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中心教授 王利华
《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
环境史学在最近几十年迅速兴起,首先是由于强烈的现实需要———面对全球性的严重生态危机,人们需要向历史拷问种种环境问题的来龙去脉。但它同时也是一个非常符合历史逻辑的重大学科进步:历史学发展到今天,不仅需要从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中认识历史(就像以往所做的那样),而且需要透过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认识历史,以便更好地回答人从哪里来、向何处去和怎么办这些根本性问题。环境史研究试图运用新的思想理论和技术方法,重现人类生存环境的历史面貌,揭示人与自然之间的复杂历史关系,并重新认识人的历史。它不仅开辟了新的史学领域,而且提出了新的历史思维,将形成新的历史知识体系,还可能引发历史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一场革命。
环境史学作为一个史学专门分支,在中国被正式提出的时间稍晚于西方,但历史地理学、农林生物史和考古学等领域的先期研究已经为之打下深厚的基础。最近十多年来,经过一批学者的积极努力,环境史研究的重要意义和学术魅力日益凸显,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认同,关于其研究的必要性已无需多作讨论。当前环境史学同仁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整合已有的学术资源,系统地建构中国环境史学体系,以便全面推动这一新兴学术朝着正确方向稳定发展。
笔者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乃是有感于中国环境史研究的现状。最近几年,中国环境史研究发展诚然迅速,与之相关的立项、会议和论著越来越多,显得相当热闹,以致学界认为环境史研究已在中国“异军突起”。[1]然而,仔细观察就可发现:迄今为止,相关的研究仍旧由不同领域的学者分别进行,研究者大体尚未超越各自学科原有的指向、路径和话语,彼此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联系,更很少有人专门论述环境史的学科体系建构问题。这些情况说明:中国环境史研究仍处于零散状态,成为一种学理清晰、架构完整和自成体系的专门学术尚需时日,在学科设计、学理探索、资料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尚未展开。有鉴于此,笔者谨就中国环境史学的建构思路提出几点浅见。
首先,要将环境史建设成为一种专门之学,必须清楚地说明它究竟是什么。
自美国学者R.纳什提出“环境史”这个名词以来,关于“什么是环境史”,中外学者有不少讨论,一些学者干脆以“什么是环境史”为题发表论著,如美国著名学者J.唐纳德·休斯就专门写了一本书,书名就叫《什么是环境史》。但是,不同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表述各不相同,与20世纪讨论“什么是文化”时纷纭聚讼的情形颇为相似。笔者陈述几点粗浅想法供大家批评。
(一)环境史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它既是一个新史学领域,更是历史研究的一种新思维。其基本旨趣和新颖之处,李根蟠概括为“人类回归自然,自然进入历史”。[2]在笔者看来,前一句话强调了人的自然属性,人类社会是地球生态系统的一部分,环境史将以新的观念和立场重新考察人的历史;后一句话则明确了自然环境也是历史参与者,应当成为历史研究的重要对象,这意味着史学领域的显著拓宽。
(二)环境史遵循历史科学的基本原则,但它将采用新的理论方法和分析工具———生态学,把生态分析方法引入历史研究过程,用生态学的话语体系来解说人类历史。由于环境史家必须面对社会和自然两大方面的复杂问题,因此还需广泛学习和采用其他学科的知识、理论和技术方法,它是一种典型的跨学科研究。环境史以生态学为主,并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方法,开展对历史的多学科研究,寻求新的历史认识。笔者将其概括为“取百科之道术,求故实之新知”。[3]
(三)在环境史的视野中,历史被看作是一个广义的生态过程,人类与所在环境诸因素相互作用、彼此因应。人类无疑是历史的主角,但环境(包括众多的生物和非生物因素)并不仅仅是“背景”———像戏剧中的布景和道具那样,而是活跃在不同故事情节中的“演员”和“角色”,人与环境共同演出了“历史戏剧”。
(四)环境史研究立足于人与自然相互接触的界面,不仅考察人类作用下的自然环境变迁,而且考察自然影响和参与下的人类活动、成果及其发展变化,着重揭示两者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演变。环境史家所关注的是社会文化发展和自然生态变迁的共同场域,不曾与人类活动发生联系的自然事物和现象,则不在环境史研究之列。
(五)环境史研究的任务,不仅是为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提供经验,更是通过全面整理和系统检讨人类认识自然环境、利用环境资源和应对环境威胁的全部知识、观念、行为、组织、制度和物质成果,对人与自然的历史关系进行深层思考,重新确定“人”的历史地位,进一步揭示文明的本质,为谋求人与自然的永久和谐提供思想资源。
其次,要使环境史成为一种专门学问,必须厘清其与不同学科相关研究之间的关系。
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涉及自然环境或地理环境的历史研究很早就已经开始,但环境史研究兴起不过四十来年。环境史作为一种新学术的出现,具有特殊的历史情境和不同于以往研究的新诉求。笔者赞成梅雪芹区分“环境的历史”和“环境史”的主张,[4]这样做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也有利于更加明确环境史家的责任。如果说,历史学家最初是有感于现实环境问题对“环境的历史”产生了研究兴趣的话,那么到了今天,则应当转向对人类与自然协同演进关系的系统思考,“环境史”应当成为一种既具有强烈现实关怀、又具有深刻历史哲学思考和生命价值追求的特殊事业。
目前涉及中国历史生态环境的研究分属于若干不同的学科范畴:一是自然科学家的环境变迁研究,可以视为地球科学中地球史或者自然史的一部分;二是历史学家(包括历史地理学家、农林生物史学家等)对历史自然环境问题的考察。这两种研究拥有不少共同的课题,存在着相互资借、合作和对话的空间,但学术分野仍非常明显:大体来说,前一种研究的时间尺度远大于后者,通常只关注大自然的自行演变,并不重视甚至不考虑人类活动的因素;后一类研究则以人类诞生为起点,重视自然环境及其诸多要素(如气候、土地、河流、森林、动物等)在人类活动作用下的历史变迁。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逐渐关注自然因素对经济生产和社会生活(包括经济生产、交通、聚落乃至日常生活、社会风俗)的历史影响;此外,考古学也较早地关注了远古社会文化与所在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显然,后一类研究更接近于我们所主张建立的“环境史”。
不过,以往的相关研究尚未构成中国环境史学,因为它们只是各个领域的延伸课题,虽然将环境因素纳入了思考范围,却并非以系统重现历史上的人类生存环境、全面解说人与环境的历史关系为鹄的,即使很好地解决了环境史家需要解决的某些历史问题,也只是为构建环境史学体系准备了一些基础素材。
这样说对历史地理学家可能有失公允,因为他们向以考察“历史上的人地关系”为目标并开展了大量研究,现今被视为环境史的成果多半是出自他们之手。如此说来,厘清历史地理学的人地关系研究与环境史研究之间的区别,是环境史学能否取得独立学术地位的一个关键(在环境史学的诞生地———美国,这个问题似乎不是特别紧要)。目前国内学人之间存在某些不同意见,其实正与此有关。这里笔者想提出几点意见,说明在历史地理学之外专门构建环境史学是十分必要的,决非“头上安头”、“床上架床”。
(一)当代学术发展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学科林立和不同学科互相交叉、彼此渗透,这给不同学科的定位造成一些困难,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的关系不易厘清仅是其中的一个实例。
(二)学科判分不能仅根据它们的研究对象,还应当根据其理论基础。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虽在研究对象上存在着很大的重叠,但两者的理论基础显然不同:环境史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因此它又被称为“生态史”;历史地理学的理论基础则是地理学。
(三)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在研究路径和学术目标上存在显著差异:基于生态学理论的环境史,将人类及其环境视为一个相互依存的生命系统———即“人类生态系统”,将历史视为人类与非人类因素相互作用的生态过程,致力于揭示人类历史演进的生态机制,它是一种强调生命系统过程的历史;历史地理学虽然重视人地关系,但主要着眼点是历史现象的空间逻辑,着重对“地景”、“外观”和“布局”进行时空描述和分析。换言之,历史地理学比较侧重于生态环境的形貌、景观等方面的历史变化,环境史则更重视人类生态系统属性、结构、功能的演变过程和动力机制,其间的区别或如“形”、“质”之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强调要厘清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的关系,既非否认历史地理学者对中国环境史研究的拓荒之功,更非划界设篱,圈占地盘,而是希望进一步明确环境史学的特殊任务和目标。只有明确了它的任务与目标,才可能将人与自然之间的历史故事讲得更中肯、更透彻,环境史才能推进到其他领域学者未尝顾及和难以顾及之处,并逐渐自成体系。事实上,笔者曾多次强调环境史的本土学术渊源,甚至认为中国环境史研究主要导源于历史地理学。[5]在今后的研究中,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在具体课题上仍将有许多重叠、交叉和互相渗透,这两个领域的研究者是亲密的同盟军,在很多情况下甚至是“同一战壕里的战友”,只是目标定位和职责分工各有侧重而已。
再次,环境史要想成为一种专门学问,必须构建完整的学术框架和概念体系。
任何一门学科都具有符合某种逻辑的学术架构,不仅拥有自己的基本领地、核心命题,而且拥有一套理论方法、分析工具和概念体系。自然,这些方面并非从一开始就很清晰、很成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实践、讨论和提炼;但是,学理探讨对于每个新兴学科的建设都是必需的,从一开始就应受到高度重视,否则就难以上升到“学”的层次,环境史亦然。设计学术框架和建立概念体系,是为了使环境史研究更加符合历史实际与学术逻辑,更加专业化,更有计划地向前稳步推进。
客观地说,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明显落后于欧美。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关于环境史的性质、特点、内容、思想方法和技术手段等,一批西方学者已做了相当深入的理论阐述,推出了不少颇有影响的论著,在与经济、社会、文化、技术、性别、政治史乃至全球史研究不断沟通和联结的同时,环境史研究日益趋于“专业化”。反观中国,目前仅有几位学者发表过若干理论文章,系统的理论著作则尚未见之;其二,也许是更重要的方面,西方学者在论述某个历史问题时通常首先要表明其理论依据,其研究往往具有明确的理论诉求;而中国学者总体上偏重考实和叙事,理论解说则比较弱。这两种治学传统或风格原本并无显著的高下之分,但对于迫切需要理论建设的中国环境史来说,轻忽理论诉求不能不说是一种缺陷。
最近几年,一批从事外国史研究的中青年学者陆续介绍了不少西方环境史论著,增进了中国学术界对国外环境史学理论方法的了解,为建构中国环境史学提供了“他山之石”,今后仍需加强相关成果的译介工作。不过应特别指出的是,国外的理论源于其自身的学术文化传统和生态环境现实,未必尽皆适用于中国。我们应当鼓起勇气自行开展理论探索,一面向西方同行学习,一面从生态学等相关学科中直接借取,重要的是根据本国的实际和史学传统提出“中国的”环境史学命题,创建“中国的”环境史学理论方法体系,从而向世界提供“中国的”环境历史经验。
受生态人类学家和外国环境史家的启发,经过不断思考和修正,此前笔者曾提出将人类生态系统演变作为环境史研究的基本内容,这里再就环境史学的思想理念和研究架构提出几点新的主张和设想。
一是“生命中心论”。主张将生命关怀放在首位,既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亦不赞同极端“生态中心主义”。由人、其他生物及其生存环境中的诸多因素共同构成的生态系统演化过程及其动力机制,应作为环境史研究的主要导向;既具有生物属性、又具有社会和文化属性的人的生命活动是观察研究的重点。撇开人类生命活动来讨论环境的历史是没有意义的。
二是“生命共同体论”。主张人与周围世界中的其他生命形式是相互作用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人作为具有高度自觉意识的类群,通常发挥着主导作用。尽管彼此之间存在着各种矛盾与冲突,但总体来说是一种互相依存、彼此互利的共生关系。环境史研究需要特别关注这些关系。
三是“物质能量基础论”。主张将物质能量体系作为环境史学建构的主要起点之一。物质能量(食物、能源等)是可定量测度的指标,其生产、流动和转化不仅是人类生态系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而且是衡量文明历史发展的主要尺度。人与自然的交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从开发、利用环境资源以获得基本生存资料起步的。由此出发,人类不断认识自然、适应环境, 创造了各种生产方式、观念知识、社会组织乃至政治体制。
四是“因应—协同论”。在人类生态系统中,一切因素和关系都是动态变化的,人类及其社会和文化与外部环境诸因素之间,在不同时间尺度、空间范围中存在着疏密不同、主次不定和极其复杂的彼此因应、协同演变关系。在因应自然变化的过程中,人类不仅努力突破环境的限制,发展了生命系统的能量支持体系,而且努力防御来自环境的威胁,发展了生命系统的防卫保障体系。
环境史研究除了系统地考察自然环境的历史面貌外,尤应注重以下方面。
(一)生命支持系统的历史———从维系人类社会的物质条件(特别是食物和能源)出发,考察人们如何为了谋取生活资料不断与自然交往,不同历史时代和环境条件下的社会文明具有怎样的食物及其他物质能量基础。
(二)生命护卫系统的历史———从人类安全的角度出发,考察历史上的疾病、灾害乃至战争的生态环境根源,考察它们如何影响人类社会文明的历史进程,人类如何应对来自环境中的各种自然的、人为的或人与自然交相作用所造成的灾祸。
(三)生态认知系统的历史———包括格物认知、伦理认知、宗教认知和诗性认知,涉及科学、宗教、民俗和审美等诸多方面,考察历史上人类关于自身与环境关系的认知方法和知识水平,考察有关思想、观念、经验和知识如何影响人们同环境进一步打交道。
(四)生态—社会组织的历史———包括互相作用的两个方面:其一,人类如何通过一定的观念、知识、制度和技术,将各种生态资源组织起来,构成自身生存条件的一部分;其二,人类在适应环境、利用资源的过程中又是如何组织自己的群体,形成了怎样的体制和规范。
毋庸讳言,上述设想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文化取向。它们一方面具有矫正以往环境史研究过分偏重自然、忽视人文社会的作用;另一方面亦是基于环境史研究的角色定位。人与环境的交往是基于一定文化的社会行为,从历史角度来看,“环境”既是客观的自然存在,同时也是“文化的建构”,人类环境是随着社会、文化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揭示两者间的关系正是历史学环境史研究的主要任务。
最后特别强调一点:中国环境史研究必须与其他方面的中国史研究积极沟通和联结,不仅应当揭橥新的历史问题,更应当积极求索对老问题的新解释。笔者内心更愿意将环境史当作一种新的历史认识方式和解释体系。美国学者J.唐纳德·休斯(J. Donald Hughes)也说:环境史“这门历史的方法是将生态分析运用到历史研究之中,从而补充了已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历史分析形式”。[6]中国环境史研究非但不能抛开以往的史学命题,而且应当积极地切入这些命题。唯有这样,环境史家才能从绵长深厚的中国史学传统中汲取营养,并在其学术发展脉络中找到合适的位置,发挥应有的作用。笔者坚信,环境史对于中国史研究的许多重大问题,不仅可以提供特殊的视角,而且可能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1] 《光明日报》理论部、《学术月刊》编辑部:《2006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之“热点八”:环境史研究异军突起》,《光明日报》2007年1月16日,第11版“理论周刊”。
[2] 李根蟠:《环境史视野与经济史研究———以农史为中心的思考》,《南开学报》2006年第2期。
[3] 笔者针对“中国生态环境史学网”的学术目标所作的概括。网址: http://www.202.113.21.6。
[4] 梅雪芹:《从环境的历史到环境史———关于环境史研究的一种认识》,《学术研究》2006年第9期。
[5] 例如笔者曾在《中国生态史学的思想框架和研究理路》(《南开学报》2006年第2期)一文中,简要梳理了中国生态环境史的本土学术渊源,并且指出:“如果说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主要是从历史地理学中生长出来的,也不算言过其实。”
[6] 参见J.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译者序”,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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