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范
1938年生,江苏人。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古代史教学与研究,主攻中国社会经济史,侧重明清时段与江南地区,于史学认识论与方法论方面亦有探索,代表作有《中国历史通论》等。
习近平同志曾说:“要马上了解一个地方的重要情况,就要了解它的历史。了解历史的可靠的方法就是看志,这是我的一个习惯。过去,我无论走到哪里,第一件事就是要看地方志。”
今天,我们能从历史上留下来的旧方志里读到些什么?旧方志里的所记所载,有多少能为今人所借鉴?让我们来听听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王家范的解读。
了解国情的途径
记者:国有史,家有谱,地方有志。相比国史和家谱,地方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比较陌生的。
王家范:是这样的。按专业的说法,地方志分新编与旧刊两种,民国以前的方志统称为旧方志。地方志起源很早,但历代遭毁损的情况非常严重。现存宋代到民国的府县地方志,大约10000种左右,清代最多,民国与明代数量相当。另外,明清还有乡、镇、村志,以南方居多。今天,为什么要花大力气把旧方志好好搜集整理并重刊出版呢?因为把一万部方志连贯起来,可以读出的是全国各地几千年来发展奋斗和社会治理的历史。2001年起,上海方志办牵头,做了一件大好事,把现今上海所辖地域尚存的府县志旧籍收齐并整理印行,定名《上海府县旧志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规模宏大。把本地区旧方志全部收齐,这在全国也算是一项创举。
记者:历史上的地方志,对生活在今天的人们有什么价值?
王家范:如今,由于旅游业以及相关产业链的商业需要,地方志中的物质文化、有形文化首先得到了各地政府和商家的青睐,得以开发。但相对于这些物质文化、有形文化,人们对其中的“无形财富”还不够重视。我说的是,地方志里蕴藏着的那些有关各地社会治理与经济、文化建设的历史财富。
记者:事实上,“无形财富”里所蕴藏的更具价值意义。
王家范:在中国的发展道路上,外国的现代化经验对我们不无参考价值,但都不能代替我们自己的创造,因为我们有自己的国情,有独特的历史传统和文化。与此同时,中国有极为丰富的历史记载,国史、地方志、家谱、书信等,各种形式,长期连续,这在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了解国情,有现实与历史两条途径,哪一条也不能缺。读地方志,正是了解国情的一条有效途径。
反映地方民情民意
记者:听说以前的知县、知府,上任第一件事就是读地方志,是这样吗?
王家范:这从方志里就能读到。历史上,不少知府、知县为地方志做的序,文字、书法都挺棒,有文化啊!他们在序里都会讲到该地区的历史渊源,从前有多少方志,保存了多少,已经有多少年没有修了,等等。可见,他们事先都是经过调查研究的。
明清知府、知县接到任命后,到正式上任至少有一个多月,事前要做许多准备,其中一项便是找到当地的赋税徭役册和地方志,这是必须做的“地情”预案。明末清初上海县人、在衙门做过小吏的姚廷遴,留下了一本记述70年亲身经历的日记,里面记载有这样一件事:康熙3年正月,府里来专差,要知县立即派人送去当地赋税徭役征收册并府志一部,以便相互核对。府志遍处找不到,只买来一部县志,估计是万历上海县志,装订好交姚氏连夜乘船送达苏州,由知府转呈前来考察的江苏巡抚阅看。
记者:为什么他们这么看重地方志?
王家范:以县志为例,其中有几个部分非常重要:一、疆域舆地,县域所领的四至范围,以及山川河流等地理状况;二、人口户丁数,详细的要落实到各乡;三、不动产登记,主要是田亩,也包括山地湖荡等;四、赋税徭役,以及其他杂税;五、风俗习惯,概述民间风俗习惯及其变化,提示民风走向中应注意的陋弊。总体上看,民国以前,各级地方官最重要的工作是征收赋税,其次才是治安和教育。考核一个地方官的硬性指标,就是财政上缴指标有没有完成;如果屡屡没有完成,就要革职或者降级调离。所以地方官到任,首先必须清楚所管辖的区域内有多少土地、要交多少赋税、地方执行的规则怎样。
记者:地方志和官修国史又有哪些不同?
王家范:其一,修志方式不同。修地方志一般由地方长官负责牵头,财政上地方政府最多也只拨很少一笔钱,绝大部分是靠地方募捐,有的地方官自己也会拿出一些俸禄来,招聘当地的知名文人进行修志。这与官修国史有很大的不同。其二,内容不同。比如天启《海盐县图经》,主编胡震亨曾在别的地方当过县官,回到家乡海盐后主修地方志。这本地方志专设有“食货篇”两卷,对当地赋役及其历次改革,记载得非常详细。要知道,当时中央政府只管确定财赋征收原则以及需交纳的总量,不管情况发生多大变化,这原则与总量轻易是不变的。于是,地方政府必须想出许多“变通”办法,才能艰难地保证任务的完成。胡氏把地方政府为此备尝酸甜苦辣的财税改革的滋味,写得入木三分,使后人对地方基层执行的艰困有了感性的认识。像这样的内容一般不会出现在国史里。
再如崇祯《松江府志》,总纂为知府方岳贡,主编为陈继儒。方氏耿直有血性;陈氏则为松江文儒界领袖,人望极高。方氏的序文很特别,径直写道:“松(府)赋烦役重,征者、编者(编者注:收税和编税册的)不能去其太甚,且或甚之。中人之产,一经践更(编者注:交税服役),身非我有,遑问田产?”为士民生计之难大叹苦经,既揭露吏胥衙役吃里扒外的可恶,也委婉诉说中央与地方分成不合理,松江府财税负担过重。陈氏则在赋役篇之首,摆事实,讲道理,细述并解析松江府赋役是如何愈后愈重的历史沿革。这些在国史中都是见不到的。
所以,在我看来,地方志最大的特点就是为地方说话,反映地方民情民意,这是和国史最大的区别。
编纂方志的过程
记者:历史上修地方志的过程一般是怎样的?
王家范:地方志的编撰不是一两年的事,最短的也需要三五年,像黄炎培主纂的《川沙县志》,从民国2年(1913年)起始编纂,一直到民国25年(1936年)完成,整整编了20多年。
这本《川沙县志》的序言中这样写道:“修志者,地方之事也,志久失修,疆域、户口、田赋、学校诸要政,代远年湮,见闻舛误,耻莫大焉。”可见,修志是地方上的一件大事。一般有能力、有文化、有志向的县官觉得本县方志有几十年时间未修了,世相变迁那么多,就会下决心组织修志。而具体主持修志的,皆为当地公认的著名人士、社会贤达,比如黄炎培时任江苏省教育局局长,虽公务繁忙,但他欣然出任《川沙县志》主纂之职,并亲身参与田野调查。
记者:当年的田野调查是如何展开的?
王家范:据统计,在这本《川沙县志》的前言部分,共收录了62名采访员的名单,他们实地走遍了川沙县城和所有乡村进行调查。比如,民国18年4月27日,黄炎培在川沙县调查后亲笔写下的实录:“大都夫妇两人,三个幼童帮助,可种10亩田,但农忙时,仍须雇工。工资每天0.4元,饭须优待,又是0.4元。种棉着重去草,俗名‘捝花’,有雇工的,也有包工的。大约每亩雇工费,至少须以3元计,种稻灌水,用脚踏车的渐少,因人工太贵。大多用牛车,牛每头约100元,食料如棉饼、稻草,年约30元,牛车、船只及一切器具,约130元,常年修理抹油,约又须20元。不养牛的农家,如有田10亩,4~5亩棉花,尚可自种。5亩种稻,必须分种于养牛人家。”就是通过这样挨家挨户的调查,黄炎培最后得出结论:“测量所及有61户,共田971亩,农民一年净得收入共9969元……照以上收益统计,每亩平均仅得10元有零,则八口之家,给他10亩田,亦且不能过活。”其调查之精之细,不得不让人由衷钦佩。这本《川沙县志》中,还加入了道路交通、工业、电气事业、卫生、慈善、司法等全新内容,面面俱到,呈现出一幅鲜活生动的社会生活全景图.
方志中窥见吏治
记者:读旧方志,还会发现其有较大篇幅是为好官、清官立传的。
王家范:各种地方志的体例大多类似,但在分类、篇目的标题和内容上有各显神通的余地,少数的还别出心裁,在个性化创造方面很是出彩。总体上地方志主要分两大类,除各类专门“志”之外,就是人物“传”,这其中包括为好官、清官立传。这里,我想特别说说知县。一县之长,“七品芝麻官”,现在的人不怎么看得上,但古代却不是这么看的。从皇帝、宰相、尚书到乡贤、文人,他们说的比较一致的是:若县令做得好,县县如此,定邦安民,天下何愁不治?从中央到地方,官员一大堆,不胜其多,只有知县才是真正的“亲民之官”,直接面对老百姓。因此,在地方志中,对做过好事、办过实事的县令,都毫不吝啬地予以表彰,有的还立祠堂纪念。这么做,意图十分明显:希望后任知县“发扬传统”,做个好官,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记者:树立榜样,激励来者,地方志还承担了正面引导的作用。
王家范:是的。美国史学家史景迁写过一本故事体史书《王氏之死》,说的是康熙初年山东郯城县令黄六鸿在任时发生的故事。王氏是农民任洪的妻子。她可能因忍受不了生活的贫困,离家出走,后又突然归来。任洪既恼怒妻子,又怀疑邻居高某引诱王氏,就杀妻移栽,诬告高某为奸夫。幸好黄六鸿精明强干,发现种种破绽,成功侦破此案,避免了一件可能发生的冤假错案。据此案,他还引申出一条法律伦理,意思说,如果证据不足,千万不可搞严刑逼供,更不能容忍轻易判人死罪。当然,黄六鸿的政绩不止于此,对此在乾隆《郯城县志》里有详细记载。可见,这位在立功立言上作为超群的县官,就是靠地方志得以青史留名;乃至350多年后,连美国史学家也对其赞叹不已。
记者:“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做一名有政绩的县令,能断案还是远远不够的。
王家范:审案确是县官的日常工作,但也只是其中一项。全县的事情,千头万绪,事事须由县官做主,不胜其烦。从宋元明开始,过来人为准备做官写的“任职指南”(编者注:统称“官箴书”)逐渐多了起来,大概就是看准了这个市场需求。例如《初仕要览》《州县须知》《牧令须知》之类,从京城候选直写到卸任交差,事无巨细,逐一交代,很是实用。建议现在做官的,除方志外,也可以找些“官箴书”来读读,都是古来的经验之谈啊。凡有思想高度的“官箴书”,在交代所有事务之前或之后,则必强调县官的好与不好,办事干练有成效固然重要,但人品端庄,有一颗仁爱之心,更是根本的根本。
记者:从地方志看历史上的官场体制,您认为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王家范:中国古代的官制,呈倒金字塔形,上大下小,县一级的行政设置极为简陋。从秦汉到明清,官制的演变,最大的弊病,历史学家吕思勉曾一针见血说过:治官之官越来越多,而治民之官越来越少。直到明清,县衙门正式有俸禄编制的官吏也不过十来人。事务繁多,又不肯放手让基层自治,这就逼得县府只能大量添设编外人员。以乾隆《吴江县志》为例,我曾经通过其财政收支细则作过统计,发现编外人员有所谓“选役、编役、长役、赋役”四大类,总计竟达10000余人。过去有人拿古代县政府与现在的县政府比较,说古代县政府如何精简,显然这是没有好好通过方志去做具体调查分析,不了解真实情况的错误结论。
地方官府既要完成特定向中央交纳财税的任务,维持好社会治安,又不容许挪用国家财税,生出地方债务。因此,官府给予编外人员的生活补贴极微,以致他们只能靠“灰色收入”来夯实生计。造成的现象是,贪官跟这些人里通外合,清官打击吃里扒外的恶行。但再怎么打击,事务究竟是精简不了的,无奈只能不断换人,却不过是故态复萌。因此,不少方志的编者在序言或篇首引言里,屡屡感叹“扶得东来西又倒,何日方能除恶务尽”?
记者:如何肃贪倡廉,从旧方志中可以读到什么值得借鉴的经验或教训?
王家范:曾经有人问过我,方志里有没有专设“贪官”一栏?这是不可能有的。但讲述清官事迹,实际已经将贪官作为反衬,这是中国特有的春秋笔法。另外,在卷末“杂闻”或“佚事”里,有时也通过民众受害的一些故事,曲折反映出官吏的贪腐情况。
被康熙帝亲谕“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龙,其反贪禁腐的事迹,乾隆以来的苏松府、县志,莫不做突出报道。《松江府志》“名宦传”称于任上“贪墨吏望风解绶,豪猾迁徙境外,奢侈僭逾者亦皆敛戢。”姚廷遴是亲眼见过于成龙的,在他的日记里曾经提到,被于成龙抓的江南江西两省的贪腐知县官就有20余人,青浦县官也在内。
但在于氏去世十多年后,上海县就又出了一个极恶的贪官陈善。姚氏在康熙32年到35年的日记里,用了不少篇幅记述其贪赃枉法的恶行,称其“贪酷无比,上海百姓不意又遭此恶劫”。
康熙35年,上海各乡遭受严重风灾,灾饥民万人。陈善不仅不加以有效赈济,还严酷逼令百姓限时交足钱粮,动辄施刑。12月初,“有人将陈知县劣迹贴到苏州、松江,府城、省城遍地俱有。”次年5月,民变最终爆发,愤怒的民众拥进(陈县)私宅门外,大骂尽畅,然后一齐涌进他用贪赃买进、大加扩建的花园别墅,放火焚烧。陈氏别墅极尽豪华,金银财宝、书画古董玩器无数,烧至第二天下午,火犹未息。
历史告诉我们,靠清官整治贪官,老百姓当然是拍手叫好,但若是光靠苛察,可以起到威慑作用,使贪腐行为收敛一时,却保不住长久。所以说,肃贪倡廉,还是应该建立有长效机制的制度保障。古人在这方面做得并不成功。我相信今人有更高的智慧,一定会比古人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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