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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社会保障研究综述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8-30

秦汉社会保障研究综述

王明强

 

【原文出处】《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期第8185页。

【作者简介】王明强(1982-),男,山东莱芜人,研究生,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中国古代史专业,主要从事先秦秦汉史研究。西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重庆 北碚 400715

【内容提要】 我国古代无社会保障这一概念,但却客观存在着大量的荒政思想、荒政政策、养老抚幼制度、扶贫救济制度等,这些实际上反映了现在保障制度的原始理念和雏形。中国古代政府一直把天灾人祸、弱势群体看成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现在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关 键 词】秦汉 社会保障 荒政 综述

 

    建国前期,荒政研究已经出现了专著,较为著名的有冯柳堂著的《中国历代民食政策史》、邓云特著的《中国救荒史》、于佑虞的《中国仓储制度考》。近年来,袁林著的《西北灾荒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王文涛著的《秦汉社会保障史》(中华书局2007年版)、张文著的《宋朝社会救济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王卫平著的《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保障与慈善事业——以明清时期为重点的考察》(群言出版社2005年版)等一大批著作的问世,为研究我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事业提供了方便。本文就秦汉时期的社会保障研究做一综述,以利于社会保障工作者便于从原文中找到适合今天社会发展需要的制度启示和思想启示。

    人类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产生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601年英王伊丽莎白时期《济贫法》的问世,但社会保障作为一个概念的产生则要从1935年美国的罗斯福新政开始。由国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法》成为现代社会保障这一概念的滥觞。19481210日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把社会保障定义为:每个人都有权使本人及家庭达到生活康乐,这不仅包括得到食品、衣着、住宅、医疗和其他社会基本服务,而且包括遇到失业、生病、残疾、丧偶、年老或由于非本人所能控制的其他原因而带来生活困难时有权获得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的特征是社会性、福利性、互济性、强制性。其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其作用是体现社会的公平,维护社会的稳定。

    一、借用现代保障学的术语看古代的社会保障问题

    2000年李家钊《两汉政府保障行为述略》(《江南社会学院学报》02期)中认为两汉时期政府的保障行为主要体现在对流民和贫民的保障、灾后补救和抑制豪强这三个方面。由于这些措施,政府保障的性质便逐步凸现,所以两汉政府的保障措施在客观上起到了防御自然灾害、维护小农经济、削弱豪强地主势力的效果。

    2002年王子今在《秦汉时期的社会福利法规》(《浙江社会科学》02期)认为秦汉时期社会福利受到执政者的重视,有关社会福利的立法和执法的记录也随着大一统政治体制的健全和政治思想的成熟而起来越丰富,并且政府行政内容中已经将有关社会福利的政策置于比较显著的地位。

    2005年刘厚琴发表了《汉代社会保障体制及其特征》和《儒学与汉代社会保障制度》(《孝感学院学报》01期)两篇文章,前者认为社会保障是汉代仁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汉代的社会保障制度注重家庭养老、宗族互助、济贫救灾,其特征是强调富民,增强家庭的自保能力,强调以家庭为基础的自保公助,虽然汉代的社会保障并不能完全实行,但其中的合理因素是值得弘扬的。后者认为汉代独尊儒术,以经治国,社会保障是仁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汉代社会保障制度注重家庭养老、宗族互助、济贫救灾、其特征是重视富民,增强家庭自保能力,增强以家庭为基础的自保公助,其中不乏合理因素。

    2006年王孝俊《两汉社会保障制度初探》(《河南社会科学》03期)认为汉代基本形成了大体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三个方面内容,是我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典型代表。此文的特点是采用社会保障学的概念分析、探讨两汉的制度建设,并指出两汉社会保障思想已经成熟。

    2005年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刘华在硕士论文《秦汉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认为,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早期,这一时期的许多制度、措施对后世均有深刻影响。该文从社会保障角度对秦汉社会进行了探析,得出以下结论:秦汉时期社会保障思想与实践源于先秦,大致经历了秦、西汉前期、西汉中后期、东汉时期四个阶段;当时涉及的社会保障对象已经比较全面,其中老人、妇女和贫民由于群体庞大而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普遍关注;实施主体的双轨制,实施过程的法律化、程序化,道德作为显性维持因素是秦汉社会保障的特点。

    二、保障思想研究

    1993年丁光勋《两汉时期的灾荒与荒政》(《历史教学问题》03期)认为灾荒是由于自然灾害的破坏,给人类生产和生活造成损害,乃至生命的危害;荒政是封建统治者为防止、挽救这些损失而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在两汉四百多年历史中,水灾、旱灾、蝗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不断袭来,人们经受了春秋以来自然界最沉重的打击。在大自然面前,人们显得无能为力,有的流离失所,有的嫁妻卖子,更有甚者“人相食”。随之而来的是封建经济波动,社会的动荡,直接威胁着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于是他们采取了一系列赈贷救灾的措施。此文在探讨两汉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封建统治者的这些“善政”后,进一步探索了两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体制同自然灾害发生的关系。

    1993年王勇《试论西汉灾异谴告理论的积极意义》(《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06期)认为灾异谴告是西汉社会独具特征的政治现象。对作为这一政治现象基础的灾异谴告理论,学术界一般持否定的态度,斥之为荒唐无稽的迷信和邪妄。虽然近年来有的学者开始对灾异谴告理论予以部分的肯定和较为积极的评价,但仍有继续探讨的余地。只有把灾异谴告理论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它的社会效果综合起来予以考察,才能够得出较为贴近历史实际的结论。

    1997年王保顶《汉代灾异观略论》(《学术月刊》03期)认为灾异观是汉代政治学说的重要内容,在汉代政治实践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阴阳术士们的穿凿附会,灾异又成为荒诞不经的权谋渔利工具,以致模糊了人们对灾异进行审视的视线。探究灾异的实质、功能及意义,对于认识汉代的政治哲学及政治史,无疑是有意义的。

    1998年潘志峰《试论西汉时期神仙方术及阴阳灾异思想与谶纬的兴起》(《河北学刊》06期)认为谶纬是一种特殊的神秘文化,它之所以产生于西汉末年有其思想背景。神仙方术、阴阳灾异说盛行和经学的推崇以及经学的阴阳灾异化导致了谶纬的兴起。该文试图从西汉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探求谶纬产生的原因。

    2000年王焕然《灾异谴告与汉儒说诗》(《南都学坛》04期)认为灾异谴告说风靡汉代朝野,具有不容置疑的无上权威性。它积淀于每个儒生的灵魂深处,内化为一种思维定势。汉儒每每以灾异谴告说诗,指陈时弊,警醒人君,大大强化了诗的匡恶功能,成为《诗》学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2000年刘少虎《两汉荒政建设原因析》(《湖南教育学院学报》06期)两汉王朝的统治者高度重视荒政建设,荒政成为巩固政权、治理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其原因除了当时严重的灾情给社会经济、政治带来巨大威胁外,汉代以经治国的统治思想,以孝治天下的伦理原则以及汉代环保意识和生命意识的崛起,使统治者对荒政产生的新认识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2002年陈业新《两汉荒政初探》(《淮南师范学院学报》01期)认为两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灾害多发期。诸类自然灾害的踵继而至,给两汉王朝政府和百姓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加之灾害“天谴”阴霾的影响作用,灾害引起了两汉统治者的重视,国家为之实施了一系列的荒政措施,文章即以两汉荒政具体措施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和归纳,从五个方面对两汉的荒政措施加以概括和剖析,即备荒防灾和抗灾措施、赈济、廪贷、减蠲租赋、节约等,并对之作了实事求是的评价。

    2002年陈业新在《汉代荒政特点探析》(《史学月刊》08期)认为两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自然灾害多发期。接踵而至的灾害,给两汉王朝政府和百姓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加之灾害“天谴”阴霾的警儆作用,两汉统治者为之而实施了一定的荒政措施。两汉荒政具有制度化和法律化、荒政实施程序化、荒政经学印迹突出,以及荒政措施掣肘于财政经济状况、吏治状况是荒政措施发生作用的保障等特点。

    2002年陈业新《两汉时期灾害发生的社会原因》(《社会科学辑刊》2期)认为灾害的发生,具有自然的和社会的多重因素。两汉时期不当地发展农业及手工业,尤其是较为发达的冶炼业,是破坏生态和引发灾害的重要因子;盛行于两汉的浮侈世风对林木资源的大量耗费,使得其调节生态和遏制灾害发生的能力大大降低,以致灾害屡发呈蔓延之势;统治集团为争权夺利而发动的战争在毁灭人类文明的同时,也令生态环境资源遭受重创,从而引发灾害。

    2006年陈业新的《两汉荒政思想探析》(《湖北大学学报》01期)认为两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灾害多发期,传统的救灾思想因此而出现了发展历程中的第一个高潮。两汉时的荒政思想主要有积贮备荒论、重农说、仓储说和赈济议等,小农经济的脆弱性是该荒政思想的根源,其思想中含有一定的积极因素。

    2007年吴从祥《从<汉书·五行志>看刘歆的灾异观》(《殷都学刊》01期)从《汉书·五行志》所保存的资料看,刘歆解说灾异往往与董仲舒、刘向等人不同。刘歆常引《左传》解说灾异,常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人君,同时表现出重科学的倾向。刘歆喜好并精通《左传》,依附并感恩于外戚王莽以及执著于学术的性情等,使得刘歆解说灾异与众不同。

    2007年韩吉绍《“严承负说”与两汉灾异论》(《史学月刊》12期)为《太平经》基础理论的“承负”说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善恶报应,继承汉代之前中国本土的善恶报应思想;二是对汉代社会危机提出的一套解释系统,此与灾异论的盛行具有重要关联。前者为《太平经》对下层民众进行宗教教化准备了前提,后者为政治改良方案的提出铺平了道路。尤其后者,对两汉之际不同派别的道教运动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进而深刻影响了后汉之政治变迁。

    三、养老政策和方式的研究

    1984年《西汉时期的养老尊老法》(《法学》04期)认为我国在西汉时期已有养老尊老法律。主要内容是:年纪在七十以上的老年人,由朝廷赐予“王杖”——一种顶端雕刻有斑鸠形象的特制手杖。持“王杖”者,在社会上享有优待或照顾。

    1996年萧安富《略论先秦两汉养老敬老的政策和风尚》(《中华文化论坛》03期)认为衰老是人人无法逃避的规律,也是每个社会无法回避的现实。古往今来,每个时代都会遇到老人问题,都要为老人的特殊状况提供必要的机会,养老敬老,就是其中之一。确切地说,养老主要是一种义务,而敬老则是一种道德风尚。

    2002年臧知非在《“王杖诏书”与汉代养老制度》(《史林》02期)中认为汉代养老制度确立于汉文帝,以后迭有变更;武威新简所载成帝令把汉代养老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宣帝本始二年实行的赐王杖制度和养老制度有相通之处,但并不同一。养老制度是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的义务赡养,而王杖仅赐予里父老、县、乡三老这一特殊群体,是对他们沟通社情民意、维护国家统治的酬谢。养老与王杖制度并行,目的都是建立和维护儒家的伦理系统以稳定社会秩序。

    2005年张从军《鸠杖与汉代敬老习俗》(《民俗研究》01期)以汉代帛画和汉代山东的石刻为基础,参以《汉书》的史料队执杖人的身份和执杖的方式作了详尽的考证,认为在汉文帝至武帝后“曲杖”成为敬老的象征。

    2006年王文涛《汉代民间互助保障的主体——宗族互助》认为宗族互助是汉代民间互助保障的主体,主要表现在经济互助、散财同宗、收养族中孤弱和聚族自保等。对贫弱宗人的救恤,有助于宗族邻里的团结和睦,帮助族人抵御自然灾害和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

    2006年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尹怡朋的硕士论文《秦汉养老政策研究》认为秦汉时期,是中国社会发展史上的重要时期,特别是汉朝“以孝治天下”,为我们留下了有关养老的丰富资料和经验,对后世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了解秦汉时期的养老思想和养老政策,分析秦汉家庭关系,透视当时解决养老纠纷的对策,不但有助于我们了解秦汉时期的社会和历史,更有助于理解传统中国的养老政策,为现今中国社会解决养老问题提供借鉴,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四、灾异与救济研究

    1962年谭其骧《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会出现一个安流的局面》(《学术月刊》02期)则从人文与自然的互动关系上,对黄河泛滥成灾和安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1993年王子今《西汉救荒运输略论》(《中国史研究》03期)认为,两汉政府在以农业为主体的经济条件下,重视组织高效的救荒运输以减缓灾荒对社会的破坏。在救荒运输作为国家实行社会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的另一方面,两汉社会的一些文化特征也体现出来了。

    1994年刘太祥《东汉防灾赈灾措施》(《南都学坛》1期)认为东汉防灾赈灾的措施包括兴修水流、赈济灾民,减轻农民负担、改革政事,减少人祸等。

    1995年吴青《灾异与汉代社会》(《西北大学学报》03期)认为汉代灾异说与董仲舒“灾异谴告说”有特别重大的关系。并从统治者制定或改变政策、利用其进行政治斗争两个方面探讨灾异与政治的关系。他在文章的最后两部分则说明了灾异与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的关系。着重阐明了其与自然科学的关系,认为这是中国自然科学落后于西方的根本因素。

    1998年赖文;李永宸;《东汉末建安大疫考——兼论仲景<伤寒论>是世界上第一部流行性感冒研究专著》(《上海医学》08期)以现代流行病学为指导,以《伤寒论》所载病证、疾病传变规律及伤寒方药功效特点为依据;结合古今中外医学文献和气候、历史资料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东汉末建安大疫很可能是世界上最早有记录的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大流行,仲景《伤寒论》是世界上最早的流感研究专书,伤寒六经病原本是建安年间流感病情不同阶段的症候群。这一史实将对解释近现代流感流行史上的某些问题及防治流感或有所启迪。

    1999年《略论两汉疫情的特点和救灾措施》张剑光、邹国慰(《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04期)两汉时期,史书明确记载的疫病有38次,平均每11.18年就出现一次,其特点为:王朝后期较前期增多;与行军作战紧密相关;乱世发生频繁;高发区域在南方和东部地区;与其他灾害相伴而行。对此,两汉统治者采取了帝王自责,给医药,施钱财,开仓赈济,安葬死者,隔离病人等措施,以缓和矛盾、减轻危害。

    2000年王刚的《西汉荒政与抑商》(《中州学刊》05期)从西汉荒政角度考察了当时的抑商问题。文章认为西汉荒政与其抑商在时间与力度上有相当的对应关系;在荒政下,西汉财政陷入困境,而商贾“不佐国家之急”,成为西汉统治者抑商的直接原因。荒政引发的商人对土地、人口的兼并,在此时更为突出,同时荒政下的社会环境,也增加了其与官府对抗的危险性,这一切更促使西汉官府推行抑商措施。

    2000年井上幸纪《两汉魏晋南北朝的灾异政策》(《南京晓庄学院学报》01期)从西汉确定“独尊儒术”思想以来,中国古代封建君主一直以儒家思想作为其统治的依据。对西汉儒家思想集大成有最大贡献的董仲舒,特别看重天人感应论,作出“灾异谴告说”。封建君主应付灾异时所采取的灾异政策,在两汉时期形成。其内容包括灾异对策与灾异仪礼,分别起回答“天”的谴告、调节阳阴的作用。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事优先于天事的倾向反映到仪礼运用:其重点由灾异移到服丧;由日食移到旱灾。这种变化既有明显的时代特色,又反映了不可阻挡的时代趋势。

    2001年管德祥《两汉时期蝗灾述论》(《中国农史》03期)主要从西汉及东汉蝗灾发生时间和空间分布入手进行研究。讨论范围涉及史书上的蝗灾材料、蝗灾的发灾规律、水灾旱灾蝗灾的三者关系、两汉蝗灾灾情比较及近人蝗灾研究评析等。此外,该文通过分析史书上对蝗灾的用词及制作有关蝗灾发灾简表,试图从不同的角度把两汉时期蝗灾的轮廓勾勒出来。

    2001年刘少虎《论两汉荒政的文化效应》(《益阳师专学报》01期)认为两汉荒政不但缓和了社会矛盾,恢复和发展了生产,稳定了封建统治;而且对整个汉代的社会文化乃至中国古代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则是丰富和完备了汉代的礼乐文化,有利于封建统治秩序的道德化、规范化;促进了汉代思想文化的发达,使天人感应和阴阳灾异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实用性;而在科技文化方面,荒政既有利于汉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又影响了中国古代科技发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由此,对汉代荒政的评价,不能简单地视为迷信、欺骗。

    2003年陈业新《两汉时期天体异常灾害论探讨》(《社会科学战线》03期)梳理出对两汉天体运行灾害思想的危害,指出对两汉灾害思想的评说应持一分为二的辩证态度。

    2005王子今《汉代“海溢”灾害》(《古籍整理研究学刊》04期),考察汉代的“海溢”历史纪录大约有七次,其中明确由海底地震等引发的严格意义上的海啸4次。

    2005甄尽忠《论两汉时期的地震与赈济》(《河南大学学报》03期)指出,两汉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地震多发期,频繁的地震与相伴而来的次生灾害给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由于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当时的人们大多是从灾异谴告这一学说去认识和理解地震。在地震发生后,两汉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赈济措施,主要有减免赋税、徭役,赈贷,节约开支,减轻刑罚和伤亡赈济等,以此来缓和矛盾,保障民生,维护统治。

    2005年杨孝军在《论汉墓画像中的灾异现象》(《东南文化》03期)中以汉墓画像中灾异图像资料为研究对象,结合汉代社会流行的阴阳五行说、天人感应论等,阐述汉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对人生信仰的追求。

    2006年王子今《汉晋时代的“瘴气之害”》考察了汉晋时期的瘴气对社会的影响,他的《黄河流域的竹林分布与秦汉气候史的认识》强调了秦汉时期的竹林分布是生态史研究和经济史研究都应当关注的问题。认为黄河流域竹林“非自然生”是缺乏证据的,他认为竺可桢以竹研究秦和西汉时期的温和气候是有说服力的。

    2006年彭卫、杨振红《说汉代火灾》统计文献记录的汉代火灾有93次,两汉的火灾危险程度增加。汉代人采取的灭火方式主要有取水灭火、以物压火、巫术灭火等三种。与唐代相比,具有非专业的特点。

    2006年王文涛在《汉代的疫病及其流行特点》统计汉代的疫病流行次数约为50次,两汉时期的自然灾害已经呈现出链发性和群发性的特点。疫病往往在自然灾害后流行。疫病次数的多少、流行时间的长短和疫情的大小,与国家控制疫情的能力有极大的关系。

    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金霞祥的博士论文《两汉魏晋南北朝祥瑞灾异研究》认为祥瑞灾异作为一种传统的政治理论与政治文化,较为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的政治与社会,其主要政治功能在于为君主专制统治的合法性与权威性服务。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是祥瑞灾异理论建构和普遍应用的阶段,祥瑞灾异对这一时期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

    五、流民问题研究

    1993年孙如琦《东汉流民和豪族》(《浙江学刊》03期)认为东汉时的流民包括因自然灾害、由苛政处流向宽政处、由统治严密处流向统治薄弱处、由内地逃往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由边境移向内郡五种形式。他指出东汉对流民问题认识更深刻,但解决流民的方式循规蹈矩,并认为豪强地主势力使流民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1986年孙如琦《西汉流民问题初探》(《青海社会科学》04期)分析了西汉流民的去向,认为西汉统治者十分重视流民问题,懂得只有牢固地抓住了民,才能巩固统治。流民问题出于农民的无奈之举。而且流民问题在武帝时日趋严重。具体措施有招抚、优抚。但是西汉后期伴随着土地兼并和农民破产的情况加剧,流民数量呈现加剧趋势。

    2001年李伟、雍际春二人的《两汉流民问题初探》(《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01期)则通过两汉流民问题的产生及其特点、两汉流民安置政策、两汉流民问题的社会影响三个方面较为全面地论述了两汉时期的流民问题。

    六、其他

    2004年上官绪智、温乐平《从秦汉时期造船业看水军战船及后勤漕运保障》(《南都学坛》02期)秦汉时期造船业,设有专门的造船机构,有中央与地方两级之分,皆受中央王权控制;造船的场地分布合理、范围较广,主要在关中、长江沿线、燕齐沿海、南海、洛水一带;造船技术得到快速发展;在船的性能、种类和数量上较前代都有了很大的发展,能够生产多种类型的战船,主要有小型快速攻击战船、大中型战船、侦察船、载重运输船等。这些都为水军装备先进的战船及军事后勤漕运船的保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006年冯骊、上官绪智《汉代军队医疗保障制度初探》认为汉代政府比较重视军队医疗保障,在军队中设有医疗机构,机构编制中有军医、医吏、医卒等人员,其职责任务明确。对军队中各种疾病及时的诊断和汤、丸、散、膏、丹等药物及外科手术、包扎、针灸、外敷等治疗,对有病将士实行巡诊接诊、病情报告、病休、请假、销假、传染病人隔离、病亡将士抚恤等制度,反映了汉代军队医疗在组织人员、药物和医疗技术、制度等方面有了相当高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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