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都历来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不可随意为之。在我国历史上曾多次出现过王朝迁都的记载。公元前14世纪,因为黄河的频繁水患,商王盘庚将都城迁到殷(今河南安阳西北);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把都城从镐京(今陕西西安西)迁到洛邑(今河南洛阳),以逃避少数民族犬戎的侵袭;公元494年,北魏孝文帝从平城迁到洛阳,以加快本民族封建化进程。此外,还有东汉、东晋、宋、金、元、明、清等王朝的迁都。这些迁都对王朝的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明代迁都北京,从永乐至正统历经四代,近四十年的时间,跌宕起伏。北京的政治地位也经历了从“行在”到“京师”、再回到“行在”、最后确定为“京师”的过程。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的想法一出来时就伴随着很大的争议,但这些争议因为有了南**而停息。明王朝最后定都北京,也不像有些学者所讲的那样是在永乐十八年(1420)完成,而应该是在正统六年(1441)。这一政治走向的出现,笔者以为是与南京频繁地震联系在一起的。本文将尝试从灾害的角度来探讨南**与明代定都北京的内在关系,以此来论述灾害对国家政治的影响。
一、北京从“行在”到“京师”
建文四年(1402)六月,燕王朱棣攻下京师南京,在奉天殿即皇帝位,即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春,成祖下诏“以北平为北京”[1](P294)。同年二月庚戌,“设北京为留守行后军都督府、行部、国子监,改北平曰顺天府”[2](P79)。同时“称北京为行在……罢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罢北平都指挥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2](P883)。此时北京作为“行在”地位存在,并未成为明朝首都。明成祖并未马上把都城迁到北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元末明初长期战乱,北京破坏严重,其建设还需时间;加上“迁都到北边最大的困难是漕运艰难,北边硗瘠,如一迁都,则人口必骤然增加,本地的粮食不能自给,必须仰给东南,烦费不资。次之重新创建城地宫阙,财力和人力耗费过多”[3](P562)。出于这种情况,北京的建设速度比较缓慢。
永乐元年(1403),明成祖一方面命“直隶、苏州等十郡,浙江等九布政司富民实北京”[1](P415),另一方面“命京卫及浙江、湖广、江西、苏州等府卫造海运船二百艘”,由“平江伯陈瑄总督海运粮四十九万二千六百三十七石赴北京辽东以备军储”。[1](P412)同时,要求刑部尚书郭资负责储粮蓄财,为营建北京做准备。经过四年时间,郭资完成了兴建北京所需的大量人工、薪资、给养的准备。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壬戌,诏:“以明年五月建北京宫殿,分遣大臣采木于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山西。”由此拉开了兴建北京宫殿的序幕。由于成祖所派官员任事严苛,求功心切,乏恤民之心,以造成民怨。由此,成祖的解释是:“营建北京,国家大计,有不得也。”[1](P1065)从“有不得也”可以看出其营建北京存有私心。即便是民怨,北京的营建并没有停止。明成祖还在永乐七年(1409)、十一年(1413)、十五年(1417)三次北巡,亲自策划监督营建北京事宜。永乐十三年(1415)二月,原本由南京礼部主持的会试天下举人改由“行在”礼部主持,这一事件“反映出冠以‘行在’二字的部分北京中央机构开始不仅在实际上,而且在名义上和形式上都完全可以行使中央职能,可以视为北京成为真正意义京师的标志”[4](P127)。那年会试第五名的“王翱,字九皋,盐山人”,“两试皆上第,(成祖)大喜,特召赐食”。对一位第五名的进士,成祖何以“大喜,特召赐食”,主要是“帝时欲定都北京,思得北士用之”。[2](P4699)同年八月,动工营造西宫。史书记载:“初,上至北京,仍御旧宫。及是,将撤而新之,乃命工部作西宫,为视朝之所。”[1](P1953)朱棣第二次北巡回南京后,就诏令群臣议营建北京事宜。于是,公、侯、伯、五军都督及在京都指挥等官认为,皇上营建北京“上顺天心,下从民望……天下幸甚”。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太常寺等衙门的官员也认为,营建北京乃是“国家悠久之计……臣民之望”。[1](P1964)众奏疏上去后,明成祖从之,于是营建北京的工作全面展开。历时三年,至永乐十八年(1420)九月,“上命行在礼部,自明年正月初一日始,正北京为师,不称行在”[1](P2227)。十一月,以迁都北京诏天下,罢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署北移,不称行在。其留南京的官署加“南京”字。十九年(1421)正月,成祖在北京的奉天殿接受朝贺,正式完成迁都之举,北京成为明朝的“京师”。
二、迁都之议和仁宗决意回銮南京
永乐十九年(1421)四月初八,北京紫禁城内建成仅百日的奉天、华盖、谨身三殿遭雷击引发火灾。成祖为此“心惶惧,莫知所措”[1](P2263),急“诏群臣直陈阙失”[2](P100),希望“庶图悛改,以回天意”[1](P2264)。但是群臣“多言改(迁)都之故,而主事萧仪言尤峻,被诛”[5](P451)。即便如此,言官们依然认为:“朝廷不宜轻去金陵,以致此变。”[5](P86)在这些奏疏中,邹缉的《奉天殿灾疏》最为有名,言辞也较为激烈。他在奏疏中指出:“陛下肇建北京,焦劳圣虑,几二十年。工大费繁,调度甚广,冗官蚕食,耗费国储。”使农民“不得躬亲田亩以事力作”,加之官吏横征,物价上涨,“大青一斤,价至万六千贯”。营建都城,财力耗尽,灾害来时,人们“剥树皮,掘草根以食。老幼流移,颠踣道路,卖妻鬻子以求苟活”。他还进一步指出:“今天意如此,不宜劳民。当还都南京,奉谒陵庙,告以灾变之故,保养圣躬休息于无为。”[6](P163-167)邹缉的奏疏较客观地反映了营建北京及迁都后出现的种种危机,但朱棣依然发怒,“谓言事者谤讪,下诏严禁之,犯者不赦”[2](P4438)。在永乐十八年(1420),户部尚书夏原吉曾言:“连岁营建,今告成,宜抚流亡,蠲逋负以宽民力。”[2](P4152)可以看出营建北京使国家的财力消耗殆尽,急需恢复经济,以安民心。因而邹缉的言论从某种角度来讲并不为过。朱棣通过这次对言官及一些主张南迁大臣们的打击,使反对迁都的声音暂告一段落。
迁都北京无疑远离王朝经济重心。为了维持北京庞大的官僚机构、宫廷皇室以及京军和边军的用度,每年必须从江南运输大量物资到北京。以致“东南转运输,每以数石而致一石”[7](P292)。所以有学者认为:“迁都北京既乏崇高宏伟之政治理想,又造成民命不堪的结果。”[8](P272)永乐二十二年(1424)七月,朱棣去世,尚未下葬,从狱中被仁宗释放出来的原户部尚书夏原吉立即上言:“当今江南民力困于漕运,请还都南京,以省供亿!”[9](P220)十天后仁宗即位,立即下诏停止各处为营造而采办木材的工作,同时将各种采办及下西洋的事务全都取消。同年九月,平江伯陈瑄上言七事,首言就是“重国本”,他指出:“南京实国家根本,不可不为深远巩固之谋,今明诏下颁,军民忻忭鼓舞,咸起回銮之望,乞留圣意,任将益兵,以严守备,为国家万年之计。”[10](P70)监察御史金庠同样提出国本问题,他说:“京师者,四方之本。……他日回銮,亦可以省东南转输劳费,此古人居重驭轻之策,不可以不加意。”[10](P84)即便是成祖非常器重的礼部左侍郎胡濙也上疏指出:“南京龙蟠虎踞,气旺地灵,水陆交通四方辐辏之地。我太祖高皇帝定鼎于此,良有以也。伏愿终丧之后,上顺天心,下慰人望,苏南方转输之劳,省北地供给之费,仍置留守于北京。以备时巡。则祖宗帝业永全,而南北之人心皆悦矣!”[10](P124)负责国家财政的户部上奏:“京师岁用粮五百万石,今江南岁运裁三百余万,而不足以供。”[10](P115)从这些奏疏中可以推断,迁都北京给国家财政乃至富庶的江南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而大臣们也想借此改变这种不利的现状。所以,“曾经在南京度过十几年东宫生活的仁宗,他迁都南京的决定在臣僚们的一次次奏疏中趋于成熟”[4](P129)。对要求回都南京的奏疏,仁宗都是“嘉纳之”,表明仁宗也有回都南京之意。加之朱高炽从永乐二年(1404)被封为太子至永乐十八年(1420)回到北京,“十八年大会之前,仁宗未尝一日在顺天”[11](P124),南京可以看做是他的“龙兴之地”。更重要的是他看到了迁都北京所带来的种种不利,所以在大臣们的建议之下,仁宗命驸马都尉沐昕掌南京后军都督府诸事,又命太监王桂通率下番官军赴南京镇守。之后又命太监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洪熙元年(1425)三月戊戌,仁宗“将还都南京,诏北京诸司悉称‘行在’,复北京行部及行后军都督府”[2](P111)。所以“长陵崩后,仍称北京为‘行在’,则南都为京师”[12](P56)。这表明北京在明成祖驾崩之后不久又回到“行在”的地位,南京再次成为明王朝的“京师”。仁宗还命皇太子朱瞻基留守南京监国,以表明他决意回銮南京。同年四月,命太监王景弘修葺南京宫殿,打算来春还都。从此回都南京的准备工作全面展开。正当回都南京的工作紧锣密鼓进行之时,仁宗突然在五月病逝,他在遗诏中指出:“南北供亿之劳,军民俱困,四方仰咸南京,斯亦吾之素心,君国子民宜从众志。”[10](P306)表明他至死不忘回都南京,以减轻南北供亿之劳,使老百姓的困苦有所减轻,更希望君臣共同努力完成这一愿望。
三、南**与回銮无望
仁宗即位后的几个月中,南**十分频繁,即便在仁宗重新确立南京京师地位时,南**依然不断,但这并未阻止仁宗回都南京的决心。然而,“天人感应”及“灾异天谴”思想使当朝的皇帝和大臣们产生恐惧心理。西汉时期的董仲舒曾在《灾异占》中指出:“天下主失德,名山崩,地动。”[13](P60)人君之过,为政之失,上天会用灾异来进行谴告。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古代社会,人民以及皇帝都受到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这些也必然会左右皇帝决策。如永乐元年(1403)十一月甲午夜,北京顺天府地震,明成祖因此对臣子曰:“北京、山西地震,神道贵静,占法地震主兵,数动人不宁。上天示戒不可不谨,宜抚绥军士严固城池,伺察人情,不可怠忽。”[1](P467)永乐二年(1404)十一月癸丑夜,京师地震,济南府城西地震有声。第二天,明成祖以京师地震召文武群臣谕曰:“隆古圣王之世,山川鬼神莫不宁,皆由君德修于上,臣职修于下,感应之机不诬后世,君臣不能如古,故灾异数见。今地震京师,固由朕之不德。然卿等亦宜戒谨修职以共回天意。”[1](P625)从这两则材料我们不难看出,明朝皇帝面对自然灾害的发生,认为是自己的“不德”造成的,所以上天通过灾异的方式给予警示。仁宗曾说:“天人感应之机,神矣!惟天心仁爱人君常示变以警之,惟明君必敬天于所示警,皆有惕励修省之,诚未尝忽也。”[10](P216)表明仁宗皇帝同样不敢忽视上天的警示。洪熙元年(1425)春,南京屡奏地震,仁宗谕廷臣曰:“南京国家根本之地,灾异如此,天戒可畏,朕当亟往,但皇考新复山陵,何忍遽违。”[14](P7)最后由皇太子朱瞻基去南京监国。太子朱瞻基在南京监国是南**最为频繁之时。据《明史》记载:洪熙元年(1425),“南**,凡四十有二”;宣德元年(1426),“南**者九”,宣德“二年春,复震者十。三年,复屡震。四年,两**。五年正月壬子,南**。辛酉,又震”。[2](P494)这些地震严重威胁着身处南京的太子。如果要回銮南京,对于宣宗来讲,无疑是与死神握手,与魔鬼拥抱。常人尚且难以居住,何况是贵为天子的皇帝!
为了更直观地反映出这一时期的地震情况,笔者对洪武元年至正统六年这74年间南北两京的地震做了一个统计(见表1)。
从表1来看,南北两京的地震在永乐迁都前各为6次,到了仁宗洪熙元年(1425),南京却频发地震,而北京一次都没有。《明史》记载那年南**“四十有二”①,月平均达3.5次。即便在仁宗决定恢复北京“行在”地位、称南京为“京师”那天,南京却地震依然。从仁宗在三月初一命皇太子去南京监国到太子离开南京的五月底,南京共发生过地震25次,一些地震还“有声如雷”,可见地震的级别还较大。而这段时间太子正好身处地震中心区,其感受可想而知。仁宗在位的十个月中,尤其是洪熙元年(1425)前五个月,南京共发生了30次地震。仁宗紧锣密鼓地准备回銮南京,而南**的消息却不断传来。在灾异天谴的思想的影响下,地震给予帝王的警示作用可想而知。然而天不遂人愿,仁宗皇帝天不假年,在位不到一年就去世了。尽管宣德时期南**不像洪熙时那样密集,却依然不少。前五年为34次,后五年南京仅发生过一次。从表1中可以发现,明太祖在位的31年中,南**只集中在洪武五年(1372)和八年(1375),且仅3次。永乐时期地震比较分散,南**每隔几年才出现一次。从洪武至永乐时期来看,地震在南北两京相当,很难比较出何处更有利于建立国都。但从南北供给角度来讲,南京建都的优势无疑要比北京好得多。明太祖正是首先拥有资源富饶的南方而问鼎中原,最后一统华夏的。在太祖统治时期出现了史学家所讲的“洪武之治”。但还是有历史学家认为,若奠都南京,江南形势不足以控制西北,使帝国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然而洪武时期的状况与我们多数史家的观点恰恰相反,不但是经济发展,国家安定,而且对元朝的遗留势力给予了有效的打击。正如朱鸿所强调的那样:“只要位居南京的朝廷具绝对的权威,能有效地节制藩王及沿边将领,一如洪武朝之情形,定都南京并不一定会造成权力结构的不稳定,使帝国面临危机。”[8](P265)如果讲在中原的王朝容易控制整个中国且寿命都很长的话,那么秦朝、西晋、隋朝的瞬间而逝,我们又该如何去回答。同样定都中原,周朝有八百年江山,汉朝有四百年寿命。同样是南京,大多王朝只能是偏安一隅,而明朝却可依此而统一中国。因而,“帝国的发展,首都位置的选择固然重要,惟首都地点之恰当与否殊难纯粹由政治地理的理论来判断。地理有影响历史发展的力量,但不可被过分的强调”[8](P265)。如果在洪武、永乐时期看不出南北两京的孰优孰劣,那么在洪熙元年南京持续频繁的地震却让人会认为定都北京是更好的选择,而且如此之多的地震恰恰集中在仁宗回都南京准备工作全面展开时爆发。永乐十九年(1421)的三大殿突然遭受雷击而烧毁,使永乐皇帝为之畏惧,并下诏求直言。朱瞻基为太子在南京监国时经历了这次可怕的地震,这也为他后来回銮南京带来了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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