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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荒活民:清末民初以前中国荒政书考论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6-21

救荒活民:清末民初以前中国荒政书考论*

 

夏明方

清史研究 2010年第2

[作者简介]夏明方(1964),男,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北京100872

 

[摘要]本文系作者为《中国荒政书集成》(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所做序言略加修改而成。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者对“荒政书的内涵与外延作出新的界定,进而对清末民初以前中国荒政书的总目(包括现存、已佚及外人著译类)进行全面考订,同时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较为系统地梳理了中国荒政书的编纂体系及其演进的脉络,对由此反映的中国救荒思想与救荒制度的延续与变动也做了概要性的论述,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中国荒政书救荒体制

 

二十世纪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对中国荒政书的研究大体不出两个方面,一是对救荒文献本身的整理与研究,包括书目钩沉,文字句读与标点,内容介绍与注释,书籍流传与版本校勘,著者考辨以及体裁体例的探讨等;一是从文献出发透视中国历代救荒思想与救荒体制及其演变。具体的研究,不论宏观微观,并没有分明的界限,但都从不同的角度推动着中国救荒史研究的前进与发展。现拟结合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将十余年来编校救荒文献的一点心得稍做整理,以求斧正于方家。

 

一、载体与数量:清末民初以前中国荒政书总目考订

 

对于荒政一类的书籍,中国历史上的史志和公私家书目,虽多有著录,但很少为之单列一门,通常归入史部政书类,也有将其掺入史部“故事”、“典故”、“传记”、 “奏疏”、“赋役”、“政实”或子部“农家”、“经济”等任何一类之中,有很大的随意性[1]。现代学术分类体系出现之后,荒政书则主要收录在专门性的农书书目中,着重从农学的角度予以介绍,如毛雍《中国农书目录汇编》(金陵大学图书馆1924年印行,台湾进步书局1971年版)、曲直生《中国古农书简介》(台北:经济研究社台湾省分社1960年版)、石声汉《中国古代农书评价》(农业出版社1980年版)等。其中最受学界关注的,要数中国学者王毓瑚编著《中国农学书录》(中华书局1957年版)以及日本学者天野元之助《中国古农书考》(1975年日文版,农业出版社1992年中译本)。但搜录书目较多的还是最近的研究成果:一是王达《中国明清时期农书总目》(《中国农史》2000年第1期,2001年第2期、第3期)。此类书目总名“荒灾虫害”,分“荒政”、“虫害”两部分,分别为4937种,共86种;二是张芳、王思明主编的《中国农业古籍目录》(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版),含第九类“植物保护”43种,第15类“农政农经”仓储部分27种,以及第17类“救荒赈灾”190种,共260[2]。民国年间,将荒政书作为一个独立的文献类别专门进行讨论的,目前仅见王世颖《中国荒政要籍解题》(《社会建设》(复刊)第1卷第4期,1948年)一文,着重介绍了《救荒活民书》、《荒政丛书》、《康济录》、《筹济编》等10部重要著作。至1970年代,法国学者魏丕信在日本东洋文库发现方观承的《赈纪》,从此开始了“对于国家与荒政问题的研究”[3],并于1980年出版其成名作《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4]。该书从官方文书的角度介绍了宋与明清时期共约16种荒政书,有不少文献如王世荫《赈纪》、《钦定辛酉工赈纪事》、《济荒记略》等,直至该书英、中译本相继问世方为中国相关学者所熟知。20058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与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联合召开的“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上,魏氏又发表长文《略论中华帝国晚期的荒政指南》,将其搜集的荒政书目扩至36种,逐一介绍各书的版本、内容与作者情况,并明确称之为“荒政指南”[5]。在同一次学术会议上,李文海、夏明方亦提交当时已经面世及计划出版的《中国荒政全书》总目,包括存目41种在内,共236[6]。邵永忠则从“荒政史籍”的角度出发,以已出版《中国荒政全书》一、二两辑为基础,并从中国传统文献书目中搜剔爬梳,共辑录文献114种,其中散佚文献23种、不详4[7]。后两者是邵氏的一大发现,对于更全面地考察中国荒政书的演变过程具有重要的文献学意义。必须指出的是,建国后较早关注古代荒政书籍的中国学者应是高建国,其于1980年代中期发表的《灾害学概说》一文,曾析出相当篇幅讨论中国书籍史上的一个“新品种”救荒书,并列出宋至民国共41种书目(宋至清31种)[8]2004年,卜凤贤同样以“救荒书”为题,分救荒总论类、荒政类、农艺类、治水类、漕运类、除虫类、野菜类、历象杂占类等八大类,共搜罗先秦至清历代救荒书280余部[9]。此外一些学者则对治蝗、救荒植物等专门性书籍的种类和版本进行考析,进一步丰富了荒政书的数量与版本信息[10]

但是将以上各家的成果经过一番加减运算之后,并不能就此得出清末以前中国荒政书的总数。姑且不论其中的错讹之处,个中原因,一如王达在讨论明清时期农书总目时指出的,“中国古代书籍之多,浩如烟海,公私收藏遍及各地,又有不时之天灾人祸和传、抄、刻、印,辗转流离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农书的散乱、遗失、丢弃和错谬,势所难免”,“故任何学者及文献收藏诸家,意欲一举完善其收集、整理或统计工作,肯定绝无可能”[11]。另一方面,各家对于救荒著述的统计口径,或者说对此一著述的定义本身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故而也就很难按同一标准予以归总。因此,即便就现今所能利用的文献资源而言,要想大体搞清楚荒政书的总量,关键在于对“荒政书”的内涵与外延做一个相对合理的界定。

从上文的叙述可以看出,各家对于救荒类著述的称呼各有不同。魏丕信的 “荒政指南”,指的是用于各级官员从事灾荒救济的建议与行动手册,与古典书目文献“史部·政书类·邦计之属”的归类一致。邵永忠所称“荒政史籍”,则是“以古代救荒活动及其相关的法令制度、政策措施、思想见解等为记载内容的政书体史书”[12],具有浓厚的历史文献学色彩。卜凤贤的“救荒书”,是指这样一类著述,即后人用文字或图画的形式对灾年荒岁人们采取的各种各样的救灾措施所做的记录,不仅包括“习惯意义上的救荒书,如荒政、除虫、野菜类的著作”,还有“灾害的预报预防、抗灾救灾技术措施、漕运等”,此外“还有一部分论述灾荒的著作收集在集部文献、政书、类书等古籍中并非单独成篇的作品”[13]。卜氏的定义,对著述主体、载体以及内容等方面的界定,均较前者宽泛得多。相形之下,高建国的“救荒书”定义,一方面指“以救荒为目的的专书”,属于将“荒政书”包括在内的更大的范畴,似与卜凤贤的定义一致,但另一方面又将捕蝗书排除在外,认为“捕蝗书也可算作救荒书的一种”,但 “比较专业,与直接救荒有一定的距离”[14]。两者对“救荒书”的理解并不一致。李文海、夏明方主编的《中国荒政全书》则采用“荒政书”的说法,虽未予以明确的定义,但大体上是指中国历史上有识之士系统地总结和整理源自官方和民间的救荒经验和赈灾措施的著作,包括单行本和丛书本[15]

那么,到底该怎样定义此类文献呢?最容易确定的应是它的载体形式。顾名思义,只要属于单行本、丛书或合编本,以及曾经作为单行本而后来收入类书中的文献,还有不曾公开出版的稿本、抄本,图也好,文也罢,都可归入此类。收入丛书中的著作,如俞森《荒政丛书》收录的他人及编者本人的著作,理应单独计算,丛书本身则可省略,以免重复。有的文献只是在报刊上连载过,如卫天麟《周官荒政条注征今》,此后未见有单行本,也应以专著计入。至于那些散在于各类文献中的论述,只能称之为救荒或荒政文献,否则将难以数计。有一些综合性的类书或个人文集,即使由编者将各类救荒文献纂于一处,并明确冠以“荒政”、“救荒”、“筹荒”等名目,而且史料价值极高,如其仅仅作为类书中的一部分,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当然不能予以舍弃,但从严格的学术角度而言,似亦不能列入。如果其中收有曾经单独发行的著作,当然应该析出,作为专书看待。例如清贺长龄、魏源等编纂的《皇朝经世文编》,“户政”之下共设有“荒政”五卷(卷四十一至四十五),辑录的文献,既有魏禧《救荒策》、章谦存《筹赈事略》全本,也有汪志伊《荒政辑要》中的“纲目”、“附论”,杨景仁《筹济编》中的“勘灾”、“报灾”、“煮赈”、“通商”、“辑流移”、“备杂粮”、“兴工”、“安福以救贫说”等诸多子目的节选,同时也包括蒋伊、陈芳生、张伯行、陶澍等撰写的奏疏、议论或规条等,总计共67[16]。徐栋编《牧令书》卷十二至十四“筹荒”上、中、下三卷中,有的文献如周壬福《办理赈粜事宜》等,对了解嘉庆、道光时期中国荒政制度的演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但总的著录情况与《经世文编》类似,总计达57[17]。前述王达《中国明清时期农书总目》及张芳、王思明《中国农业古籍目录》,均将此归入“荒灾除虫”或“救荒赈济”项下,故其著录的数量明显超出其他同类著作[18]。康雍之交编纂的《古今图书集成》,其“历象汇编”之“庶征典”,“经济汇编”之“食货典·荒政部”、“考工典·仓廪部”以及其他部分,有关此前中国历代灾害与救济的文献极为宏富,迄今尚未得到学界的充分利用。不过,其与《四库全书》尽管同属类书,却非以图书为单元,将其辑录的文献作为完整的作品保留下来,而是根据自身独特的体例将原始文献先行拆分开来,再分门别类予以汇编,最后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文献集成体系,故其各个部分很难称得上是一部完整意义上的著作。此外如明何出光《中寰集》卷六“条议”中的“曲沃荒政”、徐光启《农政全书》卷四十三至卷六十“荒政”、潘麟长《康济谱》之“救荒”卷,清倪在田《居稽录》卷二十三“荒政”,均同属此类。这些文献,或可视为一种特殊类型。

从编撰的体裁来看,很多荒政著作事实上是将各种内容的文献都混在一起,并无统一的格式,但对那些形式与内容上特点较为鲜明的著述,魏丕信将它们分成三种类型,即:⑴“实用指南类”,如明林希元《荒政丛言》、周孔教《荒政议》、张陛《救荒事宜》,清万维翰《荒政琐言》、王凤生《荒政备览》、姚碧与汪志伊各自编纂的《荒政辑要》等;⑵“百科全书式汇编类”,如宋董煟《救荒活民书》,明衷贞吉《荒政汇编》、俞汝为《荒政要览》、祁彪佳《救荒全书》,清陆曾禹《康济录》、杨景仁《筹济编》等;⑶“特定救荒活动之公牍文集类”,如明王世荫的《赈纪》,清方观承《赈纪》、庆桂等《钦定辛酉工赈纪事》。[19] 邵永忠依据记载内容与编撰形式,将 “荒政史籍”分为“记述类”、“汇编类”、“议论类”、“考证类”[20]。尽管 “记述类”中,除了像明锺化民《赈豫纪略》、毕自彦《菑祲窾议》,清邵廷烈《饲鸠纪略》、俞森《郧襄赈济事宜》等“事后追记”这一形式之外,还包括清邱柳堂《灾赈日记》之类“临事随时而记”的形式,但总体而言,更突出其事后编撰的“史籍”色彩,体现的是今人对这些历史文献的观感。这与卜凤贤定义中有关撰著时间的规定基本一致。其实,尽管魏丕信特别留意于荒政指南或公牍汇编的“贴近现场之感”,但其所著录的书籍也都是事后而作。也就是说,以上各家均忽略了在具体的灾害救济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章程、文书、案牍、函启、广告、清册、征信录等诸多形式,对此下文将作更具体的论述。将其纳入“救荒书”或“荒政书”的范围,更能体现历史的“现场感”。毕竟今日的研究,应该建立在尊重古人的基础之上,更应该力求从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来处理此类问题。

相对而言比较复杂的是从内容上来确定某一著作的归属。魏丕信、邵永忠走的是狭义的路径,卜凤贤、李文海等则取其广义,尤其是李文海等更将“有关战争灾难的救助和其他慈善事业的文献”,也归入“荒政书系列”[21],已经越出了自然灾害的范围,所指更加宽泛。尽管在文献著录过程中,各家并没有完全拘泥于各自的概念,但这种“广”、“狭”之别,还是提醒我们有必要对“荒政”、“救荒”等概念做一番梳理与考证。

作为中国灾荒史研究的奠基人,邓拓在其“扛鼎之作”《中国救荒史》一书中,除了引用书名之外,几乎不曾提及“荒政”二字。但其所用的“救荒”概念,并不等同于今日学界的惯常理解,仅指灾害赈济,而是将“备荒”与“救荒”都包括在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人们为防止或挽救因灾害而招致社会物质生活破坏的一切防护性活动”[22]。改革开放以来,较早使用“荒政”概念的是李文海、周源所著《灾荒与饥馑:1840-1919》(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该书专辟一章讨论清代的救荒机制即“荒政”,认为这是中国历代统治者从自身的利益与安危出发,为抗御自然灾害、消除灾害后果而设计和规定的应对自然灾害的措施与方法,包括仓储政策、灾情呈报与调查、蠲缓与赈济以及留养、资遣、抚恤、施粥、平粜、工赈等其他措施。从具体的措施来看,这与邓拓的“救荒”概念并无不同,但救荒的主体已经限定在封建统治阶级身上。[23]此后即是李向军有关“清代荒政”的系列研究,其成果集中体现在1995年出版的《清代荒政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一书中。“荒政”由此变成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但对“荒政”的理解却进一步走向狭义之途。据其定义,“所谓荒政,是指政府救济灾荒的法令、制度与政策措施”;其与“救荒”不同,后者自古有之,而“荒政”则是在国家出现之后,在国家政权的组织下,针对全体国民而实施的一系列法令制度和政策措施,作为救灾主体的“国家政权”与救济对象的“全体国民”是实行荒政的两大前提。[24] 事实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李向军总体上还是从广义的“救荒”角度展开的,但其关于“荒政”的界定,却为学界广泛接受[25]。朱浒在有关近代中国义赈和救荒机制近代化的研究中,虽然认为“荒政”有广义与狭义之别,但对何为“广义的荒政”未置一词,却将“狭义的荒政”限定在“由政府代表的国家所实施的官赈”。为突出表明传统中国救荒机制存在的两个向度即“国家向度”和“地方社会向度”或官赈与民赈两大序列,他反复强调 “狭义的荒政”固然“始终是中国救荒机制中最重要的部分”,但“并不能涵盖由民间社会所构成的那部分救荒系统”,故宁愿使用“救荒”而舍弃“荒政”。[26]前述高建国将“荒政书”置于“救荒书”范围之内,或许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

反观历史时期相关概念的使用,似乎并没有如此分明的界限,倒是显示出高度的模糊性与包容性。不管是“荒政”,还是“救荒”,抑或其他的说法,如“筹荒”、“救灾”、“救饥”、“筹济”、“济荒”、“拯荒”等,在不同的语境中往往有不同的内涵,或仅指“官赈”,或将“备荒”与“救荒”等各个环节都包括在内。篇幅所限,对此不可能做更加细致的辨析。不过从各类荒政书的题名及其涉及的具体事项来看,编纂者更倾向于将“荒政”与“救荒”并置,同时与“赈济”区别开来,亦即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荒政”。大凡主要涉及赈济事务的,其题名通常包含“赈”字,如“赈纪”、“赈略”、“筹赈”、“劝赈”、“捐赈”等;也有用“荒政”命名的,如清王凤生《荒政备览》、顾嘉言等《娄东荒政汇编》、王元基《淳安荒政纪略》等;间或用“恤灾”二字,如方受畴《抚豫恤灾录》。一旦讨论综合性的救荒措施,则“荒政”、“救荒”均可使用,或用“康济”以及上文提到的其他词语,从未见有用“赈济”的。有时“救荒”则被视为“荒政”的一个环节。如清谢王宠的《荒政录》(约作于乾隆朝或之前)就是由“备荒”和“救荒”两部分组成。清咸丰三年戴百寿编撰的《救荒举要》(光绪二十年重刻本)明确提及“救荒书”、“备荒书”和“荒政书”等说法,并以后者统摄前两者。这一层面的用法,用今天的话来表述,就是将荒政视为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用清人汪志伊《荒政辑要》卷首的表述,就是:“荒政,仁政也。自古及今,极为详备。有豫备于未荒之前者,有急救于猝荒之际者,有广救于大荒之时者,有方形于偏荒之地者,有补救于已荒之后者。”[27]这是其一。其二,凡言“荒政”,当然主要指的是统治者的“仁政”、“惠政”,但并不排斥民间的救荒行为,如明祁彪佳的《救荒全书》与清杨景仁的《筹济编》均有相当篇幅讨论今人所谓的民间赈灾行为,明清时期的其他著作有时甚至将后者径直称之为“荒政”[28],甚至有些以“赈”命名的征信录如道光二十九年刊刻的《三邑赈恤局征信录》,将“官赈”、“义赈”都包括在内。民国时期活跃于中国救荒领域的著名团体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在其出版物中也多次使用“荒政”的说法,并称该组织以教养兼施、防救结合为宗旨的救灾体系“实开中国荒政之新纪元”[29]。因此,将“荒政”等同于“官赈”,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古人“荒政”概念的误解,也是对官赈、民赈相互关系的单一化解读。当然,后来者完全可以用自己的眼光重新审视这些过往的名词或概念,就像民国初期《救荒辑要初编》的编者冯煦在其序言中暗示的那样,“旧有荒政各书,不免失之高古”[30],但若从今日的情形来衡量,“救荒”二字也早已过时,不如以“救灾”取代之[31]。这或许有助于更直接地为现实研究服务,却未免有“时代措置”之嫌,反不利于显示中国救荒思想和救荒机制的演变过程和时代特色。

恢复了“荒政”一词的广义面貌,是否意味着可以将荒政的范围作无限的扩大呢?从理论上来讲,灾害的发生往往是自然与社会各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减灾救荒事业同样是涉及自然、社会各层面的系统工程,故此人类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步,都将有利于提高抗御灾害的能力,减轻或消除灾害的影响。但是,显而易见,我们并不能将所有反映人类文明成就的书籍都纳入到“荒政书”或“救荒书”的范围。那些与救荒事业有密切联系的人类活动及其知识结晶,如有关漕运、河防、水利、农垦、历象、慈善、医学、生物学等方面著作,也需要我们设定一个大致的界限。不分青红皂白,一概计入,既不符合中国历史文献学的分类体系,也忽略了古代社会客观存在的劳动分工事实,更谈不上实用,毕竟以上任一方面的历史文献几乎都称得上汗牛充栋,绝非少数人短时间能够窥其全貌的。事实上,除了荒政书以外,其他各个领域无论是文献整理,还是理论研究,国内外学术界均有长时期的学术积累,且已取得卓越的成就,所以也没有必要做重复劳动。我们不妨采用高建国早年设定的底线,即将那些与“救荒”或“荒政”直接相关的文献作为搜集和研究的对象,一方面与其他领域区别开来,以免失之过泛,一方面又不致局限于官赈范围,失之过窄。

以此来衡量,则被高建国排斥在外的治蝗类书籍当然不能轻易舍弃,而一般有关昆虫乃至动物学的通论性著作或文献汇编如《虫荟》(清方旭编,光绪十六年刻本)等,只能作罢。同样,对于本草类或野菜类的著作来说,如其目的并非专门针对饥民或救荒,即使其中的内容与其他救荒植物类著作相近,甚至直接从中抄录,也不能将它们视同一律,尽管这些著作或者补充、丰富了相关知识体系,或者有助于相关知识的传播,体现了救荒植物著作对中国饮食文化演变和发展的影响。此类著作包括明滑浩《野菜谱》、周履靖《茹草编》、屠本畯《菜咏》(或称《野菜咏》)和《野菜笺》、高廉《野簌品》等,从其编撰者序言可知,均非专为救荒而作,相反则主要是为“肉食者谋”[32]。清光绪七年黄云鹄曾撰刻《粥谱》、《广粥谱》两书各一卷,但前者虽然源于其少年时期的饥饿经历,目的却在于教人养生之道,也不能归入荒政书之列。中国古代医疗卫生方面的著作极其繁富,仅日本江户时代丹波元胤所著《医籍考》收录的中国古代医学著述达2880余种,其中有关伤寒、痘疹、瘟疫、传染性疾病及其治疗方面的著作至少有388中。[33]今日从灾害医学的角度对这些文献进行研究,当然具有不容忽视的学术和应用价值,但作为荒政书,其焦点则应放在有关瘟疫或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领域方面的文献之上,诸如清光绪四年华北大饥荒期间陈良佐刊刻的《救济灾黎陪赈散》以及宣统末年各类防疫报告等。至于水利类,则酌情收入与灾情、赈济有关的书籍。

慈善类的书籍即善书,是宋元以来新兴类型的书籍,明清时期出品丰富,广为流传[34],不应与荒政书等同,但是由于灾害救济总是被行善者或劝善者视为见效最大、最快,也最易推行的“功德”,两者之间在内容上常有交叠之处。宋董煟《救荒活民书》卷下曾专列“救荒报应”一目。朱熊《救荒活民补遗书》有不少史料源自明成祖《为善阴鸷》。明末王象晋《救荒成法》,即是将颜茂猷所撰善书《迪吉录》中有关救荒的内容略予增损而成。祁彪佳《救荒全书》专辟一卷辑录“养孤”、“贩鬻”、“安老”、“保婴”、“药局”、“病坊”、“米当”、“义当”等议、案,《筹济编》卷十七“视存亡”、卷十八“保幼”也是这方面的内容。所有这些,不仅关乎灾时与灾民,也涉及平时与城乡贫民。据目前所知,朱轼康熙六十年所撰《广惠编》,可能是清代第一部以善书形式编撰的救荒著作。至嘉道年间,越来越多的著者直接将民间慈善事业的经验与方法引入救荒活动之中,如乾隆末或嘉庆年间成书的《救荒良方》、道光元年初刻的《几希录》(仲瑞五堂主人编,同治八年重刻)等。郁方董于咸丰元年编刊的《济荒记略》,专设“印施救荒善书”条目,提及道光三年西河林氏所作《救荒劝戒集验》以及之后其他人相继编撰的《普惠饥荒》、《劝开粥店说》、《劝行担粥说》等。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济荒记略》本身以及此前刊刻的顾甦斋《济荒要略》,也属于此类“救荒善书”。后者不仅收录了《劝开粥店说》、《劝行担粥说》,还有《恤产保婴说》、《劝收弃孩说》、《劝施杂粮说》、《劝借麦种说》、《劝舍寒衣说》、《救荒实惠法》、《集义会说》以及《苏郡养牲局说》、《救济良方》等文献。目前尚不能确定这些劝赈文曾否单独印行。同治七年广东顺德闲庵辑、龙孝善校刊《救饥举略》,主要内容为“救饥嘉言”、“救饥懿行”,兼录“戒杀放生”、“敬惜字纸”及“求雨救旱屡验良策”,卷首则冠以同治六年兵科给事中夏献馨请设立义仓以防荒歉而裕民食的奏折一通及编者“救饥劝言”诗一首。该书针对咸同军兴,“饥乱相仍”的境况,认为“饥则乱生”,“饥民既安,乱贼自靖”,故应“先策救饥”,劝人“多送是书,救饥死命”。该书与光绪初年郑观应专为义赈劝捐而作的《救荒福报》、《成仙捷径》、《富贵源头》,盛宣怀刊发的《雁塔题名》,均系善书类型。另有一些善堂征信录如《津河广仁堂征信录》,因该堂成立最直接的动因就是收留灾后无家可归的孩童与妇女,自然与平常的慈善机关不同。他如《饲鸠纪略》、《宪奉饬遵随地保婴备荒设立勤俭社章程》等,亦作如是观。宋元以来各地举办的官渡、义渡,主要目的在于为南来北往的客商或货物运输提供便利,兼务救生,例属慈善事业。明末以后因之衍生而出的专门性的救生组织(民间称之为“红船”),如镇江京口救生会、岳州救生局、峡江救生船以及安徽体仁救生公司等,不论官办或民营,则应如蓝勇主张的那样,属于中国水上救灾事业[35]。事实上,早在道光初年,杨西明《灾赈全书》卷三即将“抚恤难番事宜”列为一目,辑录乾隆二十一年浙江巡抚与户部商定的“抚恤难番章程”[36];该书《续编》不仅保留了这一目,还细分为“抚恤日本国难番”和“外国护送难民”两项,对于了解东南沿海地区海上救助事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37]。是以有关这方面的著述,也可视为荒政之书。救火,古称“火政”,民间也有“水会”等消防组织。诸多荒政书中,只有《筹济编》在其卷末即卷三十二专门讨论这一问题。编者杨景仁的理由是,天火、人火,《春秋传》统谓火灾,“毁屋庐而人遭殃,其祸不减于水旱,相救何异于饥荒?”如果说“救荒如救焚”,“救焚亦如救荒”,“同为生命所系,而恤灾者所当亟图焉”。他还指出,民间失火延烧房屋,《户部则例》明文规定 “地方官确勘抚恤,亦列于蠲恤一门”,故而“救灾者,救荒而外,可勿思所以救火欤?”[38]这一观点还是很有说服力的,不过鉴于此处主要讨论的是自然灾害及其救济问题,凡有关人为火灾的著作,暂且搁置。至于对战祸以及由此引发的饥荒实施的救助行为,其具体的措施、方法与荒政并无太大的差异,而且直至清末中国红十字会成立才与前者形成比较明确的分工,但毕竟属于人祸,相关著述,如晚清江南著名慈善家余治所著《江南铁泪图》(咸丰年间刻本)、《江南铁泪图新编》(同治十一年刻本),佚名编撰《赈粥议》(收入管庭芬《花近楼丛书》)、《民天敬述》(光绪五年刻本)、《苏灾录》(光绪间刻本)、《救济善会本末》(光绪二十六年抄本)、《救济文牍》(光绪三十三年铅印本),孙乐园辑《京津救济善会图说》(光绪年间石印本),陆树藩《救济日记》(光绪二十七年铅印本),陈子元《燹余吟草》(清光绪间刻本)等同样不列入荒政文献。

最后需要讨论的是儒、释、道文献与荒政书的关系。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儒家经典传注文献中有关“灾异”、“祥异”、“谶纬”等方面的著述;一是灾荒时期祈晴求雨等各类禳灾活动中使用的佛道经卷、科仪文本等。这类观念与行为,按照邓拓的说法,就是一种“天命主义的禳弭论”及其在实际政策中的表现“巫术救荒”[39]。用现代科学来衡量,这些都属于原始、落后、非理性、非科学的蒙昧主义观念与行为,曾几何时一直被当做“封建迷信”而被摒弃于历史研究的视野之外。不过,正如邓拓指出的,这种原始的天命主义思想,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虽然也曾发生动摇,遭受质疑,但在人们的意识领域以及各种治灾救荒的思想中还是长期占据支配地位,而且直至民国时期,依然普遍流行于广大民间[40]。事实上,广义的荒政,如果离开这类天人感应、因果祸福的“灾异论”、“天谴论”或“因果论”,而仅仅以儒家“仁政”思想来解释,显然不够全面,也很难抓住其核心与实质。研究荒政书的演变过程,同样回避不了对儒释道典籍中有关灾异思想及祈禳科仪方面的著作进行考察。近年来,这一类著作已经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但相关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41]

如此,以自然灾害及其救济为中心,以“直接相关”为半径,以著作为对象,在浩如烟海的经史子集之中大体圈定了荒政书的范围。但这仅是出于研究上的需要,而非作茧自缚,画地为牢,古人已经形成的大荒政概念也不允许后人这样做。循此框架,借助于多年来的文献查阅与国内外各主要图书馆不断丰富的中国古典文献电子目录索引,到目前为止,总共搜集到汉至清末现存荒政书411部(见附录一,其中明代41部,清代352部)[42],辑佚书目65部(见附录二,明代38部,清代16部),共约476部,而有清一代共368部,占总数四分之三以上。另有译著或外人编撰的中文著作15部。需要说明的是,附录书目中所列 “灾异论”方面的著述较少,主要是因为这一类书籍数量大,内容杂,尚须来日下功夫仔细甄别;与此相关的“农家杂占”类著作,则主要利用王毓瑚《中国农学书录》的成果,并收入其中较为明确地断定与气象、农候预测有关的著作,所以肯定还有很多的遗漏;用于灾时祈禳的佛教经卷,系南北朝隋唐时期由梵文翻译而成,从著作权的角度考虑,应该归之为外人著作。此外,不少文献,多次重版,题名亦异,如内容无甚变动,不作重复计算;如内容改动较大,如董煟《救荒活民书》及其后续增辑诸书,则分开计算,以免误解。

 

二、内容与形式:中国荒政书的编纂体系及其流变

 

如前所述,对中国荒政书的体裁、体例作过系统研究的,有魏丕信、邵永忠、卜凤贤等学者。魏氏将荒政书纳入官箴书的一个子目,并主要依据编纂内容究竟是辑录历代救荒先例或现行则例与程序,还是两者兼而有之,抑或关于某次特定救荒活动的官书和公牍的汇编,将其划分为“实用指南类”、“百科全书式汇编类”以及“公牍文集类”三种类型;邵永忠则主要依据编撰方式,将“荒政史籍”分为四类,即记述类,以临事随时而记和事后追记两种形式记载实地救荒始末;汇编类,包括综合性与专门性两种,前者按时代顺序或分门别类汇辑相关的史事、政令措施和救荒之议,后者针对某次具体救荒活动辑录相关的诏敕、奏折与文牍等;议论类,即以议论手法论述救荒事宜;考证类,即运用考证手法追溯救荒措施的源流始末,考察其历代沿革与演变,总结其经验与得失,以供现实资鉴[43]。两者一重内容,一重形式,一重政治史的视角,一具历史文献学色彩,但由于两者都强调此类救荒书籍的政书特色,故其分类虽互有歧异,却仍有基本相通之处。也正因为如此,加上两者对荒政书的搜罗都有相当的遗漏,讨论的重点偏重于所谓“中华帝国晚期”或“中国古代”,实际上即宋至清代中晚期,所以两者对于宋以前荒政书籍的讨论几于付诸阙如,对有关民间赈济的著述也未作系统深入的考察,对明末清初即已出现,嘉道直至清末大量刊行乃至成为荒政书主体部分的一种新型体裁未置一词,当然也程度不同地忽略了官箴类荒政书其后发生的变化。如将这几方面的内容都纳入到考察的范围之内,并置于更长的历史时段之中,势必有助于更全面地考察中国荒政书的编纂以及由此反映的中国救荒思想与救荒机制的嬗变过程。真正将救荒书作为一个独立研究对象的是卜凤贤,但是其分类体系采用的标准又有浓厚的农业技术史取向,对救荒制度的讨论过于笼统[44]。此处不妨依据荒政书的编纂内容、编纂主体以及编纂目的,在借鉴、综合现有分类体系的基础上,对中国荒政书的编纂体系及其流变作一番更具动态性的探讨。

长期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包括笔者在内)通常都将南宋董煟撰《救荒活民书》当成“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荒政专书”。邵永忠通过查阅正史《艺文志》、《经籍志》及官私家书目,认定目前所见最早被著录的“荒政史籍”应为宋尤袤《遂初堂书目》“本朝故事类”所载北宋时期《富文忠公青州赈济录》(参见附表三),董煟之作只能算是现存最早的荒政专书[45]。但是,如以前文讨论的荒政书的定义为准,则邵著将“荒政史籍”最早产生的时期依旧归之于宋代,仍大有商榷的余地。卜凤贤的研究将先秦与隋唐视为“救荒书的产生与初步发展”时期,并非无此可能,只是其所列专书成书最早的也在唐朝,而且都是月令、星占、占候等书,如唐黄子发《相雨书》等[46]。实际上,就目前所见书目、文献而言,这一时间最早约可上溯到西汉时期,包括汉初伏生学派以五行学说解释、推论灾异的《洪范五行传》(见《汉书·艺文志》著录《尚书大传》)以及后来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47];以阴阳学说分析灾异(《史记》所谓“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之所错行”)的董仲舒《灾异之记》(成书年代不迟于公元前127年)[48],以《易》为蓝本阐述灾异思想的京房《京氏易》[49]。以上各家,陈业新分别称之为《尚书》家、《春秋》家、《易》家灾异思想,同时还列出《诗》家和《礼记》家两种,或许也有专书问世[50]。此后经过魏晋时期的沉寂,灾异之说于隋唐时期再度流行,两宋年间更受到众多帝王的关注,宋仁宗甚至亲自编撰《洪范政鉴》二十卷[51],辑录“五行六沴及前代庶应”,希望以此为鉴,内修圣德,以绝灾变。与此同时,一如东汉王充《论衡》系统地批判董仲舒的灾异遣告学说一样,这一时期也出现了不少反对五行灾异说的著作,王安石的《洪范传》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代表。这些作品实际上是从相反的角度对灾害形成的原因和机制所做的重新解释,应可归入以上中国古代灾害理论的著述系列。此后相关著述不绝如缕,因时间与学力所限,暂难详论。不过这里须补充说明的是东汉班固《汉书·五行志》。该志并非单纯的灾异事件汇编,而是将阴阳、五行等各家灾异论总括于一体,以阴阳五行论为核心,以《洪范》“五行”、“五事”、“皇极”、“庶征”为纲,分成“经”(引录《洪范》五行之文)、“传”(节录《洪范五行传》之文)、“说”(解说传文)等条目,随后分类列举春秋至西汉历代灾异之事加以印证,并汇聚董仲舒、刘向、刘歆等诸家的传说之属,予以申述,以警示当政者以史为鉴,适时调整国策,防止灾异发生[52]。该志虽非专书,但其开创的用具体事例论证五行灾异思想的诠释方法,不仅被历代正史《五行志》或《灾异志》所继承,或被后来的方志所效仿,也衍生出了众多专门性的著作,如黄宗羲《明季灾异录》等。这些著作,看似历代灾祥事例的辑录,实具作者寄寓其中的“微言大义”,似不能视为通常的历史资料汇编。

魏晋南北朝灾异论相对沉寂之际,正是道、佛两教创立或传入中国的时期,并对其后的中国社会与文化产生日益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表现在荒政领域,就是出现相当数量专门性的用因果轮回或善恶报应思想来解释灾害成因并用于祈雨止雨、驱瘟避疫等仪式之中的经卷。属于道教的有成书于晋或唐的《太上洞渊说请雨龙王经》等;属于佛教的有《大云轮请雨经》、《大云经祈雨坛法》、《大云经请雨品第六十四》等。佛教的经书虽然是译著,但毕竟已逐渐内化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清乾隆四十三年春,侍郎金简奏呈《大云轮请雨经》,称“持此经祈请雨泽,颇著证验”,乾隆帝于是下令“经馆仿四体字《金刚经》合璧例,缮为刊布”,并对“旧本经咒伪舛者重加订正,用备祈祷”。在乾隆帝看来,“自古求雨之词,靡神不宗,则是经之译也,所为推阐佛谛,藉真实力,广慈悲心,而亦因以抒朕轸念元元之意也”。[53] 其书签题名为“殿版请雨经”。

单纯用于各类禳灾仪式的指南性读本,其源头要早于上述道、佛两教的经书。唐欧阳询等辑《艺文类聚》卷一百收录的《神农求雨书》,至晚应成书于汉代。此后见诸书目的有宋《景德皇佑祈雨诏书》、明宋应星《春秋繁露祷雨法》等,现存文献有明《祷雨天篆》,清魏廷珍撰《发蛟说》、周矩《春秋繁露求雨止雨考订》、雷成朴辑《祈雨科》等。道光末年以后在地方上广为流传,用于指导求雨仪式的著述,大约莫过于纪大奎撰写的《求雨篇》(又名《求雨经》、《纪公求雨文》等)及之后多次增刻而成的《纪慎斋求雨全书》。另有一些作品或辑录先前“祷雨故迹”,“备所司省览”,如明钱琦辑《祷雨杂纪》[54],或是官府某次特定祈雨活动中使用的祷文,如明末祁彪佳《祷雨文》。

有关灾害预测方面的专书也先于北宋。前述《相雨书》即是一例。不过并不能将所有星象卜占之类的著作统归于此,而应坚持使用与自然灾害“直接相关”这一把尺子去衡量。据王毓瑚的研究,从汉代至清末,以占候为主的农业气象灾害预测方面的书籍共19部,现有10余部存世[55]

综上而论,《救荒活民书》无论如何也戴不上“第一部荒政书”的桂冠,但是这一结论并不能动摇它在荒政书编纂历史中的重要地位。因为正是以此为标志,荒政书的编纂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如果说之前的著述大部分托于“天道”,重点在于为君王建言的话,此后至明清时期则重在“人道”,尤其是为主持赈务的朝廷大员或地方官僚出谋划策,从而进入魏丕信所说的“官箴书”阶段。邓拓曾将中国历史时期的救荒思想分为两种类型,即“天命主义的禳弭论”和“由事实的逼迫而产生”的“较切实际的各种救荒议论”,后者包括“消极救济论”和“积极预防论”[56],不妨称之为“现实主义的救荒论”。这两种思想在包括民国在内的整个历史时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但更加务实的救荒思想其后逐渐占据主导性地位,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这是其一。其二,《救荒活民书》开创的编纂体例,实际上也成为此后各类荒政书的“母本”。从体例上看,该书“上卷考古以证今,中卷条陈救荒之策,下卷备述本朝名臣贤士之所议论、施行可为矜式者,以备缓急观览”[57]。这本身就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几乎包含了魏丕信、邵永忠分类体系所概括的各个方面,这些方面以及书中有关仓储、捕蝗、“救荒报应”等内容,在以后的荒政书编撰中又逐渐独立出来,各自成书,从而成为相应的专门性荒政书的滥觞。

董煟以后,现实主义取向的中国荒政书和救荒理论之体系化的努力,大约沿着两条路径展开。一是沿袭《救荒活民书》的体例,各依“当朝救灾恤民之事”,或“本朝列圣所下诏敕有关于荒政者”,或可行之“近事”与“前人未及发明”之善策,予以增修、校正、注释、点评或删减。这样的书从元至明末有张广大《救荒活民类要》、朱熊《救荒活民补遗书》以及陈龙正的《救荒策会》。[58]《救荒策会》对董煟原书以及张光大、朱熊的新增或补遗颇多微词,但其编排体系同样给人以“杂糅之感”[59]。在这方面首先有所突破的当推明万历十六年何淳之辑《荒政汇编》。全书首先分为停蠲、赈济、储蓄、抚恤、发仓、平粜、倡义、煮粥、给粟、择令、治盗、治蝗、权宜、感应、水利、阴报等十六项,再按时间顺序列举历朝历代“蠲恤恩例并诸钜卿权宜故实”,每项前有“记”,后有“按”,以概述其源流,品评其得失,可谓“分门析类,棋布星列”[60]。将近二十年之后,俞汝为《荒政要览》又采用新的编排体例。全书总体上隐然按照救荒主体分别归类,卷一“诏谕”指君上,卷二“奏议”指朝臣,卷三至卷八分别为“救荒总论”、“平日预备之要”、“水旱捍御之要”、“饥馑拯救之要”、“荒后宽恤之要”和“遇荒得失之鉴”,则主要针对有“土地、人民之托”的“司牧者”而言,卷九“备荒树艺”、卷十“救荒本草”最终落实到“人民”平时的防范与灾时自救;其主体部分卷三至卷八,又明显是以救荒程序的不同阶段进行编排的,包括灾前的筹划与防备,灾害过程中的抗灾减灾,以及灾害恶化阶段即饥馑之际的赈济与拯救,最后是灾荒结束后的各类善后之举,如推行休养生息的宽恤之政、总结救荒的经验教训。这样的安排,体现了编者一种官与民同列、灾与荒有别、备荒与救荒相结合的荒政观念,是荒政书编纂的一大进步[61]。崇祯年间陈仁锡《荒政考》,则在其上卷明确依据救荒活动中各级统治者的行为与见解进行分类,从人主、宰相、司农、台谏、监司、太守、县令、乡绅等八个方面,考察明代及以前相应的救荒活动与沿革,又于下卷辑录本朝项忠、韩雍、于谦、王阳明以及作者本人的救灾实践及相关文献,考古征今,各有兼顾。[62]

进入清代,这种体系化的努力也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延续明代的第二条路径,如康熙年间编撰、乾隆敕令刊刻的《康济录》、道光六年杨景仁编撰的《筹济编》等。但与前代公开刊行的同类著述相比,它们不仅像魏丕信所指出的,辑录的资料更加丰富,更注重详载现行荒政则例与律例[63],其结构安排也更加严密与规整,而且基本上都是明确地从救荒过程出发,按照灾前、灾时、灾后的先后环节分别论述,日本的有识之士称前者 “详明的实,使人展卷,犁然指诸掌,可举而行焉”[64],并非虚语。至于《筹济编》,当属清代百科全书类荒政指南的巅峰之作。另一条路径与邵永忠所说的“荒政史籍”若合符节,即按照古典文献学的方法进行分类,每类依时间顺序辑录文献。目前所见为专书的,是康熙十九年刊刻、张能麟辑《荒政考略》八卷。除去附录《救荒政略》辑录康熙十八九两年编者在山东青州“所行救荒事宜”不论,此八卷分别按经、史(两卷)、事实、奏疏(两卷)、策论议以及杂文等文体分类汇辑先秦至明末历代救荒文献,各卷之后附“总论”,表明作者的看法。这种形式大体为此后不久更大规模的文献汇编《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的“荒政部”所效仿。该部始自“食货典”第六十八卷,迄于第一百十卷,共四十三卷;分“汇考”、“总论”、“纪事”、“杂录”四类,其中汇考二十目、总论八目、艺文十一目、纪事五目、杂录三目。其搜罗范围覆盖经史子集各类文献,时间一直延续到康熙中晚期,再加上《庶征典》的辑录,可以说是目前所见中国古典文献中规模最大的救荒资料汇编。

然而无论是《筹济编》,还是《古今图书集成》的《荒政部》,在体例上都无法与明亡之前祁彪佳编纂的《救荒全书》相提并论。魏丕信称其为“一部真正的大型荒政汇编,无所不包且体例分明”[65]。用祁彪佳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凡有一法之可师,一言之可取,俱行辑录,用备采择”;即使其中“有宜于古未必宜于今、宜于彼未必宜于此者,亦且胪列毕备。此如设方治病,不以无病而遂没其方”[66]。全书所辑,除稗官野乘不录外,包括国史、经、子与文集、政编等共36种,以及“近来诸公所刻赈史、荒政凡二十余种”。其稿本分18卷(实为17卷)8150则,外而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宗教、文化等各个领域,内而关乎备荒、救荒、善后各个环节。详见表1

 

1《救荒全书》(稿本)纲目架构一览表

目(则)

举纲章

卷一

圣谟一;前政二;古画三;今言四;通论五;汇敷六

治本章

卷三

修省一;祈祷二;崇俭三;厚生四;重农五;编甲六;耑官七;预计八;水利九;修筑十

卷四

垦田十一;广麦十二;蚕桑十三;纺绩十四;钱钞十五;盐屯十六;核饷十七;裁冗十八;节食十九;止酒二十;禁戏二十一;运陆二十二

厚储章

卷五

庾制一;储说二;义仓三;社仓四

卷六

常平仓五;预备仓六;广惠仓七;惠民仓八;丰储仓九;济农仓十

卷七

翼富仓十一;义社田十二;内储十三;外储十四;官积十五;民积十六

当机章

卷八

巡行一;安众二;勘灾三;报灾四;重都五;重乡六;救水七;救旱八;戒缓九;戒烦十;杜侵十一;慎发十二

卷九

择人十三;隆任十四;恤劳十五;炤价十六;劝富十七;核饥十八;警谕十九;纠劾二十

卷十

和籴二十一;告籴二十二;召商二十三;禁遏二十四;饬贩二十五;捕蝗二十六

应变章

卷十一

擅发一;借拨二;就食三;劝囤四;持法五;用恩六;禁抢七;治盗八;纳爵九;赎罪十

卷十二

搜藏十一;核田十二;捐俸十三;节锾十四;截漕十五;折漕十六;籴漕十七;带漕十八;抵粮十九;折粮二十;放粮二十一;征粮二十二;兴工二十三;募卒二十四;便邮二十五;通海二十六;留班二十七;度僧二十八

广恤章

卷十三

免赋一;蠲逋二;停征三;薄敛四;厘蠹五;甦役六;减税七;省耗八;宽租九;宽债十;省讼十一;省差十二;清狱十三;革行十四

宏济章

卷十四

发帑一;留税二;官粜三;民粜四;商粜五;转粜六;官借七;民借八;里赈九;族赈十

卷十五

拊流十一;招佃十二;给米十三;散钱十四;善贷十五;耑救十六

卷十六

赡士十七;赡兵十八;赐衣十九;设寓二十;借种二十一;蓄牛二十二;设粥二十三;市粥二十四

卷十七

养孤二十五;赎鬻二十六;安老二十七;保婴二十八;尚德二十九;掩骼三十;药局三十一;病坊三十二;米当三十三;义当三十四;备种三十五;立方三十六

善后章

卷十八

告成一;会计二;推赏三;旌功四;福报五;覆鉴六

 

每一卷下各则,又分细目:首列“祖宗圣谕”,即“谕”;次列“朝廷明例”,简称“例”;继而为“诏”(“前代之嘉谟”)、“案”(“前贤之懿绩”)、“疏”(“敷奏于朝者”)和“议”(即“著述于家者”,“凡往返之禀牍,官司之文檄,并类其中”;如“例有止行于邑里者,是因议而起例也,偶或附之议后”)。各则之前均置有编者议论,因其为稿本,往往直陈己见,颇为尖锐;这些议论总汇于一起,即为祁彪佳有关救荒问题的系统性阐述。不过,这是需要专文加以考察的,但是作为先秦至明清传统中国最完备、最系统的荒政巨帙,它无可置疑地代表了近代以前中国救荒思想的最高水平。祁彪佳编撰此书之时,正值明王朝内外交困之际,饥荒、战乱纷至沓来,中原汉族政权岌岌可危,所以他一方面将“覆鉴”置于全书最末,以寓警示之意,一方面在取舍材料时,于“所辑前代诏令,除典谟之外,以汉、唐、宋为正,而偶及于五代六朝。若前赵、后秦、北魏、金、元等,皆置不录”,隐现其强烈的汉民族主义情感。[67]书成之后,祁彪佳随即离乡赴任,后又参加抗清斗争,顺治二年六月殉明。此前祁彪佳曾嘱咐后人:“《救荒全书》系数年心思, 于世有益, 俟平宁之日, 方可刻行。”[68]但在清初的政治环境下,其后代“初则以畏祸避仇不敢刻,继则以遭难破家不能刻,引为切骨恨,莫大罪,毕生未了心”[69]。此后190余年间,包括《救荒全书》在内的祁彪佳文集长期“鄄没不彰”。直至道光十二年左右,同邑杜煦、杜春生兄弟“延访故家”,得祁氏《越中园亭记》、《寓山志》、《救荒全书》等,选辑而成《祁忠惠公遗集》,于道光十五年刊行[70]。此时距《筹济编》问世已有六年之久了。

魏丕信所谓“特定救荒活动之公牍文集类”荒政书,据邵永忠的考证,当以宋《富文忠公青州赈济录》为最早。明代则有王世荫《赈纪》和王国材的《下车异绩录》。在清代前中期,除了学者们现已熟知的俞森《郧襄赈济事略》、方观承《赈纪》以及嘉庆帝敕令编纂的《钦定辛酉工赈纪事》之外,尚有张能麟康熙十九年附刻于《荒政考略》中的《救荒政略》、朱轼《轺车杂录》、佚名辑《赈案示稿》、方受畴《抚豫恤灾录》和那彦成《赈记》(一名《赈纪》)等。这些书籍大体上反映了清代以“方观承模式”为主导的官赈体制,救济区域集中于北方诸省。乾隆末年至道咸年间,这一类型的荒政书以更加密集的态势刊行于世,主要有张廷枚《余姚捐赈事宜》(乾隆六十年刻本)、钱元熙辑《施粥图诗》(嘉庆三年刻本)、张青选辑《捐赈事宜》、易凤庭辑《海宁州劝赈唱和诗》(嘉庆二十年刻本)、《娄东荒政汇编》、《淳安荒政纪略》、《筹赈事略》(道光五年初刻)、周壬福《办理赈粜事宜》、周存义撰《江邑救荒笔记》(道光十四年刻本)、佚名辑《进贤县水灾蠲缓抚恤全案》、《道光二十四年荆江水灾后办法》、王检心撰《真州救荒录》、佚名辑《灾荒要略》、《道光己酉灾案》以及《常昭捐赈录》等。除《灾荒要略》辑录河南汝州道光二十八、九年赈济文牍外,其余均集中于长江中下游尤其是苏浙一带,也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著作,加上下文将要谈到的两部地道的征信录《青浦县办灾章程》和《三邑赈恤局征信录》,主要反映的是嘉道时期州县一级以官赈(有时含“恩赈”,即朝廷发帑赈济,有学者称为“朝赈”)、捐赈”为中心的赈灾体制。在这一体制之中,地方绅富发挥了愈益重要的作用,以致“义赈”一词在江南地区逐渐流行开来。尽管这时的“义赈”或“捐赈”与光绪初年兴起的近代义赈具有性质上的不同,仅是官赈体制的补充环节,但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不容忽视,体现了中国救荒机制因时而变的内在动向。此后至清末,此类文牍汇编续有刊行,如嵇有庆撰《办荒存牍》(光绪年间刻本)、阎敬铭《稽查山西赈务奏疏》、周铭旂辑《荔原保赈事略》(光绪五年刻本,捐赈)、佚名辑《张之洞抚晋杂款》(抄本)、《江甘灾赈各稿》(光绪间抄本)、《顺天府顺直水灾赈捐案牍》(抄本)、李耀庭辑《云南昭通工赈记》(光绪二十一年刻本)、刘大王宗编《毕节赈录》(光绪二十七年铅印本)、杨文鼎辑《江北赈务电报录》(光绪三十四年刻本)、《己酉甘肃赈务往来电稿》(宣统元年排印本)、延龄辑《直隶省城办理临时防疫纪实》(宣统三年铅印本)等。所辑事项多以官赈为主,间或涉及捐赈;所辑文体,则出现了新的形式,如电报等。

清乾嘉以降,有关持久性的救灾备荒事业如仓储、留养局等特定常设机构的文牍汇编也多有刊行。后者有方观承、方受畴叔侄间隔60余年接续编撰的《留养局续记》(乾隆二十四年初刻,道光元年续刻)。前者始自乾隆十八年奏呈的《畿辅义仓图》,全书有奏议、条规、仓图三部分,纂修者同样是方观承;后续者有童宗颜辑《漳州府义仓章程》(道光十七年刻本)、舒化民辑《长清县倡办义仓有关文稿》(道光年间刻本)、鹿泽长辑《义仓全案》、王检心辑《高淳义仓义学辑略》(道光二十六年刻本)、雷震初纂《辰州府义田总记》(道光二十八年刻本)、《皋兰义仓汇编辑要》(抄本)、潘遵祁等辑《长元吴丰备义仓全案》正续四编,方宗诚撰《枣强书院义仓志》(光绪间刻本)、林志仁辑《永义仓积谷记》(光绪年间刻本),以及《宣化常平义仓禀稿章程》(光绪年间刻本)、杨恒福辑《嘉定县仓案汇编》(光绪八年刻本)、许佐廷辑《重建清江丰济仓图案》(光绪八年刻本及二十三、二十六年增补本)、黄仁济撰《官民分办积谷变通事宜三说二十四条并营商仓二条》(光绪二十年刻本)、袁学鹏撰《常山县积谷事宜》(光绪二十六年刻本)和《北乡丰备仓志》(民国年间重刻)等。这些仓案的出现,大体上是在清代常平仓、社仓相继衰落之后,显现出清代仓储体制逐渐从前两者向中后期之义仓、积谷仓的转变轨迹。不过,与上述有关“捐赈”的案牍汇编一样,这里所列的仓案大多是以义仓命名的,但并不表示这些仓储纯由民间筹建或经营,实则包含官倡民办、官助民办、官督民办或官民合办等各种形式;各仓有关劝捐积谷事宜,大都是随亩带征,或推广捐输,有的甚至采取强制性的勒捐,并非完全建立在民间自愿的基础上。其中所谓“常平义仓”,实即清末兴起的积谷仓,顾名思义,是一种把官府的强制、监督与民间的经营、管理结合于一体的新型仓储。有些仓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管理体制也会发生变化。如长元吴丰备义仓,最初就是由官府创办的,后经兵燹而重建,改为官督绅办,其经营管理权逐渐下移至以苏州潘、吴两大家族为代表的绅商之手,一度甚至代管府城积谷仓事宜,但也未曾越出官府的监督范围,在民国初年最终还是被政府接管而去。

魏丕信所称“实用指南类”荒政书,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种亚型:一是通过引证历史上救荒专家的建议以及详细措施,有时也结合个人的经验,向当政者提出建议或对策,往往称之为“法”、“策”、“丛言”等,其行文并不一定严格遵循救荒活动的逻辑顺序,而是按修辞的需要予以组织。这实际上包括邵永忠所说的“议论类”或“考证类”,可称之为亚型1。另一种形式则是从清代开始的,其突出的特点就在于它不仅包括亚型1的各项内容,而且更注重辑录现行则例、律例,并遵循比较明确的救荒程序安排章节,如万维翰《荒政琐言》、姚碧和汪志伊各自编撰的《荒政辑要》等,是清代救荒事业的制度化、程序化在荒政著述中的反应。是为亚型2,邵永忠归之于分类式汇编。[71]因各家对此所论甚详,无须赘论,这里仅从其读者对象的角度略作申述。首先,这一类著述,不管作者的身份如何,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当政者谋应无疑义,但这些当政者,除了朝廷大员之外,还有担负守土之责的封疆大臣以及州县一级“司牧者”、“长吏者”,有清一代更包括日趋活跃的各级幕僚,所以荒政指南的服务对象也逐渐细化,出现了专为地方州县官,尤其是州县幕僚而撰写的作品。较早由幕僚撰写而为州县官出谋划策的是万维翰《荒政琐言》。姚碧于乾隆三十三年刊刻的《荒政辑要》,原系作者将自己在浙江二十余年游幕生涯中汇集的“奉行条例、浙省规则及办过章程,手录成编,以备临事稽核”,后来公开刊行,其目的也主要是为“仕版初登、未娴例案”的官员提供“荒政程式”,以免临事仓惶,茫无头绪,“为胥役所朦”[72]。此前两年,吴元炜已将他在直隶游幕三十多年多次筹灾过程中积聚的禀详册式等,“就(方观承)《赈纪》大意而引申之”,以为“州县办赈之方略”。他认为,《赈纪》所载大都是“章奏率属之文”,而“一州一邑,牧令查办于外,幕友筹度于内,风土腴瘠之不齐、水旱蝗雹之轻重、文册折结之程式、禀详后先之次第,设非胸有定衡,猝然办理,难免周章”[73]。北京大学图书馆藏佚名辑《灾赈要务》(抄本),除各项条例外,所载勘灾、抚恤、查赈等各种册式,有许多为其他荒政书所未见。该抄本板式较小,首冠讨论作幕之道的文字及江苏布政使彭家屏奏请刊行灾赈章程的折子,故其或为救灾时随身携带的手册,成书时间应在乾隆二十年或之后。道咸年间刊行的《灾赈全书》以及《续编》,也是撰者杨西明将其嘉庆二十二年以来入幕期间“随见随录”的“新陈例案”,“分门别类”,纂辑而成,并在其“诸相知”的催促下,“刊刻行世”[74]。王凤生的《荒政备览》则是“浙省今日荒政之书”,在一位序者眼中,《康济录》、《荒政辑要》等都是统而论之,“非专为浙省设”,而“一邑一区,钩稽考核,贵乎因地制宜,因时立法”,“不能执彼省以行此省,不能泥古时以准今时”[75]。其次,鉴于《赈纪》、《荒政辑要》等书篇帙较繁,阅读不便,不利于指导具体的救荒活动,有不少主持荒政或有过这方面经验的官员对它们进行缩编、改编或做摘要,以应急切之需。如乾隆四十年直隶保定、河间、天津、正定南路厅深州所属被水,周震荣(官至直隶永定河南岸同知)曾将《赈纪》“宣示同官”,但因该书只是“纪一时非常之恩与同时上游下属宣德达情之盛意”,并非专门的办灾之“例”,以致“有苦于难读,不能融会贯通者”,于是“取其散者聚之,复者节之”,名为《赈荒简要》,以期“开卷即已了然,无人不可共晓”[76]。他如道光年间李羲文《荒政摘要》、光绪间蒋廷皋《荒政便览》,都是以汪志伊《荒政辑要》为基础,删繁就简而成[77]。第三,不仅是幕僚佐政之时会有意识地辑录有关救灾的文牍、则例,许多官员也是如此。如道光四年,身为幕僚的王元基在为他的幕主兼座师吴山兼编辑《淳安荒政纪略》的同时,又与其同门一起请其刊行《聚政箧衍》一书,该书“集《会典》及各《则例》救灾诸条”,“分门别类,朗若列眉”,但此前只是“命公子寿昌录置案头”而已,未肯示人[78]。此类抄本,现存的尚有《灾蠲杂款》、《灾荒要略》等,尽管其抄录者不知其详。另,后者并非专门的则例汇编,如前所述,还包括道光二十八、九年河南汝州的赈案,可视为两者的混合;光绪间抄本《灾赈章程》也是如此。

行文至此,该将话头转向由地方乡绅或绅商相对而言独立从事的救荒活动了。众所周知,这样的救济行为,至少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但正如朱浒曾经指出的,“只有在宋明以来形成了一个特定的士绅阶层或群体后,民间才发展出了较为主动的赈灾热情和较为系统的赈灾能力”,并从明朝后期开始逐渐演化成一种日常性事务,尽管这样的活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只是作为官赈的补充而存在,但毕竟构成了一种与之并行的“地方性救荒传统”[79]。这种传统几经曲折之后,终于在光绪初年华北大旱灾期间在国内外多种力量的交互作用之下突破地域限制,形成新型的近代义赈。与此相应,对于以乡绅或绅商为主导的民间赈济行为或救灾策略的辑录,也从早期的零星散布,到明末开始出现专门性的著作,到清末则大量涌现,乃至构成了荒政书籍的主体,进而导致中国荒政书编纂体系的转型。平心而论,是魏丕信最早注意到明末或十九世纪地方士绅与慈善家的救荒努力,并提及张陛的《救荒事宜》、郁方董的《济荒记略》以及陈龙正在《救荒策会》末卷所附有关自身救荒经历的记载,但他认为两者在资金与人力方面的巨大差异并不能排除在救灾策略和方法上的相似性,故而实际上只是将其作为官箴式荒政书的一个小小的补充而已[80]。事实上,即使官民双方所讨论或采用的救灾策略无甚差异,荒政著述中救灾主体的转换本身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新动向。

这一领域的荒政书,编纂体裁也是多种多样。较早出现的文献类型似是针对特定救荒活动的专门性文案汇编类。明广宗泰昌元年(1620年),苏州水旱交加,“二麦全荒”,长洲孝廉陈仁锡(别号芝台)“倡为同里相助之说”,“计户散票,给以籴本”。据陈仁锡《无梦园初集·荒政考》卷下“附录”所载,陈事后曾编有《募义恤邻事宜》,只是除了所录“序”、“引”和“疏”之外,具体内容不可考。[81]不过,在《荒政考》所列各类救灾主体之中,“乡绅”作为单独一项而与其上各层次的官僚并列,明确无误地显示了乡绅在救灾过程中的作用。国家图书馆藏抄本《里中越言》,系祁彪佳崇祯十三至十五年家居时尺牍汇编,内容以论救荒事宜最多[82],不妨列入。清代出现此类文本的时间不迟于康熙十五年。据记载,是年江苏昆山水灾,徐秉义兄弟应先祖母之命,“各出家粟以为义助者倡”,同里诸君复“悉心经画”,共“设厂三处,续食十旬”,“其粟则取诸士大夫之家,不足则募之富室,又募之典商与四方之好义者;其人则择于邑之名儒耆德,与夫纯实端良精敏强干之士,及缁流之更事者;其事则预为条约,凡支收给散,交换稽核之方,各有条理,井然不乱”。次年事竣,同仁“叙其始末,录其条约与出粟执事者之姓名,汇而列之,梓为一集”,名为《赈纪录》。[83]但目前所见的最早文本还是郁方董的《济荒记略》(道光三十年撰,咸丰元年刻本)。该书辑录道光己酉年嘉定捐赈事宜,却将官赈与义赈分开,在作者看来,前者“皆典自胥吏,有公牍可稽,无容赘言”,后者系“吴邑绅富踊跃为善,多方设法,其事简易可遵”,故就其所闻所见,“条析编次,以补志乘所不逮”。所记事项,有平粜、施粥、施钱、施饼饵小菜、施寒衣、施布棉、施柴被、助族戚、济邻里、助寒士、赈佃户、发谷种麦种、代赎农具、济女红、卖平花(平价发卖棉花)、收养遗孩、施医药、施疗饥丸、施棺、印施救荒善书、超度孤魂以及预备积贮等。光绪初年以后,与某次救荒活动相关的函、札、启、示乃至往来电报等大多编入征信录之中,所以纯粹的文案汇编相对较少,且多为抄本,如佚名辑《上海协赈公所往来信稿》、连东士民编辑《去思录》(光绪间石印本)、《宜荆城乡筹济公所各项章程办法汇录》(光绪末年铅印本)、《(光绪三十二年九月)扬镇沙洲义振函电存稿》(抄本)、《宣统己酉蛟雨灾区筹办工赈函牍电稿汇存》(石印本)等。其中的《去思录》,系辑录唐锡晋光绪十三至二十五年在江苏安东县所做筹赈水旱灾害事宜,内中揭示了唐锡晋与当地官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颇具研究价值。

出于不言而喻的缘故,有关地方绅耆救灾备荒的“实用指南”以类于上文提及的官箴指南亚型1为主。明末张陛《救荒事宜》、陆世仪《避地三策》(见《陆子遗书》,光绪二十五年刻本)首开其端,之后有清道光时刊刻的《几希录》、顾甦斋《济荒要略》,光绪年间一得愚人辑《粥赈说》[84](光绪四年印行,见民国十一年铅印、冯煦编《救荒辑要初编》)、徐嘉乐撰《(文帝)社仓文》(光绪十四年刻本)、李谦编《防火策》(光绪二十三年刻本)以及佚名撰《义赈刍言》(见冯煦《救荒辑要初编》)等,兹不一一列举。

主要以绅耆为对象的类似于百科全书式的汇编,也有几部流传至今,规模不大,却颇具特色。起初这样的作品,往往官绅皆宜,但重点已向后者倾斜。如乾隆五十年畬西居士辑抄《御荒集览》,虽“居家居官,皆可览以自警”,而“所重寓意于劝善”[85]。乾隆五十九年,广东南海劳潼将其早年抄集的《救荒备览》刊行于世,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康济录》等书“粤中书贾少有,人罕得见”,故“藉以补救于万一”,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康济录》乃为朝廷及有位者言之”,而“是编乃兼及士庶之微”,“倘有力之间得寓目焉,未必无触于厥心,邻里乡党或有赖也”[86]。到咸丰三年戴百寿辑撰三卷本《救荒举要》时,不但对绅耆在救荒中的作用寄予更大的希望,将“绅耆当佐地方官经理赈务”一文置于全书之首,且其所辑内容也随之发生变换。在编者及其后人看来,“先正所著荒政诸书,成规具在,纷而难纪,然又皆专指有官守者而言,而非居乡者势力所能办”,故一概不录;所录者如“农政、瘟疫、义仓、保甲,开财源,祛敝俗,富教兼筹”,“皆为居家居乡者而发,人人易知易从”。[87] 同治七年广东顺德闲庵编撰的《救饥举略》,其内容几乎全为历史时期劝善、为善的“嘉言”、“懿行”以及其他事项,其所属意的主要承当者也是乡绅。这位编者甚至认为,明朝之亡,亡于乱,乱起于饥,饥则因为朝廷“莫能救”,而朝廷之所以“莫能救”,除了内藏空虚之外,更主要的是不能“劝天下乐捐以同救”;如“以天下救天下,力易举而有功”[88]

记述类的荒政书,也有官、绅之分。官赈方面,邵永忠列举的书目之外,以陈垣于清末编纂的《奉天万国鼠疫研究会始末》最引人注目。该书所用资料,“除东省友人函告外,或采自京沪奉天各报,或译自东西各国新闻”,将中国历史上空前未有的国际性防疫会议,用纪事本末体“原原本本”,予以记述,“其于国权一节,尤三致意焉”[89]。民间救济方面,或始自邵廷烈《饲鸠纪略》。该书是为程蘅芗应著者约请而绘制的《雏鸠待饲图》所作的“记”,叙述道光三年嘉定绅士顾筠庵倡捐设立“收育弃孩局”一事。至于日记类的著述,似不应忽略祁彪佳的《感慕录》、《小捄录》与《壬戌日历》。这些日记虽非专为救荒而写,但是因为在这二三年的时间,即从崇祯十三年(辛巳,1641)三月到十四年(壬午,1642)九月,正是祁彪佳在家乡忙于赈务之时,所记事项多与救荒有关,尤其是《小捄录》,通篇所记少有其他事务[90]。它们与《救荒全书》以及祁氏其他相关文献一起,极其细致地再现了明末江南乡绅从事灾害赈济的具体过程。无独有偶,230余年之后,在邻近祁氏家乡的苏州,一位在近代义赈领域举足轻重的人物谢家福,也为后人留下了两部极其珍贵的日记——《齐东日记》和《欺天乎》(现藏苏州博物馆)[91]。这两部专门记录江南绅商筹赈山东青州的稿本,是民间义赈之由地方走向全国,中国荒政之由传统转为近代的最核心的见证,当然也是学术界解开近代义赈缘起之迷的一把最重要的钥匙。朱浒《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一书有极为详尽的论述,于此不赘。顺便提及的是,除了有关救灾过程的记述外,还有一些偏重于灾情描述的诗、文集,其目的并非猎奇,而是警醒当政者或世人,“鉴以往之疮痍,造斯民之福于将来”,大约也可以归入荒政书的行列吧。如王庸《流民记》,追忆光绪初年秦陇晋豫大灾期间自己的所见所闻,确实像一位作序者所说的,“读未终篇,觉悲风飒飒从纸中来,天日黯淡,为之寡色”[92]

在中国古典文献的分类体系中,有一些荒政书不是放在“政书”之下,而是归入“子部农家类”。这一类“民用”方面的著述,和上文讨论的“帝鉴”、“官箴”和“善书”(此处代以统称辑录以绅耆为中心的有关劝捐助赈言行的荒政书)等一起,实际上搭建了中国荒政书的基本构架。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前文已经提到的占候类农书;二是今人称之为“救荒植物”的本草类或野菜类农书;三是与救荒有关的作物栽培与种植方面的农书。占候类农书,其内容本身往往就是乡间农人农事经验的记录与总结,可谓取之于农而用之于农;野菜类农书,以明太祖朱元璋第五子、周定王朱橚的《救荒本草》为嚆矢,之后有王磐《野菜谱》、鲍山《野菜博录》、姚可成《救荒野谱》和清顾景星《野菜赞》等。尽管后出者基本上是在《救荒本草》的基础上增补删减而成,以致有学者视之为抄袭之作,或以为在植物学、药物学方面没有多大的科学价值,但各书均保留《救荒本草》的特色,有图有说,文字浅显,一如鲍山所云,“即野叟山童,一搜阅而知采茹焉”[93]。《野菜赞》进而将文字说明改为歌咏,更便于记忆和流传。第三类的农书,一种是推广特殊作物的种植,如国外引进的“甘薯”,又称“番薯”、“洋芋”等;另一种则是倡导农作物多样化种植或农副业多样化经营,以“济荒”、“救贫”乃至“致富”。其中值得注意的著作有云南禄丰县知县冯祖绳《救贫捷法》(书成于道光二十六年)、陕西安康县知县陈僅撰《济荒必备》(道光二十九年刻本)以及河南滑县生员郭云升《救荒简易书》(光绪二十二年刻本)等。《救荒简易书》目前仅存“救荒月令”、“救荒土宜”、“救荒耕凿”和“救荒种植”四卷,其实尚有“救荒饮食”、“救荒疗治”、“救荒质卖”、“救荒转移”、“救荒兴作”、“救荒招徙”、“救荒联络”和“救荒预备”等八卷,可惜今日难知其详。但从它的目录以及著者自序来看,该书显然是以农业生产为核心——用作者的话来说,即“取天地自然之利以利之”——而构建的一种不同于以往荒政书的新体系[94]

 

三、文书与征信:作为现实救荒活动有机构成的荒政书

 

上面的讨论与介绍,有意识地搁置了另一种为相关学者所忽视的荒政书类型。这一类型,既非撰于救荒活动结束之后,又非《欺天乎》这样临事随时而作的记述,而是出现在救荒过程之中,与救荒程序本身直接相关。这就是在具体的灾害救济过程中救灾主体所使用的各类单独发行或成册辑纂的章程、文书、案牍、函启、广告、清册和征信录等。这类文本,或作为直接的救荒指南,或作为特定救荒活动的重要媒介,其本身即构成某一实际救荒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也体现了明清以来中国荒政书编纂和荒政制度演变的新趋势,不应将其淹没在“公牍文集类”或“记述类”等子目之中。

这一类型的荒政书,较早见之于明代的官赈实践之中。万历二十二年河南大饥荒,刑科给事中杨东明上呈《饥民图说》,请求朝廷实施赈济。就其实质而言,应可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报灾形式。此后不久,作为钦差大臣前往河南灾区督理荒政的钟化民,又召集抚按藩臬,“出所著《救荒事宜》,以煮粥、散银为急”,显然是一种类似于救荒章程的指导性文件。事后,钟化民编绘《救荒图说》共十八图进呈皇上[95],则属此次赈济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善后阶段,或者用祁彪佳的说法,就是善后事宜的一个环节——“告成”[96]。其文本形式,类似于今日通行的工作报告或事业报告,不妨称之为“告成书”。事实上,从一个相对完整的救荒程序来看,《饥民图说》、《救荒事宜》和《救荒图说》恰好与报灾、筹赈和善后这三个阶段性程序一一对应,从而也构成了此类荒政书三种亚型[97]。救荒过程的其他程序如禳灾、勘灾,以及每一程序如筹赈过程的其他环节或举措,往往也有相应的文书、卷宗与清册等留存或刊行。

举例来说,与报灾相关的亚型往前可以追溯到北宋熙宁七年(1075年)郑侠所作之“但经眼目,已可泣涕”的《流民图》,其后仿而效之者则有明万历四十三年山东诸城举人陈其猷所上《流民图》、清康熙二十一年蒋伊呈奏给皇帝的《流民十二图》等[98]。此类图册,后世称为“铁泪图”。

与勘灾相关的亚型有《南召县被水灾图》、《京师城外被灾图》(均为清光绪十六年绘本)、《裕州拐河镇等处勘验水灾图》(清光绪三十四年绘本)等。此类图册,或为彩图,或为单色图,主要采用形象画法,反映被水地区受灾情况,并贴签标明受灾户口、房屋损毁间数以及淹死人数等。一图在手,灾情大势一目了然。据董煟《救荒活民书》载,宋苏次参担任澧阳司户,适值安乡县大涝,为防止抄劄不公,“令典押将县图逐乡抹出,全涝者用绿,半涝者用青,无水之乡用黄,不以示人。又令乡司抹麦参合,方请乡耆逐乡为图,复以青绿黄色别其村分,出图参验。故不检涝而可知分数”[99]。这是目前所见有关勘灾图的最早描述,或为此类图册的滥觞,至清代已成为地方官呈报勘灾结果的重要载体之一。

至迟于道光末年,上述形式的“铁泪图”转化为各类民办或官绅联合救灾组织宣传灾情的传单,作为激发仕宦商富或非灾区民众向善行善的媒介,以求达到募捐助赈、救灾活命的目的。据游子安考证,早在道光二十九年江南水灾,余治著《水淹铁泪图》二十四帧,募资助赈;后因太平天国战争,余治绘《江南铁泪图》四十二帧,赴江北募赈,劝济江南流离难民[100]。光绪初年华北五省大旱,江浙义赈同仁谢家福、郑观应等又效仿余治的《江南铁泪图》,刊发《河南奇荒铁泪图》,并陆续刊布《中州福幼图》、《仳离啜泣图》、《晋赈福报图》、《天河水灾图》[101]等劝捐筹赈,盛宣怀的《雁塔题名》亦属此类。如果说郑侠、杨东明等《流民图》或《饥民图说》仅供身居内宫的“九五之尊”披览,余治等人的铁泪图则主要针对不能识字通文的“野老村夫、妇人孺子”,其劝赈范围更广,也更容易打动人心[102]。事实上,上述《河南奇荒铁泪图》灾害期间还流传到了英国的伦敦,并由设立在伦敦的中国饥荒救济基金委员会(Committee of China Famine Relief Fund) 将说明文字翻译成英文,名为 The Famine in China(London,1878),大量印刷[103]。同样的劝捐图册,还有《直省天河两属水灾图》、《推广水灾救命捐图册》、《水灾图》、《山东灾民图说》、《畿辅拯溺全图》、《江南北水灾流民图》、《图画灾民录》等。其中光绪十三年由上海宝善堂刊印的《水灾图》,封面题字为:“仁人君子重刻广传,互相儆劝,功德无边;人皆迁善,诚可格天,刀兵水旱,庶乎免焉。”书末附黑体大字“睹你不存良心”。

除此之外,有不少“劝捐之启、劝赈之文”以及劝赈诗等,或曾见诸报刊,或以小册子的形式广为散发。经考察,以诗文劝赈之举,至迟可能出现在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董煟《救荒活民书》卷下辑有《冯檝劝谕赈济诗》一首,叙述作者因泸水“岁歉米贵”,“出俸钱买米,减价粜卖,赈济救民”,但其对象仅是相关的“干事人”。严格意义上的劝赈诗应是明崇祯八年七月李岩所作《劝赈歌》,劝赈对象为富家或“善人”,后四句为:“天地无私佑善人,善人得厚福长臻。助贫救乏功勋大,德厚流光裕子孙。”[104] 清嘉庆二十年,江苏海宁州知州易凤庭亦以诗词唱和劝捐募赈,即所谓“借咏歌以行其惠”。当时海宁州苦旱岁饥,易凤庭“作劝赈诗四律,捐俸倡之”,“一时文人学士,不问俗吏、诗之工与不工,属而和者数百人,并及邻壤。因此踊跃乐输,旬日间集资数万”[105]。只是事后所辑反映此次劝赈之举的《海宁州劝赈唱和诗》一书,其体裁当归入魏氏所谓“公牍文集类”或邵永忠所说的专门性文献汇编类。将劝赈诗文单独发行的,至迟可追溯到道光年间,如上文所说的《劝开粥店说》、《劝行担粥说》等,“几于家喻户晓”[106]。道光二十五年,湖南辰州府知府雷震初甚至亲撰《劝买义田说》,请沅、泸两县的绅士们各请一册,相互劝谕[107]。目前所见较早的文本是同治六年裴荫森、徐嘉、王春芳合撰的诗集《劝济饥民诗》。该诗集效仿《小学千家诗》所载《济荒诗》,作近体诗共十五首,每首诗后附注,叙述当时当地灾情状况以及先贤积善果报之事,奉劝仁人君子施钱、煮粥、施药、保幼,以赈济灾民,补救官赈之不足。光绪、宣统年间,随着近代义赈的兴起,这种专门性的劝捐文本得到更大规模的应用,而且往往融劝捐启、饥荒图以及备以登记认捐者姓名及捐赠钱物数量的表格于一体,制成捐册发放,如《金闺福幼册启》、《奉天营口水灾赈捐册》、《卧牛山纺织局劝捐册》、《劝募江南北各属水灾重区义振公启》、《清江浦惠粥店募启》、《劝办顺直新灾义赈募捐册》(严信厚撰,刻本)等。还有一类劝捐书,或缘起于某次特定的灾害或某项专门性的救济事业,如前已提及的郑观应《救荒福报》,但其内容主要是辑录历史时期各类善恶果报事例与言论,故自光绪四年初刻之后,并未过时,而是于光绪戊子、丙午,宣统辛亥,民国二年、二十四年多次刊行,其“有功于赈务也,实非浅鲜”[108]。有些著述,其编纂体例与《救荒福报》相似,又非为某次特定的救荒行动而作,如清佚名辑《救荒良方》、闲庵辑《救饥举略》、黄贻楫《救荒法戒录》(约成书于同光年间)等,但往往在较大灾害发生后同样被大量翻刻,成为劝捐助赈的重要媒介。此类作品,“所集报应昭彰,使人易生观感”[109],踊跃捐施,自与上述诗文图说等同属劝赈亚型。它们不仅像游子安指出的那样,是“清末善书的一个新的发展形式”[110],也是清中晚期以来荒政书的一种新的形式,或者说是善书或荒政书相互影响的产物。

赈捐章程、事例以及有关捐生请奖履历银数清册,是另一种与筹赈亚型有关的荒政书。作为统治者扩大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捐纳制度并非清代所独有,却以清代的推行最为持久与普遍,而且愈到后期愈为重要。赈捐作为暂行例的一种,约始于顺治十七年。据不完全统计,自此至道光二十九年,清廷因赈开捐次数共14次,而光绪一朝至少也有143[111],且从同治十年直隶赈灾开始推行实官捐,可见其在清代特别是晚清荒政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捐纳者为取得一定的官职和头衔,须按照政府规定的等级与办法缴纳银两。此类规定即称“捐例”、“事例”或“章程”,大都载于《大清会典》、《大清会典事例》以及《六部则例全书》等官书之中。作为单行本存世的,目前所见有嘉庆六年《工赈事例》、道光二十九年《筹赈事例》以及光宣时期各省赈捐章程或简明册等共28种左右(详见《中国荒政书集成》附录)。另上海图书馆现藏《浙江代办山东赈捐总局清契履历银数清册》(抄本)会办山东振捐驻沪总局捐生履历清册》(抄本),系相应的办理赈捐机构为捐生请奖而造送的清册或凭据。据粗略查阅,前一抄本共102册,涉及光绪十八至三十三年至少78批(次)请奖事宜,每册封面均钤有 “浙江代办山东赈捐总局关防” 红印。所造履历包括捐生姓名、年貌、籍贯及父母以上三代或妻子姓名,历次捐纳经过及本次捐缴银两和拟请职衔,有的甚至追溯到光绪三年的捐案。这样的原始文档,对于了解光绪年间赈捐制度的推行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清宣统二至三年(1910-1911年),为防治东北三省爆发的大瘟疫,阻止灾难向京城和全国其他地方蔓延,清王朝谕令在东三省各地设立防疫机构,效仿西方,推行防疫、检疫、隔离、留养等近代化“防疫行政”,并为此颁布了一系列防疫法规、条例和章程。为减少或消除这些在中国历史上闻所未闻的新举措有可能引起的恐慌,保证防疫工作有序进行,奉天防疫总局不得不注重防疫宣传工作,即所谓“劝告”。此种“劝告”工作,除通常的文告外,还专设“行政公布”及“宣讲所”二项,专门负责向公众发布灾情信息,宣传普及防疫知识。“行政公布”由“官报部”和“白话部”负责:官报部负责编刊《防疫官报》、《防疫日报》等,逐日登载“纶音电文、办事规程及检诊死亡、隔离消毒诸报告”,分发各属,并免费送阅或张贴通衢;白话部负责将上述有关事项编成一种“浅显易晓之短篇白话”,向民众公布,务使家喻户晓。宣讲所由“编译部”和“宣讲部”组成。其中编译部的工作,一是编辑“防疫宣讲白话报”,即将各讲员“采访社会染疫事实之警心触目者及人民对于防疫行政之一切疑虑风说”,用白话文写成讲稿,“按章讲读”;一是翻译东西方医学家有关流行病的著述,或撰写防疫文章、歌谣,“随时印成小册,以助鼓吹”。[112]这样的小册子、“短篇白话”以及专门用于防疫救灾的“新闻纸”等诸多形式的“劝告”文本或救灾宣传手册,不仅是中国荒政书编纂史上的一大创新,而且越出了荒政书范围,形成一种新的救灾文书体系。当然这样的创新和变化,是和下文即将讨论的征信录的出现和影响,亦即救荒信息公开化的进程分不开的。

自钟化民《救荒图说》之后,类似于救荒工作总结报告的“告成书”,于督抚一级的救荒事例中再没有出现过。这并不是因为这一过程不存在,而是这一层级的救荒活动结束之后,主持赈务的督抚或钦差大员往往以“奏销册”或“报销册”的形式自下而上地向朝廷呈报,有时甚或奏请特恩免于奏销,其所遵循的是国家财政收支的非公开原则[113]。国家图书馆现藏多种各地方常平仓或仓谷奏销册,即属此类。至于前述明王世荫《赈纪》,清方观承《赈纪》、那彦成《赈记》(一名《赈纪》)、庆桂等《钦定辛酉工赈纪事》,以及方受畴《抚豫恤灾录》等,诚如魏丕信、邵永忠所言,纯属事后编纂的文牍汇编,对于后来者当然会起到资鉴的作用,却已外在于特定的救荒过程。但是乾隆末年以后,一种新的救灾报告书形式开始萌芽并逐渐成形,这就是日本学者夫马进在研究中国善会善堂史的过程中特予关注的会计事业报告书——征信录。表面上看来,其编纂体例与那些文牍汇编并没有多大的差异,但是其中一些非常重要甚至最基本的内容却是前者所不具备的,这就是捐助者姓名与捐赠钱物清单、经费收支及用途列表、经手人或管理者题名等。事实上,前者即文牍汇编或文案可视为事业报告,后者则属于会计报告,两者共同构成征信录的主体。

据夫马进的研究,编制会计报告并移交给下一年度的习俗在中国民间具有悠久的历史,至晚可见于后唐同光三年(925年)和长兴二年(931年),但就常年性的公共事业而言,按年编制会计报告书,且将其付诸出版并发给同仁的做法,则始于明末清初兴起的民间慈善团体如高攀龙的“同善会”等。至少在清康熙二十年前后,这种以善会为代表的会计报告书的出版十分普遍,并出现“征信录”的名称。到光绪十一年,清廷为预防财政亏空,也不得不采纳这一形式,下令编制民欠或蠲缓征信册。[114]相比之下,在救荒领域编制类似的征信录可能要稍晚一些。乾隆五十九年秋,浙江余姚水灾,“木棉大减”,次年春“米价渐腾”。在县令的倡导与支持下,该县绅士捐赈设厂,“凡司事诸君子,半皆倡捐之人。一切需用,多由倡者贷给”。事竣编辑《赈济事宜》,除告示、谕单、条规、禀帖、宪批等“台檄文告”之外,更列出各局董事姓名、巡查弹压委员衔名、捐助者姓名以及各厂报销钱米总数,所谓“铢积寸累,悉登于册,俾知出纳细数,无可丝毫欺隐,亦使后之人食德饮和,绵延瓜瓞”,进而“慷慨好施”、“泽及云礽”。[115]尽管其所列姓名并不包括捐钱5000文以下的捐助者,但如此做法,确属罕见。嘉庆十五年刊刻的另一种《(余姚)捐赈事宜》、道光四年刻《娄东荒政汇编》,大体上沿袭了这一体例。所以这些,当是介于公牍汇编与征信录之间的一种过渡类型。而同在道光四年刊刻的《青浦县办灾章程》,主要内容为“青浦县办灾章程”和“青浦县灾赈征信录”,之前则列有查灾各委员、义振局董事衔名,以及“征信录凡例”九条。该凡例规定,对捐助者,将按捐银数量不等,分别详请议叙、给匾优奖或将捐输姓氏数目勒石表彰,同时“汇刻征信录,刷印装订,分送各图,以资核实”;各董事则须在“神前立誓,捐项无丝毫染指;一切饭食烟茶使令人工钱、纸张杂费,皆局董自备”。实属地道的征信录。王凤生在其道光三年刊刻的《荒政备览》中曾提及金匮县知县齐彦槐《劝捐图赈章程》,并辑录“金匮县捐赈刻征信录及各庄贴榜示”,将捐钱三百千文以上的“各绅商富”姓名与捐数,“各于本庄载列,按乡结算”[116]。这说明道光三年江南水灾期间或在此之前,使用征信录已较为普遍。至道光三十年,反映前一年江苏长洲、元和、吴县等三邑捐赈事宜的报告书,终于直接使用“征信录”的说法,名之为《三邑赈恤局征信录》,举凡“官捐、宅捐、市捐、乡捐及委员董事姓名,咸著于录,而以谕旨、奏章、文移、禀牍冠诸首,俾有所考”[117]。不过,与夫马进的判断不同的是,以上征信录的编撰者并非纯粹的民间赈济组织,多有官家的身影参列其中,征信录的内容也不全是民间赈济或义赈,而是包括朝廷的恩赈和地方官府的官赈在内,毕竟这样的义赈或捐赈并没有超出官赈的范围,而只是整个官赈体系的一个补充环节,当然是非常重要的补充环节。光绪二十四年铅印,由蔡元培作序的《邵郡平粜征信录》,也属于这种官绅合办的类型。

完全由民间救灾组织刊行,且面向国内外公众的征信录,是在光绪初年华北大旱灾期间近代义赈兴起过程中产生的。现存较早的单行本当为光绪五年刊刻的《上海经募直豫秦晋赈捐征信录》(屠继善、魏学韩辑)、《苏州桃花坞收解豫赈征信录》(林跃声、张廉泉、何梅阁、王梅村、张亮甫、谢佩孜编)、《豫赈征信录》(申伯裔編)以及约于光绪六年刊刻的收解直赈征信录》。其中后三者又收入苏州桃花坞协赈公所辑《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分见该书卷二至卷三“南豫赈捐收解录”(所载以光绪四年元旦始,以光绪五年三月十四日止)、卷四至卷七“南豫放赈录”(光绪四年正月至五年四月)、卷十“北直赈捐收解录”(光绪五年十一月至光绪六年九月);该书另辑“四省告灾图启”(卷首)、“东齐孩捐收支录”(卷一,又名“山东留孩征信录”,约光绪六年编。所载始自光绪三年六月下旬,迄于八月三十日)、“西晋赈捐收解录”(卷八,又名“收解晋赈征信录”,光绪五年三月十六日至十月二十九日)、“西晋放赈录”(卷九,原名“查放晋赈征信录”,光绪五年闰三月至光绪六年三月)、“北直支放工赈录”(卷末,又名“查放直赈征信录”,应在光绪六年九月之后),共12卷,按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依时间顺序将光绪三年六月至光绪六年九月江浙绅商历次办赈记录汇为一编,与上海协赈公所屠继善等所辑征信录一起构成现存晚清时期最大规模的义赈征信录。此种编纂体例,或显示编者有以苏州义赈组织为中心,与清廷的官赈分庭抗礼之意[118]。自此至清末,江浙义赈绅商一发不可收,几于遇灾必赈,不少灾区人士也往往以之为榜样,奋起自救,甚至官家办赈如光绪九、十两年顺天府水灾赈济也要依托义赈同仁,此后至清末竟形成官义合办的局面,而办赈结束之际,大都刊刻征信录,以供稽核[119]。有的仅从书名无从判断,如录载光绪十九、二十年晋北义赈收支事宜的《晋饥编》(佚名辑,光绪年间刻本),其实与征信录无异。至于从义赈衍生而出的慈善事业,其出版征信录更在情理之中,如《津河广仁堂征信录》(潘公甫编,光绪十一年刻本)等。

这些义赈征信录,与嘉道年间捐赈征信录相比,在结构安排上并无太大的差异,基本上是由序(或弁言)、文案和会计三部分组成,序之后往往另加凡例。序以概述事件的原委;凡例交代编纂原则及注意事项;文案辑录义赈同仁的往来函牍、劝捐文启或报刊上的相关论说,涉及灾情与劝捐放赈的经过、措施等;会计登录经费收支与捐赠者姓名等。其目的同样是向官府、民间,乃至神灵表明信用[120]。如光绪九年十一月顺天府广育堂在其刊发的推广水灾救命捐的公启中,就有向神明起誓的文字:“同人经理此事,务使捐户一钱功德,灾民即受一钱实惠。如有欺饰,天日鉴之,鬼神知之。”[121]事实上在义赈组织刊刻散发的捐册中,其封面或扉页朱笔写上“经手有私,火焚雷殛”之类字样,已成惯例。他如《苏州府昭文县赈款征信录》、《筹办淮沂义赈征信录》、筹办秦湘淮义赈征信录》等,也录有祭告关圣帝君或城隍神的“誓文”、“告神疏”等。不同之处在于,这样的征信录固然是在事后出版的,但其编纂过程通常贯穿劝赈始终。如前引顺天府广育堂,在劝赈之前即明确承诺编纂简明征信录,“按收捐之处照发”;在募捐过程中对捐册的发与收也有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规定所有捐册“均有号数骑缝图记,发出均有日期,以昭郑重;将来完竣,册须一律收回”,且“每发总收据后,即照书清单,榜贴通衢”[122]。有不少征信录如《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和江苏淮徐海义赈第一批征信录》,其编纂并不一定要等到赈务结束,而是在赈务过程中分阶段分批进行。故此类征信录在其“凡例”或“条例”中均表明截止日期,并声明“如有续行收支之款,统归下次开造”[123]。如有人户报捐而款项未至,亦予登录并作说明。它也不再独自发挥征信的作用,而是与其他媒介,尤其是与《申报》这一当时新兴的通讯媒体共同承担。即募捐之时,不仅义赈同仁的劝捐公启要借助《申报》发布,其收捐清单也按旬登报。就光绪初年江南绅商的义赈而言,这种做法,最早是从光绪四年三月开始的,并一直持续到直赈结束。正如朱浒所言,它“能够更及时地让外界了解募捐的具体进程,也更容易取得社会上的信任”[124]。事实上,这种将编纂征信录与按时登报捐户捐数相结合的做法,反过来还影响到当时的善会善堂昭信公众的方式,《上海仁济堂征信录》(施善昌编,光绪十八年刻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另一方面,其会计部分的内容也比先前更为细致和全面,所录捐赠者清单,包括姓名(含匿名者)、住址、钱物数量,巨细无遗,不再以捐数多寡为取舍标准;而且由于所收赈款,“或银或洋或钱,而平色价目互有不同”,赈务收支各款须按照一定的标准统一核算,故具体的“兑换细数”及价格也一一登录在册,所谓“随时注价,通盘扯数,合作规银,俾免分歧” [125]。这部分会计事项,有时连篇累牍,比重远超文案,甚有占全书三分之二以上。很显然,征信录的编制,至此已演变成救荒过程必不可少的环节,与上文提到的劝捐册等文本一样同属救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纯粹民捐民办的备荒组织如仓储,在征信录的编制上或许要早于民间赈灾活动。据光绪《嘉善县志》记载,康熙十九年春,该县旱灾荐饥,“邑令以人多米少,劝绅士柯崇朴、沈辰垣等二十人仿朱子社仓法,为广仁会。历年积米二百五十石,以二百石助济饥民,余周贫士及已故庠士之孤嫠弱息,刻有《广仁录》”[126]。此《广仁录》也许就是当时已经比较流行的征信录。民国六年刊行的《永惠仓源流记三刻》,含乾隆二十三年初刻以及光绪二十九年和民国六年两次续刻。据载,乾隆二十年冬江南桐城遇灾,乡绅张曾敞等倡议捐谷助赈,并将赈粜账目“具书于策(册)上”;其余谷建永惠仓,由各乡绅轮管。从乾隆二十二年至道光壬寅,除乾隆五十年至嘉庆十七年“经管账目未曾流交”外,各轮管班次、捐户姓名及收支账目均有记载。自光绪六年永惠仓重建至壬寅年编辑《续源流记》,诸凡“仓稻之收支、银钱之出入、城绅轮管之班次、原买续置之租数、更正新章之舛讹、六宝讼案之始末,一一详载其中”,而且“刊印多本,除呈送备案外,仍普传乡里,俾众周知而杜后患”[127]。可见该仓编纂征信录的历史相当悠久,光绪年间更加规范。而且由于这一类的仓储,其积谷往往来源于义田或公产的租息,所以仓案之中均详细注明田亩四至,收录相关契约文书,所以在征信之外,还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凭证。这也是它们区别于所谓公牍汇编类荒政书的重要特点之一。前引文中提到的永惠仓“六宝讼案”,就是因为仓案文字刊印之误而引发的仓产纠纷。另一座广为人知的义仓是乾隆末年劳潼创建的广东佛山义仓,其于官府“只请存案,不经官理,司事者公举轮值,无得擅借升斗”[128];每届散米赈济结束,“其一切花名细册及银两数目”,因系“民仓民管,免其报销”,但“收支各数,仍标贴义仓赈厂门首,俾众共知”[129]。所以,道光年间刊行的《佛镇义仓总录》可能也有征信录性质,因未见原稿,不敢妄断。

同治以后兴建的以官督民办、官民合办等形式管理的义仓、积谷仓,也须每隔一段时间或于主管者卸任之际编刊征信录,以便捐赠者、经营者和公众对捐赠钱物的用途和经营绩效进行监督。目前所见有《同治七年、八年、九年、十一年江阴县积谷征信录》、《绍郡义仓征信录》(徐树兰编,光绪二十五年铅印本)、《华娄义仓征信录(己亥四月起庚子三月止第一届)》(光绪二十六年刻本)以及《上海县积谷息款借给各乡平粜贴价征信录》(光绪八年刻本)、《上海县积谷钱款借给各乡贫农耕种征信录(光绪二十六年)》(清光绪二十六刻本)、《上海县积谷征信录(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初一日起,光绪二十九年九月底止)》(上海时中书局制造活版所代印)、《上海县积谷征信录(光绪三十三年十月起,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底止)》(上海时中书局制造活版所代印)等[130]。前述一些仓案汇编,如《嘉定县仓案汇编》、《长元吴义仓全案》正续各编等,虽无征信录之名,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类似征信录的作用。连官府经营的仓储如河南巡抚涂宗赢于光绪六至九年赈务善后局新建省仓丰豫仓(常平仓)之后,也下令刊刻《豫省仓储征信录》。

这样的举措,比夫马进提到的清廷下令编撰民欠、蠲缓征信册的时间要稍早一点。它显示了萌芽于明末清初、制度化于康乾嘉道时期,并在光绪初年发生重大转型的民间公共事业之信息公开化原则,对中国传统荒政体制的改造与影响。它与来自西方世界的冲击纠合在一起,逐步促动和推进着中国官方救灾体制的近代转型。至少是在救灾信息公开化方面,在救灾工作报告这一文书编纂形式上,已经具备了现代的模样。其典型代表,就是清廷作为中国最后一个专制王朝在它覆亡之际留给我们的一部救灾文献方面的鸿篇巨制:《东三省疫事报告书》[131]

清末东三省的瘟疫大流行,以其疫势的迅猛、惨烈与随即引发的日本、俄国与中国在防疫问题上的诸多冲突与矛盾,吸引了中国社会的广泛关注。著名历史学家陈垣为之编纂了两部著作,其一是《东三省防疫方略》,其二是上文提及的《奉天万国鼠疫研究会始末》。据陈垣自己解释,他之所以“不名报告而名始末”,是因为“报告非会外人所得为,他日大部自为之”,而“此名始末,乃私家著述,纪其事之首尾而已”[132]。由此可以推论,《东三省疫事报告书》虽然不是征信录,就像东三省总督錫良在序言中所说的,系“有司诠次本末,汇为一书”[133],但是其作为救灾结束之后必不可缺的工作,应无疑义。其次,全书正文之前还沿袭了官箴式公牍汇编类荒政书的做法,卷首冠以“纶音”、“邸谕”、“章奏”等,但所占比例微乎其微;通篇也不再是各类文牍的简单罗列,而是从流行病学学理的角度,分为三编,即第一编“东三省百思脱疫发生及蔓延情形”、第二编“防疫概况”和第三编“疫事之研究”,分别对东三省的疫情及其传播,疫情发生、蔓延的原因与特点,防疫机关的设立及各类防疫措施的推行与实效,以及奉天国际防疫会议议决事件与国内外医学界有关微生物学、传染病学及世界防疫历史的理论探讨与实验结果,进行了全面、详尽和系统性的记述与分析,可以说是一种针对特定灾种单次灾害及其防治与研究的百科全书。全书也不再像过往的官赈类荒政书那样,对遭灾人数、因灾死亡人数及具体的救灾效果仅仅给出一个笼而统之的数字,甚或讳莫如深,而是充分利用灾情调查的结果,运用现代统计学的方法,以大量表格,如逐日死亡人数表,疫病传染区域及比例表,疫病时间与死亡人数表,死亡人数与疫病人数、人口总数比例表等,极其细致地揭示此次瘟疫流行的总体状况并分析其特点与规律。正文三编之外,另附图一册,其中有大量照片反映当时的防疫情况,更多的则是“东三省疫死人数比较图”、“东三省疫势消长图”以及各府州厅县“疫线图”等,使人对灾情一目了然。尤为值得称道的是,全书对灾情成因与防治成效的分析与评价,一是以其科学的态度而与流传几千年的天人感应学说分道扬镳,二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当政者“奉职之无状”进行了比较尖锐的批评,从而与有清一代官箴式荒政书中普遍存在的歌功颂德式的腔调截然有别。令人玩味的是,当錫良在序言中把西医的“人道主义”与中国“慈父孝子”文化传统并峙一处,并将防疫之难主要归咎于民间习俗之时,该报告书的编者在 “绪言”中虽也承认这一点,却将主要的责任者归之于“民牧者”,即其“事前不知注意地方上一切卫生行政,临事仓促筹办”,希望藉此书的撰写,“为来者之借鉴,并以志当日任事者之过”[134]。该书编者更特别指出,西方各国防疫行政,都是由地方自治机关“相助为理”,而且“有常设之检疫员,无论有疫无疫,日有检查,月有统计”,所以,“每遇疫病发生,旋起旋灭”;而我国东三省的防疫,“无一事不由官吏执行,既伤地方之感情,复生防卫之阻力”,结果“坐致死亡枕藉,减杀我三省人口千分之二”[135]。这已将批评的矛头指向临近覆亡的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了。从对天命的寄托到对科学的运用,从对皇权的倚重到对地方自治的期望,中国的救荒事业和救荒理论,经过几千年的曲折发展,终于步入历史巨变的关头。

 

 

 

四、余论

如果把时间定格在清末,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中国荒政书也算是林林总总,蔚为大观了。它大体上由“帝鉴”、“官箴”、“善书”与“民用”等四部分组成,内容包括灾情荒状、救荒活动、救荒则例、救荒程序、救荒措施、救荒思想等有关救荒的理论、制度与实践等诸多方面,涉及灾害预测、报灾、勘灾、查赈、劝赈、放赈以及善后、征信等救灾活动的一系列环节,含记述、汇编、考证、论说等多种体裁,俨然凝结成一个体裁多样、内容详备、规模宏大的中国荒政书体系。当然,这样的荒政书体系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几千年中华文明长期累叠而成。若依其产生之时代而作长时段的考察,则中国荒政书的编纂以及由此承载的中国救荒思想大致呈现出这样一条演变的脉络:先秦时期——中国荒政思想的萌芽与生成阶段;秦汉隋唐时期——中国荒政思想典籍化、理论化阶段;宋元明清(清前期)时期——中国荒政思想实用化、程序化阶段;晚清以降——中国荒政书编纂与救荒思想的转型阶段。这些阶段并没有分明的界限,只是大体蕴含着这样四次历史性的转折,即从丰富而散在的救灾论述向救灾思想系统化建构的转折,从神秘主义的灾异观(“天道”)向实用主义的程序化、制度化建构(“人道”)的转折,从面向各级官僚的官箴书体系向以绅耆为中心的民间救灾体系的转折,以及从传统向现代的转折。此处的转折,并不是说存在一个非此即彼、相互取代的过程,而只是说各个不同的阶段其关注的焦点不同而已。故而每一次转折,往往都是前一阶段救荒思想的延伸和扩散,同时也是其进一步的拓展与深化。在这样一种延伸、扩散、拓展、深化的过程中,固然表现为中国救灾思想的延续,同时也会出现裂隙、差异,以致形成某种不容忽视的内在张力,推进中国救荒思想的嬗变。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救荒思想,并非全然像某些学者所说的那样,自先秦以来几千年停滞不进,即“中国古代关于备荒救灾的的理论、思想认识,大概在先秦时期已经奠定了基本内容结构”,“为后世历代论者所承继、效法”[136],也不尽是不断发展,并经由汉、宋、清代三大高潮,达至中国古代救灾思想的鼎盛阶段[137],而是呈现出循环累进、曲折演替的轨迹,最终在外力冲击之下发生剧变。如果说其间有什么高潮或巅峰的话,它也不是发生在清代的康乾盛世,而恰恰出现在明末或晚清这样的乱世或衰世之中。其中,明末祁彪佳的《救荒全书》代表了传统中国救荒书和救荒思想的最高水平,清代光宣年间以《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为代表的征信录体系则反映了中国救荒制度与救荒思想在内外双重动力纠合之下从传统向近代的蜕变与转化。后者源自传统,却又超越传统,因而并不仅仅是一种非此即彼的传统与现代的决裂与碰撞,而是在承袭过去系统化思维、程序化实践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种融涵摄与改造于一体的漂变。

进而言之,这样的救荒思想,并非只是单纯的主观臆造,而是与实践息息相关,是思想与实践长期纠结的产物。它既是对实践的总结,也是对实践的指导;它既以先秦时期《周礼》的“荒政十二”作为理想的模式,又寻求因时因地的变革,因而潜藏着在实践之中调整或改进“三代”模式的内在动力。将救荒实践与救荒理论截然分开,或者混为一体,也就是夸大救荒理论与救荒实践之间的背离,或者仅仅从救荒实践之中寻找救荒的理论,显然都不可能对这两者的结晶——中国荒政书本身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但也正因为这样的实践特色,它又总是表现出一种临灾而思、临渴掘井的特征。大约除了《救荒本草》等少数著述之外,绝大部分荒政书都是在某次特定灾害发生之后编撰的,即使这样的编撰内化于救灾过程之中,也仍然是对灾害的一种被动反应。而且就通常的情形而论,灾害越重,著述越多。明清时期的中国曾先后出现两个重大灾害群发期,即“明清宇宙期”和“清末自然灾害群发期”,与此相应,荒政书的编纂,无论于官于民,也以这两个时期最多。尽管这两个时期恰好也是中国荒政机制演化的两大重要关头,但毕竟是大祲奇荒之中的繁荣。这种理论的高峰与大规模饥荒周期性迸发共存并进的局面表明:当荒政书的编纂越来越内在于救荒进程之时,却正是我们需要跳出救荒进程而来思考中国的救荒事业了。这或许也是祁彪佳的大荒政观念留给后人的启示吧。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清代减灾救荒事业研究》,2009JJD770030

[1] 参见邵永忠著:《中国古代荒政史籍研究》,第39页,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4月。

[2] 该书第117-120页;第173-188页。

[3] []魏丕信著、徐建青译: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前言第1页。

[4] 该书有1980年法文版、1992年英文版以及2003年中译本。

[5] 该文中、英文本均见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58月。中文文本另见李文海、夏明方主编:《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2007年版,第97-111页。

[6] 李文海、夏明方:《〈中国荒政全书〉总目》,见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58月,第370-377页。

[7] 邵永忠:《中国古代荒政史籍研究》,北京师范大学20054月博士学位论文,第35-38页。另见《中国荒政书集成》附录“清末民初以前中国荒政书目”之二“已佚荒政书目”。

[8] 见《农业考古》1986年第1~2期。

[9] 卜凤贤:《中国古代救荒书的传承与发展》,《古今农业》2004年第2期。

[10] 参见[]田野元之助:《明代救荒植物著述考》,《东洋学报》四十七之一,1964年版;董恺忱:《明代救荒植物著述考析》,《中国农史》1983年第1期;彭世奖:《治蝗类古农书评介》,《图书馆论坛》1982年第3期;肖克之:《治蝗古籍版本说》,《中国农史》2003年第1期。

[11] 王达:《中国明清时期农书总目》,《中国农史》2000年第1期,第103页。

[12] 参见邵永忠:《历代荒政史籍述论》,《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7卷第3期,20066月。

[13]参见卜凤贤:《中国古代救荒书的传承与发展》,《古今农业》2004年第2期;卜凤贤、邵侃:《中国古代救荒书研究综述》,《古今农业》2009年第1期。

[14]见高建国:《灾害学概说》,《农业考古》1986年第1期。

[15]参见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一辑,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前言第1-4页。

[16] 见贺长龄、魏源编:《清经世文编》中册,中华书局  影印本,第999-1085页。

[17] 见《官箴书集成》第7册,第221-330页。

[18] 实际上,古代中国遗留下来的此类文献甚夥,以此为标准著录而又局限于少数书籍,势必造成大量的遗漏,同时有可能给非专业学者一种错觉,以为历史时期的救荒文献仅此而已。

[19] 参见魏丕信:《略论中华帝国晚期的荒政指南》,载李文海、夏明方主编《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第97-109页。

[20] 参见邵永忠:《中国古代荒政史籍研究》,第40-44页。

[21] 参见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一辑,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前言第1-4页。

[22] 参见《邓拓文集》第二卷,北京出版社1986年版,第7页。

[23] 此前以“荒政”为题的论文有陈关龙《明代荒政简论》,载《中州学刊》1990年第6期;钟祥财《中国古代的荒政管理思想》,载《国内外经济管理》1990年第10期。他们对“荒政”的定义与李文海、周源基本一致。

[24] 李向军:《清代荒政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第2页。

[25] 参见邵永忠《中国古代荒政史籍研究》,第6页;周致元著:《明代荒政文献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26] 朱浒著:《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页,第388-389页。

[27] 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二卷,第539页。

[28] 参见明陈仁锡《荒政考》附录部分选辑的《苏郡庚申荒政纪》等,载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一辑,第578-579页;清顾甦斋辑《济荒要略》“济荒要略约序”,道光二十九年刻本。

[29]《科学方法之救灾述略》,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丛刊乙种31号,19291月刊行;《赈务实施手册》,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丛刊甲种25号(甲种91011号合订本),192812月刊行,第4页。不过,该组织将救灾活动严格限定在天灾范围,且在英文版中均为 famine relief,并无“救荒”、“救灾”和“荒政”之别。

[30] 见冯煦编:《救荒辑要初编》,1922年上海尚古山房铅印本,总序页一。该书应是俞森《荒政丛书》之后第二部荒政书汇编,包括《广惠编》、《救荒备览》、《粥赈说》、《义赈刍言》、《办赈刍言》、《救荒一得录》以及《慈幼编》等。事实上,用“荒政”指称当时的救荒政策与机制,民国年间并非鲜见。参见徐钟渭《中国历代之荒政制度》,载《经理月刊》1936年第1期。

[31] 1958年大跃进时期国家内务部农村福利司编辑的《建国以来灾情与救灾工作史料》(法律出版社),其序言宣称:“灾荒,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大的问题。再过几年,十几年,终将成为历史名词而为人们遗忘了。”随之出现的大灾害表明这一预测太过于乐观,可时至今日,似乎又非凿空之论。

[32] 另有李窦侯行述《黄山野菜考证》(清抄本),安徽图书馆藏,因未见原书,存疑不录。

[33][]丹波元胤著,郭秀梅、冈田研吉整理:《医籍考》,学苑出版社2007年版,目录第1-43页。

[34] 详见游子安《劝化金箴:清代善书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善与人同——明清以来的慈善与教化》(中华书局2005年版)。

[35] 参见蓝勇:《清代长江上游救生红船制初探》、《清代长江上游救生红船制续考》,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4期、2005年第3期。

[36] 参见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三卷,第545-550页。

[37] 清杨西明辑:《正续灾赈全书》之《灾赈全书续编》,咸丰二年刻本。

[38] 参见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四卷,第451-458页。作于咸丰三年的《救荒举要》(戴百寿辑,光绪二十年重刻本)卷上列有“旱荒宜预防火灾”一条,并附载“止火法”。

[39] 参见《邓拓文集》第二卷,第142-145页,第191-199页。

[40] 参见《邓拓文集》第二卷,第142-145页,第191-199页。

[41] 李芹《中国古代灾荒文献编目与著录研究》(安徽大学历史系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比较系统地辑录了先秦至清各类古典文献目录中有关灾荒问题的书籍,虽略显粗疏,但值得参考。

[42] 参见《中国荒政书集成》“附录:清末民初以前中国荒政书目”,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附录所列均为单行本或单一著作计算,丛书与合编本身如俞森《荒政丛书》,以及类书或文集中的章节,均不计入。

[43] 参见邵永忠:《中国古代荒政史籍研究》,第40-44页。

[44] 另请参见卜凤贤著:《农业灾荒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版,第160-179页。

[45] 参见邵永忠:《中国古代荒政史籍研究》,第26-29页;《历代荒政史籍述论》,载《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7卷第3期,20066月,第16-17页。

[46] 卜凤贤著:《农业灾荒论》,第161-164页。

[47] 参见张兵:《〈洪范〉诠释研究》,山东大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博士学位论文,20054月,第5页。据其研究,大多数学者均将刘向《洪范五行传论》误为《洪范五行传》。

[48] 参见[美]桂思卓著,朱腾译:《从编年史到经典:董仲舒的春秋诠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0-34页。

[49] 据《汉书·京房传》,“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

[50] 陈业新著:《灾害与两汉社会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6-336页。

[51] 现存南宋淳熙内府抄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影印本。

[52] 参见张兵:《〈洪范〉诠释研究》,第9页。

[53] 《御制大云轮请雨经一卷图说一卷》,乾隆四十八年金简校刊本,乾隆四十七年四月日御制大云轮请雨经序。

[54] 参见《丛书集成新编》,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85年,第26册,第105页。

[55] 参见王毓瑚著:《中国农学书录》,第307页。

[56] 参见邓拓著:《邓拓文集》第二卷,第146-199页。

[57] 宋董煟:《救荒活民书》原序,见《钦定四库全书》史部十三政书类三“邦计之属”。

[58] 参见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一辑,《救荒活民书》点校说明,第3页。清俞森所编《救荒全法》(见《荒政丛书》卷首)实即陈龙正《救荒策会》卷四部分,鲁之裕辑《救荒一得》又将《救荒全法》列为上卷,两者实属董煟《救荒活民书》的简编本。

[59] 参见邵永忠:《中国古代荒政史籍研究》,第31页。

[60] 明衷贞吉撰,何淳之辑:《荒政汇编》,万历乙未年秋九月胡宗洵序。见《中国荒政全书》第一辑,第264-265页。

[61] 参见周致元著:《明代荒政文献研究》,第47-48页。

[62] 参见邵永忠:《中国古代荒政史籍研究》,第31页;鞠明库:《试论明代的荒政史籍及其价值》,《天府新论》2008年第6期,第127-131页。

[63] 参见魏丕信:《略论中华帝国晚期的荒政指南》。见李文海、夏明方主编:《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第106-107页。

[64] 清陆曾禹著:《钦定康济录》,日本纪藩含章堂藏本,“刻康济录序”。见《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一卷,第229页。

[65] 见李文海、夏明方主编:《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第106页。

[66] 明祁彪佳撰:《救荒全书》,国家图书馆藏远山堂稿本,“凡例”。

[67] 明祁彪佳撰:《救荒全书》,国家图书馆藏远山堂稿本,“凡例”。

[68] 祁彪佳:《祁忠惠公遗集· 补编》,附第九卷后,页九。杜煦、杜春生辑,清道光二十二年增刻本。

[69] 明祁彪佳著:《祁忠敏公日记》,第六册,祁允敬跋。绍兴县修志委员会校刊,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

[70] 《祁彪佳集》卷十“后序”,中华书局,1960年,第256页。

[71] 参见魏丕信:《略论中华帝国晚期的荒政指南》,见李文海、夏明方主编《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第102-105页;邵永忠:《中国古代荒政史籍研究》,第40-44页。

[72] 清姚碧撰:《荒政辑要》,作者自序,乾隆三十三年刻本。

[73] 清吴元炜辑:《赈略》,自叙,抄本。

[74] 清杨西明编辑:《灾赈全书》,“灾赈全书初稿自序”,道光三年刻本。

[75] 清王凤生辑:《荒政备览》,吴荣光序,道光三年刻本。

[76] 清周震荣编:《赈荒简要》,见徐栋编《牧令书》,卷十三筹荒中,页十九上。

[77] 参见邵永忠:《中国古代荒政史籍研究》,第42页。

[78] 清王元基辑:《淳安荒政纪略》,王元基序。道光四年刻本。

[79] 参见朱浒著:《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第23页。

[80] 参见魏丕信著、徐建青译:《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第226页;李文海、夏明方主编:《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第103107页。

[81] 参见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一辑,第578-581页。

[82] 参见唱春莲:《北京图书馆藏明代祁彪佳著作探究》,《北京图书馆馆刊》1998年第2期。

[83] 参见徐秉义《赈饥录·序》,载张鸿、王学诰纂《昆新两县志》卷三十七《艺文志三》,页十九至二十一,道光五年刻本;金吴澜、李福沂等纂《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四十六艺文四,页十九至二十一,光绪六年刻本。据序言所述,该书颇类于嘉道时期出现的征信录。

[84] 该书所辑内容系余治《得一录》中汇载“开设粥店章程”一通。光绪二十七年七月,葛兴钊又将这一部分内容摘出,名以《济荒粥赈章程》(光绪二十七年铅印本),“广印分送”,以备义赈同仁“采择仿行”。见《济荒粥赈章程》葛兴钊序。

[85] 清佚名辑:《御荒集览》,拟御荒集览序、御荒集览序,嘉庆十九年刻本。

[86] 清劳潼辑:《救荒备览》,劳潼自序,道光三十年重刻本。

[87] 清戴百寿撰:《救荒举要》,咸丰三年自序、光绪二十年戴世文识。光绪二十年重刻本。

[88] 清闲庵辑:《救饥举略》,页二十三至二十八。

[89] 陈垣编纂:《奉天万国鼠疫研究会始末》,郑豪序、纂例,清宣统三年铅印本。

[90] 参见明祁彪佳撰:《祁忠敏公日记》,第四册、第五册,民国二十六年绍兴铅印本。

[91] 非常感谢吴滔先生给我们提供的相关藏书信息。另有一部记载江南义赈绅士在河南灾区放赈经历及所见所闻的日记,是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的《汴游助赈丛钞》,孙传鸬著,原稿本藏台湾“国家图书馆”。

[92] 清王庸撰:《流民记》,光绪乙酉蔡錫龄序,光绪十二年刻本。

[93] 明鲍山《野菜博录》自序。转引自王家葵等校注:《救荒本草校释与研究》,中医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439页。

[94] 清郭云升著:《救荒简易书》自序。见《续修四库全书》第976册,子部农家类,第327页。

[95] 俞森编:《荒政全书·赈豫纪略》,见《中国荒政全书》第一辑,第269-285页。

[96] 明祁彪佳编撰,夏明方、朱浒校核:《救荒全书》卷十八“善后之一 告成”。

[97] 按:上述三种文献,除《救荒事宜》外,《饥民图说》由著者后人于清康熙年间重刻;《救荒图说》收入清人俞森辑《赈豫纪略》之中(见《荒政丛书》),与“赈荒事实”同列。想必著者在呈奏朝廷之时都曾留有副本存世。

[98] 参见邓拓著:《邓拓文集》第二卷,第162页。

[99] 宋董煟编撰《救荒活民书》卷下“苏次参赈济法”。见《钦定四库全书》史部十三政书类三“邦计之属”,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62册,第296页。

[100] 游子安著:《劝化金箴:清代善书研究》,第103-104页。

[101] 以上各图,见清光绪年间苏州桃花坞协赈公所刊刻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卷首“四省告灾图启”。

[102] 《申报》光绪四年二月十二日《阅河南奇荒铁泪图书后》,台湾学生书局1965年影印,第801页。转引自游子安前引书,第104页。

[103] 感谢美国学者艾志端提供该书复印本。

[104] 见清计六奇:《明季北略》,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52页。

[105] 清易凤庭辑:《海宁州劝赈唱和诗》自序,嘉庆二十年刻本。见《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三卷,第262-263页。

[106] 清郁方董撰:《济荒记略》“印施救荒善书”,咸丰元年刻本。

[107] 清雷震初纂:《辰州府义田总记》卷上,清道光二十八年刻本。

[108] 清郑观应辑:《救灾福报》,宣统辛亥秋七月吴养臣序。

[109] 清郁方董撰:《济荒记略》“印施救荒善书”,咸丰元年刻本。

[110] 游子安著:《劝化金箴:清代善书研究》,第104页。

[111] 参见赵晓华:《清代赈捐制度略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晚清的赈捐制度》,《史学月刊》2009年第12期。另见姜守鹏:《清代前期捐纳制度的社会影响》,《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第47页。据赵的统计,顺治道光年间共开赈捐21次,但其中有七次属河工事例,故予剔除。如此则与姜守鹏的统计结果一致。

[112] 参见奉天全省防疫总局编译:《东三省防疫报告书》,奉天图书印刷所宣统三年铅印本,第二编第十章。

[113] 参见[]夫马进著:《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中译本,第719页。

[114] 参见[]夫马进著:《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中译本,第706-722页。

[115] 清张廷枚辑《余姚捐赈事宜》,茹棻序、戴廷沐序,乾隆六十年刻本。

[116] 见《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三卷,第625-626页。

[117] 清三邑赈恤局汇编:《三邑赈恤局征信录》,倪良燿序,道光三十年刻本。

[118] 参见朱浒著:《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第186-200页。

[119] 《镇江苏州电报局桃坞同人收解皖赈征信录》,清光绪年间刊印,记光绪八年事;《上海金州局内闽越江浙协赈公所收解直东江浙赈捐征信录》,清光绪九年刊行;《苏州府昭文县赈款征信录》,清光绪十年刻本;《推广水灾救命捐简明征信录》,清光绪十一年刻本,记光绪九年、十年事;《赈济山会两邑沿海水灾征信录》,清徐树兰编,记光绪十一年事,清光绪年间铅印本;《赈济顺直山西水灾征信录》,粤东省城爱育堂纂,光绪二十年刻本;《常邑社稷庙粥厂记》,清汪方洋撰,光绪二十四年刻本;《昭邑同仁粥局征信实录》,清叶寿松编,光绪二十四年刊本;《江苏淮徐海义赈第一批征信录》,清光绪二十四年刻本;《筹办淮沂义赈征信录》,清唐锡晋、唐洪培汇刊,光绪二十六年刻本;《西安义赈征信录》,光绪二十七年刻本;《皖浙赈征信录》,清浙江西湖协德堂编,光绪二十八年刻本;《山萧两邑沿海筑堤工赈征信录》,清佚名辑,光绪年刻本,记二十九年事;《上海广仁堂经收江南北赈捐征信录》,清光绪三十四年铅印本,记光绪三十四年事;《筹办秦湘淮义赈征信录》,清唐锡晋汇刊,光绪三十四年铅印本;《徽属义赈征信录》,清洪廷俊辑,宣统二年屯溪刻本。

[120] 参见[]夫马进著:《中国善会善堂史》,第716-718页。

[121] 《推广水灾救命捐简明征信录》,“启”页1-2

[122] 《推广水灾救命捐简明征信录》,“启”页1-2

[123] 《西安义赈征信录条例》,见《西安义赈征信录》,光绪辛丑年刻本。

[124] 参见朱浒著:《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第354-355页。

[125] 参见上海经募直豫秦晋赈捐征信录》(屠继善、魏学韩辑)“凡例”。另,《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卷十“北直赈捐收解录”例言、《筹办淮沂义赈征信录》条例也有类似规定。

[126] 光绪十八年《嘉善县志》卷九《食货志一·恤政》,页十二。

[127] 适轩编辑:《永惠仓源流记三刻》,民国六年铅印本,乾隆二十三年张曾敞“建永惠仓记”,光绪癸卯年张绍华“永惠仓续源流记序”。

[128] 清劳潼辑:《救荒备览》,伍崇曜跋,道光三十年重刻本。

[129] 《佛镇义仓总录》卷三,《义仓散赈章程总录》,转引自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古代史研究室等编:《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06-407页。

[130] 光绪二十五年华娄义仓董事在呈送府县的“章程十条”中规定,“以每年三月底为报销之期,并另刊征信录,将收支各款逐一开列,呈送宪案、县案,并送同城各善局,以备查核”。见《华娄义仓征信录》页二。

[131] 奉天全省防疫总局编译,请宣统三年铅印本。

[132] 陈垣编纂:《奉天万国鼠疫研究会始末》,“纂例”。

[133] 《东三省疫事报告书》,宣统三年五月錫良序。

[134] 参见《东三省疫事报告书》“绪言”。

[135] 参见《东三省疫事报告书》,第二编第二章。

[136] 张建民、宋俭著:《灾害历史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69页。

[137] 张涛、项永琴、檀晶著:《中国传统救灾思想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页、第3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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