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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铭所见明代达官婚姻关系
来源:《中国史研究》2011年3期 作者: 奇文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5-19

【内容提要】明代达官包括达军及其家眷数十万。从碑铭中所见达官婚姻资料,结合档案和实录的记载,通过三名达官家庭的婚姻,从婚姻关系的角度,解读明代达官杂居中原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揭示归附达官进入中原后婚姻关系及其变化。

【英文标题】On the Marriage Relationship of the High Rank Officers Seen from the Inscriptions in Ming Dynasty

 

 达官是指元亡之后,归附明朝内迁的故元官员,及永乐之后自愿内迁的蒙古、女真等部落首领,被安置于卫所,任职或带俸优养的武官。① 明朝内迁的这些归附人,官兵家眷人众数十万,如此庞大的群体,被安置卫所之后,相关信息在官方文献中逐渐消失,即使偶见有载,也是史料零散,不得要领。故而相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初期的归附和安置问题上②,之后的情况多不得而知。
    明朝继元而立,多民族杂居,多元文化并存的社会状况并没有因改朝换代而改变,加之洪武、永乐之后南迁的北方各族移民(即达官、达军)络绎不绝,与统治民族的关系和受汉文化濡染变化的问题依然存在。为了解归附达官移居中原后的变化,笔者以碑铭、谱牒为主,结合卫所选簿及实录的记载,从婚姻关系的角度,考察归附达官入明之后的变化历程。
    一 达官婚姻关系
    笔者根据达官婚姻碑铭以及其他文献的记载,选取诸辈信息较为完整的三家为例,注籍卫所达官两家,寄籍达官一家。所谓注籍卫所者,是指洪武归附编伍卫所的达官;寄籍者,是指永乐之后,自愿归来寄居卫所的带俸达官。两者虽都在卫所,但由于最初安置政策的差异,前者为世代为伍的职业军人,后者则只是卫所代管,优养带俸而已。③ 身份不同,所处的环境和管理方式均有所区别,故两类达官皆选取实例。此外,注籍卫所者与汉族官军编制一处,相互影响比相对聚居的寄籍达官要大得多,所以军籍达官选取两例。所选三家除有职业身份的考虑外,还都曾因功封爵,后代均移住京师,文献记载相对丰富,有助于问题的深入研究。
    (一)会宁伯李南哥后代婚姻
    李南哥后代的婚姻除碑铭外,还有谱牒的补充,在三例中最为翔实,时间贯穿明朝始终,最为完整。
    据《会宁伯李公(南哥)墓志铭》:会宁伯李南哥,西宁人,洪武率众归附,授职西宁州同知,后改西宁卫指挥佥事。娶王氏,生二男:长英,袭职,功封会宁伯;次雄,锦衣卫千户。女三人:长适指挥班贵;次适汪福;次赘壻薛某。孙男三人:长文,陕西行都指挥使,功封高阳伯;次武;次K24W103.JPG(昶),袭职。孙女三人。④
    李南哥子孙中,碑铭只提到三个女儿的婚姻关系。其中次婿汪福,据乾隆《西宁府新志》卷二四《官师·武职土司附》,为南木哥侄。南木哥洪武四年(1371)归附,为西宁卫土官指挥佥事。⑤ 长婿班贵、三婿薛某身份不详,但可参照李文家的联姻情况。李文是李南哥孙辈,其父观音保,与李英是叔伯兄弟⑥。《锦衣卫都指挥使李公(观音保)同室太夫人郭氏墓表》中提到,观音保之父名都尔苏,有弟二:纳木喀(李南哥)和嘉勒灿。洪武初归附,皆居西宁。观音保原配郭氏,是西宁人;无女,孙女六人,已婚三人分别适庄浪卫(治今甘肃永登县)指挥使鲁鉴、西宁卫(治今青海西宁市)指挥使祈瑛和陈云。⑦ 除陈云情况不详外,从观音保到其孙婿,联姻都在附近卫所。李南哥其他两婿,当也不出西宁和附近卫所。
    分析李南哥墓志铭传递的信息,首先,是他归附后的安置任用。李南哥降明后,就地授职西宁知州,后改置西宁卫,授土官指挥⑧。洪武初,甘青一带“北拒蒙古,南捍诸番,俾不得相合”,故惟置卫所。当地故元官兵归附者,均入卫所,称“土官”、“土军”。明以“土官与汉官参治”镇守西北边疆。这些谓之“土官”者,与西南土司性质不同,一方面授职管束所属官军及其家口,同时也率部“与汉军一体操练,整饬营伍”,“一应军机重务,悉听总督、镇巡等官节制调动”⑨。这里土官除管领对象是属部、属民,与西南土司类似外,其余制度与汉族武官并无本质差异。到第二代李英袭职调往京师后,李南哥两子遂皆注籍锦衣卫,性质又为之一变。考之《锦衣卫选簿》,李南哥第七代“李化龙”条下有“比中一等”⑩ 的字样。明朝武官子弟袭职,须经比试一关,即考比刀剑骑术等,通过者称“比中”,即可袭职。同在锦衣卫的寄籍达官子弟袭职,便无比试程序,选簿在其名下记注“达官不比”。李化龙“比中一等”表明,李南哥的后代,制度上均属卫籍武官,与卫所汉官无异。换言之,李南哥洪武归附,虽授职就地管领属民,但属世职军役的范畴。
    其次,李南哥的卫籍身份,直接影响到后代的职业和婚姻关系。明朝都司卫所是独立于省府之外的军事社会体系,李南哥授职卫所,遂使其后代长期局限于男任卫所职,女嫁卫所官的范围中。正如碑铭所示,其祖孙三代的职业和婚姻都在卫所之中。
    李南哥之后,李英袭职。其后的联姻资料以嫡子李昶一支为例。由于世袭祖职的缘故,这一支保留的资料相对多些。
    李昶,李英子,为第三代。据《都督佥事李公(昶)墓志铭》:李昶原配为胡氏,另有侧室陈氏和董氏。子男十三人:长瑁,太学生;次巩,举进士,晋尚宝司丞;次珊、璠、玙、珵、琦、璘、珂、珮、瓘、瑞、瑢,皆未载婚姻情况。“女二人:长适广义伯吴琮子英镇,次适指挥子张锐”。(11) 李昶二女均嫁武官之家。长婿之父广义伯吴琮是寄籍达官、恭顺侯吴允诚之孙(12)。吴琮卒,镇袭祖职锦衣卫指挥使(13);次婿张锐情况不详,但以昶居京师判断,也应不出在京卫所。
    李巩,李昶子,为第四代。李氏自第四代开始介入文职领域,婚姻也因此出现变化。李巩成化辛丑(1481)科进士,任尚宝司丞,娶营州卫正千户许谅女,生男二:长李宁袭锦衣卫祖职,历功都指挥佥事(14),娶周实;次李寅,庠生。侧室生四子:国子生定;庠生宜;以及宠和真,婚姻不详。女一,适伏羌伯毛锐次子锦衣卫百户毛济。李巩虽为文官,其一女仍联姻武官之家。李巩岳父是营州正千户;一女所嫁锦衣卫百户毛济,则联姻的是甘州(今甘肃张掖)望族伏羌伯毛氏之家。毛氏曾祖哈剌歹,洪武初归附,编伍卫所,至毛忠历功升至都督同知,镇守甘肃,封爵伏羌伯。(15) 李宁的联姻尤需注意。李宁所娶周实,是“重庆大长公主孙女之妣姑”(16)。考重庆大长公主,与宪宗同出英宗妃周氏(17),既为英宗之女,又为宪宗亲姊妹。其子周贤,荫授锦衣卫正千户,升指挥佥事管事(18),李宁与之同卫,遂得机缘结得皇戚之姻。李宁无子,惟孙女二人,“长聘西宁卫掌印指挥张缙子张世爵,次尚未择聘”(19)。
    李宁无嗣,第六代李崇文以亲侄袭指挥使职。李崇文原配是锦衣卫都指挥孙锦女,侧室支氏,金吾卫指挥支镛女,依然娶妻武官之家。有子一人名光先,袭祖职,先娶刘氏,宁晋伯刘斌女(宁晋伯封主刘聚,是太监刘永诚之侄);(20) 继娶潘氏,武骧卫百户潘震女。女二:长适豹韬卫指挥王晋,次适山东都司佥书署都指挥佥事谷子奇。孙男一,李化龙,娶许忠节公曾孙女。孙女二:长适锦衣卫千户王遇,次聘于锦衣卫管卫事指挥佥事继祖长男弘道。(21) 第六代子孙婚姻最详,也最具特色,不仅仍以武官家庭为主,又与太监之亲联姻,更有娶名宦之女者。
    以下就李英迁居北京后,诸代有婚姻记载者(22) 列图如下。
    K24W104.JPG
    图1
    图1显示,李氏家族婚姻,无论一辈始于西宁,还是三辈移居京师之后,均以卫所内为主,唯婚姻地域前后有别。根据所涉卫所分布看,呈西宁和京师两个婚姻地域圈。西宁是土官李南哥之势力所在,婚姻自然不出甘青根本之地,即使后代移居京师,亦未完全抛弃这个传统,若李氏第三、第四、第五代皆有一女嫁广义伯、伏羌伯及西宁卫指挥之家。此外,据乾隆《鲁氏家谱》,庄浪大姓鲁氏也是李氏姻亲之家。鲁氏祖脱欢,洪武三年(1370)率部归明,注籍庄浪卫(今甘肃永登),授指挥使职,管领所部土军、土民及余丁舍人,守御河西。鲁氏后代保障河西颇有建树,任都督,充参将、总兵官者多人,分守庄浪、西宁,甚而镇守甘肃、延绥,“河西巨室,推鲁氏为最”(23)。鲁家第二到第四代皆娶李氏为妻。家谱“内传”载:二世祖都督巩卜失加,原配李氏夫人,湟中(在今西宁市南)会宁伯李公(李南哥)某女;三世祖都督鲁贤(又名鲁失加),元配李夫人,湟中会宁伯李英女;四世祖都督鲁鉴,元配李夫人,湟中高阳伯李文长女。鲁家也与伏羌伯毛氏联姻,六世祖都督鲁经,娶毛氏,即张掖伏羌伯毛屯纲女。(24) 可见,西北婚姻圈,实际是西宁会宁伯李氏与凉州广义伯吴氏、张掖伏羌伯毛氏及庄浪都督鲁氏等甘青望族间的联姻,可谓门当户对。诸氏通过联姻结势,又成为朝廷倚重的地方势力。故李氏后代移居京师者仍维系这种联姻传统。
    但是移居京师的李南哥后代,随着生活环境、教育以及接触群体的变化,在维系传统的同时,联姻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从上图第三代李昶和第六代李崇文子孙婚姻涉及卫所地域看,除一西宁卫和山东都司较远外,锦衣卫、金吾卫、豹韬卫、武骧卫等都属亲军卫,营州卫也临近京城(25)。显示自李英之后,其后代在京师,以卫所为主形成的新婚姻圈。
    新婚姻圈不仅是地域的变化,由于京师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特点,为李氏子孙提高文化素质,扩大交往范围,建立更高层次的婚姻社会关系创造了条件。
    自第三代李昶,“更用儒术崛起”(26)。李巩科举中的,授尚宝司丞,涉足文职,渐入文官领域,遂始有李宁娶周实,结婚皇亲戚畹。第七代李光先,万历癸未(1583)科武进士(27),娶宁晋伯女,与宦官联上亲属。宁晋伯刘聚以叔父御马太监刘永成得授封晋职。第八代李化龙又娶许氏,成为江西按察司副使许逵曾孙婿。许逵,河南固始(今河南太康县)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十四年(1519)宁王朱宸濠南昌谋反,被执不屈而死。因死事勋烈,“谥曰忠节”,分别建祠江西之南昌和山东之武定,“有司岁祀”(28) 以为旌表。逵死,子许瑒荫注锦衣卫职。瑒以父丧“日夜号泣,六年而后就荫”,亦以孝称。(29) 这样一个儒家传统道德楷模的家庭,也以达官李化龙为乘龙快婿。此外,李光先之女所嫁千户王遇,为今江西德安县人,身家虽不辉煌,但其父王之化是嘉靖武进士,历推锦衣卫“南镇抚司并本卫堂上佥书”(30),也非一般武夫。
    可见,自李昶以“儒术崛起”之后,子女重文教。不仅子巩举进士,孙辈李寅、李定、李宜,凡适龄者,皆为国子生、庠生;长孙李宁袭武职,未载学业,但其弟皆入学校,他当然也不例外。自李昶以后,学校教育应该是后代诸辈的必由经历。如此就能解释,李昶之后不断出现的与文臣、权贵家庭的联姻现象。
    (二)恭顺伯吴允诚三代婚姻
    恭顺伯吴允诚后代的婚姻也有类似上述李氏的特点。吴允诚,蒙古人,旧名把都帖木儿,原居甘肃塞外塔沟地方,故元任职平章。永乐三年(1405)率妻子及部落来归,授右军都督佥事,使领所部居凉州耕牧,十年(1412)晋封恭顺伯。(31) 吴允诚有三子:答兰、管者、克勤。长子答兰后更名吴克忠,袭父爵;管者以己之功,受封广义伯;吴克勤功升左都督,土木之役与兄吴克忠战死沙场。(32) 另有三女有婚姻关系。长适右军都督柴别里革。柴别里革,柴秉诚之子。柴秉诚旧名伦都儿灰,与吴允诚从塔滩率部众来归,授后军都督佥事。(33) 次适都指挥杨完者秃。杨完者秃,吴允诚部将保住之子。保住亦永乐三年随吴允诚一起来归,授陕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赐姓名杨效诚。(34) 三女入宫为太宗皇帝妃。(35)
    孙辈七人:吴瑾,克忠子,袭侯爵,配会宁伯李英之女(36);吴璘,指挥使;吴瑛;吴玘,管者子,袭广义伯;吴琰;吴琮,吴克勤子,以从兄吴玘卒无嗣,袭广义伯爵;孙女一,为宣宗皇帝妃。(37)
    吴氏三代婚姻列图如下:(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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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吴允诚后代的婚姻,依据的是杨荣和李贤所撰吴允诚、吴瑾神道碑的资料。
    如前,两通神道碑铭揭示了吴允诚子孙三代的婚姻特点。
    第一,吴氏成人子孙皆在卫所优养带俸,故三代婚姻亦主要在卫所之内,但又有部落内联姻结势的特点。吴允诚以一子二女结婚同道归附的首领柴秉诚(伦都儿灰)和杨效诚(保住)。这与其众是安置凉州而非当地土著有关,故相与联姻,相互扶助。对内迁部落来说,婚姻是加强内聚的有效手段,这与土著巨姓地域间的联姻结势多少有些差异。但自第三代吴瑾娶会宁伯李英女,吴琮子吴镇娶李昶女(见李氏婚姻图第四代),与地方望族也联为姻娅。
    吴氏婚姻图呈现的是三代的婚姻关系,第四代之后有无类似京师李氏越出卫所,扩大婚姻社会关系的情况,就现有的资料还无法得知。但与西宁李氏相同,吴氏后代也有移居京师的经历。永乐十七年(1419),吴允诚子孙率部众内徙京师,带俸优养于锦衣、保定和定州卫所,生活环境的变化势必影响婚姻关系。况且吴氏后代功名显赫,恭顺伯吴允诚三子,除广义伯吴管者传二代绝嗣外,其他两子传袭不绝:吴克忠后代世袭恭顺侯(39),直至明亡;都督吴克勤后代吴琮曾借袭广义伯爵,虽仅一代,但后嗣仍袭祖职锦衣卫指挥,亦终明而止(40)。吴氏子孙后代有掌都督府事者,有充总兵官镇守一方者,有明“番将握兵”(41) 即自吴瑾和吴琮始。在门当户对的婚姻传统下,受社会发展影响,吴氏后代的婚姻关系,会比李氏后代还要丰富多彩,这是显而易见的。
    第二,吴氏还有与皇室结亲的特点。有明皇室的婚嫁向以维护集权统治为主旨,明初朱氏推行利用宗室“联姻文武勋贵,中外配合”(42),意图以血缘和裙带关系达到屏藩帝室的目的。永乐初吴允诚率部附明,被安置于“凉州耕牧”(43)。凉州为河西走廊东端重镇,今谓之武威。其地“山川险要,土田沃野”,有明不仅视为“河西之根本”,还是“秦陇之襟要”(44)。吴允诚曾为前朝平章,在西部也有影响,自他附明后,“降附者益众,边境日安”(45)。故在永乐抚缉东、西两翼,集中精力应对正面鞑靼的战略中,成祖与宣宗先后娶吴氏两女,是欲以其影响和实力发挥镇守边塞,安抚地方的作用。
    不过,政治联姻向来是双赢的结果。与皇室结亲,无异于与大明统治者联合。第二代吴克忠袭爵恭顺伯,未久无功又晋侯,沾的就是皇亲光。而吴允诚二子(吴克忠、吴克勤)一孙(吴瑾)也为报效明王朝而捐躯。吴氏与皇亲的密切关系,自然会为其后代在上层社会扩大联姻创造条件。
    (三)怀柔伯施聚三代婚姻
    施聚,山后人,《明史》本传谓“其先沙漠人”(46),归附后落籍通州。父黑厮,洪武降附,靖难之役累功升至金吾右卫指挥使。永乐七年(1409)施聚袭职,天顺元年(1457)以镇辽功受封怀柔伯。(47) 施聚祖孙三代婚姻如图3所示(48):
    K24W106.JPG
    图3
    施氏三代婚姻亦具有前述达官联姻的特点:
    1.婚嫁以武官为主,依图所示一目了然。
    2.嫁娶婚家门当户对的特点更为鲜明。仅以身份清楚者论,施聚长婿金吾右卫指挥佥事宋山,《金吾右卫选簿》记为:山后人,始祖名宋成,入卫时间不详。宋山,成化二十年(1484)袭指挥职,选簿显示为卫籍达官;(49) 次婿锦衣卫指挥佥事杨玺,大兴人,为英宗女崇德长公主之子。(50) 父杨伟,驸马都尉,是兴济伯杨善之孙。(51) 长孙婿燕山右卫指挥使陆忠,属寄籍达官。原名五十六,天顺赐姓改名陆忠。(52) 次孙婿燕山前卫指挥使彭晟,顺天府人。入卫始祖彭朵罗歹,洪武二十一年(1388)编入军伍,靖难之役功升指挥使,彭晟袭职为第四代。(53) 施聚之妻李氏也非细民,出“通州三河县夏店之巨家”,其侄、外甥任指挥诸职者多有人在。(54) 据碑铭所记,施聚诸子未能袭职者,亦“俱娶名家”(55)。
    梳理上述婚姻,施氏联姻有公主,有亲军卫(56) 武官,还有京师地方大族,皆在天子脚下,这是施氏联姻门当户对的地域原因。
    3.施氏三代婚姻也具有鲜明的民族内联姻特点。施聚长婿宋山,孙婿陆忠、彭晟皆来自达官之家。
    施氏三代婚姻京师特点突出,这与家居通州有关。施氏为沙漠移民,与西宁李氏不同,没有土著关系可以依靠,故通过联结亲军武官及地方大姓,在京师一带形成了门当户对的社会关系。
    二 达官婚姻的阶段特点
    婚姻是达官融入明朝主流社会的重要纽带。但达官与明朝文武官员家庭的婚姻不是一蹴而成的,毕竟其中还有文化差异的障碍。总括前述达官婚姻,联姻的纽带就有由“内”及“外”渐进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也就是说,先由卫所或民族内结亲,逐渐发展到突破卫所和民族局限的多元婚姻关系。考察分析这一发展过程,可以从婚姻的角度,看出达官进入中原后,文化渐变的历史脉络。
    (一)局限于卫所和民族内的婚姻特点
    前期达官婚姻主要局限在卫所和民族之内,前述达官前三代婚姻都有这个特点。就西宁卫(湟中)李南哥与张掖毛忠、庄浪卫鲁巩卜失加、凉州吴允诚间的子孙嫁娶而言,地域上虽凸显为西北大姓的政治联姻,但诸氏皆非汉族,实际还是民族内婚姻的体现。上述达官的第二代移居京师后,如吴允诚之孙吴瑾娶会宁伯李英之女,李南哥孙李昶女嫁广义伯吴琮子吴镇,虽然仍可以说是政治联姻的延续,但在异地京师,同族结亲的意义,远远超过政治联姻的作用。施聚子孙的婚姻最具说服力。施聚家居京师通州,深处明朝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带,从入卫始祖黑厮以战功升指挥使,到施聚已官至镇守辽东,封怀柔伯的地位。无论家庭地位还是京师环境,为其子孙提供的择婚空间,都比李南哥后代广阔,但仍有一女、两孙女嫁与达官。显然,施氏在子女择婚中,民族情结仍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吴允诚更是如此,除一女和一孙女为皇妃外,余皆属民族内婚姻。
    这一现象颇与朝廷的规定不合。明初朱元璋曾明令禁止蒙古、色目人相互婚姻。万历《明会典》婚姻律条就有“蒙古、色目人士既居中国,许与中国人家结婚姻,不许与本类自相嫁娶。违者男女两家抄没入官为奴婢。其色目、钦察自相婚姻不在此限”的规定。(57) 也就是说,为防范蒙古与色目人在明朝内部联姻结势,明初以法律的形式禁绝其自相嫁娶,违者惩处严厉。但事实却与之大相径庭,如何解释这个现象?
    据早出的正德《明会典》卷一四一“蒙古色目人婚姻”条,在“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条下,还有“务要两厢情愿”一句。这就是说,“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婚姻”,也强调“两厢情愿”,当然“两厢情愿”考虑的应该是汉族的态度。蒙古、色目人“不许与本类自相嫁娶”的规定出自洪武五年(1372)(58),时值明与北元交战尤酣,民族矛盾白热化之际,严禁归附的异族自相嫁娶,符合明朝政治军事形势的需要。朱元璋颁令时,是否就有“两厢情愿”的考虑,已不得而知。不管正德《会典》“两厢情愿”为谁考虑,有一点是肯定的,汉族与蒙古、色目人婚姻有不情愿的问题。归附人为亡国之民,汉人不愿与之结亲合情合理,律**调“两厢情愿”,说明蒙古、色目人与汉人结婚,即使是考虑汉人的意愿也不能强迫。遂使达官自相嫁娶的现象普遍存在。
    笔者认为,前期包括蒙古、色目人在内的达官婚姻自相嫁娶现象突出,也是民族文化使然,即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语言差异,甚至民族情感等都可能妨碍联姻。丘浚在其成化修成的《大学衍义补》中提到:永乐之前归明的蒙古、色目人,散处诸州,多已更易姓名,杂处民间,已不易于识别。(59) 永乐之前的归附人,指的就是洪武时期的归附者。在丘浚眼中,这部分人到成化(1465—1487)时,已无明显外在民族特征。施聚子女正生活于成化前后,既然外部特征已与汉族无异,与汉人联姻应该没有障碍,但却仍与达官联姻不断。原因可能就在更深层的文化认同上。
    达官局限于卫所和民族内的婚姻究竟持续了多久?变化始于何时?解决这个问题,对我们了解达官融入明朝社会的过程非常必要。从李南哥完整的后代婚姻看,变化是从第三代以后开始的,那么第三代到第四代对应的时间段,就是我们判断变化时期的依据。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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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1.为能更好揭示民族内互相嫁娶持续的时间或开始变化时段,除前述三位达官的五位后代外,又补充了五位达官。按归附时间洪武(卫籍)列在前,凡5人;永乐之后归附的寄籍达官继后,凡5人,寄籍归附延续时间很久,本表以归附最多的永乐和宣德为例,前者选择3人,后者2人。
    2.李南哥和吴允诚名下收入2子,是因皆有爵位传袭。
    3.“在职时间”项下,小括号中是在任总计年限;诸辈姓名项下的“辈”,是以袭职论。明代武职袭职,与血缘相继的“代”有时并不完全等同。
    4.本表据《明实录》和卫所《选簿》达官袭职时间制作。
    表中10位达官的第三、四辈袭职时间,以洪武归附者看,第三辈袭职底限成化年间3人、弘治年间2人,第四辈袭职底限弘治年间3人、嘉靖年间2人。这个数据显示,洪武归附的达官后代,婚姻变化孕育在成化、弘治之际,显现在弘治、嘉靖之时。这个变化历程若以居中的弘治(1488—1505)算,距离先祖归附明朝,已过去了130多年。这说明注籍卫所的达官,走出卫所和民族婚姻的局限,经历了100多年漫长的过程。永乐以后归附的寄籍达官情况复杂。因归来时间差距较大,第三、四辈的袭职底限拉不开距离,无法作规律性判断。但注籍达官在卫所与汉官接触密切,跨出卫所和民族内联姻还经历130多年,而对永乐之后从草原和山林深处迁来,带有鲜明民族特征,又有聚族优养待遇的寄籍达官来说,这个变化过程可能还要漫长。
    需要指出的是,达官前三代婚姻,联姻的主要是卫所和本族武官家庭,虽然这个婚姻圈子比较狭窄,影响与主流社会的广泛联系,但在明前期武官地位高于文官的政治背景下,达官前三代勇武尚存,凭借屡立战功均能获得高官厚禄,受到圈内的认可和尊重,所以也能为后代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二)突破卫所民族圈的婚姻特点
    弘治、嘉靖之际,达官婚姻出现了突破卫所、民族局限的变化。其变化特点,主要有以下二点:
    一是,达官结亲不拘武官之家。即如李氏从第三代“更用儒术崛起”后,李宁娶周实,李光先娶宁晋伯女,李化龙娶许氏,联姻家庭都不是武职世家,是向仕宦群体靠近。
    要注意的是这个变化是在明中后期,武官地位下降的背景下出现的。究其原因,明朝中期以后,以文官任武职,或兼管卫所事,改变了都司卫所封闭的状况,文武官员接触密切,促进相互了解;此外,也有对达官素养的认可。
    我们注意到,弘、嘉之际出现的达官与汉官婚姻,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不像前期是以达官嫁女,而是汉官女嫁达官之家。这很重要,在以三从四德为道德准则的封建社会,女子嫁入夫家,要以服从丈夫为天职,汉官嫁女到达官家,自然就要依从夫家习俗。皇亲、官宦肯将自家女儿和孙女,嫁与达官家庭,绝非是要异化自己,在没有与武官联姻结势需求的形势下,除非对达官家庭及其本人的素养有相当的认可,否则联姻不可能实现。
    达官后代出生中原,通过耳濡目染和学校教育,儒化程度不断加深。前已论及者不再重复,再补充镇国将军韩斌子孙的例子。韩斌,山后兴州人(70),其先洪武末归附,注籍卫所。斌父韩春,靖难之役功升指挥使。韩斌为第三代,正统袭职,曾充副总兵镇守辽东。弘治十一年(1498)卒。韩斌有七子,长子韩辅,袭定远中卫指挥使,后充总兵官镇守辽东;余除两子无具体记载外,韩辙,知建昌府;韩轼,习兵策;韩轮,太学生;韩辂,庠生;嫡孙韩玺以武举袭职,充总兵官镇守辽东,皆有良好的教育。(71) 正规学校既有国法纲常教育,更有文武智能训练,是科举为官的必由之路。故而教育为达官后代奠定了发展的基础。中国“华夷之辨”向以文化衡量,夷入夏,则夏之;夏入夷,则夷之,标准就是看你接受哪种文化。达官后代生于中原,长于中原,学成于中原,与汉官子弟无异,故皇亲、名宦之流才肯将亲女嫁与其中优秀者。
    达官联姻不拘武官之家,也与后代职业的变化有关。达官三代之后因子孙教育良好,为走出卫所谋求其他职业创造了条件;加之达官后代人口不断增多,而世袭祖职只有一子,也迫使庶子庶孙谋求他业。如李昶子李巩任尚宝司丞,韩斌子韩辙知建昌府之类,乃谋走仕途者;也有若焦礼庶孙焦俊,贸迁有无作商贩者(72);还有如李昶孙李完,耕读在家隐居乡里者(73) 等。达官子弟卫所外择业,不仅是因袭职有限,明后期武官地位下降,也是促使达官后代随势调整谋生手段的原因。达官职业的多样,势必推动婚姻圈的多元化。
    二是,达官婚姻中,门当户对是始终不变的特点。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中,联姻是家族政治地位的风向标,也是增益其政治社会地位的工具。(74) 前述达官婚姻范围无论是在卫所内,还是卫所外,都不出文武官宦之家。这就使达官能通过联姻跻身明朝上层社会,结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攸关集团。成化之后吴瑾掌右军、吴琮镇宁夏,独掌一方兵权,不能说与关联利益集团无关系。以上所述均是获得一定地位的达官,一般中下级达官及达军的婚姻,自然不能与之相比,但也有与自己相当的联姻家庭。只是地位低下的达官和达军,由于没有太多政治背景,与汉族军民的联姻可能更容易。
    碑铭于社会生活信息反映得最为具体细微,明代达官碑铭与《选簿》和《实录》资料的互证,提供了鲜为人知的归附达官婚姻关系实例。婚姻关系揭示的不只是联姻问题,通过婚姻连缀起来的达官史事,还呈现了达官入明之后的政治历程,以及民族间杂居交融的历史发展脉络。诚然,三家达官子孙的婚姻,反映的只是部分达官的情况,但却揭开了明初归附达官后续社会生活的真实侧面。这个事实说明,明朝继辽金元之后,依然处于多民族交流汇聚的历史浪潮中,不仅因元朝形成的民族融合态势得以继续深化,还因又有数十万以归附人为群体特征的北方移民再度进入中原,又开始了新一波民族杂居交融的历程。唯与辽金元不同的是,明朝的北方移民带有归降者的身份,这就使其变化过程因政治的因素变得更为复杂。
    本文修改承蒙有关专家的指点,特在此表达诚挚谢意。
    收稿日期:2009年8月25日
    注释:
    ① 达官是明朝对洪武和永乐以后降附和自愿内迁的少数民族官员,被安置卫所授以武职者的称呼。“达官”一称的使用始于永乐时期,是由泛称塞外部落首领“鞑官”之谓演化而来。永乐时期由于大量塞外鞑靼、女真、哈密等部落首领自愿内迁,被安置于卫所优养,原为泛称的“鞑官”,遂成为这些内迁各族官员的专称。在明朝卫所《选簿》中,永乐及其后内迁的各族官员皆记注为“达官”,以与卫所中世代为军的武官区别。洪武期间降附的故元蒙古等各族官员,注籍卫所是为职业军人,与上述“达官”无论身份还是待遇皆不相同。但因有非汉民族的背景,永乐之后的实录中有时也称他们为“鞑官”或“达官”,不过这类情况并不多。尽管明朝文献中,洪武和永乐之后的“达官”概念并不完全相同,但所指为非汉族官员这一点是一致的。本文达官范围即取后者,包括一切洪武和永乐之后归附的各族官员。
    ② 国外有Henry. Serruys: The Mongols in China during The Hung-Wu Period(1368-1968), Bruxelles Juillet, 1959, Bruges, Imprimerie Sainte-Catherine, S. A和他的Sino-Jürced During The Yung-lo Period(1404-1424), Wiesaden, Otto Harrassowitz, 1959;[日]江嶋寿雄:《明代清初の女直史研究》,江嶋先生米寿记念著作集出版委员会编,东京,中国书店,1999年;国内主要有王雄:《明洪武时期对蒙古人众的招抚和安置》,《内蒙古大学学报》1987年第4期;蔡家艺:《关于明朝辖境内的蒙古人》,《蒙古史研究》1993年第4辑;邸富生:《试论明朝初期居住在内地的蒙古人》,《民族研究》1996年第3期。
    ③ 关于达官身份区别及其安置政策差异,见拙著《安乐州住坐三万卫带俸达官考》,《燕京学报》新20期,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论〈三万卫选簿〉中的军籍女真》,《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5期。
    ④ [明]金幼孜:《金文靖集》卷九《会宁伯李公(南哥)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87年,第829—830页。
    ⑤ 甘肃省古籍文献整理编译中心:《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第55册,兰州,兰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65页。
    ⑥ 《明史·李英传》,高阳伯李文是李英从子。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84年,第4276页。
    ⑦ [明]倪谦:《倪文僖集》卷二六《锦衣卫都指挥使李公(观音保)同室太夫人郭氏墓表》,《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5册,第507—508页。
    ⑧ 《明太宗实录》卷二六,永乐元年十二月庚寅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本,1962年,第483页。又,其子李英也有称“土官”的记载。洪熙元年十月“升陕西行都司都指挥同知土官李英为右军都督府左都督”(《明宣宗实录》卷一○,第265页)。
    ⑨ 《明史》卷三三○《西域二》,第8549页。
    ⑩ 中国历史档案馆、辽宁省档案馆编:《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49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60页。
    (11) 程敏政:《篁墩文集》卷四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2—1253册,第119页。按:碑文称“吴琮子英镇”,其中“英”字当为衍字(《锦衣卫选簿》“指挥使吴继禄”条下,《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49册,第453页)。
    (12) 《明宪宗实录》卷一一○,成化八年十一月己酉条,第2150页。
    (13) 《明孝宗实录》卷一○二,弘治八年七月己丑条,第1864页。
    (14) 《锦衣卫选簿》“镇抚司带俸指挥使”条下,《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49册,第467页。
    (15) 《明史》卷一五六《毛忠传》,第4279—4280页。
    (16) [明]高显撰:《降母神祠庙记》,载王继光《安多藏区土司家族谱辑录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32页。
    (17) 《明史》卷一一三《后妃一》,第3518页;卷一二一《公主》,第3671页。
    (18) 《明孝宗实录》卷一九九,弘治十六年五月癸未条,第3691页。
    (19) 本段未注出处者,均见[明]高显撰《降母神祠庙记》,第32页。
    (20) 《明宪宗实录》卷一二七,成化十年四月癸亥条,第2416页。
    (21) 本段未注出处者,均见[明]王家屏撰《明故诰封昭毅将军锦衣卫指挥使守村李公暨配孙淑人合葬墓志铭》,《安多藏区土司家族谱辑录研究》,第34页。
    (22) 依据墓志铭中记载的子女婚姻,只有嫡子一系及女儿的信息。达官其他子孙,因墓志铭略不载,暂时无法展开讨论。
    (23) 王继光:《安多藏区土司家族谱辑录研究》,第100、52页。
    (24) 乾隆《鲁氏家谱》,见王继光:《安多藏区土司家族谱辑录研究》,第123、124页。
    (25) 营州卫属大宁都司。营州有左右中前后五卫,李昶之妻不明确为哪卫,但五卫分别在顺义、蓟县、平谷、三河、香河县,均顺天府辖区。
    (26) [明]高显撰:《降母神祠庙记》,第32页。
    (27) 顺治《李氏世袭宗谱》,见《安多藏区土司家族谱辑录研究》,第35页。
    (28) 《明世宗实录》卷三,正德十六年六月甲辰条,第146页;[明]陆釴:《许忠节公祠记》,见乾隆《山东通志》卷三五,《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39—541册,第700页。
    (29) 《明史》卷二八九《许逵传》,第7431页。
    (30) 《锦衣卫选簿》“副千户王遇”条下,《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49册,第189页。
    (31) 《明太宗实录》卷一八七,永乐十五年四月己卯条,第2000页。
    (32) 《明史》卷一五六《吴允诚传》,第4270页。
    (33) 《明史》卷一五六《吴允诚传》,第4270页;《明太宗实录》卷四四,永乐三年七月癸卯条,第692页。
    (34) 《明太宗实录》卷四四,永乐三年七月癸卯条,第692页。
    (35) [明]杨荣撰:《明故恭顺伯吴公(允诚)神道碑》,[清]张澍辑录,周鹏飞、段宪文点校:《凉州府志备考》卷八《艺文志》,西安,三秦出版社,1988年,第752页。
    (36) [明]李贤:《古穰集》卷一○《恭顺侯追封凉国公谥忠壮吴公(瑾)神道碑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39—541册,第700页。
    (37) [清]张澍辑录:《凉州府志备考》卷八《艺文志》,第753页。
    (38) 根据吴允诚两婿皆择于同道将领,其子答兰(吴克忠)所娶杨氏,很有可能也是杨效诚之女。
    (39) 按:洪熙元年(1425)因“迤北征进功进封恭顺伯吴克忠为恭顺侯。(《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庚申条,第3497页)这只是晋侯原因之一,据《明史·吴克忠传》称:“洪熙元年以戚里恩,克忠进侯”(卷一五六,第4270页),说明还有与皇室联姻关系的因素。
    (40) 《锦衣卫选簿》“指挥使吴继禄”条下,《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49册,第453页。
    (41) [明]王世贞撰,魏连科点校:《弇山堂别集》卷九“番将握兵”,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67页。
    (42) 魏连科:《明代宗室婚姻制度述略》,《文史》第32辑,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73页。
    (43) 《明史》卷一五六《吴允诚传》,第4269页。
    (44) [明]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六三《陕西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990页。
    (45) 《明史》卷一五六《吴允诚传》,第4269页。
    (46) 《明史》卷一七四,第4634页。
    (47) 《明英宗实录》卷三四四,天顺六年九月丙午条,第6961页。
    (48) 示图据[明]王容撰《明怀柔伯施公(聚)墓志铭》、《明故怀柔伯夫人李氏合葬志》(皆见《文物春秋》2008年第1期)所制。
    (49) “指挥使宋勋”条《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0册,第543页。按,其九代之后皆有“比中”字样。
    (50) 《明武宗实录》卷七二,正德六年二月乙未条,第1587页。
    (51) 《明武宗实录》卷九四,正德七年十一月戊子条,第1997页。
    (52) 《明英宗实录》卷二八四,天顺元年十一月戊寅条,第6092—6093页。
    (53) 《燕山前卫选簿》“指挥使彭禄”条,《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2册,第12页。
    (54) [明]王容撰:《明故怀柔伯夫人李氏合葬志》,《文物春秋》2008年第1期。
    (55) [明]王容撰:《明怀柔伯施公墓志铭》,《文物春秋》2008年第1期。
    (56) 按图中所涉金吾左、右、腾骧右、燕山前、右以及锦衣卫,都属亲军卫。亲军职随侍、扈从和护卫皇城等。
    (57) [明]申时行等修:万历《明会典》卷二○《婚姻》,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8年,第135页;又据正德《明会典》,色目、钦察人自相婚姻不限,是因长相丑陋,恐“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的缘故(卷一四一《明律》,《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8册,第416页)。
    (58) 万历《明会典》卷二○《婚姻》,第135页。
    (59) [明]丘浚撰,林冠群、周济夫点校:《大学衍义补》卷一四四《驭夷狄》,北京,京华出版社,1999年,第1254页。
    (60) 《锦衣卫选簿》“指挥使李光先”条,《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49册,第460页。
    (61) [明]倪谦:《倪文僖集》卷二六《锦衣卫都指挥使李公同室太夫人郭氏墓表》,《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5册,第508页。
    (62) 李镛袭职前成化四年已授百户职,故在职时间起始不以袭职时算。见乾隆《西宁府新志》卷二四《官师·土司附》,《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第55册,第365页。
    (63) 第三代为施荣,袭父爵不及二年亦卒。故将第四代移前。
    (64) 据《金吾右卫选簿》(“署指挥使戚世宰”条,《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0册,第544页)曲列儿,金山人。金山,即今吉林双辽县东北,东辽河以北之地。
    (65) 吴成,原名买驴,辽阳人,也有称“山后人”。洪武二十一年携家归附,初为永平卫总旗,永乐赐今姓名。太宗、仁宗、宣宗朝战功卓著,先封伯,再升侯(《明史》卷一五六,第4272—4273页)。
    (66) 吴琮,吴克勤庶子,土木之役吴克勤战死,琮授职正千户。景泰七年广义伯吴玘卒,无子嗣,琮以从弟袭封广义伯(《明英宗实录》卷一九一,景泰元年四月辛卯条,第3961页;卷二九五,天顺二年九月丁亥条,第6286页)。吴琮袭爵前已有任职,故以有职算起。
    (67) 里察儿,山后人,永乐七年来降,升副千户。三辈王禹功升正千户,四辈王鉴升指挥佥事(《保定左卫选簿》“指挥佥事王永昌”条,《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68册,第267页)。
    (68) 和勇原名脱脱孛罗,和宁王阿鲁台孙。宣德九年阿鲁台被杀,其子阿卜只俺款塞南附,明朝授职,赐第京师。卒后子脱脱孛罗袭职带俸卫所。天顺赐今名,后晋封靖安伯,成化十年卒。子孙承袭锦衣卫指挥使,凡四辈,嘉靖无嗣而绝(《明史》卷一五六,第4282页;《锦衣卫选簿》“优养妇女一口”,《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49册,第478页)。
    (69) 把剌把秃系迤北达子,来降后,钦除百户于锦衣卫镇抚司带俸。至三辈亦撒历功升至指挥佥事(《锦衣卫选簿》“指挥佥事闻宣”条,《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49册,第391页)。
    (70) 兴州治今河北承德市滦河镇西南,元朝属上都路。
    (71) 韩斌相关史事见[明]费宏撰《明故镇国将军辽东副总兵韩公神道碑》,《费宏集》(吴长庚、费正忠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661页。
    (72) 《明孝宗实录》卷一六六,弘治十三年九月癸酉条,第3023页。
    (73) 乾隆《西宁府新志》卷二七《献征·人物》,《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第55册,第395页。
    (74) 萧启庆:《元代几个汉军世家的仕宦与婚姻——元代统治菁英研究之二》,氏著《蒙元史新探》,台北,允辰文化出版,1994年,第3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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