农业生产的历史一样久远。自从有了农业生产活动。也就有了农业灾害的破坏活动。农业生产活动是农业灾害产生的前提,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农业灾害演变的基础。没有人类的农业生产活动就无所谓农业灾害的破坏活动,所谓的风雨失时、旱涝成灾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故先有农时然后才有风雨失时的认识,有丰穰遂知灾荒饥歉的艰难。人类的农业生产,是在与农业灾害的不断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在农业生产的发展过程中,农业灾害也由自然的异常现象转变为社会经济的危害因素。前者即农业灾害的自然属性,后者是它的社会属性。为便于察幽探微,剖因析理,树帜立学。张波先生对“农业灾害”一词做出定义:“凡直接危及大农业部门动植物生命活动和农业生产环境,从而危害人类生存的自然或人为的异常现象,称为农业灾害[2]”。由于农业灾害包括自然异常现象和人为异常现象两个方面,因之也就有“农业自然灾害”和“农业社会灾害”之称谓[3]。
中国的农业,历经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三种形态的演替变化,与之相依相附的农业灾害,也经历了灾种由少到多,灾发频率由低到高,灾区分布由小到大,灾害损失由轻到重的历史演变。其中有历史气候变迁因素的影响,也有人为因素的作用。而农业生产的发展对农业灾害的总体变化,主要与农业生产的发展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在此,我们应当把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区别地加以对待。无庸置疑,生产力的提高必然导致生产的发展,但生产的发展并不完全等同于生产力的提高。由于农业生产是一个独特的经济部门,它不但是一个经济再生产的过程,而且是一个自然再生产的过程,农业生产的经济再生产过程总是同自然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它是人类直接利用太阳能、土壤、水分等自然条件的一种生产活动,因而农业生产的发展是自然条件和社会生产力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社会生产关系和自然——人类协同关系相互调节的产物。生产力提高的标志是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技术的革新。开发范围的扩大等等,生产发展的标志则是作物产量的增加,生产规模的扩大。从生态学的角度看,生产力发展导致的是生态的失衡与调整,而农业生产的发展则以人类——自然关系的协调为前提。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农业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生产工具的改进发明,作物品种的培育改良、农作制度的创新完善。农业生产区域的全面拓展,农业生产技术的革新传播,水利工程的配套建设等等,无一不传递农业生产发展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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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曾于一九九六年元月十九日在“陕西省科技史学会第三届学术年会”上宣读,在此向授业恩师张波教授谨表谢意。
中国农业史是农业生产不断发展的过程,在一定的生产力阶段上,生产发展的幅度和农业灾害威胁的程度呈正比关系。自秦汉、隋唐直至明清。虽然各个时期农业生产发展的幅度不同,但同样是在发展,并没有出现停滞衰落,而且明清时期的农业生产水平已处于传统农业的峰巅。农业灾害的发生演变与农业生产的发展相一致,以时间为轴线不断加剧。
据《中国救荒史》统计[4],从商汤十八年(公元前1766年)到1910年的3676年间,共计发生水、旱、蝗、风、雹、霜雪、歉饥等农业灾害4215次,平均每年1次。殷商时期史载水灾5次,旱灾8次,西周时期867年间发生灾害79次,秦汉441年间,农业灾害264次,魏晋南北朝361年间,农业灾害492次。隋唐五代397年间,农业灾害493次,宋元408年间,农业灾害806次,明清时期543年,农业灾害1660次。灾害发生频次由秦汉时的每年0.6次上升到明清时的每年3次。农业灾害的内部灾种结构的变化也经历了一个向多杂化演进的过程。春秋以前水旱灾害为主,春秋以后水旱风雹蝗虫灾害横行肆虐,此外还有各种灾因不明的饥、荒歉灾等。从《中国农业自然灾害史料集》汇集的资料来看[5],除水、旱灾害之外,风灾、雹灾、霜灾、蝗灾、虫灾以及水土流失等灾种在春秋以前亦有发生,而水土流失、鼠兽鸟害、虫害、蝗灾、雪灾等灾种自春秋时始有明确的历史记载。
当然,文献记载的时代并非就是灾害发生的初始时间;古代文献中没有记载某一灾种,也不是说古代不存在这一灾种,其中不乏历史记载的缺漏、人们认识水平的局限等因素的影响,今人难知其详,后人只能从考古资料、故事传说中寻找蛛丝马迹,从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生活诸方面进行推衍猜测。
时入新石器时代,在采集渔猎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人类借助于耒耜垦辟之力开始了农耕生活,从而揭开了农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页。考古所知我国新石器时代遗址遍布全国各地。已发掘者有七千余处。南方长江流域有河姆渡稻作文化遗存,北方黄河流域有半坡粟作遗存等为典型。当时驯化栽培的作物主要是粟、菽、黍、稻、麻、麦、薏苡等等[6],各种作物对自然条件有不同的适应能力,粟黍耐旱、稻喜温湿,菽麦对水分有一定要求。降水量的年际变化和年内分布成为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因素。因此抗旱性强的作物在北方干旱地区得到普遍种植,耐涝喜湿的作物在南方水乡泽国广泛栽培。但耐涝抗旱都有个限度,过犹不及。旱甚成灾,水多也成灾。在原始农业时代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情况下.人类防范灾害的能力极为有限,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地区性使旱涝风雨成灾为害有了可能。一般而言,在灾害威胁下人类所能采取的措施大概有三种,一是避开,二是预防,三是承担[7]。原始农业时代以救灾措施可以说三者兼而有之。仰韶遗址中发现的数以百计的贮粮的窖仓[8],当为防备灾害积存谷物之用。唯因生产粗放,规模狭小、技术落后,丰歉难保。本时期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是和作物对自然条件的适应能力相一致的。水旱灾害成为原始农业时代以适应自然为主的农业生产的天然大敌。此外,禾本科作物粟、麦等的大面积种植,使蝗灾的发生为害成为可能,而其它灾种如霜、雪、病虫害等,其成因或与历史气候有关,或与古老作物的抗逆性有关,当时较少发生,甚或发生以后为害相对较小,故位居其次。
邓拓先生把古文献中关于“原始大水”的传说称之为“人类对于末次冰河期所留的残余印象”[9],并据此认为“我国远古时代就有许多灾害,这是很自然的[10]”。从古代文献记载的情况看,原始洪水不但历史久远,且范围广大,为害剧烈,令人触目惊心,经久难忘。“燧人氏时,天下多水”[11],“当尧之时,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12],“禹之时,天下大水,禹令人民聚土积薪,择丘陵而处之”[13]“五帝……有泛滥之忧”[14],“尧遭洪水,人民泛滥,逐高而居”[15],“洪水滔滔,天下沉渍,九州淤塞,四渎壅闭”[16]。后人记载这次水灾时犹存余悸,于是做出各种可能的推测,或以为当时人类生活环境多为沮洳之地[17],或以为土地未予治理之时,洪水漫流所致[18],或以为黄河泛滥为患[19]。各家解说虽有歧异,但对灾情之严重并未置疑。马宗申先生研究古代洪水的性质时指出:“洪水主要表现为内涝,积水,非为外水”[20]。斯言颇为精当。
同样地,原始的旱灾也在人类的记忆中留下了“残余印象”。“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猰*[犭+俞]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予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犭+俞],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21]。这则后羿射日的传说,可以看作是对中国古代大旱灾的一种文学性描述,有灾象,灾情,还有灾后补救措施,灾害的全程历历在目。对这次旱灾《庄子·齐物论》曰:“昔者十日并出,万物皆焦。”《楚辞·天问》云:“羿焉*[弓+毕]日?乌焉解羽?”十日并出也被作为旱灾的代称。“东方……十日代出,流金铄石[22]”。长年累月的干旱不雨,使人民备受灾难之苦,并转而认为灾害的根源在于炎炎烈日的烘烤,旱年的烈日使土壤水分的蒸发和植物的蒸腾蒸散作用加剧,酷热程度远甚于正常年景,一而当十,由是而演绎出十日当空的传说。
三代时,我国传统农业开始起步并获得初步发展[23]。农业的开发拓宽了人们生活的地域空间。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黄河中下游地区以其优越的自然条件成为当时的主要农业区。其中心地带就是司马迁所说的三河(河内、河东、河南)地带[24]。从《周易》等先秦古籍所反映的情况看,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是定居的农业而非四处移徙的游牧业[25]。人们的生活更加紧密地与土地联系在一起。耕作制度的发展,土地的疆理,沟洫的兴建,使劳动的投入和人地情感关系结合在一起。灾后的移居迁徙只是万不得已而为之。
随着定居农耕生产的发展,人口聚居的规模扩大,各种手工业勃兴,二者为城市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城市的产生和发展是本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阶级社会形成和发展的标志。“最初的城市,在纪元前三千年到一千年随着早期奴隶制社会的发展而诞生于两河流域的南部(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叙利亚、小亚细亚、高原加索、中亚细亚、印度和中国”[26]。阶级社会的产生和城市的形成。一方面使农业生产在严格的组织管理下不断深化,另一方面使人口和财富由分散状态日益向个别地方集中汇聚,其结果是以简单协作为特征的农业生产方式的日趋稳固以及对粮食需求量的日益增加。但是,黄河流域的自然条件并非优越到使农业生产平稳顺利地进行的程度,农业生产力也没有达到能使粮食供应丰裕的地步。旱、涝、风、雨、霜、雹、蝗、虫等灾害时有发生。“雨其无极,伤我稼穑”[27],“百川沸腾,山冢崪崩”[28]。“(周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砺”[29]。“(周幽王四年)夏六月,陨霜”[30],“天降丧乱,灭我立王。降此蟊贼,稼穑卒痒”[31],“周公卒后,秋未获,暴风雷(雨),禾尽僵,大木尽拔”[32],“旱既大甚,则不可沮,赫赫炎炎,云我无所”[33]。周尧先生研究中国昆虫史时指出甲骨文中存在“蝗”字和“蟓”字[34],并识读出“告蝗”的卜辞[35]。范毓周先生另有创见,指出卜辞中有“蝗其出于田”的字句,并且认为安阳殷墟五号墓中的玉螳螂“似以称玉蝗虫为宜”[36]。由此或可窥知当时蝗灾之一斑。 在各种农业灾害的直接侵袭下,造成农作物减产绝收,甚至引发出饥馑灾荒。“瘨我饥馑,民卒流亡。我居圈卒荒”[27]。“邦人大恐”[38],“我心忧伤”[39]。灾后的社会一片悲惨凄凉的景象。农业灾害的威胁和破坏,更使粮食问题备受关注,视之为国之大事。“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小大,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天下之大计。“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40]。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这只不过是一幅充满理想色彩的蓝图而已。姑且不论三十年之通五谷丰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就是三五年之内,也要遭受小大灾害的侵扰。古者“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41],灾害交替发生,国无宁日。如果我们透过字面上词藻的修饰而理解成“三年耕方有一年之食,九年耕方有三年之食”的话,就会更接近于历史的现实。
灾情的复杂与损失的加重,灾害影响的进一步扩大,给人们的心灵上投下了“天降灾异”的巨大阴影。“庚戌卜贞。帝其降茧”[42],“我其已守,乍帝降若;我勿已*[宀+万],乍帝降不若”[43],“今二月,帝不令雨”[44]一旦农业生产遭受破坏,社会就有累卵之危,民则罹倒悬之苦。“汤七年旱,民有无*[米+亶]卖子者”[45]。迫于生计,卖儿鬻女以度日,骨肉自相分离的痛苦,家破人亡的悲剧全部由劳动人民自身来承担。人们开始对灾害现象做出尽可能满意的解释,并寻求以有效的办法来减灾救灾。
首先,举行祭天祈祷的仪式,以期上帝弥灾赐福,以求丰收。燎祭就属于这种古老的祭天仪式。甲骨卜辞中不乏燎祭的记载,其目的在于祷旱祈雨,使用豕、羊、犬等充当祭品,有时还焚人献祭,以示至诚[46]。三代时有名的祭天仪式是商初成汤的旱祭之礼[47],他斋戒沐浴,剪发断爪,“乘素车白马,著布衣,婴白茅,以身为牲,祷于桑林之野”[48],天降大雨。
第二,采取救灾措施。向灾害宣战。早在三千年前我国人民就开始采取措施防治害虫[49],大声命令“昆虫勿作!”[50]并利用昆虫的趋光性采用篝火诱杀的方法扑灭飞蝗[51],以药草熏蒸。炭火逼攻,洒石灰、草木灰和提高水温等方法除治害虫[52]。虫害如此,对待其它灾害亦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史载“汤旱,伊尹教民田头凿井以溉田,今之桔槔是也”[53],不惜民力辛苦,利用这种盛水器具负水浇灌,抗天斗地。西周时,关中地区已出现了小型的水利灌溉工程[54]。周人在长期的原地疆理和隰地沟洫的农田建设实践中施行的“平治水土”的工作,开我国传统水土保持之滥觞[55],其主旨和功用即在于人地关系的协调和防止农业生产环境的恶化。曾经泛滥四溢的洪水或湿渍之害,也因土地疆理,井田沟洫而有所减缓。
第三,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增强农业生产自身的抗灾能力。三代时的农业,已脱离原始农业简单粗放的播种收获式生产的窠臼,改进了耕作栽培技术,实行休闲耕作制,在后期出现了菑、新、畲的土地利用方式,产生了与沟洫农业相表里的垄作和条播技术,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加入整地这一重要的中心环节,开展中耕、除草和治虫作业,选择良种,于西周后期出现了不同成熟期、不同播种期、不同色泽和籽粒结构的作物类型和品种[56]。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不但使农作物产量增加,使人类应付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能够利用丰年节余的粮食调济青黄不接的岁月,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缓解了某些灾种的破坏,如旱灾、水灾、蝗灾、虫害等。
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减灾防灾,人类在灾害面前不再显得消极被动,软弱无力。农业生产在与灾害的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困绕农业生产的灾害问题因人类的干预活动而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1)淫雨伤稼显得突出,湿渍雨涝相对减缓。人类有可能消除局部地区的积水但无力改变或影响气象大环境。(2)风、雹、霜、蝗、虫等灾害随着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而日益严重,但干旱依然是危害农业生产的天然大敌。人类通过一定的措施可以缓解一般性旱灾,但生产力水平毕竟有限,大旱降临,即大祸临头,却之无力,拒之无法。
农业灾害频繁发生并造成巨大损失的时期是春秋战国至明清时期。也就是传统农业的发展阶段。农业生产的发展取得了质的飞跃,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获得了质的突破,农业灾害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与自然界对人类的惩罚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灾区面积不断扩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呈上升势头。农业灾害灾种结构中,在很大程度上受社会因素影响的决河之患陡然增加,轻则“坏民庐舍”,重则“毁城廓”,“杀人民”。而且,不惟黄河决口四溢,其它如淮水、泗水、汉江、洛水等大小河流亦踵河决之后尘,泛滥成灾。总计黄河下游泛滥决口约一千五百余次,发生改道二、三十次,其中有六次大的改道,洪水遍及范围,北到海河,南达淮河,有时还逾淮而南波及苏北地区,纵横25万平方公里[57],以致人们称黄河为“害河”。但河患之成,自然因素仅是部分原因,如陡降暴雨导致河水上涨等,但不是全部原因。与之相比,河患中的人为因素则十分重要。中国水利史上,有治水不力者,有坐视河患而不救治者,更有毁堤扒口放水者[58]。一幕幕生灵涂炭的悲剧,由人来导演,灾难也由人来承担。
沙风暴、水土流失的问题此时也变得严重起来,或大风昼晦,或杀禾损稼,或山崩水赤。其所以如此,主要由于人类发展生产的过程中过度开垦,破坏植被及不合理的开发所致。
传统农业的发展过程,是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极大地提高的过程,农业区的发展壮大,既养育了更多的人口,也使灾害损失加剧。大旱之年,动辄赤地千里。饿殍载道,洪水过处,千万人口葬身水中,财物漂没无算,出现了成片成带的大灾区。
竺可桢先生据《古今图书集成》和《九朝东华录》分析了中国历史上气候的变迁,统计出各省水旱灾害分布情况(见表一)[59]。如果以灾害高发区为标准分析的话,从表一可见,公元前旱灾高发区为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东汉时期,水旱灾害高发区依然是直隶,河南、山东、山西,此即冀朝鼎先生指出的“基本经济区”[60]。长江流域七省是水旱灾害的一个低发区,陕西、甘肃两省是一个水灾低发区,三国两晋南北朝期间,中国经济重心逐渐南移,长江流域农业开发加快,与之相对应地,灾害演变出现了两个灾害高发区,一个是黄河中下游地区四省,一个是长江流域七省,另有两个低发区。隋唐以降南方经济赶超北方,成为中国经济政治中心。长江流域七省灾发次数跃居全国榜首,山东四省灾发次数则相对减少。其它各区灾发次数大致相当,形成五个灾害低发区。
灾害高发区和基本经济区之间存在的这种对应关系,更加清楚地证明中国农业灾害的演变与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联系。一个地区经济兴盛时期,往往是灾害记录较多的时期。或者说。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灾害,较多的发生于经济发达地区。
基于上述中国农业灾害历史演变趋势的初步分析,我们可以从时间和空间分布两个方面看出中国农业灾害在历史演变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阶段性,据此可以把中国农业灾害史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原始农业时代的洪水干旱灾害时期;(2)夏商西周时的旱水灾害时期;(3)春秋至魏晋南北朝时的旱涝河患灾害时期;(4)隋唐宋元时的洪涝旱蝗灾害时期;(5)明清时的水旱风雹蝗虫灾害时期。
主要参考文献
[1]西欧学者瓦尔忒·西·马罗兰(Walter·H·Mallory)曾著书称我国为“饥荒的中国”,见其所著《饥荒的中国》,上海民智书局1929年10月初版。本文转引自邓云特《中国救荒史》第1页,商务印书馆,19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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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汉]刘安《淮南子·齐俗训》、《淮审子·本经训》。
[14][15][16][汉]赵晔《吴越春秋》。
[17]梁家勉:《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第53—54页。关于远古时期所存沮洳泽薮和宽阔水面之自然景观的描述,可参见《诗经》中《大雅·韩奕》、《秦风·兼葭》、《魏风·汾沮洳》、《郑风·山有扶苏》等篇章和《管子·国准》。
[18]《孟子·滕文公上》:“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孟子·滕文公下》:“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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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诗经·小雅·雨无正》北宋刘安世所据《韩诗》句。见宋·朱熹《诗集结》第135页。
[28]《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29][30]《竹书纪年》。
[31]《诗经·大雅·桑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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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诗经·大雅·召文》。
[38]《尚书·金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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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礼记·王制》。
[41][汉]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
[42][43]罗振玉《殷墟书契前编》。
[44]刘鹗《铁云藏龟》。
[45]《管子·轻重篇》。
[46]李锦山:《燎祭起源于东部沿海地区》,《中国文化研究》1995年春之卷。
[47]关于这次祭天仪式,历史上记载颇多。《竹书纪年》:“(成汤)二十四年,大旱,王祷于桑林。”《荀子》:“汤祷旱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吕氏春秋·顺民》:“汤克夏而正天下,天下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皇甫谧《帝王世纪》:“汤时大旱,殷史曰:‘卜当以人祷。’汤曰:‘吾谓宜自当’,遂斋戒。剪发,断爪,己为牺牲,祷于桑林之野,告于上天,巳而雨大至。”《尸子》:“汤之救旱也,乘素车白马,著布衣,婴白茅。”详见《中国救荒史》第197—199页。
[50]《周札·郊特牲·蜡辞》。
[53][汉]宋衷注《世本》。
[54]汪家伦张芳:《中国农田水利史》第16页。
[55]张波 张纶:《陕西古代水土保持成就概述》,《古今农业》1992年第1期。
[57]《中国自然地理·历史自然地理》第39页,科学出版社,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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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冀朝鼎著,朱诗鳌译:《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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