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敬忠
本文所讲的近代是指1840年至1919年,考虑到史料的实际情况,下限延至1930年左右。绥远地区大致相当于今天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清代,这一地区包括口外五厅(七厅)及土默特旗、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清末以来,随着垦区的扩大,又先后设置了五原厅、武川厅、兴和厅、陶林厅等。民国初年,设绥远特别行政区,辖境与清末基本相同,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大规模地设县,包括包头县、临河县、固阳县等。我们在阅读史料时发现有关蒙旗灾荒情况的记载甚少且不成系统(注:有关史料中对蒙旗的灾荒所记甚少,且不成系统。我们推测,在这一时期,蒙旗与中央财政没有直接关系,蒙旗的灾荒不影响有关方面的财政收入,故尔有关记载特别是官方的记载极少。),故本文所涉及地区以清代至民国以来设治的地区为主,对蒙旗情况只是附带提到。
一
灾荒,即由灾及荒,邓云特先生在其《中国救荒史》中给灾荒所下的定义可供我们参考。“所谓灾荒者,乃以人与人社会关系之失调为基调,而引起人对于自然条件控制之失败所招致之物质生活上之损害与破坏也”。〔1〕(序言)我们研究的重点是自然灾害所引发的社会后果。
近代绥远地区的灾荒是十分严重的。从灾害的种类来看,包括水、旱、风、虫、雹、霜冻、碱等,尤其以水、旱、风灾为甚。在1840 —1930年的90年中,绥远地区计发生253厅(县)次灾害,平均每年2.81厅(县)次。(注:本数字是作者参照傅增湘《绥远通志稿》(未刊稿本,藏内蒙古图书馆)、《清实录》及李文海等编《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等史料统计而得,仅供参考。)将这一数字与同一时期内地省份相比,在1846—1910年的65年中,黄河流域六省(直、鲁、豫、晋、陕、甘)平均每年受灾州县占该地区总州县数的25.37%,而长江流域六省(苏、浙、皖、赣、鄂、湘)平均每年受灾州县数占该地区总州县数的30.04%;〔2〕(p.882 )如果以清末绥远地区的州县数作为基数,其比例要大于长江、黄河流域。由于这一地区相对来说人口密度较低,故灾害造成的影响没有内地省份严重。这一时期,绥远地区比较严重的灾荒有三次。
第一次是在光绪初年。光绪初年,华北地区发生大的旱灾,重灾区在山西省。关于这次旱灾的情况,已有许多论述。〔2〕这次旱灾也波及绥远地区。从光绪三年(1877年)开始,和林格尔、萨拉齐、清水河、托克托厅先后遭受旱灾的侵袭。旱灾一直持续到光绪四年。有关史料表明,绥远地区的旱灾和山西省比较起来要轻得多。山西省的大旱是从光绪二年开始的。光绪三年九月,山西巡抚曾国荃在奏折中还提及往归化、包头等地采买粮食。〔3〕(卷八二, 荒政记)“其口外各厅亦均亢旱,委员踏勘,他厅俱未成灾,惟清郡(指清水河厅——引者注)僻处边隅,田亩俱系山坡,一经受旱,收成失望,而民食为艰矣”。〔4〕(卷一七,祥异)受灾不重的绥远地区也参预了赈灾,“归化城商民捐马600匹”作为赈灾资金。〔5〕(卷六,济恤)“光绪三、四年间,山西大旱,邑及各厅岁尚稔,米粮南运赈抚”。〔6〕(《经政志》)
第二次是光绪十八年至光绪十九年(1892—1893)。这次灾荒实际开始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口外各厅即歉收,接连而来的是普遍的干旱,1892年秋又遭冻灾,几乎颗粒无收。这一年,山西全省62州厅县受灾,以“北路”及“口外”为重,“口外则以丰镇厅为最重,归化、宁远次之,萨拉齐、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又次之”。〔7〕(p.566)是年,蒙旗地方也发生大面积的旱灾,阿拉善、伊克昭盟的王公先后上奏清廷,报告灾况。(注:参见邢奕尘《清季蒙古实录》(下)第 173页,内蒙古社会科学院蒙古史研究所,1981年印。《清实录》卷二一七。)1893年,归、清、萨、和等厅又先后受雹、水、旱、霜、碱、冻等灾,“承上年祲后,民力拮据”。〔7〕(p.576)之后几年中,口外各厅灾荒不断,1898年至1901年,绥远地区又普遍受灾,其中以归、萨、托三厅为甚。
第三次是1928年至1929年。1927年秋冬少雨雪,造成当年粮食歉收,干旱一直持续到1928夏。1928年7月,绥远各县又普降暴雨,各地山洪陡发,黄河、大小黑河都决岸而出,将饱受旱灾之苦的民众陷入一片汪洋。因从是年6月绥远各地陆续落雨,所以,水灾之后,有一些未被淹的地方尚有收成。“不意处暑期间,各县逆风突起,不息者五日,天气异常寒冷,到处飞雪,水皆结冰,而浓霜普降,田禾受冻。”〔8〕(p.48)这次灾荒波及当时绥远的17县、局,其波及面广及受灾程度的严重都是空前的。
清末以来,随着清政府放垦蒙荒政策的实施,绥远地区得到了进一步开垦,人口日益稠密。1933年,绥远省人口达2082503人。 (注:引自山田武夫、关谷阳一著,宋雅岚译《蒙疆农业经济论》。《内蒙古近代史译丛》第3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2年。)该文引述了许多有关绥远人口的数字,可供参考。另光绪《山西通志》卷六五田赋略八归绥道也列出了光绪九年丰镇、宁远二厅的汉族人口数,计333319名。如果以此数字为平均数,再考虑到清末以来人口的急剧增长以及蒙古族人口,清末以来绥远地区的人口当在200万以上。)频繁的自然灾害在绥远地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归纳起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
其一,人口的大量死亡和流离。灾荒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粮食的短缺和粮价的上涨,由此造成了人口的大量死亡和流离,尤其是大面积的、持续时间长的灾荒。灾区人口始而有存粮接济,继则挖食草根、树皮,甚至于发生人相食的现象。长期的缺粮、饥饿使灾民的身体素质大幅下降,减弱了其抵御疾病的能力,灾后的厉疫流行以及塞外的严寒也时时威胁着灾民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灾民或转死沟壑,或卖儿鬻女,或走上到处流亡的道路,造成“所到之处饿殍盈野,村落成墟……有力之家,初尚能以糠秕果腹,继则草根树皮均已掘食殆尽,朝不保暮,岌岌可危,每村饿毙日十数人。……饥民率皆鹄面鸠形,仅余残喘,竟有易子析骸之惨”〔7〕(p.566)的局面。灾荒所造成的粮食短缺是十分惊人的。经过清代以来的开垦,绥远地区已成为重要的粮食产地,山西“腹地州县,无不以口外为粮之来源”〔3〕(卷八二,荒政记), 河套地区更被称为“粮米川”。〔9〕(p.621)关于灾荒造成的粮荒及人口的死亡、流离数字,由于缺乏系统的史料,我们很难有一个全面的统计。我们可以从一些史料的片断来看这一问题。
光绪十九年正月,张家口同知朱璋达在其一份报告中称“口外……所见之人哭无泪而号无声,虽壮夫不能行半里,失跌即死,沿途倒毙之人无处蔑有……。丰镇、归化、阳高等处……,人市林立,年轻妇女,价仅大钱一二吊。男孩见有车过,即掷于前,逼令带走,否则压死不顾……各处粮价早已三倍于前”。〔5〕(卷六, 济恤)当时朝廷派往绥远放赈的李嗣香在致其兄李子香的信函中对灾荒的情况作了详细的描述,我们不惮其烦,引述于下:“各村除大镇店外,其余各村多将房屋拆毁,仅留土壁,有一村去一半者,有一村去八成者,并有一村无一家者,……人民逃者一分,死者一分,其奄奄待毙者一分。……有一家卧炕不起,有一家炕上一半已死者,有气息仅属不能出声者……近来荞麦花论斤卖,白草籽论升买,……更有数处竟食人肉,有一家食过小孩数个者,有一人食过九个人肉随亦自死。路上死人,往往将肉剔尽,有骨无皮,可惨之甚。”〔10〕(p.743)据有关统计,这次灾荒中, 绥远有灾民90多万,死亡人口30余万。〔10〕(p.743)1917年,丰镇、凉城等地发生鼠疫,林竞在其《西北丛编》中有一段文字对凉城县毫起村的疫情作了详细的描述,兹引述于下。“于是日必有死,或一人或二人焉。其先为病者诊治之医生及扶病者之余婿,亦均三日内死矣。其抬灵柩者亦死于归途矣。自是村中日必十数人或数十人……村中初死者,均备棺椁,嗣后则无从购办……初死之家,必家人亲与死者事,迨死者日众,家人大惧,乃尽雇乞丐为之。丐索重金,不敢不应。然丐尽死,无一活者。附近察罕布拉地方一家八口,同日死,陈尸于榻,群丐拥入,搜取食物,次日群丐尽毙于途。”〔11〕(p.10)1928年至1930年,绥远的灾荒由于持续时间长,且是连续的多灾种灾荒,故尔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据周颂尧《绥灾视察记》统计,全绥灾民达1386689人, 如果以前述的绥远人口作基数,则灾民占到总人口的一多半。灾民所食除野菜、草根、树皮、糠秕外,还包括老鼠、牛马粪、浮石、鞋底等。在严重灾荒威胁下,灾民被迫走上流亡道路,据统计,绥远在这次灾荒中被卖妇女即达10万口之多,“为婢为妾,为伶为娼者,触目皆是”。〔8 〕(p.15)如果再加上其它类型的人口流亡,则史料上讲的有些县份“逃亡者十之六七”当不是夸张之辞。〔12〕(卷二九,灾异)灾荒造成的粮荒使“土匪亦因饿绝迹”。〔13〕(p.57)1926年至1928年,仅托县、萨拉齐等地死于厉疫的即有2000多人。〔12〕(卷二九,灾异)周颂尧在其《绥灾视察记》中提到,1928年6月, 包头浚川堡被水淹死者即达140人。这些史料虽没有给出一个历次灾荒中确切的死亡人口数字, 但它给我们的印象是十分深刻的。从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出,灾荒造成了绥远地区人口的大量流离和死亡。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时期绥远地区的人口处于动的状态,故而我们很难从绥远人口的总数上看出灾荒的影响。
灾荒还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不安。广大灾民在走投无路的境况下,往往铤而走险,以吃大户、抢粮的方式进行反抗,同时,大量流民的存在也给社会秩序的稳定带来威胁。“常有抢粮之事,然其中有实饥饿难忍而抢者,有并非饥民而藉名乘势率领多人执械而抢者”。〔5 〕(卷六,济恤)
其二,土地的大量荒芜和对农业生产的极大破坏。前文已述及,经过清代、特别是清末的大规模开垦,绥远地区已成为重要农业区。灾荒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土地的大量荒芜和农业生产的被破坏。由于人口大量流亡,牲畜大量被宰杀,灾荒过后,农业生产的恢复受到很大制约。灾荒还直接造成耕地的毁坏。绥远的灾害以水、旱灾害为多,其中的水灾除河套地区外又多半是由山洪造成的。突然而致的山洪成片地毁坏农田,这样被毁坏的农田往往是不可恢复的,这是由绥远地区的自然条件造成的。光绪二十年,山西巡抚张煦在其奏折中提到的灾后荒地,仅归化、宁远、和林格尔三厅即有4179.82顷〔14〕(p.256),据《归化城厅志》载,厅属大青山后牧地、大青山后四旗空闲地在光绪20年的勘察中共有荒地3393顷多,而当时两处的熟地才3839顷,也就是说,抛荒的土地比例很大。〔5〕(卷六,田赋)清水河厅在乾隆初年有熟地13426顷,历嘉、道、咸等朝共报废地8550多顷,占其总数的60%多。〔4 〕(卷一三,田赋)“嗣因所垦熟地或被风刮,或被水冲,是以口内招徕之民弃地逃回原籍者实繁有徒”。〔4〕(卷一四, 户口)清水河厅属的韭菜庄,其村旁有一深沟,嘉庆年间距村尚有10余里,“及至道光岁月,水势浩泼,平地尽皆崩颓,逼临村庄,街衢几于倾覆”。〔4 〕(卷二○,艺文)民国以来,这种状况更为严重,据国民党政府统计,以1873年为基数,绥远地区耕地呈下降趋势,1893、1913、1933 年的耕地分别为95%、93%和88%。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复杂的,但灾荒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北方诸省,既苦于灾害连年,益以黄河为害,良田废为沙丘”。〔9〕(p.907)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明清以来,特别是清末民初以来,对绥远地区大规模的无序开垦、砍伐,严重地破坏了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和植被,在发展农业的同时,也为这一地区灾荒的形成留下了隐患。
二
近代以来,绥远地区的灾荒是十分严重的,其所造成的后果也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其一,自然条件方面的原因。绥远地处塞外,气候严寒,无霜期短,降雨量少,除河套地区外,可资利用的天然水资源不多。土地的肥沃程度也无法与内地相比,这些都是发展农业的不利因素。清末以来的大规模开垦是在内地人满为患的背景下,清政府以“移民实边”的方式进行的。无序的开垦严重地破坏了原有的植被,造成的水土流失使原本就恶劣的自然条件进一步恶化,这是造成严重灾荒的重要原因。我们在史料中可以大量看到土地遭受“水冲沙压”的记载。前文已述及,绥远地区的水灾主要是由山洪造成的;相比较而言,旱灾的危害更大一些,前述几次大的灾荒主要是由干旱造成的。绥远地区可以说是真正的“十年九旱”、“靠天吃饭”。所谓的“土壤沃少瘠多,气候风高霜早,三春无花,四季多寒……且无水田,尽待雨露”。〔15〕(卷六,风土)
其二,社会原因。在任何时代,自然灾害的发生都是不可避免的。从这一角度上讲,造成灾荒的主要原因不是自然条件的恶劣,而是社会原因。我们并不是重复那种“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陈词滥调。我们认为,一个社会自身的调节、控制机制如果完善的话,就能够有效地预防灾荒发生,即使是十分严重的自然灾害,也能够控制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造成灾难性的后果。综合起来看,造成近代绥远地区灾荒的社会原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首先是水利工程的不完善。绥远地区的水资源除黄河外,还有一些河流是可资利用的,如大、小黑河,清水河等。一方面,这一时期绥远地区的开垦还处于草创阶段,受资金、技术等因素的困扰,更为重要的是近代以来不断恶化的社会环境,如政治上的动荡、经济上的凋敝等,使这些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即使有利用也致为简陋。我们谨以大黑河流域归绥县的情况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大黑河发源于大青山,其主要灌溉范围为归绥、萨拉齐、托克托三(厅)县。1928年至1929年大旱后,归绥县对于水利才“稍稍重视”,新凿土井513眼,开渠57条。 到1934年,水渠增至130条,灌溉面积达5500顷。在这些水渠中,多数渠长3至8里,最长的民丰渠也只有40里长,能灌溉土地800顷,这样的规模和内地是无法相比的。据史料载,归绥县“有田十顷而兼有水田两顷者全县六户而已”。而且在这之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水渠是依赖山洪作为水源的,这就更增加了其不确定性,沿河各县常因水源而发生争执。〔6〕(建置志,产业志)即使是水利条件较好、灌溉比较发达的河套地区,灌溉面积在近代也是逐年减少的,据有关调查,“即以达旗永租地而论,只光绪三十三年灌地至三千一百余顷,至光绪三十四年则只灌地二千五百余顷,宣统元二两年灌地且不及二千顷。”〔10〕(p.848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因素。清末,清政府在河套地区设置了水利局管理放水,“局中的吏役常常作额外的需索,不肯纳贿的就不给水,逼得人不能种,河套里的良田又变成沙碛了”。〔10〕(p.848 )所谓的“自垦务局成立后,以官力压迫商民,土地水渠尽收为局有,办理腐败,水利多半废驰;虽有水渠之设,实无水渠之用”。〔16〕(p.663 )另外,由于种种原因,河套地区还常常发生“河水泛滥,近岸民舍田地多被毁伤”〔17〕(上卷,建置志)的情况。翻检史料,给我们的印象是:由于水利设施的缺乏或不完善,造成了绥远地区无雨则旱、有雨则涝的局面。
其次,社会的动荡不安。清末以来,受全国形势的影响,绥远地区经济凋敝、政治动乱,造成了社会秩序混乱和土匪蜂起〔18〕,这也是近代绥远地区灾荒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绥远地区虽经清末以来的大规模开垦,但和内地相比仍然是地旷人稀,粮食是自给有余的。清末以来,清政府的腐败,苛捐杂税的增加,特别是民初以来,随着军阀割据局面的出现,绥远地区的政局日益混乱,统治者走马灯式地轮换,各派军阀都想染指这一地区,更加重了民众的负担。如此,再加上土匪的蹂躏,使民众的生活雪上加霜。周颂尧在其《绥灾视察记》中对这一情况作了比较透彻的分析。这种局面的出现,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和水利建设,更为严重的是它本身即是对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有关资料显示,土匪所到之处,除杀人、掳掠之外,“还得把那粮食作践,粮垛焚烧,意在使人既不能食又不能耕,必须随着他们去当土匪”。〔8〕(p.4)很明显,生活在困苦中的民众是经不起大的灾荒打击的,一遇灾荒便只能四处流离,甚而转死沟壑,形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其三,救灾措施的不得力。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救治灾荒的功能主要是由政府来承担的,近代社会仍然如此。关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灾荒救治措施,我们在此不拟赘述。(注:参见前揭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及乔志强主编《中国近代社会史》(人民出版社1991年)的有关章节。)从我们所接触的有关史料来看,历届政府对绥远的灾荒虽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救治措施,但是,由于近代以来全国局势的混乱、统治者对社会调控能力的下降,以及绥远作为边远地区的特殊情况,使得由政府执行的这一职能的社会效果十分微弱。
首先是备荒措施方面。仓储是传统社会中备荒的重要措施,绥远地区由于地处边外,设治较晚,在这方面的建设是很少的。以前常平仓在救治灾荒方面的应急作用是相当明显的。〔19〕近代以来,由于清政府财政拮据,加之各级官吏的因循苟且,仓谷的亏空成为普遍现象,绥远地区也是如此。道光十七年(1837年),张集馨任朔平知府,查出所属宁远厅通判锡纶亏空仓谷4万多石。继任的通判外号“齐搂儿”, 目不识丁,专以钻营取巧为能,在萨拉齐厅任上因贪污被山西巡抚昇寅参革;继而经多方周旋,复任宁远厅通判,“旧过不悛,性情凶暴”;上任后,视常平仓为其侵蚀之渊薮,将本应征收米谷入仓的制度改折征银,以方便其挪用,使常平仓失去了备荒的作用。常平仓的亏空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州县(厅)官的廉洁与否,但整体来看,这种现象的出现是近代以来清政府政治上腐败的产物,是和封建专制制度相联系的。锡纶的亏空仓谷即是如此,他接任时,前任即亏空2万余石, “上年(按:指1836年)飞蝗入境,省城大小委员,络绎查办,供张需索,支用浩繁,加以托付非人,积累日重”,又累计亏空2万余石。 张集馨在奉命查抄其家产时,见其“门户萧条,孤寡号泣……所抄衣物,并属破烂,估值无几”〔20〕(pp.30—44), 最后此案只得由有关官员摊赔了结。我们翻检史料发现,归化城厅、清水河厅、丰镇厅均设有常平仓,但其规模极小,光绪十八年,归化城厅、丰镇厅的仓储分别有5000石和16000石〔5〕(卷六,济恤),而清水河厅的仓谷已于咸丰十年“碾运宁夏等处充饷无存,至今尚未买补”。〔4〕(卷九, 仓储)这样的仓储规模根本无法与内地州县相比,在救治灾荒中起不到应急的作用。
其次,临灾的救治措施也显得无力。对于较轻的灾荒,政府一般通过蠲缓田赋、平粜等措施以缓解灾情。一旦发生严重的灾荒,政府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救济措施,包括发放口粮、散发银米、施放衣物等,以救民于水火之中。在光绪十八年的大旱中,山西巡抚派候补知府锡良在绥远地区设局赈恤,对132933名灾民散放粮食25575石,银10114两,另外还有制钱若干。〔6〕(经政志,赈恤)1928——1929年的灾荒中,当局通过各种手段先后调集粮食9434吨,钱1597000元, 另外还有面粉数千包。(注:作者据前揭周颂尧《绥灾视察记》统计,仅供参考。)对于这些数字的真实性今天我们无法考察其真伪,即使相信其全部是真实的,考虑到灾荒延续的时间之长,以灾民的数字与这些救济物资相比的话,也是杯水车薪。如果再加上其它因素的影响,如经手官员的上下其手,以及在流通渠道上的损失,如奸商的囤积居奇所造成的人为的粮价上涨等,政府临灾救济措施的效果是可以想见的。我们在史料中可以看到大量有关个人义举的记载,如《丰镇厅新志》中的周奉先、张玉、许元科等,他们在灾荒年月尽其所有赈济乡邻。〔21〕(卷七,人物)但是,正如前述,个人的力量在大面积、长时间的灾荒面前是微不足道的。近代以来政府救灾功能的减弱还表现在基督教传教士对救灾的介入。在有关的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绥远地区许多人信奉基督教都是从荒年接受教会救济开始的。1910年,固阳县“又遭荒歉,德明善司铎大施赈济,感化奉教者有240多人”〔22〕(p.79)。周颂尧有关1928—1929 年绥远灾荒的叙述也多次提到华洋义赈会,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影响。 〔8〕
综上所述,近代以来绥远地区的灾荒十分频繁,造成的社会后果也相当严重。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应该说是复杂的,既有自然的因素,也有社会的因素。在自然因素方面,由于清代、特别是清末以来对绥远地区大规模的无序开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移民实边”目的的同时,也严重地破坏了这里的生态环境,从而为灾荒的发生留下了隐患。但是,从对有关史料的分析来看,我们认为,灾荒之所以发生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主要原因还是社会原因。近代以来,内外交困中的清政府由于其政治上的腐败、经济上的凋敝、财政上的罗掘殆尽,其对于社会的控制、整合能力日渐丧失,对绥远这一边远地区更是无暇顾及。民国以来,这种局势非但没有好转,而且更加恶化,这就使得灾荒的后果更为严重。一句话,灾荒的发生及其后果的造成主要原因是社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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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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