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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
来源:《中国史研究动态》2012年6期 作者: 褚艳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5-16

【英文标题】A Study on Women's History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the 20th Century

   西方学者对中国妇女研究一贯有使命感。目前,美国的中国妇女史研究方兴未艾,其中明清妇女研究成为其中的热点之一。本文拟结合对西方学界的明清妇女史研究经典论著文献分析,从美国明清妇女史研究的发展历程、“晚期帝制中国”概念框架下的明清妇女史研究、明清妇女的主体性、性形态与妇女文化研究,以及寡妇贞节与美德研究等方面介绍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的历史与现状,着重探讨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有关论述。因美国学界的明清妇女史作品包罗万象,本文择要概述。

   一、美国明清妇女史研究的发展演变

   美国人对明清时期妇女的最初考察始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华传教经商的美国传教士、商人撰写的中国明代妇女和晚清妇女的论著为主。此时期的著述称不上是专业性研究,多是译介、观察和印象记类的作品,向欧美社会传达了中国明清妇女的状况和信息,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播意义。此类作品大致有三类:明清著名女性、婚嫁习俗以及社交生活。其中典型性的作品包括传教士R. L. McNabb所著的《中国妇女》(Women of the Middle Kingdom)①,记录了慈禧太后时期中国妇女的现状、中国女子的人生历程以及诸如缠足、溺婴、社会地位、女性服饰、家庭生活之类的有关中国妇女的风俗习惯和文化。美以美会传教士何德兰所著《中国宫廷生活:首都、官员及百姓》②记载了慈禧太后的一生和宫廷贵妇、格格、福晋及汉族贵妇与普通中国妇女的社交生活。Eloise Talcott Hibbert所著《绣花罗莎:中国著名女性画像》③讲述了慈禧及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公主、妻妾、名妓和其他弄权女人的故事。其研究包括两个倾向,一是对中国明清时期著名女性的赞誉欣赏性介绍,一是其对民间社会缠足和溺婴等习俗消极负面性的观察。

   20世纪初在美国发生的第一次妇女运动浪潮及女性主义思潮对美国来华传教士的明清女性介绍和观察著述并未产生多少影响。她(他)们的著述主要出自传教目的,将美国基督教的妻子、母亲形象等女性特质输入中国,希望改造中国妇女。此期正是工业文明和进步史观盛行时期,欧美人对自身文明无比自信,进步的思想和书写模式体现在明清妇女著述中,这一时期的研究透露出西方中心论的倾向。

   20世纪60年代、70年代,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开始受到激进女性主义思潮和美国第二波妇女运动浪潮的影响。有代表意义的论文包括载于卢蕙馨(Margery Wolf)和罗克珊·维特克(Roxane Witke)主编的跨学科论文集《中国社会的妇女》中的《吕坤的新读者——妇女识字对16世纪思想的影响》和《清末妇女的展露:秋瑾的个案》两篇论文④。前文探讨了明中期及以后妇女的矛盾形象,指出伴随着明中期以后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兴盛,出现了两种女性形象:害羞、无义务、有限道德能力的女性和有着男性勇气与行为的女性,作者反对男女混杂,重申媳妇对夫家顺从的观点。后文作者Mark Rankin以秋瑾为例分析了广东农村地区抗婚的社会背景、发生原因及影响,探讨了清末妇女参与革命和政治运动的问题。Mark Rankin将秋瑾的活动纳入到晚清社会剧变的环境中,分析她学习、教书、做记者和参与政治运动的人生各阶段,得出秋瑾一生的活动离不开政治、革命与性别平等的结论。二文都尤为注重探讨美国妇女运动与时代意识形态色彩和明清妇女这一研究对象之间的关联。

   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出现了新转向。学者开始从中国本土出发,注重探索明清妇女异于西方历史中妇女的特质。此时期的研究意识形态色彩淡化,注重打破历史学与其他学科的藩篱,跨学科的色彩愈益浓厚,社会学、人类学、宗教学等学科方法大量引入中国妇女史研究中,内容逐渐丰富。此方面的代表作有Richard Guisso和Stanley Johannesen编辑的《中国妇女:当前史学研究的动向》⑤。该领域研究范畴也有所拓展。1988年,加州举行了“中国社会的婚姻和不平等”的学术会议,并出版同名论文集⑥,其中就包括对清代中期婚姻制度的探讨。

   此时期该领域研究深受女性主义理论的影响,琼·斯科特撰文《社会性别:历史分析的一个有用范畴》。美国中国妇女研究领域在此时期也开始出现对中国社会性别的探讨,通过对中国明清时期的宗教信仰、民间社会、中医文化等领域的研究探讨中国的社会性别关系。80年代虽然还未出现社会性别史著作,但零星出现的以“社会性别”为主题的论文所彰显的内涵与研究趋势却不容忽视,此中代表作有费侠莉(Charlotte Furth)《血、身体和性别:中国女性状况的医学图像,1600-1850》,该文呈现出身体史、医学史与性别相结合的研究倾向,探索了晚明至清朝时期的性别与医学图景,力图通过研究符号来揭示其象征意义,指出对血的禁忌也创造了一个女性的污染及其与权力纠缠、相互作用和挑战男性权威的象征体系,认为血—气、阴—阳、寒—热、虚—实等诸对医学概念是传达宋明中医医学的历史及其关于当时身体经验的隐喻。

   90年代以后,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出现了新的分支——性别史(gender history)研究。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成为诠释性别史的经典案例。性别史是将性别作为历史的分析范畴,而性、性形态、社会性别等概念与后现代主义学术思潮交织缠绕,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1992年,哈佛大学召开“Engendering China:Women,Culture and the State”学术研讨会。来自中国和美、加、英及其他国家的女学者共同探讨社会性别在中国妇女史研究,尤其是明清妇女史研究中作为分析范畴的有效性,批判当时女权主义理论中的普适性倾向。此时期及以后,妇女研究者更多地关注社会性别是怎样成为分析历史的有效框架的,将妇女置于历史的中心,探索社会权力运作中的性别关系,而摆脱了以往中国妇女史研究只注重探索社会性别形象的局限。

   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受到女性主义学者琼·斯科特的《性别:历史分析的一个有效范畴》中有关社会性别理论的重要影响,高彦颐《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和曼素恩《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是将性别引入历史分析的典范作品。高彦颐在书中集中探索了中国社会性别三个要素的关系,即:儒家经典著作和规训中有关社会性别的规范性概念、亲属制度和教育等社会制度在社会性别建构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以及明末清初上层妇女在写作中所表现出的主观性认同。她通过对这些有关社会性别的规范性概念、社会制度和主观认同的探索建立了明末清初的社会性别史。此时期美国的明清性别史研究还拓宽了历史研究的视野,扩大了历史研究的对象,探索了以往未被关注的文化现象,并驳斥了以往研究中的一些悖论。《缀珍录》中通过性别研究发现了佛教思想和文化。曼素恩通过将妇女置于盛清历史的中心,质疑西方学术界有关中国清代“市民社会”的理论。

   与以往传统的明清妇女史研究相比,90年代的社会性别史研究在研究对象诸方面有所拓宽和延伸,不再局限于女性形象和妇女的研究,还将男性纳入到史学的研究中,并且注重两性关系的探讨。对于性别史研究的这一新趋势,曼素恩在《妇女史,男性研究:晚期帝制中国中性别研究的新转向》(Women’s History,Men’s Studies:New Directions in Research on Gend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探讨了美国汉学界有关帝制晚期的性别研究,指出了从妇女研究到男性研究的新趋势,这使许多新的期刊、会议与研究计划以性别作为分析范畴来探索男子与男子的关系及男性文化。然而在美国的中国史研究之中类似的研究却很少进展。这篇文章回顾了美国、中国历史研究中男性研究的概况,展望了未来研究的可能方向。作者以清代学者洪亮吉时代的世人为例,指出男性朋友之间的交谊构成社会生活之中情感世界的核心⑦。对于这一点,费侠莉的著作《繁盛之阴:中国医学史中的性(960-1665)》⑧中也有表述。费侠莉认为,性别分析不仅关注女性,也关注男性,关注两性之间、同性之间,甚至阴阳同性人和石女这样的不能用男女两性来界定的人群⑨。

   综上可见,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性别概念进入中国历史研究领域,给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带来了新的灵感与视角,使“社会性别”演变成为中国明清史的一个有效分析范畴,通过对社会性别的分析展现出中国社会各领域的面貌。性别史著作将“社会性别”与政治、经济、文化等范畴结合起来研究,通过细致入微的研究而影响了史学分期的探讨,丰富了史学研究的内涵。

   二、秩序和活力:为什么研究重点是明清妇女?

   “晚期帝制中国”概念(Late Imperial China)是中国学领域是最有活力的研究点之一,泛指明、清两朝,最早使用于1970年孔飞力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⑩。该概念将明(1368-1644)清(1644-1912)视作一个连续的、有活力的时期,诸多关于晚期帝制中国的美国学术著作有一种共同的倾向,那就是试图展现中国社会在西方入侵之前具有一种自我更替的连续性和内在的活力,这实质上是“中国中心观”的体现。

   承袭了中国历史研究其他领域的研究基调,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的很多著述也使用了“晚期帝制中国”的概念,研究结果与学界对晚期帝制中国历史的其他领域的成果有相通之处,即这是一个长时段的概念,并且体现出“中国中心观”的倾向,通过对晚期帝制中国妇女史、性别史的研究,证明了在这段时期,中国的社会制度、结构等表现出一贯性特征。其代表性著作包括《闺塾师》、《缀珍录》、《晚期帝制中国的妇女》、《晚期帝制中国的性、法律和社会》等书。就其延续性特征而言,学者发现,就妇女写作而论,明晚期至清中叶是一个难以割裂的整体,以高彦颐为代表的美国汉学家在研究中发现,明晚期至清中叶,出现了女性文化和女性教育传播两方面持续活跃的情况,表现了连续的发展轨迹。高彦颐指出,“就社会性别关系来说,明末清初这一时段,自有其内在逻辑和连贯性”。将明晚期至清中叶以“晚期帝制”的概念作为一个整体时段加以研究,也便于对这些明清之际的女作家一生的创作活动展开完整的考察。

   通过“晚期帝制中国”的概念建立了一个充满活力的中国妇女史,她(他)们以晚期帝制中国作为研究时段,以妇女为切入点研究某一时期中国的社会、文化、经济等特征,揭示某一时期的固有特点,探讨该时期的中国妇女呈现出的特征。学者们意识到帝制晚期是妇女文学逐渐繁荣和兴盛的关键阶段。高彦颐、曼素恩、魏爱莲、孙康宜等美国汉学家即发现此时期女性文化和女性教育传播两方面持续活跃,女作家和作品大量涌现,女作家层出不穷,是中国古代女性诗词作品集中涌现的时代。这是吸引学者研究女性文学的主要原因之一。90年代以后,学者们充分利用此类史料,通过探索此时期繁盛的女性文学作品来揭示明清社会和性别,以及女性的思想和人生。比如,高彦颐将社会性别纳入到江南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描述了商业出版、都市文化、社会结构共同作用下的社会性别,阐述了才女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指出文化的女性群体成为城市文化的象征。《缀珍录》也将社会性别作为中国历史的分析范畴。该书注意重新评估盛清时期女性在社会、文化、经济生活中的角色,认为“满清”是“作为中国妇女史上一个举世无双的时期而存在的”。曼素恩的这些研究,是学界对盛清社会研究和认识达到一个新水平的标志。盛清时期性别和其他社会因素交织在一起,盛清社会的制度、文化、教育、政策、经济等社会的全貌伴随着对社会性别的分析逐渐浮现出来。

   晚期帝制中国对妇女史来说是一个连贯的时期,这与以社会性别作为分期标准的观点不谋而合。女性主义史学理论家琼·凯利·加多在1976年撰写的论文《性别的社会关系——妇女史在方法论上的意义》中指出,女性主义史学理论所应做的是动摇已被广泛接受的历史分期的结论。她指出,将妇女史引入传统的历史框架并不是简单地改变框架的内容,而是摧毁该框架本身。这一理论也明显影响到中国明清社会性别史的研究,女性主义学者通过将社会性别作为历史分析的范畴,改变了中国在传统上以王朝更替为标志的史学分期,通过将“性别”引入历史分析,证明了明末清初这一时段的连贯性。《闺塾师》通过将性别引入历史分析的中心,打破了传统的王朝分期法,认为妇女的文化并未随着满族的入侵而中断,而是一种延续,妇女的变化及社会制度等各方面在明末清初有着连贯性。高彦颐明确指出,“这种社会史研究,会为我们业已熟知的历史分期带来修正和调整”。《缀珍录》也将18世纪及其前后作为一个完整时期,探讨此时期江南妇女文化的独特景观和社会性别关系。曼素恩在开篇也指出以女性为中心的研究导致了历史时代分期的常规模型发生了变化,她在书中将盛清时代的女性置于历史的中心,探索了盛清社会的制度、结构、文化、价值和观念。她认为此时期社会性别关系的深刻变化反映了长达数世纪的、动态的、多样化的时代里社会、政治、经济的深刻变化。

   美国学界对晚期帝制时期的中国女性研究内容丰富,其中就有对晚期帝制时期与中国妇女研究相关的研究论集,罗普洛(Paul Roop)编著《晚期帝制时期的中国妇女:近期英文学术界的评论》(Women in Late Imperial China:A Review of Recent English-Language Scholarship)(11)中谈到了近期的英文学界对晚期帝制中国妇女研究的发展状况,包括对亲属制度和婚姻形态的演变、作为商品的妇女、寡妇贞节及自杀问题、宗教中的女性、哲学和史学话语中的妇女、医学和法律话语中的妇女、女性在文化中的表现及出版物等主题,指出因为材料丰富,1986年以来英文学界该课题研究有了迅速发展,文中并展望了中国妇女研究在未来的发展方向。

   对晚期帝制中国的才女研究是美国学界明清妇女史研究的一个突出方面。此类的代表作有孙康宜、魏爱莲主编的《晚期帝制中国的才女》(12),该论文集是1993年在耶鲁大学召开的以性别研究(gender studies)为主题的国际学术会议的成果。该卷作者来自历史学、文学和艺术史等不同学术领域,他们的成果证明了在中国史研究中,新方法和新材料相结合具有强大影响力。该书继承了“晚期帝制中国”在中国史研究领域的一贯基调,即“晚期帝制中国”代替了早期“中国处于停滞状态、直到西方入侵才开始近代化进程”的观点,通过对妇女的研究分析表明,晚期帝制中国是“一个更加有组织的历史阶段,而不是简单的王朝体系”。作者指出,晚期帝制中国包括一个始自晚明(1550年)的时期,这时期经济发展,商业扩张,城市化进程加剧,出版业发展,名妓文化盛行。尽管学者已经承认这些发展与欧美资本主义的关系,它们对明朝最后时期还有着持续的影响。“晚期帝制中国”在中国历史上划分了一个高度动态的时期。序言中指出,是最近十年,学术界刚开始对身处于此活跃“才女”的作用进行研究。该论文集的作者兴趣集中在两个女性群体——智慧和风格尤其在晚明时期活跃了城市文化的高级妓女和在家内读写的才女。高级妓女的才智可与她们的男性保护人相比,家庭中的贵族妇女则寻求新的文化理念,她们在寻求一种分享智慧的“伙伴式婚姻”。

   该领域的相关研究还包括对中国这一时期的性、法律和社会的研究。代表作有苏成捷的《晚期帝制中国的性、法律和社会》(13)其内容包括性别秩序概观、强奸法的变化、女子贞节和外部男性的威胁、家内男性、男同性恋、寡妇财产问题、作为社会地位象征的性别行为,1723年前的卖淫问题立法以及雍正改革和卖淫罪等。书中广征博引,运用了从汉代至清代的大量法律史文献(以清代中央和地方档案为主),分析了清代对待性犯罪的法制思想和实践,以及与前代的异同。该书首先高屋建瓴地梳理了中国历史上性别秩序的演变,然后以史料为本,从强奸罪、节妇、妓女三个方面展开讨论,丰富了对法律、道德、性别、阶层等社会范畴之历史变迁的认识。

   三、负累还是特权:明清妇女的主体性

   主体性历来是欧美女性主义关注中国妇女的一个学术热点。明清妇女史研究成为论述中国妇女主体性的重要方面。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中对妇女主体性的探求也随时间发展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美国学界塑造的明清中国妇女形象伴随着对主体性探求的变化而发生逐步变化,经历了一个由牺牲品到在压迫中求反抗,再至积极创造“妇女文化”的明清妇女的过程。

   20世纪60年代以前,除了少数名人妇女传记外,西方文明优越的心态驱使美国传教士通过对清代社会中下层妇女的观察得出,东方是蛮夷陋俗的“异教国土”,通过对缠足、溺女婴等描写得出一种静止、绝对的“受害者”、无丝毫主体性形象的清代妇女。20世纪60年代、70年代,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受美国妇女要与男性在社会和家内争夺同等权力的妇女运动和白人女性主义理论思潮的影响,初步打破了静态、受压迫的明清妇女形象,而是建立起“压迫—反抗”的叙述模式,认为明清妇女的主体性体现在对压迫的反抗中,他们认识到自身所受压迫后通过在父权制家庭内的具体生存策略而进行抗争,妇女作为受害者和能动者的双重形象通过其在社会和家庭中的抗争得以体现。由此可见,60年代、70年代美国学术界的明清妇女研究强调中国女性权力的获得,以男女的二元对立为预设前提。本时段研究体现的中国妇女能动性多系出于面对不利局面时采用各种手段以求生存的描述。这方面的代表作有两篇论文《吕坤的新读者——妇女识字对16世纪思想的影响》和《清末妇女的展露:秋瑾的个案》。前文探讨了有男性勇气和行为的妇女。后者介绍在晚清社会这一剧变时期,女英雄式的人物也开始出现,作者以秋瑾为例分析了晚清女性领导和参与的妇女解放和社会革命(14)。罗溥洛(Paul Ropp)的《变化的种子:清中期妇女地位的反应》(1976年)也是此时期此种论述的代表性研究。

   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明清妇女史研究继续关注明清妇女的权益和反抗能力。《中国妇女:当前史学研究的动向》是代表性论文集,该书系跨学科论文集,体现了美国的中国妇女史在20世纪80年代研究的新动向。其中有安·华特纳(Ann Waltner)的《明和清初的寡妇及再嫁》(Widows and Remarriage in Ming and Early Qing China)、莫里(Dian Murray)的《一个女人的崛起——郑一嫂与海盗》(One Woman's Rise to Power:Cheng I’s Wife and the Pirates),艾丽森·德拉克(Alison R. Drucker)的论文《西方妇女对于反缠足运动的影响》等。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后现代女性主义和后殖民女性主义的影响(15),美国的明清妇女史(性别史)研究呈现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特点。首先,新时期的美国明清妇女史研究不再强调父权制家庭和儒家对妇女的压迫。以高彦颐为代表的美国女性主义学者认为明清妇女并不抵触儒家传统,高彦颐还重新诠释了视作压迫女性的儒家制度,她采用三重动态模式,即理想化概念、生活实践和女性视角来观察妇女生活,探讨了有女性参与的充满活力的家庭和社会,妇女通过积极参与制造了独特的“情热”文化。明清妇女在体制内通过自身积极地参与而创造出富有生机的女性生存空间和文化,在此过程中妇女充分发挥着主体性。在新时代学者的笔下,中国妇女已不再是70年代学者笔下的儒家体制和父权制家庭的牺牲品,而是借诗词歌赋发出自己声音的具有主体性的人。此类作品还包括《帝制时期的中国妇女:新观点》(16)。其次,学者发现了明清时代特殊的社会性别制度,探索具有丰富内涵和内在张力的性别关系,认为明清的社会性别体系中的女性是依附性的,但是儒家体制内部的男女并非对抗关系,而是互补、互存的,强调男女和谐与性别互动,以往西方世界所持有的“性别压迫是最主要的压迫”已经过时。女性的才德成为她们获得力量(power,或称权力)的重要砝码,妇女高尚的道德非但不是受到封建束缚的表现,反而是其赢取全社会瞩目、尊崇的重要泉源。这从曼素恩《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中清政府对家庭内部女性才德兼备的肯定和褒扬可见一斑(17)。在《技术与性别:晚期帝制中国的权力经纬》(18)中,宋明清三代女性也通过纺织技术在社会中得到经济的成绩和道德的力量,而女性的权力因此从复杂的人际关系中编织出来。该书的观点是将科技看做是表达与塑造中国文化、社会形态的有力物质形式,并考察宋代至清代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女性技术”,从家庭空间与生活、女性的纺织生产、女性生育与保健等三个方面,分析了科技如何强有力地传播和塑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性别规则与女性角色。作者认为,妇女并非父权、夫权的被动牺牲品,而是中国传统文化形态与社会秩序的积极有力的参与者。

   关于明清女性主体性的来源,美国的女性主义学者多受到女性主义理论和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双重影响,比如,高彦颐即探讨了琼·斯科特笔下所言的“性别和权力”的关系,利用福柯和布迪厄的“流动的权力”理论探索明清女性主体性。新近翻译出版的高氏著作《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亦通过对中国缠足的重新诠释而强调了一个关键命题:“缠足所体现的,‘不是一种负累,而是一种特权’。”从而进一步探讨了中国妇女的积极主动性。孙康宜的女性“道德权威论”亦是汲取了该理论的资源。

   四、男女气质混杂及边缘化回归:明清妇女的性与妇女文化

   步入90年代以后,美国的明清妇女史研究内容更加丰富,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对明清时代妇女文化与性(sexuality)的探讨。学者以性形态为主题,并将性形态溶于与法律、文学、性别等概念的关联探讨之中。

   部分相关研究作品与明清女性文学的结合特别紧密。美国的中国明清妇女史研究与文学研究密不可分,其中美国汉学家对《红楼梦》的研究尤其值得关注,此处即以此为例。对《红楼梦》中性形态的解读愈发成为学术热点。在女性主义、性别理论和后解构主义思潮的影响下,近年来,一批关注《红楼梦》的美国汉学家经探索而发掘出丰硕的成果。诸如Louise Edwards的论著《〈红楼梦〉中的女子:清代中国女性特征中的纯洁规范》(Women in Hongloumeng Prescriptions of Purity in the Femininity of Qing Dynasty China,1990),《〈红楼梦〉中的性别影响:宝玉的双向性》(Gender Imperatives in Honglou Meng:Baoyu's Bisexuality)等。前文用女性主义批评的方法进行分析,在对《红楼梦》中的“清静”和“污浊”概念详尽分析后,作者认为,过去的评论者仅仅将本书看作“反对父权中心主义”的结论太过简单。曹雪芹并非一味尊崇妇女,而是对性和道德的区分提出了根本性的质疑,所以才真正撼动了传统的性别意识形态。后文则着重从社会历史和政治意识形态的角度对《红楼梦》中所呈现的妇女问题进行探讨,更典型地应用了性别研究的方法,将性别分析引入到红学方法论中,试图对《红楼梦》中的解构主义研究进行补充。该文发现最初宝玉的性别危机(gender crisis)是他身上男、女气质的混杂,这也使得宝玉显得如此的古怪(socially eccentric);其次,通过对文本的分析得出,性别实际上加强了传统的等级制及男尊女卑,即男性气质对女性气质的统治。该文考察的是宝玉与包围他的gender之间的危机(通过呈现二元的男性/女性作为主题的范式),并通过揭示文本是通过多种方式来加强传统对于“男”和“女”的观念来做出结论。此项研究也受到欧美学术思潮的影响(19)。作者Louise Edwards也是最早明确提倡以女性主义批判方法研究《红楼梦》的学者,她在红学研究中有重要地位。很多红学的研究批评家与学者如Sandrew Plaks同样也认为《红楼梦》是对双性情感的分析,学者们对该书做了性别(gender)分析,将性别分析作为强调性意识形态(sexual ideology)文本的手段。

   还有学者探讨了性与法律的关系。Teemu Ruskola所作《清和共产主义中国时期的法律、性道德和性别平等》(Law,Sexual Morality,and Gender Equality in Qing and Communist China)(20)检视了法律、性道德和性别平等之间的关系,认为传统法律基于道德基础之上,清代法律中管理道德的原则是性别不平等(gender inequality),认为清代司法体系无疑是支持和促进社会不平等的。

   法律史可以融入中国的妇女、性别和性研究的代表性著作还包括白凯的《中国的妇女和财产,960-1949》(21)以及Matthew H. Sommer著《晚期帝制中国的性、法律和社会》(22)二书均通过探讨性得出关于明清女性地位的结论,都属于斯坦福大学“中国的法律、社会和文化”丛书系列。

   学者对社会性别与性进行了探索。1991年3月University of Iowa举办了一场题为“20世纪中国文学与社会中的性与社会性别”(Sexuality and Gender in Twentieth-Century Chinese Literature and Society)的研讨会,随后由Lu Tonglin出版了同名论文集“Gender and Sexuality in Twentieth-Century Chinese Literature and Society”,包含该研讨会上提交的9篇论文,打破了以往白人女性主义者认为中国妇女是受压迫者的预设前提,引起了对中国妇女边缘化位置的关注——首先是作为女人被边缘化,其次是作为第三世界的妇女,引起了该领域学者对于“拯救”受压迫的中国女性的关注,这是有意义的。对他们来说,中国或其他国家的妇女受到法律或传统的“压迫”是一个前提条件。女性主义学者试图“拯救”她们的想法扰乱了伴随着妇女解放运动发展起来的女性主义学术。论文集即带着我们去真正理解形塑(或阻挠)妇女的文化建构、她们与男人的关系以及与文化建构抗争的策略。

   关于这一研究领域,还有学史上的探索,如费侠莉《繁盛之阴:中国医学史中的性(960-1665)》(23)介绍了女性丰富的隐喻,并解释了有关宗教的、产科的、炼金术的、虚幻的和其他中国医学史的内容。费侠莉从探讨性别意识形态的第二个路径入手,认为“黄帝的身体”代表着雌雄同体的理念,而不是欧洲身体史上只有单一的性别:男和女的身体构成了男性的阳和女性的阴。她认为,与欧美关于性(sexual)雌雄同体的观点不同,中国的雌雄同体的身体映射着性别相互依赖(gender-interdependent)的家庭和社会秩序及连接天地人的相互影响之阴阳的有活力的宇宙秩序。

   五、时尚的隐喻:寡妇贞节与美德问题

   妇女的美德与贞节问题也是美国明清妇女史研究的一个重要关注点。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60年代、70年代以前,学术界一向将明清时期的寡妇守节和缠足视为女性地位低下的标志。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以后的汉学家和女性主义学者开始对该问题有新思考和新观点,往往通过对美德与贞节问题的分析阐释历史,达到对明清社会的更广泛的理解。

   该领域的一个学术倾向是借寡妇守节问题深化对当时历史的认识。在此方面,伊懋可(Mark Elvin)和曼素恩等学者做了先驱性工作,她们考察了中国政府和各界对于寡妇的态度的变化,表明在晚期帝制时期出现了大的社会、政治、经济的转型。伊懋可是有关明清节妇文化的经典文章《中国的女性美德和国家》(24)的作者,他运用的材料为地方史和小说,目的是通过节妇中的道德形式来理解当时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他指出,“在18世纪期间,争取获得节妇名誉的人稳步地增加……1845年后,旌表节妇成为一个惯例”。他将这一变化看成是儒家美德的“道德化”,是清廷表扬穷人美德的行为,并进而推进一般大众的道德教育。该文也是中国研究史的经典学术深入参与女性历史研究的一个标志。曼素恩则将对女性贞节的日益关注看作清代的一种“时尚”,使得这一观点更加明确。她注意到清初帝王对寡妇守节的重视,指出这种做法的政治价值,即通过此,清朝可以实现自身统治的合法性。她认为,“作为外来征服者,满族将传统中华文化编纂成书并实施,这样他们就可以代表、恢复一个原有的道德和社会体制”。柯丽德(Katherine Carlitz)所作《圣坛,管理阶层身份以及明中期江南寡妇守节的时尚》(25)分析守节理念与“儒家”教育之间的关系,探讨守节的观念在此前只是概念,而在明代达到政府为贞节寡妇建立贞节牌坊之极致的原因。另有学者有相似的观点。学界的一致观点是寡妇的守节时尚由满族统治者提倡,令儒家思想准则向社会各阶层渗透。

   该领域的又一学术倾向是借贞节这一概念研究当时的政治、文化和道德面貌,通过对女性贞节的分析修正以往勾画的历史面貌。欧立德(Mark C. Elliott)所作《清朝的满族寡妇和民族性》(26)修正了以往学界对晚期帝制中国寡妇的理解,同时探索当满族统治中国时,寡妇及一般女性在清朝(1644-1911)建构种族划分中的角色。欧立德认为,寡妇被置于复杂的种族、政治和性别行为的交叉点。作者的文献史料是满族和汉语的官方文档以及清代的官方出版物。学术界还考察了明清“贞节”观念的变化,如Joanna F. Handlin《仁慈的社会:明末清初时期对于“贞节”的重新塑造》(27)。

   注释:

   ①R. L. Mcnabb, Women of the Middle Kingdom, Cincinnati: Jennings and Pye; New York: Eaton and Mains, 1903.

   ②Isaac Taylor Headland, Court Life in China: The Capital, Its Officials and People, New York, 1909.

   ③Eloise Talcott Hibbert, Embroidered Gauze: Portraits of Famous Chinese Ladies, Unwin Brothers Ltd., 1938. New York: Dutton, 1938.

   ④Lv Kun's New Audience: The Influence of Women's Literacy on Sixteenth-Century Thought, see Margery Wolf and Roxane Witke eds., Women in Chinese Society.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

   ⑤Ibid.

   ⑥Rubie S. Watson, Patricia Buckley Ebrey eds., Marriage and Inequality in Chinese Societ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⑦《第三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性别与医疗》,黄克武主编,“中研院”近代史所,2002年。

   ⑧费侠莉著,甄橙等译:《繁盛之阴:中国医学史中的性(960-1665)》,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

   ⑨费侠莉、姜进:《女性主义视野中的中国历史——姜进教授与费侠莉教授的对话》,载朱政惠主编《海外中国学评论》第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⑩Philip A. Kuhn, Rebellion and Its Enem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Militariza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 1796-1864. Ha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0.

   (11)Women in Late Imperial China: A Review of Recent English-Language Scholarship, Women's History Review, Vol. 3, Num. 3, 1994.

   (12)Ellen Widmer and Kang-i Sun Chang eds., Writing Women in Late Imperial 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7.

   (13)Matthew H. Sommer, 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14)Ibid., pp. 14-39.

   (15)第三波女性主义理论思潮摆脱了先前白人女性主义学者将对自身所处的欧美妇女经验的认知普遍化的局限性做法,致力于探索第三世界国家具有特殊性历史经验和主体性的妇女。第三世界女性主义者认为:世界范围内的妇女并非铁板一块、具有共同利益的统一整体,而是因地区、民族和文化等因素不同而异。后殖民女性主义者钱德拉·莫汉蒂(Chandra Talpade Mohanty)在论文《在西方人的眼里——女性主义学者成果与殖民主义的论述》中,即探讨了第三世界的妇女问题,是此类观点的代表。西方女性主义认为妇女在世界范围内普遍是男性施暴的牺牲品和依附者的偏向限制了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分析深度,也强化了西方的文化帝国主义。

   (16)Harriet T. Zurndorfer eds., Chinese Women in the Imperial Past: New Perspectives, 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 1999.本书作者收集了一批令人印象深刻的学者的以妇女能动性为主题的作品,同时强调其在统治结构中的运作。在18世纪的法律案例中,Paola Paderni发现妇女利用有限的机会——寡妇身份、入赘婚——来在家庭里确认自身的权威。一个萨满法师被她的配偶谋杀,与其说是因为她活动的不正当,不如说是对她的灵魂力量的畏惧。Angela Leung发现了更多的明清女性healers,她强有力地论证道,被性别隔离的女性医生创造了一个为精英和大众服务的市场。Beata Grant探索了佛教徒的力量,这种力量吸引了女性教徒,等等。明清女性在父权制家庭内积极参与家庭活动,充分体现了主体性,这些论文也使我们的注意力转向父权制本身,其历史性的长期存在不能离开如此多女性在此体制内的积极参与而得以解释。这是一个中国历史为其提供丰富思想营养的主题。

   (17)华裔学者孙康宜对传统中国女性道德权威有着系统的论述,她认为在《缀珍录》中,明清时代闺秀诗人通过男性学者们对她们才德方面的肯定,而获得了一股新的道德权威。参见其著作:《传统女性道德权力的反思》,台湾大学法鼓人文讲座(2005年5月3日);《道德女子典范姜允中》,载《世界周刊》1,2006年6月25日;《美国汉学研究中的性别研究——与孙康宜教授对话》,载《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11期等。

   (18)白馥兰著,江湄、邓京力译:《技术与性别:晚期帝制中国的权力经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

   (19)本文受到学术思潮的影响:法国女性主义理论的影响,这些理论家试图去观察社会对于masculinity和femininity的建构。她们从以下观点出发:“西方思想、文本等是建立在二元结构的基础上,诸如理性与感性、主动与被动、在场与缺席,总之,就是‘男性(male)’和‘女性’(female)。”参见:Gayle Greene, Coppelia Kahn eds., Making A Difference: Feminist Literary Criticism, London, 1986.

   (20)Teemu Ruskola, Law, Sexual Morality, and Gender Equality in Qing and Communist China, The Yale Law Journal, Vol. 103, No. 8.

   (21)Kathryn Bernhardt, Women and Property in China, 960-1949,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22)Matthew H. Sommer, 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23)费侠莉著,甄橙等译:《繁盛之阴:中国医学史中的性(960-1665)》,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

   (24)Mark Elvin, "Female virtue and the State in China", in Past and Present 104[1984]:111-52。

   (25)Katherine Carlitz, Shrines, Governing-Class Identity, and the Cult of Widow Fidelity in Mid-Ming Jiangnan,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56, No. 3(Aug., 1997), pp. 612-640.

   (26)Mark C. Elliott, Manchu Widows and Ethnicity in Qing China,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Vol. 41, No. 1(Jan., 1999), pp. 33-71.

   (27)Joanna F. Handlin, Benevolent Societies: The Reshaping of Charity During the Late Ming and Early Ch'ing,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46, No. 2(May, 1987), pp. 30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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