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首页 | 本所概况 | 新闻动态 | 本所学人 | 学术前沿 | 本所成果 | 人才培养 | 学术刊物 | 基地管理 | 清史纂修 | 清史文献馆 | 清风学社
  
研究动态 专题研究 灾荒史话 学人文集 饥荒档案
站内搜索:
请输入文章标题或文章内容所具有的关键字 整站文章 中国灾荒史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国灾荒史论坛 >> 专题研究 >> 明 清 >>
清代江南各界对瘟疫的反应探析——兼论清代的国家与社会(二)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02

其次,更为重要的还表现内涵方面的变化,第一,在经费来源上,过去的救疗机构主要依靠社会捐资或官员的捐廉以及他们捐助的田产、房产的租金。这类经费来源,前者随机性强,缺乏稳定持久的保证;后者比较稳定,但灵活性差,很难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且由于难以保证得到长期强有力的管理,易致侵蚀、流失。这些虽仍是同治以降出现的医药局或善堂的重要经费来源,不过已有机构开始以商行铺户的抽捐作为自己的依托了。比如,南浔的医药局以抽丝捐为可靠的经费保证,具体办法是丝每包捐钱百余文”[75] 。丹阳之栖流医药所,医药之经费,酌收铺捐”[76] 。除医药局外,不少具有救疗功能的善堂也采用了这种获取经费的方法,如,同治元年兴办的上海保息局,经费以丝捐为主”[77] 。嘉兴府濮院镇的保元堂,经费有葬会存息及丝绸菸茶等捐”[78] 。光绪时,宝山县的善堂,经费由地方绅士先后捐置,及典铺月捐等项”[79] 。相比之下,这一经费来源不仅比较稳定可靠,而且具有灵活和伸缩性,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长。另外,过去的施医送药完全是免费的,同光以降的医药局,虽然主体上慈善机构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但施诊开始收取一定的号金,即挂号费,比如,真如施医局凡来局诊治者每号收取号金三十文。杭州的一医局,不收看封,只要挂号钱廿八文”[80] 。由于号金的收取,使这些医药局可以做到经费部分自给。比如,川沙的医药局,自光绪二十三年,至民国三年(内除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三年统计遗失),共施医十万四千八百余票,收入大小银圆一千六百五十二圆五百十三角,又钱二十一余千文。支出大小银圆一千七百圆二百十五角,钱五十一千余文。所有不敷经费,由堂拨给[81] 。资金缺口已较小。这就为该机构的长久开办创造了良好的基础[82]
    第二,医局的功能除施医送药外,逐渐增加了各科治疗内容,像川沙县医药局,每年六七两月,延请内外科二人,针灸、眼科、幼科各一人,来堂施诊”[83] 。丹徒的卫生医院,原本只是常平施医,光绪二十九年,经过扩充,延聘医士分内外科、针疚、小儿等科疗治。已具有一定的近代医院的色彩。可以肯定,在医药局中开展救疗活动,或留养病人,并不是什么的新事物,像宋代的安济坊就有类似的功能[84] ,又如成立于乾隆五十一年的丹徒留养所,也对留养病人,内外医科,按期诊视”[85] 。不过,道光以前,不仅由于常设的疾疫救疗设施较少,功能也以施医送药为主,这种现象还比较少见。而且更重要的是施济目的发生了变化,以前施济的基本目的是救济贫病,重心在贫,病不过是贫的延伸,因此施济的对象只是穷苦无依的病人,至于有钱甚至普通的病人是不在施济之列的。但当时专门的医药局施济重心已开始逐渐从贫向病转移,至少病不再处于附庸地位。从川沙医药局的数字来看,每年的门诊数达近7000人次,与当时西人开设的一些医院接近[86] ,已很难再说治病是无足轻重的。由于治疗疫病功能的扩展与施济观念的转变相伴出现,使之具有了不同以往的更加普遍的诊疗意义。如果再考虑到晚清医药局经费来源方面的变化,可以说,嘉道以来,传统救疗机构正在以自己的方式由纯粹的慈善机构向着经常、普遍地以诊治疫病为主要目的的方向发展。
    当然,这里并不想说明,近代以来主流医疗机构——现代医院乃是由传统的善堂或医药局发展而来的。事实上,现代医院主要还是适合西医的诊疗方式而发展起来,故不大可能是传统医药局的逻辑发展结果。不过以上陈述已经暗示,现代中国的医疗方式的形成至少与传统医疗资源关系密切,或者说,西方医药文明与中国传统医药资源共同促成了现代医院的出现和发展。首先,前面谈到,日常性疫病救疗机构的扩展趋势开始于乾隆中后期,特别是嘉道时期,有些变化虽然出现在同治以后,但就变化的内容上看,主要还是传统社会自身所孕育的。其次,早期的西式医院基本都由来华西方传教士建立,它们与传统的医药局在经营方式上,差别并不大。传教士最初设立医院主要是希望用治病这一手段开拓他们的传教事业,因此早期的西式医院也都是免费施药的慈善机构[87] 。经费也主要源自教会的拨款和地方人士的捐助。比如,上海的同仁医院于同治六年(1867年)冬,为中西人集资公建”[88] 。苏州的博习医院,光绪九年初柏乐文等得教会拨款及苏州地方人士捐助而建成[89] 。其区别似乎还主要体现在诊疗手段和组织形式上,在传统的医药局几乎没有什么治疗器械及手术室之类的机构,但西医不同,比如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建的福音医院,设立临产室、割症室、男、女病房和疯癫病房等”[90] 。宣统元年落成的上海医院,建房舍,糜三万六千余金,其购置器具及割症用品,添建疯病房等复糜万余金”[91] 。这种区别可能主要是由中西医诊疗方式的不同造成的,而非体制或理念上的差异。由此,可以说,两者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平行性。再次,西式医院的发展本身亦与传统医疗资源有关。西式医院由传教士引入后,中方人士就很快介入了,如,上海同仁医院,主持者是中国的黄春圃[92] 。特别是19世纪末以后,有不少医院本身就是国人所建,比如常熟的博爱医院,为青浦的周清祺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秋创设[93] 。即使是教会主持兴建的医院,不仅经费上主要依靠就地募捐,管理和医疗上,国人的参与也日益增多[94] 。显而易见,没有这些积极的参与和支持,西式医院的推广和发展是难以想象的。最后,由于20世纪以后,西方文明逐渐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为先进和文明的象征,故而传统的医疗资源与发展亦渐渐被包容于西式的医疗名称和形式中而被掩盖。比如,医局、医药局之类名词清末以后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为医院所取代。然而有些冠以医院之名的救疗设施,与传统的医药局有着明显的类似,比如,丹徒的卫生医院、上海的时疫医院[95] 等。又如,光绪末,苏州的君谋在上海时疫医院建立后,也计划照上海的办法,谋建疫病院,并拟定了条约,其中云:一、疫院专治痧症、泻症、痢症三者,他均不纳;一、疫院诊病,不论贫富贵贱,一概接待;一、疫院治疗概不取费,俾病者可无妨碍,从速来院;一、疫院开于五月底,关于九月底,计历四月。经费来源计划由商会提议,在各店铺捐集,最终因苏商总会以该会于慈善事业按照定章向不与问而告流产[96] 。从中不难看到当时一些冠以医院或病院这样的近代名词的医疗设施,其实包含着不少传统的内容。
    应该指出,以上所述并不是要否认西方的影响(其实,这是显而易见的),而是不希望人们蔽于现当代西医和西式医疗设施的一统天下而看不到传统疫病救疗资源的发展及其对近代医疗设施的影响。

三、余 论

    受国家职能和实际行政能力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清代国家很少在制度上对疫病救疗提供法律的依据和实际的指导。不过,这一事业仍是国家没有界限的、模糊的职能的一部分,故在没有朝廷规定和皇帝指示的情况下,地方官府也可能从道义和责任的角度出发开展救疗活动,尽管它要受到官员的个人素养和能力、地方社会和医疗资源的丰富程度等因素的制约。救疗既有临事性的举措,也有日常的设施。就形式来说,它们基本都不是清代才出现的新事物,不过,自乾隆中晚期,特别是嘉道以降,出现了日常的救疗设施渐趋增多等变化,这些变化,除了拥有数量增加和同治以后专门的医药局突然大量出现等内容外,内涵上,比如经费来源、救疗功能和慈善色彩等,也出现了若干重要的改变。开始依靠稳定而具有灵活性的经费来源(比如丝捐、铺捐等),并通过收取号金的方式尽可能减少资金缺口,由纯粹的慈善机构逐步向经常、普遍地以诊治疫病为主要目的的方向发展。尽管这种发展未必会直接导致现代医院的出现,但至少,在社会医疗资源上,为近代医院的推广和发展准备了必要的基础。与此同时,地方官府也开始较多涉足日常性疫病救疗设施的举办。这些,最终为清末国家在有关方面职能的改变做了重要的铺垫,并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反映出中国社会的变动并不全然是因为西方文明的促动,同时也在以自己的方式发展变化。
    在目前的一些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研究中,研究者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将西方理论中国家与社会的对抗或对立当作自己的预设前提,在揭示民间社会力量日趋增强的同时,尽力挖掘社会力量与官方的对抗以显示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97] 。然而我们于此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非但没有出现国家和官府同社会力量的日趋严重的对立,相反却在兴办医药局之类的事业中出现更多、更为广泛的合作。清末出现的一系列变化,也完全不存在国家和官府职权退缩的事实——实际上是具体职能的明确化和扩展。在清代江南,国家和社会,或者说朝廷、官府和社会间区别虽然明确存在,但像西方那样的绝然对立却没有出现。对中国的国家和社会,不仅需要从朝廷、官府、乡贤、民众等这样更为本土的名词和具体的历史情境出发加以理解,还有必要暂时抛开西方的概念和理论,以合作与互补这样一种新的认知模式来重新认识它们的互动。清末国家将原本主要由社会力量承担的事业纳入官方的制度化的轨道中去,不仅不是对社会力量的扼杀和限制,很大程度上还可视为对社会力量行为的一种呼应。而且由于其社会力量的救疗本身是一种软性机制,具有不确定性和非普及性。故从现代的眼光来看,这虽然是一种可资且必须利用的资源,但如果缺乏国家的调配、管理和某些强制性规定,这种救疗也就很难取得全面的效果。因此,国家具体职能的拓展,或者说,国家无所不包、笼统的职能的具体、明确化,与社会力量的强大和活跃一样,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来说都是必要的。它不仅不是对社会进步的反动,在一定限度内,即不像后来所做的那样无限度地扩展国家的空间,乃至最终差不多吞没整个社会,还是顺应社会发展要求之举。
    同时,我们还有必要从中国社会自身的发展脉络中来理解明清社会力量不断活跃的历史意义。社会力量在地方社会事务中作用的增强虽可能分割官府的部分权力,甚至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与地方官府乃至朝廷产生矛盾,但这决不是体制性的,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国家的利益,因为作为社会力量的领导者——乡贤一般都深受传统儒家伦理道德的影响,他们在追求自己私利的同时,也会多少顾及地方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事实上,地方社会的稳定和安宁从根本上讲,无疑是符合国家利益的。而且,总体而言,社会力量也没有超越国家和地方政权的能力与企图,毕竟,乡贤在举办公共事务时,所预期的乃是让自己更受官府的器重以对地方社会事务更具影响,而非希望自己成为与官方对抗的民间领袖。其实,他们兴办的各种事业,从广义上说,也都是国家和官府职责之内的事,其意义,并不在于藉机使民主和自由得到发展,而是他们能够凭借自身对地方社会的熟悉和对当地社会问题和需求的敏感,有针对性地补充官方行政能力的不足,并有效地表达地方社会的要求或民意,促发地方官员关注并举办一些缺乏制度规定而实际需要的事业。同时,他们的活跃,也有利于个别官员的政绩不至于因其离任而灰飞烟灭,从而使官方的一些善政能够持久稳定地保持。这既可以避免因为各地差异巨大而国家政策一刀切所导致的弊端,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在民生政策方面缺乏制度性规定的缺陷。


注释

[1]
参阅拙稿:《关注生命——海峡两岸兴起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2期。
[2]
参阅拙稿:《20世纪以来的明清疾病史研究》,《社会史研究通讯》,第3期,20007月。
[3]
比如:Angela Ki Che Leung“Organized Medicine in Ming-Qing China: State and Private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the Lower Yangzi Region”Late Imperial China Vol. 8. 11987; 梁其姿:《宋元明的地方医疗资源初探》,《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3卷,中华书局,2001年;《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见陶稀圣九秩荣庆祝寿论文集编辑委员会编:《国史释论——陶稀圣九秩荣庆祝寿论文集》,食货出版社1987年版。有关内容,将在下文具体论述中再予论及。
[4]
病人及其家属的疫病反应,理应包括在本文的探讨范围,但限于篇幅,而且也因为其与本文着意论述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关涉甚少,故这里不予探讨。
[5]
参阅梁其姿:《宋元明的地方医疗资源初探》;李良松:《略论中国古代对传染病人的安置及传染病院》,《中华医史杂志》,1997年第1期,第32~35页。
[6]
参阅梁其姿:《宋元明的地方医疗资源初探》。
[7]
比如,在安吉,惠民药局,在州治东,明洪武三十一年重建,今废。(同治《安吉县志》卷二,《公署》,同治十三年刊本,第10b页。)
[8]
比如,嵊县惠民药局,康熙六年(1670年)疫,知县张建欢延医施药,就寅宾馆为药局。( 民国《嵊县志》卷二,《建置志·署廨》,中国方志丛书地方(以下简称丛书),第212种,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1974·1983年版,第108页。)
[9]
康熙《德清县志》卷四,《食货考·恤政》,丛书,第491种,第227页。
[10]
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一一六,《职官志三》,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360页。
[11]
康熙《德清县志》卷三,《宫室论·属司》,第133页。
[12]
比如,光绪《常昭合志稿》云:医学,在县治西,……今废。(卷一四,《公廨》,丛书,第153种,第706页)民国《萧山县志稿》则在有关医学注文中说:案:训科久废。(卷七,《建置门·衙署》,丛书,第84种,第638页。)
[13]
赵尔巽等:《清史稿》卷六,《圣祖本纪一》,第203页。
[14]
《宣宗实录》卷二一,见《清实录》,第33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89~390页。
[15]
王清任著 李占永、岳雪莲校注:《医林改错》卷下,《瘟毒吐泻转筋说》,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5年版,第41页。
[16]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李煦奏折》,《苏州发生疫气折》、《苏州得雨疫气已消折》,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96~97页。
[17]
参阅李向军:《清代荒政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1页。
[18]
参阅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7年版,第96~101页;Angela Ki Che Leung“Organized Medicine in Ming-Qing China: State and Private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the Lower Yangzi Region”, p137, p139.
[19]
民国《杭州府志》卷七三《恤政》,丛书,第199种,第1498页。
[20]
同治《苏州府志》卷一四九,《杂记》,丛书,第5种,第3516页。
[21]
石韫玉:《独学庐诗文稿·四稿》卷二,清刊本,第26a~26b页。
[22]
民国《上海县续志》卷二,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上海书店1991年版,第1本,第235页。
[23]
民国《丹阳县续志》卷一七,《善堂》,丛书,第135种,第194~195页。
[24]
清末,清政府在实行新政时,借鉴西法,于光绪三十一年设立了巡警部,次年改巡警部为民政部,其中有卫生一司,掌核办理防疫卫生、检查医药、设置病院各事。(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一一九,《职官五》,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8790~8791页。)
[25]
雍正《宁波府志》卷二四,《孝义》,丛书,第221种,第1999页。
[26]
顾公燮:《丹午笔记》,见苏州博物馆等编:《丹午笔记·吴城日记·五石脂》,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77页;《眉叟年谱》,附《吴城日记》,见同上书,第248页。
[27]
参阅拙稿:《清人对瘟疫的认识初探——以江南地区为中心》,《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3卷,中华书局2001年版。
[28]
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圆妙观道士禳灾灵应碑记》,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11页。
[29]
周扬俊著 赵旭初点:《温热暑疫全书·自序》,上海中医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3页。
[30]
周郁滨纂:《珠里小志》卷一三,《艺术》,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以下简称乡镇志专辑),第2本, 上海书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581页。
[31]
光绪《续纂句容县志》卷一,《人物·义行》,丛书,第133种,第812~813页。
[32]
光绪《慈溪县志》卷三一,《列传八》,丛书,第213种,第684页。
[33]
光绪《平湖县志》卷一八,《人物·列传四·方技》,丛书,第188种,第1888页。
[34]
光绪《海盐县志》卷一八,《人物传·孝义》,丛书,第207种,,第1978~1979页。
[35]
嘉庆《新修江宁府志》卷三六,《敦行》,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以下简称集成·江苏),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本,第383页。
[36]
顾震涛:《吴门表隐》卷一九,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318页。
[37]
光绪《无锡金匮县志》卷二五,《行义》,丛书,第21种,第442页。
[38]
同治《苏州府志》卷一一,《艺术》,第2582页。
[39]
光绪《娄县续志》卷一八,《人物志·艺术》,丛书,第138种,第743页。
[40]
这则医案非叶天士所作,乃道光年间金德鉴的伪托。详细的辨析参阅拙稿:《烂喉痧出现年代初探》,《中华医史杂志》,2001年第2期。
[41]
汝琴舫:《治瘟阐要》,《附前贤温病治论》,见《吴中医集》编写组编:《吴中医集·瘟病类》,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版,第483页。
[42]
民国《象山县志》卷三,《志异》,丛书,第196种,第3131页。
[43]
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一,见太平天国博物馆编:《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465页。
[44]
有关清代江南的疫情分布,可参阅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2000年,第三章。
[45]
有关这次大疫情况及以上问题的原因可参阅拙稿:《嘉道之际江南大疫的前前后后——基于近世社会变迁的考察》,《清史研究》,2001年第2期,特别是第3~7页。
[46]
瘟疫按传染流行过程的强度和广度可分为散发、暴发、流行和大流行四种形式。(参阅王季午主编:《中国医学大百科全书·传染病学》,上海科技出版社1985年版,第2页)
[47]
当然,这类救疗设施大多面向所有疾病,不过从开办的时间基本是夏秋两季来看,应该仍以疫病为主。
[48]
光绪《武进阳湖县志》卷二六,《人物·艺术》,集成·江苏,第37本,第673页。
[49]
民国《杭州府志》卷一四三,《义行》,第2727页。
[50]
光绪《桐乡县志》卷一五,《人物下·义行》,丛书,第77种,第579页。
[51]
洪璞:《试述明清以来宗族的社会救助功能》,《安徽史学》,1998年第4期。
[52]
余治:《得一录》卷一,《义庄规条》,光绪十三年四川臬署重刊本,第39b页。
[53]
《水木匠业兴修公所办理善举碑》,见苏州历史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2页。
[54]
《四明长生同仁会条规及捐助花名碑》,见上海博物馆图书资料室编:《上海碑刻资料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68~269页。
[55]
参阅梁其姿:《施善与教化》,第20~26249页。
[56]
民国《杭州府志》卷七三,《恤政四》,第1480页。
[57]
同治《苏州府志》卷二四,《公署四·善堂附》,第583页。
[58]
光绪《常昭合志稿》卷一七,《善举》,第980~981页。
[59]
同治《上海县志》卷二,《善堂》,丛书,第169种,第196页。
[60]
光绪《江阴县志》卷四,《建置·义局》,丛书,第457种,第338~339页。
[61]
光绪《丹徒县志》卷三六,《人物·尚义》义举附,第702页。
[62]
比如,杭州普济堂,在武林门中正桥东。嘉庆元年山阴县监生高宗元捐地募建,七年落成,前巡抚阮元、蒋攸铦、高杞先后倡捐筹款,储典生息,置产征租,岁入万余金。(民国《杭州府志》卷七三,《恤政四》,第1495页。)
[63]
据梁其姿的统计,此前全国共有综合性善堂116所,而此后达222所。(梁其姿:《施善与教化》,第257页)
[64]
同治《苏州府志》卷二四,《公署四·善堂附》,第575~584页;黄蕴深编:民国《吴县城区特刊·慈善救济》,丛书,第403种,第115~116页。
[65]
同治《上海县志》卷二,《建置·善堂附》,第201~202页。
[66]
光绪《奉化县志》卷三,《建置下》,丛书,第204种,第200~201页。
[67]
光绪《罗店镇志·凡例》,乡镇志专辑,第4本,第186页。
[68]
民国《南浔镇志》卷三五,乡镇志专辑,第22本上,第397页。
[69]
民国《续丹徒县志》卷一四,《人物志》附义举,集成·江苏,第30本,第679页。
[70]
民国《真如志》卷四,《救恤志》,乡镇志专辑,第3本,第244页。
[71]
比如在杭州,苏常官医局在祠堂巷,系候补盐分司薛宝田传前各省举保官医进内,奉抚咨送入选。又吉祥巷设金陵官医局,皆候补官员胗视。其回生局最先,绍城魏冠香外科、沈济川方脉、余松年儿科、何九香妇科。若缸儿巷李小山施医局,上下城各方均设有局。(不著撰人:《杭俗怡情碎锦》,丛书,第526种,第21页)
[72]
比如,同治元年改建的南汇同善堂章程其中规定:一、办施药也,向逢夏令,经理亲自选买药料,依方配合痧暑等药丸分送,如遇疫病流行,延医施治诊极贫之户,照方给药,必须宽酬经费实力办理。(光绪《南汇县志》卷三,丛书,第42种,《建置志·义举》,第270~271页。)
[73]
民国《川沙县志》卷一,《卫生志》,第823页。
[74]
光绪《丹徒县志》卷三六,《人物·尚义》义举附,第704页。
[75]
民国《南浔镇志》卷三五,乡镇志专辑,第22本上,第397页。
[76]
民国《丹阳县续志》卷一七,《善堂》,第194~195页。
[77]
同治《上海县志》卷二,《建置·善堂附》,第203页。
[78]
民国《濮院志》卷九,《任恤》,乡镇志专辑,第21本,第1023页。
[79]
光绪《宝山县志》卷二,《营建志·善堂》,第247页。
[80]
不著撰人:《杭俗怡情碎锦》,第24页。
[81]
民国《川沙县志》卷一,《卫生志》,丛书,第132种,第824页。
[82] “
该堂三十余年来,对于施药事业,始终不怠,且其规模日形发展。(民国《川沙县志》卷一,《卫生志》,第824页。)
[83]
民国《川沙县志》卷一,《卫生志》,第823页。
[84]
参阅冯汉镛:《祖国中古时代的医院——安济坊》,《医学史与保健组织》,1958年第2期。
[85]
光绪《丹徒县志》卷三六,《人物·尚义》义举附,第701页。
[86]
比如,杭州的广济医院,在同治八年建成后,每月的门诊数约为200人次。(《杭州市志·卫生篇》,送审稿,油印本,刊年不详,第155页。)杭州为当时的大都市,常住和流动人口非川沙可比。又如,宣统二年建立慈溪保黎医院,第一年的门诊为1000余人次。(《慈溪市卫生志》编纂小组编:《慈溪卫生志》,宁波出版社1994年版,第30页)慈溪人口要比川沙多一倍。
[87]
参阅邓铁涛主编:《中医近代史》,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5页。
[88]
民国《上海县续志》卷二,第1本,第235页;瘦鹤词人:《游沪笔记》卷一,光绪十四年刊本,第25a页。
[89]
苏州市卫生局编:《苏州市卫生志》,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版,第78页。
[90]
苏州市卫生局编:《苏州市卫生志》,第79页。
[91]
民国《上海县续志》卷二,第1本,第236页。
[92]
瘦鹤词人:《游沪笔记》卷一,第25a页。
[93]
张耀宗:《近代常熟医学志略》,《中华医史杂志》,1985年第3期,第158页。
[94]
参阅甄志亚主编:《中国医学史》,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年版,第413~414页。
[95]
上海时疫医院,原无定所,光绪三十三年起,每年夏秋间,于租界内赁屋延西医疗治。( 民国《上海县续志》卷二,第1本,第238~239页。)
[96]
君谋为设立疫病院来函》等,载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合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年)》(第一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25~727页。原件未标注年代,编者亦不明,不过从文中所提照上海去年情形来看,谋建年代当为上海设立时疫医院的次年。
[97]
参阅拙稿:《中国的民间力量和公共领域——近年中美关于近世市民社会研究的回顾和思考》,《学习与探索》,1999年第4期。

 

发表评论 共条 0评论
署名: 验证码:
  热门信息
从避疫到防疫:晚清因应疫病观念的...
粮食危机、获取权与1959-19...
被遗忘的1931年中国水灾
雪灾防御与蒙古社会的变迁(193...
民国黄河水灾救济奖券述探
灾荒中的艰难“向左转”——再论丁...
《环境史视野下的灾害史研究——以...
清朝道光“癸未大水”的财政损失
  最新信息
义和团运动时期江南绅商对战争难民...
另类的医疗史书写——评杨念群著<...
天变与党争:天启六年王恭厂大灾下...
古罗马帝国中后期的瘟疫与基督教的...
清代江南疫病救疗事业探析——论清...
从神话传说看古代日本人的灾害认知
“苏联1932—1933年饥荒”...
  专题研究
中国历史文献学研究
近世秘密会社与民间教派研究
近世思想文化研究
清代中外关系研究
清代边疆民族研究
中国历史地理研究
清代经济史研究
清代政治史研究
清代社会史研究
中国灾荒史论坛
  研究中心
满文文献研究中心
清代皇家园林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史研究中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3-2007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Powered by The Institute of Qing History
< 本版主持:朱浒>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京ICP备05020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