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 钞晓鸿
《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
自从人类诞生以来,人与环境的关系史就出现了,愈到后来,两者的互动愈益密切,与当代的关联性、延续性愈益显著。无论是基于学术,还是现实,环境史研究的必要性都更加迫切。随着研究方法的更新与材料的发掘积累,文献成为晚近以来环境史研究中涵盖面最广、信息最为丰富的材料之一,以此建立的环境要素序列的分辨率和准确性也越高。[1]
中国文献典籍非常丰富,展现了我国环境史研究的独特魅力和广阔前景。不过,据以研究也有不便之处:总体来说,是文献总量异常庞大,分藏各地,查找、掌握实属不易。其中关于环境的记录或隐或现于各种典籍之中,且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含有作者的主观臆测与倾向,有的存在错谬与疏漏。在环境史研究中,既需要广泛阅读查找,又需要审慎鉴别分析,然后才能根据文献是否适用研究对象而决定是否加以利用。兹以明清时期为例略作说明。
一、灾害统计
自然环境的异常变化若引发灾害,更易引起人们的关注与记录,留下的专题文献也相对丰富。这些文献记录常常成为今人考察历史上环境变化的重要依据。
学界通常对灾害发生的种类、级别、频率、地域分布等进行统计分析,冀以揭示各类灾害的时空分布规律。就方法论与研究思路而言,无可非议。不过,在开始统计分析之前,需要了解所用文献的来龙去脉、编纂背景,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掌握其收录原则、统计口径、误差等等,不能找到即用、草率从事。如在清代全国性的灾害研究中,《清史稿·灾异志》记载了清代的多种灾害与异常现象,篇幅不大,使用方便,是利用率最高的史料之一。直至今天,仍有不少论著将其作为清代灾害统计的基本依据,或以为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实不然。
笔者曾在台北外双溪的故宫博物院查阅《清史稿·灾异志》的原始编纂档案,可知在今本《清史稿·灾异志》之前,至少存在“第一次稿”、“第二次底稿”和“定稿”三个版本,三者是依次关联的连续系列。文献编号030006一册封面的原始说明即称:“此第一次稿太多,已删去大半”。若是文字删繁就简,或是内容剔除荒诞,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但经笔者查阅核对,发现其中包括对灾害内容的删除,有些显然是随意行事。如用“第一次稿”与通行的中华书局标点本《清史稿》对照比较,可以发现《清史稿·灾异志》有不少错乱遗漏。以咸丰六年(1856)蝗灾为例,标点本《清史稿》与“第一次稿”的蝗灾记载均较多,但经比对,前者除月份之误外,又将望都、乐亭、武清、平谷、湖州、定海、武昌、钟祥、京山、德安、黄安等地的蝗灾记载用笔勾销,仅一年之中就缺漏了10余州县,可见《清史稿·灾异志》问题之严重。甚至还造成连续多年无蝗灾之假象,如同治一朝即付阙如。然而根据地方志及私人文集,仅同治元年(1862),华北、江南等地就有蝗灾记录,何况《清史稿·穆宗本纪》同治元年八月还记载:“诏顺直捕蝗”,足见《清史稿·灾异志》之疏漏。笔者认为,《清史稿·灾异志》或可作为灾害研究之参考,而绝不能作为系统分析的基本依据。
其他正史中的《五行志》或《灾异志》,也是学界统计某朝灾害的重要史料,由于其编纂档案不存,所以无法如上述《清史稿》一样进行比对分析。然而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亦可甄别订正。例如明代,若以地方志或《明实录》来统计分析灾害,其误差比《明史·五行志》要小得多。有学者根据《明实录》统计明代蝗灾,除崇祯朝之外,计有137次,较之《明史·五行志》的60次蝗灾记录就多出一倍有余。[2]
由此看来,以《明史·五行志》、《清史稿·灾异志》进行灾害统计,无论采用何种统计手段,都无法弥补原始数据大量缺失等因素造成的失误与缺憾。
二、降水分析
环境异常、自然灾害值得重视,但人们主要还是在常规环境下生产生活,此类环境更值得深入探讨。
降水属于日常天气变化,较长时段的降水纪录可用以研究气候变迁。在使用仪器观测之前,[3]清代官员的雨雪奏报是该方面的典型文献材料,其直接目的是报告各地近期降水情形(其中也偶有降水异常)。此类奏报数量多、地域广、系统性强、分辨率高。降水起始有时精确到时辰,地点范围以府县居多,信息来源多是地方大员的亲历或是属员的汇报,亦有赴任、钦差大员的奏报。除对降水的定性描述之外,有的还有起讫时间、渗透土壤深度或降雪厚度,后者以尺寸表示,即所谓的“雨雪分寸”。这些奏报至今仍保存在海峡两岸的清代档册之中。截至目前,只有个别学者用以重建乾隆以来黄河中下游的降水变化序列,时间分辨率可以精确到年、季。[4]
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对雨雪分寸奏报做出初步评价:“精确度不一定很高,但有一定的可靠性。”[5]此后,笔者尚未见到对此档案进行逐一整理的具体甄别评估意见。对雨雪分寸奏报的详备评价尚待来日,为此需要阅读、鉴别大量的原始奏折。笔者阅读若干此类档案时发现:其一,定性描述存在笼统性与伸缩性,且有的失误是屡次出现。其二,在定量记录方面,同一地区同一次降水渗透深度,有的在不同官员的表述中存在出入。“深透”、“沾足”等曾是官员对降水的定性描述,乾隆对此曾有质询。如山东巡抚阿尔泰乾隆二十七年(1762)五月初六日回奏降雨情形,称“泰安府所属各州县于四月二十三日得雨深透”等,乾隆在“深透”旁朱批:“此语恐不实,王福回至泰安时云,遇雨不过寸余,何得谓之深透耶?”[6]此折及朱批学界曾经提及,并引用作为朝廷防止官吏讳灾、粉饰太平的具体证据。笔者再查该折录副,其“开面”及末尾朱批“览”俱全,朱批时间是五月初十,然而非常蹊跷的是,原朱批的“此语恐不实……何得谓之深透耶?”却遗漏未录。[7]按照清代军机处规章,凡经朱批奏折,皆有录副,且各折抄毕,军机章京还要以正副二本互相校读,最后才在录副上填写具奏人、奏某事及日期,是为“开面”。遗漏朱批至少说明,当时部分官员对此类内容并未高度重视。
至乾隆四十年九月二十五日,两淮盐政伊龄阿奏称,扬州从九月“二十二日辰刻起,昼夜大雨如注,直至二十三日辰刻止,地土深透,约有三四寸,四野沾足”。再据该折录副,可知十月初八日乾隆在“三四寸”之旁朱批,“三四寸,何得谓之深透沾足?”[8]当日上谕,要求江苏巡抚萨载、两江总督高晋据实详查复奏。上谕认为,昼夜大雨如注与入土三四寸之间互相矛盾,“恐所称昼夜大雨及深透之说,不免稍有粉饰,未必尽确”。[9]在未获悉上谕之前,十月十二日萨载上奏,仍称此前二十二、二十三日,本地“得雨普遍沾足,地土滋润”。[10]然而十月十五日接悉上谕后,在十七日的奏折中则改称,“二十二、二十三两日,雨势绵密,沾被甚广”。此前的“沾足”没有了。奏折中还奏报各府此两日的降水情形,并说明渗透深度,其中“江宁、常州、镇江三属内溧水、江阴、金坛等县,得雨一二寸,其余各县亦有三四寸不等”。[11]可见此前的深透、沾足之说不实。再说高晋在接到上谕后回奏,“迨二十二三两日,雨水优渥,远近均沾”, 而非深透沾足,朱批亦称“究属未透足”。高晋还具体说明,“江宁、苏州、常州、镇江等府属,亦据禀报各得雨四五寸不等”。[12]此处的“四五寸”与上述萨载奏报的“一二寸”、充其量为“三四寸”是有明显出入的。
通过雨雪分寸奏报,常规环境变化亦可揭示出来。然而此类文献需要比对分析,明晰原委,找出异同,减少误差,然后才能据以进行统计分析。另外从具奏者地位身份来看,当初伊龄阿的上奏是针对自己的两淮盐政,实欲说明降雨有利于水路食盐运输。而地方督抚则主掌军政民情,包括农业生产,所以乾隆未让伊龄阿复核,却要高晋、萨载查核回奏。这涉及具奏者的身份与职权,是环境社会史可资探讨的史料。
三、生态变迁
以前中国的环境、生态史研究,考察其中一两个要素者居多,对各要素之间关系的综合分析不足,虽然行文中有生态环境,但其中生态内容甚少,罕见生态系统的变化。诚然,生态方面的文献比较零散,前人认识有限,必须经过对史料的大量发掘、综合研究,运用现代生态学知识,才能揭示生态系统的变化。不过另一方面,前人的一些敏锐观察与深刻认识需要发掘,个别有识之士,不仅揭示了当地的环境、生态变化,而且还指出其中的自然与社会诱因,只是我们此前没有发现这些记载而已。
黄土高原属于生态敏感区,明代前中期有规模不小的屯垦与开发,适遇现代小冰期的寒冷期,势必对当地的生态造成危害。兹以嘉靖《庆阳府志》的相关记载为例。河南祥符人李绅,嘉靖二十五年(1546)由山东登州改任庆阳知府,对环境的巨大反差有切身感受,所撰庆阳《山水歌》其中有:
水滨绝无鱼网集,山头但有农驱犊。
水性湍兮势滔滔,俄尔高岸为深谷。
山顶秃兮时濯濯,秋来拢上惟糜菽。[13]
可见当地农业垦殖,山顶植被遭到破坏,童山濯濯,水流湍急,水土流失加剧,其中河流侵蚀严重程度可由“俄尔高岸为深谷”见其一斑。植被破坏,导致区域水源涵养能力下降,改变了河流的水文特征,汛期导致山洪爆发,极易引发灾害。如嘉靖二十八年七月大水,庆阳城“南关居民溺死者万余,夹河两岸仅数里许,死者亦万人。庐居货市,顷成沙碛”。不到10年,嘉靖三十七年七月,大雨再次引发洪水,房舍倾圮、城墙崩塌。[14]这些环境要素的显著变化,势必引起生态系统的变化。
关于当地生态变化状况及其原因,笔者在嘉靖《庆阳府志·物产》卷中找到一则典型材料,尚未为环境史研究者所利用。兹摘抄如下:
昔吾乡合抱参天之木,林麓连亘于五百里之外,虎豹獐鹿之属得以接迹于山薮。据去旧志才五十余年尔,而今椽檩不具,且出薪于六七百里之远。虽狐兔之鲜,亦无所栖矣。此又不可慨耶。嗟夫!岂尽皆天时?人事渐致哉。往之斧斤不时,已为无度,而野火不禁,使百年地力一旦成烬,此其濯濯之由也。……若去年丁巳之田鼠害稼,顷亩立尽,家鼠尽游,而猫且避之,似又不可不附见于此也。[15]
据“去年丁巳”可知,该文当完成于嘉靖三十七年(戊午年, 1558),概述16世纪前半叶的生态变化。可见当地50余年之前,森林覆盖率高,在近乎原始的广袤山林之中,各种动物栖息繁衍。然而半个多世纪之后,由于过度砍伐,昔日苍翠山峦变成濯濯童山,栖息于森林中的动物种群急剧减少,原有的森林生态系统失衡,以至于老鼠大量繁殖,田鼠毁坏庄稼,家鼠四处游窜。对于这一环境、生态变化,府志作者认为,不能全部归因于“天时”即自然环境的自我演替,更重要的是“人事渐致”即人为逐渐造成的恶果。
由此可见,在中国环境史研究中,一方面需要加强现代环境、生态知识的吸收与利用,用数理逻辑等方法找出各种环境要素及其变化的关联性,从相关变化中推断出生态系统的运行状况。而在文献方面,对前人已经揭示、认识的环境与生态变迁,需要下大力气予以发掘和利用。
尽管丰富的文献记录了环境史的若干层次内容,但绝不能不加甄别地找到即用。若欲深刻理解、充分把握文献的内容,则需了解文献内容以外的信息,如作者情况、写作背景、信息来源、文献性质、版本流传等等。只有查勘比对、综合分析,才能防范其有意无意的偏差与错误。笔者并非忽视更新观念、转换视角的重要性。对于所有史料,不管其有无疏误,还要看是以什么样的角度来研究什么问题。例如,清代乾隆时期以来,关中中部各渠道人士刻意编纂水利文献,对于部分内容各自给予特别解释,甚至蓄意篡改此前文献(包括数据)。后者在研究农田水利(如面积等)时当然应该特别注意,然而若用以研究水资源紧缺、灌溉环境变化之下,不同利益群体的反应,则是特别典型的史料,这些“不实”的文献反而真实地反映了环境变化之下人们的行为方式与心态。[16]
[1] 参见张德二:《中国历史文献档案中的古环境记录》,《地球科学进展》1998年第3期。
[2] 闵宗殿:《〈明史·五行志·蝗蝻〉校补》,《中国农史》1998年第4期。
[3] 清代也有个别地点使用仪器观测气象并留下降水数据,参见竺可桢:《前清北京之气象纪录》,《气象学报》1936年第2期。
[4] 郑景云、郝志新、葛全胜:《黄河中下游地区过去300年降水变化》,《中国科学》D辑, 2005年第8期。
[5] 张瑾瑢:《清代档案中的气象资料》,《历史档案》1982年第2期。
[6] 阿尔泰奏折,乾隆二十七年五月初六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下馆藏不再注明)朱批奏折04—01—25—0111—005。
[7] 阿尔泰奏折录副,乾隆二十七年五月初六日上奏,五月初十日朱批,录副奏折03—0980—020。
[8] 伊龄阿奏折及录副,乾隆四十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奏,十月初八日朱批,朱批奏折04—01—24—0066—064,录副奏折03—0596—064。
[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朝上谕档》第8册,乾隆四十年十月初八日,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8年,第27页。
[10] 萨载奏折,乾隆四十年十月十二日,朱批奏折04—01—01—0333—010。
[11] 萨载奏折,乾隆四十年十月十七日,朱批奏折04—01—24—0066—071。
[12] 高晋奏折,乾隆四十年十月十六日,朱批奏折04—01—24—0066—070。
[13] 《庆阳府志》卷20《艺文二》,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 2001年,第478页。
[14] 《庆阳府志》卷18《纪异》,第437—438页。
[15] 《庆阳府志》卷3《物产》,第61—62页。
[16] 钞晓鸿:《争夺水利 寻求证据:清至民国时期关中水利文献的传承与编造》,刘翠溶主编:《自然与人为互动:环境史研究的视角》,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283—3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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