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世纪前拉达克是中国西藏的一部分
拉达克(Ladwags),即今西藏阿里以西,以列城(Leh)为中心的地区。此地原为西藏阿里的一部分。公元7世纪初,吐蕃兴起于中国西南的西藏高原,其名王松赞干布逐渐统一了高原各部,建立了一个强盛的吐蕃政权。就在吐蕃政权正式建立前后,今拉达克地区即为吐蕃所征服,成为其组成部分之一。
据敦煌发现的古藏文吐蕃历史文书记载,早在松赞干布父曩日松赞(gnam ri srong btsan)时,吐蕃王室即与象雄 (Zhang zhung)王联姻,并征服了象雄。曩日松赞死后,象雄等属国叛离,幼年亲政的松赞干布再次征服象雄,并将其妹赞莫(公主)赛玛噶(Sad mar kar)嫁与象雄王李聂秀(Leg myi rhya)。后因李聂秀与赞莫不和,松赞干布遣军攻李聂秀,“将一切象雄部落均收归于治下,列为编氓”。历史文书大事纪年记此事发生在唐文成公主至吐蕃和亲之后三年,即公元644年 (唐贞观十八年)。象雄,当时包括后称之为拉达克在内的西藏阿里地区;中国汉文史籍称为“羊同”。《册府元龟》卷九五八外臣部邑二记:“大羊同国,东接吐蕃,西接小羊同,北接于阗,东西千余里,胜兵八九万”。《唐会要》卷九九大羊同国条记载相同,并说:其国曾于唐贞观五年(631年)、十五年 (641年)遣使至唐朝贡,“至贞观末,为吐蕃所灭,分其部众,散至隙地”。羊同位置“北接于阗(今新疆和田)”,正是今阿里的位置,除大、小羊同外,羊同地区可能还有许多部落,正如上述吐蕃历史文书所说,是“一切”象雄部。汉、藏文献所记羊同正式并入吐蕃的时间(贞观末),亦大致相合。
吐蕃对象雄的统治情况,上引敦煌发现的吐蕃历史文书大事纪年中有一些记载。如牛年(653年),赞普曾任命布金赞(Spug gyim rtsan)、玛穷(rma chung)为象雄之岸本(mngan吐蕃官制中财务官——译注者);狗年(662年)、猪年(675年),吐蕃在象雄征集供亿和大料集(即征发户丁、粮草劳役等——译注者);牛年(677年),象雄叛;羊年(719年)征集象雄和玛儿 (Mard)的青壮兵丁等。在文书的小邦邦伯家臣世系中,开首即列象雄,其王为“阿巴之王李聂秀”。由此可见,包括拉达克在内的象雄(羊同)在7世纪松赞干布时起,即为吐蕃政权的一部分,作为小邦而存在。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公元9世纪40年代统一的吐蕃王朝瓦解为止。
公元841年,吐蕃赞普朗达玛(glang dorma)死后,统一的吐蕃政权瓦解。据藏文史籍载,吐蕃王室朗达玛孙吉德尼玛衮(Sgyilde nyi ma mgon)约于公元9世纪末逃到象雄的布让 (又译作乍布郎、普兰等,今西藏普兰),娶象雄王室女没庐氏,将象雄各部收归治下,总称为“阿里(Mngar-ris)”。他有三子,故将阿里地区分成三部分,命长子日巴衮(rig pa mgon,又作贝吉日巴衮或贝吉衮)掌管玛域(mar yul)地区,次子札西德衮(bkhr shis lde mgon)掌管布让地方,三子德祖衮(1de gt-sugmgon)掌管象雄古格(gu ge,今西藏札达地区)之地。长子日巴衮所领有的“玛域”,即大致与近代的拉达克地相当。成书于公元1434年的《汉藏史集》和近代流传的手抄本《拉达克王统记》两书,简约地记述了日巴衮所领有的玛域的范围,两者的记载并不一致。如《拉达克王统记》说:长于贝吉衮,掌握阿里玛域及具黑弓者属民。其范围包括“东至日土、色卡果来之德秋噶波、仓地之热瓦玛波、旺列之米格帕朋山头。西部到达克什米尔之拉杂、多布巴坚以上。北部至色卡果波以内。”而《汉藏史集》则记:“……命长子贝吉衮统治玛域、努热,次子德祖衮统治象雄(古格)、吉觉、尼贡、如托(即日土)、普兰、玛措等六个地方。”这种记载的不同,反映了尼玛衮分封三子的领地并不十分明确,且时有变动。显然,尼玛衮之分领地于三子,最初应是一个政权分封领地的性质,而非是形成三个独立的王国。但是,以后三子在各自的领地实行统治,渐渐形成为三个相对的割据政权。这种情况,也不足为怪,因为自9世纪40年代后,整个西藏高原就形成了各地方势力割据的局面。尼玛衮三子各自形成的地方势力,只不过是当时西藏西部三个割据的地方政权而已。
又据《汉藏史集》记:“吉德尼玛衮先到上部,将上部各地收归治下,总称为‘阿里’”;分封三子后,“产生了‘阿里三围’ (mngar ris shor gsum)的名称。”可见,阿里一词是在统一的吐蕃政权瓦解之后才出现的;9世纪末,尼玛衮据阿里后,原称为“象雄”(羊同)的地方就统称为阿里,象雄一词后即专指古格地区。而“阿里三围”一词的出现,正反映了尼玛衮分封三子后,形成的三个地方割据势力。
西藏高原经过四百多年的分裂割据,至公元13世纪最终统一于中国元朝。元朝在中央设宣政院,直接管理在今西藏地方所置的“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下属“纳里速古儿孙元帅府”,设元帅二员。纳里速古儿孙,即藏文“阿里三围”的译音,包括玛域、古格和布让,即大致相当于尼玛衮三子所封之地。《汉藏史集》说:“上部纳里速古鲁孙,普兰(布让)是被雪山围绕,古格是被石山围绕,芒域 (即玛域)是被河流围绕”。元朝中央政府是否管辖到阿里三围,也就是说,今拉达克地区是否归元朝所管辖,与西藏其它地方一样,归入了中国元朝的版图呢?上引《汉藏史集》等藏文典籍,记载了火猪年(1287年),元朝曾派遣和肃与乌努汗二人,与萨迦本钦宣努旺秋(dpon chen gzhon nu dbong phyug)一道,清查了西藏地方户口,其中“上部纳里速古鲁逊” (阿里三围)几处人口,“有二千六百三十五户。在领主管辖下的纳里速的人户,为六百七十六户。”与此相应的是,元朝在西藏地方建立驿站。“藏地方的人户再加纳里速地方的人户支应四个大驿站,每站一百人。”由此可见,元朝在包括今拉达克地区的“阿里三围”设官置守,清查户口,修建驿站,行使着有效的行政管辖,今拉达克(玛域)是当时中国元朝领土的一部分。
明朝继元朝之后,统治西藏地方,于洪武八年(1375年)在阿里三围(包括玛域)正式设立“俄力思军民元帅府”等行政机构,进行管理。现存明洪武六年(1373年)二月,明太祖封俄力思(阿里)军民元帅诏书记:“……朕君天下,凡四方慕义来归者,皆待之以礼,授之以官。尔搠思公失监,久居西土,闻我声教,能委心效顺,保安境土,朕用嘉之。今设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命尔以元帅之职,尔尚思尽乃心,谨遵纪律,抚其部众,使疆土靖安,庶副朕委任之意。可怀远将军、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元帅,宜令搠思公失监。准此。”此洪武六年诏,可能仅为封官;而元帅府实未建立;八年,方正式设置。
到了16世纪的明末,西藏各地方势力、各个教派纷争不已。其中最主要的第悉藏巴汗的势力亦日益衰弱。在西藏西部阿里三围之一的玛域(此时已称为拉达克)受到兴起于印度西北、信奉伊斯兰教的莫卧儿(Moghul)帝国的侵扰,一度为其所控制,成为其藩属。但是,这种局面并没有维持多久。公元1642年,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势力进入西藏,大力扶植新兴的格鲁派(黄教),并击败了第悉藏巴汗,以卫藏地区行政事务委于第五世达赖喇嘛及其第巴(sde pa),建立了蒙古汗与达赖喇嘛第巴的联合统治,格鲁派的势力在西藏日益增长。这就引起了西藏信奉其它教派的地方势力的不满和反对。公元 1643年,以主巴噶举派实力为中心的西藏藩属布鲁克巴(今不丹),拒绝向西藏贡米,与西藏发生了战争。而此时的拉达克王德雷南杰(bde legs rnam rgyal,约于1675—1705年在位)是以主巴噶举派大喇嘛为国师,故其为声援布鲁克巴,派军攻占了阿里的古格、日土等地。
1663年莫卧儿帝国新皇帝奥朗则布(Aurangzeb)出巡至克什米尔时,拉达克重新受到帝国的侵略威胁,便派遣使团向莫卧儿帝国再次表示归顺和实践过去进贡的诺言,并答应建造一座清真寺,诵读胡大经、铸造硬币等。但当奥朗则布离开克什米尔后,拉达克王德丹南杰(bDe-ldan-rnam-rgyal)即忽视莫卧儿帝国的要求。两年后,莫卧儿帝国又派遣使臣以武力相威胁,迫使拉达克暂时屈从莫卧儿帝国。
拉达克被迫倾向莫卧儿帝国,自然损害了西藏地方政府原与拉达克的臣属关系。加之拉达克支持主巴噶举派的不丹,并侵占西藏西部的古格、日土等地。这一切使西藏再也不能容忍下去。
在这种形势下,蒙古汗王达赖汗(固始汗孙)和五世达赖喇嘛、第巴桑结嘉错(Sangs rgyas sgya mtsho)相议,于公元 1679年(一说1681年)派出一支蒙藏联军反击拉达克的进攻。担任统帅的是达赖汗堂兄弟噶丹才旺贝桑波(dgav ldan tshe dbang dpal bzang po),他原为管理后藏札什伦布寺附近市场的僧官,奉命还俗后,率领蒙藏军队,经过近3年的战争,将释迦嘉措(Sākya-rgya-mts’o)指挥的拉达克军队赶出了古格、日土等地,并一直打到列城附近。德雷南杰请来了莫卧儿帝国的军队,蒙藏联军受挫。莫卧儿帝国的介入,使蒙藏联军退兵,从而使其进一步加强了在拉达克的控制。据史料载,1683年莫卧儿帝国军队撤离拉达克后,噶丹才旺在准噶尔军队的支持下,毁坏了列城的堡寨,使拉达克王屈服。又据《拉达克王统记》等书载,1683年或1684年拉达克与西藏在布鲁克钦米邦旺波 (Brug chen Mi-pham dbang po 1641—1717)等的调解下进行商议。地址在丁莫岗(Ting mas gang)。规定拉达克将原占的古格、日土等地归还拉萨管辖,拉达克仍为西藏的藩属,各守旧土;拉达克每年派遣使团向拉萨进贡;西藏约定西部所产羊毛通过拉达克转买,每年运销至拉达克若干驮砖茶及羊毛等。然而,有关这一议定在其它藏语文文献,如《五世达赖喇嘛传》、《颇罗鼐传》中并没有记载。《颇罗鼐传》中,只提到噶丹才旺应噶举派名僧纳若达巴(rnams ni bston pa)的请求,接见了拉达克王,将列城、比吐、尺塞等七个宗和庄园赠与他。由此,拉达克重新成为西藏的藩属,而此时莫卧儿帝国在各地起义浪潮的冲击下日趋衰弱,其对拉达克的控制也逐渐削弱,乃至最后消失。
到18世纪初,中国清朝中央政府逐渐加强了对西藏地方的管理,于1716年(清康熙五十五年)派军入藏平定准噶尔部对西藏的侵扰,派官员驻藏,并命原拉藏汗属下贝子康济鼐管理前藏,台吉颇罗鼐管理后藏。公元1727年(清雍正五年),西藏地方政府噶伦阿尔布巴等杀康济鼐,造成动乱。清朝平定动乱后,赐颇罗鼐贝子衔,总理全藏事务,并正式留正副大臣两人,领川陕兵二千,分驻前后藏。就在颇罗鼐总理全藏事务的时期,西藏地方政府加强了对拉达克的管理,使之重新纳入了中国西藏的版图。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所刊的《西藏志》(有和宁写的序言)记载,颇罗鼐长子朱尔吗特策登驻防于“阿里噶尔渡”(今西藏普兰北);又记:“查阿里地方甚大,稍西北乃纳达克(拉达克)酋长得中南木查尔地土;一半系谷古结塞(即古格)地土。谷古结塞酋长之女与朱尔吗特策登为妻。三部通好。其纳达克、谷古结塞二姓,乃新抚之地。”所谓“新抚之地”,乃是对统一全国的清朝中央政府而言,其实拉达克早在元朝时就巳成为中国版图的一部分。清嘉庆年间 (1796—1820年)官方修纂的《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卷五四七记西藏阿里诸城时,就有“拉达克城(即列城),在喇萨西南三千五十余里,其所属有札石刚、丁木刚、喀式三城。毕底城 (在列城西南),在喇萨西南二千八百里。……已上诸城,每户出兵一名,但设宗布木,无丁布木官”。
就是到19世纪初,中国清朝政府仍然在西藏拉达克地区行使着有效的行政管辖。如公元1828年(清道光八年),拉达克部长(即甲本,藏文“王”的音译)还奉驻藏大臣松廷的密令,截拿由今新疆南部窜逃至拉达克的张格尔余众。次年七月,拉达克部长差头人阿密克来藏禀称,有张格尔余众一百余人逃至拉达克,时驻藏大臣惠显即令解押至藏。惠显在上报清廷的奏折中说:“该处(拉达克)向与西藏通好,隔一二年差人来藏,(向)达赖喇嘛呈送布施;遇有与西藏交涉事件,俱禀明驻藏大臣请示办理。即以西藏沿边各部落而论,如布鲁克巴、哲孟雄(今锡金)之类,虽非唐古特(西藏)所属,番子(拉达克)实归驻藏大臣管辖。”清廷因拉达克部长擒送张格尔余众有功,特加恩赏给该部长及小头目萨莫等顶翎绸缎。
以上历史事实充分证明:拉达克在9世纪以前是吐蕃政权的一部分;13世纪作为西藏一部分的拉达克又统一于中国的元朝,成为中国西藏的一部分;一直到19世纪30年代以前,拉达克都在中国清朝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
二、19世纪30—40年代多格拉对
拉达克的侵占及其与西藏的战争
早在18世纪60年代,克什米尔西南部印度旁遮普(Punjab)邦锡克(Sikh)人摆脱了衰弱的莫卧儿帝国的统治,建立起一个国家,首都是拉合尔(Lahore)。而当时克什米尔是处于阿富汗杜兰尼族的统治之下,1819年锡克国统治者兰吉特·辛格(Ranjit Singh)利用统一的阿富汗国家崩溃的机会,夺取了克什米尔等地。在这次征服战争中,由于克什米尔南部查谟(Jammn)地区多格拉族(又译作道格拉族)统治者古拉伯·辛格(Gulab Singh)帮助锡克人,故兰吉特·辛格让他当上了查谟土邦的总督,附属于锡克王国。多格拉查谟统治者古拉伯·辛格野心勃勃,他企图向东北方面扩张,占领西藏西部的拉达克,甚至整个西藏,以及中国新疆的叶尔羌等地,以控制整个喜马拉雅西北的贸易。
拉达克地区历史上就是连结印度与中国新疆南部、西藏,甚至中亚贸易的枢纽。特别是在19世纪初,从新疆的喀什噶尔、叶尔羌运往印度的茶、丝绸、金银、马匹等商品,大部分是通过喀喇昆仑山口到达拉达克的列城,然后再销售到印度平原。而印度运往新疆南部的鸦片、皮革、香料等商品,也是通过拉达克这条古老的商路的。不仅如此,拉达克还担负着中国西藏与印度旁遮普、克什米尔贸易中转的重要作用。当时闻名世界的商品——克什米尔围巾(披肩)的原料,就是来自西藏西部的羊毛。因此,每年西藏西部的羊毛、茶砖、盐等,经由拉达克而转销入克什米尔、旁遮普等地的数量甚巨。
而西藏与其领地拉达克之间的贸易关系,又是与其存在的政治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前所述,自17—18世纪以来,拉达克重新归于中国清朝西藏地方政府所管辖。拉达克每年派遣一个称为“洛恰”(Lapchak)的使团,“洛恰”即藏文“lo phyag”,意为“年贡”,故“洛恰”使团即“年贡”使团,即“每年进贡”的使团。使团经噶大克(Gartok,今西藏噶尔雅沙)至拉萨进贡,并向达赖喇嘛供奉礼品,表示政治上的从属关系。这一使团同时也带有商团,在西藏从事贸易。西藏拉萨每年则派出以达赖喇嘛官商为首的贸易使团,称为“恰巴”(Chap- ba)或“茶使”(tea man)至拉达克列城,带去茶砖等商品,进行贸易,带回印度或欧洲的丝织品和其它工业产品。双方这种往来称作“lo phyag gzhung tshong”,意为“年贡公商”。这两个使团的性质虽然不相同,但均联系着两地的贸易。
正因为拉达克在交通和贸易方面处于如此重要的地位,当多格拉的古拉伯·辛格势力增强时,首先就以拉达克作为其扩张的目标。1834年7月,古拉伯·辛格命其克什瓦尔 (Kishtwar,在今查谟东北)地方长官瓦希尔·俄拉瓦·辛格 (Wazir Zorawar Singh)率领约5000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从克什瓦尔越过马努(Maryum)山口,突然侵入拉达克领地。拉达克人毫无准备,没有任何抵抗,直到8月中旬,才有由拉达克大臣率领的5000武装人员与多格拉军队激战,但因武器装备很差,被多格拉击败。多格拉军队继续向北深入,占领了一些要塞和地区。此时,拉达克王策巴南杰(Tse pal namgyal)艰难地组织了一支军队进行抵抗,但均遭败北。俄拉瓦·辛格准备向列城推进时,得到了英国东印度公司代理人艾得逊 (Henderson)博士与拉达克王在一起的报告,就停止了进攻。后来,他通过锡克王国向东印度公司了解到艾得逊到达拉达克是违反了公司的指令,公司无意干涉兰吉特·辛格的北侵行动。在弄清这一情况后,巳过去了三个月,冬天到来了。此时,俄拉瓦·辛格遂照会拉达克王,如果他交出15000卢比的赔偿的话,多格拉军队将撤回。
拉达克王及大臣们准备接受这一条件,但王后却阻止这样做,她组织了近2万名兵士的军队开往列城西边的木尔布 (Mulbe),杀了来收取赔款的多格拉使者,拉达克军队从多格拉军后面迂回进攻,使之受到一定的损失。然后,拉达克军有四个月停止了进攻,失去了将多格拉入侵者赶出领土的宝贵机会。1835年4月,拉达克与多格拉在浪卡孜(Lang ka tse)附近展开了决战,结果拉达克军溃败,多格拉军没有遇到什么抵抗,向列城推进。拉达克从此一蹶不振,其王写信要求和谈。双方代表先后在巴果(Bazgo)和列城进行谈判,协议未成,5000名多格拉兵士就开进了列城。多格拉侵略军在列城呆了四个月,他们恢复了拉达克甲本(王)的统治,但其已处于锡克王国属下查谟大君古拉伯·辛格控制之下,成为其附属国。拉达克王每年向多格拉支付20000卢比贡金,并交付战争赔款50000卢比;多格拉代表常驻列城。
1835年10月,俄拉瓦·辛格率多格拉军队返回。当他离开列城到达西边的喇嘛让如(Lama Yuru)时,就传来拉达克人起来反抗的消息,迫使他急忙返回,血腥镇压了人民的反抗。不久,当多格拉人几乎回到了查谟的时候,又传来了拉达克反抗的消息。当时,拉达克王在一些大臣的鼓动下,囚禁多格拉在列城的代表,没收在拉达克的多格拉人的财产。冬天到来,大雪封山,道路不道,拉达克人相信多格拉军队不会很快到来。然而,俄拉瓦·辛格却以惊人的力量,绕过一条十分艰巨的道路,急行军到达列城。他废除原拉达克王,以首席大臣俄珠丹津(Ngorub Stanzin)为拉达克王;强索战争赔款所欠的13000卢比;修筑列城要塞,留驻300名多格拉士兵。1836年3月,俄拉瓦·辛格返回查谟,并带走了新甲本的儿子及一些拉达克要人作为人质。拉达克人的这些反抗,还得到了当时处于锡克王国控制下的克什米尔统治者的支持,因为他不愿西藏的羊毛贩运到查谟,而损害了国内的织造围巾的工业。但是,在1836年镇压了拉达克的反抗后,古拉伯·辛格调整了与锡克统治者兰吉特·辛格的关系,交纳了30000卢比的贡金,得到了兰吉特·辛格对他入侵拉达克的许诺。
不久,拉达克人再次掀起反抗多格拉入侵者的斗争。1837年春,俄拉瓦·辛格不得不再次率军进入拉达克,进行残酷的镇压。拉达克新甲本俄珠丹津向南边的司丕提(Spiti,汉文资料作毕底)逃亡,但为多格拉军追获,被囚于列城。多格拉人又重新将原甲本策巴南杰立为王,策巴南杰承诺交纳年贡和支付额外的军费。到1839年初,俄拉瓦·辛格第四次率军侵入拉达克,目的还是镇压拉达克人的反抗斗争。从此,多格拉在拉达克才逐渐巩固了自己的统治。
从1834年起至1839年止,大约五年多的时间内,拉达克各阶层的人民断断续续地掀起反抗多格拉侵略军的斗争,迫使俄拉瓦·辛格先后四次率军进入拉达克进行血腥镇压。但是,拉达克反对多格拉入侵者的斗争仍未结束。对多格拉入侵当时属于中国西藏的拉达克,据中国资料记载,拉达克王曾派人至拉萨要求保护和支援,然而当时的清朝驻藏大臣却“拒之弗纳”,致使拉达克最终陷入多格拉的手中。” 多格拉查谟大君古拉伯·辛格侵占了拉达克后,又于 1840年出兵侵占了拉达克西北的巴尔提斯坦(Baltistan,又称小西藏)。到1841年,多格拉即开始了向中国西藏西部的入侵。据中外文献的记载,古拉伯·辛格入侵西藏的原因,从经济方面来看,主要是为了直接控制西藏西部的羊毛,使之能全部通过拉达克运销到克什米尔(包括查谟地区),阻止一部分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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