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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江南妇女“冶游”与封建伦理冲突
来源:《妇女研究论丛》2010年第1期 作者: 宋立中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05


摘要:明清江南妇女广泛参与商品经济和棉纺及丝织业等手工业生产劳动,因而,妇女们的经济地位、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相应地较之以往有了明显的提升。同时,伴随晚明以来思想解放思潮以及上层妇女文化创造活动,其精神需求也随之增加,休闲游览之风的兴盛便是其表征。而妇女游风却引起了封建官府及其卫道士们的强烈反应。透过官府的禁令和卫道者的文字,我们可以发现其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社会变迁的信息和文化意涵。尽管江南妇女“冶游”之盛并非代表明清中国的整体情况,但通过特定地域妇女游风的讨论,或许对妇女史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英文摘要:Women in the south of the Yangtze during the Ming and the Qing Dynasties had widely participated in commodity production and the textile production of cotton and silk.Their socioeconomic status es as well as their statuses in families were higher than those of their predecessors in previous dynasties.At the same time,there was a general liberalization of thinking in society and rising literary creative activities amongst women of higher classes.The rise of women's leisure activities and tourism represented the increase of their desire for knowledge and mental stimulation.Such women's tourism,however,met with strong negative responses from the imperial government and those who upheld traditional values.Through examining government edicts prohibiting women's tourism and the writings of those who propagated these edicts,we could see the rise and implications of social changes at the time.Although women's tourism in the south of the Yangtze could not represent the overall women's situations in the Ming and the Qing,studies of historical discussions of women's tourism in a specific region of China in the past may enlighten us with our research on Chinese women's history.

英文标题:Conflict of Women's" Tourism" in the South of the Yangtze during the Ming and the Qing with Traditional Ethics

关键词:明清江南;妇女“冶游”;封建伦理;冲突/south of the Yangtze during Ming and Qing Dynasties,women's tourism,traditional ethics,conflict

明清江南由于其商品经济的长足发展和人文蔚起以及地域风俗使然,江南游风引起当时文人和当代许多学者的关注。①令人愕然的是,妇女也成为这股旅游热潮中的一支活跃的力量。除了商品经济的繁荣是旅游产生的基本动因之外,明清江南还具备许多适游条件。乾隆《吴县志》记载:“吴人好游,以有游地,有游具,有游伴也。游地则山水园亭,多于他郡;游具则旨酒嘉肴,画船箫鼓,咄差(嗟)而办;游伴则选伎声歌,尽态极妍,富室朱门,相引而入,花晨月夕,竞为胜会,见者移情。”[1]吴人好游,显然不仅指男人,也包括女人。但妇女旅游在传统社会却属“惊心骇目”之现象。封建官府和文人往往将妇女的游乐尤其是旅游活动冠之以“冶游”二字,显然带有强烈的鄙视心理和道德评价色彩。通过检索明清方志、文集、官方文书、笔记小说以及诗歌杂著等文献,我们会感到江南妇女游风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②尽管明清两代妇女所受到的封建伦理控制极为严密,贞节牌坊遍地,表彰节烈文字连篇累牍,但我们还是可以从当时男性的著述中窥见一股时代的清新空气。虽然妇女游风与封建伦理产生强烈的冲突,但此股游风不仅仅是单纯的游览活动或偶然现象,笔者以为它反映一个时代的世风、历史走向和社会变革,因此,不可等闲视之。目前学界对明清江南旅游现象的研究从旅游客体着墨较多,而从旅游主体角度探讨相对较少。不少学者认为,明清江南妇女旅游风气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但往往一笔带过,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题探讨,也许是文献不足征之故。笔者不揣简陋,就明清江南妇女游风与封建伦理冲突及其相关问题作一考察,希望对中国妇女史多元化、多视角的深入探讨有所启发。

明清江南妇女游风概述

江南不仅有优美的自然景观,还具有深厚人文底蕴的文化景观。四季分明,山青水秀,人杰地灵,自古以来就为文人雅士所讴歌,比如白居易、苏轼等。从明中叶以来,江南女子较为广泛地参与游览活动,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参与画舫游。江南水乡,名湖众多,且皆为游览胜地。佳者如杭州西湖、扬州的保障湖(今瘦西湖),次者如嘉兴的莺泽湖(今南湖)等。广阔的水域为江南民众和旅游者(包括妇女)提供良好的旅游场所,从而使得画船箫鼓济胜之具丰富多彩。晚明费元禄对于杭州士女游西湖颇为惊讶。他说,“杭城士女花时游西湖,列舰排云,斜风而渡,不避觞客,颇具游胆。”[2]女中精英亦参与游湖活动,她们往往将游湖与创造性的文化活动联系起来,并非单纯的“嬉游”。比如康熙时的“蕉园七子”。“是时武林风俗繁侈,值春和景明,画船绣幕,交映湖漘,争饰明珰翠羽,珠须蝉縠,以相夸耀。季娴独漾小艇,偕冯又令、钱云仪、林亚清、顾启姬诸大家,练裙椎髻,授管分笺,邻舟游女望见,辄俯首徘徊,自愧弗及。[3](P248)从明清时代文人笔记中可以看出,江南士女游湖并非个别现象,而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原因是杭州西湖及其周围地区具有丰富的旅游吸引物,比如著名的西湖十景,加之寺庙庵堂、名园花木等,无不对深具爱美之心的妇女产生强烈的消费欲望。张瀚《松窗梦语》云,“杭俗春秋展墓,以两山逼近城中,且有西湖之胜,故清明、霜降二候,必拜奠墓下……然暮春桃柳芳菲,苏堤六桥之间,一望如锦,深秋芙蓉夹岸,湖光掩映,秀丽争妍。且二时和煦清肃,独可人意。阖城士女,尽出西郊,逐队寻芳,纵苇荡桨,歌声满道,箫鼓声闻。游人笑傲于春风秋月中,乐而忘返,四顾青山,徘徊烟水,真如移入画图,信极乐世界也。”[4]杭州士女有“探春”习俗。出游景象颇壮观,“画舫轻舟,栉比鳞集;笙歌箫鼓之声振动远近。”士女们遍游西湖周围景观如南屏放生池、湖心亭、岳王坟、庐舍庵、西陵桥、放鹤亭等处。[5]

在江南区域的湖面中仅次于西湖的当数嘉兴莺泽湖和扬州的保障湖,而这两处湖面同样为士女、风月场中妓女所频频光顾。晚明著名文人张岱极写嘉兴莺泽湖旅游服务业之盛。“湖多精舫,美人航之,载书画茶酒,与客期于烟雨楼。客至则载之去,舣舟于烟波缥缈。态度幽闲,茗炉相对,意之所安,经旬不返。舟中有所需,则逸出宣公桥、甪里街。果苽蔬鲜,法膳琼苏,咄嗟立办,旋即归航。”显然张岱所描摹的游湖对象虽不全是女子,而女子则既是游湖者又是被消费对象。同样活跃于该湖上的另类女子恐怕就不仅仅属于声伎之辈的情色服务者。“柳湾桃坞,痴迷伫想,若遇仙缘,洒然言别,不落姓氏。间有倩女离魂,文君新寡,亦效颦为之。淫靡之事,出以风韵,习俗之恶,愈出愈奇。”[6]因为此类女子在张岱看来属于恶俗之流。扬州妇女游湖也很普遍。保障湖上有供良家妇女游湖之船,称为“堂客船”。乾隆时人李斗的描述颇为细致:“画舫有堂客、官客之分,堂客为妇女之称。妇女上船,四面垂帘,屏后另设小室如巷,香棘侧筹,位置洁净,船顶皆方,可载女舆。家人挨排于船首,以多为胜,称为‘堂客船’。”[7]

明清江南水面除湖泊外,城市内河也是妇女游览的好去处,比如南京的秦淮河、苏州的虎丘山塘河等。两处内河自古繁华,无数骚人墨客吟咏不辍,成为所在城市流动的景观游线。妇女既是游览的主体,也是审美的客体和消费对象。虎邱山塘,吴中游赏之地。“春秋为盛,冬夏次之。每花晨月夕,仙侣同舟,佳人拾翠,暨四方宦游之辈靡不毕集。”[8]可见妇女游览虎丘山塘之盛。秦淮河为金陵胜景之一,明清时代已成为妇女游憩之重要场所。南京闺阁女子也经常参与画舫之游,不过其行为比较谨慎,毕竟与风月场中妓女同河竞游,恐身份混淆,为恶少纠缠,其画舫“四围障以湘帘,龙媪雅姬,当马门侧坐,衣香鬓影,絮语微闻,亦有招名姬一二人以佐清宴者,唯惜舱中狭隘,无以安顿香枣,终必假熟识水榭,为更衣地耳。”[9]

第二,参与节日游。中国传统节日成为广大妇女出游的最好借口,也是全民狂欢的最佳时光,社会控制往往相对宽松,妇女出游表现出某些非理性的特征。

张岱极写南京秦淮河元宵节灯船欢闹场面,其中妇女虽然多是看客,但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别添一番情趣。“京城士女填溢,竞看灯船……士女凭栏轰笑,声光凌乱,耳目不能自主。”[10]清明扫墓、祭奠亡灵、尊祖敬宗本为家国大事,理应庄严肃穆才是,可是民间妇女不仅可以参与家族的祭祀活动,而且可以借此机会放松心情,一览春光。似乎没有鲁迅先生笔下祥林嫂的悲苦境遇。妇女借清明扫墓遨游山水间,在江南并非偶然现象,张岱感叹其为“厚人薄鬼”,表现出某些反传统的色彩。“越俗扫墓,男女袨服靓妆,画船箫鼓,如杭州人游湖,厚人薄鬼,率以为常。”[11]这幅男女清明踏青图表现出安乐祥和的生活图景。乾嘉之际,苏州社会经济仍很繁华,清明前后在苏州形成全民郊游狂欢的习俗。“吴俗,清明前后出祭祖先坟墓,俗称上坟。大家男女,炫服靓妆,楼船宴饮,合队而出,笑语喧哗。寻常宅眷,淡妆素服,亦泛舟具馔以往……趋芳树,择园囿,游庵堂、寺院及旧家亭榭,列座尽醉,杯盘酬劝。踏青拾翠,有歌者,苦笑无端,哀往而乐回,以尽一日之欢。”[12]游玩内容丰富多彩,广大妇女也沉浸在一片欢悦之中。端午节也是传统节日之一,正值春末夏初,江南水乡,一派花木葱茏、天朗气清之景象。江南中心城市苏、宁、杭等内河游览胜地普遍有龙舟竞渡之习,且举国若狂。男女同欢,争先恐后,竞看龙舟。苏州虎丘山塘每届端午,“观者倾城,万船云集。远郡士女,结伴纷来,鬓影衣香,雾迷七里。百工废业,小户倾家,甚至雷雨不能阻,父兄不能禁。”[13]中秋节俗称团圆节,深得老百姓的喜爱,江南民间也不例外。明代万历年间任职吴县知县的公安派代表作家袁宏道在游虎丘山游记中描述士女山塘泛舟的情景极为传神。“虎丘去城可七八里,其山无高岩邃壑,独以近城故,箫鼓楼船,无日无之。凡月之夜,花之晨,雪之夕,游人往来,纷错如织,而中秋为尤胜。每至是日,倾城阖户,连臂而至,衣冠士女,下迨蔀屋,莫不靓妆丽服,重茵累席,置酒交衢间。从千人石上至山门,栉比如鳞,檀板丘集,尊罍云泻,远而望之,如雁落平沙,霞铺江上,雷琨电霍,无得而状。”[14]及至清代中期以来,苏州妇女中秋夜“盛装出游”之景象使得当时敏感文人袁景澜津津乐道。“中秋夜,妇女盛装出游,携榼胜地,联袂踏歌。里门夜开,比邻同巷,互相往来。有终年不相过问,而此夕款门赏月,陈设月饼、菱芡,延坐烹茶,欢然笑语;或有随喜尼庵,看焚香斗。香烟氤氲,杂以人影。街衢似水,凉沐金波。虽静巷幽坊,亦行踪不绝。逮鸡声唱晓,犹婆娑忘寐,谓之走月亮”。[15]

第三,参与游园活动。江南园林为中国三大古典园林体系之一,最负盛名。私家园林众多,不仅为达官贵人提供宴饮游赏之地,也为广大民众尤其是妇女提供游憩机会。在清代特别是晚清,江南私园开始对游人开放,甚至成为公众集会之所。[16]妇女游园之盛诚如袁景澜亲眼所见。“车骑填巷陌,罗绮照城郭,恒弥月不止焉……惟时东风扇和,流萤在树,香衢尘张,游女如云……粉舆数百,雁翼鱼贯以进,喧声潮沸,粉戴若妍若媸,目不给辨,延颈鹤望,不见其后……轻薄之子,随逐少艾,如蜂聚花,曲廊窄径,群阻其行。围而平视,约指断钗,男女定情密赠,遗于牖间,往往而有。[17]同治《苏州府志》也有记载,“诸园皆于清明日开,令人输钱入游,立夏日止,无虚日。妖姬静女、游侠贵介踵相接也。南北园菜花茂盛,踏青人如织。”[18]杭州“西湖名园鳞次,多茂林修竹、花卉之饶。方春士女遨游,连肩接衽。”[19]同样表现出火爆的妇女游园场面。新兴的上海“春秋佳日,士女出游,多萃于西园。园有茶寮十余所,莲子碧螺,芬芳欲醉,时来丽人,杂坐成群。”[20]第四,参与宗教朝圣游。江南景观湖光山色兼备,园林寺观多有。在苏州、杭州周围就有上方山、支硎山等佛教名山,琼林宝刹之所在,集山水园林之胜。妇女参与宗教朝圣游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明清时代比较普遍。不仅有近游,也有远游。远者浙江普陀山、杭州灵隐寺以及湖北武当山都是江南妇女们朝山进香的目的地。③明清江南妇女利用节日之机遍历诸丛林宝刹,几成吴中一景。明人伍袁萃评论说,“吴浙之间风俗淫荡,每遇春月,妇女艳妆冶容,什伍成群,遨游山水,而浙之天竺、法相,吴之虎丘、观音诸山寺中,履相错也。”[21]江南地方志对妇女某些反传统行为多有评论。“惟妇人多不事女红,又往往藉入庙烧香以游览名胜,此则习之最陋。”[22]可见,外出游览已成为某些阶层妇女的自觉追求。从而积淀成吴中所特有的朝山进香的宗教游俗。比如新春“烧十庙香”之俗。袁景澜说,“吴俗佞佛,俗淫于祀,闺房妇媪尤皈向西方。自献岁发春,桕烛檀香,烟光塞观宇,缁羽聚点烛钱,充终岁粮。妇女联队出,烧香必历拜十庙,谓之烧十庙香。”[23]

神诞日也是妇女出游的最佳时机之一。届时,妇女们往往结队出游,成为一道亮丽的景观。比如荷花生日,每年的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苏州葑门外荷花荡则成了妇女们休闲娱乐的胜地。此种现象引起文人作家的极大兴趣,袁宏道、张岱都曾极力描摹,叹为观止。“荷花荡在葑门外,每年六月廿四日,游人最盛……舟中丽人,皆时妆淡服,摩肩簇冩,汗透重纱如雨。其男女之杂,灿烂之景,不可名状。大约露帷则千花竞笑,举袂则乱云出峡,挥扇则星流月映,闻歌则雷辊涛趋。苏人游冶之盛,至是日极矣。”[24]七月晦日为地藏诞。“放水灯,烧地香,妇女烧香开元寺,脱红裙谓‘忏产事’……十八日士女聚于石湖,舟楫如蚁,昏时登楞伽,遥望为串月之游。是月虎邱看桂,倾城皆出如竞渡。”[25]妇女宗教旅游突破男女之大妨。

妇女们宗教朝圣游兼带购物,山间寺僧也投其所好,生产一些玩具、宗教法器等,满足了妇女们购物需求。清梁绍壬记述道:“西湖昭庆寺山门前,两廊设市卖木鱼、花篮、耍货、梳具等物,皆寺僧作以售利者也。每逢香市,妇女填集如云。孙渊如观察诗云:‘丝带束腰绵衬额,游廊叉手走东西。’描写下路妇人形景如绘。”[26]

综上所述,明中叶至清代的江南,妇女旅游体现出一系列不同于以往社会的新气象,突破了单一的宗教朝圣旅游的格局,体现出多样化的旅游参与形式:游湖、游河、游山、游园、游览宗教寺庙以及节日游等;参与主体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突破了以往声色从业妇女的单一主体,表现出各阶层妇女共同参与的普遍性。

明清江南妇女游风之社会现实动因

小说《照世杯》中有一段话,虽是小说家言,但也有其一定的现实依据,无异于是那个时代江南女子人生态度的宣言书。

我们中国妇人,爱惜廉耻,要洗一个浴,将房门关得密不透风,还要差丫头立在窗子下,惟恐有人窥看。我道妇人这些假惺惺的规模,只叫做妆幌子。就如我们吴越的妇女,终日游山玩水,入寺拜僧,倚门立户,看戏赴社,把一个花容粉面,任你千人看,万人瞧,他还要批评男人的长短,谈笑过路的美丑,再不晓得爱惜自家头脸。[27]

上述吴越妇女之所以如小说家的评论那样,自有其一定的社会现实依据,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妇女广泛参与商品生产,其经济地位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妇女的家庭地位。明中叶以降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妇女广泛参与丝织业、棉纺织业等生产劳动,妇女经济地位较之以往有明显的提高。明万历时代,江南女子当炉已不鲜见。杭州府富阳县“城中则风气稍靡,男女服式皆趋时尚,茶酒之肆竞以女子当炉。”[28]更为有力地提升江南女子经济地位的当属其对丝织业和棉纺织业的贡献。许周鹣、王仲、李伯重、张翔凤等从实证研究的角度证明了江南地域因棉纺织业和丝织业的发展,妇女经济贡献甚至超越男子而获得较高的经济地位。④“故视他郡,虽劳苦倍之,但男女皆能自立。”[29]妇女在经济上的自立,必然使其家庭地位得以提高。在某种程度上摆脱附庸和依附地位。据史载,湖州人家“公家赋税,凶吉礼节,亲党酬酢,老幼衣著,唯蚕是赖,即唯健妇是赖。”[30]松江府生产棉花和棉布,妇女是棉纺织业的主力军。“松有劳纴之利,七邑(华亭、娄县、奉贤、金山、上海、南汇、青浦等)皆是,捆载万里,功归女子。”[31]因之,“家之租庸、服饰、器用、交际、养生、送死之费,胥从此出。”[32]上海妇女“人劳而工敏,所出布匹以万计,游手之徒有资妇女为生者。”[33]

地方文献、笔记杂著也大多肯定女子的劳动成果及其经济地位。经济地位的提高必然提升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在文人笔记和小说中往往能够发现江南人家夫妇勤勉于生产,互相扶助,戮力同心的描写,夫妇关系在共同的生产劳动中更加和谐。王士性描述杭州风俗说,“本地止以商贾为业,人无担石之储,然亦不以储蓄为意。即舆夫仆隶奔劳终日,夜则归市殽酒,夫妇团醉而后已,明日又别为计。”[34]一副相濡以沫的图景。小说《醒世恒言》卷18《施润泽滩阙遇友》中的施复与其妻喻氏都是江南丝织业中的生产能手。小说以嘉靖年间吴江县盛泽镇为背景,描写小手工业者施复的发家史,具有写实的成分。施复的许多决定或做法往往都征求喻氏的意见,有的就是喻氏的主张。夫妻相濡以沫,“省吃俭用,昼夜营运,不上十年,就长有数千家事,又买了左近一所大房居住,开起三四十张绸机,又讨几房家人小厮,把个家业收拾得十分完美。”以往研究资本主义萌芽的学者采用此段材料证明江南生产关系的变革。而没有从社会史的角度探讨施复夫妇及其家庭关系。笔者认为,妇女因参与商品生产而家庭地位有明显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时妇女的真实声音。

第二,晚明以来萌动一股妇女解放思潮,为江南妇女营造出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晚明以降,江南士大夫开风气之先,率先对封建礼教进行了抨击和批判。李贽开其端,黄宗羲继其后。李贽有力地抨击了封建礼教的虚伪性。他说,“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人之见尽长,女人之见尽短,又岂可乎?”。[35]谢肇淛甚至认为,“不但夫择妇,妇亦择夫”,“谓之‘人尽夫’亦可也”。[36]清初戴震肯定了人欲的合理性。认为“有是身,故有声色臭味之欲;有是身,而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伦具,故有喜怒哀乐之情。惟有欲有情而又有知。然后欲得遂也,情得达也。天下之事,使欲之得遂,情之得达,斯已矣。”[37]乾嘉学派代表人物钱大昕明确指出,“古之称妇德者,曰德、言、容、功,而节义不与焉。不得已而以节义称,非女士所乐闻也。”[38]主张妇女不必守节,可以再嫁。乾嘉之际著名学者、显宦纪晓岚对妇女问题亦多加关注。肯定“饮食男女”,为人之大欲。他说,“在天为道,在人为性,性动为情。情之至,由于性之至,至性至情,不过本天而动。而天下之凡有情者,相与感发于不自知,咏叹于不容己。于此间性情之所通者大,而其机自有真也。”[39]强调人的性情自然流露而不强加压抑。乾隆时代另一位寓居南京的著名诗人袁枚发出“情所最先,莫如男女。”[40]袁枚认为,假如“众人无情欲,则人类久绝而天下不必治”;假如“圣人无情欲,则漠不相关,而亦不肯治天下。”[41]

总之,江南开明文人士大夫的妇女解放呼声客观上有利于广大妇女情感的自然流露,有利于女子主体意识的觉醒。因而,其行为表现有别于传统自然经济结构下的妇女循规蹈矩。作为个性的张扬,江南女子好游便是其表现之一。

第三,明清以来江南女子文化创造和参与活动,促进了女子社会地位的提升和主体意识的觉醒。晚明王思任在《钟山献》序言中说,“近吴越中,稍有名媛篇什行者,人宝如昭华琬,能使闺阁声名驾藁砧而上之”。[42]明清江南许多开明士大夫和文人对于该地域女性的文艺创作往往大力支持。当时著名文人如袁枚、陈文述、王渔洋、阮元、毕沅、杭世骏、陈维崧、任兆麟等多招收女弟子,一时蔚然成风。如康熙时的杭州“蕉园七子”、乾隆时的“清溪诗社”、“吴中十子”等。[43](P35-38)尽管遭到如史学家章学诚之流的抵排,但这股拜师学艺之风不可阻挡。⑤前述“蕉园七子”冯又令、钱云仪、林亚清、顾启姬等游西湖,“邻舟游女望见,辄俯首徘徊,自愧弗及。”说明社会上已形成一股崇尚才女的风气,肯定女子的文化创造能力和成就。对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教条不啻是一种讽刺。江南才女的涌现,不特自身地位有所提高,也有利于该地域全体妇女地位的提升。而开明士大夫往往以本地才女辈出而感到自豪。

近世女士固多文焉,他不具论。吾杭数十年以来,子艺田先生女玉燕氏,则有《玉树楼遗草》;长孺虞先生女净芳氏,则有《镜园遗咏》;而存者,为张琼如氏之书,为梁孟昭氏之画,为张姒音氏之诗。若文皆闺阁秀丽,垂艳流芳,宜马先生谓:钱塘山水蜿蜒磅礴之气,非缙绅学士所能独擅。[44]美籍学者高彦颐(DorothyKo)的《闺塾师》[45]和曼素恩(SusanMann)的《缀珍录》[46]分别以黄媛介和沈宜修母女等江南著名的才女为考察对象,从一个侧面说明江南文化昌明,女子的文化创造成就得到主流社会所认可,从而为女子的活动空间营造了一种相对宽松的文化氛围。比如沈宜修母女四位才女的涌现深得钱谦益的赞赏:“于是诸姑伯姊后先娣姒,靡不屏刀尺而事篇章,弃组纫而工子墨。松陵之上,汾湖之滨,闺房之秀代兴,彤管之诒交作矣。”[47]而黄媛介也以自己的诗文画艺与著名诗人吴梅村、作家王士禛为文字友,以平等地位相互唱和,赢得了文人士大夫的尊重。当然与吴地文人士大夫的奖掖和思想相对开明有一定关系。一些思想开明人士的女性审美观亦开始发生转变。对于所谓“女德”提出新解。谢肇淛认为,妇人“文采不章,几于木偶矣。”因而,不满于女人“以容则纚纚接踵,以文则落落晨星”的局面。[48]署名“鸳湖烟水散人”的小说作者在《女才子书》序中表达了他的崭新的妇女观。他说,“刺绣纺织,女红也;然不读书、不谙吟咏,则无温雅之致……守芬含美,贞静自持,行坐不离绣床,遇春曾无怨慕,女德也;然当花香月丽而不知游赏,形如木偶,踽踽凉凉,则失风流之韵。必也丰神流动,韵致飘扬,备此数者而后谓之美人”。[49]

明清江南妇女“冶游”与封建伦理冲突

明清江南妇女好游之风引起封建官府及某些卫道士的担忧和不满。封建官府屡屡示禁,封建文人“口诛笔伐”。他们禁止妇女游乐的理论依据是:妇女“冶游”违反了封建纲常对妇女的角色规定。这些封建纲常伦理简单的表达无非是,妇女应“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及“三从四德”、“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男女授受不亲”、“女子无才便是德”等,特别是“德”、“言”、“容”、“功”等所谓“四德”对女子的行为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明清江南特定地域下的女子游风完全违背封建伦理所谓“四德”的规定,若上升到理论高度就是,对于男子而言是未能“齐家”;就世风而言,是伤风败俗等等。在封建统治者和卫道士看来,江南妇女游风主要违背如下封建伦理原则:

第一,妇女遨游有违“妇德”,伤风败俗。早在明隆庆二年(1568),苏州就出现刻石禁妇女游山事件。苏州府禁止妇女游山的理由没有明言,显然强硬剥夺了妇女旅游权力。“今虽禁止,恐后复开,合立石以垂永久。今后除士大夫览胜寻幽超然情境之外者,住持僧即行延入之外,其有荡子狎妓携童,妇女冶容艳妆来游此山者,许诸人拿送到官审实,妇人财物即行给赏。”[50](P565)如果说苏州名山藏古寺,携妓游山有违佛门清雅则有情可原。那么,康熙年间江苏巡抚汤斌《抚吴告谕》禁止妇女朝圣游山的借口便是妇女们违反了封建伦理规范,特别是有违妇德。他说,“妇女职司中馈,幼女学习女红,皆宜静处闺帏,别嫌明微,即异性亲戚,不得相见。及开元等寺,何物妖僧,创为报母之说,煽惑民间妇女,百十成群,裸体燃烛肩臂,谓之点肉身灯。夜以继日,男女混杂,伤风败俗,闻者掩目。”[51]这就犯了“男女授受不亲”的戒条。青年女子与寺庙和尚相对而坐,在封建卫道士看来难免不为情所动,从而破坏了“和谐”的封建伦理秩序。所以,同治年间,江苏巡抚丁日昌严禁妇女入茶馆饮茶则更不近人情。但他却振振有辞,认为妇女入茶馆饮茶有违妇德,理由是“贞淫为风化之首,男女宜授受不亲”。“士女混坐”,“即使瓜李无嫌,而履冩交错,亦复成何事体?伤风败俗,莫此为甚”。[52]可能导致淫乱之事,进而有损社会风化,破坏封建统治秩序。这种逻辑推理便是建立在主观想象之上的。尽管封建政府强力推行贞节表彰制度,提倡妇女守节,达到维护封建统治的目的。但在江南特殊地域却表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妇女生活图景:一部分诗礼之家妇女谨守闺训,严守贞节观念,曾引起部分开明士大夫的关注;更大部分妇女却表现出适性而为,在有限空间张扬自我个性,本文所描述的妇女旅游现象就是如此。

按照封建伦理规范,女子当深处闺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无事不得窥中门”,何况外出游玩,“靓妆艳服”,当然被视为不守妇道。汤斌、陈宏谋、丁日昌等封疆大吏主政江南,上任伊始都有一番动作,整饬社会风气。女子行为被首先置于其审视之下。既便如此,他们的理论武器在江南这种特定地域下却显得“乏力”。陈宏谋发布《风俗条约》,老调重弹。不顾江南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固守封建教条,因而显得有几分滑稽,形同废纸。“妇女礼处深闺,坐则垂帘,出必拥面,所以别嫌疑、杜窥伺也。何乃习于游荡,少妇艳妆,抛头露面,绝无顾忌。或兜轿游山,或镫夕走月,甚至寺庙游观,烧香做会,跪听讲经,僧房道院,谈笑自如。”“僧道款待,恶少围绕,本夫亲属,恬不为怪”。[53]而陈宏谋提倡的理想妇女形象应是“妇女惟宜端庄洁净,不在艳妆华服。素衣淡妆,荆钗布裙,更见女德。”[54]但江南丝织业、棉纺织业发达,商品经济有了长足发展,许多文献抨击所谓奢侈之风,连一些仆隶贱役都穿绫罗绸缎等丝织品服装,陈宏谋不顾全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硬是要求妇女们“素衣淡妆,荆钗布裙”,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第二,妇女“冶游”有损“妇言”、“妇容”。根据封建伦理规定,女子“四德”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女子行为准则。“妇言”、“妇容”是女子的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其含义是要求女子不可多言,搬弄是非;仪表整洁,不服艳装。而江南女子每出行,往往靓妆丽服,谈笑风生,特别是节日狂欢突破男女之禁区,表现出某些非理性的特征。钱泳很认同同时代的江阴士人李见田所列的“赛会十弊”,认为“其言确切,深中时弊”,其中有一条,即女子参加节日盛会会“混男女”。文曰“凡乡城有盛会,观者如山,妇女焉得不出?妇女既多,则轻薄少年逐队遂行,焉得不看?趁游人之如沸,揽芳泽于咫尺,看回头一笑,便错认有情;听娇语数声,则神魂若失。甚至同船唤渡,舟覆人亡,挨跻翻舆,鬓蓬钗堕,伤风败俗,莫此为甚。”[55]地方志作者也认为,吴中妇女“陆舆水舫,新妆丽服,殊犯冶容诲淫之戒。”[56]乾隆《续外冈志》称,妇女“入寺烧香,垂帘观剧,及鲜衣高髻,抹粉涂脂,杂坐稠人中,任浮薄子弟潜窥默数,肆口雌黄者,此种恶习最为可耻。”[57]青春靓丽女子外出游玩,少年子弟围观品评本属常情,何况封建伦理规定女子宜处深闺,不准抛头露面。尽管江南女子节日外出游玩较为普遍,但毕竟不是常态,从而导致青年男子少见多怪,特别是轻薄子弟围观笑谑,封建卫道士据以为口实,认为女子犯“冶容”之戒,江南民间称此种现象叫“打围”。苏州文人袁景澜特做解释。他说,“岁首诸丛林各建岁醮,士女游玩琼宫梵宇,烧香礼佛……妇女之容饰妖冶者,游人环集之,谓之“打围”。[58]认为此现象有伤社会风化,责任不在轻薄子弟,反而责怪妇女。

第三,妇女遨游荒废生产,有损“妇功”。明清江南妇女在纺织业生产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全社会形成一个共识,即肯定妇女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而提倡妇女勤劳,夫妇并作,发家致富。如果游手好闲,便为主流意识所不耻。晚明文人邵长蘅一首五言诗就以《冶游》为题,描述吴中女子四季遨游之习。作者在诗的末尾吟道,“冶游春复秋,婉恋不知愁。西乡大养蚕,东乡种棉花。养蚕姊条桑,种花妹纺车。侬自袖手坐,衣着绫罗纱。”[59]明伍袁萃对妇女每届春天“艳妆冶容,什伍成群,遨游山水”的现象,提出应“齐之以礼法,大为堤防”的主张。[60]乾隆《长洲县志》亦载,“惟妇人多不事女红,又往往藉入庙烧香以游览名胜,此则习之最陋。”[61]

第四,妇女“冶游”侵犯了男性固有的休闲娱乐领地,导致男性世界的某种紧张感。康熙时人袁栋《书隐丛说》描述吴中妇女“闺阁之中不娴中馈、女红,惟日慕浮荡之习,暗有尼姑牙婆等为通殽气。今日至某处博奕饮酒,明日至某处呼庐宴会……有无耻而射利者,倚门迎客,献笑争妍。有为之荒其本业者,有为之磬其家资者,有为之乖其家室者,有为之陨其身命者”,“妇女至春时入庙以烧香为名,遍处遨游,成群嬉玩,脂粉狼籍,钿冩零落,高门蓬户莫不皆然”。袁栋也承认,这种妇女“冶游”成风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自然有其存在的理由。所以“屡为禁止,亦禁于一时,而未能终革也。”[62]封建官府及其士大夫所塑造的理想女性形象在江南区域遇到商品经济的强烈挑战。妇女消费往往超越封建等级制度的规定,表现出一种“逾礼越制”的行为,当然不为当道所容。笔者秉持有别于传统史学研究理念,并不赞同“压迫-反抗”模式。明清时代虽然处于封建末世,专制制度更加严厉,社会控制更行严酷,即便在江南这样商品经济发达,社会控制相对松弛的特定地域,封建势力仍很强大。广大妇女只能在体制内加以适度的调适,对封建伦理所规定的刻板化的角色采取一种有限度的抵制,而不是反抗。因史料皆从男性的视角记述,因而无法听到当时女子们真实的声音。

封建时代男子游览娱乐休闲的传统领地,大者如名胜古迹,寺观丛林;小者如茶馆酒楼、妓院戏园等,但晚明以来,江南女子不顾禁令,适意所之,广泛参与旅游休闲活动,在某种程度上侵犯了男性特权。光绪年间,江苏巡抚发布告示,禁止妇女到沧浪亭游玩,便是持此种理由。“沧浪胜迹崇祠五百明贤,原期万民仰瞻以资观感,前因访有年少妇女十百成群前往游历,以致男女拥挤杂沓。其间不特亵渎名贤,抑且伤风败俗。”既然是“以资观感”,就不应把女子排除在外。女子“仰瞻”反而成了“亵渎明贤”。封建政府对妇女消费歧视,为避免妇女侵占男性精神领地,将种种“污名”强加在女子头上,无非是妇女无意间冒犯了男子固有的特权而已。茶馆也是男子经常光顾的休闲场所,晚清风气渐开,吴中妇女也屡屡涉足其间。我们从《申报》的几则报道中可以窥见一二。

妇女茶坊啜茗历经示禁,自入新年以来,苏城元妙观一带地方游人既盛,茶馆尤多,而妇女无知,每欲借此息肩驻足,茶博士利其生意,即亦不顾严禁。[63]

妇女入茶寮最为恶习。犹忆谭序初中丞守苏郡时,屡经惩创,一时裙钗粉黛不复敢与玉川子结缘。至黄子寿中丞任苏藩,亦以此事最关风化。亟命总巡及地方官严申厉禁。履端伊始,妇女皆约比邻姊妹结伴嬉春,偶或试茗层楼以消渴吻……以致雏姬艳婢争于茗楼中占一席地,得以招惹游蜂。[64]

尽管茶馆老板被枷号示众游街,受到严厉惩罚,但收效甚微。时过境迁,女子的消费需求和商家的利益所驱,必然又重蹈故辙。与男子共享消费空间,及至晚清的沪上,茶园遍地,女子入馆饮茶与观剧已司空见惯了。

面对上述妇女种种“犯戒”之行为,封建官府往往在告示中信誓旦旦,“严拿究处,女坐其夫妇,妇坐其夫,僧道容隐,不行举发,解院重责,枷示不贷。”“枷号两月,游街示众”,“从重究惩,决不宽贷”,等等。前述妇女入茶馆饮茶,总巡等治安人员并未惩处其夫或其父母。而是对茶博士枷示游街了事。事实上,封建政府屡次禁游,封建卫道士“口诛笔伐”并不能阻止江南女子游乐的脚步。也未像封建文人所渲染的那样,伤风败俗,社会动乱等。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相对丰裕,江南社会反而较为稳定,明清两代并未发生农民起义等事件。晚清上海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开始反思中国妇女问题,透出一线妇女解放的曙光。《申报》发表时评说:

中国殊有不然者,男则可以恣意游观,及时行乐,独至妇女断不听其出外,拘拘于阃内之禁,闺房深锁,即以为女道克贞,不至冶容诲淫以贻帷簿之耻,然而奸淫之案件仍不能免也……泰西男女绝无异视,男子所为之事,妇女皆得而为之,男子所游之地,妇人皆得而游之,以视中国之妇女,其苦乐有大相悬殊者……乃中国规矩,妇女出外则有禁,观剧则有禁,游春则有禁,烧香拜佛则有禁,至游山玩水、跨马乘舆则虽无明禁,而旁人将窃窃焉议之,是不禁亦无异于禁,此则可谓不平之事矣。[65]

前述《履园丛话》的作者钱泳一方面对妇女主张禁游;另一方面又认为,“昔陈文恭宏谋抚吴,禁妇女入寺烧香”,结果是“三春游屐寥寥,舆夫、舟子、肩挑之辈,无以谋生”,导致“物议哗然”,只好“驰禁。”[66]这种前后矛盾的言辞也是封建官僚施政的缩影,往往雷声大雨点小,不了了之。因此,江南妇女遨游并非如封建官僚及卫道文人危言耸听,以为是“洪水猛兽”。恰恰相反,由于江南女子广泛参与游览活动,充分展示了其秀外而惠中的崭新的精神面貌,令天下之人为之称羡。同时,也推动江南消费服务业的发展,解决了不少小民的就业问题,因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结论

综上所述,明清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妇女提供一展身手的机会,经济地位的提升为其文化创造活动提供物质保障,反过来又促进了其社会地位的提升。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晚明以来思想解放思潮为江南特定地域的女子营造较为宽松的的社会环境,同时为她们广泛参与旅游活动创造条件。尽管江南妇女“冶游”在某种程度上冲击了封建伦理道德,受到了封建官府及其卫道士们的抑制或打击,但客观上有利于江南社会进步和妇女自身的精神面貌的改观和素质的提高,为晚清至民国妇女解放思潮的萌发提供了合适的土壤。

[注释]

①近年来,明清史学界诸多学者对明清时代的旅游现象投注了不少热情。赵世瑜、陈宝良、陈建勤、巫仁恕、许周鹣、滕新才等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该时代旅游现象和各阶层民众的游乐活动作了有益的探索。参见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陈宝良:“明代民间的节日旅游”,《辽宁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明代的宗教旅游”,《中州学刊》2006年第5期和“明代的商贸旅游”,2007年第5期;陈建勤:“明清江南地区的文人游风”,《旅游科学》2000年第4期和“明清节令游俗与江南社会”,《苏州科技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中国台湾]巫仁恕:“晚明的旅游风气与士大夫心态---以江南为中心”,熊月之、熊秉真主编:《明清以来江南社会与文化论集》,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许周鹣:“清代吴地旅游消费与旅游业的勃兴”,《南京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滕新才:“明朝中后期旅游热初探”,《北方论丛》1997年第3期,等等。

②本文考察的明清时代主要指16世纪中叶至晚清,其地域范围主要以环太湖区域的所谓三吴地区,即以南京、苏州、杭州为中心城市的江南区域。这一区域文化昌明、风俗相似、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因而表现出许多共性的生活面向。

③袁景澜描述过苏州府及所属各县春时妇女皆有进香杭州灵隐寺的习俗。“城乡士女,买舟结对”,富豪则雇画舫,三二人,携家眷,“留连弥月”;小户人家,则数十人结伴,“雇赁楼船”,船上多插有小黄旗,上书“天竺进香”四字,或写“朝山进香”字样。袁氏认为,这些妇女“名为进香,实则藉游山水。六桥花柳,三竺云烟,得以纵情吟赏。”归时,到松木场买竹篮、灯盏、藕粉、铇花等物,分送亲友,“以示远游”。时间从农历二月初至三月中旬,历时一个半月之久。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卷3《杭州进香船》,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④参见许周鹣:“论明清吴地妇女的经济地位”,《苏州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王仲:“明清江南农业劳动中妇女的角色、地位”,《中国农史》1995年第4期;李伯重“‘男耕女织’与‘妇女半边天’角色的形成---明清江南农家妇女劳动问题探讨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3期;张翔凤:“从苏州碑刻看女性的家庭与社会生活”,《史林》1999年第3期。

⑤章学诚曾攻击著名诗人袁枚说:“近有无耻妄人,以风流自命,蛊惑士女,大率以优伶所演才子佳人惑人。大江以南,名门大家闺阁,多为所诱;征诗刻稿,标榜声名,无复男女之嫌,殆忘其身之雌矣。此等闺娃,妇学不修,岂有真才可取?而为邪人播弄,浸成风俗,人心世道,大可忧也。”章学诚:《丙辰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86 年版,第9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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