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保障思想及其行为探究
郭亚雄
【原文出处】《江西财经大学学报》(南昌)2005年05期第58~61页
【作者简介】郭亚雄,博士,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江西 南昌 330013)
【内容提要】 早在商、周朝时期,我国就产生了养老慈幼、赈穷、恤贫、宽疾的社会保障思想及其行为,先秦的民本思想、儒家的仁德忠孝思想以及墨家的兼爱思想为中国现代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关 键 词】民本主义/仁德忠孝思想/兼爱思想/社会保障思想/社会保障行为
社会保障思想的产生可追溯到几千年前的文明古国时期。但严格上讲,社会保障是一个现代名词,古代社会还不具有社会保障思想。本文把我国历代王朝的政治理念、哲学思想、经济举措中与社会保障密切相关的内涵称为社会保障思想,各朝代所实行的尊老、敬老、社会互助、救助等措施称为古代的社会保障行为。
一、古代社会保障思想探究
1.先秦的“民本”思想(公元前221年以前)。“民本”即以民众为根本。早在先秦前我国奴隶制社会(如商、周朝)就有了这种思想。当时的统治者从总结前人执政好坏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意识到广大民众对政权的巩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施政纲领中,把“以民为本”作为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要关心民众的疾苦,赈济贫困阶层,爱护老年人和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商朝建立初期,十分重视民众,实施了许多爱民、利民的举措,《管子·轻重法》中记载:“夷境而积粟,饥者食之,寒者衣之,不资者振之”。周朝的民本思想更加明确,周文王执政期间,特别关心鳏、寡、孤、独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1]。周武王时期,大力提倡爱民、保民主张,“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2]。西周王朝还实施了慈幼、养老、赈穷、恤贫、宽疾、安富等六项爱民政策。
公元前685年,齐桓公即位,委任管仲为上卿,在短短的几十年内,
确立了齐国在中原的霸主地位。管仲一生致力于民本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一个仁德之人,大力提倡不用武力使天下太平,战争不泱及平民百姓。管仲认为,治理国家要以人为本,顺从民心,只要民众管理好了,国家也就稳定。国家兴旺,在于顺应民心,得到了民心;国家衰败,是因违背了民心,失去了民心。如何取得民心,管仲主张:“饥者得食、寒者得衣、死者得葬。不资者得赈,则天下之归我若流水;”[3] 富民也是取得民心的重要措施,“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4] 受齐国的民本政策影响,春秋时代其他诸侯国,如鲁、晋、楚、郑等国也效仿了“养孤老,食常疾、收鳏寡”的政策。[5]
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辉煌的时期,涌现了老子、孔子、墨子、庄子、孟子、韩非子等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建立了中华民族思想宝库,创立了儒学、道学、法学、墨学等学说流派。民本思想为各学派的创建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民本主义成为早期儒家仁政学说的基石”,[6] 同时也成为了其他学说流派的思想基础。
先秦的民本思想一直影响着自秦以后的各朝代统治者。以民为本,应关心民众的生活,汉代的恒宽主张:“衣食者民之本,稼穑者民之务也,二者修则国富而民安也”(恒宽《盐铁论·力耕》)。魏晋的陈寿认为:“夫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受其命。民安则君安,民乐则君乐” (陈寿《三国志·卷六十一》)。晋王也曾说过:“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衣其次也,三者,孤存之于心。”[7] 宋代的王安石曾荐言:“家给人员,天下大治”(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治理国家,必须以民众为中心,要爱护人民,陈寿认为:“为国者以民为基。”《晋书·卷六十五》中也认为“国之兴也,亲民如赤子;其亡也,以民为草芥”。唐书《陆宣公奏议全集·卷一》中有记载:“人者,邦之本也;……其本伤,则枝干颠瘁而根柢蹶拔矣”。此外,贵老、敬长、慈幼也成为历代封建王朝执政的秘笈。
2.儒家的“仁德、忠孝”思想。儒家思想起源于春秋时代末期,约公元前500年左右,其创始人是孔子(约公元前552—公元前479年)。战国时代以后,孔子的仁德、忠孝学说得到了孟子、荀子的继承和发扬光大,使儒家学说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
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其核心是“仁德”,从《论语》中“仁”字出现了100 多次可见,仁德始终贯穿于儒家思想的各个层面。儒家鼻祖——孔子毕生极力于仁义学说的宣讲,不辞劳苦游说于东周列国。孔子大力提倡仁者爱人,主张人与人之间应该相爱,相互尊重,大人爱护小孩,年轻人尊重老年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8]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9] 孔子还主张为政以仁德,建议封建王朝君主爱护臣民,体贴民众,“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10] 仁政观是孟子对儒家思想的发展,孟子主张仁政治国,以德服人,行仁政可得民心,可得天下,“仁而得国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11]
尊祖先,重孝道,这是中国人重要的国民性。在儒家的经典理论中,有“孝为百行之首”之说,以孝悌为中心的家庭之爱是仁的根本。儒家提出的孝道有三种,一是肉体上的孝道,即宁愿牺牲自己的肉体也要尽孝赡养父母,对父母百依百顺;二是精神上的孝道,即在孝敬父母的同时,还要尊重父母的愿望,顺从父母的要求,按照父母的教诲为人处事,给与他们精神上安慰;三是名利上的孝道,即要出人头地,谋取功名,为祖先、家族和父母争面子、赢荣誉。
孔子十分重视孝的教育,要求弟子在家对父母孝敬,尽孝侍奉父母,“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论语·为政》)。忠孝是仁的根本,“孝悌为仁之本”(《论语·学而》)。孟子认为忠孝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家庭内,对待其他家庭的老者也要孝敬,其他家庭的幼者也要关心爱护,“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孟子·梁惠王上》),并宣扬“出入相友、守望相互,疾病相扶持”。
“孝悌”还被官方作为选官、用官的一个标准。根据1993年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尹湾村西南方位发掘的尹湾汉墓(编号为M1—M6)中出土的第3 号木牍反面的文字记载:汉成帝“永始”、和“元延”(公元前16—前9年)年间, 东海郡吏员簿及下辖长吏选、除名籍上,有“临沂右尉定陶国定陶魏?故孝者以孝廉选”的文字记录。
儒家学说在论证仁德、忠孝的同时,为其学说绘制了一幅大同世界的美好蓝图。据《史记》大同篇中记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朝廷宦官意识到国民养老的重要性,反映了当朝体贴民众、爱民保民的仁义之心,也体现了当时社会民众对当朝天子寄予的一种良好期望,同时也折射出了一种理想状态下的社会道德水准。
3.墨家的“兼爱”思想。墨家的创始人是墨子(约公元前480年—公元前420年),他原是儒家弟子,因理论上与儒家学说有分歧,转而另立门户,自成墨家学说体系。墨家学派提出兼爱观念,“天必欲人之相爱权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贱”。[12] 人人相爱、相互关心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父子相爱,父亲才会慈爱儿子,儿子也会孝顺父亲;兄弟姐妹相爱,家庭才会和睦。墨子提出“兼爱无差”,向传统的“亲亲贵贱论”发出了挑战,他要求人人相爱,不分贵贱、贫富等级,不加区别地去爱身边的人,尽自己所能去帮助身边的人,关心身边的事。兼爱虽然没有等级之分,但首先要从自己的亲人开始,这样也不会违背孝道。兼爱是社会水准的体现,是一种相互的关系,“爱人者,必为人爱;恶人者,必为人恶。”[13] 此外,墨子还提出了“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的主张。
除以上各家社会保障思想外,古代其他思想家的观念也体现出了社会保障思想。道家的创始人老子曾说过:“施恩布德,世代荣昌”,[14] 提倡救济、帮助家境贫寒的人。古代民间还流传着许多慈善、济人的传统道德准则,如“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济人之急,救人之危”等。[15] 佛学一直以慈悲为怀,济世救人,提倡老、弱、孕、残、幼均能得到社会的保护,老年人不仅受本家族成员的尊敬,而且也会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照顾。
二、古代的社会保障行为探究
古代的社会保障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种:
1.民间的社会互助。按自愿的原则自发组成互助组织,交纳定额费用或粮田,以供帮助其成员的一种社会保障形式。
几千年前的中国,民间曾广泛流行着许多自发形成的地区性或行业性的互助团体,它们有的以同一村庄的邻里乡亲为依托,有的以同一姓氏家族为纽带,有的以亲朋好友为网络,有的以同业人员为单位,构成了一个社会互助、救济的民间互助群体。当互助团体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或遭受不可抗拒的灾难时,能及时得到互助团体的救济。对于膝下无儿女的孤寡老人,互助团体特别重视他们的日常生活,派人专门负责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生活,负责防病治病、养老送终。
除了上述的互助团体外,我国古代建立了以乡为范围的“义仓”、“义田”。义仓是供备荒之用,遇到天灾,粮食减收时,救济本乡的村民;义田是资助读书人之用,鼓励本村的年轻人勤奋学习,争取金榜题名。
2.社会救济。依靠官方的力量,制定救济、救助等相关法规和政策,保障老弱病残、生活贫困者得到经济上、生活上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形式。
据我国史料记载,在民本主义思想影响下,历代王朝都设有官方的“社仓”,储备了大量的粮食,对需要救济的人实行一定配给,当发生重大灾害时,官方会开仓赈济。从周朝至汉代,历代统治者都曾大兴“常平仓”。隋朝以后,官方的“社仓”带有强制性。隋文帝时代,下昭各州百姓及军人“输粟储仓”,后又令分上、中、下三等户输粟立仓,如当地出现饥饿贫困者,以社仓赈济百姓。宋代也曾设“常平仓”、“惠民仓”、“广惠仓”等,有济贫、恤孤之用。明朝规定,各州县必须立东、南、西、北四仓,每年储米粮,储备满两年的量,仓由“笃农”专人掌管,民户出谷多者,可免征税两年或补授官衔。清朝期间,也有社仓、施粥厂等做法。
其他的社会救济行为在古代也略见一斑。汉文帝时期,“赐天下孤寡布帛絮”;汉武帝时代,“遣渴者存问至赐,鳏寡孤独帛人二匹、絮三斤”(《西汉会要》)。南朝时期,“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者,咸加振恤”(《南朝梁会要》)。宋朝曾“诏募民修农田水利”(《宋史·神宗本纪》)。清代地方常举办义学、施医局、埋葬厂等,十分重视社会救济工作。
3.社会养老。传统的养老是以家庭为基本单元,实行家庭养老模式。在古代,当家庭养老出现困难时,政府会出面给予经济上的援助或提供社会服务,如集中收养孤寡老人,赐予粮食、衣服等。
我国古书中常有“矜孤恤寡,敬老怀幼”等文字,力劝有钱的人要多做善事,用钱救济穷人、孝敬老年人。历代皇朝将尊老、敬老列入其仁政之列,兴建了许多养老机构。唐朝以前,曾建立过“六疾馆”、“孤独园”、“悲田养病坊”等养老慈善机构。宋朝年间,设立“福田院”,供老年人养老之用。元朝设养济院,专门收养鳏寡孤独、老弱残疾、贫穷而无法生存的老年人。
在明朝,社会养老思想进一步显现。当朝委任多个部门负责养老工作,如户部和工部统筹对一般孤贫老人的供养、照料等社会救济工作,礼部则负责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赡养工作。明朝的养老政策反映了封建等级制度的社会性,对于不同年龄段的老人,养老待遇也有所不同,有关法规规定:60~70岁的老人可免除赋役;70~80岁的老人由官府统一供养,官府按月定量供应口粮,对无儿无女的孤贫老人,在全国各地设立养老院进行集中管理;8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养老待遇更高,官府不仅定期供给贫民百姓口粮,而且经常赐给他们布帛酒肉,还赐与富家老年人爵位,每逢佳节派人慰问。[16]
三、结论
1.先秦的民本思想、儒家的仁德忠孝思想以及墨家的兼爱思想奠定了古老而文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也孕育着家庭养老、社会互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思想的产生与发展。几千年来,养老、互助、救济的观点根深蒂固,随着历史的变迁,这些观点演变成为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广为世界各国称赞和传播。
2.古代的社会保障思想及其行为对现代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在古代的社会保障思想基础之上。许多几千年以前的古代思想,如赈贫救灾、社会救济、社会互助、养老爱幼,对妇女和身体残疾者进行特殊照顾等,被后人继承和发展,并成为了现代社会保障的主要思想和核心内容。
3.从历史的发展来看,社会保障事业始终是以“官办”为核心,带有浓厚的“强制性”色彩。在古代,大规模范围内的养老、赈灾、救济活动需要大量的钱财,只能官方承担,从国库拨付钱财,由地方官府统一组织、协调、发放。民间的互助团体受钱财的影响,只能局限于家族、村落和行业内进行诸如供养孤寡老人、抚养孤儿、照顾聋哑残疾人员等一系列社会互助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的社会保障沿引前苏联“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由国家统一负责养老保险。在农村,最早是革命烈、军属老人的起居、饮食生活由地方民政部门负责,后来养老范围扩大到所有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在农村成立了“五保户”,由乡、村两级基层组织负责“五保户”老人的日常生活,吃、穿、用所需的钱财由基层组织承担;在城镇,“养老院”、“福利院”相继建立,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拨款,请专人照顾老人的生活。
现行的社会保障模式本质上仍然是以政府为主体。政府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下设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和管理社会保障事务,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社会保障统筹基金实行统一运营投资,政府肩负着沉重的“解决转制成本问题”包袱。“财政兜底”现象依然严重,国家和地方财政近年已向养老保险投入了大量资金,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而且投入的资金逐年上升;下岗再就业中心的资金缺口、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和再就业基金由财政全额负担。以养老保险为例,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披露的资料和数据显示:各级财政2003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0亿元,其中国家财政474.3亿元,地方财政55.7亿元;2004年补贴614亿元,其中国家财政522亿元,地方财政92亿元。[17]
4.我国社会保障思想及其行为的起源与国外基本同步。同属文明古国时期的古罗马,军队中的士兵曾建立了互助组织,每一个成员定期交纳会费,由专人积累保管,向战死者的亲属发放抚恤金。这种互助组织后来发展为“丧葬互助会”,参加者定期交会费,当成员死亡时,由互助会支付焚尸所用的柴火及建造坟墓的费用,向死者家属支付救济金,当时最有名的是“拉奴维姆丧葬互助会”。
在古埃及建造金字塔时期,工匠也曾组建过类似的社会互助团体,自筹基金并积累起来,用于对发生意外事故死亡者、家庭贫穷者、年老体弱的成员实行一定的救济,以共同应付意外危险。
在古希腊,具有相同宗教信仰的贫民以互济者的身份和地位组织了许多互助团体,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民进行财物方面的赈济,派专人赡养老弱病残者的生活。
【参考文献】
[1] 见《孟子•梁惠王下》
[2]、[7]、[9]、[10] 王莘耕等.中国历代经济思想今鉴[M].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P3、P6、P36、P45.
[3] 见《管子•五辅》
[4] 见《管子•治国》
[5]、[6]、[16] 王卫平.论中国古代慈善事业思想基础[J].江苏社会科学,1992,(2).
[8]、[11] 熊礼汇、袁振明.孔子与现代管理[M].学林出版社,1999,P12、P25、P56.
[12]、[13] 熊礼汇、袁振明.墨子与现代管理[M].学林出版社,1999,P23、P34.
[14][15] 熊礼汇、袁振明.老子与现代管理[M].学林出版社,1999,P16.
[16] 林金树.明朝的养老政策[N].科学时报,第三版,1999—02—15.
[1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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