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史与经济史研究笔谈
吴承明 方行 阎守诚
【原文出处】《中国经济史研究》(京)2006年1期第102~109页
【作者简介】吴承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100836;方行,中国社会科院经济所,100836;
阎守诚,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100037。
中外历史上“天人”观和“主客”观的演变——在“环境史视野与经济史研究”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吴承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 100836)
会议资料丰富,又聆宏论,使我大开眼界,尚待学习消化。我于环境史无知,仅谈点历史观。近年来我研究历史观有三项内容:(1)人与自然的关系;(2)人与人的关系;(3)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最后一项属认识方法论,亦主体与客体问题。
前两项来自司马迁与马克思。马克思认为,历史应该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描述,他谴责西方史学(从近代史学之父兰克算起)抛弃了自然,造成历史与自然的对立。马克思在经济学上讲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在哲学上讲人与自然的“同一”,“本质上是统一的”。但由于人被社会制度异化,与自然对立起来。要到共产主义,消除人的异化,复归统一。全部历史就是:自然经过改造,人道主义(指仁慈humanize)了;人经过革命,舍弃利禄,自然主义了。这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也是“历史之谜”的解答。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历史观。
我认为,孔子、司马迁以来的历史观(世界观)都是天人相通的。孟子有“万物皆备于我”说法,但注明是“求其在我者”,如仁义、天理,“求则得之”。若是“求其在外者”,如田地、财富、官爵,那就听天由命了。荀子有“参”与大地活动之说。《中庸》晚出,讲“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三”,但这也是天人相通。到宋张载、程颢才正式提出天人合一。张载最精彩的话是“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西铭》)。所以如此,是因为“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人都与物同体。程颢的名言是“浑然与物同体”(《识仁篇》)。到王阳明,更明确天人合一,“大人者,天地万物为一体也”(《大学问》)。
他们所说的天人合一都是人与物同体或一体。体即本质,犹马克思“本质上是统一的”。本质与现象,中国称体与用,或本与末;从方法论说,就是主体与客体。程颢说,“但得道在,不系今与后,己与人”;己与人就是主与客,都可得道。王阳明说,“即体而言用在体,即用而言体在用”。但宋明理学不是否定主与客的区别,而是把主与客处于同等的地位,反对以我为主。这来自禅学,禅宗纯属中国哲学。禅宗讲“主看主”,不是主看客。形象地说,就是“一片月生海,几家人上楼”(《景德传灯录》)。月生海是自然现象,与人上楼相关出现,但都是自主活动,是主与主的关系。
西方历史观,自哲学之父泰勒斯以来就强调主客对立,到康德,尤其是黑格尔,就变成以我为主的历史观,并提出历史中心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胡塞尔的现象学提出Eidos,即直接认识事物本质。这种认识论是主客体在同一层次上出现,动摇了传统的主客对立。接着,存在主义兴起,海德格尔的诠释学、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学,用时代“先见”或“语境”来解释历史文本(文献),消除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海德格尔的学生迦达默尔的诠释学,把研究历史看作是今人与古人的对话,而且是“没有主人、没有目的、没有终结”的对话,这就更接近于中国主体关系的认识论了。到20世纪80年代,哈贝马斯提出“交往理性”论,包括人与“物理世界”即自然的交往,所有认识都是由相互交往得来,就完全是主与主的关系了。哈贝马斯说他的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马克思没有明确的主客关系,但哈氏的理论,与马克思的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论点是一致的。
清代江南经济:自然环境作用的一个典型
方行
(中国社会科院经济所 100836)
江苏、浙江两省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江宁、杭州、嘉兴、湖州等8府和太仓州,具有大致相同的自然环境,形成为一个经济区,即通常所说的江南地区。
自然环境,从经济史来看,是与人类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自然条件。江南地区自然环境优越:地势平坦,平原辽阔。江海环抱,湖泊河港纵横,水资源丰富。亚热带气候温和润湿,日照充足,无霜期长,雨量充沛,土壤肥沃,非常适合农作物的生长。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江南地区沿江沿海的高田地带,地势高仰,多沙质土壤,具微碱性,适宜种植耐旱并有抗碱能力的棉花。太湖周围的低田地带多水,其保肥能力强的壤质粘土,适宜种植桑树,其中性壤土适宜种植喜湿的水稻。
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及其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形成农业分工的自然基础。稻、棉、桑遂成为农作物种植的最佳选择。自然环境对于人类发展的影响,“是一种可变的量”。①
生产力水平的高低,与其作用的大小呈负相关。在清代生产力的条件下,自然环境还具有强大作用。人们只能适应和利用自然环境,以充分获取它所提供的自然生产力。江南人民遂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以尽量发挥土地的潜力。
首先是扩大棉田与桑地,以进一步适应生态条件,优化农业布局。
明代江南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粮食、棉花和蚕桑生产。明中叶后,已形成如下格局:“高者麦,低者稻,平衍者则木棉桑枲,皆得随宜树艺,庶乎人无遗力,地无遗利,遍野皆衣食之资矣,此百世经常之大利也”②。江南农民就在明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大面积改稻田为棉田,改粮地为桑地。常熟县的东高乡,雍正间,“种棉十仅四五”,到乾隆间已“种棉渐多于稻”③。道光间,太仓州及所属镇洋、嘉定、宝山等县,已是“种稻之处十仅二三,而木棉居其七八”④。而浙江嘉兴府的旱地,明万历时为42万余亩,至清嘉庆间,增为55万余亩,大都成为桑地。江南地区的沿江沿海遂成为以棉为主或棉稻并重的棉稻产区,太湖南部成为以桑为主或桑稻并重的桑稻产区,太湖北部成为以稻为主的水稻产区。甚至在地跨高田地带与低田地带分界线上的各县,如武进、常熟、昆山、桐乡等县的农作物种植也沿此线而泾渭分明⑤。
其次,发展农业生产技术。
清代江南农民在农业生产上,投入更多劳力,发展了深耕、套耕等精耕细作技术;又增加用肥,发展了垫底、接力等合理施肥技术。他们种田治地,施用粪肥、河泥、绿肥、豆饼等肥料。种桑种棉的用肥更多于种稻。用肥增多,促进了肥料的商品化。绿肥种子和豆饼通常都需要购买。经营地主和富裕农民购买粪肥的渐多。《沈氏农书》曾记载到平望镇买“磨路(牛粪肥)、猪灰(猪厩肥)”,到“近镇买坐坑粪”,还要从桐乡“必往杭州”买人粪,等等。饼肥肥质优良,效力大,使用方便,施用饼肥已经很普遍。据《沈氏农书》、《浦泖农咨》和《租核》等书提供的资料估算,明末至清后期经营地主与富裕农民每亩土地用饼肥的货币支出,约增加2倍多。劳动集约型农业向资金集约型农业转变开始显露苗头。清代以“粪多力勤”为特点的农业技术体系,就是在江南农业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明末清初提出“凡种田固不出粪多力勤四字”的《补农书》(包括《沈氏农书》)实为其奠基之作。包世臣更具体地以粮食为例,诠释了其增产效果:治田“加粪一遍,则溢谷二斗;加做一工,亦溢谷二斗”。⑥
清代江南地区种粮、种棉、种桑养蚕的农书很多,这些都是农民生产经验的结晶。农业技术的发展,正是当时生产力条件下,自然条件得到良好利用的集中体现。
经过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棉花和蚕桑生产,在明代的基础上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生产者如果就地取材,从事棉纺织业和丝织业,就可以节省经过市场环节的各种费用,降低成本。农民如果以自己生产的原料进行加工,更可获得种植经济作物的收益,减少原料费用。许多农民就是“植棉以始之,成布以终之”。《沈氏农书》也说,农民织绢,“若自己蚕丝,利尚有浮”,都是说的这个道理。特别应当指出的是,棉织品与丝织品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手工业品。它们都是衣着材料,特别是棉布更是广大人民的生活必需品。它们都有广阔的消费市场。充分利用原料资源的巨大优势,发展农产品产业化,就成为江南人民必然的经济选择。棉纺织业和丝织业都是传统经济中的重要产业,二者得一,就足以“通商贾,致富饶”,而今得到自然界恩赐,竟使二者都作为支柱产业,并行发展。
棉纺织全为农民家庭手工业,在棉、粮产区,“比户纺织”。在蚕桑区,也有大量农民从事纺织,棉纺织在江南地区普遍发展。有些农民“食于田者,惟冬三月”,“谋生之方已不专仰于田亩”,棉纺织已从副业发展为主业。他们既不离乡,又不离土,就地实现了专业化或半专业化生产。
棉纺织的发展,带动了生产工具和染整加工的专业化,延长了产业链。纺车、绽子与布机,各城镇均有生产,青浦县的“金泽锭子谢家车”最负盛名。棉布漂染有蓝坊、红坊、漂坊、杂色坊等分工。踹布原附设于染坊,入清后染踹分离,各自成业。染坊、踹坊大都设于城镇,苏州最为集中,雍正间,有染坊450余处,染踹工匠“总计二万余人”⑦。
蚕桑区有大量农民从事丝织,俗称“乡机”。有些从事丝织的农民,“田功半荒”,生产也已专业化或半专业化。众多丝织机户则集中在盛泽、南浔、濮院、双林、黄溪等市镇和江宁、苏州、杭州等城市。个体机户“皆自织”,只使用家内劳动力。大多数机户拥有较多织机,雇用机匠生产,属手工作坊。清代前期江南城乡民间织机共约8万台,比明代后期最多不过15000台大大超过。盛泽镇“中元夜,四乡佣织多人及俗称曳花者约数千计,汇聚东庙并升明桥,赌唱山歌”⑧,雇工人众,可见一斑。丝织机具的制作也已专业化,江宁即有专门制售机具的机店,梭店、筘店、籰子店、绺梭竹器店等,多属前店后厂。绸绢的染整有染坊、踹坊、练坊。濮院镇的练坊,即有“佣者数十人,名曰练手”⑨。
清代前期,手工业的发展,呈现出农民家庭手工业从副业向主业发展的趋势,城乡手工业呈现出从家庭劳动向雇佣劳动发展,从个体小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趋势。这种趋势在江南地区,特别是在棉纺织业和丝织业中,表现最为显著。这是农产品产业化发展的结果,也是农产品产业化进一步发展的条件。江南地区终于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绸缎生产基地和棉布生产基地。
生产创造需求,需求拉动生产。江南地区所产棉布和棉花、绸缎和蚕丝都开辟了广阔市场。对这些商品的产量和商品量,学术界都做过许多估算,但由于数据缺乏,何者更接近实际,难以评定。而前人所作的描述,也能往往给人以一种具体印象。棉布因北方织布兴起,秦晋市场收缩。但仍然保有北至山东,中通江淮,南至福建的地域,并开辟了东北广大市场。嘉庆时人说:“冀北巨商,挟资千亿,岱陇东西,海关内外,券驴市马,日夜奔驰,驱车冻河,泛舸长江,风餐水宿,达于苏常,标号监庄,非松不办”⑩。太仓州棉花质优价贵,而“北土之吉贝贱”,故江南输入北方的棉花,而卖出太仓棉花以获取比较利益,闽广商人每年从太仓州购买的棉花,“无虑数十万金(11)”。
绸缎的销售面更广。乾隆时杭世骏说,杭州“饶蚕绩之利,织紝工巧,转而之燕之齐之秦晋、之楚、蜀、滇、黔、闽、粤,衣被几遍天下”(12)。而南京绸缎,也是“北趋京师,东北并高句丽、辽沈;西北走晋绛,逾大河,上秦雍、甘凉、抵巴蜀;西南之滇黔;南越五岭、湖湘、豫章、两浙、七闽;沂淮泗,道汝洛”(13),实无远不至。江西织葛,福建纱绢,山西潞绸,广东粤缎,均需掺用湖丝。“湖丝衣天下,聚于双林,吴越闽番至于海岛,皆来市焉。五月载银而至,委积如瓦铄,吴南诸乡,岁有百十万之益”(14)。
丝和以南京布为品牌的棉布,都是重要出口商品,仅次于茶叶居第二、第三位。它们都主要是江南地区的产品。直至19世纪30年代,中国对外贸易始终居于出超的优势地位,大量白银内流,也活跃了城乡经济。
江南地区棉纺织业和丝织业的发展,是在传统经济条件下,中国历史上一个大农产品产业化工程。它把种植、加工和流通有机结合起来,扩大生产规模,延长产业链,增加商品供应,提高经济收益,使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都得到协调发展。正如包世臣所说:“松太两属,方壤不过二百里,岁供编银百余万两,额漕六十余万石”。“而今数百年来,红粟入太仓者,几当岁会十二;朱提输司农者,当岁会亦且二十而一。而士民仍得各安生业,称东南乐土”,就是因为“凡所取给,悉出机杼”的缘故(15)。钱泳进一步指出,“以苏、松、常、镇、杭、嘉、湖、太仓推之,约其土地无有一省之多,而计其赋税,实当天下之半。是以七郡一州之赋税,为国家之根本也”(16)。他们都充分肯定了这种农产品产业化所创造的巨大财富。在一个面积4.3万平方公里的地区之内,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竟能满足国内外从初级产品到最终产品如此巨大的商品需求,在工业革命前的世界历史上,无疑是罕见的。
江南地区不但有优越的自然环境,还有优越的人文环境。从经济史来看,人文环境就是与人类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社会条件。它也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对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能动作用。社会条件主要是政治条件与文化条件,或者说是政治环境与文化环境。自然环境是自然形成的,人类无能为力,而人文环境却是人类自己创造的。优越的自然环境,导致经济发达;经济发达又会导致文化繁荣。优越的文化环境归根溯源,实际是优越自然环境所派生的。清代江南地区人文蔚起,人才辈出,形成优越文化环境,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江南地区的人文蔚起,集中通过科举效应显现出来。据清代进士题名录统计,清代共录取进士26815人,江南地区即占4013人,占14.05%。其中苏州府有658人,占全国进士总数的2.8%(17),居全国各府之冠。清代状元共114人,江苏有49人,苏州也多达24人(18)。其他如举人、秀才比比皆是。
江南地区书院家塾林立,读书喜学成风。读书人越多,知识分子的基数越大,科举中式率就越高。这是需要教育文化投资的。科第层次越高,教育社会成本就越高,教育个人成本也越高。所以沈尧说,“非父兄先营事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19)。此话虽有些片面,但也说明了文化发展,需要经济的支撑。
“学而优则仕”,读书人总是会进入仕途做官,高科第的人更是要做大官。江南地区尚书、侍郎之类的大官连袂接踵,知府县令之流更如麇集。他们丰厚的宦囊收入(包括俸禄与赃银),都会带回原籍。一部分购买田地,“以长子孙”,所以江南地区缙绅地主最多。另一部分则投入消费。江南商业发达,他们遂和商人一道,形成一个庞大的高收入群体,也是一个庞大的高消费群体。他们“好亭馆花木之胜”,大造豪宅与园林。“以讲求饮食闻於时”,“一席之盛,至数十人治庖”。又讲究衣饰,“戴貂衣绣,炫丽矜奇”,以至“四方重吴服”。“吴人好游”,“游必画舫、肩舆、珍羞、佳酿、歌舞而行”;富室朱门更在风景名胜之区“竞为胜会”。所以当时人说,“吴俗奢靡为天下最,日甚一日而不知返”(20)。
物质产品的消费需求,是推动社会生产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富人“彼以梁肉奢,则耕者庖者分其利;彼以纨绮奢,则鬻者织者分其利”(21),就说明了缙绅地主和商人的消费需求,又会形成另一个拉动商品生产的巨大力量。这种属于本地的消费需求,与前述属于外地的消费需求,是相辅相成的。它不但促进了棉、丝、棉布、绸缎的发展,更促进了果蔬、水产、禽畜等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了酿酒、榨油、印刷、铁器、建筑材料、金玉器加工等手工业的发展。
还值得提出的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商业和为生活服务的服务业日益繁盛。如在苏州,“洋货、皮货、衣饰、金玉、珠宝、参药诸铺、戏园、游船、酒肆、茶座,如山如林,不知几千万人”(22)。“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此语虽出自宋朝,实已是一代强于一代。
生产和流通的发展,也必然要求为生产和流通服务的服务业得到发展。如果说为生活消费服务的服务业,宋代开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到了清代,为生产和流通服务的服务业更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牙行、典当分布之广,网点之密,经营规模之大,其他各地均望尘莫及。如湖南典当业资本,“一岁之出入,不及两江十之一二”(23)。典当从整体上说,主要是为生活服务的金融业,但也有为生产和流通服务的一面。从明末开始,江南典当开展了米麦花豆丝质当业务,它的后一种性格遂更为彰显。如江西巡抚汤聘说,有些商人“恃有典铺通融,无不乘贱收买(米谷)”,“随典随收,辗转翻腾”,以囤积居奇。“每年遇蚕丝告成,及秋底棉花成熟,此等商户一如收当米谷之法,恣胆张罗”(24)。浙江巡抚方观承说,有些农民在蚕丝价贱时,也“以典当为待价缓售之计”(25)。又如苏州、上海等地原为专事兑换银钱的钱庄,从乾隆始,逐步开展存放款和汇兑业务,并发行信用货币。在常熟,乾隆嘉庆间,已“广用钱票”,即乡镇小店也“竞出百文钱小票通用”(26)。现代金融业基本职能的萌发,江南实开风气之先。
长江、大运河和以上海为中心的南北洋航运的发展,尤引人注目。四川、湖广、江西的米谷经长江输入江南,北方的豆麦杂粮梨枣经大运河输入江南,闽粤的食糖蓝靛经南洋海运输入江南,关东豆麦经北洋海运输入江南,数量都很巨大。如“关东豆麦每年至上海者千余万石”(27)。而从长江来的米谷,据许多学者估算都在1500万石以上(28)。江南产品也要经过这些航路外运。鸦片战争前,我国商运路线的东西干线、南北水陆联运干线,以及沿海航线,都已具有近代规模,鸦片战争后不过是以轮船代替木帆船而已。在航运业的发展中,江南与各地物资交流其功至伟。
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全面而协调地发展,是社会分工和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反映,这是江南又一个重大的经济成就。
在传统经济中,生产工具简陋,劳动者是生产力中发展生产的决定性因素。优越的文化环境也有利于劳动者素质的提升。明代周忱说过,“天下之民,出其乡则无所容其身;苏松之民,出其乡则足以售其巧”(29)。清代也有人说,“吴中人才之盛,实甲天下,至于百工技艺之巧,亦他处所不及”(30)。而广大的农民,也是“苏民精于农事”(31)。这也有利于实现人的能动性与自然界能动性的良性互动。
自然环境、文化环境可以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大体相同的地区呈现出差异性。江南地区得天独厚,终于脱颖而出,成为当时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它是自然环境、文化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典型,也是环境进入历史的一个典型。
江南地区通过发展棉、丝、棉布、绸缎生产,与全国各地建立了广泛的经济联系。从江南赋税占全国之半和北洋商船往往回空,可见其区域间贸易实处于一种出超和顺差的优势地位。吴承明教授认为,“这种不平衡正是江南发展的主要制约。只有外区经济发展,江南在能源、原材料和粮食上得到保证,它才能进一步发展。”(32) 外地区也应当像江南一样,充分利用本地的自然条件,发展优势产业,生产比较成本相对有利的产品,实行专业化分工,然后通过交换,优势互补,在地区之间建立起一种整体的经济均衡,以互利共赢。这才是外地区经济发展的出路所在,也是江南地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出路所在。
注释:
①《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3卷,第170页。
②张瀚:《松窗梦语》卷4。
③郑光祖:《一斑录》卷7、卷2。
④林则徐:《林文忠公政书》江苏奏稿卷2。
⑤参阅李伯重文,《农业考古》1985年第2期。
⑥《齐民四术》农二。
⑦雍正《朱批谕旨》雍正元年四月初五日胡凤翚奏。
⑧乾隆《盛湖志》卷下。
⑨金淮:《濮川所闻记》卷3。
⑩钦善:《松问》《清经世文编》卷28。
(11)乾隆《镇洋县志》卷1。
(12)《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19页。
(13)同治《上江两县志》卷7。
(14)唐甄:《潜书·教蚕》。
(15)《齐民四术》礼二。
(16)《履园丛话》卷4。
(17)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42页。
(18)范金民等:《苏州地区社会经济史(明清卷)》,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14页。
(19)《落帆楼文集》卷34。
(20)龚炜:《巢林笔谈》卷5。
(21)陆楫:《蒹葭堂杂著摘抄》。
(22)顾公燮:《消暑闲记摘抄》。
(23)《湖南省例成案》户律卷33。
(24)《皇清奏议》卷44。
(25)《方恪敏公奏议》卷2。
(26)郑光祖:《一斑录》卷6、卷2。
(27)包世臣:《安吴四种》卷2。
(28)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第66页。
(29)《皇明文衡》卷27。
(30)道光:《苏州府志》卷194。
(31)包世臣:《齐民四术》农二。
(32)吴承明:《中国现代化:市场与社会》,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45页。
“自然进入历史”
阎守诚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 100037)
我这个标题是用了李根蟠先生所说“人类回归自然,自然进入历史”中的半句话。我觉得“自然进入历史”这6个字,简捷、形象地表达了我要讲的主题。我很赞同他说这是环境史学中最有价值的东西。我同意关于从人与自然、社会与环境的统一和互动去考察历史,是一种历史研究的新理念、新视角的认识,从这种认识出发研究历史,可以产生许多同以往不同的认识和结论。我想谈谈这方面的体会。
从1999年开始,我和我指导的研究生,主要从事自然灾害与古代社会的研究,所以选择这个课题,是考虑到我国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国,也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古国,以灾害为切入点,从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观察与研究古代社会,相信可以得出一些新的认识。当时虽然对环境史认识很少,但我的想法是和环境史的学术旨趣不谋而合的。
大家知道,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界的变异使人类社会受到不可承受的损害。自然灾害有两种:一种是突变式的,如水灾、旱灾、地震、蝗灾等,另一种是渐变式的,如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等。不论哪种自然灾害都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谓社会属性就是对社会造成破坏,如人口伤亡、建筑损坏、生产受损。如果山崩地裂发生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只能算是自然现象,不是灾害。如果有人员伤亡或建筑损坏,就是灾害。正因为自然灾害有社会属性,因此,它是以最直接、最粗暴的方式进入历史的。由于传统史学,只重人事,不重自然,因此,对此视而不见或不予重视。最典型的例证是农民起义。
关于农民起义,过去从阶级斗争观点出发,认为是地主阶级对农民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举行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这种解释并不错,但不够全面,因为没有考虑自然灾害对农民起义的作用。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次数之多、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仅见的,中国历史上,自然灾害次数之多,规模之大,也是世界历史上仅见的。两者并非巧合,而是有必然的联系。每次农民起义几乎都有自然灾害相伴随就是证明。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其无与伦比的破坏力使农业颗粒无收,赤地千里,饿殍遍道。对农民而言,自然灾害的残暴比地主阶级的残暴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并不是说自然灾害一定会引发农民起义,关键是在自然灾害面前,封建国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是不是能负起救灾救荒的职责,及时、有效地救济和安置灾民,使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生活,继续从事生产。因此,自然灾害也是对国家政权的稳定程度、行政效率、财力物力、吏治好坏等诸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验。唐末黄巢起义的直接原因是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和蝗灾。《旧唐书·黄巢传》说,当时,“仍岁凶荒,人饥为盗,河南尤甚。”地方政府对灾情熟视无睹,不仅不救灾,反而继续征税征徭,终于激发了黄巢起义。但是在开元三、四年,同样是在河南地区(也包括河北),同样是严重的旱灾和蝗灾,由于救治得力,灭蝗及时,成效显著,“田有收获,民不甚饥”(《旧唐书·玄宗纪》)。当时,主持救灾的是宰相姚崇,朝野上下一片反对灭蝗的声浪,理由是,“蝗乃天灾,非人力所及,当修德以禳之。”唐玄宗也犹豫不定。姚崇说服唐玄宗的关键是8个字,他说,灭蝗“事系安危,不可胶柱。”因为武则天之后,唐中央政局不稳动荡了十几年,唐玄宗刚刚上台,这时唐朝最重要的传统经济区域山东地区,由于灾荒,发生动乱,就会危及政权。正因为看到灭蝗“事系安危”,所以,唐玄宗转而坚定支持灭蝗,稳定了政局,为开元盛世奠定了基础。可见灾害与政治休戚相关。因此,从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国家政权的救灾状况两方面去探究农民起义的原因,也许会更全面、更确切一些。
这是我讲的第一点,“自然进入历史”,但传统史学对此认识不够,重视不足。
第二点,自然进入历史是全方位的,自然灾害影响社会也是全方位的,它反映在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习俗等各个方面。因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爆发,不仅造成人口伤亡、财物损失,社会经济破坏,而且会使整个社会处于不安与恐惧之中。封建国家必须应对灾害造成的社会危机。由于我国灾害频发,历代积累了丰富的应对灾害危机的经验,形成了日益完善的应对机制和多样化的措施。这些措施大体上可分两类:一类是弭灾,一类是救灾。救灾包括赈贷粮食、蠲免赋税,安置灾民、配给耕牛种籽,帮助恢复生产等,其目的是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这是大家所熟知的,也是过去研究灾荒史的主要内容。由于我国古代“灾异遣论”的传统思想认为:自然灾害是现实政治的过失引起的,是上天对统治者的警示。“国家当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遣告之”(《汉书·董仲舒传》)。因此,当灾害发生后,皇帝要对上天的遣告作出回应:包括减膳、撤乐、避正殿、祈禳、释放宫女、策免宰相、下诏言事、下诏虑囚等,这些就是弥灾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回应天谴,从根本上消弭灾害。如果说救灾主要是经济领域的事,弥灾就主要是政治领域的事。但过去,总认为弥灾是统治者故作姿态,或封建迷信,对救灾无实际意义,因此不予重视和深究。其实,这是自然进入历史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做一简单分析:
祈禳:天旱祈雨,久雨祈晴。如遇天灾由皇帝亲自或遣使祈禳,如遇小灾或地域性灾害由地方官员或民间祈禳。从现代科学看,这当然无助于缓解灾情。但在古代,祈禳有突显皇帝沟通天人、君权神授的特殊意义,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对于安定灾民心理、缓解紧张情绪也有一定的作用。而民间的祈禳活动天长日久就形成了富有地域性的文化习俗。
下诏言事:包括皇帝下罪己诏,对自己的德行进行反省,为为政不力作自我批评。由于是在灾害期间,臣下奉诏言事,不会因言获罪,因此,因灾言事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或者议论朝政,或者检讨吏治,或者批评权臣,或者提出救灾建议,甚至直接批评皇帝的德行和为政。这些言谏是否有效,要看皇帝的意志,但灾害毕竟在专制主义制度下,提供了一个言论相对自由、宽松的时期。
策免宰相:由于宰相负有燮理阴阳之职,阴阳失调引发灾害,宰相就负有责任。从汉代开始,就有因灾策免宰相之举。灾害为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斗争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到唐代,宰相实行委员制,灾害又成为宰相排斥异己、调整人事或者朝中党派之争的重要机遇。天宝十三载秋,“霖雨六十余日,……天子以宰辅或未称职,见此咎徵,命杨国忠精求端士。”结果,杨国忠趁机策动罢免了与他为敌的宰相陈希烈,举荐“和雅易制”的韦见素为相,并且,还利用这次灾害罢免了不依附他的京兆尹李峴。
因灾虑囚:古人认为,系囚冤滞会引发旱灾,“怨气积,冤气盛,亦能致早。”也能引发水灾,“久雨者,阴气凌阳,冤塞不畅之所致也”。所以,水、旱等灾害发生时,皇帝要下诏虑囚。当然,虑囚对消弭灾害并无实际意义,但灾害毕竟在客观上促进了封建法制的完善。从救灾的角度看,灾害期间,粮食短缺,疫病流行,监狱是人员集中的地方,把轻罪、无罪、尚未定罪的人放出来,有利于改善狱政。
此外,灾害对古代周边民族的影响也是很大的,许多民族的兴衰迁移都和天灾有关,他们与灾害休戚与共的关系较汉民族更重。这里就不多讲了。
第三点:自然是与社会互动中走入历史的。现代生态学把世界看成是“人—社会—自然”的复合生态系统,我想,这三者的排列,把人放在中间,更合适一点。即“社会—人—自然”。因为自然与社会的互动是通过人来进行的,人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而历史是人创造的。关于这一点,我举两个例证来说明:
一个是古代都城从西向东的迁移。汉唐都城在长安,宋代在开封,元明清在北京。这种移动,可以从经济方面解释,因为便于取得江南的经济支持。也可以从军事上解释,汉唐时期主要应对西北的民族,如匈奴、突厥、回纥、吐蕃等,宋以后,主要应对东北和北方的民族,如契丹、女真、蒙古等族。我想,也可以从自然灾害作出解释。关中在汉代是非常富饶的,号称“陆海”,但由于长期为都城所在地,集中了越来越多的人口,森林大量砍伐,生态受到严重破坏,土壤退化,水资源严重短缺,汉代郑白渠可溉田44000余顷,到唐高宗时,可溉田万余顷,到唐代宗时,只能溉田6200余顷。唐后期,关中已经是地瘠民贫,长安自然不宜于作为都城。
另一个是黄河。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随着中华民族在黄河中下游的繁衍生息,黄河流域的生态遭到破坏,到汉代黄河就经常泛滥。汉武帝大力治理黄河,特别是王景治河之后,黄河安流了800年。据谭其骧等先生认为是因为在此期间,北方少数民族南下,有利于恢复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但到唐后期,黄河又开始频繁泛滥,我们认为,这和唐前期在西北地区的黄河中上游大规模屯田有关。屯田历来是给予肯定评价的。因为屯田有利于开发边疆,巩固边防,节省军费。但对它的负面影响估计不足。战争对黄河的破坏也是十分严重的。以水代兵是古代常用的战法。五代后梁朱温父子为了阻止晋王李克用的骑兵,在不到30年间,先后3次决开黄河堤防,造成山东、河南的大水灾,“为害滋盛”。人为的破坏,使黄河屡治无效,祸害无穷。黄河也在报复社会,改写历史。元末刘福通领导的红巾军起义,导火线就是黄河泛滥,洪水过后,又有大旱和瘟疫,使黄河两岸灾民达百万户之多。元政府又残酷虐待征集来的修河灾民,使“民心益愁怨思乱”。当时,有民谣说:“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终于引发了农民大起义。黄河以她博大的胸怀,温柔的河水,养育了中华儿女,黄河也以她满腔的愤怒,狂暴的浪涛,教训着中华儿女。如果有一天,黄河不愿再养育中华儿女,也懒得教训中华儿女,她悄悄地走了——这不是不可能,现在黄河的水越来越少,断流的日子越来越长,黄河离去将是中华民族历史性的灾难。所以我们说要爱护母亲河,挽救母亲河,其实是在说,爱护我们自己,挽救我们自己,因为黄河与中华民族休戚与共,黄河已经完全融入中华民族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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