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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辽东旗人社会中的男性失婚问题研究——基于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一辽宁部分(CMGPD-LN)
来源:《人口与经济》2013年第2期 作者: 王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9-30

摘要:当前我国人12性别结构长期失衡的状况加剧了男性婚姻挤压,贫困地区农村男性大龄未婚或终身不婚问题突出。研究历史能够对现实问题提供借鉴,利用中国多世代人12数据库一辽宁部分,运用离散时间事件史分析技术和logit回归模型,研究了1749~1909年清代辽东旗人社会中的男性失婚问题。研究发现:超过20%的30岁及以上男性仍未结婚,大约15%的男性终身不婚;包括个体、家庭、亲属关系和地区在内的微观、中观和宏观因素共同决定了男性的婚姻状态,年龄越大、有残疾、无职位的男性未婚的机会比率更大,父母一方或双方在世、父亲或叔伯有职位的男性未婚的机会比率更低;微观、中观和宏观因素同样决定了未婚男性的居住模式,年龄越大、有残疾、父母不在世的男性独住的机会比率越大,叔伯有职位的男性独住的机会比率越小,分家是导致未婚男性独住的重要事件。

Abstract:Sex unbalance existed for a very long time and this condition makes male marriagesqueeze worse.especially for males lived in poor rural area.History study can be used to analysispresent problems.Use CMGPD-LN and apply both discrete event history analysis and logisticregression analysis to study males’out-of-marriage in Bannerman society of East Liaoning in theperiod of 1749—1909.The results show that:1st,over 20%males aged over 30 years old did notmarried and 15%males never married;2nd,factors in micro,meso and macro level,including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s,parents’ characteristics,kinship relations and region,have significanteffect on males’out—of-marriage;3血,beside factors in micro,meso and macro level,householddivision has significant influence on unmarried males’ living arrangements.

关键词:大龄未婚;失婚;清代;辽东;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一辽宁部分

Keywords:aged forced unmarried;out-of-marriage:Qing Dynasty;East Liaoning;CMGPD—LN


一、问题的提出

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制度,传统中国是“普婚制”社会,大龄未婚和不婚的个体面临着来自家庭、亲属、社区和社会的压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人口性别失衡日益严重,男性承受着逐渐加大的婚姻挤压,男性大龄未婚和终身不婚的风险在不断累积。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0~4岁、5~9岁、10~14岁、15~19岁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19.13、118.66、116.24和108.17①。大量男性大龄未婚和终身不婚的当前现实和未来预期是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

经济因素、人口因素和婚姻迁移因素是农村大龄未婚人口形成的三大主要社会原因。经济因素包括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个体贫困、所在家庭的贫困和所生活地区的贫困,人口因素主要指农村人口性别比失衡及其引发的农村男性婚姻挤压,婚姻迁移因素主要指越来越多的农村适婚女性嫁入城市或更富裕的农村地区,从而加剧了农村男性婚姻挤压。另外,研究发现村落宗族力量瓦解导致通婚圈消退及农村“光棍”出现【1】。中国大龄未婚人口现象的形成主要是婚姻选择偏好、个人的微观条件和婚姻市场信息的拥有量这三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2】。男性大龄未婚和不婚不仅对家庭和社会产生潜在的和现实的负面影响【3-4】,对于他们自身的身心健康、生活支持、生活福利和生活质量也有诸多负面影响【5-7】。

我们认为,性别失衡是男性大龄未婚和失婚问题产生的人口结构限制条件,是宏观影响因素之一。除此之外,个体及家庭的自然与经济社会条件、亲属的自然与经济社会条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涵盖了决定男性大龄未婚和失婚的微观、中观和宏观因素。性别失衡导致男性婚姻挤压及男性大龄未婚和不婚不仅仅是当代所独有的问题,明清时期偏高的性别比是当时男性失婚的重要原因【8】。时代不同,大龄未婚和不婚男性所生活的社会环境迥异,男性大龄未婚和失婚的原因是否会有不同?大龄未婚或失婚对男性生存和生活的影响是否也存在差异?这是本文主要回答的两个问题。

二、数据与方法

1.数据

本研究使用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一辽宁部分(CMGPD-LN)②,它包含150多万条记录,提供了1749~1909年间生活在辽宁省的人口数超过26万的当地居民的社会经济状况、人口统计及其他相关信息。这些居民隶属于29个行政区域,包含了分布于辽宁北部、中部、中南部、辽东南部等现今位于辽宁省核心走廊区域的约700个村庄③。至今,其中的280个村庄已经被定位如图1所示。

     CMGPD—LN数据库所载的人口记录来源于保存在辽宁省档案馆的八旗户口册,世界各地都能通过美国犹他州家谱学协会获得其中的许多电子数据,这些人口信息来源于共计732卷的人口记录。CMGPD—LN中的人口属于八旗,即清朝政府建立的一种军民兼具的行政系统,用以统治蒙古地区、中国东北以及卫戍在中国边境的人口。旗人中包括三种众所周知的官方认定的民族:满族、蒙古族和汉族,分为八个不同的旗——正黄旗、正红旗、正白旗、正蓝旗、镶黄旗、镶红旗、镶白旗、镶蓝旗。也形成了三个各自管理的地理人口群:主要驻扎在北京城附近的守护部队;分布于北方,现如今宁夏、内蒙古、外蒙古等地;以及在中国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区。CMGPD-LN所记录的数据是特别完整和精确的,这是因为其所记录的圈子是一个在多方面相对隔离的小社会。它涵盖的时间跨度长达一个半世纪,从1749年到1909年,提供了一个七代人或许更多代的多世代人口资料。CMGPD-LN数据库的特点在于其具有前瞻性、截面性、历时性、封闭性、详尽性、多层次、多世代的特点。历时性的特点主要指,数据库记录了个体一生的历程,在不同的时间节点记录下个体的各种特征以及其所经历的重要事件与转变。最初的户口册本身并不具有长时间跨度的特征,每三年全部都以一定的模式进行组织记录。建立某一个体在一个户口册中与其在先前户口册中的联系需要编码员的相关工作。幸运的是,这些户口册都以几乎相同的顺序连续记录个体,为编码员提供了帮助,易于建立起相邻记录表间的联系④。

因为数据是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记录,对于个体事件,户口册只叙述了事件发生在哪一个三年的时间段中,而没有具体的日期。比如,通过标识变量DIED、MARRIED—OUT、REMARRIED—OUT所确定的死亡或外嫁等离开事件,这些对原户口册的注解,表明事件是发生在登记之前的三年间。

本研究主要使用了数据库中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变量,将数据库中的NEXT—MARRY和HOUSEHOLD—SIZE通过变换得到主要自变量:下一记录时点是否未婚,下一记录时点是否独住。主要因变量包括:适婚年龄男性(16周岁及以上)的年龄、是否残疾、是否有职位;父母的在世情况、父亲是否有职位;叔伯(如果在世的话)是否有职位;地区(辽宁的北部、中部、中南部和南部)。数据库中的男性年龄分布如表1所示。

2.分析方法与思路

根据数据库特质,离散时间事件史分析技术是最适合的分析方法【9】。将next_unmarry(未来三年不结婚)和next_livealone(未来三年独住)作为因变量,构造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男性失婚、失婚男性独住的影响因素。本研究中,因变量next_unmarry指的是本(年)次户口册登记为未婚状态的男性下一次登记(三年后)时的婚姻状态,未婚编码为1,结婚编码为0;因变量next_livealone指的是本(年)次户口册登记为非独居状态的男性下一次登记(三年后)时的居住状态,独居编码为1,非独居编码为0。本研究的回归模型为log[p/(1一P)]=a+blX1+b2x2+···+bnXn,在其他自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模型估计的自变量系数指的是该变量变动一个单位(unit)时机会比率(log-odds ratio)的变化。

男性的失婚受到宏观、中观和微观的有关因素综合影响(见图2)。根据数据库的变量特征和户籍册覆盖地区特点,将地区变量作为宏观层面的代表。辽东分成四个区域:辽东北部、辽东中部、辽东中南部、辽东南部。辽东北部包括开原、铁岭地区,主要是现今辽宁省东北部较为偏远的丘陵和山区农业耕地。辽东中部,包括抚顺、巨流河、沈阳、兴京等主要围绕于沈阳北部市郊,或者可以说是辽东平原等一系列地区,这些地区耕地广袤。辽东中南部则指广宁、辽阳、牛庄和熊岳等地,也属平坦的可耕地。辽东南部,即盖州、锦州、岫岩等沿海一线,尽管土地本身并不太适合耕种,这些地区却有繁荣的农业商业经济。

 

在职(HAS POSITION)是表示一位男性在进行人口登记的时候拥有带俸禄的职位的标识变量。CMGPD-LN中主要有三类人群有俸禄:官员、大部分的军人以及全部的手工艺人。俸禄主要有两种形式:钱和粮食。因为带俸禄的职位通常只由男性担当,故对所有的女性这个变量的值设为缺省。是否有在职的叔伯是中观层面亲属关系的代理指标,我们认为它是男性的重要社会资本,对男性的婚姻结果有重要影响。微观层面的个体及其父母的特征主要包括:自身年龄、残疾与否、在职与否、父母亲在世情况和父亲是否在职。

三、清代辽东旗人社会中的男性失婚概况及影响因素

1.失婚原因

与当代中国不同,当时法律允许男性纳妾,但是这种情况在本数据库中较少发现【10】。与当代中国的情形类似,偏高的适婚人口性别比是男性婚姻挤压和大龄未婚及失婚的人口结构限制因素。因为低年龄的女性人口漏报比例较大,同时当时法律规定女性适婚年龄为14岁及以上,所以我们计算了14~50岁人口的性别比,以此来把握婚姻挤压的潜在范围。图3显示,1749~1909年的160年间,14~50岁人口性别比一直保持在130左右,男性人口严重过剩。因为CMGPD-LN数据库中所涵盖的人群很大程度上是封闭的,这个群体中的男性、已婚女性以及丧偶女性很少有迁出群体及其他退出的现象,所以,如果假设所有女性均能够与男性完成婚配,那么23%(30/130)的男性将被排斥在婚姻之外。因此,性别失衡是男性大龄未婚和失婚的最重要的结构性因素。

2.男性未婚与失婚概况

清朝法定的男性初婚年龄为16岁,30岁及以上未婚即可视为大龄未婚,50岁以上未婚则基本上成为终身不婚。从数据可以看出,16岁及以上的所有适婚男性人口中平均超过25%处于未婚状态,30岁及以上未婚、40岁及以上未婚和50岁及以上未婚的比例分别约在10%、5%和3%。

图4勾画了不同年龄男性未婚的总体状况,可以发现,历次观察年份的相同年龄段的男性大龄未婚比例基本保持平稳。图5则表示了1749~1909年所有适婚男性分年龄的未婚比例。观察图5可以发现:①16岁时男性未婚的比例为82%左右,即18%左右的男性在法定初婚年龄前已经完成婚配,早婚现象不算罕见;②随着年龄的增加,未婚比例逐渐降低,30岁时未婚的比例超过20%,大龄未婚现象突出;③大概在55岁左右达到最低点,这个年龄上大约有15%仍未完婚;④55—80岁的未婚比例缓慢平稳升高,80岁时未婚比例接近20%。图4和图5从时间和年龄两个角度考察了男性未婚的比例,结果均表明1749—1909年清代辽东旗人社会中的男性大龄未婚与失婚的问题比较严重。图4图5图4分年龄类别男性未婚比例(1749—1909年)说明:由于火灾事故,1888~1903年间没有任何留存的记录,即1891、1894、1897、1900年这几次对所有人群的登记都遗失了。图5 适婚年龄男性的未婚比例(1749—1909年)

3.男性失婚的影响因素

如前所述,当时当地的人口属于封闭人口,在性别失衡的结构性人口约束条件下,婚姻市场上的男性最终能否完成婚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家庭、亲属关系和地区等微观、中观和宏观的社会因素。根据分析思路(如图2),我们构建了影响男性大龄未婚和失婚的三个logit回归模型,模型1仅仅包含微观层面的个体和家庭(父母)特征,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添加中观层次的亲属特征(叔伯的职位),模型3在模型2的基础上再加上宏观层面上的地区变量(辽东北部、中部、中南部和南部)(见表2)。模型中的自变量包括:年龄(16~20岁为参照组)、残疾(无残疾为参照组)、职位(无职位为参照组)、父母在世类型(父母均去世为参照组)、父亲职位(无职位为参照组)、叔伯职位(无职位为参照组)、地区(辽东北部为参照组)。

三个模型中的相同自变量的系数及其显著性基本一致,都表明了男性个体的社会经济地位、父母在世情况、男性直系长辈(父亲)和旁系长辈(叔伯)的社会经济地位对男性婚姻结果有显著影响。以模型3为例,我们发现,随着年龄的增加,未婚的机会比率在逐渐提高。有残疾的男性未婚的可能性要高于没有残疾的男性,有职位的男性未婚的机会比率较无职位的男性低约73.3%。年龄较大和有残疾是男性个体大龄未婚和失婚的最重要因素,这与当代社会的情形完全一致。同父母均去世情况相比,从降低男性未婚机会比率看,仅父母均在世最大,达到38.2%,仅父亲在世和仅母亲在世则分别为25.5%和32.2%。这一结果间接表明,当时的男性婚配也与父母支持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婚姻不仅仅是男性个体自身的事情,它同时也是男性父母和家庭的重要事件。父亲和叔伯有职位均显著降低了男性未婚的可能性,而且父亲有职位的影响更明显,父亲有职位的男性比父亲没有职位的男性的未婚机会比率降低了46.1%。父亲和叔伯的职位代表了男性的家庭或家族的社会经济地位,有职位的父亲或叔伯对男性婚姻结果具有促进作用。地区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别,与辽东北部相比,中部和中南部男性未婚的可能性更大,南部的可能性更小。辽东南部商业经济较为发达,与农耕产业为主的辽东北部、中部和中南部的相比,男性未婚可能性减小。但是,同为农耕地区的辽东中部和中南部比北部的男性未婚可能性大的结果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模型基本验证了前面提出的研究假设,即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自变量均对男性大龄未婚状态和失婚结果有显著影响,三个层面的因素共同决定了男性大龄未婚或不婚的婚姻结果。同时,这一模型结果也说明在男性大龄未婚和失婚原因方面,古今的事件发生逻辑基本一致,婚姻制度是排斥底层男性的一项社会制度。

四、大龄未婚与失婚男性的居住安排及影响因素

大龄未婚男性或失婚男性被排除在婚姻之外,没有配偶,也没有亲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前,他们可以与父母同住或在父母住所附近居住,共同生活以便获得生活支持。随着父母年老及离世,他们就会丧失最重要的生活支持来源,部分未婚男性与兄弟(不论婚姻状态如何)或侄子等旁系亲属生活,部分可能会与通过过继或领养方式获得的孩子同住,但大部分将独住,能够获得的生活支持大大减少,生活质量明显降低。因此,这部分我们主要考察大龄未婚男性或失婚男性的居住安排情况以及居住安排状态的影响因素。

1.居住安排

首先,从平均家庭规模看,未婚男性通常要较非未婚男性(包括已婚、离婚和丧偶)其家庭规模至少少3人,并且,随着年龄的增加,两者之间的差距会逐渐加大(见图6)。我们认为,两者平均家庭规模的差距主要是不同婚姻状态所导致的结果,未婚男性没有配偶和亲生子女,因此,无论家庭结构是何种情况,平均家庭规模都要小于非未婚男性。

其次,从户主比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未婚男性中的户主比例基本保持平稳,维持在4%~10%问,仅在接近80岁时有略微增加。而非未婚男性中的户主比例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由初婚年龄时的接近。一直攀升到80岁时的60%左右。另外,22岁左右为交叉点,之前未婚男性中的户主比例略微高于非未婚男性(见图7)。男性户主比例随年龄增长而发生的变化一方面与所在家庭结构和家庭生命周期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男性婚姻状态有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结婚的男性会逐渐取代逐渐年老的父母成为户主,也可能会逐渐通过分家的方式成为从源初家庭中分离出来的小家庭的户主。排斥在婚姻之外的男性,除了单独居住或仅仅与过继、领养的子女或年幼兄弟姐妹同住外,他们很难成为户主,因此,他们是户主的比例也很低。

最后,从独住(单独居住)比例看,随着年龄的增加,未婚男性的独住比例逐渐升高,从16岁时的1%左右逐渐增加到80岁时的50%左右(见图8)。未婚男性在40岁之前独住的比例低于10%,但40岁之后独住的比例增加很快,我们认为这和未婚男性父母逐渐离世、兄弟分家之间有关系。不过,我们发现,尽管未婚男性独住的比例很高,但是直到他们生命的末期,也有超过一半的未婚男性没有独住,而且,总体看来,30岁及以上的未婚男性独住的比例仅为30%左右。这表明,当时的大龄未婚男性或失婚男性大部分并非独住,他们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生活支持。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可能在于,当时的家户规模较大,复合家庭等大家庭的家庭结构较多。这一点与当代中国反差很大,由于生育率下降,当代中国家庭规模减小,大家庭数量降低,未婚男性独住的比例要远大于本文所研究的对象。

2.未婚男性独住的影响因素分析

当前社会中,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逐渐老去和离世,分家导致的大家庭的解体和分化,丧失婚姻关系的未婚男性陷入独住境遇的风险大增。为了防止独住情况的发生,增加年老时的生活支持,部分未婚男性会通过过继兄弟子女、领养子女的途径来达到目的。不过,无论未婚男性采取哪种方式和手段,他们是否独住受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因素的综合影响,由个体及家庭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地位所决定。

表3是影响未婚男性独住的logit回归模型结果。因变量next_livealone指的是本次户口册登记为非独居状态的男性下一次登记(三年后)时的居住状态,独居记录为1,非独居记录为0。自变量包括:年龄(16~20岁为参照组),残疾(无残疾为参照组),职位、父亲职位或叔伯职位(无职位为参照组),下一记录分家(没分家为参照组),地区(辽东北部为参照组)。

回归结果表明,在其他自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年龄的增长,与16—20岁组相比,未婚男性独住的机会比率在逐渐增加。身体残疾提高了未婚男性独住的机会比率,较无残疾男性独住的机会比率提高了16.2%。父亲或母亲在世情况下,未婚男性独住的机会比率降低非常明显,其中,父亲在世的未婚男性的独住机会比率为父亲不在世的一8.05倍,母亲在世的未婚男性的独住机会比率为母亲不在世的一4.65倍。与叔伯没有职位相比,叔伯有职位的未婚男性独住的机会比率降低96.4%。下一记录分家情况下,未婚男性独住的机会比率增加4.5倍;从地区差别看,辽东北部和南部的差别不显著,中部和中南部未婚男性独住的可能性显著低于北部。

回归模型基本验证了上述分析思路,表明未婚状态下,男性的居住模式受到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父母在世情况、分家和叔伯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最为显著,同时地区差别是影响未婚男性独住的显著因素。

五、小结与讨论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性别结构长期失衡的状况加剧了男性婚姻挤压,男性大龄未婚或终身不婚问题严重。历史虽不会完全重演,但历史事件会以相似的面孔再次重现。1749~1909年的辽东是个人口封闭、性别失衡的区域,虽然人口群体不同、时间不同,但研究这段历史中的未婚男性问题能够对当前男性大龄未婚提供参考。对1749~1909年清代辽东旗人社会中男性失婚问题的研究发现:①男性大龄未婚和失婚问题严重,超过20%的男性在30岁时仍未结婚,大约15%的男性终身不婚;②未婚男性独住比例较高,平均达到30%,并且呈现随年龄增长而独住比例逐渐增高的趋势,80岁时接近50%的未婚男性处于独住状态;③包括个体、家庭、亲属关系和地区在内的微观、中观和宏观因素共同决定了男性未婚,年龄越大、有残疾、无职位的男性更可能未婚,父母一方或双方在世、父亲或叔伯有职位的男性未婚的机会比率降低,辽东南部、北部、中南部和中部的男性未婚的机会比率依次增大;④包括个体、家庭、亲属关系和地区在内的微观、中观和宏观因素同样决定了未婚男性的居住模式,年龄越大、有残疾、父母不在世的男性独住的机会比率越大,自身有职位或叔伯有职位的男性独住的机会比率越小,辽宁中部和中南部的男性独住的机会比率要明显低于北部和南部的男性,分家是导致未婚男性独住的重要事件。

考察历史,思考当下,同样是近似封闭人口、性别结构失衡,男性大龄未婚和失婚的原因基本相同,未婚男性居住模式的影响因素也基本一致。但是,清代辽东大龄未婚男性独住的比例仅为30%,大部分大龄未婚男性与他人同住,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生活支持,这是当代中国社会中的大龄未婚男性所不及的。其中原因主要在于家庭户结构的不同,与当代中国社会相比,清代辽东家庭户规模较大,家庭结构较复杂,未婚男性能够从家庭户中获得更多生活支持。这提醒我们,在当前家庭规模缩小、家庭结构核心化程度加深的中国社会中,大龄未婚男性的生活支持可能更多依赖社会与政府,大龄未婚男性的社会保障以及他们所引发的社会问题需要人们未雨绸缪、深入思考应对之策。

与以往时点调查所得到的数据不同,CMGPD—LN数据具有特殊性,它是每隔三年记录一次的历时性数据,因此,因果分析的逻辑更通顺。同时,研究不足之处主要在于分析的层次相对单薄,仅仅分别使用了一个变量来代表中观和宏观层面,并且对宏观层面所引起的差异原因解释不足。当然,这也是下一步深入研究以期改进的目标。


注释:

①参照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上册)[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265。

②Lee,James Z.,and Cameron D.Campbell.China Multi—Generational Panel Dataset,Liaoning(CMGPD—LN),1749—1909[Computer file].ICPSR27063一v6.Ann Arbor,MI:Inter—university Consortium for Political and social research[distributor],201 l—09—02.doi:10.3886/ICPSR27063.v6

③辽东地区主要指现今辽宁省境内辽河下游东部地区。这一地区有肥沃的辽河冲击平原,在17世纪时一直作为未入关前清帝国的核心地带。然而辽宁省从行政上又分为辽东和辽西—即辽河以西的地区,清朝皇家内务府负责对这两个地区进行独立的管理;其中辽西地区主要受北京的皇家内务府管辖,辽东地区则受位于盛京(现沈阳)的内务府管辖,因此,CMGPD—LN中所囊括的人群来自辽东地区。

④Lee,James Z,Cameron Campbell,and Shuang Chen.China Multi—Generational Panel Dataset,Liaoning(CMGPD—LN)1749—1909.User Guide[R].Ann Arbor,MI:Inter—university Consortium for Political and Social Research,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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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ampbell,Cameron.Economics Conditions and Male First Marriage in Northeast China,1749—1909[J].Sungkyun Journal of East Aisian Studies,2008,8(1).

【10】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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