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慈善救济组织的空间分布探微
——近代天津的个案分析
任云兰
【原文出处】《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成都)2008年3期第18~23页
【作者简介】任云兰,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天津 300191)
【内容提要】 近代城市的慈善救济组织及其相关设施在空间分布上不仅考虑到环境因素,而且考虑到文化心理因素。这些机构和设施往往设在城市边缘的荒凉地带,成为下层居民集聚地,这种集聚反过来又促进了城市下层社区的形成,并进而影响了城市文化。
【关 键 词】慈善救济组织/空间分布/社区和文化/天津
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08)03-0018-06
城市慈善救济组织是近代城市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空间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从设立主体看,这些组织可以分成官方的救济组织和民间的慈善组织。由于受施者多为下层社会成员,而施予者和组织者多为中上层社会成员,因此它们不仅与社会下层民众关系密切,而且也涉及社会中上层。这种很特殊的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公共设施,由于其具有下层民众集中的特点,因而,它们在城市中的选址布局就不单纯是一幢建筑、一座院落的问题,而是包含了各种文化心理与环境因素。所以,其选址有一定的讲究,并影响了居民的布局、城市文化区的分层以及城市的地名文化。本文将以近代天津本土的慈善救济组织为例,探讨其在城市的空间分布,进而分析这种分布与城市文化及城市社区的关系。
一、慈善救济组织及其相关设施选址诸因素
慈善救济组织及其相关设施在设立选址时不仅要考虑环境因素,而且要考虑文化心理因素。从环境因素看,选址时对周围环境的要求一是远离居民密集区,这主要是从防火方面考虑。天津建筑以砖木结构为主,易发火灾。慈善设施多人群集聚,如果与居民密集区紧邻,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互相延及。这也是惨痛的灾难带给人们的历史教训①。二是周围要空旷,尤其是粥厂暖厂一类的设施,应该选择地形比较开阔的地方,尽量不与周围建筑相临,以便于搭盖席棚和人流的出入。如广仁堂在规划选址时就明确要求:“卜地建堂以宽大为贵,……四围宜空,免邻火延及也。”三是地势要高,以免水淹。天津地处九河下游,一到雨季常有水灾,因此选址时防止水灾也是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广仁堂建筑的选址要求是“地形宜高,免潦年泛滥也”②。这在以后的实践中证明是正确的。1917年和1939年天津发生大水灾时,由于广仁堂地势较高,避免了淹泡之累,成为许多灾民避难的地点。这一点在不同的城市环境中要求不同,如在干旱地区可能只会考虑取水方便,而不是地势较高。
从文化心理方面来看,这些地方往往是人们不太愿意接近的地方,所以一般选择离居民密集区稍远一些的地方。在这种理念支配下,许多慈善救济机构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在选址时多在城外或远离人群密集的地方。早年延生社最初在城西,后来迁到城内贡院,一段时间后又因“城内不便”,仍迁原处[1]。广仁堂在选址时也曾考虑到西南城外“地极僻静,四无居人”[2]。1917年水灾后慈善救济机构搭盖窝铺时也考虑到这一因素,如京畿水灾督办处在向长芦盐运司借用天津比租界下旧盐坨场地时,不仅是看中了坨场宽敞,可以搭盖窝铺五六千座,而且还看中了“该处系中国地界,去繁盛之地较远”。天津基督教赈济会搭盖窝铺的地方则选在农事试验场沟外的20余亩空地上[3],地形都较开阔,也远离繁华地段。救济院游丐收容所最初位于河北新大路庆记东里,毗邻民居,“屡筹迁移”,但一直没有结果,1937年由于市政府规定慈善机构不许占用民房,才开始在河北第二公园后物色到旧博爱工厂厂址,得以迁移[4]9。这种文化心理因素在30年代的城市规划中,由建筑学家梁思成、张锐将其正式纳入城市规划:“至于监狱、贫儿院、救济院等等,市民多不愿与之为邻,亦应有其特殊之位置也。”[5]
近代天津的慈善救济组织及其附属设施大致可以分为:只设办公室的慈善救济机构;常年收养式的慈善救济机构;季节性或临时性的收容机构以及义冢等设施。这些不同的慈善救济机构及其附属设施在具体设置时,遵循原则略有不同,因而它们在城市的空间布局中也不完全相同。
二、办公室式慈善救济组织的选址
只设办公室的慈善救济机构在选址时除施棺掩骼类外,一般没有太多约束。清前中期,天津慈善救济组织的功能以掩骼施棺为主,所以一般设置在人迹稀少的城市边缘地带,如乾隆和嘉庆年间成立的掩骼社,道光年间成立的泽尸社和在此之前成立的殓埋社,都将办公地点设在城西。从道光年间印制的《津门保甲图说》来看,西门外有掩骨会的地名,应该与此类慈善组织有关。天津地处九河下游,河流流经城厢北面和东面的繁华地带,每到雨季或不结冰的季节,每每有上游浮尸漂流至此或有人失足落水致死,浮尸的存在既有碍观瞻,又不卫生,因此从乾隆年间开始,在地方官的参与下,屡有捞埋浮尸的慈善组织,这些组织往往设置在河岸边的庙宇中。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近代,如在光绪年间成立的公善施材总社和公善抬埋社也分别将地址设在城西永丰屯西老公所内和西鱼市街德寿杠房内。
在清末的30年间,单纯以施棺掩骼抬埋为善举的慈善救济组织逐渐减少,慈善救济组织的功能有所扩大,更多的慈善救济组织趋向多元化和综合性,发展成全能型的慈善救济机构,涉及济贫、恤嫠、恤产、育婴、养老、助残、施医施药、义学、备荒等,几乎囊括了生老病死难等人生诸事。因此,除了施材抬埋类善社以外,为了方便往来,一般的慈善救济组织将会址选在城厢地带,如光绪年间成立的济生社、引善社、体仁广生社都在城内或离城门不远的地方。
民国年间,由于军阀混战,平民的生活屡屡受扰,在红十字会的影响下,慈善救济组织的功能再度扩展,往往将战场救护和兵灾救济纳入其善举中。一些受西方文化影响的人士加入到这些慈善组织的行列中,慈善组织的选址甚至扩展到租界中,如世界红卍字会天津分会、中国慈善会联合总会、白卍字会、乐善堂、蓝卍字会、明德慈济会、黄十字会等新型的慈善组织都将办公地址选在了租界或原租界。这时,他们的办公地点往往与经营慈业的地方是分开的。
三、常年收养式慈善救济组织在城市中的布局
近代天津常年收养式的慈善救济机构有养济院、育黎堂(民国后改为教养院、救济院)、留养局、全节堂、育婴堂、广仁堂、妇女救济院和济良所等。这些机构集中收养了一批鳏寡孤贫,如最大的民间慈善机构广仁堂和育婴堂设计收养人数分别为700人和二三百人[6][7]。虽然广仁堂由于条件所限,实际收养人数从未达到过这么多,但最多时也在400人上下,育婴堂收养人数最多时也达到了400人。到20世纪初期这些慈善机构还增设了一些附属机构,如女工厂、学校等,人数更加庞大,如广仁堂女工厂招收人数就达到了300余名。民国时期官办救济院规模更大,院中收养的贫民常常在一千四五百人,到1936年天津市政府扩大救济事业时,救济院收容人数将近3600人,形成一时之盛[4]。
如此人口庞大的慈善救济机构,在选址时一般会考虑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所以常年收养式的慈善救济机构一般设在城市边缘的荒凉地带。如天津许多前近代或近代早期的慈善救济机构设在城墙以外,全节堂、养济院和育婴堂均在东门外,留养局、育黎堂则在西门外,育黎堂甚至紧邻贞节烈女坟。当年建堂时,该地区“地势卑隘,义冢累累,苍烟野草,满目荒庐”[8]。广仁堂则设在城外西南角一片周围空旷的高地上。后来,随着慈善救济事业的扩大,有的慈善救济机构不得不重新选址,如育婴堂搬迁到了新开河附近,救济院一再扩大院址,甚至还建有分院,在城市中的布局虽然没有开埠前那么严格遵循选址原则,但基本上还是远离繁华地带。
慈善救济机构是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它们与政府机关、医院、寺庙道观、教堂、戏院茶园、公园一样,是城市公共设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只能是功能的区别或服务对象的不同而已。其他地方有的可能是专供富人或体面人家交际或休闲娱乐的场所,如戏院茶园、公园;有的是城市中上层人士常常光顾的地方,如学校、医院;有的是专门供各阶层人实现其心理满足、追求心灵宁静的地方,如寺庙道观、教堂等。而慈善救济机构是专为城市贫民设立的,它仅仅是为了实现人的最基本的权利——生存权利,因此,它们在城市中的布局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面。
四、季节性和临时性慈善救济机构的选址
清末在天津的季节性或临时性的收容机构有寄生所、保生所和存育所。寄生所和保生所是由天津著名慈善家族“李善人”经营的,寄生所和保生所分别在冬季收养男性贫民、流浪异乡人和孤贫妇女。存育所是由另一位慈善家李筱楼成立的,也是在冬季收养贫民,名额达300人。虽然我们尚不太清楚具体的收容地点,但是如此大量的收容人数,估计不会在人烟密集地带。
粥厂是在冬春季由官方或民间慈善组织设立的、旨在救助贫苦无依的穷人或灾荒期间灾民的临时庇护所。从大的方位来说,粥厂一般设在贫民集聚的地方,以便贫民徒步可达,具体在设置时一般会选择空旷的地方,以便于搭盖席棚和食粥者的出入。早期一般由政府或慈善机构在粥厂附近租用廉价的小客栈供食粥者居住,如清末西关济急粥厂每年开张时,往往在附近租用大小客栈“以棲穷黎”[9]。到民国年间,许多粥厂和暖厂是一体的,食粥者晚上歇息在暖厂。暖厂由苇席搭成,隔成隔断,地下铺一层厚厚的草,没有被褥,大家拥挤在狭窄的空间里,互相以体温取暖。也有许多人居住在窝铺或其他临时简陋的居所中,只按时到粥厂吃粥。
清代官方粥厂设在四个城门附近,同治年间又在西门外、西沽、北仓等城市外围地带增设了三处粥厂。开始时每遇荒年开设,后来就改为每届冬季开设三月,从头年冬季到翌年春季,沿河十余州县贫民2万余人赴厂就食。到光绪初年冬季,天津共设粥厂15处,有稍子口、大直沽、大胜寺、西沽、芥园、土城、海会寺、福寿庵、城隍庙、小圣庙、风神庙、阎家大院、西门外大厂、西门外新厂、保生所粥暖厂,这些粥厂大多位于城郊。由于1878年粥厂大火的影响,后来官方粥厂被限定在西门外、西沽和北仓三处,分设男粥厂一处,女粥厂二处。此外,也有民间慈善团体设立的粥厂承担了一部分贫民和难民的冬赈,如设立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的广济补遗社粥馍厂设在河北大王庙前李氏故宅内。1918年由于开浚运河,迁址到三官庙大街,占地一亩余,筑盖平房80间,直到1928年仍然为天津主要粥厂之一[10]。
民国年间粥厂一般选在西门外,如西广开清化祠、南市大舞台和广和楼,以及河北小刘庄、南竹林村、陈家沟子、小树林,河东新唐口,租界中的三义庄等地。这些地方在当时大多属于地势开阔、远离繁华地带、下层人口集居的地区。
窝铺一般是在灾荒年份由官方或民间慈善组织搭盖用来帮助灾民过冬的临时居所。窝铺的搭盖一般有一定的规划,选址也有讲究,一般选择在地势较高、地形开阔的地方,如公园、旧盐坨等地。窝铺区内设有公共厕所,好一点的还有浴室。窝铺区附近设有粥厂,方便难民吃粥。
1917年水灾期间,难民主要集中在南开、地道外和谦德庄等地,这些地方成为慈善救济机构搭盖窝铺比较集中的地方。据统计,在这次赈灾中,各界搭盖窝铺共9000余间③。1920年旱灾期间,难民主要集中在南开一带。社会各界承袭传统,在空旷地带搭盖起供难民居住的窝铺,分为九区。11月时,南开附近有窝铺2400余个,12月达到7400余个[11][12]。1933年发生战事时,东局子聚集了大批难民,慈善事业联合会、红十字会天津分会、红卍字会天津分会、基督教青年会四团体承担了主要救济任务,共搭盖席棚1000间,可容纳难民50000人。1939年水灾后,窝铺收容所更多,西站、体育场、教军场、小树林、大直沽等地均有收容所搭盖的窝铺区。由于多年搭盖窝铺的传统,在广仁堂附近、西广开、南开洼、谦德庄、地道外等地形成了成片的窝铺区和简陋的居民区。
除了窝铺式收容所外,宽敞的公共场所,如会馆、寺庙、戏院、学校甚至公司院落等也可以设置为临时收容所。20年代战乱期间,会馆(东门外袜子胡同阖津会馆和仓廒街江苏会馆)、教堂(西门内教堂、镇署前教堂、仓门口教堂、东门南教堂、仁田西里福音堂和南马路安息日会)、戏园茶园(大舞台东华林茶园、小道子兴盛茶园和普乐茶园)、祠堂(河北马公祠)、学校(鼓楼四九湾胡同难民妇女救济会所属之工读女校、私一小学校、河东秀山学校、陈家沟子小学校、赵家场摆渡口平民学校、赵家场摆渡口程氏学校、赵家场西半日学校和赵场警区学校)、寺庙(青年会在崇仁宫旧址设立的妇孺救济会、怡和店下厂永明寺和西头吕祖堂)、东宣讲所等公共场所及部分民宅都被辟为临时收容所[13][14][15]。
五、慈善救济组织的附属设施——义冢在城市空间的分布
坟茔的设置牵涉到阴阳学说和堪舆学。中国文化中对生死与阴阳二界的看法和认识譬如有关鬼魂附体等的说法决定了人们对死者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的忌讳和隔离,譬如坟茔墓地就是人们忌讳的地方。因此,在坟茔义地的选址上也颇有讲究,必须尊崇风水,又要在远离人群密集的地方。这种选址事实上也颇合卫生习惯,中国讲究土葬,死者若因病而亡,那么葬在生者住地附近显然不合卫生习惯,即使从心理上不在乎。这与西方人的观念有所差别,西方人更愿意住在环境优美的地方,不管是公墓还是教堂附近。因此,在义冢的设置上首先要远离人口密集区。最早的义冢设立记载见于明弘治六年(1493),当时在天津西门外一里许的地方,有人设立义冢,占地50余亩。以后,陆续有官员和士绅捐施义冢,前后有二十几处,地点多在城外西南方位。盐商甚至成立了义阡总局,捐资置地设立义冢。有的义冢经营擘画颇费心机,如为避免水患造成棺木漂没,对义冢区域培土增高,并开挖壕沟以利宣泄,同时种植树木划清地界,竖立坊表以做标志,平整道路以利通行,筑造房屋以便守护栖息。而且男、女、幼分区掩埋。在经办者看来,这种“掩骼埋胔”的事情属于“仁政”[16]。
早期天津的义冢多设置在西门外的荒郊野外。因为天津城东和城北为河流,地势狭小,过河很不方便,另一方面城东和城北商业发达,市廛繁盛,人口稠密,地价也比较高,而城西和西南早年多荒地,人烟相对稀少。由于多年的累积,西门外坟茔成片,《津门百咏》中有形象的记载:“累累丛冢接西关,十里几无寸地闲。白骨多于坟下土,伤心如过北邙山。”[17]开埠后,随着租界的开辟,外国侨民日益增多,外侨亡者便在租界内选地埋葬。从1884年绘制的地图看,海大道(今大沽路)东至海河西岸洋行、银行、保险公司、饭店、旅馆以及其他服务设施如医院、教堂、运动场、洗衣房、茶园、药房林立,而海大道西则坟茔遍地[18]。这些坟茔“环以矮墙,中植树木,为外国茔地。旅梓难归者,即于此丛葬焉,各立碑碣,以记姓氏”[19]。
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时,大片的土地被坟茔占据。据1929年的调查,全市浮厝棺柩达26000余具,较大规模的坟茔有马场道马店东南的义地,有坟墓700余座,西站南义地有浮厝棺柩2408具,西围墙一带官地有浮厝棺柩1012具,习艺所附近三处有浮厝棺柩1375具,沈庄东墙子上善堂联合会义地有坟墓3200余座,崇善东社义地有坟墓400余座,淮军义地有浮厝棺柩264座,坟墓800余座,五马路蔡家花园西淮军义地有停柩1560余具,西营门外义地有坟墓6530余座,咸水沽一带义地29处有浮厝4745具,葛沽一带义地有坟墓1890余座[20]。随着城市的扩张和城市建设的展开,大面积的坟茔义地影响了城市建设和城市卫生,到20世纪20年代末,政府开始有计划地规划建设公墓,提出了公墓建设计划大纲。根据该计划,拟于全市四周分设4处公墓,每座公墓用地约百亩,共约容纳棺柩6000具,可敷10年之用。公墓地点应选择在距离市区10里至20里之间,不得过远或过近[21]。但奇怪的是,在20世纪30年代梁思成、张锐编写的《天津特别市物质建设方案》中竟然没有提到公墓规划和建设问题。
六、慈善救济组织及其相关设施的空间分布与城市社区及文化的关系
慈善救济组织及其相关设施的选址,影响了城市的居民布局,这些地区后来成为下层居民集聚地,这种集聚反过来又促进了城市下层社区的形成,如西门外、南市、梁家咀、小树林、唐家口、谦德庄等地。这些地方蜗居着一群城市边缘群体[22],大多数是新进城市的农民,他们从事着人们不愿从事的脏累而收入少的职业,如人力车夫、码头工人、仆役、捡垃圾、拾煤核,或仅靠行乞为生。据1930年的统计,特别一、二、三区即原来的租界区贫民很少,贫民多分布在公安一到五区。特种贫民籍贯以河北为最多,将近66%,靠乞讨为生的将近84%[23]。慈善救济组织及其相关设施附近形成了以进城农民为主的下层贫民集居区,农村文化影响了城市文化,无怪乎柳亚子先生将天津文化归纳为“乡村都市一炉熔”[24]。下层民众喜欢的曲艺杂耍深受天津市民的欢迎,南市“三不管”地区成为与北京天桥齐名的下层民众休闲娱乐的场所。
20世纪以后,天津的文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租界区为主的受西方生活方式影响的租界文化区,第二层次是以老城区和河北新区为主的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层文化区,第三层次是城郊地带受乡村文化影响较大的下层文化区。这三种文化区居民的生活方式、文化形态都完全不同。第一层次文化区受西方文化影响极大,居民以中国的富人和外侨为主,他们是一群有钱有闲的社会阶层,住着洋房,穿着洋装,吃着西餐,喝着咖啡。他们虽然人数不多,但拥有大量的社会财富,也是慈善事业的主要施助者。第二层次文化区是普通的天津居民,他们也许世代居住在天津城市,有稳定的家庭收入,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基本上能衣食无忧,有些时候他们也是慈善事业这一大河中的涓涓细流。第三层次是由进入城市的农民和鳏寡孤独残疾人为主的城市下层居民,他们大多住在城市边缘区,社会地位也处于社会边缘地带,所以将他们称为城市边缘人再合适不过了。他们生活无保障,住在不能遮风挡雨的窝铺或简陋的居室中,穿着破衣烂衫,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们是社会慈善救济事业的主要受助者,其文化形态多呈现乡村特征。天津文化是由这三种文化形态构成的多元文化系统,忽略任何一种都是不全面的。
慈善救济组织及其相关设施影响城市文化还表现在一些以慈善救济组织或窝铺浮房命名的地名存在很多年,有的延续至今。如广仁里是从广仁堂演变而来的,育婴路、育婴里、育婴前街都是从育婴堂演变而来的,东育黎堂胡同和西育黎堂胡同是从育黎堂演变而来的,北善堂胡同、善堂西胡同是由北善堂演变而来,栖流所胡同是从栖流所演变而来的,济生社胡同是从济生社演变而来的,延生社胡同是由延生社演变而来的,掩骨会胡同是从掩骨会演变而来的,抬埋会大街、抬埋会前胡同、抬埋会后胡同均是由抬埋会演变而来的,贫民女工厂胡同(后更名为工厂胡同)是由贫民女工厂演变而来的。此外,南开区有中街窝铺、金鱼池窝铺、坑沿东窝铺、冰窖窝铺、冰窖后窝铺、东窝铺、西窝铺、二合里窝铺等地名,红桥区有东王家窝铺胡同(1949年前后形成),河东区有蓉厚里窝铺(1939年大水后形成),河西有义园窝铺、南楼窝铺、南楼新窝铺(形成于1939年水灾后),和平区有南浮房(形成于1939年水灾后,浮房即为不打桩、不打地基的简易平房)等与窝铺、浮房有关的地名[25][26][27][28][29][30]。
地名中以慈善救济机构和窝铺、浮房命名的现象正是这些慈善救济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的存在对天津地名文化影响的表现。后来随着城市的改造与更新,一些旧地名逐渐被新地名所代替,有关旧地名越来越少,只存在于文献中和老人们的记忆中,但地名的变化见证了城市的更新和发展,尤其是原来的窝铺、浮房地方现在已是高楼林立,如果亲临这些地区,很难将它们与低矮杂乱的窝铺区联系起来。
注释:
①尽管早已考虑到防火方面的因素,清代后期和民国年间的慈善机构还是发生过两次火灾,一次是1878年东南城角保生所粥暖厂大火,一次是1936年南市明德慈济会暖厂火灾,两次火灾均损失惨重。
②引自《广仁堂章程》,“大纲”,第1页。
③据《直隶天津警察厅水灾急赈处征信录》“呈报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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