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现今旅游者们所见到的江南市镇的硕果仅存者,如周庄镇、同里镇、南浔镇、乌镇、甪直镇、西塘镇、朱家角镇等,都是经历了几百年辉煌之后,留下来的一个空壳。它们在明清时代曾经是充满经济活力的工商业中心,一度引领时代潮流,带动社会变革。本文选取“早期工业化”这一视角,展现它们给传统社会带来的变革,诸如:以丝织业、棉织业为代表的早期工业化,生丝、丝绸、棉布出口驱动的外向型经济所带来的巨额白银资本,江南市镇雇佣工人群体与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地权分散化趋势与田面权、田底权的分离。从而显示社会转型过程中,江南市镇在城市化、近代化进程中的历史地位。
【关 键 词】明清/江南市镇/早期工业化/社会变革
一提起“早期工业化”,人们习惯性的理解,就是欧洲工业革命之后工业化的初期阶段。殊不知,它是指“工业化之前的工业化”,亦即工业革命之前的工业化,也就是乡村的工业化。西方学者对此早有研究,他们指出,在中世纪早期,大部分工业品生产在农村,在中世纪接近尾声时,农村的工业生产再次兴旺起来。15世纪前后,西欧各国形成一种工业乡村化与乡村工业化趋势。西方学者把它定义为“原工业化”、“原始工业化”,或“工业化之前的工业化”。英国是其中的佼佼者,乡村工业的勃兴是16~18世纪英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最为显著的时代特征。促使乡村工业化——早期工业化出现的因素很多,例如:农业生产的增长为工业生产提供了必需的粮食保障,也为工业品提供了需求空间;剩余劳动力满足了乡村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等[1—p237~259]。
这种历史现象也出现在中国。李伯重的著作《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年)》,就是研究明后期到清前期江南的早期工业化,而并非洋务运动中的早期工业化。他的结论是:1850年以前的三个世纪中,江南工业的发展,使得工业在江南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到了19世纪初,在江南大部分地区,工业的地位已与农业不相上下,在经济发达的江南东部,甚至可能已经超过农业。用西欧的标准来衡量,此时江南农村可能已经“过度工业化”了[2—p16]。笔者认为,李伯重的研究看似标新立异,其实是严谨的历史解读。
本文试图论证江南市镇的早期工业化,来与之相呼应。
一、江南市镇的“早期工业化”一瞥
2000年,美国学者彭慕兰( Kenneth Pomeranz) 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把中国的江南与欧洲的英格兰加以比较,得到的结论是,在18世纪后期以前,亦即欧洲工业革命以前,中国(江南)并不比欧洲(英格兰)落后。对此不少学者持有异议。但从他对早期工业化的比较研究看来,至少是颇具启发意义的。
彭慕兰在书中,把早期工业化叫做“原始工业化”,他的定义是为市场而不是为家庭的手工制造业。比较的结果1750年欧亚大陆许多地区,农业、商业和原始工业,存在令人吃惊的相似之处。1750年长江下游人均生产的棉布,与1800年英国一样多[3—p15]。在该书的中文版序言中,他对题目“大分流”(The Great Divergence,黄宗智译作“大分岔”),作了解释,说明他写此书的目的,是把中国与欧洲比较,把江南与英格兰比较,寻找一个时间节点,两者何时分道扬镳,一个走向落后,一个走向先进。结论是,欧洲的工业革命是“大分流”的时间节点,在此之前并不存在“大分流”的现象。
这种观点,与先前流行的论断——明代以后中国已经落后于西方,大相径庭。
其实在彭慕兰之前,西方学者早就发表过类似的论点。历史学家弗兰克( Andre Gunder Frank) 指出,1500~1800年的世界经济中心不在欧洲,而在亚洲特别是中国,无论从经济分量看,还是从生产技术、生产力看,或者从人均消费看,欧洲都谈不上称霸。“外国人,包括欧洲人,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国人支付白银,这也确实表现为商业上的‘纳贡’”;“中国凭借着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与匹敌的制造业和出口,与任何国家进行贸易都是顺差”[4—p27、166~167]。经济学家麦迪森( Angus Maddison) 更加言之凿凿,甚至列举了GDP的数据。他说,在欧洲工业革命完成以前,中国和欧洲(不包括前苏联地区)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1700年,中国和欧洲的国内生产总值( GDP) 在世界GDP中所占比重,分别为23.1%(中国)、23.3%(欧洲);1820年则分别为33.4%(中国)、26.6%(欧洲)。1700~1820年间GDP增长率,中国为0.85%,欧洲为0.65%[2—p15~16]。
对于这种说法,人们当然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作为学术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根据笔者对江南市镇的长期研究来看,江南市镇的早期工业化,尤其是在丝织业、棉织业所达到的水平,是领先于工业革命前的欧洲(包括英国)的。
首先,江南丝绸业市镇及其四乡,从明中叶以来,逐渐把养蚕缫丝以及丝织业作为主业,作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明中叶谢肇浙在《西吴枝乘》中说,蚕桑之事“湖人(引者按:指湖州人)尤以为先务,其生计所资,视田几过之”[5]。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清代。沈廷瑞《东畲杂记》关于濮院镇四乡农家的经营方式,有这样的描述:“近镇人家多业机杼,间有业田者,田事皆雇西头人为之。西头,谓石(门)、桐(乡)邑界,其地人多而田少,往往佃于他处,每于春初挈眷而来,年终挈眷而去,名曰种跨脚田”[6]。可见,以出产“濮绸”闻名的濮院镇,四乡农家的经营重心已由农业转移到蚕桑丝织业,也就是说,从农业转移到工业(当然是乡村工业、原始工业),而把农田耕作看作副业,因忙于工业而无暇顾及,不得不雇佣邻近的石门、桐乡农民来种“跨脚田”。
这种主业与副业倒置的现象,截然不同于传统农村,农民不再把农业作为主业,而把工业作为主业,是江南市镇早期工业化的主要特征,在丝绸业中心盛泽镇同样存在。根据实地调查,“盛泽的纺绸业,也是农村副业的一种……不过盛泽纺绸业之为农村副业,和普通的有很大不同的地方,普通所谓副业,如其名所示,是从属于农业的一种农暇时的职业,农民的主要收入,当然还是以农业为主。而盛泽的情形恰恰相反,从事纺绸业的农民,固然都有土地,而大部分都是自耕农,可是对于农业并不重视。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在于纺绸,这一年纺绸业如果兴盛,他们竟至于让土地去荒芜”[7—p187]。盛泽镇的丝绸业兴盛于明末清初,因此这种现象至迟在清代中叶已经形成,也正是这种现象,才支撑盛泽镇的丝绸业中心地位历经几百年而不衰。
其他资料也证明了这一变革,例如:
——“初,盛泽纺绸,乃是农家副业,无所谓工厂,农家织绸,卖于绸庄,为该地农家经济之主要收入,农田收获,反漠视之”[8—p1365];
——“盛泽所有丝绸产品全为农村工业……盛泽四乡农民,重织轻耕”[9]。
这两则资料明白无误地显示,畅销于海内外的盛泽丝绸,并非工厂生产的,而是农民家庭生产的,而且明确指出,这就是“农村工业”。由于农村工业的发达,农民对农业十分漠视,所谓“重织轻耕”,就是重视工业,轻视农业。
看到历史上的这种情景,令人联想到20世纪80年代“苏南模式”之下,苏南农民大多进入乡镇企业务工,农田雇佣外地农民耕种的那一幕。两者之间相隔几百年,却何其相似乃尔!
其次,在欧洲工业革命之前,同样是乡村手工业的早期工业化,中国江南的丝绸业的工艺水平领先于欧洲。
据严中平《丝绸流向菲律宾,白银流向中国》的研究,16世纪下半期由菲律宾输入美洲的中国丝绸,由于价廉物美,十分畅销,而使西班牙丝绸业在竞争中落败,在美洲市场上几乎绝迹。由马尼拉大帆船运往墨西哥阿卡普尔科港,贩卖于西属美洲的中国丝绸的利润,最高可达成本的十倍。中国丝绸不仅是马尼拉和墨西哥西海岸阿卡普尔科西班牙商人的利润来源,而且也是墨西哥一大批丝织工人的“主要谋生之道”[10]。
据汪敬虞的研究,1679~1833年的155年中,中国生丝的出口量,从微不足道的8担,上升到9920担,从19世纪40年代中期起,每年的出口量经常在5万担以上;90年代初,中国生丝出口量突破10万担。原因就在于,中国江南生产的生丝工艺精良。他指出:“在鸦片战争前,中国生丝在国际市场上,曾经居于领先地位,这是举世公认的”[11—p341~342]。
而这些生丝,主要来自江南的太湖流域的丝绸业市镇,如南浔镇、震泽镇等地,在国际市场上称为“湖丝”或“辑里丝”。
“湖丝”、“辑里丝”以及用它们织成的丝绸,以其工艺精良,畅销全世界,通过“丝—银”对流,大量白银货币流入中国。据全汉升的研究,1571~1821年间,从美洲运往马尼拉的白银共计4亿西元(比索),其中二分之一或更多一点,流入中国[12—第一册p.435~446]。国际市场的巨额需求,刺激了江南丝绸业市镇的早期工业化进一步发展。全汉升《略论新航路发现后的海上丝绸之路》说得好:“中国丝绸工业具有长期的发展历史,技术比较进步,成本比较低廉,产量比较丰富,所以中国产品能够远渡太平洋,在西属美洲市场上大量廉价出售,连原来独霸该地市场的西班牙丝织品也大受威胁。由此可知,在近代西方工业化成功以前,就中国工业的发展使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大竞争力来说,显然有过一页光荣的历史。中国蚕丝生产普遍于各地,江苏和浙江之间的太湖区域最为重要……海外市场对中国丝绸需求量非常大,因而刺激这个地区蚕丝生产事业的发展,使人民就业机会与货币所得大量增加,当然是一个重要的因素”[13]。
再次,棉布业市镇也是如此。从松江府上海县乌泥泾镇起步的棉花种植与棉纺织业,导致松江府及其周边地区的早期工业化,使农业经济与农家经营发生了革命性变革。
一方面,棉花种植超过了传统的稻米种植,即所谓棉作压倒稻作。明末清初太仓人吴伟业《木棉吟序》说:“嘉定、太仓、上海境俱三分宜稻,七分宜木棉”[14]。康熙《嘉定县志》卷一风俗说,嘉定一带甚至达到了“棉九稻一”,乃至专种棉花不种稻米的程度。
另一方面,棉花种植以及对棉花的深加工——纺纱织布,为农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成为农家的主要经济来源——万历《上海县志》卷一风俗说:“其衣食全赖此”。也就是说,原先的副业一变而为主业,与丝绸业市镇一样,工业成为主业,农业成为副业。无怪乎美国学者黄宗智要把这种变革称为“棉花革命”[15—p4]。
松江因而成为全国的优质棉布生产中心,号称“衣被天下”。正德《松江府志》卷四风俗说:“俗务纺织,他技不多。而精线绫、三梭布、漆纱方巾、剪绒毯,皆天下第一……要之,吾乡所出,皆出于实用,如绫布二物,衣被天下,虽苏杭不及也”。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棉纺织品都是农家手工织机上生产出来的,也就是说是乡村工业的产品。而纺纱织布业带动了市镇的染布业、踹布业,更加具有乡村工业的特色。纺纱织布的收入,明显超过种植业。乾隆时上海县人褚华在《木棉谱》中说,“以一手摇轮,一手拽棉条而成一缕,小儿女用以消夜而已”,如果纺纱出卖,“夜以继日,得斤许即可糊口”。未成年的女孩,每天纺纱,即可“糊口”。如果织布,收入更高。咸丰《紫堤村志》说:“贫民竭一日之力(织布),赡八口而有余”。这与英国的情况有所不同。彭慕兰说:“戴维·莱文( David Levine) 对英格兰农村纺织业的研究说明一个农村纺织工人的收入不能养活一个家庭”[3—p87]。
松江府及其周边地区棉布业市镇生产的棉布,是仅次于丝绸的出口品,在西方世界风靡一时。以嘉定、宝山一带生产的“紫花布”(用紫色棉花纺织成紫色棉布),做成长裤,流行于19世纪法国市民中间。并且在雨果的小说中有所反映,被称为“The Modern Library。这种紫花布裤子,也是19世纪30年代英国绅士的时髦服装,如今还作为文物保存在大英博物馆中。可见当时江南市镇出口的棉布品质是上乘的,19世纪30年代的西方人称它“在色泽上和质地上仍然优于英国制品”。它价廉物美,英国东印度公司收购中国棉布,每匹价格不过白银0.34两。英国棉布根本无法与之竞争。从18世纪80年代起,英国商人就企图开辟英国乡村生产的棉布在中国的市场,然而都卖不出去,原因是价格大大高于中国棉布,又不合中国服式之用[11—p369~370]。
这就表明,在欧洲工业革命发生之前,欧洲国家和中国一样处在手工业阶段,或者说是早期工业化阶段,中国江南市镇劳动密集型的手工棉纺织业,以其工艺的精良,使得欧洲国家的手工棉纺织业相形见绌。
二、“早期工业化”与全球化贸易
江南市镇的“早期工业化”所带来的优质生丝、丝绸、棉布,不仅畅销国内市场,而且出口海外,使人们看到了初露端倪的“外向型”经济。葡萄牙人以澳门为中心的果阿(印度)、里斯本(葡萄牙)航线,长崎(日本)航线,马尼拉(菲律宾)航线,把生丝、丝绸、棉布、瓷器等中国商品运往各国。西班牙人的“马尼拉大帆船”( Manila Galleon) 则把从福建月港等地运来的中国商品,销到美洲墨西哥、秘鲁、巴拿马、智利。后起荷兰东印度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把中国商品卷入规模更大的全球化贸易之中。
这是中国前所未有的历史大变局,是汉唐时代的陆上丝绸之路,或宋元时代的海上丝绸之路所无法比拟的。法国年鉴派大师布罗代尔( Fernand Braudel) 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16世纪“各种协力促成的运动”是西班牙前往美洲。从贸易角度看,马尼拉大帆船代表着一条特殊的流通路线。美洲白银1572年开始一次新的分流,马尼拉大帆船横跨太平洋,把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同菲律宾的马尼拉连接起来,运来的白银用于收集中国的丝绸和瓷器、印度的高级棉布以及宝石、珍珠等物。他认为,这种远程贸易对中国东南沿海经济发展起到巨大影响。从事对外贸易的中国商人,在1638年日本实行闭关锁国后,同荷兰商人一样,甚至比荷兰商人更加有效地参加日本列岛的丝绸与白银的贸易;他们在马尼拉接收大帆船从阿卡普尔科运来的白银;中国始终派人出外经商,中国的工匠、商人和货物深入到南洋群岛每个角落[16—p167~197,432~435,647]。因此一本有关马尼拉大帆船的专著说:“中国往往是大帆船贸易货物的主要来源,就新西班牙(墨西哥及其附近广大地区)的人民来说,大帆船就是中国船,马尼拉就是中国与墨西哥之间的转运站,作为大帆船贸易的最重要商品的中国丝货,都以它为集散地而横渡太平洋。在墨西哥的西班牙人,当无拘无束地谈及菲律宾的时候,有如谈及中华帝国的一个省那样”[17—p63;12—p425~426]。
这种盛况与江南市镇有着密切的联系,出口的生丝、丝绸主要来源于太湖流域的丝绸业市镇。正如全汉升所说:“中国国内蚕丝遍布于各地,而以江苏和浙江之间的太湖流域最重要”[13]。全汉升所说的生丝与丝绸的出口,“以江苏和浙江之间的太湖流域最重要”,指的就是江南丝绸业市镇集中的地区。这些市镇及其四乡以出产优质生丝与丝绸而闻名于世,被称为“湖丝”——湖州及太湖周边出产的生丝的通称,它的著名品牌——“辑里丝”就是南浔镇辑里村为中心的地区生产的湖丝品牌,在国际市场上享有极高的声誉。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两广总督李侍尧在一份奏折中说:“外洋各国夷船到粤,贩运出口货物,均以丝货为重,每年贩运湖丝并绸缎等货,自二十余万斤至三十二三万不等,统计所买丝货,一岁之中,价值七八十万两,或百余万两,至少之年亦买价至三十余万两之多。其货物均系江浙等省商民贩运来粤,转售外夷,载运回国”[18]。清楚表明,在清朝官方指定的唯一贸易口岸广州,出口商品以丝货为主,而这些丝货大多是来自太湖流域的湖丝与绸缎,每年的交易额在白银数十万两至百余万两上下,决不是一个小数字。
太湖流域湖丝与丝绸的出口欧洲,从17世纪70年代起,有了历年的统计数字。据统计,1679~1833年的155年中,每年的出口量,从8担上升到9920担;从19世纪40年代中期起,每年出口量常在5万担以上;到90年代初,出口量第一次突破10万担;20世纪20年代,出口量曾达到19万担的高峰;1845~1929年的85年中,仍然保持年增长率3.5%的上升势头[11—p341~342]。
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五口通商以后,湖丝不再辗转至广州出口,而是就近在上海出口,刺激了出口数量的猛增。湖丝集散地南浔镇的丝商到上海经营出口贸易者日渐增多,成为上海丝业巨头,例如陈煦元,“侨沪数十年,为丝业领袖,能通译西语,而出以笃诚,中西丝商倚为长城”[19]。
资料表明,进入19世纪70年代,出现了湖丝的全盛时期,1890年以后的几年中,年输出量达10万担上下。刘大钧《吴兴农村经济》谈到辑里丝深受西人欢迎,外销日趋增加的走势时说:“大约自1870年左右而后,至1920年后止,为时五十年,丝业贸易兴畅,蚕桑区农民繁荣,乃造成湖州蚕桑事业之全盛时期”[20—p121]。周德华《吴江丝绸志》也说,上海开埠后,上海成为主要辑里丝出口市场,而辑里丝主要来自湖州的南浔镇与吴江的震泽镇。光绪六年(1880年)仅震泽镇一地出口的辑里丝就达5400余担,占了全国生丝出口总量的十五分之一[21—p37~38]。
从上面简要的分析中,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江南丝绸业市镇在全球化贸易中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棉布业市镇的棉布出口也是如此。早在晚明时期,中国棉布已经畅销海外,16世纪后期有了文献记载。17世纪初,被称为Cangas的中国棉布,由澳门向望加锡和交趾支那出口。与此同时,中国棉布由澳门运往日本长崎。18世纪初,中国棉布运往俄国,称为Kitaika的中国棉布在对俄出口商品中占据首位。18世纪30年代,中国棉布首次由英国东印度公司运销英国,以后几乎遍及欧洲国家及北美大陆[11—p367~368]。
而这种畅销海外的中国棉布,主要来自江南市镇。严中平指出,大量江南棉布进入海外远程贸易,甚至18至19世纪间远销英国等海外市场[22—p32~33]。全汉升说得更加明确:“早在十八世纪三十年代,英国东印度公司已经开始购运‘南京棉布’( Nankeen) 。南京为清代江苏省治,两江总督驻在那里,可以说是江苏的代表,故外人称江苏出产的棉布为南京棉布。在鸦片战争后不久,一个在上海附近考察的英国植物学者说:‘在上海附近种植的棉花名曰南京棉花,用它纺织成的棉布,叫做南京棉布’”[12—第二册p638~639]。全氏征引H.B.Morse和R.Fortune的论著,揭示了西方人心目中十分流行的概念:“南京棉布”( Nankeen) ,实际上就是南京这个地名的英译。它充分表明,远销海外的中国棉布主要是江苏生产的。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既然“南京棉布”的定义是“上海附近种植的棉花”纺织成的棉布,那么与其叫做南京棉布,不如叫做上海棉布,或松江棉布,更为确切。事实上明清两代松江棉布无论在数量与质量上都遥遥领先于其他地区,并且畅销于海内外,号称“衣被天下”是名副其实的。
1786~1833年的48年中,英国、法国、荷兰、瑞典、丹麦、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商船从广州购买的“南京棉布”,共计4400余万匹。各国商船从广州购买的“南京棉布”最多的一年是1819年,共达330万匹,价值170余万银圆。1817~1833年的17年中,各国商船从广州购买的“南京棉布”共计1900余万匹,平均每年110余万匹,价值达78万银圆左右。1804~1829年的25年中,美国商船从广州购买“南京棉布”330余万匹,平均每年120余万匹。美国商船从广州购买的“南京棉布”,大部分运回本国,小部分运往欧洲、西印度群岛、南美洲、马尼拉及夏威夷等地。在美国机械化棉纺织业大规模发展之前,那里的消费者也是“南京棉布”的好主顾[12—第二册p.638~641]。
中国的这种全球化贸易,使大量生丝、丝绸、棉布流向各国,由于海外各国始终处在结构性贸易逆差之中,导致白银货币源源不断流入中国。据弗兰克研究。美洲在17世纪和18世纪分别生产了37000吨和75000吨白银,各有27000吨和54000吨运到欧洲,两个世纪合计81000吨。在欧洲获得的白银中,大约一半(39000吨)又转手到亚洲,其中17世纪为13000吨,18世纪为26000吨。这些白银最终主要流入中国。另外,有3000吨到10000吨,甚至高达25000吨白银是从美洲直接通过太平洋运到亚洲,而这些白银的大多数也最终流入中国。此外,日本至少生产了9000吨白银,也被中国吸收。因此,在1800年以前的两个半世纪里,中国从欧洲和日本获得了将近48000吨白银,通过马尼拉获得10000吨甚至更多的白银。这些加起来,中国获得了大约60000吨白银,大概占世界有记录的白银产量的一半[4—p208]。
也许人们对这些数据有所怀疑,但是在没有新数据取代它以前,我们可以由此得出结论:这无论如何是中国早期工业化和全球化贸易所创造的一个奇迹。
三、江南市镇的内部变革:雇佣工人群体、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工商业人口比重的增大
从上述分析中,已经察觉到,早期工业化给江南市镇带来了有别于传统社会的变革。这种变革从内部来看,主要表现在雇佣工人群体、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以及工商业人口比重的增大。
江南市镇是一个充满经济活力的工商业中心,随着早期工业化的发展,市镇上各种作坊林立,机坊、炼坊、染坊、踹坊都需要大量有一技之长的雇佣工人,于是劳动力市场应运而生。
乾隆《吴江县志》卷下风俗,谈及绫绸业的发展时,回顾道:明代成化、弘治(1465~1505年)以后,“土人(引者按:指吴江本地人)亦有精其业者,相沿成俗。于是,盛泽、黄溪四五十里间,居民尽逐绫绸之利,有力者雇人织挽。”盛泽镇上机坊老板雇佣的“佣织”,有机工(操作织机的工人)、曳花(在提花织机的高架上“提花”的工人)等,人数多达几千人。乾隆《盛湖志》卷下风俗称:“中元夜,四乡佣织多人及俗称曳花者约数千人,汇集东庙升明桥,赌唱山歌,编成新调,喧阗达旦”。除了受雇于机坊的机工、曳花数千人,还有加工丝绸的炼坊、染坊、踹坊的工人,人数有多少呢?据沈云《盛湖杂录》说,清末时“凡炼绸之坊十余,染坊三十余,踹轴等坊亦如之,业此者近千人”。盛泽镇(包括四乡)鼎盛时期拥有人家万户,其中机工、曳花有数千人,炼坊、染坊、踹坊等的雇佣工人又有近千人,几乎可以说至少有一半人家以此为生,盛泽镇有一个庞大的雇佣工人群体,是毋庸置疑的。
庞大的雇佣工人群体,构成了劳动力市场。盛泽镇附近的黄溪市,丝织机坊“雇人织挽”,闲时解雇,忙时雇佣,因此有了如同其他商品市场一样的劳动力市场。等待雇佣的工人,每天清晨聚集于固定的地点——长春桥、泰安桥的桥堍,等待雇主召唤。道光《黄溪志》卷一风俗说:“以待人雇织,名曰‘走桥’,又曰‘找做’”。这些等待雇佣的工人都有一技之长,在丝绸生意兴隆时,老板为了笼络工人,往往百般迁就:“每逢节候,肴馔必更丰焉”,工人“或食无兼味,辄去而他适”。一到生意清淡季节,老板便辞退工人,这些工人因“无人雇织”,往往沦为乞丐,“沿途求乞以为常”。这些工人显然是早期的无产者,而那些雇主则是早期的资产者。
另一个丝绸生产与交易中心濮院镇的情况也是如此。每天都有大批工人聚集在劳动力市场——太平桥头的太平巷,等待雇佣。这些人都有一技之长,嘉庆《濮院琐志》卷一机杼说,这些工人或“人兼数事”,或“专习一业”,“衣于是,食于是,尽其力而终身”,是终身的雇佣工人。关于劳动力市场,该书写道:“织工、曳工或遇无主,每早各向通衢分立,织工立于左,曳工立于右。来雇者一目了然,谓之‘巷上’”。嘉庆《濮川所闻记》卷二坊巷夜写道:“太平巷,本福善寺,西出正道。阖镇织工、曳工,每晨集此以待雇”。
棉布业市镇也有数量可观的雇佣工人群体。与朱泾镇齐名的枫泾镇就是一个典型,光绪《枫泾小志》卷十拾遗引吴遇坤《天咫录》:“康熙中,里中多布局,局中多雇染匠、砑匠,皆江宁人,往来成群”。染坊、踹坊雇佣的染匠、砑匠数量巨大,以致“往来成群”,经常与镇民发生冲突。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终于酿成一桩大案。该书写道:“(染匠、砑匠)扰害闾里,民受其累,积愤不可遏,纠众敛巨资,闭里门、水栅,设计愤杀数百人……后死者家属数百人,各以白布缚首,持械复仇”。你看,被镇民“设计愤杀”的染匠、砑匠竟有数百人之多,家属数百人上街复仇,可见枫泾镇雇佣工人群体决不是一个小数目,光死者就有数百人,可以推测全部雇佣工人必定是它的数倍,可能有几千人也未可知。
江南市镇作为一个工商业中心,其人口结构不同于乡村,号称“工贾艺术杂处”,即以工商业为主,各行各业各色人等杂处之地。在市镇上,最有势力的是那些牙行——花行(棉花牙行)、布行、丝行、绸行、米行等,以及仰食于牙行的领投业(领头业,中介掮客),脚行脚夫(搬运业),还有从事打行(打降)、白赖(白拉)的市井流氓。其次就是沿着大街小巷开设的数以百计的各行各业的店铺,他们与牙行一起形成由老板与伙计组成的商人群体,即所谓坐贾。此外还有行商,即从全国各地来此贩买丝绸、棉布、粮食等商品的客商,以及由他们组成的商帮与会馆聚集起来的商人群体。再次是各种作坊——机坊、炼坊、染坊、踹坊以及其他手工业作坊,由作坊主与雇工构成的工人群体。当然也有聚居于此的士大夫,以及市镇周边的亦工亦农的农业人口。
市镇人口结构的最大特点,就是工商业人口比重的增大。例如濮院镇,几乎全镇居民都从事丝织业,工商业人口占有绝对优势。乾隆时人杨树本在《濮院琐志》卷一机杼中说:“他邑之织多散居,濮院之织聚一镇,比户织作”。所谓“比户织作”,就是家家户户都在从事丝织业。这可以从沈廷瑞《东畲杂记》得到印证:“(濮院镇)机户自镇及乡,北至陡门,东至泰石桥,南至清泰桥,西至永新巷,皆务于织”。你看,全镇从东到西,从南到北,都在从事丝织业,务工人数之多,可想而知。至于商业,镇上牙行有绸行、丝行、桑叶行、菸叶行、六陈行(粮食牙行)、麻皮行等。还有各种商店,据民国时期的统计,洋广杂货2家,水果行2家,米行2家,黄麻号2家,酱园1家,茧厂1家,小米店7家,茶馆15家,酒店6家,川酱店3家,饭店8家,铁店3家,糖果店3家,以及棺材店、旅馆、腌腊店等,从业人员应该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加上加工丝绸的炼坊、染坊、踹坊,按《濮川所闻记》所说“每坊佣者数十人”的标准来推算,雇工人数不是一个小数目。
盛泽镇的情况就更加明显了。前面已经提及,盛泽镇上受雇于机坊、炼坊、染坊、踹坊的工人达到几千人之多。这是工业人口,那么商业人口有多少呢?商业人口业也不在少数。据1946年的统计,全镇商店五六百家,他们是棉布业25家,南北货业21家,丝商业62家,新药商业12家,酒酱商业34家,米粮商业44家,绸布新衣商业10家,百货商业15家,鲜肉商业20家,腌腊商业18家,面饭菜馆商业38家,国药商业13家,旅馆商业15家,茶叶商业7家,桐油瓷席商业16家,烟纸蜡烛商业51家,绸商业89家,绸领业68家,肥料商业21家等[23]。这五六百家商业字号的店主与伙计加在一起,说它数以千计,肯定不是夸张。因此,工商业人口在全镇总人口中占据大多数,是不成问题的。
由于明清时代的地方志缺少关于人口统计数字,尤其是关于人口的职业分布的统计数字,难以量化分析。嘉庆《珠里小志》似乎是个例外,在它的卷二户口一栏,有朱家角镇人口分类统计,除了户数(1502户)、口数(5937口)以外,把人口分成:男口、女口、幼童口、幼女口、店伙口、雇工口、奴仆口、婢女口、僧口、道士口、女尼口等。其中店伙口267,雇工口99,是最值得注意的,表明在这个镇上,工商业人口中最底层的人数有366人。可惜的是,它没有统计开设牙行、店铺、作坊的人口数,以及从事棉纺织业的人口数,因此仍然无法估计工商业人口的比重。我们不得不寻求民国时期的人口统计数字,来弥补这一缺陷。
日本满铁上海事务调查室关于嘉定县各市镇的人口分类统计,大致可以窥见清代市镇的人口构成。尽管当时嘉定县盛极一时的棉纺织业(土布业)已经衰落,但是号称“银南翔”的嘉定县最大的工商业中心南翔镇,农业人口明显少于工业人口,更少于商业人口。该镇农业人口838,工业人口957,商业人口1126,工商业人口共计2101,是农业人口的2.5倍[24—p6]。
又如,吴江县的震泽镇,据《江苏省吴江县震泽镇经济概况》提供的数据,该镇四乡“修丝为业者不下五千户”,即使以每户一人计,也有5000人之多,镇东北栅“有丝车460座,工人1300人[35]。据新编《吴江县志》记载,镇上纯商业单位331家,从业人员1146人;饮食业99家,从业人员196人;服务业45家,从业人员121人,商业人口合计1463人[35—p85]。震泽镇的工商业人口大大超过农业人口,是毫无疑问的。
与此相关联的是以市镇为中心体现出来的乡村的城市化,即介于县城与乡村之间的小城市的形成。明清时期这一地区的大镇,人口都在万户以上,例如南浔镇、乌青镇、盛泽镇、罗店镇、双林镇、濮院镇等。当时这些市镇,实际上已经具备县城乃至府城的规模,正如康熙《乌青文献》卷一疆域、乾隆《乌青镇志》卷二形势所说:“名为镇而实具郡邑城郭之势”。一些中小型市镇也有数千户人家,而且商贾辐辏,富庶繁华,迥然区别于乡村,成为新兴的小城市。这是中国特色的城市化模式。美国学者绕济凡( Gilbert Rozman) 和赵冈的研究揭示了这点:英国及日本的城市人口集中于大中型城市,在英国占城市人口的74%,在日本占城市人口的71%。中国则不然,不足一半的人口是在大中型城市中,其余都散居于小城市及市镇中。中国的7100个小型城市,大部分是市镇[25—p140~142]。
四、江南市镇的外部变革:地权的分散化趋势,田面权与田底权的分离
随着江南市镇的早期工业化,在江南市镇的四乡,出现了土地所有权的分散化趋势。这种现象在道光、咸丰以后更加明朗化。曹幸穗的论文《论旧中国苏南土地占有关系的演变及其推动力》[26],论述了这一点。他指出,随着近代化的步伐,新兴工商业城镇的发展,使得“乡居地主”向“城居地主”转化,离乡地主携带着从土地上积累起来的财富进入城镇,把土地资本转化为工商业资本。与工商业利润比较,出租土地所得的地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最富有者对购买土地已不感兴趣,地权的分散化趋势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由于土地关系变化比较缓慢,我们不妨透过民国时代及稍后的农村调查资料,来看清代至少是晚清时期江南市镇四乡的这种变革。
据20世纪30年代初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对无锡20个村1035农家土地占有状况的调查,地主所有的土地,在耕地总面积中只占有47.3%,平均每户占地不过54.5亩,与其他农户相比,不占很大优势[27]。
据1923年南京东南大学的调查,上海周边地区农村的地权更加分散化。上海洋泾、陆行、漕河泾、蒲淞、法华,川沙九团,嘉定第七区、第十四区,宝山城区,占地50亩以上的农户为零,青浦章练塘、宝山江湾占地50亩以上的农户为1%;上海闵行,青浦金泽、七宝,宝山真如、刘行占地50亩以上的农户为2%;大多数农户占地都在30亩以下[28—p316~319]。
1991年本人与日本学者滨岛敦俊、潼山冈曾在嘉定县调查,所得土地改革档案资料见,1950年土地改革以前,清末民初的嘉定县土地所有权分散化状况十分明显。地主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21.9%,人均占有20.0亩;富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8.0%,人均占有5.5亩;中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38.8%,人均占有2.6亩;贫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21.2%,人均占有1.0亩。中农和贫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60%,很显然,这是一个自耕农占优势,而地主不占优势的地区。具体到一个镇——嘉定县娄塘镇,这种情况更加明显。地主所有的土地仅仅占全部耕地的14.70%,合计11631.23亩,其中自耕8632.52亩,出租2998.77亩,绝大多数土地是自耕,只有少数出租,可见这是一些小地主,从他们所有土地只占14.70%来看,地主经济在那里处于弱势地位。而富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10.60%,中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37.20%,贫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27.30%,中农和贫农的土地占到64.50%,如果加上富农的10.60%,自耕农经济占有绝对优势(75.10%)。这些数据给予人们一个强烈的印象:土地所有权高度分散化,自耕农经济占有绝对优势,决非一朝一夕形成的。
松江县的情况也是如此。1950年土地改革前对松江县新农乡的调查显示,各阶层所有的土地占全部耕地的比率分别是:地主27.34%,富农20.77%,中农39.44%,贫农11.94%。富农、中农、贫农所有的土地占全部耕地的72.15%,大大超过地主的27.34%,自耕农经济占明显优势。而且该乡地主所有土地的将近一半(41.63%)是自耕田,还有19.11%的土地是佃入田,可见是规模不大的小地主[29—p141~142]。195个地主,平均每户出租土地37.62亩,这些地主中,54户在上海市,49户在松江县城,62户在泗泾镇,都属于“城居地主”[30—p482]。
1950年对南汇、川沙、上海三县各阶层土地占有状况的调查表明,地主所有土地的比率,比嘉定、松江地区更低:南汇13.29%,川沙14.98%,上海18.00%。这三个县地主所有土地的比率都不超过20%,大大低于中农所有土地的比率(南汇44.735%、川沙40.12%、上海40.30%),而且也低于贫农所有土地的比率(南汇22.31%、川沙18.19%、上海18.03%)。这三个县地主所有土地的绝对数也很低,每户平均低于50亩,分别是:南汇地主户均32.15亩,川沙地主户均44.63亩,上海地主户均32.25亩[30—p769]。
这种令人惊讶的事实,恐怕是大大出于一般人的意料的。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已经接受了一个权威的论断:“大量土地集中在地主阶级手中,广大农民,只有少量土地或没有土地”。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情况是复杂的,不可一概而论。在工商业高度发达的苏南地区,就不是如此。但20世纪50年代初,一些学者鉴于苏南的特殊性,提出“苏南无封建”的看法,结果遭到严厉的批判。其实作为一个学术问题,“苏南无封建”是可以探讨的,不必一棍子打死。
如果把这种现象与江南市镇的早期工业化联系起来,并且进一步把它与上海等大城市的近代化联系起来,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基于同样的背景,随着地权的分散化趋势,江南市镇四乡普遍出现田面权与田底权分离的现象,也就是说,在同一块土地上,形成两个所有权——田面权与田底权,以及两个所有权人——田面业主与田底业主。这种现象被当时人称为“一田二主”。最为典型的史料就是光绪《周庄镇志》卷四风俗中的一段话:
“俗有田底、田面之称,田面者佃农之所有,田主只有田底而已。盖与佃农各有其半,故田主虽易,而佃农不易;佃农或易,而田主亦不易。有时购田建公署,架民屋,而田价必田主与佃农两议而瓜分之,至少亦十分之四也。”
《周庄镇志》的编者陶煦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他敏锐而精确地把田面权与田底权分离后形成的“一田二主”的本质揭示出来,实属难能可贵。因为直至今日,一些学者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还没有达到陶煦的水平,不承认有“一田二主”的存在,不承认田面权是一种所有权,武断的下结论:“田面权就是永佃权”。这种看法,由来已久,也事出有因。在笔者看来,田面权与永佃权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是两种不同的物权,简单地说,前者是所有权,后者是使用权。从陶煦的话中可以知道,当一块耕地被征用于建造公署民屋时,它的田价必须由田底业主(田主)与田面业主(佃农)均分,不能由田底业主(田主)一人独吞。所谓“两议而瓜分之”,就是田底业主与田面业主各占50%,最低限度田面业主也要占40%,也就是说,田面的价格与田底的价格相差无几。如果“田面权就是永佃权”,永佃权人可以获得50%至40%的地价,岂非咄咄怪事!
田面权是一种所有权,田面具有独立的价格,被民国时期的调查所进一步证实。1918年关于江苏省物权习惯的调查报告,其中一则为“一田亩上设定两个所有权”,说得很透彻:“查江苏佃户租种田亩,有肥土之称,又呼为田面,即佃户于业主田亩上有相当之地价,不啻一田亩而设定两个所有权人于其上”[31—p317]。你看,明白无误的写着:“一田亩设定两个所有权人于其上”,即田底所有权人与田面所有权人,也就是“一田二主”。如果“田面权就是永佃权”,就无法解释该调查报告所揭示的现象。这也证明了陶煦的论断在苏南是有普遍性的。
1934年10月10日上海《大晚报》刊登一篇俞觐撰写的《常熟农村现状调查》,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陶煦的观点。该调查报告指出:“田面权是与地主所有权并行的,与所有权分离而独立存在。田面权属佃农所有,其转移价常较(田底)所有权为高。如现在田亩所有权(田底权)的买卖,每亩稻田最高三十元,田面权尚值六十元;棉田(田底)所有权最高二十元,田面权值三十元”。田面价格明显高于田底价格,如果田面权仅仅是使用权(永佃权),那就难以理解,为何使用权价格反而高于所有权价格?
田面权价格高于田底权价格,是最值得注意的一种变化,问题就在于,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城市化的加速,耕地日益减少,田面权愈加显得珍贵。因为田面所有权人有经营土地的权力,而田底所有权人只有收取地租的权力。关于这一点,30年代有的学者在考察了苏州、无锡、常熟农村后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如此写道:“所谓田底田面,同时因其所有主体不同,亦有田底权、田面权之分,前者归地主所有,后者归佃户所有。田底权固为产权之一种,田面权因有独立之价格,所有者可以自由买卖,故亦为产权之一种”;“该田底面制其最大之特点在此,即田底田面权之分裂,而田面权为产权之一种,而可以移转变更,比之其他租佃制度下佃户所有之佃种或耕种只能使用或收益者,判然不同”[32]。
田面权并非永佃权的另一最有力证据,是民国初年的《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它从法理上分析,指出田面权与永佃权“相异之点有二”:其一是永佃权有存续期间的限制,而田面权没有存续期间的限制,如果田底业主不把田面权“一并收买”,则田面权将永远存在;其二是永佃权人使用土地只能从事耕种或畜牧,但是田面权人使用土地,可以耕种、畜牧,也可以用于“造屋置坟”、“掘坑烧窑”,田底权人不得过问。该调查报告援引《民律草案》关于永佃权的规定——永佃权的存续期间为二十年以上、五十年以下;永佃权人只能利用他人土地耕作、畜牧——与上述田面权的习惯格格不入[31—p462~463]。
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几十年中,学者们之所以回避田面权是产权(所有权)这一事实,是被预设的某种观念所束缚:既然田面权大多在佃农手中,只能说成是使用权(永佃权),否则地主与佃农的阶级关系岂不混淆!其实学术研究需尊重事实,不必有所忌讳。只要解释清楚,人们是能够理解的。对江南地区田面权的由来稍加考察,就可以知道,它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农民出卖田地时,为了保存经营权,只卖田底,不卖田面,虽然成了田底业主(地主)的佃户,但自身仍是田面业主;另一种是农民为了得到土地,用高价从地主手中买得田面,其价格往往高于田底价。在这种情况下,田面权成为一种产权(所有权),便不足为奇了。
日本满铁在20世纪30年代末关于松江县的抽样调查表明,有田面权的达137件,没有田面权的仅9件,田面与田底的分离十分普遍;田面买卖与田底买卖大体相似[33—p45]。1950年松江新农乡的调查报告也指出,该乡大部分土地有“田面权”与“田底权”之分;田面权可以自由出租、出典或买卖;张家村的村民拥有田面权的土地占佃入田的98.7%[29—p144~145]。这种情况是江南以外的其他地区所没有的。
之所以会出现大量的田面权与田底权的分离,与这一地区市镇经济繁荣,工商业发达,城居地主较多,地权高度分散,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农业集约化的上海周边地区,城居地主大多经营工商业,无暇经营田产;而佃农(包括佃中农、佃富农)多致力于获取田面权,使自己可以较为稳定的经营土地,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对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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