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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国家间的灾害救助*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3-21

王星光

作者简介:历史学博士,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史学月刊》2010年第12期

 

 

[关键词]春秋战国;灾害救助

[摘 要]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特有的邦国林立、各自为政的时期,而邦国间灾害救助的思想源流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周礼》的“凶礼”和“荒礼”中明确记载了周朝宗主国与“封建”邦国及邦国之间灾害救助的礼仪。儒家、墨家等诸子的思想体系中包含有诸侯邦国之间灾害救助的内容。春秋战国时期邦国之间订立的盟约多把灾害救助列入其中,更出现过像“泛舟之役”那样的灾害救助实例。不容否认,天下大乱、争霸不息的春秋战国,邦国间的灾害救助也难免带有功利色彩,有的甚至把灾害救助作为战争手段的补充。但救灾恤邻、扶危济困的事实表明,即使在“礼崩乐坏”的混战年代,维系人类生存及发展的基本道德观念也未曾泯灭,而对受害国家的灾难救助,总会或多或少地减轻灾民们的苦难,有利于缓解纷乱不息的社会矛盾,也为我们提供了值得汲取的历史经验。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长达五百多年的邦国林立、各自为政的年代。在这一漫长的时期内,各诸侯国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在灾害来临时,有些国家从道义的立场或从本国的长远利益出发,对受害国伸出援助之手,给予了赈济粮食等不同形式的救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受害国的负担。冯友兰先生曾指出:“从中国的观点看,在国际政治的范围内,当代的世界史以及近几百年的世界史就像是重演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史。”[1]春秋战国时期国家间的灾害救助对后世产生有一定的影响,值得加以分析和研究。[2]

一 春秋战国时期国家间灾害救助的思想渊源

研究春秋战国时期国家间的灾害救助,有必要追溯一下与之相关的思想源流。早在《尚书·尧典》中就有“百姓昭明,协和万邦”[3]的记载。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芒芒禹迹,画为九州”[4]的夏朝,实际上仍是邦国林立、以夏王朝为主体的族邦联盟。“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5],正是邦国众多的写照。邦国之间,遇到灾难,应如何应对,是当时面临的实际问题。《史记·夏本纪》载,虞夏时,大禹“命后稷予众庶难得之食。食少,调有余相给,以均诸侯”[6]。这是说大禹在诸侯邦国遭遇“食少”缺粮的饥荒之时,即下令“调有余相给”,给予救济援助,以帮助他们摆脱困境。

“及汤之时,诸侯三千”[7],“汤放桀万里复薄,三千诸侯大会”[8],这些都说明夏末商初仍有为数众多的小国。《孟子·滕文公下》曾讲述了商汤助葛耕田的故事:“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牺牲也。’汤使遗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汤又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粢盛也。’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9]当汤听说相邻的葛国缺少祭祀的牺牲时,就送去牛羊;缺少谷物粮食时,就派人帮助耕种。这种帮助邻国的行为受到了孟子的褒奖。

西周建国之后,为巩固政权,在全国要冲大封同姓、异姓和古帝王之后,“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10]。周王朝为处理与各诸侯国之间的关系,规范诸侯国之间的行为,制定了一整套较为系统的礼仪制度,其中包括有灾荒救助的规定,这在《周礼》中有所反映。如《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灾祸,以筄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11]在这项专门为哀悼天下各国遭遇灾患而制定的“凶礼”中规定:当邦国遭遇饥谨和疫病时要施行“荒礼”,而“吊礼”则是针对水灾、火灾时所施行的慰问之礼。按照郑玄所注“哀谓救患分灾”[12]之意,是说诸侯邦国有灾,应分谷帛等物以赈济之。又在《周礼·秋官·小行人》中规定:“若国札丧,则令赙补之。若国凶荒,则令赒围之。若国师役,则令槁筄之。若国有福事,则令庆贺之。若国有灾祸,则令哀吊之。”[13]这里的“札丧”,是指遭遇瘟疫而导致某国人民的丧亡,“凶荒”也是指某国遭受的大饥荒。而“赙补”、“赒围”均有补助财物、周济食物之意。由此可见,在邦国遭遇灾害时,应当相互救济,是西周时期规定的礼仪制度。

孔子是春秋时期的著名思想家,其思想的核心是仁,主张推行仁者爱人的仁政。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4],“己欲立而利人,己欲达而达人”[15]。孔子的仁政思想,推演到国家关系上,应有济人危难之意。孟子认为人应有“恻隐之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并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16]主张“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17]。按照孟子的“恻隐之心”、“不忍人之心”来推想,遇到他国危难之际,自然应做出济人危难的选择。《礼记·中庸》把“柔远人”、“怀诸侯”作为治理天下国家之“九经”中的重要内容:“柔远人则四方归之,怀诸侯则天下畏之。”“送往迎来,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远人也;继绝世,举废国,治乱持危,朝聘以时,厚往而薄来,所以怀诸侯也。”[18]安抚边远之人,褒奖其善举,怜悯其不足;抚慰诸侯,尽力恢复破败的国家,有混乱就帮助治理,有危难就加以扶持,可见,《中庸》已把对诸侯邦国的安抚怜惜、扶危济难作为对外交往的重要国政。

墨子是主张“兼爱”的思想家,在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提倡“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他明确主张:“今若有能信效,利天下诸侯者,大国之不义也,则同忧之;大国之攻小国也,则同救之;小国城郭之不全也,必使修之,布粟之绝,则委之,币帛不足,则共之。”[19]由上可见,墨子主张帮助弱小国家修筑城池,而“布粟之绝,则委之,币帛不足,则共之”,更体现了墨家在弱小国家遭遇困难时应及时提供物资援助,促其摆脱困境和危难的思想。他还主张“量我师举之费,以争诸侯之毙,则必可得而序利焉”[20],即是说如果将兴师攻伐他国的费用用于安抚遭受危困的国家,会收获更多的利益。

夏商周三代时期邦国间遭遇灾害时的救助故事以及儒墨等家的相关思想,对春秋战国时期国家间的灾害救助产生有一定的影响。

二 春秋战国时期国家间的灾害救助状况

春秋战国是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时期,据初步统计,这一时期共发生水灾34次,旱灾44次,虫灾20次,火灾14次,震灾18次,疫灾8次,风霜雪雹灾15次,饥荒36次,合计各种灾害多达189次,也就是说在549年的时段里,每不到3年就会遭遇一次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21]在大的灾害面前,各国除了自救之外,也在寻求外交途径,以获得救灾物资,从而克服困难,尽早恢复生活和生产。

春秋时期记录最早的遇灾求助事件发生在鲁隐公六年(公元前717年)。《左传·鲁隐公六年》载:“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是说鲁隐公六年冬天,周朝发生了饥荒,向鲁国通报后,鲁隐公即向宋、卫、齐、郑各国转达情况,商议对策。最后决定,五国共同卖粮食给周,以帮助周国渡过难关。这时的周早已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宗主国地位,各国对周的救助已改变了朝贡义务的性质,已经转变为一种出于自愿的道义举动。这种对周的救助对其摆脱困境是大有裨益的。这次救助行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所以《左传》赞之为“礼也”,认为是合乎礼仪的善举。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会盟不断,在会盟时签订的载书或盟书中,包括有当某国遭遇粮荒时,应及时给予帮助的内容。鲁僖公三年(公元前657年),齐桓公邀集宋、江、黄等国在阳谷(今山东阳谷附近)会盟,盟辞有:“无贮籴。”何休注:“有无当相通。”[22]这就是通过盟约的条文规定,与盟各国遇到灾害等造成粮荒时,不能积存粮食不卖,而应互通有无。鲁僖公九年(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又邀集鲁、宋、卫、许、曹等国在葵丘会盟,周王也派使者到会。盟辞有“无曲防,无遏籴”[23]。“无曲防”,就是不在黄河流经的岸边设堤防,以免河水淹没其他国家,造成水患。“无遏籴”,就是在同盟国之间,不得限制粮食的买卖。这实际上也是为了在立盟国家间遇到灾难时能够及时地相互救助。

鲁襄公十一年(公元前562年)七月,晋悼公率晋、鲁、宋、卫、曹、齐、莒、邾、滕、薛、杞、小邾诸国在郑之亳城会盟。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蕴年,毋雍利,毋保奸,毋留慝,救灾患,恤祸乱,同好恶,奖王室。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队命亡氏,踣其国家。”[24]这一载书中的“毋蕴年”,就是要求不能囤积粮食不救他国之灾。“救灾患”则明确提出要互救灾害的要求。就是说在订立载书的十二国当中,如一国蒙受灾害,其余国家都应提供粮食帮助。并且,“救灾患”的救助要求则应更为广泛,尽管《左传》上未加详述,但也可推知,除了救济粮食外,也应提供其他形式的救助。这在春秋时期也有过先例。如在鲁僖公元年(公元前659年),齐、宋、曹诸国也曾为救邢国,帮助邢在夷仪(今山东聊城西南)修筑新城。《左传》为此记载道:“夏,邢迁于夷仪,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灾、讨罪,礼也。”[25]这就明确指出,作为富有的大国,救援患难,赈济灾害以分担他国的困厄,是合乎礼仪的举动。此外,在晋、楚两国签定的盟书中,也有“同恤灾危,备救凶患”[26]的内容。由此可见,在灾难来临时,有难同当,尽力救助,共同担当,是晋、楚两国达成的共识。

在春秋战国时期,当遭遇灾难时,出现过许多国家间及时救助的实例。发生在鲁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66年)鲁国遇灾、齐国相助的事件,在《春秋》、《左传》及《国语》中都有记载,其中以《国语·鲁语上》“臧文仲告籴于齐”的记载最为详细。这年冬天,鲁国发生大的饥荒,鲁国国卿臧文仲认为“国有饥谨,卿出告籴,古之制也”,主动向庄公请缨,带着鲁国的“名器”鬯圭和玉磬入齐告籴曰:“天灾流行,戾于弊邑,饥谨荐降,民羸几卒。大惧乏周公、太公之命祀,职共业事之不共而获戾。”极言鲁国遭遇了严重天灾,造成庄稼连年欠收,百姓饿死得所剩无几的惨状,并提到鲁国连供奉先祖周公和姜太公的祭祀都无保障,也无力进献周朝的贡品。当齐人听到臧文仲的陈诉后,“归其玉而予之籴”。[27]这样,齐国不但慷慨地卖给了鲁国粮食,而且还谢绝了鲁国的国宝“名器”。齐国也曾经给晋国以救助。曾受惠于齐国救助的鲁国也有过援助蔡国的举动。据《左传·定公五年》记载:鲁定公五年(公元前505年)“夏,归粟于蔡,以周亟,矜无资”。在蔡国遭受粮荒时,鲁国及时地运送粮食给蔡国,以救济蔡国民众摆脱危难。

著名的“泛舟之役”是春秋时期国家间灾难救助的范例。鲁僖公十三年(公元前647年),“晋荐饥,使乞籴于秦”。当晋国发生连年饥荒,向秦国提出购买粮食的求助时,秦国大夫百里奚力劝秦穆公答应晋的请求,并说:“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道也。行道有福。”百里奚认为,遭遇自然灾害,这是各国都难免会遇到的事情,“救灾恤邻”,周济邻邦,合乎道义,行道必有后福。这实际上是对商周时期灾难救助思想的阐扬。当有人劝秦穆公趁机伐晋时,穆公表示反对,说道:晋国“其君是恶,其民何罪?”“秦于是乎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泛舟之役’。”[28]雍为当时秦的首都,位于今陕西省凤翔县南,绛为晋都,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东部一带,相距水路约有五百公里。秦国船队从雍出发,沿渭水东去,到达黄河后,须逆水北上,然后再进入汾水东行,将粮食运抵绛城。河水浪涛滚滚,船队络绎不绝,秦人克服了种种艰难险阻,终于将大批救灾粮食源源不断地运到了晋都,因而被称为泛舟之役。泛舟之役是救助邻国危难的道义之举,也是“秦晋之好”的一段佳话。还值得一提的是,泛舟之役的次年(鲁僖公十四年)冬天,“秦饥,使乞籴于晋,晋人弗与”[29]。晋国在秦国求籴时,采取拒绝的态度,这着实有悖情理。但在鲁僖公十五年(公元前645年),“晋又饥,秦伯又饩之粟”[30]。面对晋国又出现的饥荒,秦穆公说道:“吾怨其君而矜其民。”尽管怨恨晋国国君,但却从同情怜悯晋国百姓的道义出发,秦人不计前嫌,又赠送粮食给晋国。当然,秦穆公这样做,并不排除有笼络晋国民心的因素,但在灾害面前表现出的无偿救济邻国的举动,正树立了一个大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到了战国时期的秦昭襄王十二年(公元前295年),楚国饥荒,秦“予楚粟五万石”[31]。由此可见,秦国在对外关系上,仍在延续救灾济困的策略。也可说明,秦国在动用武力统一的同时,也在利用怀柔策略以争取民心,这也是秦国最后能够一统天下的原因之一。

在春秋时期,一国遭遇灾难,当向别的国家提出援助的请求时,该国如对受害国的求助予以拒绝,则会被视为不仁不义而受到谴责。鲁僖公十四年(公元前646年)“冬,秦饥,使乞籴于晋,晋人弗与。庆郑曰:‘背施无亲,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背施幸灾,民所弃也。近犹仇之,况怨敌乎?”晋大夫庆郑在劝谏晋惠公救助秦国时,阐述了拒绝秦国求籴可能受到的道义上的谴责和危害。首先,这种做法是“四德皆失”的不义行为,这四种失德行为是背施、幸灾、贪爱、怒邻。秦国曾救助过晋国,而当秦国遭遇灾难时,晋国却拒绝了秦国乞籴的要求,这样做就是背弃了秦国曾给予的恩施、不讲亲近之情的忘恩负义行为;而幸灾乐祸,当属不仁;贪吝自己的财物,不会带来祥瑞;激怒邻国,有悖道义。这样背信弃义的行为,连国民也会唾弃,更何况虎视眈眈的敌国?因此,庆郑断言:“弃信、背邻,患孰恤之?无信,患作,失援必毙,是则然矣。”[32]对临国的灾难无动于衷,将会带来亡国之后患。这样的警告,可谓振聋发聩。后来晋之分裂及覆亡,证实了庆郑的预言。

春秋时期还出现过为了一国出现的大灾,多国专门举行会盟,以商议救助的事件。《左传·襄公三十年》载,鲁襄公三十年(公元前543年)五月,宋国发生了大的灾害。“为宋灾故,诸侯之大夫会,以谋归宋财。冬十月,叔孙豹会晋赵武、齐公孙虿、宋向戌、卫北宫佗、郑罕虎及小邾之大夫,会于澶渊。”这次由鲁国卿叔孙豹召集的澶渊会盟由晋、齐、宋、卫、郑及小邾等八国参加,会盟的地点澶渊就在今天河南的濮阳,主题就是讨论如何援助宋国,使其早日摆脱灾难造成的困苦。但这次会盟形成的决议没有得到实施。“既而无归于宋,故不书其人。君子曰:‘信其不可不慎乎?澶渊之会,卿不书,不信也。夫诸侯之上卿,会而不信,宠名皆弃,不信之不可也如是!”《左传》作者斥责这一不履行救灾承诺的行为是“宠名皆弃,不信之不可也如是”,简直到了不能容忍的程度。澶渊之盟虽然留有遗憾,但它却是春秋时期参加国家最多的专门为救助受灾国召开的“国际”救灾会议,说明灾害救助仍是当时社会认可的道德规范,而“会而不信,宠名皆弃”,则为社会所谴责。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战火连绵,尤其是到了战国时期,各国为了各自的利益,也在不断调整本国的外交策略,这也势必反映在灾害救助方面。齐宣公九年(前447年),宋国又发生了饥荒,肦子谓齐王:“不如易余粮于宋,宋王必说,梁氏不敢过宋伐齐。齐固弱,是以余粮收宋也。齐国复强,虽复责之宋,可;不偿,因以为辞攻之,亦可。”[33]在宋国遭遇灾害需要援助时,齐将田朌主张援助宋国,“是以余粮收宋”,将灾害救助作为日后图谋宋国疆土的手段。这也说明,到了战国时期,国家间的灾害救助越来越多地沾染了功利色彩。

三 结  语

早在夏商时期,救灾恤邻、扶危济困,已是大禹、商汤在处理邦国关系时所施行的仁政。《周礼》的“凶礼”和“荒礼”中明确记载了西周宗主国与“封建”邦国及邦国之间灾害救助的礼仪。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和墨家等诸子的思想体系中包含有邦国间灾害救助的内容。各邦国在订立的盟约中多把灾害救助列入其中。并且,春秋战国时期更出现过像“泛舟之役”那样出于道义的灾害救助实例。当然,春秋战国是以强凌弱、争霸不息的动荡时代,各大国多在为一己之私利而勾心斗角、相互利用,甚至尔虞我诈,穷兵黩武,邦国之间的灾害救助也难免带有功利色彩,有的甚至把灾害救助作为战争手段的补充。但从另外的视角看,救灾恤邻、扶危济困的事实也表明,即使在“天下大乱”、“礼崩乐坏”的混战年代,维系人类生存及发展的基本道德精神和理念也未曾泯灭;并且,无论动机如何,对受害国的灾难救助,总会或多或少地减轻受害国人民的苦难,有利于缓解纷乱不息的社会矛盾。所有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值得汲取的历史经验。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O9YJA770059)。

[1]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10页。

[2]对春秋战国灾害史的研究,多集中在灾害发生的类型及政府对内采取的措施,如:李向军《试论中国古代荒政的产生与发展历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2期),吴十洲《先秦荒政思想的研究》(《农业考古》1999年第1期)及卜风贤《中国古代灾荒防治思想考辨》(《中国减灾》2008年第11期),但还少见专门对春秋战国时期国家之间灾害救助的研究。

[3]《尚书正义》,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19页。

[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38页。

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642页。

[6]《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1页。

[7]《战国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09页。

[8]黄怀信等:《逸周书彙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044页。

[9]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47~148页。

[10]王先谦:《荀子集解》,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73页。

[11]《周礼注疏》,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59页。

[12]《周礼注疏》,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59页。

[13]杨天宇:《周礼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573页。

[14]刘宝楠:《论语正义》,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343页。

[15]刘宝楠:《论语正义》,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34页。

[16]焦循:《孟子正义》,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38页。

[17]焦循:《孟子正义》,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52页。

[18]杨天宇:《周礼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702页。

[19]孙诒让:《墨子间诂》,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23~124页。

[20]孙诒让:《墨子间诂》,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97页。

[21]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张波等:《中国农业自然灾害史料集》,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版。本文主要根据以上著作统计。

[22]《春秋公羊传注疏》,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248页。

[23]焦循:《孟子正义》,第497页。

[2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989~990页。

[2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278页。

[26]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856页。

[27]《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58页。

[28]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345页。

[29]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348页。

[30]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367页。

[31]《史记》,第210页。

[3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348页。

[33]《战国策》,第4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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