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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与古代妇女的社会地位—以明清福建同安为例
来源:《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9期 作者: 陈建标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08

摘要:同安是福建省至今保存牌坊建筑最多的地区,有“福建牌坊之乡”的美誉。它的形成和发展,历经数百年的历史,是特定的历史产物,尤其是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保存之多,建筑之精美完整,在福建省内微乎其微,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又是统治者倡导孝道、贞节、尊老等伦理道德而建造的封建社会的特殊建筑,具有社会宣传和导向作用,对中国古代妇女的人生观和道德观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作为历史建筑,同安明清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不可忽略的文化记忆,是分析研究同安古代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地方民俗文化,以及古建筑发展的重要资料。

关键词:同安;贞节坊;节孝坊;贞寿坊;古代妇女;社会地位

一、同安地区明清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的现状调查

明清时期,儒家礼教和朱熹的理学思想被地方统治者广为采用,积极传播,同安就是福建地区大力倡导与推广封建伦理道德观念的典范。据《福建通志》记载:“闽南十三县不完全统计,明清两代,未婚妻守节,夫亡殉节的,在明代有三百零七人,清代六百三十三人,其中同安、晋江、尤溪三县,在明代就有二百零一人,清代四百五十八人,各地贞节牌坊林立,甚至两牌坊之间仅距三尺。”[1]而为封建伦理道德树碑立传的福建首座明代杨氏贞节坊,就构建在同安城南门桥尾铺前街头。民国版《同安县志》列女录记载:“杨氏,通判蔡宗德妾,少通书史。年二十三宗德卒于京,氏无子,投环者再,嫡洪氏救之。后遭倭乱,佐嫡间关拮据,克立厥家,卒年六十一……万历甲辰旌表,坊在铺前。”[2]从此,同安贞节、节孝和贞寿坊的设置和构建相继展开。据县志记载,宋至清末年间,同安各类牌坊共84座,其中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建筑达34座。[3]由此证实明清时期,封建统治者利用构建贞节牌坊等建筑,加强了对女性精神层面上的宣传和行为的控制。

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的设置,不仅有封建社会倡导的孝道、贞节、尊老等传统美德的意涵,而且蕴涵着封建统治者奴役女性的宣传功能。笔者针对同安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的保存现状,选择3处有代表性的建筑,作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剖析其内外在所发生的作用,深入了解封建伦理道德影响下的同安妇女社会地位产生的变化。


1“杨氏贞节坊”。坐落在同安城南门桥屋铺前街路口,设置于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杨氏是蔡宗德妾室,蔡宗德为明嘉靖十年(1531年)举人,曾任广州通判,广西梧州府通判,不久殁于京,葬金门戴洋山。杨氏从小勤学纺织,颇通经史,18岁嫁宗德为妾,23岁守寡,曾二度投环殉节,但均被嫡室洪氏所救,故以母女之情相依为命,洪淑人病故后,杨氏独操家计,辛勤养育贵易、献臣父子成才。蔡贵易,蔡宗德之子,明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曾任浙江按察使。蔡献臣,为蔡贵易之子,明万历十七年(1589年),曾任光禄寺少卿。按照封建礼制,媵妾守节不予旌表,地方乡绅根据杨氏的守节和培养蔡氏后人成才所做的孝道,多次呈请朝廷旌表均未获准。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蔡献臣升任常镇兵备大参,再呈《祖妾孤贞难泯微臣遵例直陈乞赐旌表以裨风化疏》,言“妻之事大,犹臣之事君。臣之尽忠,既无分于大小;妻之立节,又何间于嫡庶”。[4]呈请言简意赅,感动当朝皇帝,获准立坊表,开启为媵妾立坊表之先河。

“杨氏贞节坊”,座西朝东,二柱一间三楼,屋面歇山式建筑风格,仿木石构建筑。明间面阔3.47米,中柱边宽44×43.5厘米,柱脚为方形,升至1.25米处起呈讹角状。设计者为保持牌坊整体建筑的稳定,在立柱前后置扁形状夹杆石,石高1.29米,宽43厘米,厚17厘米。石坊由立柱、屋面、额枋、字匾、叙事匾、圣旨匾和夹石等主要构件组成,通高7米。

石坊造型简洁,无华丽雕饰。主楼屋面采用单块宽厚石板雕凿铺设,屋沿浅雕简瓦滴水纹。为丰富屋面装饰,坊主人在屋脊两端饰圆雕鸱吻,脊中饰石芦葫。在坊檐下悬挂圣旨匾,是一件极其荣耀的大事,因此,坊主人特别重视圣旨匾的装饰,在匾额两侧浅雕双龙缠绕,阴刻“圣旨”二字楷书,以突显圣旨匾的神圣和庄严。次楼雕刻和装饰,与主楼屋面亦同。字匾用青石板材正反面阴刻楷书“贞节”二字,因年代久远,落款字迹有些模糊无法辩认。如:“XX三十八年XXXX”,根据落款所处的位置分析,应该是建坊的具体时间。主次楼之间,系用方形童柱支撑衔接各个构件,在童柱的前后左右饰二跳华拱或丁头拱衬托屋面厚重的构件,起到了一定的承重作用,亦达到装饰美化效果。牌坊主人为使建筑能够流传百年,甚至千年,特别重视立柱顶端上额坊构件的雕饰和选材。额枋连接立柱两端,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主人采用宽厚的石板材雕凿,横跨在左右立柱上,其作用不言而喻。而叙事匾,则是主人炫耀其祖先历史的重要构件之一,在选材方面也是精心挑选,即采用三块坚硬的青石板雕凿拼接,正反竖行阴刻“明进士梧州府通判(背面加“累”)诰赠贵州(背面为“湖广”)布政吏司左(背面为“右”)参政蔡宗德妾杨氏”二十六个楷书体。下额枋两端出头,所饰雀替缺失。石坊南距蔡献臣“怡园”别墅约300米,北距蔡献臣墓约600米。

2“陈氏节孝坊”。位于同安城区同新路电影院门口。陈氏系王纯开妻子,无详细史料,民国版《同安县志》记载“陈氏,西驿王纯开妻,年二十九夫殁,终守,旌表入祠”。[5]节孝坊座西北朝东南,四柱三间五楼,仿木石构建筑,屋面歇山式建筑风格。明间面阔2.98米,次间面阔1.01米,中柱边宽34×34厘米,柱脚方形,升至1.93米处起呈讹角状,边柱边宽34×34厘米,柱脚亦同,升至1.52米处起呈讹角状。由于周边道路建设,石坊柱脚被填埋近1米,夹扞石只露出地面约十余厘米。坊脊高5.06米,雕饰华丽,体现了清代建筑装饰特点,是一座雕饰精美的节孝坊建筑。

石坊的主要构件组成与杨氏贞节坊亦同。主楼屋沿浅雕简瓦滴水纹,屋脊及装饰物已被毁弃,屋檐下圣旨匾缺失,立在左右次楼屋面的圆形童柱,高浮雕龙缠石柱,龙纹立体感强,造型美观,雕刻工艺精湛,是一件清代中期的石雕艺术精品。次边楼屋面雕饰与主楼亦同,屋脊装饰物缺失,左边楼屋面被毁弃。中柱顶端衬托平板额枋和次楼屋面,额枋下字匾正反阴刻楷书体“节孝”两个大字,两侧碑文正反面竖行阴刻题款“福建闽浙总督都堂王钦命提督学院邵巡抚部院李布政使司黄”,“泉州府知府王同安县知县孙同安县儒学傅同安县儒学谢”50个小字。据史料考证,孙图南是河南许州人,乾隆四十年(1807年)进士,嘉庆十二年(1807年)任同安知县。“傅吕是邵武人,嘉庆六年(1801年)任同安县训导”。[6]由此推断,石坊最早建于嘉庆十二年。与碑刻相邻的花板高浮雕历史人物故事,画面简洁,人物形象刻划的栩栩如生。叙事匾正反镌阴刻“旌表儒士王纯开妻陈氏坊”十一个楷书大字,两侧高浮雕天官人物雕像及梅花枝图案。下额枋历来是主人重点装饰的构件之一,硕大的额枋正反两端高浮雕兽面拐子,中间饰双龙戏珠。次间花板正反面高浮雕历史人物故事,其中右边正面花板人物图像中,还出现西洋人物雕像,格外引人注目,说明当地中外文化融合相当和谐。次间下额枋浅浮雕长寿龟、仙鹤、喜鹊等民间流行和喜爱的吉祥图案。立柱是主人或地方官员题诗颂扬死者的重要构件,边柱和中柱前后均题写楷书楹联。明间中柱竖行阴刻楹联为“魂化连枝林下清风森翠柏,恨填介石溪边皓月映金沙”22个大字,落款为“世袭伯爵姻家侄李廷钰题”11个小字。中柱背面阴刻楹联为“供九十岁老姑竭力承欣勤妇职,抚五七龄稚子苦心燕翼拓孙谋”26个大字,落款为“候选知县外弟陈贻焜拜题”11个小字。边柱正面竖行阴刻楹联为“劲节飞霜合天地而感格,贞心誓井偕日月以增光”22个大字,落款为“邑庠生内第陈贻绅拜题”10个小字。边柱背面阴刻楹联为“苦节辛勤无间宵风夜雨,贞心皎洁有如秋月寒霜”20个大字,落款为“邑庠生外侄陈光宝顿首拜题”12个小字,这是陈氏一生辛勤劳作的真实写照。

3、“吴氏贞寿坊”。在同安城区大同街道顶溪头村旁,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为旌表同安县故儒傅士渊妻吴氏贞寿102岁而建。民国版《同安县志》记载:“吴氏,傅士渊妻,寿一百二岁,建贞寿坊于顶溪头。”[7]史料记载与实地调查相吻合。

贞寿坊,座西朝东,四柱三间五楼,仿木石构建筑,屋面歇山式建筑风格。明间面阔256米,次间面阔915厘米。中柱边宽355×345厘米,柱脚方形,升至197米处起呈讹角状。边柱边宽345×355厘米,柱脚方形,升至160米处起呈讹角状。石坊脊高535米,原处在顶溪头村北漳(州)泉(州)古道中,近年因村庄民房扩建,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与贞寿坊相邻的建筑围墙相隔距离仅3040厘米,石坊的立柱也被废土填埋近50厘米,古建筑的生存空间已逐渐被蚕食,急待相关部门加强保护。

吴氏贞寿坊是一座雕饰华丽的清代建筑,主要构件的组成与上述额坊相同。主次边楼屋沿浅雕简瓦滴水纹,屋脊和装饰物已被毁弃,屋面背部中间浅雕刻八卦图案,屋檐下悬挂的圣旨匾已缺失。匾额两侧圆形青石童柱,衬托着主楼屋面构件,柱体高浮雕龙缠石柱纹,雕刻工艺精湛、细腻,表现力强,富有动感,其功能具有装饰效果,又有承重作用。该坊题款皆为楷书体,字体端庄,书写有力,应是地方书法名家的作品。明间平板枋正反面携阴刻“恩赐帑金宠贲龙缎”8个字,字匾阴刻“贞寿之门”4个大字,背面亦同,两侧碑文落款分别携刻“闽浙总督部堂颜福建巡抚部院刘福建提督学政温福建布政使司曾”、“泉州府知府沈同安县知县盛同安县儒学教谕兼训导翁”,51个小字。叙事匾竖行阴刻“道光二十一年题旌同安县故儒傅士渊妻吴氏现年百有二岁建坊”27个字。叙事匾两侧双面圆雕天官雕像。明间下额坊作为牌坊重点雕凿的构件之一,作用极其突显,额枋两端正反面高浮雕兽面拐子,中间饰双龙戏珠。次间花板高浮雕历史人物故事,下额枋雕刻工艺亦同,分别雕凿长寿龟、麒麟等吉祥图案。立柱历来是主人浓墨重彩的地方,也是颂扬死者楹联的重要构件,所书楹联皆采用竖行阴刻,中柱正面楹联为“帝颁渥曲宠鸾章率元孙以环拜,天赐遐龄歌燕喜庆寿母之长生”26个大字,中柱背面楹联“遐福迈百年加锡帑金扬锡类,太和联五代欣披龙缎拜慈帏”24个大字,边柱正面阴刻楹联“甲子历三朝喜见龙章加锡,丁男联五代欣推鹤算增荣”22个大字,边柱背面楹联“风诏褒荣庆百龄之永锡,翟衣霭瑞集五福以绵延”20个大字。四副楹联虽无落款,但依旧是颂扬“皇恩浩荡”的意思,足见吴、傅家族对皇帝旌表赐坊的感激之情。

二、同安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的建筑特征

历史上的同安县,是一座古老的县治,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文化遗迹星罗棋布。如著名的宋代婆罗门佛塔,是研究外来宗教与地方文化相融合的重要实物资料。创建于宋代的“郡马府”规模宏大,布局严谨,是同安地区重要的皇家古建筑和涉台文物。宋代苏颂丞相坊和明代杨氏贞节坊,是福建有史料记载的最早的功名坊和贞节坊建筑。此外,明代的梵天寺钟楼、明代道教文化朝天观、清代乾隆间修茸的宋代同安医神大道公吴夲的大道宫建筑和重建于清末的北宋著名政治家、科学家苏颂的故居(亦称庐山堂),均是同安可圈可点的重要历史文化古迹。

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作为一种独特的建筑形式,它之所以能够数百年地保存下来,是多层面保护的结果。笔者认为在于五个层面的保护:一个是制度层面上的保护。封建王朝制定的一系列的建坊审批程序,在法律和制度上确立了其社会地位,是不能随意改变和损毁的。二是家族的保护。在封建社会,由中央王朝颁旨建坊,对一个家族来说,是无尚的荣耀,因此,作为每一个家族成员来说,都有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三是当地乡绅出于对维护封建伦理道德思想而形成一种保护。这是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地方权威,他们的说教和宣导,在百姓中具有很高的可信度,说教的内容,易被百姓所接受。四是对公众的影响而自然形成的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当一座县城或一个乡镇村的某个节孝女被皇帝颁旨建坊,其社会的影响和轰动效应是可想而知的,也许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还是当地百姓茶余饭后议论的焦点。所以,这种影响的层面是巨大的,产生的保护效果也是最好的。五是在公共场所或主要路口建坊所产生的导向效应带来的保护。坊主人为扩大社会影响力,在建坊选址上采取谨慎的态度,而公共区域和村镇主要路口则是他们的首选目标。其因素有两点:一是公众聚集议事的地方,受众面较广;二是百姓出行必经之路,久而久之,不知不觉地或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一大批民众,并自觉地形成了一种保护意识,而这种保护意识又演化成一剂强力精神麻醉药,对同安的封建伦理道德的宣传和教育,起着导向作用,加大了对女性的精神控制。

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作为一种文化裁体,在建筑上具有明显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贞寿、贞节乐和节孝坊虽是朝庭赐坊旌表,但与功名坊等类型的建筑相比较,社会地位悬殊较大,建筑规模也相对较小。在封建社会科考中,只有男性才能享受的特殊权力,因而建功立业和为官者皆为男性,故为男性建造的牌坊优于女性,所建均为跨街坊和跨道坊,民众从坊间穿过,说明男性社会地位较高。而贞节、节孝和贞寿坊绝大多数是纵向建坊,说明女性在社会上还是受歧视,少数横向建跨街坊的,其家族在地方具有显赫的背景和势力,否则难于构建跨街坊。二是明清坊在建筑装饰上有效大的差异,明坊建筑装饰简洁,无华丽图案雕饰,与明代建筑特征相符。清坊与之相反,主人往往选择重点构件和视线相对集中的构件,浓墨重彩地装饰,既展现了一个家族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势力(包括家族炫耀的成份),又有社会风气和地方风俗,以及清代的建筑特点的体现。三是明清坊有一个值得探讨的现象,就是地方官员在坊上碑刻的落款,只有官衔和姓氏,没有名字,不知是否避讳什么?或者是地方的风俗所为?楹联有的有落款,有的则无落款。有款的作者都有姻亲关系,无款的不知何因?此举有待进一步考证。四是明清坊之间又一个不同特点,就是明坊立柱上无雕刻楹联,清坊则多数在立柱上雕刻楹联,有的在立柱的正面刻楹联,有的在立柱正反两面镌刻楹联。五是坊上女性有姓无名,也就是没有完整的姓名,而且姓氏前面往往冠上丈夫的姓氏。妇女所受到的歧视,如同史书记载列女传中的女性一样无尊严可言,除了少部份贞寿女和节孝女有资格在传记上出现姓名全记录,绝大多数女性记录上只有丈夫的姓名,而自己则有姓无名,可见妇女的社会地位之低,所受的歧视是相当严重的。

陈氏和吴氏牌坊值得探讨的另一个建筑特征,就是在史书上虽无详载家族和夫婿的显赫家世,但却出现众多地方官员在坊上为其结衔题名。根据楹联题款人的历史分析,其原因有两点:一是与清王朝的政策和社会大环境有关。清王朝表彰节妇有一定的规定和申报程序。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曾诏令各直省督抚下文所属州县,将符合旌表节妇的详细条例,向城乡百姓“公示”,让符合表彰的家庭和家族依据提出申请,在法定的时间内上报州县,经审核后详报督抚学政汇题,呈请朝廷审批。建坊期间,家族长辈为了炫耀其陈氏祖先,均会邀请地方官员题写楹联,因此,清代建造的贞寿坊、节孝坊上的碑文,都有各级地方官员或地方士绅名流落款。二是陈氏家族与上述官员有一定的历史渊源。李廷钰(17911861年),号鹤樵,清代马巷厅候滨人(今翔安区马巷镇后滨人),历任浙江提督、福建水师提督,1861627日卒于家。李廷钰,善诗文书画,为陈氏题楹联,自称是“姻家侄”,与陈氏家族有姻亲关系,且陈氏辈份高于李廷钰。秀才陈贻绅、候补知县陈贻焜也为之书联,可见陈氏家族的社会地位及影响力非同一般。

三、同安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兴建的历史背景

同安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闽南金三角中心地带。北邻安溪、南安,南临厦门集美,东连南安,西接长泰,西南与厦门灌口毗连,东南与金门隔海相望。同安历史悠久。唐贞元十九年(803年)析南安县西南四乡置大同场,是为同安县之前身。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正式建置同安县。辖境包括今同安区、集美区、厦门市区、金门县及龙海县一部分,至清末。民国三年(19141月),析出嘉禾里(今厦门市区)、金门岛、大嶝岛和小嶝岛置思明县。宋至清代,同安县隶属于泉州(路)府。1997430日撤县改设厦门市同安区。从建县至改区,同安县建制历史达一千余年。

自从宋代著名的理学家朱熹以主薄身份管理同安县以来,兴建了许多书院、私学等教育,并针对社会的种种“弊端和陋习”,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整肃”社会风气,制定道德规范,使同安的社会秩序和民间的民风习俗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同时也带来不利于妇女生存的社会环境,封建伦理道德盛行,大力提倡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封建纲常伦理,对妇女的一生,诸如道德、行为、修养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要求,限制了妇女参与社会活动,以及自身选择生活的权利。朱熹在同安推行的所谓“教化”,使同安实现了“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各尽其道”。[8]朱熹对同安习俗文化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在史书上多有记载。明隆庆版《泉州府志》云:“同安自朱子主薄以来,礼义风行,习风淳厚,士以乞节自励,其民亦守方,男力稼穑,女勤纺织”。[9

朱熹对同安习俗文化影响最深,在妇女婚丧喜庆方面,提倡“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用封建礼教理论束缚住女性的思想和行为,其影响是巨大的。尤其是明清时期,同安妇女受害最严重。在县志旧序中云:“同(安)为礼义之邦,节烈最多。”[10]据民国版《同安县志》列女传记裁统计,同安县明清两代节妇有1480人。[11]其中节孝女明代34人,清代1227人。节烈女明代62人,清代88人。贞节女清代32人。贞烈女明代8人,清代25人。孝妇明代3人,清代7人。贞寿女明清共18人。在《同安县志》列女传记截的妇女,根据初步统计,18岁至20多岁守寡的女性占98%以上。其生活境遇是极其悲惨的,有诸多贞孝女双亲皆亡,为抚养幼弟,终身不嫁。有的因长兄殁,兄嫂出嫁,在家侍奉双亲而未嫁,终老一身。贞节女,是未嫁入夫家的女性,也就是未婚妻,未婚夫身亡,在家替夫守节,孤苦无助度过一生。节孝女,夫亡在夫家守节,侍奉公婆及亡夫弟妹至卒。上述三种类型的女性,绝大多数皆因20余岁守寡,又受社会和族人的歧视,其寿命大部份在60余岁终老。贞烈女和节烈女是受封建伦理道德流毒最严重的女性,往往以死明志。如贞烈女是未嫁入夫家,夫亡,为追随亡夫自溢而死。节烈女则是夫亡,不愿存活而自溢,有的是夫亡,本人不愿改嫁而自溢,演绎了一起又一起人间悲剧,这是典型的“不二嫁”所产生的结果。

四、结语

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牌坊,既是为封建社会宣扬孝道、贞节、尊老等传统美德树碑立传,又是倡导封建社会伦理道德思想的产物。自从母系社会结束后,处在男权社会的妇女地位,每况愈下,尤其是在明清时期,封建伦理道德大行其道,三纲五常和三从四德就像是一道道枷锁,套在妇女的身上,使女性失去了人身自由。作为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牌坊来说,它有着不同的历史作用,对封建统治者而言,贞节、节孝和贞寿牌坊就像是一座座丰碑,在捍卫着封建伦理道德,为它们歌功颂德。但从另一角度来看,每一座贞节坊、节孝坊和贞寿坊,实际上就是一名女性孤苦无趣生活的真实写照,它见证了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摧残和迫害,是研究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和地方民俗文化,以及牌坊建筑的重要史料。

注释:

1][9][10http//bbs66163comviewthreadphptid1118884

2][3][5][7][8][9][11]民国版再版《同安县志》,方志出版社2007年,第10801381401107189125118610471137页。

4][6]同安区宣传部编《同安古牌坊》,第6264页,20099月出版。

参考资料:

1]黄奕铁主编:《同安县志》中华书局出版社、200010月第一版。

2]同安区宣传部编《同安古牌坊》2009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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