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道明
定价:68.00元
出版时间:2020年2月
ISBN:978-7-5201-7996-6
装帧方式:精装
开本:230mm*155mm/小16开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品牌:世间之盐
页码:228页
【编辑推荐】
◆一部视角独特的刑罚的历史,从五服制度的视角解读清代司法的裁判标准与推理逻辑。
◆杀伤、奸盗、容隐、连坐,数十个生动案例,还原清代家庭内部犯罪与司法介入家庭的实相。
◆尊卑长幼、父子夫妻,从犯罪与刑罚中窥探中国传统家庭内的冲突与暴力、情感与秩序。
【作者简介】
魏道明,1963年生,198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系。现任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明史学会理事、《青海社会科学》杂志社特邀编审。在《历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出版专著《始于兵而终于礼——中国古代族刑研究》(中华书局),另与他人合著有《中国人口:青海分册》《李家峡志》等。曾入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工程,获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青海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奖项。
【内容简介】
在清代,对于绝大多数平民来说,家庭和家族几乎是他们长期生活的唯一场域,自然而然也就成为人们发生互动、冲突乃至犯罪行为的主要场域之一。而“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使得司法格外关注家族内部的犯罪行为,并借助刑罚规范等级秩序,贯彻儒家伦理。本书以五服制度为视角,从卷帙浩繁的各种刑案汇编中摘择关于家族内部犯罪的数十个案例,在此基础上,着意总结在涉及此类犯罪时,清代各级法司的裁判标准与推理逻辑,以此说明宗法等级秩序对法律的影响与支配,彰显中国古代法律伦理化的特征。
【目录】
上篇
第一章 亲属范围与五服制度 3
一 亲属范围 3
二 五服制度 6
三 亲属相犯视野下的亲属范围 9
第二章 杀伤 22
一 尊长杀伤卑幼 22
二 丈夫杀伤妻妾 34
三 卑幼杀伤尊长 38
四 妻妾杀伤夫君 66
第三章 奸盗 71
一 奸非 71
二 盗窃 85
下篇
第一章 “亲亲”与“尊尊” 95
一 儒家亲属伦理的出发点 95
二 从“亲亲”到“尊尊” 99
三 法律对于“尊尊”秩序的强化 106
四 亲属间秩序为上的理由 121
第二章 容隐 126
一 何为容隐 126
二 清代对容隐行为的司法处置 129
三 容隐的正当性问题 141
第三章 缘坐与独坐 146
一 缘坐(族刑) 146
二 独坐(罪止坐尊长) 171
参考文献 179
附录
《大清律例》所见亲属相犯罪名的归类及特点分析 189
清代的宫刑 209
【前言】
五服制度与古代法律之间的密切关系,是每一个有志于探究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学人都不能忽视的问题。笔者进行中国古代法律史的学习与研究,也是从服制关系入手的。在自己的学习稍有收获之后,便给硕士生开设了“古代社会家族构造与法律关系”的课程,从亲属关系、家法族规、家族功能、亲属相犯、缘坐、独坐、代刑、免刑、容隐、复仇、同居共财、析产、继承、立嗣、婚姻等方面讨论家(宗)族的构造及其成员间的法律关系。这些授课内容,一言以蔽之,无非就是服制关系在法律中的体现。
服制向来被认为是儒家文化的标识,服制入律也被看作法律儒家化的结果。其实就服制的精神——宗法等级秩序而言,服制绝非儒家的专利,服制入律也并非肇始于儒生。秦汉的法律,向来被认为是本着法家精神构筑起来的,但从简牍所反映出的秦汉时期法律来看,伦理化的特点就已经表现的很明显。自《晋律》确立“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的立法原则之后,服制关系在法律中的表现愈加明显,至清代达到高峰,对清代的法律制度、司法实践产生了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
服制在古代法律中的重要地位,使之成为探究中国传统法律精神的最佳途径之一。本书便以清代为例,以五服制度为视角,考察清代法司在处理涉及亲属相犯、亲属关系案件时的原则与方法,分析其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思维方法和思维规则。以此说明宗法等级秩序对法律的影响与支配,彰显中国古代法律伦理化的特征。
本书的写作,虽早有计划,但断断续续,久拖未完。这里除了生性懒惰的原因以外,学力不逮应该是更主要的因素。全面考察清代司法对于服制精神的贯彻,并非易事,要涉及法司审理的各类服制类案件,把这些案例都搜集起来,本身就是一个大工程。最后偷工减料,选择了自己较为熟悉的领域进行分析说明。因为先后主持承担过中国古代族刑制度研究、容隐制度研究以及亲属相犯原因考察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一定案例积累,故本书的考察,主要从亲属相犯、缘坐、容隐三个方面进行,其他方面未能涉及。这是需要向读者解释和表示歉意的地方。
本书能够顺利出版,首先要感谢青海师范大学“藏区历史与多民族繁荣发展研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项目立项与经费资助;其次要感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周丽、李淼二位老师的支持与帮助;最后还要感谢青海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陈阳同学在文字校对、统一注释格式方面所做的辛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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