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史研究的近况及新动向
文章出处: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月第34卷第3期
作者简介: [日]森田明(男,日本奈良人,文学博士,大阪市立大学名誉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明清社会经济史 水利社会史研究),孙登洲(山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张俊峰译校(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摘要:以往中国水利史研究多侧重于国家治水、水利工程技术领域,自1990年代以来中国水利史研究出现了从治水社会向水利社会转换的新动向,水利社会史研究成为当前中国水利史研究的热点。中国学者在开展水利社会史研究的过程中,注意以水利为纽带开展综合性整体性的研究,区分不同类型水利社会的特征,讨论水利共同体论等理论焦点,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水利史的研究,有益于中日学者间问题意识之明确、更多的合作、交流与对话。
关键词:中国;水利史;水利社会;类型;共同体
一 以往的水利史研究
提及中国的水利史研究,人们首先想到的或许是兴起于海外的魏特夫(Karl August Wittfogel)的治水理论。他认为,东方社会的形成、发展与治水是密不可分的,由于大规模地修建水利工程和有效地管理这些工程,专制权力的存在不可或缺,中国属于治水核心区域,并将中国视为治水社会。该学说曾在中国引起很大反响,而后受到集中批判,其影响力正在消亡。就现在来自海外的影响力而言,日本的中国水利史研究正受到人们的关注。其具体情况在后文论述中,将进一步加以阐述。
在中国内地研究方面,有堪称经典的郑肇经的《中国水利史》(1939年)与冀朝鼎的《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1935年)。尤其是后者,从广阔的视野就中国史的内部进行了考察,主张重视水利和政治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著名的中国科学技术史专家李约瑟(Joseph Terence Montgomery Needham)在其《中国的科学与文明》一书中指出,如果没有以上二人的水利史成果,他本人的著作是不可能完成的。[1]95
新中国成立后的水利史研究,在经历短暂的停滞后,战前设立于南京的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于1978年在北京得以恢复,推进了新的水利史研究。紧接着,1982年成立了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研究会,全国范围的研究活动得以展开。[1]日本的中国水利史研究会已于1965年成立,与上述这些公立的研究组织进行了学术交流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970年代末以降,中国实施积极的经济发展政策,基于该政策,水利史研究作为水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等现实课题的一环,是以技术史为中心展开的。另一方面,历史地理学领域的农业水利、古运河、城市等传统水利史研究也在开展。[2]而在日本的水利史研究方面,围绕“东洋专制国家”论的争论以及木村正雄的学说———“治水灌溉就是中国古代国家的基础”引起了反响。关于明清时代,自1950年代起,围绕所谓的“水利共同体”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同时在当时的日本,从总体上而言社会经济史仍占据主流,水利史研究也与研究传统的治水、河工、漕运等历史地理的研究一起,开始更多地关注其与社会经济的关系。两者虽在若干问题意识上存在分歧,但在彼此交流过程当中取得了相互补充的效果,这也是不可否认的。
身为当时中国水利史研究第一代领军人物,姚汉源的《中国水利史纲要》(1987年)就出现在这一时期。在姚氏的自序中这样写道,“本书比较注意工程之兴废,稍及政治经济与水利之互相制约,互相影响,为社会发展的一部分,但远远不够,不能成为从经济发展看的水利史,仅能为关心这一问题的专家提供资料而已”。[3]从姚氏的言辞中可窥见其对当时水利史研究的弱点和偏重的些许自省。
随后,周魁一继承了姚氏的理论,以周氏为中心,水利史研究得以积极向前推进,但研究的内容基本上是将治水、水利工程中的技术性研究作为重点课题,姚氏的期望仅止步于萌芽,其期望的明确仍需等待若干时日。水利史研究还承担收着为大坝等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使命,从这个使命而言,这也难以避免。
二 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的转换
步入1990年代,服务于政策性课题的水利史研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政治、经济的稳定,由隶属于各地的大学或研究机构的个人或共同研究项目主导的自由的、主体性的水利史研究也开展得非常活跃。这是由于国内研究环境的完善所致。
如上所述,姚汉源期望从整体上、综合地把握水利与政治、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而研究新动向的萌芽就位于姚汉源这一观点的延长线上。进而言之,就是要阐明历史上的地域民众的自主社会意识与活动力的发掘以及自觉过程。就其具体的研究方向而言,行龙通过华北水利史研究,明确地提出“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认为较之以前,现在研究的视野发展到了一片水阔无边广阔无垠的学术领域。行氏所主张的“水利社会”概念,指的是以水利为中心延伸出来的区域性社会关系体系。认为该区域性社会是一个以水利为核心、包含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民俗、环境等因素的综合有机体,主张从人口、资源、环境角度去研究水利社会的形成与变化,也就是所谓的水利社会史的研究。[1]96与之相关,钱杭亦在浙江萧山湘湖研究中提出水利社会(集体)的概念,其内容跟日本学者长濑守的“水田社会”概念相近。长濑守认为,“以水稻种植为生产基础,通过水稻种植,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联动,形成一个有机的连带区域。因此从中就可以发现具有各种各样的传统价值体系,由于水的关联,又具有类似性、共通性的社会存在。”[4]但是钱杭认为,与长濑守的概念相比,自己的水利社会更在于对特定区域中独特的制度、组织、集团构造的形成、发展与变迁这一综合过程的把握,总之是以水利社会的历史作为研究目的。钱氏将其基本问题具体化,指出水利集体的研究范围是该区域的土地问题、村落关系、国家权力的介入方式、水权的取得与界定、设施的经营方式等等,尤其是集体内部的自律性(包含形式、内容、调节过程)、公权力的存在形式等等是最重要的问题点。[5]可见,两位学者在水利史研究的努力方向上大体是一致的。
不可否认,进行中国水利史研究并使之转换为一个新动向的要因就是中国国内的主体性条件,但另一方面受日本中国水利史研究的影响也不少。张俊峰就将日本中国水利史研究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战后的停滞论、60-70年代的共同体论、80年代以后的区域社会论,在这个过程中日本的学者最关注的是以水利为媒介实现了何种社会关系或者是关注其生态的变化,就地方行政与地方精英的职能、资源与人口等的关系也有所涉及。研究的焦点多是水利共同体的问题。水利组织与村落、国家三者的关系、水权的归属是官还是民(共同体)等的研究成果,对我们的区域水利社会史的研究具有具体的、直接的参考价值。[6]从这段话来看,近来中国水利史研究的问题意识的转换,显然受到日本中国水利史研究的影响。
三 水利社会史的成果
与以往的研究相比,水利社会史研究这个新研究课题的开展,不仅使对象领域得以扩大,在资料状况、研究方法、研究视角等方面都带来了划时代的变化。
下面就介绍一些个别的研究及其具体的成果。
步入21世纪,最初发表的、具有象征性的成果就是中法两国研究机构的合作研究项目,自1998年起历时5年的《华北水资源与社会组织》的调查研究。该研究是由广泛的不同专业领域的学者对山西、陕西地区进行实地调查所取得的成果,并由中华书局于2003年出版了《陕山地区水资源与民间社会调查资料集》(全4集)。关于该资料集的详细内容与特色,在拙著《山陕民众与水的生活》一书中已进行过介绍,故在此仅作简单描述。首先将调查的对象设定为华北地区水资源极其缺乏的山西、陕西基层社会,从历史、地理、社会环境的各个方面就民间用水活动进行了调查。研究方法是通过实施田野调查,收集从未发掘的被称为“民间文书”、“地方资料”的水册、碑刻、传说,而后就此进行分析,就区域民众的用水观念、水资源的分配、共用相关的集体行为、作为不灌溉(生活用水的使用)组织的村社组织等进行考察,弄清了迄今为止尚不明了的地方社会用水体系的实态。在方法论与研究资料方面,这些成果都处于领先地位,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动向。
这个成果之后紧接着就是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的研究。该中心同样也是研究华北水利社会史,利用地处当地的有利条件积极进行研究。他们也是通过实地调查,收集碑刻、水册等原始资料,试图弄清从来未知的末端河川、山溪泉水的使用方法以及水利祭祀等的具体实态。该中心的代表行龙先生,对治水社会进行了批判,主张将以水为中心形成的区域社会称之为水利社会,并从人口、资源、环境方面去考察该区域社会的变化。张俊峰继承了行龙的理论观点,对水利社会的实态分区域进行了更详细的探讨,基于各自的特征进行了类型性的考察。[6]显然,包括其他诸种研究在内,山西、陕西区域现今进行的研究,均将研究的重点置于研究水利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农村社会的变迁相互关系这一新动向之上。
由于资料的关系,以上诸研究多集中在山西、陕西区域,这也是不容否认的。虽说资料环境、研究对象有所不同,但是就问题视角、研究方法而言,与上述华北研究情况基本相同的新动向也波及华中、华南区域的研究以及相关学者,这是很值得关注的。
首先应该提到的是钱杭的研究,他的研究以浙江萧山县的湘湖水利为研究对象。就钱氏的水利社会的概念而言,如前文介绍的那样,通过引进水利社会这一概念,就以湘湖为中心的区域社会(库域社会)及其变迁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并取得了很吸引人的成果。在其著作的开始部分,他写道:“旨在从水利社会史的角度来阐明湘湖水利,而不是将湘湖水利与防洪治河、农田灌溉、水利技术、水利管理等从来的、一般的水利史的研究对象相提并论”。[5]即不是从特定的侧面来对研究对象进行把握,而是旨在阐明以湘湖为中心的一定区域的人群(集团)的组织活动当中所形成的稳定的、相互联系的、整体的社会集团。
其次是冯贤亮的研究。冯氏从社会发展、环境变化、社会的变化与制度变革、水系分布与地方民生的关系等多个方面就浙西即所谓的江南三角洲区域水利进行了考察。坦率地讲,该视角通过环境、民生、社会的相互关系来分析近世浙西区域的水利。这与上述的诸研究相同,都是水利社会史的问题,但它又具有一个特征,即他强调与华北不同,浙西水利在于丰富水环境的利用和改造,这同时也是民生的核心。因此可以说冯氏的研究具有环境社会史倾向的水利研究性质。另外,以往以江南三角洲为中心的微观考察较多,最近集中涌现出了一批新成果,将江南三角洲的整体纳入研究视野,就明清时期的制度改革、赋役问题等进行了考察,区域的环境变化受到关注。通过田野调查对三江流域的河道变迁进行历史的跟踪调查研究就是其中的一例。[7]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水利史研究新动向在中国内地的扩展,一海之隔的台湾地区水利史研究方面,也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发展。据《台湾水利史研究回顾与展望》①称,过去水利史研究的重点在于水利开发的过程、组织的形成与变化、水利支配、水利开发的社会经济的影响等,而当今的重要课题在于水利与环境,自1990年代至本世纪初水环境、水文环境的变化就一直是主要课题。除了传统的水利开发之外,“人-水利-环境”三者的关系以及其区域比较受到人们的重视,这就是当前现状。
中国台湾面积虽小,但由于自然环境区域性的多样性显著,所以在不同区域也存在着以水利为中心所形成的各种各样的水利社会。关于这些水利社会也出现了一些丰富多彩的个别研究,但也有人指出有必要对伴随着水利开发而产生的连锁的、多方面的问题进行立体地把握,认为尤其是面对当今社会的课题,除水利与环境的关系之外,区域间水利开发的异同与比较、河川的变迁等广阔范围的成体系的研究也是不可或缺的。与这样的课题相适应的最新的代表性研究就是李宗信等三人的共同研究。[8]该研究尝试性地提出台湾水利史研究中长期不太受重视的“水利共同体”、“水利秩序”等历史问题,并从社会史、环境史等研究的脉络上就此进行了论述,在近来的前沿性的研究方面是一个积极的成果,其具体内容后面还会进一步论述。
四 水利社会的类型性考察之特征
上文笔者就近十年来中国内地、台湾地区水利社会史研究中的大致共通的基本态势做了论述。张俊峰基于水资源的存在形态进行了分类,并就各种类型的特征进行了分析,即将水资源的类型划分为河水、湖水、泉水、洪水四种形态,并将其所形成的水利社会分别称为泉域社会、湖域社会、流域社会、淤灌社会。[9]这样的类型化在分析水利社会的特质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效,值得评价。然而这只是在山西水利社会史的研究过程中提出来的,若将更为广泛的中国各地的水源纳入考虑范畴的话,应该还会有进一步类型化的可能性,之前提到的分类也可能会有所变动。同样是湖水,钱杭还进一步将其分为自然湖和人造湖,并将后者规定为“库域社会”,而且即便同样都是泉域社会,也有必要再将其再分为灌溉区域和非灌溉区域。
总之,张氏以山西洪洞县汾河流域的广胜寺泉域社会为研究对象,首先从水环境,其次从水资源与水经济、水利组织与政治权利、水权与争水、水信仰与民俗四个方面进行了考察。他认为泉域社会是由具体的历史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以及行为规范等形成的,这种文化的力量使得社会组织一旦形成就陷入一种惰性的稳定,不易再改变,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就是分水、用水体系。唐宋时期,由于制度、技术、组织上都很完善,所以这一时期很稳定,之后在元代大德七年(1303年)由于洪洞大地震的发生,使得这种稳定的节奏遭到破坏。其后产生了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并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例如,以灌溉用地为基础而制定的公平的三七分水制度,在那之后由于用地的增减或者是渠道的变化等原因,分水规定脱离了现实,争水现象层出不穷。时至明清时代,围绕民众争水的抗争亦未曾停止,最终该问题的解决,显然也就只能等待1949年政治变革的到来。[9]40
与华北不同,钱杭的研究则是对以浙江萧山县的湘湖为中心的库域社会进行了详细的考察。这个库域社会是以宋代参与修建湘湖的九乡的人们为核心结成的水利集团,以针对集团内部成员的“均包湖米”之制为基础使共同利益得以保障。但是要维持水利集团的公意,不可避免地需要有效地应对来自内外的社会紧张、摩擦。尤其是自然环境、居民的构成、人口数量、水利设施的变化都给本来自律的、关键的水利集团带来剧烈的动摇甚至是解体的威胁。虽然最初是由部分豪强地主所进行的用水独占、盗湖行为,但更多的是集团内及库域内各类利益群体出于各自不同目的所作的选择。也就是说主张“罢湖复旧”的不把湖水当作必需品的居民集团,使得过去的秩序和向心力趋向崩坏。由于库域居民不同的居住位置、生计方式和阶层背景,使得在与湖水水利的亲疏关系的差异以及获得利益的手段方面产生了分化。居民中兼营渔业、砖瓦制造业的农民并不少见,亦有经商者。由于湘湖湖底黏土土质优良,很适合作砖瓦的原料,其所获得的利益已凌驾农业之上。时至明代砖瓦作为重要的特产,市场进一步扩大,专业化的窑民已遍布湖边。为此,由于事关财政收入,所以官府亦不得不采取一定的保护政策,而这个问题又会给以前的水利集团核心成员造成影响,因此经常维持一个“度”就显得很必要。进入清代以后,两者的对立更加激化。钱氏认为宋末元初以来,南下移民人口增多,给以往水利集团的秩序带来的挑战,最终促使湘湖淤塞和共同体解体。[5]67-86
台湾台北平原的瑠公圳是将三个水圳合并,经改修统合而成,各水圳在各自不同的环境下结成聚落、人群(集团)、社会,形成水利共同体。其水利秩序的运营是建立在灌溉地域的“圳主(开圳者)———管理人———引水人”的多重构造之上的。但是个别的实证研究也表明,由于这个共同体的秩序也受到来自灾害和环境的变化、压力和利害对立的挑战,所以人群(集团)的凝聚与分裂、结合与对立就不可避免。很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圳主和管理人的不在化,使其丧失了土地以及与佃户的紧密关系,变成了单纯的盈利关系。[8]230
除了人为原因导致的用水秩序的弛缓、崩坏之外,另一方面环境上的要素也是非常之大。19世纪后半叶,在台湾茶叶和樟脑成了重要作物,由于北部的山坡地茶园开发激增,导致环境破坏,水土流失。结果陷入了暴风雨时洪灾、平时缺水的危机,由于圳道的移动和淹没等原因,导致用水秩序陷入混乱。该项研究有效利用GIS,从视觉的讨论出发,成功地进行了一定的历史性实证研究,它最终把水利史研究中的空间与环境要素的探讨作为必须条件并予以强调。[10]台湾1990年代以后的水利史研究发展为更加细化的地域研究,结果南北的地域性的变化差异愈发鲜明。[11]即在北部由于埤圳的建设风险之大,开发者难以维系而变卖,出现了由有实力的人(业户)进行的企业式经营等多元的投资模式。而另一方面,相对而言,在南部则是由农民共同进行开发,以乡约为规矩的共同体的经营。[12]总而言之,值得留意的是台湾存在地域的多样性,并且在历史的跨度和历史的条件之下不能与中国大陆同一而论。
如上所述,行龙主张华北的晋水流域的人口、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增强以及围绕水资源的水案的频发是水利秩序崩坏的要因,[15]而钞晓鸿则是通过关中区域的分析,指出水资源的减少促使水利共同体的解体,[14]他们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都认为只有地域环境的特性与地域社会的稳定的结合,才是水利社会得以存在的不可或缺的要素。
五 “水利共同体”论的课题
上文,笔者就中国内地、台湾地区水利史研究的新动向之概要及若干特征进行了介绍,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对日本过去的“水利共同体”论抱有强烈的关注,可以认为在他们研究动机中有这种意识。张俊峰的这种新概念、新理念的提出也是源于魏特夫(Karl August Wittfogel)的治水社会论、日本的水利共同体论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和影响,另外台湾的李氏等的共同研究也只是提出了一个针对水利共同体的试论。
钞晓鸿、张俊峰两位的研究虽然是受日本影响和启发,但是他们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对水利共同体进行了直接的批判。前者虽然承认共同体的存在,但是针对将共同体解体的原因归于土地集中,认为解体时期是在明末清初的这种日本学界的见解进行了实证性批判。进而指出,解体的时期并不是统一的,而在于各个共同体的变化及其背景下的根本性、系统性的问题,在严重缺水的华北最终就归结于对水资源的控制。[14]
后者则是通过通利渠的研究来探究共同体的存在,最终提出了一个如何来理解水利共同体这样一个根源性的问题。进而得出结论,认为所谓的水利共同体本质上不过是围绕用水确保伸缩自如的不确定的利益圈而已,另一方面还指出共同体概念的是否适用于解释中国农村社会的水利问题,值得讨论。[15]从事湘湖研究的钱杭将共同体理论作为分析手段进行了实证研究的尝试,结果认为要对具有特殊性的水利社会适用一定的理论可能需要若干犹豫和限度,对当前是否具有适用的可能性持保留意见。[5]12总之这些研究都可以理解为是针对“水利共同体”理论再生的研究。
那么,对于这种以日本的水利共同体论为基础的来自中国的问题和批判,我们应该如何来应对呢?首先,我们应该真诚地接受中国学界利用地理位置之利和史料上的优势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对以前的水利共同体论进行彻底的再讨论。其次,还可以考虑今后通过日、中两国水利史学者之间的相互交流或者合作研究等方式,用最新的实证性研究来探讨水利共同体概念适用与否的问题,或者着手构筑一个新的概念。因此,国际上学者间的问题意识之明确和共有就显得不可或缺,期待水利共同体论研究能够在今后的研究中取得新的发展。
【附记】本文在2010年9月23日至25日期间,由“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会召开的“黄富三教授荣退暨第2回台湾商业传统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此外,本文在完稿之后,通过参加了2010年8月10日至13日由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召开的“首届中国水利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松田吉郎教授,得到了张俊峰在这次会议上发表的《类型学视野下的中国水利社会史研究》这篇论文。此论文和本稿关联的部分很多,也有很多需要提及的地方,可是由于时间的关系在这里不多加介绍了。
注释:
①陈国栋,陈鸿图.台湾水利史研究回顾与趋势[M]//Water Control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Northern China.巴黎:E.F.E.O.,2004:21-23.蔡志展.明清台湾水利开发研究[M].台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9:217.
参考文献:
[1]行龙.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M]//走向田野与社会.北京:三联书店,2007:95.
[2]藤田胜久.中国最近的水利史研究[J].中国水利史研究(13),1983:29-45.
[3]姚汉源.中国水利史纲要[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87:5.
[4]长濑守.宋元水利史研究:序章[M].日本:国书刊行会,1983:25.
[5]钱杭.库域型水利社会研究-萧山湘湖水利集团的兴与衰[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2-4.
[6]张俊峰.明清以来洪洞水利与社会变迁-基于田野调查的分析与研究[D].山西大学2006届博士论文,8-9.
[7]冯贤亮.近世浙西的环境、水利与社会[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8]李宗信,顾雅文,庄永忠.水利秩序的形成与崩坏———18至20世纪初期瑠公圳的变迁[M]//黄富三.海·河与台湾聚落变迁.台北:“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2009:50-60.
[9]张俊峰.“泉域社会”:历史时期山西汾河流域汉人社区的文化类型———以广胜寺泉域为中心的个案考察.油印本,2009:1-2.
[10]林玉茹,李毓中.台湾史研究入门[M].森田明,译.东京:汲古书院,2004:85-86.
[11]王世庆.从清代台湾农田水利开发看农村社会关系[M]//清代台湾社会经济.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4:190-197.
[12]陈鸿图.水利开发与清代嘉南平原的发展[M].台北:国史馆,1996.
[13]行龙.明清以来晋水流域的环境与灾害[M]//走向田野与社会.北京:三联书店,2007:132-160.
[14]钞晓鸿.灌溉、环境与水利共同体-基于清代关中中部的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6(4):190-204.
[15]张俊峰.共同体何在?———基于明清以来汾河流域通利渠的调查与研究[J].中国水利史研究,2007(35):3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