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娟
《史学月刊》2006年02期
摘 要:北京地区的传统慈善组织在清末民初发生重大变化:数量上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趋势;救助功能方面普遍地由施养向教养转化;操作管理方式逐渐走上联合统一的道路.这些变化与北京地区在近代所具有的典型社会特征有着密切联系,因此一定程度上本文是对慈善事业研究的一种区域性探索. 关键词:清末民初;北京地区;慈善事业;近代转型 分类号:K252-8;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6)02-0096-09
Research on the Charities of the Beijing Area at the Time from the End of Qing Dynasty to the Beginnin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WANG Juan (Institute of Qing History,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100872, China)
Key Words:end of Qing dynasty and beginnin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Beijing area; charities; modern transformation Abstract:The traditional charitable institutions of the area of Beijing had undergone a significant transformation at the time from the end of the late Qing dynasty to the beginnin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uch as that the charities increased numerically, the way of relieving transferred from the simple relieves (food, money, clothes etc) into the fundamental relieving (teaching skills and knowledge etc), the management of the charities tended gradually to combine together. This re-search attaches the importance to the social characteristics of Beijing area in the modern times and its particular influence on the others. Accordingly it is a useful research on the charities from the regional angle
古代中国的慈善传统源远流长,政府及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丰富多彩、功能迥异的慈善活动来救助社会脆弱群体,它们发挥社会调节功能的活动载体是形形色色的设施、机构、团体与组织等。这些载体不仅直接反映出不同慈善活动的基本宗旨、管理方式、救助实效以及自身演变等实际面貌,而且给后人解读当时社会境况和时代变迁提供了一个独特而鲜活的视角。 在近代内忧外患与西风东渐的社会背景下,中国传统的慈善组织无论从思想理念还是实践操作模式上均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天子脚下”的北京城,有着重要而特殊的地理、政治与文化意义,其传统的慈善组织在清末民初这一关键时期所遭遇到的转型“阵痛”,无疑更值得我们深切关注与反思。同时,对北京地区慈善组织所展开的个案分析,也是对学术界历来较多关注南方慈善组织的一种区域性补充和学术呼应①。因此,本文将兼顾双重的学术探索,对清末民初北京地区慈善组织进行不同地域与不同时期的比较与探析。一 慈善组织的数量呈现增长趋势及其社会原因清沿明制仍以北京为国都,置顺天府下辖24个州县,其中大兴、宛平、良乡、通州、昌平州、顺义、怀柔、密云、房山、平谷、延庆等州县在今北京
一 慈善组织的数量呈现增长趋势及其社会原因 清沿明制仍以北京为国都,置顺天府下辖24个州县,其中大兴、宛平、良乡、通州、昌平州、顺义、怀柔、密云、房山、平谷、延庆等州县在今北京 ―――――――――――― ①目前国内外侧重研究广义南方地区慈善组织的主要论著有:日本学者夫马进的《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台湾学者梁其姿的《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小浜正子的《近代上海的公共性与国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葛涛译);王卫平、黄鸿山的《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保障与慈善事业》(群言出版社2004年)。代表性论文有范金民的《清代徽州商帮的慈善设施—以江南为中心》(《中国史研究》,1999,4);梁元生的《慈惠与市政:清末上海的“堂”》(《史林》,2000,2);周秋光、曾桂林的《近代善事 业与中国东南社会变迁(1895~1949)》(《史学月刊》,2002,11);熊秋良的《清代湖南的慈善事业》(《史学月刊》,2002,12);李文海、朱浒的《义和团运动时期江南绅商对战争难民的社会救助》(《清史研究》,2004,2)等不一而足。相对而言,关注北方地区慈善组织的研究成果尚属寥寥,笔者仅见韩光辉的《清代北京赈恤机构时空分布研究》(《清史研究》,1996,4)与刘瑞芳、郭文明的《从地方志看清代直隶的慈善事业》(《社会学研究》,1998,5)等。这种状况具有明显的地域不平衡性。
市境内。以清末民初的北京内外城为重点及以上各州县将共同落入本文的考察视野。 整体而言,清末民初北京地区的慈善组织在数量上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光绪顺天府志•京师志》记载,除去养济院、普济堂、留养局诸类大型官办救济机构之外,光绪年间京城的各种官私慈善组织为89个(见表1),到民国十二年,当时颇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北京基督教青年会”对北京内外城的慈善机构进行了实地调查,总干事刘锡廉负责编辑成书的《北京慈善汇编》显示统计结果为370余个[1](p41~46)。诚然,由于不同时期对慈善组织进行调查的标准与记录的方法存有差异,从而导致数据的争议性;然而,这两组悬殊较大的统计数字还是能够基本反映出晚清到民国初期京城慈善组织在数量上的增长趋势。 表1:光绪年间京城慈善组织的类型与数目(单位:个)① 类型 数目 类型 数目 类型 数目 类型 数目 粥厂 35 粜米官厂 5 收还魂字纸局 1 怀少局 1 水局 15 栖流所 5 惜字馆 1 牛痘局 1 饭厂 9 暖厂 4 忠义总局 1 恤嫠所 1 善堂 6 育婴堂、局 3 蚕桑局 1 总计 89
至于京城之外顺天府辖各州县的慈善组织,通过查阅地方志可以发现,清末大多数州县的慈善救助机构尽管功能单一、数量有限,且因年久失修而坍塌废弃,或因管理不善而实效甚微;但是到了民国时期,在旧有慈善设施基础之上又改造和重新设置了一批新型救助机构,因而在数量上含有增续的意味。例如,顺义县的传统慈善机构养济院(1所)、留养局(3所,始建于乾隆十九年)、白云观粥厂和务本社(经营施粥、舍药、施棺、义地、义塾等11科事宜),到民国时期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与此同时,民国四年成立的慈善会除继续开展传统慈善活动外,又新增工厂、讲演所、学堂等机构,还进行葡萄、水稻和芦苇的种植、凿井、治水与赈灾等救济活动[2]。清末各州县慈善组织的数量有所增长,这个历史事实同样可以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一档馆”)馆藏的《顺天府全宗》中得到印证。光绪、宣统年间,顺天府各州 县在原有慈善机构基础之上新增或改设不少教养局、工艺局、习艺所、戒烟会等(见表2)。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在增长的总趋势下这些慈善组织的数量并不稳定,时有波动。 尽管宥于资料问题,以上统计数字并不能涵盖京城及各州县设置的全部慈善机构,但是可以大体看出它们在数量上的变化规律:即光绪、宣统年间的慈善组织多于清代中前期,而民国年间的慈善团体数目更是远远大于晚清时期。 清末民初北京地区慈善组织数量上呈现增长趋势,凸显出该地区社会贫困加速化与普遍化的时代特征。因为就慈善组织的职责而言,主要是对社会脆弱群体进行生活救助,这些脆弱群体包括生存能力低下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人员,更多的是贫困不堪与流离失所的普通百姓。从慈善行为中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关系而言,救助贫困群体的慈善机构逐渐增多,必然意味着需求与接受救助的贫困群体在日益扩增。 造成近代北京地区社会贫困化与需要救助之贫困人数激增的原因很多,其中政治腐败、经济落后,西方殖民主义入侵导致的战争与下层百姓的起义连绵不绝是根本原因和主要因素,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自然灾害对社会财富积累的巨大破坏与阻碍作用,况且天灾与人祸往往互为因果,形成 ――――――――――――― ①资料来源:周家楣、缪荃孙(清)编纂:《光绪顺天府志》,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15~331页。 ②资料来源:一档馆馆藏《顺天府全宗》第25、32、39、44、45、53卷等(注:3代表不详)。
恶性循环,共同导致社会贫困的恶化趋势。历史上,北京地区自然灾害发生频仍,清代以后更是进入灾害多发期与严重期[3]。据统计,顺治至雍正的90余年间,北京地区各类重大自然灾害80县次,平均每年0.88县次;乾隆至道光朝的115年间257县次,平均每年2.2县次;咸丰同治24年间61县次,平均每年2.5县次;光绪宣统37年间142县次,平均每年3.8县次[4](p220~221),可见自然灾害的肆虐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近代中国社会内忧外患交相缠织,天灾人祸纷至沓来,作为全国政治中心的北京地区首当其冲地遭受到社会局势动荡不安、社会贫困日益恶化的时代厄运。 晚清民初京城中的旗人与普通百姓贫况可骇,“有缀报纸为衣者,有夫妇共一裤者”[5](p42),甚至在隆冬季节,“身无寸缕,行乞于市,仅以瓦片及菜叶遮其下体而已”[6](p125)。衣杉褴褛的乞丐,“朔风阵阵寒,生吞硫磺团。只图一时暖,哪顾性命残”;曾经衣食无忧、养尊处优的旗民到了民国时期,无奈“游手好闲,柔懦无力。穷到尽头,相对自缢”[7](p31,36)。他们发出痛苦与绝望的哭号:“黄昏万语乞三钱,鸡毛房中买一眠……天明出街寒虫号,自恨不如鸡有毛。”[8](p424) 除此之外,外来人口尤其是自然灾害灾民与战争难民大量涌入京畿,加深了北京地区的贫困化,因为这些辗转流离、鹄面鸠形的游民与流民必然在无形之中针对土地、粮食等基本资源以及有限的就业机会,与北京当地人口展开残酷而无奈的争夺。以1905~1908年为例,直隶计150余州县遭受多种灾害的严重侵袭,而周边省份如晋豫鲁等多达600余州县被灾[9](p712~748)。凡遇灾荒饥馑,直隶近畿及周边省份的受灾人口纷纷逃往首善之地以图饱暖,如光绪五年“畿辅旱灾,秦晋豫皆大灾,民之流亡……十之一奔赴京师”[10](p577)。这些来源驳杂、麇集求食的庞大流民群体成为京城社会秩序稳定的潜在隐患,令统治者深为忧虑和恐慌:“强壮者流为盗贼,老弱者转于沟壑。……民不聊生,人心思变,更何堪设想。”[11](p515~516)民国初年,情况并无多少改善,“自鼎革后……复因天灾人患之种种变化,社会生计益形窘迫,内外九城号寒啼饥者触目皆是。或则投河自尽,或则觅井倾生,或因冻馁无依缢诸梁上,或因穷途无告僵毙屋中。惨哉矣,饥寒之逼人也!都门首善之区竟成贫民业聚之窟。”[1](p67~68) 然而,由于清末国库空虚、财政罗掘待尽,民国初期则军阀混战、政权迭变频繁,晚清与民国政府一筹莫展。面对京畿日渐严重的贫困化问题以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社会危机,它们无奈之下只得放弃家长制传统,逐渐将解救残局、救济贫弱的希望更多地寄托在民间社会力量即各种慈善组织身上。因此清末民初北京地区慈善机构的“应运而增”是社会的需求,是时代的产物,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与充足的社会动力。社会保障理论界认为,社会发展程度与慈善事业的兴衰成反比关系:“一般来说,社会慈善事业是国家保障的补充。如果国家保障功能健全,社会慈善事业就会相对萎缩;如果国家保障不堪重负,慈善事业就会有相当的发展空间。”[12](p44)通常发生调节作用的慈善事业,在晚清民国时期有时竟然起到决定性的制约作用,而慈善组织数量的增加即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与北京地区相比,同时期的广义江南地区慈善组织的数量略有逊色。例如,《湖南通志》(光绪十一年年刊本)的记载显示,全省共有育婴堂74所、养济院64所、普济堂13所、同善仁堂23所,共170余所[13];上海在民国时期的慈善团体共有119个[14]。这种比较,既纠正了以往有失偏颇的“江南慈善事业盛于北方”的传统笼统认识,也从慈善事业研究的角度证实了“离开政治因素来谈论北京城市发展是不可能的”[15]。
二 慈善组织的救助功能普遍地从“施养”转型为“教养” 慈善组织从救助功能的实现程度而言,分为治标型与治本型两大类。中国传统的慈善组织通常附属于官方荒政体系,具有典型的临时性与临事性,且时常因为无法保证充足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故而绝大多数属于治标型救助机构。它们以收养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为主要救助方式,以施养为手段达到道德教化与社会控制的目的。到了近代,受到西方救济理念的深刻影响,一部分先进的思想家开始批判和反思传统的慈善思想,既抨击封建等级制度下以恩惠施养为典型特征的落后的救济方式,又介绍与鼓吹以教代养的新型救济思想,提倡以传授知识与传习技能的长远性根本救助替代一次性衣食救济①。 传统慈善救助思想与实践模式的这种近代化转型,在清末民初北京地区的慈善组织中体现得十分明显。由前面表1可知,清代各个时期设立并延续到光绪年间的慈善机构,基本上属于施养型救济机构。光绪朝中后期开始,在“实业救国”思潮以及西方先进救济理念的双重影响之下,晚清政府首先在直隶地区创办一批工艺局场所,旨在解救日益严重的流民问题和京城贫困危机,尔后逐渐在全国推广。作为“首善”之地的京城与顺天府各州县,这种寓教于养性质的机构自然为数不少,主要情况见表3。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晚清慈善组织的救助功能发生变化是“新政”的产物,它们大多是学制改革、司法改革与农工商改革的附属产品与“意外”收获。 进入民国以后,北京内外城更是涌现大量的以教代养型慈善组织,见表4;并出现专为“救济市民小本经营、农工商之缺乏”的贫民借本处与应“救济失业及调剂劳动需要”而设立的失业介绍所等新型机构[16](p204~205)。根据《北京慈善汇编》进行统计,民国时期京城以教代养性质的慈善组织占全部的40%左右。这个比例远远大于全国其他地区,基本可与上海慈善团体(119个)比肩,其教养型比例亦不过三分之一左右[14]。所以,清末民初北京地区的慈善组织是全国慈善事业处于新旧共生时代、并由传统施养向近代教养模式转型的一个特殊而典型的生动缩影。 ――――――――――――― ① 主要参见以下研究成果:王卫平《论中国古代慈善事业的思想基础》,江苏社会科学,1999年第2期;田毅鹏《西学东渐与近代中国社会福利思想的勃兴》,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4期;蔡勤禹、李元峰《试论近代中国社会救济思想》,东方论坛,2002年第5期;王卫平《论中国传统慈善事业的近代转型》,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② 资料来源:一档馆藏《顺天府全宗》第42~45、53卷;巡警部第7、126、261卷;会议政务处第280卷。
表4:民国十二年北京内外城慈善组织的类型与数量①(单位:个) 名称 数量内城 数量外城 名称 数量内城 数量外城 区署半日学堂28 23敬惜字纸4 4 平民小学校16 15施舍善书1 1 平民夜学校2 1买鸟放生0 1 聋哑学校1 1善社7 3 工厂14 6水会8 17 习艺所4 0施舍米面8 1 工读园2 0施舍棉衣9 2 养老院5 0施舍棺木5 4 贫儿所2 0施舍钱文1 0 孤儿院0 1施医院7 3 育婴堂1 1施舍医品15 8 收养院4 11诊疗所1 3 疯人院1 1贫民养病院1 2 残废院1 0施舍茶水暑汤14 11 慈幼院2 0失业介绍所1 0 粥厂4 3京都市人力车夫 休息所11 6防灾会4 0济良所0 1 赈灾会8 5贫民借本处9 7 救济会14 5其他服务社会机关4 2 地方服务团5 1
根据教养的内容,新型慈善组织主要有两大类别。一种是重视传授西方近代科学知识,途径是举办各种新式学堂与教育机构。宣统年间各州县举办的慈善性质新式教育与启蒙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成长,多达110余所;民国初期京城则开办各类半日学堂、平民小学校与夜学校等。这些学堂与学校除继续讲授传统的儒家经典之外,还传授西方各国语言、近代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基础知识,也开设增强体格与提高审美情趣的课程。例如京师三城女学传习所开设的主要课程为:修身、国文、历史、地理、理科等,辅助课为裁缝、编物、图画、音乐、唱歌、体操等;日本人创办的私立文明学校,设置有日本文、英国文、算学科、法政科、催眠术科等课程[17](2338、2081、1643号)。这些琳琅满目、兼蓄中西的课程令人耳目一新,无疑扩大了教养型教育慈善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另外一种新型慈善组织是设置简繁不一的生产部门,侧重传授具体的谋生技能与手艺。例如光绪三十四年庆亲王奕等奏请在“首善”之地京师设置的九个工艺厂(合称“首善工艺厂”),即为“兴实业而惠穷黎,宗旨在教养贫民”的官办慈善机构。九厂中设立的科目(即生产部门)包括图画科、织工科、提花科、绣工科、卫生衣科、染工科、料工科、扳金镀镍科、胰皂科、铜铁科、木工科、藤器科等[18](258、269卷)。又如曾任国务总理的熊希龄在原来创办北京慈幼局的基础上,于民国九年十月正式成立香山慈幼院,“教养贫苦子弟。……其教育之妥善、设置之完备、建造之宏壮、秩序之严肃,诚为全国学校之翘楚,彼慈善学校又何敢望其项背?”[1](p95~96)。它下设五校,其中第四校为农工实习场,农业有农场、家畜饲养场、养蜂场、动物园、植物园五所,工业有铁工场、木工场、陶工场和化学工场四所;第五校开办有机器、染织、制革、印刷、织袜与地毯等工厂[16](p141~143)。这些传授谋生技艺的慈善组织以其强烈的针对性、及时性与灵活性,收到养教结合的双重救助功效。 需要指出的是,北京地区新型慈善救济机构的区域分布特点是京城多、各州县少;内城多、外城少。形成这种地域布局的最大制掣因素是经费问题与救济资源的严重短缺。各州县较之京城财政状况更为拮据与窘迫,无力举办自成体系的较大规模的新型慈善事业。例如,蓟州“地瘠民贫,素鲜盖藏。一遇水潦,每致十室九空。民间衣食艰难,自顾尚不暇给,焉有余力以济人”[19](44卷29号)。同时,内城多达官贵族居住,外城为贫民与游民的聚集之处,因此,救助资金与资源较为宽裕的内城比外城拥有更多的慈善组织也就不足为奇。 近代北京地区慈善组织发生功能性转型,与慈善救助主体的转换及慈善组织自身的积弊有着紧密联系。一方面,从晚清到民国,救助慈善主体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直以来,以儒家思想作为统治思想的中国封建王朝对民间慈善活动具有很大的排斥性,个人善行与皇家仁政不能相提并论,仅具辅助及点缀意义。这种伦理文化特征在“天子脚下”的北京地区,反映尤其显著。然而,晚清政府面对严重的社会危机,毕竟也在寻求社会救济良方———即便仅仅是顺水推舟式的被迫举动而非积极行为,故而清末新型慈善组织表现出政府主持或者官督民办的浓烈色彩。“在近代社会,各项(灾害与贫困)救治措施实质上是特殊条件下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形式,并借助维持封建社会生活秩序的发展,以保证其国家机器的正常运 ―――――――――――― ①资料来源:刘锡廉《北京慈善汇编》,民国十二年,第41~46页。
转”[20],因此,清末京城民间慈善活动始终笼罩在官办的阴影之中,是大树脚下的孱弱小草。早在20世纪初期,日本人经过考察就已作出类似结论:”这些慈善事业(注:清末北京的慈善事业),官营者当然出自预防民间作乱成为乱民,以免危及国家平治、社会安宁。同时也有意向全国施以恩赐,即为使国民感谢朝廷之恩,成为忠良臣民,支出库银经营各种慈善事业”[21](p422)。 到民国时期,政府救济行为与民间慈善事业的职责权限开始明确划分,传统慈善组织经常涉足的教育、医疗卫生、救灾等领域主要由政府负责,以往包括官办和民办两种参与力量的慈善事业如今几乎成为单纯“民间救济”的代名词。同时,民间慈善事业一方面逐渐摆脱对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走上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道路;另一方面又被政府以法律名义纳入救济行政管理之中,从而获得合法化的社会身份。这种貌似矛盾的依附与自主的模糊游离状态,并非不可理喻的悖论,反而折射出民国初期“国家与社会在慈善公益事业领域里”的资源争夺与力量妥协[22]。 另一方面,传统慈善组织能够进行蜕变式转型,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其自身的腐败与积垢使然。这里仅以粥厂为例。“清代在北京城内外官办和公助私办的煮粥厂多达四五十处”[23](p382),它们在饥馑时期的确发挥了收养贫弱、拯救生命的巨大功能,例如光绪二十四年正月通济门外粥厂的赈济情况(见表5)。然而粥厂内部积弊无穷,因公肥己、敷衍塞责、监守自盗等现象屡见不鲜。“火车一拉鼻儿,粥厂就开门儿。小孩儿给一点儿,老头儿给粥皮儿,搽胭脂抹粉儿的给一盆儿”[24](p47),即为对施粥不公的形象说明。宣统年间《进化报》的一则“本京新闻”,对京城具有慈善救助性质的平粜局的舞弊情形也进行过大胆揭露:“齐化门内弘兴寺平粜局所出的现象,是一言难尽。……该局门外的巡警,是左厅二区的,就管门外弹压,不管院内的事情。院内也有巡警,可不是区里的,是人家顺天府派来的。这把子巡警,顺天府的是时常调戏妇女。……该局买米的分为三等:曰男子,曰女子,曰美女子。男子一个人就买一份,还费好大的事情;女子一个人可以买两份,并且不费事;要是美貌的妇女,一个人可以买好几份呢,外带着是不费事。这还不要紧,听说该局官役,跟买米的人等很有勾串的情事。……如今官场的毛病,许他作不文明的事情,不许你说他不文明,永辈子没认过帐。”[19](47卷61号)其他慈善救济机构内部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腐败现象同样枚不胜举。这种状况倘若不予改善,必然会被历史淘汰。因此,传统慈善组织发生功能性转型,其自身存在的消极因素也应列入考察范围,毕竟内因与外因的共同作用才使事物突破量变飞跃到质变层次。 表5:光绪二十四年正月通济门外粥厂施粥情况①(单位:人) 日期 男大丁 男小丁 女大丁 女小丁 实际人数 粥米数量 柴薪数量 初二3 461 1 213 5 143 1 867 11 684 58石4斗2今87担63斤 初四3 216 1 723 5 122 2 287 12 348 61石7斗4升92担61斤 初五3 125 2 143 5 368 2 536 13 172 65石8斗6升98担79斤 初六3 222 2 285 6 125 3 152 13 794 68石9斗7升103担45斤 初八3 924 1 663 6 227 2 154 13 968 69石8斗4升104担76斤 初十4 389 1 711 7 424 1 726 15 250 76石2斗5升114担37斤 十一4 324 1 827 6 853 2 374 15 378 76石8斗9升115担33斤 十四3 964 1 533 6 124 3 123 13 744 68石7斗2升103担8斤 总计29 725 14 098 48 386 19 219 109 338 546石6斗9升820担2斤
三 慈善组织在管理上借鉴西方模式并走向联合化 慈善组织的管理包括许多方面,本文限于篇幅仅谈一个问题:即西方来华势力在北京设立的慈善组织给予传统慈善事业带来的影响与启发,以及管理制度方面由此而发生的重大变化,即走向联合和统一。 西方来华势力主要指教会力量,晚清以后它们成为近代北京地区慈善救济事业新鲜的有力的组成部分。根据《北京慈善汇编》统计的西方慈善组织如表6;另外,依据其他资料统计各国来华势力在北京设立的慈善性学校与医院见表7。 ――――――――――――― ① 资料来源:一档馆藏《顺天府全宗》,第49卷第58号。
表6:民国十二年统计北京内外城西方势力举办的慈善组织概况① 名称 宗旨 举办者 设立时间 无(施舍面票)救济贫民美国人巴尔穆民国11年 民本小学校教育学童美国人 仁慈堂收养婴儿法国仁爱夫人光绪13年 妇孺救急会遇到战事预防危险美美会全体民国11年 人力车夫休息所便利车夫美国贺庆人民国11年 京都人力车夫休息所(王府井大街)便利车夫公理会民国7年 京都人力车夫休息所(米市大街)施舍茶水公理会民国8年 美国医院施医儒拉光绪31年 协和医院服务部办理慈善各事美国普大夫人民国10年 青年服务女工厂以针业作工代赈艾德敷夫人民国10年 救世军每年冬季施放贫民粥食英国人保威廉民国5年 法国养老院救急孤苦男女老人林主教光绪27年 法国施医院施治男女老幼病症噶巴叶光绪27年 天主堂施药所施药马利亚民国10年 天主堂附设医院施诊药克理盟民国4年 慕贞女子小学校教养女界人才美国吴教士民国10年
这些慈善组织作为西方殖民主义对华侵略的先行军,在传教的同时也进行文化传播、社会救济等公益事业,客观上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风俗等方面给中国带来一些积极影响,“以教育、慈善救济、医疗作为三项主要切入点进行传教,促使中国人开始认识到物质科学和社会救济工作的重要性”[25]。若从慈善管理制度来看,模仿并借鉴近代西方国家的慈善救助模式、组建自己的大型慈善联合团体,是西方慈善组织给北京传统慈善事业带来的最大启迪。 鉴于北京地区慈善团体基本上是自发形成并各自为政,在运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统一性管理,难免造成力量的分散和资源的浪费,从而陷入“屡救而不济”的泥淖与恶性循环中;而且,众多雷同的小型单一救济机构催生“懒汉现象”,遭到时人讥诮与抨击:“(北京慈善组织)皆是各司其是,小异大同,惜无联络之精神……常此以往,虽糜费巨款,可难达完全地位,徒令一般困苦同胞反生倚赖性,质殊失救济之本意。”而西方慈善机构的救济效果给予的强烈冲击,刺激京城慈善界人士强烈呼吁在多样性的慈善组织基础上应加强联合,“倘能施以普通教育、家庭手工艺,并助以临时慈善,全城联为一气,共同拯救,不数年间必有一番新气象矣”[1](《弁言》)。因此,进行慈善组织的分类管理、优化整合并走向联合统一是民国年间管理制度方面的显著进步与鲜明特色。据统计,民国初期成立的较大规模的联合性慈善组织有二三十个,下面略举一二[1]。 以“京畿一带贫民众多,每届冬令饿殍载途”,而成立于民国十一年的京畿粥厂,是专门负责京师内外及四郊暨大兴、宛平、通州、密云等处26个粥厂的统一组织。其筹备处位于东安门外北池子,后专设稽查科并派稽查员于放粥时期分赴各粥厂进行监管。此26个粥厂每月领粥人约四五万丁口,领赈衣者三万五千余名;1845年左右,由英国人伟良佐治创设的世界基督教青年会,于19世纪末传入中国,至民国十二年各城市青年会已有30余处,学校青年会近300余处。其中北京基督教青年会所设教育股分管通俗教育、劳工问题、慈善事业及造就服务人才等事宜,“尤以联络全城服务士女,共挽社会狂澜为主”;由基督教青年会主要成员组织创设的北京地方服务团成立于民国八年,事务所设于灯市口。内设贫民生计所、妇女习工厂、贫民学校、儿童游戏场、贫民借本处等机构,因颇有成效,各处仿者已有六处。后组织成立北京地方服务团联合会,“以期全城慈善事业通力合作,扩充事业遍及全城”;设立于外交部街的京师公益联合会,于民国十一年四月由汪大燮、恽宝惠、刘锡廉等发起,其宗旨在专办北京慈善事业;北京慈善性水会的联合团体京师外城同善总局统一管理外城及四郊32处水会。另外如恒善总社、北京中国三教圣道总会、世界红十字会中华总会、中国红十字会、京旗生计维持会、北京老弱临时救济会、京都市人力车夫休息所及北京市各慈善团体联合会等[16](p128~129),恕不赘述。它们均以加强联络为要旨,共同推动京城慈善事业走上联合与统一管理的近代化道路。 慈善组织在管理制度方面出现联合化的趋势,除了向西方模仿、提高救济效率之外,还有一个内部原因,即慈善组织的管理者与组织者的构成成份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一批新型的官绅与知识分子。他们大多接受并掌握西方先进的思想与知识,拥有煊赫的社会地位与雄厚的资金、财富,加上他们积极的人格魅力与丰富的人际网络,使得他们成为近代慈善事业的新生力量与希望所在,给北京地区的慈善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并推动传统慈善组织进行自我更新与调整。例如光绪三十一年创办的官办慈善救济机构京师习艺所,宗旨在于“惩戒犯人,令习工艺,使之改过自新,籍收劳则思善之效,并分别酌收贫民,教以谋生之计,使不至于为非”。该习艺所所长世常与委员昆山、延龄等,均曾于光绪二十七年赴日本东京警视厅留学警察;看守官福来、崇福等也曾入警务学堂学习。因此他们在参与制定章程和进行日常管理时能够作到“参考各国制度,斟酌地方情形”①。另外民国时期涌现出一批社会名流,他们热心参与和主持各种慈善活动,如熊希龄、汪大燮、喀拉沁王、孙宝琦、赵而巽、钱能训、朱启衿、恽宝惠、王人文等,当然也不乏博学多识、忧国忧民且颇具眼光与胆识的新型知识分子,其中为北京地区慈善组织走向联合一体化做出突出贡献的刘锡廉等人即为典型代表。 西方势力渗入并影响中国的慈善事业,“从社会养育功能方面昭示了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征”[20](p368);同时对北京地区慈善组织的考察,显示出该地区近代慈善事业强烈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气息。尽管清末民初北京慈善组织留有深刻的半殖民半封建烙印,然而它更是中外慈善行为彼此模仿与相互改造的结晶。下面这段资 ―――――――――――― ①陈建明:《近代基督教在华医疗事业》,宗教学研究,2000年第2期;宋光宇:《从中国宗教活动的三个重要功能看20世纪中国与世界的宗教互动》,世界宗教研究,2000年第3期。
料,道出的应该不仅是日本人如何分析欧美及日本人在中国开展慈善事业的异同:“外国人参与开办的学校在北京有十余所,欧美人开办的学校,因借助教会或本国政府的力量,基础坚实,经费亦充足,因而校舍及设备也较完备。与之相反,日本人参与开办的学校,因靠个人资力,故基础不牢靠,经费亦不足,校舍及设备也难免极不完善。……加之欧美人能从教会或其他方面得到一定的俸给而从事教育,但日本人却靠自己经营学校而解决衣食。又欧美人多能熟练运用中国语,而日本人却不然,其原因在于欧美人来北京后,在一定时间内在教会里学中国话,然后从事教育,而日本人来北京尚未学习中国话即从事教育。”[21](p210)因此,与其说近代北京慈善事业的艰难转型是个模仿过程,不如说是传统慈善自身改造与外来慈善模式本土化的一个互动过程。
余 论 长期以来,中国古代传统的慈善组织一直扮演着辅佐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调节器”角色,并常常由于官方的强制涉入,致使政府救济与民间慈善的行为领域呈现相互交叉与渗透的特征。近代西风东渐,猛烈荡涤着晚清帝国的方方面面;救济理念与公益思想更是强烈撞击着因袭千百年的慈善传统这座古堡。这种夹杂着失落与收益的转型“阵痛”,由“首善”之地北京地区逐渐蔓延、辐射到全国各地。民国之后,慈善救济事业加速了自我更新的步伐,涌现出一大批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新旧模式的更替,潜含着丰富的权利、生产力、伦理道德与中西文明的复杂纠葛与妥协,最终结果是诞生了近代慈善公益事业:由于“中西现代化赖以发生的传统社会不同”,中国现代化“反映在公益事业发展上,表现为‘小共同体’和‘社会’的同时觉醒”,“传统时代受到大共同体压抑的小共同体公益在近代化中大有发展,并与西方传入的公民社会公益形式并行乃至交融式地成长,形成了奇特的公益景观”[26](p230)。也就是说,在近代社会变迁的洪流中,作为古老慈善行为在近代的延续与变异,慈善公益事业开始更多地以追逐和尊重个人权益为目的,而与昔日的皇权恩赐之内涵格格不入。社会变迁给慈善救济领域带来的巨变结局,想必是“皇城”根下北京地区的“先民们”所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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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著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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