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灾荒中的银钱比价变动及其影响
——以“丁戊奇荒”中的山西为例
韩祥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开封)2014年第20145期 第79-92页
作者简介:韩祥,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
内容提要:当发生较大灾荒或战争时,社会上货币的流通结构与规模、物资的市场贸易与运输均会出现与平时显著不同的变动。通过对“丁戊奇荒”中山西银钱比价变动的初步探析,可以发现,灾荒中的银钱比价呈现出钱价明显上升的剧烈变动,但其上升幅度远不及物价,且灾区钱价的涨幅水平与灾情的严重程度呈正相关性。随着赈灾活动的大规模开展,短时间内出现了1877-1879年的全国性钱价上涨局面,这对灾区及外部地区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大大增加了赈灾成本,严重削弱了赈灾效果,并造成了全国性的金融波动。此外,与既往观点不同,发生“丁戊奇荒”的1877年才是中国19世纪后半期全国性“钱贵银贱”现象出现的时间节点。
关 键 词:灾荒/银钱比价/钱贵银贱/丁戊奇荒/山西
清代的货币问题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近些年来有不少成果面世①。不过,其中关于银钱比价问题的研究却相对薄弱,尤其是极少关注灾荒时期的银钱比价变动问题。当发生较大饥荒或战争时,社会上货币的流通结构与规模、物资的市场贸易与运输均会出现与平时显著不同的情况,是一个值得引起关注的领域。
近些年来,随着灾荒史研究的深入发展,有不少学者已经注意到了灾荒中货币问题的重要性,并出现了一些相关的研究成果。但囿于资料与视角,现有研究还非常不系统,极少从银钱比价变动的角度分析灾荒的影响与赈灾的效率。所以,本文拟选取清代最大的灾荒个案——“丁戊奇荒”为研究对象,以“丁戊奇荒”中山西的银钱比价为例,来窥探清代灾荒中的银钱比价变动及其影响。当前学界关于“丁戊奇荒”的研究已非常丰富,其中不少涉及到了银钱比价的问题。何汉威在讨论“丁戊奇荒”的救灾成效时,对灾区采取的“以钱赈灾”的措施进行了简要分析,认为由于赈粮不足而需要赈钱来替代,导致大量以银易钱的发生,造成银贱钱贵的困境,而面对高昂的粮价,“赈钱很快便会花费掉,于是以钱赈灾的作用全失”②。李明珠在研究直隶灾荒与粮价时也注意到了该问题,并编制了“1738-1910年间以铜钱和白银计算的直隶省小麦价格指数”表,认为直隶小麦在几次大的灾荒中,尤其是1876-1878年光绪大旱灾时钱价上涨明显,“粮价上涨,钱价也自然上升(也就是说兑换率低),因为农民为了购买粮食而增加了对钱币的额外需求”③,但李并没有就当时银钱比率的实际状况进行具体考证。郝平对“丁戊奇荒”的系统研究中,涉及了山西的银钱比价问题,认为除自然环境、政府赈灾举措、市场供应关系外,各地银钱比价的不同也是造成山西区域间粮价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④,但郝未将银钱比价与整个赈灾活动相联系,需要进一步扩展。此外,王丽娜在光绪朝江皖丙午赈案的研究中,设专节讨论了救灾过程出现的“钱荒”问题,认为光绪晚期官方倡导鼓铸铜元即是为了解决当时的“钱荒”问题,但由此却引起了严重的通货膨胀⑤,此文虽不是对丁戊奇荒的专门研究,却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可见,当前关于灾荒中银钱比价问题的研究还相对不足。有鉴于此,本文即以“丁戊奇荒”中的货币流通为切入点,考察货币比价的剧烈变动对灾情扩散、灾荒赈济的实际影响,进而考察区域间的货币结构变化与全国性的金融波动之间的联系。
一 灾荒中的银钱流通与社会应对
清代实行银铜复本位制,银两与制钱是货币制度的基础。制钱由政府官局(中央户部、工部与地方各省钱局)铸造,为民间社会使用的主要货币,严禁私铸、私销。银两属于称量货币,具有复杂的形制、平砝、成色体系,官、私种类极为多样,没有统一的规制与管理,解交赋税、商贾大宗买卖多用银两。清代的制钱和银两都是无限制使用的法定货币,彼此之间并没有固定的比价,一般称之为“银钱平行本位”或“银铜两本位”⑥。
当灾荒发生时,大量的外地货币随赈灾活动流入灾荒区域,灾区货币也会较以往更多地流入民间市场,这样银钱之间正常的流通与兑换秩序就会迅速被打乱,银钱比价出现明显变动,影响社会赈灾效果与市场物资流转。如“丁戊奇荒”时期,山西省在光绪三年(1877年)至光绪五年(1879年)五月间,共获得各类赈款“银一千三百二十万一百一十八两七钱零、钱二十七万六千五百五十七千七百六十六文”⑦,其中的赈钱额数远远低于赈银,但当时的各类物价大部分以钱标记,尤其是市场粮以及官商大量平粜的粮食(分为本省仓粮、奉拨漕粮、外省采运粮、捐粮等)。据方志资料显示,“丁戊奇荒”间,山西省出现明确粮价的州县有64个,以制钱标价的达44个,约占69%,以白银标价的为20个,其中19个来自重灾的晋中、晋南地区⑧。然而,当时市面制钱短缺的消息又频频出现,这就需要弄清灾荒中银钱的流通与管理情况,特别是以制钱为主要媒介的民间市场如何将赈银、赈钱、粮食与灾民联系到一起。
清代的银钱流通,一般通过钱庄、钱铺等金融机构来进行兑换、周转,规模较大的钱庄称为银号,“除兑换银钱外,重在钱票银票的发行”⑨。民间与官方的赋税、贸易均需要这些机构来沟通,“尽管城市官员与商人拥有白银,但他们的白银是以住在乡村的平民所支付铜钱再在钱庄兑换来的”,由于政府财政收入中相当一部分是制钱,“政府也在钱庄以铜钱换成银两以支付开销”⑩。所以,银钱比价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钱庄老板的操控。灾荒时期,钱庄、钱铺的作用变得更为重要,因为民间赈灾、交易、运输均要集中地大量使用铜钱,这势必会造成钱价的上涨。如光绪三年(1877年)十月,曾国荃紧急“于华裕(钱庄)借钱五千串文……以济晋中运费之不足,具见勇于拯救晋灾,仰佩无既”(11);李提摩太回忆其在山东赈灾时曾提到,“在这里,不能不提到山东当地的银行家(钱庄、钱铺)做出的贡献,我的救灾工作免不了跟他们打交道。我通常兑换现金(制钱)的那家银行是青州府一所规模巨大的当铺,在周围的很多个县开展汇兑业务。当我们打算在一个村子或城镇发放救济时,所要做的就是把银子交给当铺,当铺负责安全地把现金送往目的地”(12)。可见,钱庄积极配合赈灾活动,作用巨大。
山西省在“丁戊奇荒”时期所接收的赈款绝大部分为银两,而民间社会的货币流通却以制钱为主。当时的官员亦认识到赈钱优于赈银,“散米诚善矣,倘扣算米石,不敷赈给,又宜酌量变通,或先尽米再用钱,或钱米分配,或全以钱代,均无不可。或谓赈银亦有数便,盖以银代?不知银质坚厚,毫厘难于分析;又秤有低昂,色有高下,易滋蒙混。且贫民得银,又将易钱,辗转之间,伤耗不少。若用钱,则无以前诸弊。又三五零钱,取用甚便,亦法之善也”(13)。在实际赈灾过程中,山西当局开始也基本遵循此法。光绪三年(1877年)十二月,山西巡抚曾国荃奏称,“若均赈以米谷断无此巨宗之粮,势非搭放钱文不足以资周转,然放粮则应撙节,而放钱则应酌增”(14)。面对高昂的粮价,有限钱文所起的作用并不是很明显,而山西省内制钱供应的匮乏更是增加了赈灾的难度,如李提摩太在晋南的赈灾,“将银两兑换成铜钱的困难和缺少人手,是李提摩太在山西省南部赈济过程中无论如何都不曾想到的”(15)。参与山西灾赈的江南士绅金福曾,就向曾国荃反映过筹集赈钱的难度,“穷民领银换钱,必被钱庄克折,如概给钱文,又无处兑换多钱,且恐运脚不便”(16)。
由上可知,仅靠钱庄、钱铺来缓解灾荒时期对制钱的大量需求,是远远不够的。这就不得不采取一些变通的办法,来提高赈济灾民的速度。首先,官府设官粮店、官钱店来调剂、流转制钱。光绪四年(1878年)五月,曾国荃奏称:“晋省上年灾荒异常,市集粮价日昂,银价日落,以致民间粒食维艰,憔悴实甚。当饬司道会议,在于省垣适中地方,委员率同本地商伙设立官粮店,减价平粜;复于附近开设官钱店,俾粜粮得价后即以易银周转,免被市侩居奇。数月以来……办理渐有成效。”(17)其间还设立了平粜官粮总局,“即以逐日所卖粮石钱文兑换银两兼平钱价”(18)。其次,放宽粮食市场的交易范围,避免政府对市场的过多干预,同时鼓励灾民直接与粮商交易,绕开钱庄。如,光绪四年(1878年)六月,“招商贩运粮石……今已运至碛口,自行与民交易,现粮、现钱,两手相付,是款项随时收还,不至虚悬无着,似可毋庸由敝处汇兑”(19)。第三,动员本地绅商捐钱、动用官库现存制钱,赈济灾民。如,山西黎城县“(光绪)三年,粮价昂贵,斗米千钱,贫民买食维艰……邀劝商富共捐输钱一万八千八百四十七千,又动用地方公项钱一千四百六十串,采买米石,设立粥厂”(20)。第四,更为重要的举措则是从省外地区紧急调入大量钱文,以江浙地区的赈捐钱文为主。山西灾情惨重,“所急者不在粮米,而在钱文,故赈饥之士统观大势,维持全局,特由沪上以银易钱运往晋省,所以近日沪市中钱价骤昂,而银价反贱”(21)。时人评论,“直隶、豫、晋三省散赈之钱,均须由南往,则三省之钱早已不足可知矣”(22)。最后,也是最无奈的办法则是直接向灾民发放小块银两,以应急需。李提摩太回忆晋南赈灾,“在那样的小地方缺乏有势力的银行家把我们的银子兑换成现金。因而我们决定给每个家庭直接发放银子,每户差不多二到三盎司,他们可以在任何需要的地方兑换成现金……发放之前几天,我们雇用一些铁匠,在一所院子里,燃起炉火,把50两(相当于英国的60盎司)一块的银锭烧红,敲打成薄薄的银片,再切割成长宽一英寸、厚四分之一英寸的方块”(23)。金福曾在山西赈灾时也被迫这样,“南中带来多系宝银,先行捶碎后,查见户口,核定每口若干,逐包称好。假如大口给银八钱,小口四钱,则自八钱起以至几两几钱为止,各式酌备若干包,临时验票分给,以归便易”(24)。
以上五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制钱短缺、钱价高昂所带来的严重影响,但由于此次灾荒长达三年,波及整个华北地区,使这些措施很难保证持续性,在时间上产生了效果递减的局面。
二 “丁戊奇荒”时期山西的银钱比价变动
虽然清代不同地域间的银钱比价变动在细节上多有不同,但由于与全国总体的制钱、银两供应相联系,故各地的银钱比价变动有着相对一致的趋向性。在资料调查中,笔者发现银钱比价方面的具体资料非常少,成系统的记录则更为稀缺。所以,本文谨将从各类零散资料中搜寻、辑录的部分银钱比价数据开列于此,以时间顺序进行整合、汇总,并作总体解读(25)。
由于银钱比价所体现的真正变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故有必要对“丁戊奇荒”之前与之后的银钱比价也进行梳理。现仅就笔者搜集到的山西银钱比价资料开列如下。
1.“丁戊奇荒”之前的银钱比价
道光十一年(1831年),“每银一两市价合制钱1300文”;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每银一两市价合制钱1540文”(26);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九月,“每银一两易钱一千七八百文至二千数十文”(27)。
咸丰十一年(1861年),山西平遥的银钱比价约为1457文/两(28)。
同治十年(1871年)五月,平遥,“刻下钱数一千八百三十”(29),即银价1830文/两。
同治十一年(1872年)三月,平遥,“刻下钱数一千八百六十五”(30)。
光绪元年,大同府广灵县知县崔丹桂,将“所有新旧银两”(包括历年积存经费银1100余两、变卖树价银300两、义学经费项下拨银200两,共1600余两),“按市价易钱”,再加上“文昌会拨钱一千五百千文、梁庄义塾地变价拨钱七百千文”,“共得钱五千五百余千文”(31)。故,银1600两约合钱3300千文,即银价约2063文/两。
2.“丁戊奇荒”期间的银钱比价
光绪三年(1877年)九月,忻州、定襄县,“将平粜价钱按每钱一千四百九十二文,易银一两,并赈济贫民,仓谷亦按平粜价钱易银”(32)。
光绪三年(1877年)九月,“省城每银一两仅易八三钱一千四百文……省南地方纹银一两易钱一千一百余文”(33)。而八三钱,即每830枚铜钱可当一吊钱使用(34)。这种货币不足额数的市场行为,便是“短陌”惯例(35)。“八三钱一千四百文”仅合实数制钱1162文,故太原银价约1162文/两,省南约1100文/两。
光绪三年(1877年)十月,“制钱快速升值,使粮食市场复杂化,省北1300~1400文/两(是平常的830%);省南1100文/两”(36)。
光绪三年(1877年)十月,“晋灾已报七十六厅州县……南路市镇每纹银一两仅能换钱九百余文,粮贵钱少,赈务最不相宜”(37)。
光绪三年(1877年)十一月,解州,“每米一石例载定价银一两六钱,五合之米仅应银八厘,照现在时估,只换钱九文”(38)。可知,银0.008两可换钱9文,即银价约1125文/两。
光绪三年(1877年)十二月,“省北时估银八厘尚可易钱十一二文,省南时估更低,不过易钱七八文、九十文不等。际此粮价奇贵,钱十文不过得米一合”(39)。即省北银价约1375~1500文/两,省南约875~1250文/两。
光绪三年(1877年)十二月。洪洞县梁培才编写的《山西米粮歌》也间接反映了当时的银价。“(三年)腊月天冻饿毙人死千万,至年底一斗麦三两四三。四年上大年节新正元旦,许多家少敬神少贴对联,至三月每斗麦过了四串”(40)。又据民国《洪洞县志》载,“三至四年岁大祲,斗米麦制钱三千六七百文不等”(41)。可知光绪三年斗麦价最高为3700文,即“至年底一斗麦三两四三”。所以,光绪三年年底钱3700文约等于银3.43两,银价约为1088文/两。此外,由“(三年)年底一斗麦三两四三……(四年)三月每斗麦过了四串”,可知,银3.4两按市价小于钱4串,即银1两小于钱1176文,与前面的推算相符。
光绪三年(1877年)。夏县(属解州直隶州),“麦一石约三十二余两,面一斤约二百文”,而解州“当时捐输粮食也有统一的规定:1石谷=165斤;1石高梁=160斤;1石麦子=190斤”(42)。所以,麦价约0.1684两/斤,面价约200文/斤,麦价应小于面价,银0.1684两应小于钱200文,即银1两小于钱1188文。
光绪四年(1878年)正月,山西省“饥民四百余万口,计之每人分银不过一钱四五分,易钱止值一二百文,籴米止得一二升……”(43)可知,银0.14~0.15两约换钱100~200文,即714~1333文/两。
光绪四年(1878年)初,李提摩太在晋中赈灾,“二十个铜板等于英国的一个便士”,而“100两白银相当于30英镑”(44),故1英镑(240便士)约合银3.3333两,合钱4800文,即银1两约合钱1440文,但李提摩太所至的太原地区,“82文被看作100文”(45),故银1两合实数制钱约1181文。
光绪四年(1878年)春。汾州府临县,“四年春,斗米银二两”(46);“四年之春,斗米二千三四百文”(47)。故银2两约为钱2300~2400文,即1150~1200文/两。
光绪四年(1878年)五月,“伏查山西省城附郭一带上年被灾较南路稍轻……今年数月以来纹银一两换制钱一千四五百文不等……南路银价极低,每两仅换钱九百余文及千文不等……河东米面每斤制钱一百七八十文,每民斛一石需钱四十七八千文,嗣因银价稍起,每石尤需银四十四五两”(48)。可知,太原银价约为1150~1230文/两(49),晋南约为900~1000文/两,河东约为1070~1090文/两(50)。
光绪四年(1878年)上半年,在平阳县,“李提摩太等平均给每人散发约500文左右,最多的800文,最少200文,在1878年的前几个月中一共救济了平阳县的145个村庄,共100 641人,赈银52 745两”(51)。可知,赈济100 641人约散发钱50 320 500文,约合银52 745两,故银价约950文/两。
光绪四年(1878年)八月至光绪五年(1879年)六月,沁州,“(光绪四年)八月……州捐局存钱一千三百余千,以市价易银一千二十两有奇”,即八月银价约1275文/两;“十月内,州捐局复陆续收钱一千五百余串,以市价易银一千三百余两”,即十月银价约1154文/两;“(五年五月)州郡领马六十六匹,定价每匹八两,牛十三只,十两、八两不等,各约遵照来州领买,计牛马收价一千五十余串”(52),由此可知,光绪五年(1879年)五月,银价约为1628文/两(53)。
光绪四年(1878年)十月,“河东一带……纹银每两换钱仅一千零数十文”(54)。
光绪四年(1878年),洪洞县,“银价低至七百,斗米昂过三千”(55)。
光绪四年(1878年),临汾县,“每两银易制钱千文,较余初莅任时粮价反增三倍”(56)。
光绪四年(1878年),芮城(属解州直隶州),“斗米价至四两”(57)。而该年芮城,“升米五百钱,石粟四十两”(58),可知斗米(10升)约5000文。故银4两约合钱5000文,即约1250文/两。
光绪五年(1879年),“西教士李楷于西历二月间由山西平阳府书来信言……银价则较去年每两贵至一二三百文不等”(59),可知,银价回升100~300文,而平阳县光绪四年的银价约为950文/两(60),故光绪五年(1879年)初银价约为1050~1250文/两。
光绪五年(1879年)四月,“绛州于月初得雨未透……银价一千二百左右”(61)。
光绪五年(1879年)十月,晋南地区,“与民交易,悉用现钱,比年商贾不通,市集每银一两仅值千文”(62)。
3.“丁戊奇荒”之后的银钱比价
光绪七年(1881年),盂县(属平定直隶州),“出换银一千八百七十九两三钱五分……入换银钱三千一百一十六吊二百三十九文”(63)。银价约1658文/两。
光绪十五年(1889年)十月,平遥,“刻下钱数一千五百三十一”;光绪十六年(1890年)五月,“刻下钱数一千五百三”;光绪十七年(1891年)五月,“刻下钱数一千五百一十四”;光绪十八年(1892年)六月,“刻下钱数一千五百三十六”(64)。
综合上述银钱比价数据,可以制做一个“丁戊奇荒”前后的山西省银钱比价简表,如下。
由上可知,山西省的银钱比价资料非常零散,无法进行成序列的比较。但从数据相对集中的光绪三年(1877年)、光绪四年(1878年)、光绪五年(1879年),可以粗略看出银钱比价变动的趋势特点。
首先,在时间跨度上。①1877年较集中地出现了银价下跌、钱价上涨的现象,钱价明显高于1877年之前,1877年较其1870年代上半期的平均钱价高出了近700文。②1878年山西省总的银钱比价形势较1877年更加严峻,钱价呈继续上升趋势,尤其是受灾最重的晋南地区,晋南1878年总的平均钱价较1877年上涨约150文。③1879年之后的钱价则明显处于回落状态,要远低于1877-1878年的钱价,如光绪五年(1879年)初的平阳府钱价已明显回落,“粮食除麦以外杂粮不过较丰稔时贵一倍耳,银价则较去年每两贵至一二三百文不等,故已渐有转机”(65);平遥县在光绪十五年至十八年(1889-1892)间的银钱比价(66),明显低于“丁戊奇荒”时期晋中的钱价,但要高于“丁戊奇荒”之前的钱价。这一趋向也显示出,同治朝以后总的银钱特点逐渐转向“银贱钱贵”(67)。④在灾情最严重的1877、1878年,山西钱价的年内变化亦呈现较明显的上升趋势,如光绪三年(1877年)晋南多个地区在九月、十月、十二月的最高钱价分别为1100、900、875文/两;光绪四年(1878年)沁州及河东等地区的钱价亦呈年内逐步上涨的态势。
其次,在地域跨度上。①“丁戊奇荒”时期,山西出现了全省域的钱价上涨,如1877-1879年间的钱价总体升为1050~1260文/两(68),远高于其前与其后的钱价。②晋北的钱价低于晋中,而晋中的钱价又低于晋南(69),晋南的形势最为严峻。这种情况与山西省“丁戊奇荒”期间的粮价分布非常相似,“(光绪三年)以晋南地区的解州、蒲州府、平阳府、绛州最高”;“光绪四年山西粮价较上年总体走高,峰值依然集中于晋南地区,晋中地区紧随其后(晋北地区没有记载,但通过灾情可以看出晋北受损最小)”(70)。故灾荒愈严重的地区粮价愈高,而当地银钱比价也愈高,即钱价随粮价快速上升(71)。③在一定程度上,“丁戊奇荒”中大量以银易钱的出现,使灾区的钱价远高于其他地区,并在短期内带动了全国性的钱价上涨,此点在后文将有较为详尽的论述。
此外,如前所述,“丁戊奇荒”时期山西省出现明确粮价的64个州县中,以制钱标价的达到44个。以白银标价的20个州县中,19个来自晋中、晋南的重灾区,其中平阳府有5个、蒲州府4个、绛州直隶州4个、解州直隶州3个、隰州直隶州3个(72)。可见,此种情况与上述分析是相呼应的,说明灾情越严重的地区制钱流通越稀缺,被迫以银两作为粮价的标价。
三 “丁戊奇荒”时期银钱比价变动的影响
灾赈的绩效点体现在,如何将有限的赈粮或市场粮食,及时有效地散发或粜卖给饥饿的灾民。其中通过市场到达灾民手上的粮食,需要货币作为媒介,以进行粮食的运输、赈款的兑换、发放,这些都受到银钱比价变动的直接影响,而且重大的地域性银钱比价变动也会间接影响全国的银钱比价走向。
1.由于银价下降、钱价上升,进一步抬高了粮价,降低了灾民的实际货币购买力,也降低了官方与民间的灾赈速度,尤其削弱了赈灾款项的实际含金量。
大荒中的灾民(本身已无存粮)一般有四种获得粮食的途径:①本省仓粮、粥厂、外来各类赈粮对灾民的免费发放;②灾民用发放的赈银(易钱后)、赈钱购买市场上的粮食(平粜粮、私家粮);③灾民典卖自身物品后购买市场上的粮食(平粜粮、私家粮);④抢掠、变匪、吃大户。其中,第①种需勘灾后对极贫、次贫进行赈济;第②③种均需要通过交易才能获得粮食,制钱为主要媒介;第④种仅少部分地区偶尔发生。故共三种类型。
由于向灾民赈放钱文、灾民购买食物等活动,短期内增加了对制钱的额外需求,引发山西市场上制钱流通量的相对不足。“丁戊奇荒”时期,山西省以制钱示价的各类商品,除食物外(粮食为主),价格均极为低廉,如辽州“贫民鬻田物以求生,然少买主,价钱极贱,良田每亩数百钱,崇楼广厦仅易米一、二升而已”(73);文水县,“图书名迹,尽前贤祖父搜罗,费万钱,尽被收荒收拾去换将一饱也”(74)。制钱的大部分流通量涌向了粮食市场,直接降低了灾民第③种途径的有效度。同时,由于粮食市场中大量制钱流入,粮价上涨的实际速度比钱价更为迅速,如光绪三年(1877年)九月,太原地区的粮价约为1.8两/斗米,至光绪四年(1878年)五月升至约4.6两/斗米(75),增长了近156%,而同期的钱价则从1162文/两最多升至700文/两(76),最多增长66%。所以,制钱大量流入粮食市场,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灾民的货币购买力,间接降低了灾民第②种途径的有效度。
更为严重的是,进入灾荒高峰的1877年以后,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均出现了“钱荒”,尤其是官方掌握的制钱急剧减少,这既说明灾荒时期社会巨大的制钱需求迅速扩张,又显示官方与民间的赈灾效率出现了不可控制的下降。如光绪三年(1877年)十一月,襄陵县知县钱墉本应根据成例发放赈粮或相应的赈银,但“鉴于粮食储备有限以及银钱兑换率很低,知县决定发放钱文和粮食,不发相应的银子”,至光绪四年(1878年)三月,因制钱短缺,“发放钱文”被迫完全中断(77),仅仅维持了4个月,以后再未发放过。考察山西赈灾中的制钱流通、回笼情况,也可看出制钱的市场短缺以及官方在稳定银钱比价方面的无力。曾国荃在赈灾期间曾连续向朝廷上“晋省官民捐赈请奖疏”,以鼓励、表彰社会捐助对政府赈灾的巨大支持。自光绪三年(1877年)至光绪五年(1879年),山西的官民捐赈连续不断(78),但第二次捐赈(光绪四年(1878年)二月)后,捐钱额数呈明显的骤减趋势,且捐钱总额远小于捐银总额。光绪五年(1879年)十月,曾国荃上奏“遵旨报销赈款疏”,对两年来的山西赈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内称“计自光绪三年陆续开赈起,截至本年五月底止……共收入款银一千三百二十万一百一十八两七钱零、钱二十七万六千五百五十七千七百六十六文……至于出款,共支发各项银一千零七十万三百一十五两零、钱二十七万六千五百五十七千七百六十六文”(79)。可见,此间山西收入的制钱竟全部支发完毕,没有库存,这从侧面亦证明了市场上制钱流通的紧张程度,并显示出官方所获取的制钱收入大部分来自捐赈。
此外,灾区钱价的高涨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外地赈款的收兑、分发,削弱赈款(银两为主)的实际含金量。因为灾区的钱价要明显高于外部地区,如《上海经募直豫秦晋赈捐征信录》显示,1878年上海的银钱比价约为银1两合制钱1610文(80),而晋南临汾同期的银钱比价则为1000文/两。这样,由上海发送至晋南地区的赈银,其兑换制钱的含金量缩减了约610文,丧失了近38%的钱文,而灾区钱价上涨的速度又远远赶不上粮价的上涨速度,所以,由外地运入的赈银的含金量在灾区便大大缩水了。
2.高昂的钱价大大增加了运脚费用,明显降低了外地粮食输入灾区的效率与效益。
“丁戊奇荒”期间山西官方所获全部粮食的流通情况较为复杂,“至赈灾结束时,山西省共集粮一百七十六万余石,其中奉拨南漕、东漕约四十八万石,采运粮四十七万石,仓粮约七十六万石,各省捐粮约六万石”(81)。但这些粮食到底是如何分配的,有多少是通过市场交易到达灾民手中的,有多少是直接赈济给灾民的,现在还无法完全弄清楚(82)。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即除本地仓谷以外的100多万石粮食是由外地各省艰难运输至山西的,而其中的运脚费无疑是一项巨额开支,如曾国荃所讲“内外运费乃赈款第一大宗,故此次所用尤为特巨”(83)。以山西虞乡县为例,自1877年秋至1880年夏,虞乡县陆续得到外来赈粮、平粜粮的救济,“统计各路漕粮暨籽种共壹万贰百柒拾玖石有奇,领运脚银壹万壹千贰百壹拾陆两有奇,又领脚钱伍千贰百壹拾玖千有奇”(84),每石粮的运脚费用平均高达银1.09两,另加钱507文。
灾区高昂的钱价又增加了运输成本,主要体现在对运输劳力的货币支付上,以制钱为主。赈银仅能兑换较少的钱文,而由于灾荒劳动力锐减,工钱益高,尤其在与粮食相关的行业中,迫使更多的赈银耗用于运费。正如曾国荃所言:“运费一项远或数千里,近亦数百里,无论船运、车运、驮运、夫运,均照民价雇募,而正当灾祲之时,羸马日形短少,人夫四处流亡,民价之昂固已数倍于昔,时且民间雇价多系以钱文交易,而其时每银仅值千文,以故运费之多,较他项尤巨,几居大半云。”(85)此外,商运粮食的运费还要高于官方,“商贩之粮脚价比官粮尤贵,贾客贸易营生操奇计赢以图余利是其惯技,售价不能与官粮相等”(86)。
3.“丁戊奇荒”时期灾区的银钱比价变动短期内带动了全国性的钱价上涨,这一影响与中国19世纪后半期“钱贵银贱”的趋势相交织,成为影响清末经济走势的重要因素之一。
目前学界对19世纪后半期中国出现“钱贵银贱”现象的判断,基本倾向于:同治末光绪初,银钱比价发生明显转折,由银贵钱贱变为钱贵银贱了(87)。对此,梁启超很早就做出了较为典型的解释:“然自同治末叶以降,钱价之比于银,反日见其涨,此则别有原因焉”,“盖自南京沦陷以后,政府见铸钱无所获利,各省钱局,率皆闭歇,即间或铸,亦时作辍,且为数甚微,而前此好钱销毁已尽,所余惟沙板鹅眼之属,民间私铸,亦无利可图,故钱之供给日少,而国中人口,每年平均,约增加百七十万,一切交易大半以钱,故钱之需求日加。咸同之间通商初开,入口货多而出口少,银之流出者多,而国内银价腾,及大乱既定,休养生息,对外贸易,渐保平衡,银稍稍来归。”(88)后来的学者,也基本围绕制钱日少、铜矿减产、国际银价跌落等因素来解释(89),但均未涉及灾荒对银钱比价的影响。
通过前文可知,“丁戊奇荒”时期山西省的银钱比价发生了极其剧烈的变动,对当地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么,该时期全国其他地区的银钱比价情况如何?变动原因及影响又如何?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要问题。
由于资料的限制,笔者仅搜集到三种相对成序列的银钱比价数据,与表1的山西省一起开列如下。
由上表可以制作出一个银钱比价的曲线图,来反映1869-1890年中国部分地区银钱比价的宏观走向如下。
图1 1869-1890年中国部分地区银钱比价走向图(单位:文/两)
此外,本文还搜集到一些其他地区在该时期的零散银钱比价数据,可对本问题的分析提供支持。限于篇幅,仅以简表形式开列,如下:
从表2、表3可以看出,各地钱价在“丁戊奇荒”之前、期间、之后经历了较为明显的剧烈波动。各地钱价变化的原因较为复杂,其影响也多有差异。但在此时期华北大灾荒的发生以及各地大规模的赈灾活动,无疑是影响钱价变动的重大因素,在部分地区甚至是决定性因素。对此,有必要对“丁戊奇荒”前后各地银钱比价的变动过程、相互关系进行考察。
如前所述,学界普遍认为中国的货币比价在1870年代初开始转变为钱贵银贱,具体时间节点有同治末叶、1871年、1873年、1875年等不同说法。这些说法的依据稍有差异:“同治末叶说”与“1871年说”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均来自于上海税务司1870-1904年的海关统计报告(92);“1873年说”的依据来自《北华捷报》1870-1900年刊载的上海规元与制钱比价资料(93);“1875年说”的依据来自罗玉东从江苏省厘金奏报档案中整理出的1874-1908年银钱兑换率(94)。可见,上述说法均是依据晚清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银钱比价资料(95),并依此而推之于全国。虽然这些数据序列较为完整,但却有明显的以偏概全之嫌。因为不少其他地区的资料显示,1870年代初期的钱贵银贱趋势并不明显,甚至频繁出现银价持续上涨的现像。四川犍为县在1869-1873年、1875-1876年间均有较明显的银价上涨(96);山西的现有数据显示1871-1875年间的银价持续上涨(97),1876年亦继续增长(98);江西省在1873-1874年间银价日增(99),1875年冬至1876年初银价又涨(100);地处东北的盛京,在1876年至1877年初,银价处于明显上涨的态势,之后开始大幅跌落(101);直隶省在1876年仍处于银价上涨的情况之中(102);北京在1876年亦处在“银价太昂”的形势中(103);上海在1876年甚至还出现了银价日昂的现象(104)。所以,以1870年代初期作为全国“钱贵银贱”出现的节点,并不能使人信服,应该重新审视。
需要注意的是,1876年,直隶、山东、河南、山西等地的旱情已较为突出,清政府亦饬令被灾各省“讲求救荒之策”、“加意赈恤”,但此年的救灾仅以蠲缓、设粥厂、借济仓谷等措施为主(105),并未出现省际间赈款、赈粮的明显流动,大规模的赈灾活动到1877年才开始。故1876年灾区发生了灾情蔓延与银价上涨同时存在的现象,如直隶“今年春夏亢旱,销数愈滞,兼之银价日昂,亏赔益多”(106);山西“本年春夏亢旱,岁歉民贫,脚价既增,银价又贵”(107)。
现有资料表明,较明显的全国性钱价上涨出现在1877年,并大范围扩散,于1878年钱价水平达到高峰,至1879年钱价增长才基本结束。钱价变化的这一过程与“丁戊奇荒”及其赈灾活动的发生、发展相始终。
随着灾情日益严重,灾区产生了对制钱的大量需求,并通过赈灾活动将此传递到了灾区之外。其他地区对华北的赈灾活动中,出现了大规模以银易钱、运输钱文的行为,短期内带动了全国性的钱价上涨与银价下跌。如,光绪三年(1877年)四月,扬州“于日来钱价步步见涨,洋价步步见跌,均因山东赈款共需大钱五六十万串,克期解清”(108)。光绪三年(1877年)十月,天津、上海、苏州、扬州、宁波等地均因向灾区大量输送赈灾钱文,而使钱价异常昂贵(109)。正如时人所论,“吴门来信……闻有人载钱数十万串,带至天津发赈,故钱价复涨,洋价更跌,日来每洋不过1010文云。回忆去岁秋冬之时,沪上钱价日涨,亦均谓系运往天津办理赈务。今省垣又复如此”(110)。但持续不断的外部赈款并未真正缓解灾区对制钱的庞大需求,如,光绪三年(1877年)山西“哀鸿载道,所急者不在粮米,而在钱文”,时人对此颇为不解,“夫晋省素号银窟,汇兑银号遍于天下,际此荒灾,反苦无钱,是道是理之不可解者也”(111),至光绪四年(1878年)六月依然是银价日落、钱价高企(112)。河南的制钱供应亦极为窘迫,光绪四年(1878年)三月“汴省艰食而兼钱荒”、“汴城有银不能换钱,有钱不能换粮”(113)。四月,虽有皖北铜钱入豫,但钱价依旧高昂,根本不敷赈用,“灾民苟有钱文,即可籴食,故弟等定见放钱。所恨者银价只一千一百八九十文,且少现钱。河南银价一千三百余,皆系用票,访问多人,万不能在河南易钱”(114);五月,钱文仍严重匮乏,赈豫人士不得不长途跋涉,“往临清购钱”、“往清化买钱”、“由省运钱至获(嘉)”,疲于奔命(115)。
与上述情况对应,灾区及外部地区的钱价均出现了显著上升,且1878年的钱价总体上高于1877年,而1879年钱价逐渐回落。灾区的银钱比价变动非常剧烈,如,河南1878年内的平均钱价比1877年上涨了290文,1879年则比1878年回落260文(116)。外部地区,如江苏、上海、宁波、天津、南昌等地,也出现了类似的钱价变动,只是变动的幅度要小于灾区。同时,若以年内变化来看,河南灾区在1878年内钱价逐步上升,如洛阳十一月的钱价比七月上涨38文(117),而且受灾严重的豫西北地区(如济源、怀庆、渑池、陕州等地)钱价明显高于受灾较轻的豫南地区(周家口等地),此特征与前述的山西年内变化相一致。北京在1878年也出现了钱价上涨、银价骤跌的情况(118)。此外,四川犍为县地处西南,其该时期的钱价变化能够对上述立论进行很好的检验。犍为县在1876、1877年亦遭受了旱灾(119),钱价在1876-1879年间快速上涨,以1878年的上涨幅度最大,之后钱价缓慢回落,至1880年代中期止(120),这一趋势与华北灾区、江南地区的钱价变化相吻合。可见,全国各地的钱价变化在“丁戊奇荒”时期呈现出相当一致的钱价上涨趋势。
当然,影响银钱比价变动的因素很多,有前文所述及的常规因素(制钱铸造、铜矿产出、市场贸易、国际银价等),也有难以预测的非常规因素(战争、灾荒等)。“丁戊奇荒”时期各地的钱价变化即受到常规与非常规因素的影响,如,处于重灾区的山西、河南、直隶等地铜钱奇缺、钱价高昂,除前述的灾荒因素外,还有“道光以来钱局鼓铸既不如额,民间销毁又日见多”的因素(121);苏州钱价在1877-1878年不断上涨,除了赈灾晋豫、输送钱文的因素外,还受“府宪谭太守禁止小钱,概用通足卡钱”的影响(122);上海亦有类似情况,“上海城厢内外去岁得知苏杭各处禁用小钱,亦欲效之,于是大张晓谕奉宪禁止小钱”(123);天津的钱价日昂,除受赈灾影响外,还有毁钱、私铸的因素,“近来铜钱日少,银价日贱,皆缘奸人在暗毁国宝、私铸砂钱之故”(124);南昌的钱价则受到茶叶市场贸易的季节性影响(125);国际银价下跌的因素亦不能忽视,“前、去两年,银价与金价相较,银价实为大贱,盖缘昔年欧洲诸国除普国等以银为准外,余皆以金为准,迨至普法交战后……普廷陆续将银出售,银日多而价日贱……”(126)制钱铸造在道光朝以后即持续减少,其影响是长期的、缓慢的,而私铸小钱、市场季节贸易、国际银价跌落等因素更是潜移默化地在商品市场运行中逐渐产生影响的,这些因素并不能在短时期内造成全国大范围的钱价波动。可见,上述常规因素对钱价变化的影响在“丁戊奇荒”时期,明显处于次要地位,真正在短时期内推动全国性钱价上涨的还是此次空前的华北大灾荒。正如时人所述,“苏城日来洋价日就跌落,询之市人,据云豫晋振务大半多载钱而去,故钱价日贵,而洋价日贱云”(127),“直隶、豫、晋三省散赈之钱,均须由南往……苏、沪两处均仅因运去钱数十万,即使钱价骤涨”(128)。
1879年之后,各地银钱市场总体上呈钱价下跌、银价回升的态势,并延续至1880年代中期,其后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钱价增长期(129)。考察1879年之后近十年的钱价回落、银价增昂现象,除关注气候回归正常、灾情缓解、赈粮赈款供应等情况外,尤其应注意人口损失对银钱市场及粮食市场的影响(130),以及灾后社会经济恢复、商品市场发展对银钱市场的影响(131)。同时,随着灾荒这一非常规因素的退却,以国际银价变化为代表的诸常规因素对银钱比价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尤其到了钱价重新上涨的1880年代中期以后。限于本文的篇幅与结构,该问题论述从略。
综上所述,“丁戊奇荒”导致的银钱比价变动并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也未纳入到对19世纪后半期“钱贵银贱”现象的讨论。从银钱比价变动的客观结果上讲,发生“丁戊奇荒”的1877年才是中国1870年代“钱贵银贱”现象出现的时间节点,灾区与外部地区之间通过大规模的赈灾活动发生了频繁的粮食与银钱互动,短时间内带动了1877-1879年全国性的钱价上涨、银价跌落。这一明显的货币结构变化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其后十余年的金融波动(132)。而出现此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前文述及的诸常规因素,而是一场罕见的华北大灾荒。若联系到乾隆八年~乾隆九年(1743-1744年)大旱灾、道光前期的大瘟疫、咸丰时期的太平天国运动、清末上海的金融风潮,则可以考察在大灾荒、大动乱、大投机中的银钱比价与人口、粮价、金融、外贸等有着何种的重大变动趋向,并如何影响着当时及其后的经济形势。这也是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的地方。
①如王宏斌:《晚清货币比价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黑田明伸:《中華帝国の構造と世界経済》,名古屋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黑田明伸著,何平译:《货币制度的世界史:解读“非对称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市古尚三:《清代貨幣史考》,东京凤书房2004年版;张宁:《中国近代货币史论》,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李强:《金融视角下的“康乾盛世”—以制銭体系为核心》,黄山书社2007年版;戴建兵:《中国近代银两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宫泽知之:《中国銅钱の世界:钱貨から経済史へ》,京都思文閣2007年版;上田裕之:《清朝支配と貨幣政策——清代前期における制钱供給政策の展開》,东京汲古书院2009年版;林满红著,詹庆华、林满红等译:《银线:19世纪的世界与中国》,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等等。
②何汉威:《光绪初年华北的大旱灾》,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06页。
③李明珠著,关四伍、夏明方译:《华北的粮价与饥荒》,李文海、夏明方主编:《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34~36页。其英文著作“Fighting Famine in North Chin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第四章中,更详细地考察了晚清直隶的粮价与当时银钱比价的变动关系,认为二者具有明显的气候、季节、月份的变化波动,但其指数估算的方法缺乏较为坚实的数据基础,需要进一步讨论,参见该书第133~141页。
④郝平、周亚:《“丁戊奇荒”时期的山西粮价》,《史林》2008年第5期;郝平:《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97~98页。
⑤王丽娜:《光绪朝江皖丙午赈案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2008年,第96~105页。
⑥张宁:《中国近代货币史论》,第6页。
⑦(11)《曾国荃全集》第1册,岳麓书社2006年版,第550页;第3册,第509页。
⑧资料统计自《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全70册,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山西省》(全60册,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二者中收录有明确粮价的方志共57册。
⑨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148页。
⑩林满红:《银线:19世纪的世界与中国》,第127、132页。
(12)李提摩太著,李宪堂、侯林莉译:《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9页。
(13)(16)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中国荒政书集成》第8册,《户部咨行荒政条奏》,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821~5822、5729页。
(14)(18)光绪《山西通志》卷82,《荒政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续修四库版,第350、351页。
(15)博尔:《李提摩太之救荒事业与变法思想(1876-1884)》,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1972年版,第112页。
(17)(19)《曾国荃全集》第1册,第331、332页;第3册,第573页。
(20)光绪《黎城县续志》卷一《纪事》,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396页。
(21)《论贩米赈晋》,《申报》第11册,上海书店1987年影印版,第582页(光绪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22)《论近日钱银》,《申报》第12册,第481页(光绪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23)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第120页。
(24)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中国荒政书集成》第8册,第5729页。
(25)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部分银钱比价数据是由推算而得,推算按当时的市价折合。
(26)(27)《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版,第79页;第118页。
(28)史若民、牛白琳:《平、祁、太经济社会史料与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3~54页,“咸丰十一年(1861)平遥、祁县钱价及利率表”,此处钱价取全年平均值。
(29)(30)黄鉴晖主编:《山西票号史料》下部,“平遥总号致分号信”,第859、860页。
(31)光绪《广灵县补志》卷二《营建》,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101页。
(32)(33)《曾国荃全集》第1册,第381、217、218页。
(34)张宁:《中国近代货币史论》,第76页。
(35)黑田明伸:《货币制度的世界史:解读“非对称性”》,第93页。不仅山西,其他不少地区也存在着“短陌”惯例,如天津,“八月间,天津钱市英洋每元可换钱1320文,至上月下旬只换得九六串钱1170文,合之足串仅1124文也”。“九六串”,即钱960文合1000文使用。参见《申报》第9册,第493页(光绪二年十月初七日)。
(36)博尔:《李提摩太之救荒事业与变法思想(1876-1884)》,第23~24页。
(37)“光绪三年十月十八日京报全录”,《申报》第11册,第551页(光绪三年十一月初三日)。
(38)《上曾沅甫抚帅》,转引自郝平:《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第163页。
(39)《曾国荃全集》第1册,第271页。
(40)杨海山:《激人猛醒的“山西米粮歌”》,《文史月刊》2003年第10期。
(41)民国《洪洞县志》卷18,“杂记”,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445页。
(42)《解州放赈事宣告示文条》,转引自郝平:《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第91、163页。
(43)《申报》第12册,第115页(光绪四年正月初八日)。
(44)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第115、99页。
(45)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第120页,“当我问到这种无比繁琐的计算法是怎么来的时,有人告诉我82文是如何代表100文的。”这是“短陌”惯例。此外,李提摩太对当时山西的银钱比价有所抱怨,“中国的通货问题看起来简直要毁掉坚实的数学的基础……银子和现金之间的兑换也不合常规:有时,一两白银可兑换1500文制钱,有时只能兑换1000文”。
(46)民国《临县志》卷3,“沿革”,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378页。
(47)民国《临县志》卷17,“著述”,“荒年记附备荒纪要”,第485页。
(48)《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四册(光绪四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5~176页。“光绪四年六月二十九日京报全录”,《申报》第13册,第143页(光绪四年七月十二日)。
(49)因“短陌”的存在(82文合100文),故1400~1500文合实数制钱约1150~1230文。
(50)每石粮四十七八千文大约合银四十四五两。
(51)博尔:《李提摩太之救荒事业与变法思想(1876-1884),第109~110页。
(52)光绪《沁州复续志》卷四《灾异》,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437页。
(53)牛马总价约645两(即66*8+13*9=645,此处牛价按均价9两计算),合制钱1050余串。
(54)《曾国荃全集》第1册,第370页,此处取约数1050文/两。
(55)民国《洪洞县志》卷16,“艺文”,第411页。
(56)民国《临汾县志》卷5,“艺文类”上,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488页。
(57)民国《芮城县志》卷14,“祥异考”,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208页。
(58)郭春梅:《河东“丁戊奇荒”探研——以河东碑刻为主》,《山西区域社会史研讨会论文集》,山西区域社会史研讨会2003年,芮城县碑刻《荒旱及瘟疫狼鼠灾伤记》。
(59)“灾区近信”,《申报》第14册,第217页(光绪五年二月十九日)。
(60)博尔:《李提摩太之救荒事业与变法思想(1876-1884)》,第109~110页。
(61)“四月二十七日潘君振声山西绛州来函”,《申报》第15册,第77页(光绪五年六月初二日)。
(62)《曾国荃全集》第1册,第550页。
(63)光绪《盂县志》卷终《京都捐银铺户》,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367页。
(64)黄鉴晖主编:《山西票号史料》下部,“平遥总号致各分号信”,第865、866、871页。
(65)“灾区近信”,《申报》第14册,第217页(光绪五年二月十九日)。
(66)参见前文,分别为1889年1531文/两、1890年1503文/两、1891年1515文/两、1892年1536文/两。
(67)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587页。
(68)1877年年内总的平均钱价约为1210文/两,1878年约为1050文/两,1879年约为1260文/两,数据综合于山西省银钱比价简表(即各地平均钱价的均值)。英国学者博尔曾推算山西1876-1879年间的银钱比价在1︰1275至1︰1500间,美国学者艾志端也沿袭这一看法,但博尔给出的比价并无具体数据支持,且对晋南钱价上涨的估计明显不足,需要做出修正。参见博尔:《李提摩太之救荒事业与变法思想(1876-1884)》,第xiii页;艾志端:《铁泪图》,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
(69)晋中(尤其太原地区)的总体钱价虽然低于晋南,但在1877-1878年间变动不大(维持在1170文左右),除该地汇集钱庄银号、制钱供给较多外,还因为“山西省城附郭一带上年被灾,较南路稍轻,东距直隶获鹿不过七日之程,北路有包头、宣化、钜镇转输较便,是以粮价略平”。《申报》第13册,第143页(光绪四年七月十二日)。
(70)(72)郝平:《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第92页;第87~91页。
(71)李明珠已经提出此观点,“粮价上涨,钱价也自然上升(也就是说兑换率低),因为农民为了购买粮食而增加了对钱币的额外需求”。参见《华北的粮价与饥荒》,第34~36页。
(73)王正基:《辽州荒年记》,光绪《辽州志》卷之六下,《续艺文记》,第34页。
(74)光绪《文水县志》卷末《志余》,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371~372页。
(75)《曾国荃全集》第1册,第217~218、327页。
(76)“700文/两”为太原以南、灾情更严重的洪洞县的钱价,参见表1。
(77)安特利雅•扬库著,邱志红,夏明方译:《为华北饥荒作证:解读〈襄陵县志〉(赈务〉卷》,李文海,夏明方主编:《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第494、498、501页,参见附录C.十二次放赈细目。
(78)“丁戊奇荒”时期山西省官民捐赈表(光绪三年至光绪五年):
参见《曾国荃全集》第1册,第338、466、484页。此表是对何汉威书中“表十八山西官民捐款数额”的补充,参见其《光绪初年华北的大旱灾》第72页。
(79)(83)《曾国荃全集》第1册,第550页。
(80)征信录所载银两多为规银,“沪上收款,或银,或洋,或钱,而平色价目互有不同,故随时注价,通盘扯数,合作规银,俾免分歧”,如“(助赈公所)支钱九百六十一千八百一十五文,合规银六百六十三两三钱二分一厘”,计算可知,规银1两合制钱1450文,折算为库平(库平1两约合规银1.11198两),则为库平银1两合制钱约1610文。参见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中国荒政书集成》第8册,第5288、5305、5327页;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81、86页。
(81)(85)光绪《山西通志》卷82《荒政记》,第353、354页。
(82)参见闫丽:《“丁戊奇荒”期间清廷赈粮调配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2008年。
(84)光绪《虞乡县志》卷十一《艺文》上,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190页。
(86)“光绪四年六月二十九日京报全录”,《申报》第13册,第143页(光绪四年七月十二日)。
(87)梁启超认为始于同治末叶,主要由于制钱供给的减少所引起;彭信威认为始于同治十年(1871年),郑友揆认为始于同治十二年(1873年),王宏斌认为始于光绪元年(1875年),三者均以国际银价下跌、铜价上涨为引发“钱贵银贱”的主要原因。梁启超:《各省滥铸铜元小史》(1910年),《饮冰室合集》第2册(文集之二十一),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8页;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587页;郑友揆:《十九世纪后期银价、钱价的变动与我国物价及对外贸易的关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2期;王宏斌:《晚清货币比价研究》,第110页。
(88)梁启超:《各省滥铸铜元小史》(1910年),第16、18页。
(89)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587页;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221页;郑友揆:《十九世纪后期银价、钱价的变动与我国物价及对外贸易的关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2期;谢杭生:《清末各省官银钱号研究(1894-1911)》,《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第11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9~210页;王宏斌:《晚清货币比价研究》,第114页;张宁:《中国近代货币史论》,第63页。
(90)彭信威所引数据来自梁启超的《各省滥铸铜元小史》(《饮冰室合集》第21集,第15页),彭将梁启超书中的海关两统一换算为了库平两。在笔者查核数据时发现,林满红的《银线》书中“清朝的银钱比价1644~1911”表存在较大问题(《银线》第76~77页),其1853-1911年间的数据全部是引用民国《犍为县志》关于犍为县的相关数据,而且自1859年以后的数据出现了与原文献错位的错误,因为民国《犍为县志》中缺少1859年的数据,而林则将1860年的数据放入1859年中导致错位,至1899年又录错,1909年以后才与《犍为县志》一致。张家骧的《中华币制史》中亦有一处错误,即将上海税务司报告中1873年数据写错(本来应为“1800”,误写为“1808”,该书第二章第33页),由于这两本书的影响力较大,相关数据多被引用,故应引起注意。
(91)表中部分银钱比价原始数据为地方银两(如“漕平”、“规银”、“洋元”等)与制钱(如“津钱”、“九六钱”等),并存在“短陌”行为,为方便起见,笔者均按当时的折算标准,统一为库平银与制钱数的比价。资料来源:《李鸿章全集》奏议一,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450页;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中国荒政书集成》第8册,第5596、5606、5609、5612、5617、5626、5678页;《申报》第4册第281页,第8册第241页,第9册第493、577页,第10册第137页,第11册第429、461、481、553页,第12册第37、225、257、386、482、483页,第16册第145、150页,第18册第313页。
(92)梁启超:《各省滥铸铜元小史》(1910年),第18页;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587~588页。
(93)郑友揆:《十九世纪后期银价、钱价的变动与我国物价及对外贸易的关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2期。
(94)王宏斌:《晚清货币比价研究》,第114页。
(95)前三种说法均来自上海;“1875年说”来自上海、苏州、南京三地的综合。
(96)参见表2。
(97)参见表1。
(98)(107)“光绪二年十一月初五日京报今录”,《申报》第10册,第79页(光绪二年十二月初十日)。
(99)“十三年新正月二十二日京报全录”,《申报》第4册,第281页(同治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
(100)《南昌钱市情形》,《申报》第8册,第241页(光绪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101)第一历史档案馆:《录副奏折,盛京将军崇实、奉天府府尹庆裕奏报奉天所属地方光绪二年七月雨水六月粮价七月银价情形事》,光绪二年八月二十日,档号:03—6761—003;《录副奏折,奏报盛京城及奉天所属地方光绪三年正月得雪上年十二月粮价本年正月银价情形事》,光绪三年二月十三日,档号:03—6766—041;《录副奏折,奏报盛京城及奉天所属地方光绪三年八月得雨七月分粮价八月分银价情形事》,光绪三年九月初六日,档号:03—6770—033。
(102)(106)“光绪二年十月三十日京报全录”,《申报》第10册,第59页(光绪二年十二月初四日)。
(103)《京师近日情形》,《申报》第9册,第401页(光绪二年九月初十日);《录副奏折,通政使司通政使于凌辰奏为大钱太贱银价太昂请改铸制钱事》,光绪二年十月初六日,第一历史档案馆,档号:03—9527—029。
(104)《洋价叠涨》,《申报》第8册,第597页(光绪二年闰五月初八日)。《北华捷报》刊载的1870-1900年上海规元与制钱比价资料亦显示,1876年上海银价上涨、钱价下跌(1875年1505文,1876年1527文,1877年1494文,1878年1435文),参见郑友揆:《十九世纪后期银价、钱价的变动与我国物价及对外贸易的关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2期。
(105)何汉威:《光绪初年华北的大旱灾》,第45页;夏明方:《清季“丁戊奇荒”的赈济及善后问题初探》,《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2期;郝平:《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第112~115页。
(108)《利邗钱市》,《申报》第10册,第501页(光绪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109)《钱贵洋贱》,《申报》第11册,第454页(光绪三年十月初五日);《钱市窒碍》,《申报》,第11册,第474页,光绪三年十月十一日(1877年11月15日);《津郡钱价》,《申报》,第11册,第542页,光绪三年十一月初一日。
(110)《论近日钱银》,《申报》第12册,第481页(光绪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111)《论贩米赈晋》,《申报》第11册,第582页(光绪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112)“光绪四年六月二十日京报全录”,《申报》第13册,第114页(光绪四年七月初四日)。
(113)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中国荒政书集成》第8册,第5587、5601页。
(114)(115)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中国荒政书集成》第8册,第5589、5606页,第5607页。
(116)(117)参见表3。
(118)《录副奏折,詹事府右庶子宝廷奏为银价骤坠旗民商贾皆困请恩赐借局钱放给八旗兵饷事》,光绪四年六月初八日,第一历史档案馆,档号:03—6070—104。
(119)“光绪丙子二年,夏大旱。丁丑三年,岁旱,减捐输。”民国《犍为县志》杂志,巴蜀书社1992年版,第433页.
(120)参见表2、图1。
(121)《论近日钱银》,《申报》第12册,第481页(光绪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122)《姑苏近事》,《申报》第12册,第453页(光绪四年四月十九日)。
(123)《论近日禁用小钱事》,《申报》第12册,第457页(光绪四年四月二十日)。
(124)《喜闻中国将铸银圆消息》,《申报》第12册,第525页(光绪四年五月初十日)。
(125)《办茶冷澹》,《申报》第16册,第293页(光绪六年二月初十日)。
(126)《综核白金出纳》,《申报》第12册,第557页(光绪四年五月十九日)。
(127)《钱贵洋贱》,《申报》第11册,第454页(光绪三年十月初五日)。
(128)《论近日钱银》,《申报》第12册,第481页(光绪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129)参见表2、图1、表3。
(130)大量史料显示,山西、河南等重灾区的人口损失极其严重,这在客观上缓解了灾区对赈粮、赈钱的需求,从而影响货币的流通结构与流动方向、以及商品市场的供需结构,并持续一定的时间。夏明方在中国人民大学开设的“环境史研究”课程上,曾多次讨论战争与灾荒造成的人口损失对社会生产、商品市场、货币结构的影响。此处即受夏老师观点影响。
(131)灾后,人地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缓解,随着经济生产的恢复、商品市场的发展,社会对白银与制钱的需求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形成一般的货币流通规律,贵金属的社会需求重新增加,银价亦随之上升。王宏斌对此问题曾有过较详细的分析,参见《晚清货币比价研究》,第3、103~105页。
(132)依据表2、图1可知,上海1887-1888年间的钱价才回升至1877-1878年间的水平;江苏1886-1887年间的钱价与1878-1879年间相仿;犍为县则滞后些,1890-1891年间的钱价才恢复1879-1880年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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