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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的社会史研究试笔
来源:社会史 作者: 社会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22
近二十年来,出土墓志成为推动中古史研究进展的重要动力,特别是随着基础建设的展开及盗墓活动的猖獗,每年通过各种渠道刊布的新出墓志数量颇为可观。仅以唐代而论,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及《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两书共辑录墓志约5164方,资料收集的下限是1996年,据气贺泽保规《新版唐代墓志所在总合目录(增订版)》统计,截止2008年前已达8368方(不含志盖),目前已刊布的数量虽难以确切掌握,但估计已在11000方以上。平冈武夫《唐代的散文作品》曾统计《全唐文》及《拾遗》《续拾》共辑录唐人文章22896篇,则出土墓志已占存世唐人文章的三分之一以上。北朝墓志整理刊布的情况与唐代类似,其中可以一提的是近年来邺城一带大量出土东魏北齐墓志,流散民间者已辑成《文化安丰》《北朝艺术研究院藏品图录·墓志》《墨香阁藏北朝墓志》等书出版。正是有了这些新资料的推动,使得出土墓志研究近年来颇有成为显学的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自20世纪初延续至今的墓志发现潮流,在某种程度上已悄然改变了一千年来金石学研究的传统。由于新出石刻中,墓志占了绝大多数,使得石刻研究有被简约为墓志研究的倾向。墓志本身是一种格式性较强的文体,内容以记载志主一生的经历及世系、婚姻情况为主。因此围绕着墓志展开的研究,尽管数目庞大,但大体可以归为三种模式:围绕人物、家族及婚姻、交游网络展开的传记式或群体传记式研究;利用墓志中涉及重要政治事件的文字,补充或纠订传统政治史因文献不足造成的疏失;利用墓志进行较大样本的统计,对年寿、婚龄等普遍性的社会状况进行描述、归纳。其中又以前两种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使得目前的墓志研究具有明显的政治史取向,即在资料上视之为补充、纠订传世文献的手段,研究内容上则以重要的政治人物、事件为中心。这一研究理路承续金石学的传统,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毋需笔者赘言,但总括其基本方法,大体是选取石刻中姓氏、爵里、世系、民族、仕宦、婚姻等有效信息与传世文献互证,披沙沥金,或可目之为“萃取式”的研究。值得反思的是,在这一学术传统中,各种出土文献,无论是甲骨、青铜器,还是简帛、碑志、文书,学者多不过视之为文字的不同载体,其价值的高下,在于能否订补传世文献的不足。在此背景下,石刻文献难免成为传世文献的附庸,其受学者重视的程度,往往取决于能否在传世文献中找到对应的记载。
另一方面,尽管对新出墓志的收集与考释在方法上承续了传统金石学,但处理资料的广度与深度较之于既往皆有所不如。仅从广度而论,翻检自《集古录》《金石录》以降的传统金石学著作,不难注意到传统金石学关注的范围大体以立于地面的碑碣、摩崖、造像为主,埋于地下的墓志由于多是零散发现,仅是其中一端。现在学者则多受新资料带来新问题的驱策,聚焦于新出墓志一隅,宋至清历代著录的地面石刻以及随各种文集传世的碑铭,早属明日黄花,关注者稀,视野较之于前人,反而趋窄。某种意义上而言,当下的墓志研究,是用旧方法研治新材料,因此虽忝居“预流”的学问,但反而感受不到新史学的冲击,学者大都对于石刻这一文字载体的社会功能及在古人世界中的意义缺乏自觉。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纪念性石刻传统的形成至少可以追溯秦始皇巡幸各地时的刻石,直到当今社会,每逢重大的事件、工程,仍不乏刻石纪念、记述前后因果之举。如果将简帛、纸张及电子储存介质视为普遍通用的书写材料,那么在过去的两千余年中,通用书写材料已经历了两次重大革命,但纪念性石刻的传统穿越其中,至今依然保有生命力,这无疑与石刻这一介质所具有的永恒性与公共性密切相关。而且这一传统并非中国独有,在世界各个文明中普遍存在,或可说是人类共通社会观念的产物。如果说通用书写载体的变革在于追求记录及传播的便利,那么金石这类介质则恰恰相反,甚至是借助镂刻的不易而为人所宝重,成为超越于通用书写载体之上,承担特定社会功能的纪念物。循此思路,不难注意到墓志虽占据了已知中古石刻文献的大宗,但因其镌刻后便被埋于地下,仅具有永恒性,而缺乏公共性,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也较为单一。若以古人的观念揆之,并非是最重要的纪念物,而现代学者关注较少的地面石刻,特别是各类纪功碑、德政碑等公共性的碑碣才承载了古人“镂之金石,以志不朽”观念的核心。
因此,如果说当下以墓志为主体的石刻研究,采用的是“萃取式”的方法,具有政治史研究的取向,强调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互证,那么我们若能更多地把注意力转向探讨碑这一公开的纪念物在古人世界中的功能与意义,开拓碑的社会史研究,至少在四个面向上,较之以往或将呈现出新的观察角度。

碑作为景观的象征意义。由于中国学术的传统素来注重文字记载,对于研究者而言往往本能地关注碑铭上的文字,但如果回到古人的情境之中,作为公共性的纪念物,碑在很多情况下是通过形制与空间的规划来呈现其景观效应,进而传递刻石背后的政治讯息,特别是对于文化层次不高的普通庶民而言,更多的是碑的“观众”而非“读者”。因此,我们可以注意到唐代一些巨碑如《何进滔德政碑》高达12.55米,宽3.04米,厚1.04米;玄宗《华岳庙碑》“高五十余尺,阔丈余,厚四五尺,天下碑莫比也”,皆远远超过实用的需要,有意借助碑本身的宏大规制,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进而塑造政治权威。除此之外,也可以通过对石材的选择、刻写方式的变化等手段来传递政治讯息。例如张嘉贞于恒岳庙中立颂,“其碑用白石为之,素质黑文,甚为奇丽”;玄宗表彰杨国忠改良铨选制度,为立颂德碑,“敕京兆尹鲜于仲通撰文,玄宗亲改定数字。镌毕,以金填改字处”。可以想见,以金所填各字,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出别致的视觉效果,而玄宗对于杨国忠的恩宠便不待文辞而为众周知。正因如此,想到这一方法者并非玄宗一人,富有艺术家气质的宋徽宗于崇宁四年(1105)十月二十三日诏,“中书省检会应颁降天下御笔手诏摹本已刊石迄,诏并用金填,不得摹打,违者以违制论”,与玄宗的做法不谋而合。当然,更常见的方法是在碑文中保留诏书的原有格式,早在东汉乙瑛碑中“制曰可”一行便高出一格刻写,宋代以降石刻公文中大量保留了原有格式,这种形式或是有意将官文书的权威借助永恒性的碑石展现给公众。
笔者之前曾讨论过古人对于立碑的地点往往做精心的选择,立碑于大市通衢或对碑主具有纪念意义的地点,以便更多的往来吏民能注意到这一景观,达成广泛的传播的效用是其中重要的考量。因此,在普通城市中,官署府衙两侧作为城市的视觉中心往往成为首选。(《权力与观众:德政碑所见唐代的中央与地方》,《唐研究》第1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这一考订,目前也能得到考古发现的支持,徐州苏宁广场工地出土的五代王晏德政碑,据考古现场情况可推断原立于武宁军节度使衙东南侧,该处直到明代仍是徐州府衙所在,至明天启四年(1624)为洪水所淹没,因此此碑出土于距地表深5米的地层中。判断其为道东,缘于天启大水自徐州城东南方向破奎河大堤而入,王晏德政碑倒向西侧,碑首飞走不知去向,碑身倒塌时撞上龟趺首,故碑身上部及趺首缺失,出土时残断碑身叠压在龟趺之上,这也与文献记载和各地点考古所见房屋的倒塌方向一致。如能进一步结合考古发现与文献记载,将会进一步深化对立碑地点选择与都市空间关系的认识。
碑作为信息与知识传播媒介的社会功能。作为一种永恒性的景观,碑当然不像纸张这样的通用书写材料具有携带上的便利性,但碑依然具有重要的信息与知识传播功能。碑的刻立、废弃、重镌本身就传递出不同的政治讯息,唐宪宗平定淮西,特别选择利用吴少诚德政碑的旧石改刻平淮西碑,通过对碑铭这一永久性景观的重新定义,重塑唐廷在当地的政治权威。另据宋人庞元英《文昌杂录》记载:“余昔年随侍至定武,见总管厅有唐段文昌撰平淮西碑石。”则唐廷似曾于多地立平淮西碑,其所欲传递的政治讯号则不言而喻,定武军即唐代定州,义武节度使恰是河北藩镇中对唐廷较为恭顺者。类似的例子亦见于后世,清乾隆平定准噶尔、回部后,不但将告成碑立于太学,更下诏于省、府、州、县各级文庙中复制此碑,以达成向一般吏民宣扬宏业的目的(朱玉麒《从告于庙社到告成太学:清代西北边疆平定的礼仪重建》,《高田时雄教授退休纪念东方学研究论集》,临川书店,2014年)。另一方面,碑文可以通过拓本、抄写等手段化身为通用的书写材料,扩大自己的传播范围与效力。如玄宗曾将华岳庙碑的拓本张架立于洛阳应天门,供文武百官观览。太宗亲自撰书的魏征神道碑,“刻毕,停于将作北门,公卿士庶竞以模写,车马填噎,日有数千”,于是碑从“固定的景观”变成“流动的文本”。敦煌文献中《敕河西节度兵部尚书张公(淮深)德政之碑》钞本则于正文之中多用双行小字笺释典故与史事,这一详注古典与今典的钞本或是向归义军中文化程度不高的节将士卒宣讲碑文所用,而敦煌儿童习字也有以《张淮深德政碑》《史大奈碑》为素材者,可见这类文本传播于各个阶层。如果说碑的兴废及碑文的流布在当时是窥测政治气候移易的风向标,那么对于后世而言,长存于地面的碑碣则成为重要的知识资源。如中唐张建章为人好学,“经太宗征辽碑,半在水中。建章则以帛苞麦屑置于水中,摸而读之,不失一字,其笃学也如此”。宋以降金石学兴起后,围绕着访碑、拓碑产生的各种故事及作为礼物流动的拓本等都构成了中国古代知识社会史上的重要一页。

石刻生产过程中的社会网络。碑志制作的过程中往往透露出志主生前及家族的人际网络。北朝唐初墓志多不题撰书者姓名,至盛唐后方渐普及,这或与墓志这一文体渐为人所重有关,中唐后重金礼聘名家撰书墓志已蔚然成风。既往学者对碑志作者与志主间的关系不乏关注,但这仅是石刻生产中社会网络中的一端,如墓志制作至少包含撰写、书丹、镌刻三道程序,撰者、书家、刻工三者间的分工与网络,便注意不多。如柳公权书写的《玄秘塔碑》《回元观钟楼铭》《符璘碑》《金刚经》皆由刻工邵建和、邵建初兄弟镌刻,两者间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俄藏敦煌文书中的郑虔手札则透露了以诗、书、画三绝名世的郑虔与刻工陈博士如何商议合作制碑。这种固定的合作关系并不局限于著名的书家与刻工之间,会昌三年(843)、四年(844)分别落葬的神策军将李遂晏及妻田氏这两方墓志皆署何赏撰、刘文贞书、李从庆刻字,考虑到志主的身份及志文中未提及撰书者与志主生前的交谊,大约是倩人作文,而这三人显然也是一固定的组合。朝廷制作的一些巨碑,往往差专使勒碑,如规制巨大的华岳庙碑,玄宗以吕向为镌勒使,孙逖、徐安贞分别有《春初送吕补阙往西岳勒碑得云字》《送吕向补阙西岳勒碑》诗纪其事。除了社会网络,刻石过程中涉及的经济活动也值得注意,如石材的获取、刻石所需的时间与费用等问题,尽管相关史料寥寥,仍颇具探讨价值。如从目前所见唐墓志的物质形态而言,高规格墓志文的长度与志石大小严丝合缝,事先当有设计,志石亦为定制。而一些中下层人物的墓志,如宫女墓志(著名的井真成墓志亦如此),由于志文简略,志石左侧往往留有大端空白,似可推测这类预先画好罫线的标准格式志石能从市场上购得或预先批量制作,满足官府及一般阶层需求。
作为政治、社会事件的立碑活动。古人素有“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之说,立碑颂德、流芳后世是立功最直观的体现,故为人所重。因此围绕着德政、纪功之类纪念性碑刻兴立背后往往充斥着种种政治的角力,是确认君臣关系、塑造政治秩序的重要一环。既往的研究尽管重视将传世文献与石刻文献相比勘,但受制于“萃取法”的取向,多将碑文割裂开来,寻找有无纠订传世文献记载之处,但对于如何从整体上理解碑文的表达与当时政治角逐间的关系,立碑的过程中碑主与朝廷的互动等则措意无多,所重者仍是碑文的内容,而对碑文言词内外的蕴意及与立碑相关的政治运作则缺乏关注。笔者以为可以尝试用“代入法”展开碑的社会史研究,由于古人对立碑一事的崇重,立碑本身就是当时重要的政治、社会事件,围绕从立碑的许可、碑文的撰写、到碑落成前后的宣传等皆可引申出进一步探究的线索。重要的颂德碑、纪功碑,除碑文外,往往在史籍中也保留了不少相关记载,若能综合地加以运用,激发周边史料的活性,足以勾勒出更加丰富的细节,复原一个完整的政治事件。
由于碑与墓志不同的功能,相对而言,碑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在当时的政治、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更重要的角色。20世纪以来的石刻研究以墓志为主体,是以新史料的发现为驱动,但从现代学术的要求而言,更需要提升方法上的自觉,在文献考订的基础上,思考石刻的社会功能,复原立碑前后的政治场景,由物见人,借助文本通向历史现场,构成我们进入古人世界的重要路径。

(本文原题《言词内外:碑的社会史研究试笔》,刊于《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第七辑,刘晓、雷闻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6月。经出版方授权,澎湃新闻转载,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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