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蟠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清代荒政研究》,李向军著。16.7万字。
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3月出版。责任编辑:白洪信。
荒政在中国经济史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中国自古以农立国,中国自然条件对农业生产虽有有利的一面,但也有不利以至严峻的一面。水旱风蝗等自然灾害在各地交替发生是经常的事,因而有“灾荒之国”之称。历史上某些不合理的开发导致生态的恶化,使自然灾害的发生有越来越频繁的趋势。如何预防灾荒的发生,在灾荒发生后,如何安置灾区人民生活、尽快恢复生产,无论过去、现在或将来都是摆在中国人面前的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同题。中国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尤其是封建地主制形成以后,农业生产主要由个体农户独立经营。这种分散的、孤立的小农经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为了维持小农经济的再生产,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封建政府不能不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受灾地区农民克服困难、恢复生产。因而荒政就成为封建国家基本社会经济职能之一。系统地总结历史上荒政的发展过程及其经验教训,有着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方面的研究是很薄弱的,不过近来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李向军所著《清代荒政研究》一书就是这一领域中颇有分量的新成果。
这本书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作者肯在全面系统收集、整理材料上下苦功夫。作者用了几年时间,查阅大量清代的官书、方志和笔记文集,在第一历史档案馆查阅了上万件清代各省督抚的奏折。这就使本书能做到言必有据,而杜绝浮辞虚论。更加值得称道的是,作者对收集的大量原始资料加以整理,编排出从顺治元年到道光十九年(1644—1839年)全国各省区的灾况年表、灾蠲年表、灾赈年表。这三个年表成为该书的三个附表。在这本16.7万字的书中。附表占了一半以上的篇幅。在当今的文史类学术著作中,这种情况是罕见的。正是由于这种扎扎实实的资料工作,使本书的研究有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作者依据这些年表所作的统计分析而形成的系统数据本身,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就是一种宝贵的贡献。
《清代荒政研究》是对清前期(鸦片战争以前)的荒政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研究的第一部著作,在许多方面作出了新的贡献。
本书是从研究清代的灾况入手的。关于中国历代的灾荒,前人作过不少统计,但或失于简略,或不分受灾地域之广狭,笼统以“次”为计量单位,难以准确地反映灾况。作者首次采用以成灾州县(清代以受灾六至十分为成灾,五分以下为不成灾)为计量单位。根据大量原始记录重新编排了清前期灾况年表,在这基础上的统计表明,清前期年平均成灾州县约为157个,占全国州县总数的10%。根据统计分析所提供的数据,作者又以图表并辅以文字,说明清代不同灾种所占比例、灾况地域分布和时间上的变动。这样就把清前期灾荒发生情况及其为害程度比前人更为明晰和准确地展示在读者面前。
关于清代荒政的基本内容,作者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救荒的基本程序,包括报灾、勘灾、审户和发赈;二是救荒措施,包括蠲免、赈济、调粟、借贷、除害、安辑和抚恤等;三是备荒措施,包括常平仓和义仓。鉴于仓储制度前人已有较多研究,作者把论述重点放在前两个方面。清代荒政作为中国古代荒政成熟的典型,对它的剖释,不但丰富了读者对中国古代荒政的认识,而且对今天防灾减灾工作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也可以提供某些有益的借鉴。
在介绍了清代荒政的基本内容后,作者转而论述清代荒政与财政之关系。财政收入的好坏,影响着救灾投入的多寡,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救荒的效果,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清会典》所列12项常项支出中竟无救灾之款,致使许多研究清代财政的学者忽视了清代岁出中的赈济款项,形成一大疏漏。作者指出清代救灾用款虽无专门款项,然款皆可拨,且无定额限制。本书从国家调给、地方筹措、个人捐纳三方面探索了清代荒政的钱粮来源。为了具体确定救荒在清代财政支出中所占的位置,作者利用其所编制的灾蠲年表和灾赈年表算了两笔帐。一是通过对233个有具体灾蠲州县数和钱粮数资料的计算,并以按灾免州县的灾蠲比例的计算相印证,推算清前期每灾蠲一州县,约免银8000两,年平均灾免银约60余万两,196年总计免1.2亿万两。二是根据有具体州县数和赈银数的102个数据计算,并以有关档案中赈期与应赈人口比例的数据推算历朝赈济支出相印证,估算出清代平均每州县的赈济用银约近4万两,年平均支出二百二三十万两。这一数额,在嘉庆《大清会典》所列12项常支中,仅仅少于居第一第二位的饷乾、公廉之款。作者还指出,乾隆时期年平均救荒款项约占全部支出的12%左右。这种根据大量实例而作出的估算,雄辩地说明荒政在清代财政收支中的重要地位。它弥补了清代财政史中的一大疏漏,也加深了人们对封建国家维系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的经济职能方面的认识。
荒政作为一种经济政策和经济制度,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荒政的效果,不但取决于制度是否完善,财政是否富裕,还取决于吏治是否清明。因此,作者又把视线从经济领域转到属于政治领域的吏治问题。作者详细介绍了清政府在救荒用人方面所建立的一套独特的管理与监督方法,尤其是对办赈有功者的嘉奖、提拔和对贪冒违法与失职者的惩处。这些制度保证了各项救荒措施得以贯彻,是研究荒政史不可缺少的内容,同时对今天的防腐倡廉亦不无借鉴作用。
本书正文的最后一部分对清代荒政作了总体评价。作者通过对清代人均粮食占有量变化的估测,指出由于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农民人均粮食占有量的逐渐下降,乾隆中后期以后,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大体是在荒政机制的调节下保持相对的稳定,荒政已成为维持社会再生产和保持国家稳定的一项基本国策。清代荒政比之前代具有统治阶级高度重视、各项措施完全制度化、救灾投入大、组织严密、立法严格、陟黜分明等特点,并在安置灾民生活、恢复社会生产方面取得一定的效果。作者在对清代荒政作出积极评价的同时,也揭示了它维护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阶级本质,指出由于乾嘉以后清政府财政日益困顿、吏治日益腐败而产生的种种弊端。这些分析是中肯而有说服力的。
总之,这是一本用力甚勤、创获颇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正如方行先生在序言中指出的,这是“至今为止对清代荒政最有成效的研究”。
清代荒政并不是孤立的,它是中国古代荒政长期发展的结果。为了确定清代荒政在中国古代荒政中的地位并与前代相比较,作者在本书的引言中概述了中国古代荒政发生发展的历程。这也是一种探索。其中包含了一些很好的意见,但由于涉及面过宽,某些材料的使用显得粗糙。我们期望作者继续努力,拓宽领域,在荒政研究上作出新的贡献。
原文出处:《中国社会科学》 199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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