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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麒:傅斯年图书馆藏内阁大库档案中的徐松资料
来源:社会史 作者: 社会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27

傅斯年图书馆藏内阁大库档案中的徐松资料

 

朱玉麒


 

编者按:本文原载《西域文史》第十二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年,289—306页。

  

清代嘉道年间的学者徐松(1781-1848,字星伯),于嘉庆十年(1805)考中进士,曾经担任翰林院编修,十五年,简任湖南学政,十七年,因事遣戍伊犁,二十五年赐环。道光年间,又先后担任内阁中书、榆林知府等职。通籍之后的这些重要履历,在机构完备、文牍有序的清代政府机构档案里,都会留下记录。因此,查询宫中档案,更是从事徐松生平研究的重要途径。笔者在撰写《徐松与〈西域水道记〉研究》之际[1],适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一档馆”)的档案文献陆续开放,因此得以利用其中资料,对其遣戍经历和前后任职多所补苴。

一档馆开放的全宗档案里,记录徐松事迹的材料,出现在内阁、军机处、宫中档等三个全宗里,但是一档馆所藏,并不是今存这些清宫档案的全部。以内阁大库档案为例,光绪二十五年(1899)以来,因为库墙倾倒修建,庋藏在内阁大库中的部分书籍、档案被移放在外。其中档案部分装袋移出,辗转存放于国子监中。清帝逊位之后,民国教育部在国子监设立历史博物馆,这些档案移交该馆保管,并随其迁移到午门。1921年,教育部和历史博物馆因为经费困难,移出档案中不太完整的部分被分装约八千麻袋,卖给同懋增纸店重造粗纸,幸得罗振玉花重价买出,其后大部分转手于李盛铎。1929年,中研院史语所从李盛铎处买下了约七千麻袋左右的内阁大库档案,大部分于1936年迁运南京,成为今天台湾中研院史语所傅斯年图书馆(以下简称傅图)藏31万件内阁大库档案(以下简称“傅图内阁档”)的基础[2]

傅图内阁档的整理与公布,也一直在不断推进。如目前我们可以通过“中央研究院暨国立故宫博物院:明清与民国档案跨资料库检索平台”的网页,查询到内阁大库档案每一件档案的著录信息。不过,想要看到相关档案的影印图版,仍须获得账号或前往中研院及其相关共享单位,才能得到授权。笔者在撰写《徐松与〈西域水道记〉研究》时,即曾搜寻到其中与徐松履历相关的部分档案,但是无法获得完整的细节,只能通过其内容提要在书中作出备注[3]

今年3月至5月间,笔者获北京大学人文基金资助,并得到史语所的访问邀请,在傅图获睹内阁档的完整影像资料,并列印细读相关档案。兹将所获徐松资料录文整理如下,并作分析,俾与拙著《徐松与〈西域水道记〉研究》公布之一档馆相关资料互相发明,使徐松生平履历的细节更为清晰。在此谨向史语所开放内阁档的公器精神、王明珂所长的热情邀请、傅图工作人员的敬业服务致以谢意。

 

一、吏部为新进士授职事

 

本件档案登录号196949-001,题名“吏部为新进士授职事”,系史语所明清档案工作室所拟。该工作室于各件档案还著录有责任时间、责任者、内容提要、登录号、高广、文件别、文本、文向、版本、附件、质材、装潢、保存状况、类型、语文等各种信息。本件内容提要云:

嘉庆十年五月八日,吏部移会稽察房新科进士一甲三名彭浚徐颋何凌汉业经授职外,徐松等著改为翰林院庶吉士,补行朝考之吕子班等均著分部学习等因奉上谕一道。

正是因为提要中出现“徐松”名字,才使得笔者得以从31万件档案中检索确认此件文书与徐松生平相关者,以下各件也都以此为据。如此,则未能在提要和题名著录中出现“徐松”字样而有关徐松的档案,恐仍被遗漏。对于档案文献出现研究对象姓名的全文检索,须得文献原本的全方位数字化处理,方能实现。不过,以徐松为档案主体的文献,基本应该为著录所包含,于此应该感谢明清档案工作室数据化加工的贡献。

作为完整的档案文书,本件有正页和粘单组成,题写档案名称和签收日期等丰富的文书内容的正页,是明清档案工作室著录本件文书信息的基础。该正页是一个简便的折式文书,首开一面正中,有大字题书“移会”二字,说明了该文件的性质是中央机关之间的平行文书。嘉庆《大清会典》所谓:“通政司、大理寺行文,除各部院用咨外,余皆用移会;六科、各道、内廷各馆、内阁典籍厅、稽察房、中书科等处,与各部、院、寺、监行文,均用移会。”[4]“移会”二字上方,书有“察房”、“吏谕”字样,下方则书有“新科进士□□授职等由”、“五月初八日”字样,根据下面抄录的正式移会文字,可知这些是稽察房收到吏部抄出上谕移会后记录下来的收到日期和更为简洁的提要文字(图1)。正式的移会公文,则书写在“移会”二字的左侧:

吏部为移会事。嘉庆十年五月初五日,内阁抄出新进士授职奉上谕一道。相应抄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粘单一纸。

右移会

稽察房

图1、《吏部为新进士授职事》移会折封

 

这是一件例行公事的文书。根据清代政务文书的传送程序,这件文书是由都察院所属的六科值日给事中领出内阁所存皇帝上谕正本,而分发吏科进行抄录,并交出吏部,再由吏部移会稽察房的[5]。稽察房是内阁的下设机构,掌稽察各部院对遵旨议覆事件的执行情况,嘉庆《大清会典》“稽察房”条云:“掌覈各部院已结未结之事。月终则汇奏。(各部院遵旨议覆事件,由票签处传抄后,稽察房按日记档,俟各部院移会到时,逐一覈对,分别已结几件、未结几件,每月汇奏一次。)”[6]而新进士授职属于吏部执掌范围,因此由吏科抄出交稽察房,正是程序所规定者。其中的粘单,是上谕的正文内容:

嘉庆十年五月初五日,内阁抄出:初四日,奉上谕:新科进士一甲三名彭浚、徐颋、何淩汉业经授职外,徐松、李兆洛、石葆元、张聪贤、孙尔准、王珙、姚元之、谢崧、程德楷、盛唐、程家督、史谱、董桂敷、章汝金、汪全德、孙源湘、马瑞辰、童璜、胡敬、邵葆钟、潘际云、苏绎、彭邦畴、于克家、葛宗昶、李可琼、蒋诗、聂铣敏、费卿庭、吴遇坤、顾寅、张锡谦、陈鸿墀、何彤然、徐鉴、倪思莲、张志廉、程伯銮、汪汝弼、王德本、曹芸缃、陈玉铭、李建北、周尚莲、邱煌陈宗畴、翟锦观、和桂、程元吉、何增元、鲁垂绅、姚原缓(绂)、周寿椿陈俊千升长、胡承珙、李黼平、觉罗宝兴、许绳祖、郭承恩、龚元鼎邹植行、宗室崇弼、钱人杰、叶申万、张光焘、帅承瀚、穆彰阿、徐学秦基、徐铨、黄步堂、平志、萧朗峰、张濂堂、色卜星额、严烳、崇绶、刘谦、元淦、何承先,着改为翰林院庶吉士。补行朝考之吕子班及秦绳曾、程家祥、蒋策、王廷浚、那丹珠、那清安、朱为弼、汪继培、童槐、吉禄、尹佩棻、宗室德遐,均着分部学习。吴玉堂本系兵部候补主事,着以该部主事即用。杨嗣曾、向肇嶐、刘绍琯、余光超、吴宝裕、徐玉立、吴存楷、蓝桂、张秀芝、林庆章、凌泰交、邓应熊、郭泰成、王寿、冯春晖、习家驹、杨欲仁、王允楚、雷长春、郑祖琛、骆应炳、周阶平、吴淞、甄士林、奚大壮、王炘(圻)、邓传安、王大同、钱楙勋、诸嘉乐、刘广澍、欧阳敬、王森文、时铭、黄承吉、敏登额、冯锡、程晋、李荫枢、翟凤翱、缪庭槐、万希煜、牟安儒、何诒霈、邓方城、王铨、符鸿、王泉之、张崐、叶以倌、刘铭常、陈三立、石长甲、吉钟颖、宋宜福、白钟岳、王椽、张范东、韩履宠、张之昶、段克莹、丁兆祺、郭志青、达春布、魏刘坛、易含章、吴沆、王鋆、包棻、林家和、徐钧、颜廷彦、王作肃、邹绍观、陈周书、熊士鹏、傅廷兰、温炘、辛炳晟、张树勋、牛霆、张际熙姚宝煃、习家騋、苏廷棻,均着交吏部签掣分发各省,以知县即用兰策本系捐纳候选同知,着交吏部掣省分发,以同知即用着归班铨选。钦此。

这件上谕,是对嘉庆十年乙丑新科进士及当年补行朝考者的任职安排。文书有部分文字残损之处,可以根据《清实录》的记载予以补正[7]。不过,《清实录》记载嘉庆年间的事情,是在仁宗去世后的道光年间,由实录馆的馆臣据前朝档案编纂而成,其形成时间反在本文书之后。

徐松作为众多授职新进士的一员,所以能在简短的内容提要中被提及,是由于他在新科进士中特殊的名次。按照清代进士考试的常规,一甲三名进士在放榜之后即行授官,状元授予翰林修撰,榜眼与探花授予翰林编修之职[8]。二甲以后的进士则需要经过殿试后的朝考,根据殿试和朝考的综合排名,选成绩优异者授予翰林院庶吉士,列次等者用为各部主事、中书或地方知县。徐松在乙丑科的殿试中获得二甲一名、朝考中获一等二名,因此综合排名仍为一甲三名进士后二百多人中的卓然独秀者,从而成为引见后授职的排头。

傅图内阁档中与徐松有关而年份最早的这件文书,记录了徐松走上仕途的第一步。

 

二、湖南学政徐松坐名敕书

 

本件档案登录号105777-001,为云龙版框纸本卷轴,高广56.8×175.7厘米,满文、汉文双语书写,汉文左行,满文右行。兹录汉文如下:

敕提督湖南学政、翰林院编修徐松:自古帝王治天下,率以兴贤育才为首务。稽察前制,学政用词臣,督率之任至重也。近来士习未变,文事未彰,良由督学各官不能仰体朕意。今特命尔前往湖南提督各府州县学。尔尚端轨仪,崇经术,勤劝课,严坊刻,振维新之典,革积衰之弊,毋尚华而遗实,毋避怨以市恩,俾士有真才,国收实用。湖南,人文所萃,尤宜加意作新,多方鼓励,以称朝廷培植人材至意。所属道府州县及提调等官,凡关系学政者,听尔据实考核。其礼部提准申饬事宜,当著实举行。向有传谕严禁考试情弊,尔当恪奉遵依。至于本处督抚,各有攸司,不得互相于预。如遇公事交接暨文移往来,俱照平行。其布、按二司接见礼仪、往来文书,有干系学政者,俱照学院衙门例行。尔受兹委任,务严绝情面,一乘虚公,振拔孤寒,澄汰污贱,教士有程,取文有法,俾士风丕变,时尔功。如或蹈常袭,违命旷职,亦惟尔罚。尔其慎之,故

嘉庆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钤印“敕命之宝”)

本件文书属于皇帝下达诏令文书中的敕谕或敕书文件,“敕书是以皇帝名义授给地方重要文武官员的凭证文件,其中规定各该官员的职权范围和任职要求作为明确责任和行使职权的法律依据。”[9]根据官员级别的高低,分为坐名敕书和传敕两类,乾隆《大清会典》称:“外任官督抚、学政、盐政、织造、提督、总兵等官,撰给坐名敕书;布政使、按察使、道员、运使及副将、参、游等官,止给传敕。”[10]坐名敕书的内容,根据官员的职责,撰为程式性的套语,对照傅图内阁档中另藏徐松伯父徐立纲(1735—1803)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授予安徽学政的坐名敕书[11],即可知其雷同之处。

虽然如此,坐名敕书却是非常重要的身份和权力象征,因此制作考究、费时较长,在由内阁完成满汉文的书写和钤盖“敕命之宝”之际,受命出任的学政往往都已经在地方履任,故敕书多由宫中提塘官邮递出京,寄达本人。本件文书题署的日期是“嘉庆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而根据一档馆藏宫中档徐松《奏报到任日期并谢恩事》的文书[12],徐松于嘉庆十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即抵达长沙府,接任学政关防并书籍文卷,三日后便上奏了到任情形。可见这件坐名敕书的敕谕是在其接任之后才由京中寄递前来。

按照清代的规定,颁给下级官员的传敕只列官衔,并不具名,因此任满后不必缴销,而是转交接任者收掌即可。颁给高等级地方官员的坐名敕书,则须在任满之后缴送六科查验销号,送交内阁保存。我们能够在内阁大库档案中获睹这一文书,是早为清代文书档案的流程所规定了的。不过,徐松的这份坐名敕书,显然在其嘉庆十六年底因赵慎畛参奏、由初彭龄查办而被革职拿问时,未及任满,就缴送归公了。

因此,这件展示徐松在而立之年春风直上的坐名敕书,到达的时间落在其任职之后,收回的时间却早于其任职的可能期限,预示了徐松此后蹭蹬的仕途经历。

 

三、礼部为学政徐松考试勒索事

 

本件文书档案登录号137140-001,明清档案工作室的著录信息遗漏题名;根据其格式,定拟如上标题。该文书也是一份带有粘单的纸本折件,正页折封题大字“移会”,正页上书“礼”字,左右题:“初彭令(龄)等奏审明湖南学政徐松考试勒索等款定拟一折。二月初三日。”左边折页书移会文字:

礼部为移会事。仪制司案呈:嘉庆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内阁抄出钦差侍郎初  等奏审明湖南学政徐松考试勒索及出题割裂并发卖武童弓箭等款定拟一折,奉朱批:刑部议奏。钦此。钦遵到部。相应抄录原奏,移会稽察房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粘单一纸。

右移会

稽察房

 二月  日

明清档案工作室在著录信息中的责任时间记作“嘉庆17年2月?日”,当系根据移会文字未予填写日期的残缺部分作出的标注。其实这份移会文书的责任时间,应该根据稽察房收到文书后在“移会”封题上标注的“二月初三”作为其最后责任日期。下一份文书《吏部为学政徐松考试勒索事》明清档案工作室标注责任时间为“嘉庆17年2月5日”,即照此例。

粘单一纸,抄录移会文字的全部内容[13]

内阁抄出:    臣初彭龄、臣广厚跪奏为审明定拟具奏事。窃照给事中赵慎畛参奏湖南学政徐松考试勒索及出题割裂并发卖武童弓箭等款。臣等钦遵谕旨,请将徐松革职拿问,同讯出大概情形,业经恭折奏闻,一面檄调宝庆府知府及教官来省质讯在案。嗣据该府柳迈祖、邵阳县学教官周世举于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到省,臣等即提集犯证,隔别研讯。

[如]原参徐松按试宝庆乘轿进棂星门、士子纷议不服、经提调官惩责轿夫始息一节。审据徐松供称:是日天雨,轿夫并不在下马牌住轿,伊因轿帘放下,未经查知,直至角门檐下住轿,始行知悉,当将轿夫呵斥,并无坐轿进棂星门。质之宝庆府知府柳迈租、县学教官周世举,亦称棂星门向来不开,出入俱由角门,学政都从下马牌下轿,步行入角门。士子见学政在角门檐下始行住轿,不知系轿夫错误,颇有谈论,并无纷议不服、将轿夫责惩始息之事。

又原参各府州县每学发交排律经文一百二十册,派价转重、教官赔累难堪一节。讯据该学政家人刘贵供称:伊主刻有《经文试帖新编》一册,每到各府州考试时,[发]交教官卖给生童,大学一百四十册至一百二十册,中学七八十册至四五十册,小学二三十册不等。每册取工价银三钱六分,伊主原吩咐教官听生[童]自愿购买,如有不愿买者,即将原书缴还,不必勉强。共考过六府三州,发过书四千零一十册,各教官缴还书一千六百三十册,实卖出书二千三百八十册,收过元丝市平银八百五十六两八钱,除每册工价银一钱六分共工本银三百八十两八钱外,实得余利银四百七十六两。至发过长沙府学一百四十册,长沙、善化二县学各一百二十册,三学教官缴价时,原说书已发完,有几名未缴(交)价,系该教官先行垫缴,伊主并无抑勒赔垫。质之长沙府、县学教官,据称徐学政分发书籍,原有生童不愿购买不必勉强之语,但生童中贫苦者多,内有已经散给未经交价者,伊等先措银垫缴、随后向生童收回是实。臣等查该学政考过已有六府三州,恐发卖书籍不仅二千三百八十册,其所得余利亦断不止四百七十余两,随提徐松严行究讯,据称:我刻有《经文试帖》发售生[童]取利,实属糊涂妄为,但刊刷书籍,实止六千册。除卖出二千三百八十册外,其各学缴还一千六百三十册,并其余各书,俱现存署中。至每册实需刊刷工价银一钱六分,我止得余利银四百七十六两,有工匠可质等语。臣等随提工匠质讯,并吊取所存书册,与徐松所供相符。

又原参招发(覆)取列优等生员,每于点名前各缴钱数百文一节。据该学政家人刘贵、承差周琪供,系该学政考取各学生员在一等前列者,欲将文字选定刊刻,令每人各缴刊价钱二百文。计考过六府三州共六十二学,每学取[钱]六七百文不等,统共收钱三十七千八百文,余(除)买黎版(梨板)用去钱九千九百文外,刘贵现存钱二十千,周琪存钱七千九百文。因该学政未将文字选定发刊,是以此项钱文尚存,并未侵用。臣等恐不止此数,摘传长、善两县学前列优等生员质讯,据称每名实止缴钱二百文,尚有不能足数者,与刘贵等所供相同,此外实无多索。

又原参加增红案陋规至十数两、恐人不遵悬牌示谕一节。讯系该学政家人刘贵起意,与同主家人杨元及书办唐联芳、已故书办谢汉韬、承差蒋谦商允,因红案陋规已奉例禁,无钱使用,令蒋谦向新进童生覆试时讨取喜钱,内中有给有不给,所给钱数自一二千文及五六百文不等,并无索取十余两之多。前后考至六府三州,共得钱六百六十余千文,刘贵分钱二百四十余千,杨元分钱一百六十千,唐联芳分钱一百二十千,谢汉韬分钱一百千,蒋谦分钱四十千。该学政并不知情,亦无悬牌示谕之事。臣等查该家丁刘贵与书办唐联芳等内外交通,索取喜钱,至六百余千之多,该学政徐松何致漫无觉察?且徐松发卖书籍,尚图取利,岂独[于]此项钱文毫无入己之事,难保非授意勒索,阳托喜钱为名,隐蹈红案陋规旧习,不得不切实根究,随提该学政严讯,据称:刘贵等索取喜钱,我实[在]并不知情,如果我欲图加增红案陋规,授意勒索,难瞒众人耳目,求传各学教官、廪生、生员质审。臣等随传长沙府、县学及邵阳县教官,并摘传廩生及新进生员等查讯,据称:实止家人、书役讨取喜钱,并非徐学政加增红案陋规。果有其事,何肯代为隐饰。似尚可信。

又原参每县发备卷二三十名,每名索取数金,准作佾生一节。据该学政徐松供称:定例每学额设佾生三十六名,我到任后,查各学佾生多有缺额,随于考取童生备卷內,挑取数卷,传令到案验看奖赏,以示鼓励。至牌示教官,传谕各该童静候奖赏,不得先行回归,如不到学每(报)名,毋许入册充佾。原要本童到案验看,以杜假冒顶替,并非希图需索。惟不遵谕(例),由州县会同教官考选,这是我错处。等语。

又原参纵容家丁凌辱士子,指斥为苗子,即出“子曰苗子”题目一节。不特该学政坚称出题本属无心,并非有意讥诮,即讯之教官等,亦止称该学政场规至(过)严,并不派教官监场,专派家丁查号。见有生童交头接耳、出号行走,即扭禀罚跪,是以士子多有怨望,并无非礼凌辱、并斥为“苗子”情事。

又原参考试教官及招覆新生卖给熟食索钱一节。讯系家人(丁)刘贵每逢考试教官,预(豫)备熟食点心,送给各教官,赏银一二钱不等。并茶房吴八、刘六先期买备点心,放在考棚,卖给招覆新生,虽较寻常买价稍昂,为数尚属无多。

又原参考试武童,强取弓箭、仍复发卖一节。审缘轿夫张勇见武童射箭时[14],箭拔(枝)落靶,随同熟(执)事人役大家抢(捡)拾,该武生(童)等多有用钱赎取,每支(枝)七八文不等,并未抢弓。

至原参出题割裂经文一节。据该学政供称:为防闲生童抄袭旧文起见。但如“緅絺(饰)”、“宝(室)车”、“至于犬”、“不畜牛”、“驷不及舌至虎”、“南宫适出至东里”等题,虽系防闲抄袭,实属割裂句读,有乖文体,殊失命题课士之道。

以上各款,臣等逐一推鞠,反覆研审,似无遁餙(饰)。该学政徐松无可置辨(辩),惟称:我蒙皇上天恩,简放学政。不知检束,出题割裂文,违例滥准佾生,不派教官监场,于家人、书役、轿夫籍(藉)端勒索,毫无觉察,既令优等生员出钱刊刷试卷,又将自己书籍散买(卖)渔利,实属辜负天恩,只求将我从重治罪,还有何辩。各等供。据此,查律载“监临官挟势将自己物货散与都(部)民多取价者,[计]渔(余)利准不枉法论”;又“不枉法赃折半科罪”;又“名例称准,但准其罪,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又律载“官吏非因公务科敛人财物入己者,计赃以不枉法论,无禄人,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各等语。此案,学政徐松除出题割裂文义,违例滥收(取)佾生,不派教官监场,及失察家人、书役、轿夫勒索喜钱,散卖熟食,抢拾箭枝,并令优等生员出钱刊刷试卷各款,或咎止降罚,或赃非入己,均属轻罪不议外,其将书籍分派教官,转令生童购买,除去工本银外,计得余利银四百七十六两,应依“监临官挟势将自己物货散与都(部)民取价者,计赃准不枉法论,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该学政卖书渔利,种种失察,又复任意派令家人查号,割裂命题,以致士论沸腾,实属猥鄙不职。徐松前已请旨革职,应请发往新疆效力赎罪。

家人刘贵充当长随,与在官人役无异。因红案陋规久奉例禁,辄起意串同书差唐联芳[等]向新进童生索取喜钱,统共计赃至六百六十千之多,实属胆玩;查索取喜钱,非因公务科敛,应以不枉法论,该犯分得赃银二百四十余千,折半一百二十两。刘贵除起意散给教官熟食索取赏银轻罪不议外,应照“官吏非因公务科敛人财物入己,计赃以不枉法论,无禄人,杖一百,流三千里”律,杖一百,流三千里。书办唐联芳分得钱一百二十千[15],折半六十两,应依不枉法赃六十两,杖七十、徒一年半,无禄人减一等,杖六十,徒一年,定地发配承差。蒋谦分得钱四十千,折半二十两,应依不枉法赃二十两,杖八十,无禄人减一等,杖七十,折责发落,仍革役。谢汉韬分得钱一百千,业经病故,应毋庸议。茶坊吴八、刘六向新进生童(童生)散卖点心,取利虽为数无多(几),亦属不合,应与抢拾武童箭杖(枝)卖钱之张勇,均照不应重律,杖八十,折责革役。张勇递籍管束。承差周琪向优等生员索钱刊刷试卷,系该学政徐松主使,且赃未入己,应请宽免。以上各赃出钱人,并未首告,且散处六府三州,不能一一给还,应照数追出,入官充公。逸犯杨元缉获另结。

再,红案陋规,已奉谕旨饬禁,虽不敢公然勒索,但学政家人、书吏籍(藉)称喜钱名色,索要钱文,亦恐日久弊生,复踵故辙。臣等即严行申禁、有犯立惩,以期永绝弊端。

除供册咨部外,谨将审明定拟缘由,合词恭折驰奏,并徐松亲供,敬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训示[施行]。谨奏。

嘉庆十七年正月十九日,奉朱批:刑部议奏。钦此[16]

徐松在湖南学政任上,于嘉庆十六年底遭到赵慎畛参奏“考试勒索及出题割裂并发卖武童弓箭等款”,嘉庆皇帝敕命初彭龄查办。这件文书抄录了初彭龄在嘉庆十七年正月初七日从长沙上奏的徐松案件审查、拟罪奏折,以及嘉庆皇帝在正月十九日的朱批意见,由礼部移会稽察房。礼部的主要职能是主管朝廷重要典礼、全国学校和科举考试,以及藩属和外国往来之事,嘉庆《大清会典》所谓:“掌考五礼之用,达于天下,以赞上导万民,凡班制论材之典,达诚致慎之经,会同职贡之政,燕飨饩廪之式,百司以达于部,尚书、侍郎率其属以定议。”[17]徐松担任学政这一派委在一省地方文教的首席长官,自然与礼部职能有重大关联,因此由礼部作为相关的职能部门而移会稽察房,以便后者监督此案的议奏结案。

这一文书抄录初彭龄原奏全文,从时间上看,是在嘉庆朱批八日后的的正月二十七日,从内阁抄出交送礼部,礼部于二月初三日移会稽察房者。完整的移会文书让我们了解徐松勒索案件在各部院之间的流转,而抄写的文字遗漏、错误种种,也使我们认识到抄转过程中的失真情况。

在以往的研究中,只有陈垣先生的《记徐松遣戍事》据军机处录副本附录了该拟奏文字[18],除了抄录过程中产生新的文字错误外,对于徐松家人刘贵等处分的拟奏文字及对红案陋规的意见,从“家人刘贵充当长随”至“以期永绝弊端”一段,悉数未录,亦未予说明,容易误解为这一抄录文字即是拟奏的全部;笔者撰《徐松与〈西域水道记〉研究》,限于体例,亦仅摘录全部奏文的拟罪判决文字[19]。此次据一档馆本做出校勘,全文录呈,以见初彭龄审办徐松案件之全豹,并为下揭《湖南巡抚为王臣勋等应追入官赃银屡追无完等案》文书张本。

 

四、吏部为学政徐松考试勒索事

 

本件文书档案登录号137140-001,也是一份带有粘单的纸本折件,正页折封题大字“移会”,正页上书“吏”字,左右题:“初彭令(龄)奏审明湖南学政徐松考试勒索等情一折。二月初五日。”左边折页书移会文字:

吏部为审明等事。考功司案呈:内阁抄出初  等奏前事,等因。除移咨刑部核覆完结外,相应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粘单一纸。

右移会

稽察房

嘉庆十七年二月   日

(此处有签署人名)

粘单一纸,抄录移会文字的全部内容:

内阁抄出初  等奏:窃照给事中赵慎畛参奏湖南学政徐松考试勒索及出题割裂并发卖武童弓箭等款一案,该学政徐松无可置辨(辩),惟称:“我蒙皇上恩典,简放学政,不知检束,出题割裂经文,违例滥准佾生,不派教官监场,于家人、书役、轿夫藉端勒索,毫无觉察,既令优等生员出钱刊刷考卷,又将自己书籍散(买)卖渔利,实属辜负天恩,只求将我从重治罪,还有何辨(辩)。”各等供。据此,查该学政徐松除出题割裂文义,违例滥取佾生,不派教官监场,及失察家人、书役、轿夫勒索喜钱,散卖熟食,抢拾箭枝,并令优等生员出钱刊刷试卷各款,或咎止降罚,或赃非入己,均属轻罪不议外,其将书籍分派教官,转令生童购买,除去工本银外,计得余利银四百七十六两,应作(依)“监临官挟势归自物货散与部民多取价者,计赃准不枉法论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该学政卖书渔利,种种失察,又复任意派令家人查号,割裂命题,以致士论沸腾,实属猥鄙不职。徐松前已请旨革职,应请发往新疆效力赎罪。谨奏。嘉庆十七年正月十九日,奉朱批:刑部议奏。钦此。

以上内容,也是对“湖南学政徐松考试勒索及出题割裂并发卖武童弓箭等款一案”审查、拟罪的报导。对照初彭龄《奏为审明已革湖南学政徐松考试勒索等款一案按律定拟事》,该文书撮抄了后半部分徐松认罪及初彭龄定拟徐松罪名的文字。如前所述,稽察房是“掌覈各部院已结未结之事”的,吏部则是文职官员的管理机关,嘉庆《大清会典》总括为:“掌天下文职官吏之政令,以赞上治万民。凡品秩铨叙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百司以达于部,尚书、侍郎率其属以定议。”[20]关于湖南学政被革职遣戍的案件,自然关涉到吏部对于任免文官的职责,由其移会稽察房,也是自然的程序。不过从礼部抄送稽察房的移会文书来看,作为学政的徐松考试勒索等款案件,似乎与礼部的关联更加密切,因此移会粘单所载文书悉数抄录初彭龄奏折,内容更为翔实。吏部的移会,只是一般性的过场。

礼部和吏部移会的这两份文字,注定了徐松前期仕途生涯的终结。

 

五、湖南巡抚为王臣勋等应追入官赃银屡追无完等案

 

本件文书档案登录号112196-001,是由湖南巡抚广厚上奏嘉庆皇帝的题本,是政府公文中奏疏类上行文书的一种,用满文和汉文两种文字书写。折封“题”字右上,有批朱“该部议奏”,右下有“廿二,刑,户”字样,当系提示下达刑部、户部议奏的标注。兹录题本汉文如下: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臣广厚谨题为详请核题事。据湖南按察使恒敏详称:案准刑部咨:入官赃贰拾两以上、给主赃叁拾两以上,监追壹年之久,勘实力不能完者,开具本犯情罪轻重、监追年月久近、赃数多寡,于年底汇题。等因。遵照在案。今查……又据长沙、善化二县详:一件遵旨等事已革湖南学政徐松考试勒索并发卖书籍渔利一案,刘贵所分钱贰佰肆拾伍千文照追入官等因,嘉庆拾柒年贰月贰拾柒日奉准部覆在案。今据长沙、善化二县详称:查刘贵名下应追入官赃钱贰佰肆拾伍千文,监追无缴,并经详咨该犯原籍著追。旋准直隶宝坻县覆称:提讯刘贵之母刘王氏并保邻胡宗荛坚供刘贵并无资产,实系赤贫,无力完缴,取结移覆,相应详情豁免。……各等情,由府到司。查得……又据长沙府详:据长沙、善化二县详称已革湖南学政徐松考试勒索并发卖书籍渔利案内刘贵名下应追所分钱贰佰肆拾伍千文屡追无完,准据直隶宝坻县查明,刘贵并无产业,委系赤贫,无力完缴。……各等情,均经取结加结,由府详请豁免前来。覆查杨百训、胡宗璜、刘贵、张大顺即詹义廷、王臣勋伍犯名下应追入官赃银,既据该州县等查勘,确实俱系赤贫,家无产业,亦无亲属,著追实系力不能完,与豁免之例相符。相应详情核题。等情。前来。臣覆核无异,谨会同湖广总督臣马慧裕恭疏具题,伏祈皇上睿鉴,敕部核覆施行。再查印甘各结,前经咨送,应请无庸重赍,合并陈明。谨会题请旨。

嘉庆拾玖年闰贰月贰拾日,湖南巡抚臣广厚。(钤印“湖南巡抚关防”)

题本正文之后,又有贴黄,是对本章正文的内容提要,其中省略了正文中县府详文的过程,直接引用长沙府的详文,提示了申请豁免追缴不完赃款的中心议题(图2):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臣广厚谨题为详请核题事。据湖南按察使恒敏详称:案准刑部咨:入官赃贰拾两以上、给主赃叁拾两以上,监追壹年之久,勘实力不能完者,开具本犯情罪轻重、监追年月久近、赃数多寡,于年底汇题。等因。遵照在案。今查湖南省……又据长沙府详:据长沙、善化二县详称:已革湖南学政徐松考试勒索并发卖书籍渔利案内刘贵名下应追所分钱贰佰肆拾伍千文屡追无完,准据直隶宝坻县查明,刘贵并无产业,无力完缴。……各等情,均经取结加结,由府详请豁免前来。覆查杨百训、胡宗璜、刘贵、张大顺即詹义廷、王臣勋伍犯名下应追入官赃银,既据该州县等查勘,确实俱系赤贫,家无产业,亦无亲属,著追实系力不能完,与豁免之例相符。相应详情核题。等情。前来。臣覆核无异,谨会题请旨。

嘉庆拾玖年闰贰月贰拾日,湖南巡抚臣广厚。(钤印“湖南巡抚关防”)

 

图2、《湖南巡抚为王臣勋等应追入官赃银屡追无完等案》题本贴黄

 

以上题本,是对嘉庆十八年分湖南省辖各府州县入官赃银监追不完案件汇总报请豁免的奏疏。共计汇总五桩案件,此处录文在刘贵前后所省略的,是与徐松无关的杨百训、胡宗璜、张大顺(即詹义廷)、王臣勋四名案犯的事件。

刘贵作为徐松家丁,在徐松的学政贪赃案件中,如前《礼部为学政徐松考试勒索事》的移会文书所揭,曾起意向新进童生索取喜钱、散给教官熟食索取赏银,得赃银二百四十多两。按照律例的规定,他被作为官家的吏员承担罪责,被判杖一百、流三千里,并缴还赃银入官。但是两年之后,刘贵的赃银并未能完缴。通过这一题本,可知这一期间湖南按察使府也曾屡次追缴,并曾行文刘贵原籍直隶宝坻县查明其家底,确属赤贫无产,而无力完缴。湖南巡抚衙门根据刑部所谓“入官赃贰拾两以上、给主赃叁拾两以上,监追壹年之久,勘实力不能完者,开具本犯情罪轻重、监追年月久近、赃数多寡,于年底汇题”的咨文,上奏了请旨豁免的题本。从中可见嘉庆年间对于贪赃案件的追缴过程。

该件文书,用工笔细书仿宋字。这是清初以来形成的定格,后来受到奏本楷书的影响,逐渐向楷书转化,甚至在乾隆二十九年正式下令题本一律使用楷书。从该文书写成于嘉庆十九年的时间来看,这一命令并没有被认真贯彻。

刘贵的下落,后来不得而知。在嘉庆十九年闰二月湖南巡抚上奏题本之际,被判流三千里的刘贵肯定早已离开了此地。他的主人徐松,也已经在流放地伊犁开始了踏勘西域的新人生。

 

六、汉票签为中书到任日期事

 

本件文书档案登录号144020-001,系移付文书。折封题“移付”二大字,并有标注记号。移付正文云:

汉票签为移付事。照得本处中书徐松于本月十三日经吏部带领引见,补授实缺。查该员即于是日到任任事。并该员到任日期并应行谢恩之处,相应移付贵厅转行吏户两部暨鸿胪寺可也。须至移付者。

右移付

典籍厅

道光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书华□

移付也是一种平行文书。发出和接收文书的汉票签处和典籍厅都是内阁的下属机构。汉票签处“掌校阅汉文本章、拟写票签之式”[21],后者指对本章中陈述事件拟定具体处理意见,供皇帝裁定。而典籍厅则是“掌章奏文移,(内阁行文各衙门,皆钤典籍厅关防,其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及内廷修书各馆、俄罗斯馆文移稿案,亦移付本厅借用关防。)治其吏役,收图籍之藏”[22],徐松在内阁汉票签处补授中书实缺一职,需要移会吏部、户部和鸿胪寺,如上所言,须“移付本厅借用关防”,因此有此移付文书的出现。

该件文书记录了在内阁中书任职的一个细节,即他曾于道光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由吏部引见,获得汉票签处内阁中书的实缺。徐松赐环回京后,曾于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获得内阁中书的起复[23],是其后期仕途的起点,其后直到道光十六年,获升礼部祠祭司主事、署祠祭司掌印[24],才告别内阁中书这一官职。在这十六年内阁中书任上的细节,过去并不清楚,赖有汉票签处的两份移付,我们得以知悉其在内阁中书的实缺,主要在汉票签处,期间也曾告假、销假,进进出出,多有辗转,这一点,尤其在下面的移付中表现的最为突出。

 

七、汉票签为中书徐松服阕到阁行走由

 

本件文书档案登录号175084-001,亦系移付文书。折封题“移付”二大字,左侧左行书写移付正文:

汉票签为移付事。照得本处中书徐松系顺天府大兴县人。中式嘉庆乙丑科进士。授职编修。因在学政任内缘事革职。二十五年十二月,奉旨以内阁中书用。于道光元年正月,到阁行走。三年四月,补缺。五年十月,告假。六年十月,销假。十二月,补缺。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丁母忧。今于本月二十六日服阕,到阁行走。相应移付贵厅转行吏户两部查照可也。须至移付者。

右移付

典籍厅

道光十年七月  日

中书李

汉票签付一件为中书徐松服阕到阁行走由存行

侍读管理典籍厅事 玉  文  有

委署侍读 德  常

总办档务 庆  舒  善  福

管档 瑞  恒  耀  烓  爱  德  台  怀  李  庆  崇  英  和  音  盛  崇  恒  西  台  保  文

值宿 福

道光十年七月二十六日

 

图3、《汉票签为中书徐松服阕到阁行走由》移付签收单

 

“汉票签付一件为中书徐松服阕到阁行走由存行”及以下文字,可能是附在移付文字后面的典籍厅签收单(图3)。按照典籍厅的收发规定,签单上事先恭楷列书“侍读管理典籍厅事”“委署侍读”“总办档务”“管档”“值宿”所有人员姓名的第一字,然后由当日实际签收人员在签单名下画押。这份文书的画押者,是“总办档务”下庆、善、福三人,“管档”下德一人和“值宿”福一人。因此这一移付较之前一件同类文书,保存的似乎更为完全。

该文书记录了徐松从嘉庆二十五年授职内阁中书十年以来出入于内阁的具体情况。其中“二十五年十二月,奉旨以内阁中书用”的记载,如前所揭,有《嘉庆朝上谕档》《清宣宗实录》等可证,但“于道光元年正月,到阁行走。三年四月,补缺。五年十月,告假。六年十月,销假。十二月,补缺。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丁母忧。本月(十年七月)二十六日服阕,到阁行走”,其在内阁中书前十年间的进进出出,均系本文书所独载者。“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丁母忧”,虽也有徐松《与徐鉴书》可参[25],而具体的日期,笔者曾据后者“弟于七月七日百日满,方能出门”,推断其嫡母乔氏卒于三月二十五日[26],今据移付,则当以三月二十八日为是。

 

八、翰林院为请充文渊阁直阁校理检阅事

 

本件文书档案登录号188997-001,是一份带有粘单的纸本折件,正页折封题大字“移会”,右侧书“印信”、左侧书“遵封”二小字,各有标注。正页右上角书“内”字,当系翰林院送交内阁的标记文字。左边折页书移会文字:

翰林院典簿厅为知照事。本院于十二月二十二日具奏,请充文渊阁直阁校理检阅一折。文渊阁直阁事奉朱笔圈出詹事府少詹事蒋立镛充补,文渊阁校理奉朱笔圈出翰林院侍讲福济、博迪苏,詹事府右赞善陈宪曾,翰林院编修郑绍谦、高树勋、高枚、李恩继,检讨谌厚光,编修郭道闿充补,文渊阁检阅奉朱笔圈出内阁中书颜以燠、徐松充补。相应抄录原奏,知照可也。须知移者。

计粘单一纸。右移

内阁典籍厅

道光拾伍年拾贰月  日

粘单一纸,抄录的是当时翰林院上奏请充文渊阁直阁校理检阅事的题本文字,其云:

奏为请充文渊阁直阁校理检阅事。伏查文渊阁直阁事,向设四员,以科甲出身之内阁学士、由内班出身之满汉詹事、少詹事、读讲学士兼充。又文渊阁校理,向设十二员,以内班出身之满汉庶子以下并俸深编检十员开列请充。又文渊阁检阅,向设六员,以科甲出身之中书人员由内阁移送到院请充。今出有直阁事一缺、校理九缺、检阅二缺,因请充补,谨照例咨取衔名,各缮清单,恭请皇上简充直阁事一员、校理九员、检阅二员。为此,谨奏。

本件文书是翰林院典籍厅移会内阁典籍厅的平行文书。翰林院是清代中央机构之一,“掌论撰文史之事,率在院之列而励其学行,以备任使,以充侍从”[27],是清代科举人才晋升之地,经由翰林院者多可入值内廷,或简放主考、学政之职,是清代文脉的主宰。翰林院下也设有典籍厅,职责与内阁典籍厅同。正是因为如此,用作皇帝讲经筵讲堂和典藏《四库全书》《古今图书集成》等大型图集的文渊阁,也归属于翰林院名下,其直阁、校理、检阅官的缺出,自然由其奏报请充,最后从内阁中书人员中由皇帝圈定了的颜以燠、徐松充补检阅官。这份知照,正是从徐松新任职的翰林院移会给之前任职的内阁者。

过去,我们仅仅知道徐松在道光十六年选授礼部祠祭司主事,以为这是从内阁任职直接调任而来。根据这份移会,则在内阁和礼部任职之间,徐松还有在翰林院担任文渊阁检阅官的新履历。

 

九、吏部为奉上谕一道由

 

本件文书档案登录号220838-001,折封题大字“移会”,右侧有简明的移会内容和来历记录:

一件内阁抄出:道光二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奉上谕:陕西榆林府知府员缺,著徐松补授。钦此。于二十五日抄出到部。

“移会”二字左侧,为移会文字:

吏部为移会事。所有前事一件,相应抄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

稽察房

道光贰拾陆年贰月初柒日

这份由吏部移会内阁稽察房的文书,虽然简略,却记录了徐松一生最后的任职情况(图4)。

图4、《吏部为奉上谕一道由》移会

 

徐松最初担任榆林知府,是在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28],二十五年九月,因病开缺回籍调理[29]。至二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又再次补授榆林知府[30]。以上这些最后的任职,也都有其他清宫档案予以记录,可见清代文牍制度的程序完备和渠道多元。本件由吏部移会内阁稽察房的徐松补授榆林知府文书,也是这个多元渠道中例行公事的反应。

 

综上,傅图内阁档中的徐松资料,记录了徐松由科举出身到最后任职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构成了徐松前后期履历的重要框架。其中在内阁中书任上的告假、销假,担任翰林院文渊阁检阅官的记录,均为其他资料所未曾言及,对我们理解这一时间段内徐松其他的生平资料有很大的帮助。作为从清代内阁大库中移出的重要部分,傅图内阁档与一档馆等多处清宫档案资料,在徐松生平履历的记录上互相发明,也为复原徐松的任职经历所不可或缺。徐松履历的组合,也成为这些分藏的档案是从事清史研究不可分割有机整体的典型例证;而清代行政文书严密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流程,于此可见一斑。

 



[1]朱玉麒《徐松与〈西域水道记〉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2]内阁大库档案的辗转分合,可参郑天挺1951年撰《〈明末农民起义史料〉序》,收入作者著《探微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289301页,尤其293页关于内阁大库档案的散藏表格。

[3]朱玉麒《徐松与〈西域水道记〉研究》66页注1:“史语所藏内阁大库档案也有嘉庆十七年二月吏部、礼部移会稽察房的初彭龄奏折(登录号:137140-001114113-001)等史料,可能也有散出的相关判决内容。”88页注5:“如史语所内阁大库档案有道光十年七月汉票签处移付典籍厅的档案(登录号175084-001),基本内容即记录内阁中书徐松于道光元年正月到阁行走,三年四月补缺,五年十月告假,六年十月销假,十二月补缺,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丁母忧,道光十年七月二十六日服阕到阁行走,相应移付贵厅转行吏户两部查照。参史语所内阁大库档案检索网页:http://archive.ihp.sinica.edu.tw/mctkm2c/mctkm2o?@@81661326。”此外,该书附录之《徐松年谱简编》中若干事迹,亦据当时检索所见著录中的内容提要而系年者,如其任内阁中书时期,于道光元年正月到阁行走,三年四月补缺,五年十月告假,六年十月销假,十二月补缺,八年三月丁母忧,十年七月服阕,到阁行走;又于道光十五年十二月由内阁中书充文渊阁检阅官等。参《徐松与〈西域水道记〉研究》,312315318页。

[4]嘉庆《大清会典》卷二三“礼部·仪制清吏司四”,嘉庆二十三年武英殿印本,叶九下。

[5]嘉庆《大清会典》卷五四:“凡科抄,给事中亲接本于内阁,(以给事中一人直日,赴内阁接本。)各分其正抄、外抄,而下于部。”叶三上。括号内文字原为双行夹注,本文以下引用同此。

[6]嘉庆《大清会典》卷二,叶二一下。

[7]《清仁宗实录》卷一四三,《清实录》,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影印本,第29册,955956页。以上所录文书加框者,系文书残损,据《清实录》补字;括注文字,系文书抄录错别字,而据《清实录》正字。以下录文格式,同此凡例。

[8]《清仁宗实录》卷一四三:“(嘉庆十年五月)乙酉,授一甲一名进士彭浚为翰林院修撰,二名进士徐颋、三名进士何凌汉为翰林院编修。”《清实录》第29册,955页。

[9]张我德等编《清代文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7页。本文有关清代档案文书之常识叙述,多参考该书,不一一出注。

[10]乾隆《大清会典》卷二“内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叶六上。

[11]《安徽学政徐立纲坐名敕书》,傅图内阁档登录号105397-001

[12]徐松《奏报到任日期并谢恩事》,档号:04-01-13-0191-017

[13]下录“内阁抄出”之后的文字,系本移会对于初彭龄《奏为审明已革湖南学政徐松考试勒索等款一案按律定拟事》原本的抄录,原本今藏一档馆宫中档全宗,档号:04-01-08-0120-001(以下简称“一档馆本”);又有军机处录副作《奏为审拟原学政徐松考试勒索出题割裂并发卖武童弓箭等情形事》,档号:03-1541-014。以下录文中的中括号[]中文字,系据一档馆本所补;圆括号()中文字,亦据一档馆本正字。

[14]“武”后傅图内阁档本衍“生”字。

[15]“芳”后傅图内阁档本衍“等”字。

[16]“嘉庆十七年”云云,是嘉庆帝朱批时间。一档馆本无此句。而于“谨奏”后有批红“刑部议奏”,下作“嘉庆十七年正月初七日”,是初彭龄上奏时间。

[17]嘉庆《大清会典》卷一九,叶一上。

[18]陈垣《记徐松遣戍事》,《国学季刊》第53号(19369月),141150页;收入陈乐素、陈智超编校《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371381页。

[19]朱玉麒《徐松与〈西域水道记〉研究》,5960页。

[20]嘉庆《大清会典》卷四,叶一上。

[21]嘉庆《大清会典》卷二,叶二〇下。

[22]嘉庆《大清会典》卷二,叶一七上。

[23]《嘉庆上谕档》:“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内阁奉上谕:松筠呈进《新疆识略》一书,据奏系已革编修徐松纂辑,徐松著加恩以内阁中书用。钦此。”一档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5册,587页。《清宣宗实录》卷一二“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下”:“(己酉,)以纂辑《新疆识略》,赏已革翰林编修徐松内阁中书。”《清实录》第33册,221222页。

[24]李星沅《题为榆林知府徐松因病请开缺调理事》:“(徐松)由嘉庆乙丑科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职编修。历充武英殿纂修、文颖馆提调。……道光拾陆年,选授礼部祠祭司主事。”一档馆藏内阁全宗,档号:02-01-03-10732-005。《(道光二十六年)陕西全省同官录》“陕西榆林府知府徐松”页:“……道光十六年,选授礼部祠祭司主事、署祠祭司掌印。”道光二十六年刊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编号2253/7189。

[25]徐松《与徐鉴书》,承先师启元白教授赐赠,曾于《徐松与〈西域水道记〉研究》中征引。

[26]《徐松与〈西域水道记〉研究》,315页。

[27]嘉庆《大清会典》卷五五,叶一上。

[28]徐松《奏为奉旨调补陕西榆林府知府谢恩事》,一档馆藏宫中档全宗,档号:04-01-13-0267-041

[29]李星沅《题为榆林知府徐松因病请开缺调理事》,一档馆藏馆藏内阁全宗,档号:02-01-03-10732-005

[30]《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道光二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内阁奉上谕:陕西榆林府知府员缺,著徐松补授。钦此。”第51册,24页。徐松《奏为奉旨补授陕西榆林府知府谢恩事》:“新授陕西榆林府知府臣徐松跪奏为恭谢天恩吁求恩训事。本月二十四日,内阁奉上谕:陕西榆林府知府员缺,著徐松补授。”一档馆藏宫中档全宗,档号: 04-01-13-0276-059


微信编辑:陈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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