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广志著《澳门之魂: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出版 |
来源:近现代史研究通讯 作者: 林广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30 |
书名:《澳门之魂:晚清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
作者:林广志
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5-1
ISBN:9787218107905
内容简介
此书主要论及鸦片战争后澳门华商崛起的背景,华商崛起后对澳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深度参与及其所导致的晚清澳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变化,一批著名华商家族的不同道路,华商组织的近代化进程与华人社会生活形态的变迁,华商的伦理观及其行为对华人社会习俗的影响,华商在晚清中国政治漩涡中的态度和作为,华商在中葡政治夹缝中的生存之道等重大问题。
作者简介
林广志:历史学博士,澳门科技大学社会和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暨南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澳门大学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要从事澳门经济史、社会史及公共政策研究。出版著作《卢九家族研究》《鎏金岁月卢九与卢九大屋》《澳门人的抗战》(同名电视纪录片总策划、总撰稿)等,合作主编《澳门旧街往事》《澳门回归大事编年(20102014)》《澳门蓝皮书》《澳门绿皮书》等。
图书目录
序一汤开建
序二金国平
绪论 晚清澳门华人的创业历程不该忽略的历史片段
一、选题动机与研究回顾
二、关于晚清澳门华商概念的界定
三、征引史料及研究方法
第一章 鸦片战争前澳门华人的商业活动
第一节 清初以前的居澳中国商人
第二节 鸦片战争前的居澳中国商人
一、禁海时期澳门的华洋贸易
二、清政府对澳门华洋贸易的管理
三、沈天爵 一位澳门本土商人的成长及其启示
四、早期华商代表:买办、行商和绅商
五、三街会馆早期华商从事的行业与华商组织的建立
第三节 十三行商人与澳门贸易
一、十三行商人与澳门葡萄牙人的关系
二、十三行商人下澳贸易
第四节 经济衰落与转型时期的华人商业
一、持续衰落的澳门经济
二、华商与鸦片走私贸易
三、华商与清代澳门的经济转型
第二章 鸦片战争后澳门华商崛起的背景
第一节 鸦片战争后澳门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环境
一、香港开埠后澳门经济的衰落
二、葡萄牙人逐渐夺取澳门的管治权
三、大批华人涌入澳门带来的商机
第二节 华商崛起的制度因素澳葡政府对商业与市政的管理
一、商业管理机构的设立和作用
二、商业法规与章程的陆续颁布
三、市政建设与管理及其对商业发展的影响
第三节 商业垄断:专营制度的实施及其作用
一、专营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专营制度与华人商业寡头
三、对专营制度利弊的初步分析
第三章 华商的崛起:华商与澳门经济的近代化(一)
第一节 华商参与鸦片与苦力贸易
第二节 华商对赌博业的推动与控制
第三节 华商投资房地产与澳门城市的发展
第四节 华商主导的茶叶贸易及其航运业的发展
第四章 华商的崛起:华商与澳门经济的近代化(二)
第一节 华商的金融与典当业的发展
第二节 华商与澳门近代工业的兴起与发展
一、造船厂
二、爆竹厂
三、缫丝厂
四、青洲水泥厂缘起考
第三节 华商与澳门近代旅游业的发展
一、旅馆业
二、娼妓业
第四节 华商控制的澳门渔业
第五节华商与澳门军火贸易
第五章 华商的崛起:财富增长与社会参与
第一节 华人是主要纳税群体
第二节 华商:澳门最大的业主
一、华人商铺遍布澳门与离岛
二、华商拥有的土地
三、华商拥有的物业
第三节 华商社会地位的变化及其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一、澳葡政府管治华人策略的变化
二、华商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三、乡绅自治:华商与澳门政治发展
第六章 华商的不同道路华商家族研究
第一节 王禄家族
第二节 何连旺家族
第三节 卢九家族
第四节 其他著名家族
一、曹有家族
二、冯成家族
三、陈六家族
四、柯六家族
五、林莲家族
六、陈芳家族
七、萧瀛洲家族
八、李镜荃家族
第七章 华商组织与华人社会
第一节 华人社会形态的变迁
一、渔农社会向商业社会的转型
二、葡人委任保长从保甲之民到城市居民的过渡
三、华商阶层的形成及其类别
第二节 华商组织的建立、发展及其特点
一、神缘性组织
二、业缘性组织
三、慈善性组织
四、联谊性组织
五、政商性组织
第三节 华商价值观与华人社会风俗
一、以商人为主流的华人加入葡籍问题
二、华商与《澳门华人习俗之条例》
三、忠孝义善华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坚持与传承
第八章 晚清政治漩涡中的澳门华商及其生存之道
第一节 澳门华商与清政府的关系
一、以商制夷事件中澳门华商与广东政府的合作
二、经元善案与澳门华商的政治倾向
三、卢九之死与广东政治形势
第二节 澳门华商与革命党和维新派的过从
一、孙中山在澳门的人脉关系及其医务活动
二、何连旺与保皇会的关系及其人品分析
第三节 双重效忠华商的政治伦理与生存之道
一、华商对葡人治权的隐忍默认
二、天朝赤子的情感归依与保身祈财
附录一 民夷交易章程
附录二 集股有限公司章程
附录三 公物会颁布赌博、鸦片及贸易承充合同及罚则
附录四 澳门及所属地方各华人行铺生意公钞及点街灯公钞章程
附录五 氹仔、过路湾街坊公局章程
附录六 澳门同善堂章程
附录七 宜安公司章程
附录八 澳门华人习俗之条例
参考文献
后记
鸣谢
精彩摘要
从现有档案资料来看,嘉庆以后,十三行商人与澳门的贸易关系已经非常密切:他们可以直接下澳保办额船,经理货物,报关输税,且这种做法已成为多年沿用的惯例。从某种程度上看,十三行与澳门的贸易,几与黄埔无异。
嘉庆十四年(1809)四月,广利行商人卢观恒听说两广总督百龄筹议在澳门派设专营,以控制和慑服澳葡,当即表示捐饷支持:今情愿捐银十万两发商生息,以备每年兵食之需。
卢观恒对澳门防务的支持,博得了嘉庆的赞赏:该商等既情殷报效,出于至诚,著加恩赏收,并准其分年完缴,留于该省发商生息,以备公用。所有该商等捐输职名,著该督等查明造册咨部,给予议叙。
卢观恒的这笔捐款历年生息,持续了三十多年,确实有益于澳门防务:前山营有一项从洋商捐出生息,嘉庆十四年奏作添设前山兵营饷之用,按年复实支销,历三十余年。至道光十九年(1839)五月底,部存银五万三千八百两。
卢观恒此次捐款可谓一举多得,既确保澳葡慑服、番舶安集、商贾蒙庥,又以捐输博取职衔,还为日后染指澳门贸易埋下了伏笔。
果然,三年后,即嘉庆十七年(1812)九月,卢观恒提出保办澳葡第十号额船的所有进出口货物。为了防止澳葡及各类客商私相买卖、碍其生理,卢观恒特向粤海关监督德庆历叙粤澳货物进出口的成规,提出应由保商办理葡船货物的进出口事务。卢氏指出:窃查澳门各船进口货物,向系各客自行赴澳买运,在澳门口报输,给单来省。其下澳出口各货,大起者例由商等各行自报验输,请给大牌下澳;如系小贩零星,不能候给大牌者,始准随时自行报输,请给便单运往。此向来办理澳船货物之成例也。至到澳大西洋夷船,其船只较大,货多饷重,例归外洋行保办,所以重国课而专责成,历年办理在案。是大西洋船原与别项夷船不同,所有进出口货物,自应归保商办理,以昭慎重。兹商现在保办第十号大西洋夷船,所有进口货物,应照例由商行一手经理。其出口货物,亦应由商请给大牌运下,该客贩等自不得私相搀越,致紊章程。若听其照别项夷船之例,自赴澳门买运,及便单报下,不特货物零星,易启影射偷漏,有亏税饷,且亦非从前原定归行保办之本意。
从卢观恒的报告可以看到,澳门的对外贸易,尤其是澳葡额船的出口货物,按例向由广利行及其他十三行保办经理,大起者例由商等各行自报验输,请给大牌下澳,而且实行多年,由来已久,乃此向来办理澳船货物之成例也。至于葡国商船例归外洋行保办,所以重国课而专责成,历年办理在案。也就是说,十三行商人下澳贸易不但是成例,而且带有不可私相搀越的垄断性。这也证明,十三行洋商下澳与澳门葡商开展进出口贸易确实存在,而且相沿已久。可能是这种垄断性受到了挑战,卢观恒才如此恳切地叙述洋商保办澳葡船货的成例,恳请粤海关对此成例予以保护。对于卢观恒的禀报,德庆的回复非常明确,必须遵循旧章以保护这一贸易秩序:查大西洋夷船进出口货物,向由保商承办,自应仍循旧章,不得稍有紊乱,致滋影射偷漏之弊。为此,德庆还晓谕各客贩船户,强调以后澳门葡商货物一律由洋商办理:嗣后除本澳葡船只进出口货物,听众客贩等仍照旧例办理外,其大西洋夷船既往设有保商,即与黄埔夷船无异。所有一切进出口货物,自应概归保商承办,以专责成而重税课。
德庆此番遵循旧例、由洋商保办葡船货物的规定,是否有违澳门葡人只纳船钞的规定?实际上,德庆看重的是货税,而且这种货税乃出于洋商。关于清政府海关对澳门葡人额船船钞的征收,张甄陶曾有过专门的评论:凡关部之例,各番船俱由东莞虎门入口,即时赴关上税,每番舶一只,上税二三万金不等。惟澳夷之舶,则由十字门入口,收泊澳门,并不向关上税。先将货搬入澳,自行抽收,以充番官番兵俸饷,又有羡余,则解回本国。至十三行商人赴澳承买,然后赴关上税,是所科乃商人之税,与澳夷无与,又则例甚轻,每舶不过收税三四千金不等。
如此看来,至少在嘉庆年间,作为历年办理在案的成例,其大西洋夷船既往设有保商,即与黄埔夷船无异,而十三行商人经常下澳与澳葡额船贸易,而且受到粤海关的保护。对于在澳门经营洋货的本土铺商来说,所能经营的只是一些小额货物,正是如系小贩零星,不能候给大牌者,始准随时自行报输,请给便单运往,以及德庆所说的除本澳葡船只进出口货物,听众客贩等仍照旧例办理外,其经营洋货的数量和金额,自然是比不上保办大西洋夷船的洋商。
精彩书评
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问题,通常为澳门史学界所忽略。林广志著的《澳门之魂: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基于丰富的史料并运用以史料重现史实的方法,首次对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问题进行了全景式的研究,由此将澳门史的研究从古代史延伸至近代史,从一般性的中葡关系史拓展至以澳门本土华人华商为中心的澳门经济史、社会史。 本书主要论及鸦片战争后澳门华商崛起的背景,华商作为晚清澳门*的商贸群体,主要参与和控制的产业群及其对澳门经济发展的推动与贡献,华商崛起后对澳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深度参与及其所导致的晚清澳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变化,一批著名华商家族的不同道路,华商组织的近代化进程与华人社会生活形态的变迁,华商的伦理观及其行为对华人社会习俗的影响,华商在晚清中国政治漩涡中的态度和作为,华商在中葡政治夹缝中的生存之道等重大问题。 通过研究,本书发现:一、鸦片战争之后,澳门几乎所有经济领域都被华商控制,华人经济已由早期的附庸型转变为主控型,澳门的经济命脉基本掌握在华人手中;二、1880年后,华商开始担任澳葡政府的一些商业职能部门的重要职务,早期清一色的澳门葡人政治已发生松动,华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其“政治表达”;三、华商组织从妈阁庙开始,在经历了若干阶段后,至澳门商会(澳门中华总商会前身)的成立,逐步完成了其近代化的进程;四、晚清时期,澳门华人社会实现了从渔农社会向商业社会的转型,但在氹仔、路环二岛,保甲组织仍长期作为澳葡政府城市治理的辅助力量。与此同时,华商阶层的伦理观及其行为对华人社会习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华商对澳门多元文化局面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基于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澳门华商既加入葡籍,又纳粟捐官,并深度介入晚清中国政治,其“双重效忠”的心态和行为,成为独特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华人华商特有的政治伦理与生存之道。 根据上述研究和发现,本书认为,晚清澳门经济实际上就是华人的经济,澳葡政府制定的一整套法规章程,都是围绕华人及其商业的需要而展开的;作为“澳门之魂”,华商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参与与贡献,推动了晚清澳门向近代化乃至现代化的过渡;华商之于晚清澳门的重要性告诉人们,作为一个新的学术课题,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问题,值得澳门史学界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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